落花有意(女变男)————雪夜

作者:雪夜  录入:12-07

  前世里,从尝到了爱上某人的苦,直到落水转入这一世,我从来没有试过两情相悦这种事,只是默默的,或者说任性的单恋着明伟。
  再仔细的检查了一遍自己的心情,仍然可以肯定,我还在爱着明伟。
  那么,对身边的山雪呢?
  记得前世里,只是觉得他各方面条件太过完美,做为平凡的自己,怎么可能妄想着得到他的青睐。于是,才会抱着这样的心理,把模样和性格更好的芹儿推荐给他,才会清清爽爽的与他,只谈友谊不谈爱情吧。
  谁知,所有的事情都不是我在前世中看到的那么简单。
  当我完全失去了前世的形态时,才刚刚明白。
  问题是,我爱他吗?
  这个一直被我当做最可信赖的大哥哥的人。
  也许人的年纪越大,顾虑也就越多吧。
  认识明伟并确定自己喜欢他的时候,不过是二十出头,刚刚从学校出来。那时只是知道,喜欢了,所以便义务返顾的投入自己所有的热情,没有任何杂念。
  而对山雪,因为认识的晚些,心里已经被明伟占据,再让一个人进来,恐怕不是我一贯的道德标准所能允许的。
  更何况,这个人太过优秀的条件,让我反而不敢抱以希望。
  有了一点社会经验的人,谁也不想让自己轻易受伤,而我,已经在明伟那里伤心过多,不能再涉雷区。
  掺进了别的东西的关系,只能是不冷不热的维持吧!
  谁能想到,山雪这样一个在商圈里摔打多年的人,竟然有决心把自己所有的伪装全部脱去。
  他难道不怕被还在这世里恍惚着的我,重重伤害吗?
  那么,我对他的感情,倒底是不是爱呢?
  可笑,我还是不知道。
  甚至对于从未怀疑过的爱明伟的感情,也产生了动摇。
  一个人的心,怎么可能撕成两半?
  
  起身穿回衣衫,帮山雪盖上层薄被。
  "睡会儿吧,昨天就没睡好,今天又......"我可没有他那么直率,什么都说的出口。
  "嗯,是困了。"他翻个身,很快陷入梦乡。
  我坐在床边,从没象今天这样仔细打量过山雪的模样。
  才知道,他的五官长的如此精致,浓黑的眉和睫毛,细长的眼睛,挺直的鼻,时常挂着一丝笑容的嘴,凑到一起,竟是说不出的舒服。
  这样的一个人,刚刚在我的身下,低语呻吟,绽放出瑰艳的激情。
  让我拥有你,哪怕只是梦中的片刻时光,也知足了。
  为什么,不能仅仅是个美梦?
  醒来后,我还是那个执着爱着明伟,有点忧郁的女子?
  至少那时候我能知道自己是谁,虽然算不上快乐,却还算单纯。
  
  我从抽屉里翻出金喆留下的钱包装进口袋,明伟给我买的几身衣服,也找了塑料袋装好,反正需要,就不和老朋友客气了。
  山雪睡的很沉,当我慢慢拧开房间门的弹簧锁时,他也没有丝毫查觉。
  明伟的工作应该很忙,估计最早也得傍晚才能回来,那时,山雪应该早醒了,可能还会准备好晚饭,等他回来一起吃。
  其实,在他们的心底,早就隐匿着互相爱慕的情愫了吧。
  只是谁都没敢去正视而已。
  多出的这个我,既然已经转世,何苦硬要把自己囚禁在前生修砌的牢笼中?
  站在公寓楼下,抬头仰望明伟的窗户。
  --永别了,那个叫做岚的女孩儿。

 

第 18 章

  离市区大概几十公里的地方,有个这大城市的卫星城,是全国有名的经济技术开发区。
  我不想继续住在这个城市,却也不想离这里太远,于是,选择了那个卫星城,做为我新身份的第一回远行的终点站。
  金喆留给我的现金,买了城际快车的单程票后,就只够三四天的饭钱。而且,目前除了一张身份证,其他任何证明自己学历与工作经验的一切证书全都没有。几张信用卡,没有密码,只能被我用来当做划线的尺子。
  前世里,只到这里来过很少几回,很多年前是找工作来面试,以失败告终,后来则是与朋友来这边有名的酒吧泡吧。
  我捏紧手里小小的提袋,也好,就去那个酒吧试试运气,如果是服务生的工作,以目前的状态来看,我还是满有竞争力的--年轻,帅气,而且看上去不那么蠢笨。
  
  "你要应征服务生的工作?"负责人事工作的主任,看看简历,又看看我,"看样子应该是大学生吧,为什么不选择更高层些的工作?"
  芭曼尼是远近闻名的高档酒吧,规模很大,但管理十分严格正规,所以经营效益也极好,由于不断扩大经营范围,他们这里需要的工作人员也就越来越多。
  "不好意思,我并没有任何学历证明,只想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还好,毕竟有几年工作经验,应对面试的场面,早已不象前些年那样紧张和无措。
  "好吧,最近公司比较需要增加人手,你先在我们这里试工一个月,一个月后再通知你是否正式留用。"
  没想到这么简单就得到一份工作。
  出了人事部办公室大门,我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后面出来的工作人员向我挥了挥手,赶紧跟着他去办理各项手续。
  又有经济来源啦!
  
  酒吧的工作繁忙但很简单,每天不外是点单,端饮料,送盘子,收拾清洁等等。因为酒吧标榜的是无色情服务,所以服务生一率选用男士,但那些模样时髦、帅气,刚刚从学校出来的男孩子,往往粗心大意,毛手毛脚,论起踏实肯干和工作细致来,还真的没办法与我相比。试用期满后,我没有任何争议的被公司留用,成为芭曼尼的正式员工。
  这类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昼伏夜出,但也正适合我,反正我向来都是夜猫子,白天适当补充睡眠后,我还可以有时间去健身房锻炼,也可以去学一学游泳。
  我可不想短期内再得到一次重生的机会。
  将近年底时,我的坚持不懈得到相当丰厚的回报,身材结实了许多,不再是以前那种略带病态的瘦削,弯起胳膊,隐隐可以看到上臂鼓起的肌肉,小腹平坦紧绷,没有分毫松驰。可惜皮肤仍然过于白晰,而我一向不太喜欢小白脸,打算着夏天有时间的话去海边晒晒日光浴,至少晒出个古铜色来。
  游泳练的也不错,学了几种游泳姿势,在泳池中游上几个来回不成问题,但还不敢到太深的水域,总觉得水底下有不明生物在低语着什么。
  一朝被蛇咬到的人,能进步到这个程度,已经不简单了。

※※自※※由※※自※※在※※

第 19 章

  机遇总是在我最无准备时降临。
  在芭曼尼做了半年服务生后的某天清晨,我发现头天下夜班将外套落在酒吧,便匆匆赶回去取。
  天气渐热,外套早已穿不住,本来只是想在早晚临时御寒用,落下了也无所谓。但要命的是钥匙和手机等全都塞在外套口袋里,幸亏同宿舍小李和我一同回去,不然肯定要睡在马路上了。
  没想到那天清晨老板竟然在酒吧里,正和几名值班的员工开开心心的大肆K歌。
  老板倒是每天的工作时间里都能见到,工作状态中总是西服格履,一副高高在上的优越态度。现在却穿了一身鲜艳的休闲装,坐在人群中自我陶醉的抱着话筒猛唱。
  看他的年龄,比起我这两世加起来,只大了一点点而已。所以他唱的全都是我耳熟能详的曲子,别说还真挺动人。
  因为现在身边的全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们听的那些歌手,虽然也熟悉,却找不到共鸣的感觉。
  顿时挪不动脚步,站在一旁痴痴的听起来。
  不知道谁发现了刚进来的我,急忙兴奋的招呼着:"阿喆,你也来唱一首吧!"
  前世里,虽然音色不算很好,但总算是小时候科班学过点声乐的专业知识,去K歌时倒也常常得到朋友的赞赏。
  不过自从转生后,一直都没有开口唱过。
  没有心情,或是根本没想起来?
  正想溜着墙边逃走,却已经对上了老板的目光。
  下班时段的老板,看上去倒也和蔼亲切,还非常--时尚。与上班时段的老古板好象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自己想想,其实没什么可心虚的,反正是玩,唱难听了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而且,那个朝我伸过来的金灿灿的话筒,着实有着非凡的诱惑力。
  于是大方的接过话筒,点了首卡朋特的老歌。
  以前唱的很熟,不知道如今还能不能唱。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ed to the radio
  waitin' for my favorite songs
  waiting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it made me smile
  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
  and not so long ago
  how i wondered where they'd gone
  but they're back again
  just like a long lost friend
  all the songs i loved so well
  
  ......
  ......
  
  唱毕,所有的人都不说话,只是瞪着我。
  是不是没掌握好现在嗓子的音高,唱跑了?
  突然掌声雷动。
  老板如发现新大陆般拍着我的肩,让我上班后去办公室找他一趟。
  原来这个叫金喆的男孩还有一把天生的好嗓子。
  我对他永远也没机会了解透彻。
  
  天上掉馅饼一般,我成了芭曼尼的驻唱歌手,收入自然也多了起来。
  因为我偏爱老歌,正好适合到这里泡吧的主要消费人群的喜好。
  后来也渐渐有其它酒吧邀我捧场。
  很快,存够了钱,置办了一套属于我自己的小公寓,搬出酒吧免费提供的单身宿舍。
  后来又存了些钱,买车,买音响。
  这个大都市里,我终于安下了一个小小的窝。

 

第 20 章

  搬出单位宿舍住的好处是生活条件有了质的飞跃,而且非常自由。
  坏处则是下了班必须要自己开夜车赶夜路回家,因为买不起太贵的房子,只好选择了离市区较远的楼盘。
  还好现在这个身体,比较高大,而且也被我强化的有些健硕的趋势,如果是以前弱小的女人身子,赶夜路还真的有点恐怖电影的味道。尤其是越离家近,路就越偏僻,很有几分案发现场的味道。
  "救命啊!~"
  果然,我的第六感起作用了。
  尖厉惊慌的女声和纷杂的撕打声音透过半开的车窗窜入耳膜,顿时觉得颈后汗毛倒立,小径阴暗的角落里隐隐有人影扭动。
  我将车停在路边,翻出工具箱里的扳手掂了掂,还行,轻重适中,用来当武器比较称手。
  "喂!干嘛呢?"我猛的大开车灯,手提铁家伙堵在巷口,很有几分天使降临人间的感觉。
  借着光线,原来是两个穿着流气的小青年,将一个女孩子按在墙上意图施暴。
  可恶,生平最恨的就是这些有兽性没人性的恶棍。
  两个小青年对视一眼,飞快的向我冲过来,我举起扳手准备迎战......
  没想到他们从我胳膊底下嗖的一下钻过去,飞也似的跑得不见踪影。
  --连个英雄救美的机会都不给我。
  内心有点悻悻的放下武器,回车里拿出薄毯递给女孩。
  身上的衣服已被两个流氓撕烂,可怜的身体完全暴露在空气中。
  她哆哆嗦嗦的接过毯子把身体包裹住,咬着嘴唇一言不发,乌黑的长发纠结着披在肩上,低垂的睫毛上隐约挂着水气。
  倒真是个美女呢,不甘心的承认,她比起前世的我,漂亮了几百倍。
  "你住什么地方?我送送你吧。"好人做到底,既然不能当英雄,就凑合着扮个护花使者算了。
  "没地方住......"我差点听不见她的回答,太小声了。
  不会是想赖上我吧,一阵心虚。
  "那我送你去最近的招待所好了。"我把她拽进车里,找了家便宜而且干净的旅店。
  可是,当我准备发动汽车离开时,看到她裹着毯子,孤零零站在旅店门口偷偷抹眼泪的时候,竟然还是心软了。
  "算了,还是去我那吧!"下车拖住她的手,女孩吓了一跳,急忙挣开向后躲。
  "怕什么,我又不喜欢女的。"好心却被当成色狼,倍受打击的我无奈的解释着。
  "真的?"女孩飞快的瞟了我一眼,仍用近似耳语的声音问道。
  "我能拿这事骗你吗?"我不耐烦的招招手,"你现在这副模样,小心一会再招惹几个小流氓。"
  说实话,我还是比较喜欢和爽快的人做朋友,不过看在她刚刚遭遇到那么可怕的事情,忍耐一下吧。
  
  "你真的是同?"原来这个女孩一点都不忸捏,刚刚洗完澡霸占了我的新睡袍,她擦着渌湿的头发问我的第一个问题竟然是这个。
  何况刚刚还遇到那么遭糕的事情,似乎一个澡便把所有的烦恼全都冲掉了。
  "算是吧。"满头满脸的黑线,如果真是同,先把你这个大美女吃掉,"反正我对女的没兴趣。"
  "你怎么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更关心的还是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被她赖上长期霸占了我的小窝,可能连哭都没地方。
  "刚才那两个人里,有一个是我房东,你说我怎么回去?"
  "原来是你认识的人。"我沉吟着。
  --谁让你长了张祸国殃民的脸!
  我承认我心态失衡,向来就对美女级的人物抱有天生的敌视。但现在不是幸灾乐祸的时候,克制,再克制。
  "你在哪里工作?明天让你们单位帮你解决住的问题吧。"这应该是个好办法。
  "明天再说吧!我困了。"女孩打着哈欠,径直朝我的卧房走去。
  我的公寓就只有这一个房间一张床!
  "睡沙发去。"我黑着脸挡在她面前。
  "抠门,你是不是个男人!"女孩也不象表面看上去那么清纯,这么刻薄的说她的救命恩人。
  --不是!
  这两个字差一点从我咬牙切齿的牙缝里钻出来。
  女孩和我对视了零点零一秒后,无所谓的折回躺到沙发上,拉过薄毯盖好。
  "晚安!"她舒服的闭上眼睛,睡着了。
  刹那间,无限后悔自己两世加起来的平生第一回见义勇为。
  如果金喆在天有灵,是不是也在后悔着他的义举呢?
  一身冷汗。
  女孩安祥的睡姿,好象不那么难緾可恨了。

 

第 21 章

转天早晨,当我起床时,餐桌上已经摆满了早餐。
  我还真是幸福,每当有人同住,总能吃到免费早餐。
  我坐到桌前,那个女孩笑嘻嘻的凑过来:"大哥早!尝尝我的手艺!"
  什么手艺,牛奶是从冰箱里拿的,油条和烧饼肯定是去门口早点铺买的。
  "哪个是你做的?"我翻了一遍桌上的食物,问道。
  "牛奶是我亲自加热的。"女孩拉长着脸坐到我对面。
  "那就谢谢啦!"我拿了一根油条,有人伺候的感觉真不错。
  正吃着,突然瞥见沙发前的茶几上摆了大大小小几个行李包,不觉大惊。
  "你的东西?什么时候搬来的?"

推书 20234-12-08 :我是上官玉门(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