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如果不是季明礼说这个丧尸是他,陆征是绝对认不出来的,浑身又是血又是泥脏得可怕,而且手臂还被啃断了半只。
季明礼饶有兴趣地看着自己的尸体,仿佛只是看着一个不相干的人:“没想到我死了之后这么丑。”
陆征闻言抬眼瞥了下尸体的脸,确实不好看,既青白又扭曲。
长生安慰道:“不要伤心,有比你还要丑的。”
陆征轻笑,果然是傻宝。
因为长生语气真诚不似玩笑,季明礼不自觉梗了一下:“……谢谢,我感觉好多了。”
戒指果然在季明礼的口袋里,是枚极其朴素的银圈。顺利拿到后,陆征原本还想将季明礼的尸体安葬,但对方说不需要,催着他快点用戒指找唐琛在哪里。陆征只好直接回医务室,拿出朱砂在地上画起小阵法,把戒指摆在中央,用小刀在自己指尖轻轻一划,滴了一滴血在上面。
陆征闭眼,有淡光从银戒指上散出,绕着他慢慢旋转消散,大概五分钟,他才从那种玄之又玄的氛围中脱离。
长生第一时间扑上去:“怎么样,疼不疼?”
“不疼。”只是个小口子,血止住后就一点感觉也没有了。
长生还是盯着他指尖上的一点红痕,眼里满是心疼。
陆征嘴角上扬,不自觉把手伸过去:“要舔舔,消毒。”其实说完他自己都愣了,好像这种事他从前做过许多次,已经养成习惯,自然而然就脱口而出了。
但是长生没一点犹豫,将陆征的手指含进嘴里,希望这样能让伤口快点恢复。以前阿征贪玩,爪子总是会受伤,可它不肯自己舔,总是化作人形让自己帮忙,所以长生对陆征现在这么要求一点也不奇怪。
守在旁边的季明礼:“啧,没眼看。”
虽是这样说,但他的视线还是集中在陆征身上:“怎么样,找到了吗?”
陆征迟疑半晌,终是点头。
季明礼笑起来,眼里是闪烁的星光:“找到就好,找到就好。”
陆征在心里叹息,的确是找到了,但……
那个叫唐琛的人,也已经死了啊。
第56章 第五个任务(12)
用这种法术找人, 使用的媒介会发光,找活人的话光会比较明显,死人的光芒则是淡的。那枚戒指上发出极淡的光线,说明唐琛已经死了。
这个结果陆征之前并不是没有想过,毕竟在这末世里,死一个人太过容易。不过在季明礼的描述中,唐琛能力强大, 在部队里当兵实力也是一等一,活下来的几率比普通人大,因此陆征认为对方还活在这世上的可能性也就多一些。
不过现实还是无奈。
从最近的观察来看, 季明礼对唐琛的执念很深,陆征想象不出,若是季明礼知道他心心念念要找的那人已经死了,身体很可能也与他一样变作丧尸, 会作何感想。
季明礼深吸口气,身体微微发抖:“那, 他在哪里?”
陆征默了一瞬,将方向地点告诉了他,是在比S基地更北的地方,那里有全国最大的生存基地, 可以说是末世后重新建立的政治中心。
季明礼眼神紧锁,没放过那一秒的沉默,追问道:“怎么了?是有什么不好的消息吗?”
见陆征不言,他向前一步, 语气生冷:“你说话啊!”
长生挡在陆征身前,伸出一只手拦住季明礼,道:“你冷静点。”
季明礼没管长生的戒备,突然笑了一下,看着陆征道:“你告诉我,唐琛,是不是死了?”
陆征将人搂回来,上下抚动长生的侧腰让他放松,闻言叹了口气,转而问道:“你有什么打算?”这就相当于是默认。
季明礼低头不答,只定定?3" 有鬼长生[快穿]12" > 上一页 15 页, 醋耪蠓ㄖ醒氲哪敲督渲福袂榛秀薄?br /> 长生此时也知道了情况,心下不禁叹息。他了解生死相隔的滋味,对季明礼的心情几乎能够感同身受,但这种事情旁人是安慰不了什么的,因而此刻也只能道一句“节哀。”
“其实我知道唐琛,是早就死了的。”季明礼忽然道。
陆征:“嗯?”
季明礼抬起头,惨白的脸上有一抹自嘲:“只是一直不肯相信而已。”
末世前,唐琛曾用一个陌生号码给他打过电话,时隔三年,第一句话不是问候,而是再见。
-明礼,我要走了,应该不会再回来,所以想来跟你最后告个别。
-什,什么意思?
-明礼,对不起,我想,我还是爱你。
-唐琛,我……
他话还没有说完,对方就挂了电话,他当时厚脸皮地以为唐琛是情难自禁,不好意思了才会直接挂断。当初他们决断时唐琛发誓不会再在他面前碍眼,也不会再对他说爱,现在食言了自然羞窘。
那时候他沾沾自喜,没注意唐琛的语气虚弱,只以为他过一会儿就会再打回来。可他等啊等,始终没有再等到铃声响起。他想,没关系,反正自己拿到了那坏蛋的新号码,他打回去还不行吗?也真是,一个男人,说决裂就把号码都换了,害他后悔了也不知道怎么找人道歉。
-嘟,嘟,嘟,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
-嘟,嘟,嘟……
接连十个电话都没有打通,他有一点点气馁,不过还是决定第二天再打,当初是自己口不择言,现在吃几个闭门羹也是应该的。
眼角因为回忆而显出的弧度淡去,季明礼苦笑,眼神中露出一丝痛苦:“只是没想到,第二天就是世界末日。”
末世之初,他的手机电量还是满格,电话打不通,他就发短信问唐琛他在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一样石沉大海。想到唐琛电话里寥寥的几句话,想到他奇怪而略显虚弱的口吻,季明礼的心越来越沉、越来越重。
即便如此,他还是会发短信给唐琛,想着如果哪天他回复了呢?
他还记得那天大降温,天气一下子冷了下来,他和同伴躲在加油站,看着外面下的雨,突然难受了起来。他拿出手机,电量已经不多,所以他很省,短信每天只发一两条,内容也从最初的问唐琛在哪里,变成了想对他说的话。
-唐琛,我好冷啊。
他打字道,片刻后没忍住,又忍着心疼发了第二条。
-你来抱抱我好不好?(消息发送失败)
-一下就好。(消息发送失败)
通讯无法使用,连最后可能的联系也断了。
长生“啊”了一声,不知该说什么,这样的事听着就让人揪心。如果是自己,长生闭了闭眼,不,不可能,他和阿征不会分开,也就不可能联系不到。
长生偷偷拽住陆征的衣角,手中的触感真实,不是他的幻觉。
陆征视线未动,但手却向下将长生握住,些微用力后放开,转而问季明礼道:“那你现在呢,还要继续找他吗?”
季明礼呼出一口气,坚定道:“对,不管怎样,我都要找到他,就算只是尸体,也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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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天幕黑沉,趁着丧尸视线不佳,陆征和长生轻松返回集合点。
超市内众人情绪低迷,拿回数据硬盘的任务没有完成不说,还让人摆了一道,靠两个外人舍命帮忙,说出去都丢人。
“这次是我大意了,下次要再让我碰见那俩人,绝对扒了他们的皮。”何杰靠在商品柜上,受伤的腿伸直,语气阴测测。
李峰韬也忿忿不平,他被棍子狠狠敲了几下,现在头还晕着。
除了两人跟着附和,其他人没有说话。他们几人末世之初结伴,走到今日有默契也有分歧,平时做任务都习惯性分成两队,没有触碰到底线之前,彼此还是像麻绳一样紧紧拧在一起。
“先不说这个,”何杰视线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抹了把脸,问道,“林达,你对陆征比较了解,知不知道他们在S基地有没有亲人朋友?人家帮了我们,我们也总得表示表示。”
林达摇头,嘴角抿得很紧,陆征和长生现在还没有回来,他担心两人已经遇害,想到自己竟然自私到让他们两个去做诱饵引丧尸,就难过心里那一关。
何杰皱了皱眉:“这意思是不知道还是没有?你倒是出声啊!”
庄晓知道林达心情不好,怕两人起冲突,连忙调和:“没有,就他们两个,没认识的人在S基地。”
何杰眼神不满地瞪了林达一眼,接着点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也没办法了,只能把谢意放在心里。”
他看了看自己绑着绷带的腿,腿伤需要休养,在外面不方便也不安全,还是早点回基地为好。于是何杰拍了拍手,计划道:“我们明天下午就回去,林达、庄晓,还有向暖,麻烦你们明早再多找点物资,总不能空手而归。”
林达道:“我明天准备再去W实验室看看。”也许陆征和长生两人只是被困在那里暂时无法出来,自己过去说不定就能帮上忙。而且就算他们真的变成了丧尸,至少他能补上两枪,给一个痛快。
何杰脸色难看,他最讨厌有人反对自己,但他与林达是同乡,又是大学同学,关系一直不错,再加上林达有实力,算得上他们团队的二把手,因此何杰缓和了表情,劝道:“我懂你的意思,不过我觉得你冲动了,再去实验室根本没意义,还不如早日回去。”
何杰说完后给庄晓使眼色,让他帮着一起劝说。
庄晓闭口不言,他知道林达的性格,决定了的事轻易不会变,而且他也赞成再去一趟实验室。做人不能太势力,刚被救转头就把恩人忘了,这事何杰做的不地道,当然,这话他只是放在心里说说。
何杰嘴角的笑僵硬了,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质疑,不爽道:“那么多丧尸,你去这一趟能做什么,纯粹是傻逼在浪费时间而已。”
林达不说话,还是坚持己见。
此时,陆征从门外走进,轻笑道:“何队长说的对,确实是浪费时间。”他们都回来了,再去W实验室可不就是浪费时间做无用功。
“你们没有死!天哪!”庄晓咋咋呼呼地喊道,目光紧盯陆征和他身旁的长生,语气兴奋。
向暖同样一脸不可思议,眼里闪着喜悦的光。
陆征上前拍了拍林达的肩膀,言简意赅道:“没关系,谢了。”没关系说的是他引丧尸是出于自愿,与林达无关,让他无须自责;谢则是对他坚持去实验室救自己表示感谢。
林达如释重负地点头,心里的枷锁被卸了。
何杰尴尬一笑:“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我真是太感谢你们的帮忙了。”
陆征也不戳破他,只是同长生坐到一旁休息,之前施法找人耗费了他不少的灵力,此时还没有完全缓过来。
长生目光担忧:“阿征,你看起来很累,快躺着休息。”他把腿伸到陆征眼前,意思很明显,要给他当枕头。
陆征顺从躺下,悠闲地曲起一条腿,他唇角上扬,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长生纤长的睫毛,在眼睑处落下淡色阴影。
这阴影形状真好看,好想舔,陆征闭上眼,觉得自己是个变态。
第57章 第五个任务(13)
唐琛所在的基地被称作中心基地, 不管是军事实力还是幸存者数量都堪称全国之最,数不清的人想进入这个地方,哪怕这里强者为王,弱者只能生活在最底层。
回到S基地,陆征没有停歇太久,就出发往北,林达和庄晓也与之同行。
林达与庄晓准备送陆征到中心基地, 一路上好有个照应,他们也顺便看看那边基地的形势,S基地资源不多, 他们在这里待得够久了,如果想在末世生存更久,必须到更高更好的平台。
庄晓坐在副驾,表情难看, 也不管陆征和长生是不是坐在后面,直接抱怨道:“你说队长把人留下是什么意思?”
林达瞥了一眼, 淡淡道:“你也知道他性格多疑,我们离开几天怕都要睡不安稳。”
庄晓翻了个白眼:“那这疑可多到令人发指。”
他们两个主动请缨去中心基地探虚实,何杰怕他们一走了之,直接将向暖留了下来, 美其名曰后勤工作离不开她统筹,实际上是做人质。林达把向暖当妹妹,而庄晓又喜欢向暖,这事队里的人都知道, 只要向暖还留在队里,就不愁他和林达不回去。
不过喜欢向暖这事庄晓还没有捅破窗户纸,平时又装得很嫌弃人家女生似的,向暖大大咧咧惯了,根本没感觉出来他这别扭的心思。
想到这里,庄晓觉得自己必须得跨出一步,都末世了还是单身狗,那可是惨到头了。他回头瞥了眼坐在后头明明没什么亲密动作,可氛围莫名黏糊的两人,眼睛疼了一秒,而后硬着头皮询问经验。他没追过人,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但有经验的就在旁边,总能学到东西。
“唉,两位大佬,你们能不能教我怎么追人?”庄晓挠头发问。
陆征挑起眉毛:“追人,你终于要追向暖了?”
庄晓对向暖的关心都是小心翼翼地躲着藏着,虽然明面上的表现非常幼稚,但只要不是神经粗的人,都能看出来庄晓的心思,只是很不凑巧,向暖就是个粗神经的女生。
长生眼神茫然:“什么,庄晓喜欢向暖,真的吗?”
嗯,神经粗的人里,还要再加上我们家傻宝,陆征低头轻笑。
庄晓嘴角下撇,沮丧道:“难道看不出来吗?我表现得这么明显!”
长生摇头,喜欢一个人不是要使劲对他好吗?庄晓面对向暖时总是一个劲儿地损人,他是一点也没看出来哪里喜欢了。
庄晓垂头丧气,觉得自己失败透顶,但片刻后又打起精神,目光炯炯有神:“所以我该怎么做?要不你告诉我你们两个是怎么在一起的,虽然性别不一样,但总有经验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