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是对林昼夜的哥哥李达一见钟情。
林昼夜面无表情地翻着书籍,无意看见夏淳还是一脸花痴样,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点后悔让吾罄也跟过来了。
真是个——麻烦。
到哪儿都是招蜂引蝶的,好烦。
于是乎,林昼夜同学成功的郁闷了。
而且还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郁闷,又或者是,他根本不敢承认自己是因为吾罄被别人喜欢了而郁闷万分。
还有那天晚上吾罄带回家的黑色蕾丝内衣依旧丝袜,真的是让他越想越郁闷。
一想到将来吾罄会娶妻生子,他心里就觉得难受。
好像是什么重要的东西被人抢走了似得。
真的,非常难受。
那天晚上,林昼夜很晚才回去,因为林昼夜在半路上忽然昏睡了过去,虽然夏淳知道林昼夜有这个毛病,但是他这还是第一次遇见,所以一时之间差点乱了手脚。
幸好夏淳记下了吾罄的联系方式,给吾罄打了个电话,果然没多久他就过来了。
吾罄小心翼翼地把林昼夜抱上车,而后对夏淳说道:“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夏淳同学的小脸一红,“不用啦!李达哥你就赶紧带着昼夜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
吾罄无奈地笑了:“你这孩子,怎么还客气呢?快点上车,不然我可要生气了。”
一听到吾罄会生气,夏淳就慌了,于是就屁颠屁颠上车了。
走到半路上,吾罄看见路边有卖冰糖葫芦的,他自己嘴馋,就停车问夏淳:“你喜欢吃冰糖葫芦吗?”
夏淳一愣,其实他是不太喜欢甜食的,但是看吾罄的样子似乎很想吃,于是他用力点点头,说:“喜欢!我最喜欢吃冰糖葫芦了!”
吾罄笑了,下车买了几串,递给夏淳两串。
夏淳看着这冰糖葫芦,还没吃都快甜到心坎上了。
第九十六章 养成歌王吧34
吾罄解决完几串冰糖葫芦之后,就顺口跟夏淳聊起天来。
“那个夏淳同学啊,我想问问我们家昼夜在学校怎么样。”吾罄轻声问道。
夏淳默默看了吾罄一眼,觉得林昼夜真幸福,有这么好一个哥哥。
“他在学校挺好的,就是……”夏淳犹豫了会儿。
“就是什么?”吾罄连忙问道。
夏淳说道:“就是他太不爱笑了,所以学校里的好多同学都不太愿意跟他接触,他似乎也不是很想跟别人接触。”
吾罄轻叹一口气:“他啊,从小都是这样,你不要介意啊。”
“我没介意,我就是觉得有时候看着他发呆的样子,很孤独。”夏淳小声地说着,而后慢慢垂下头。
夏淳看着自己不能动的左手,有点无奈。
其实他是觉得看到同类了吧,所以才能慢慢接触到林昼夜。夏淳觉得自己很虚伪,因为明明和林昼夜是一样的人,却总是要挂着一张虚伪而又恶心的阳光笑脸。
有人说过,面具戴久了,就真的摘不下来了。
夏淳想把这面具取下来,因为有些时候他真的是好累好累。
他跟林昼夜都是残疾人,所以他们的心情很难有人去体会到。大部分人同情他们,小部分人嫌弃他们,但吾罄不一样,他像是对待寻常人一样对待他们,完全没有那种同情或是嫌弃的感觉。
这个时候的夏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直到后来他长大了,才明白原来吾罄对他们给予了充分的尊重。
他从来都不觉得残疾人跟他这样一个正常人有什么区别,无非不过是在生活上某些地方不方便了点,其他的有什么呢?
不都是两只眼一只鼻子一张嘴的吗?
快到家的时候,夏淳对吾罄说道:“李达哥,谢谢你送我回家。”
“没事,应该的。那我们走了。”吾罄轻声说道,像是怕惊醒了正在沉睡中的林昼夜。
夏淳点点头,“昼夜有你这么好的哥哥真是太幸福了。”
吾罄失笑:“幸福什么啊,夏淳同学,再见。”
“嗯,再见,路上小点心啊。”夏淳叮嘱道。
吾罄用手比了个OK,而后绝尘而去。
吾罄跟林昼夜离开很久后,夏淳才慢慢回到了家中。
他看了看自己废掉的左手,忽然觉得未来的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了。
最起码他还有吾罄和林昼夜啊!
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这座城市的上空什么都没有,没有星星,没有白云。
吾罄看着在他身边睡熟的林昼夜,轻声道:“孤独吗?”
没有人回应他。
但是他没有发现,睡梦中的林昼夜像是听见了这句话,而后微微皱着眉头。
看起来很不安稳的样子。
“孤独也没办法啊,活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有谁不是孤独的?”
吾罄自顾自地地说着,他以前一个人生活的时候也不觉得有什么,后来来到第一个世界之后,跟顾西决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他开始像尝到了甜头的瘾君子。
做完任务回家后,那几天吾罄天天会被惊醒,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醒,只是觉得身边那个会紧紧抱住他的人就这么不见了。
心里头空落落的。
第九十七章 养成歌王吧35
从那天起,林昼夜忽然像是换了个人似得,他像是刻意不去过分接触吾罄,就连见他都不想见似得。
吾罄觉得奇怪,便在吃早饭的时候逮住他问:“你这几天怎么回事?我是做错了什么吗?”
林昼夜摇摇头,淡淡地说道:“没有。”
“没有?”吾罄皱眉。
鬼才信你没有呢!吾罄都有点生气了,干嘛这样啊,一声不吭的就生他的气,连他自己做错了什么都不肯说。
“没有你干嘛躲着我?”吾罄逼问道。
林昼夜掀开眼皮看了吾罄一眼:“我没有躲着你,好了,已经不早了,我要去学校了。”
“你给我说清楚!不然我不让你上学。”吾罄拉住林昼夜的轮椅,不开心地说道。
“真的没有,你想多了。”林昼夜淡淡地说着。
那天早上,到底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没办法,只好送林昼夜去学校了。
日子就这么慢慢过着,很快就到了暑假。
暑假期间,林昼夜说他想要一个吉他。
吾罄听了之后眼睛一亮,“你要吉他干嘛?是不是想学音乐了?”
“嗯,觉得暑假有些无聊。”林昼夜说道。
吾罄觉得这是准备走任务的节奏,他来这个世界上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是进度条一直都没有变。
所以他有些搞不懂这次他来这里到底是要干什么,不过既然林昼夜想要吉他,那吾罄就肯定会立刻给他准备。
于是翌日,吾罄就带着林昼夜去选吉他了。
对于音乐,吾罄是一窍不通,所以也就看林昼夜究竟喜欢那把了。
吾罄虽然不懂吉他,但是他对钢琴还是挺感兴趣的,但奈何身体里面实在是没有音乐细胞,所以吾罄只能可怜兮兮地摸了摸那架钢琴。
这个时候,他的身后忽然传来林昼夜的声音。
“你喜欢钢琴?”
吾罄哈哈笑着:“还行吧,只是觉得它声音还蛮好听的。”
林昼夜安静地凝望着吾罄的眼睛,而后说道:“我想要这架钢琴。”
“啥?”吾罄懵逼脸。
“把这个也买下吧,我以后弹给你听。”林昼夜说这话的时候,耳根子有些发红。
吾罄正开心呢,所以就没有注意到。
“好啊,老板!来结账!”
吾罄喊得爽快,结账的时候更爽快,反正这些日子以来甜品店赚的钱还不错,也有大一点的公司想过来买他的配方。
这配方不是吾罄不想给,而是他没法给。
因为110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出来的,就算把方法给哪些人说了,也做不出来那种独特的味道。于是那些人就只能做出低配版的,想吃这高配版的,还是得到吾罄这边买。
所以他们甜品店的甜品价钱就愈发高了,但就算是这样,也还是有源源不断的客人。
正因为如此,吾罄这段日子,关于经济上的事儿就不用发愁了。
他美滋滋地买了钢琴和吉他,等着店家把货送上门了。
所有东西都到齐之后,吾罄轻轻摸着那架漂亮的钢琴,眼睛里似乎闪着漂亮的光。
不知道为什么,吾罄总觉得钢琴的声音很美。
就在这个时候,林昼夜慢慢到了他的面前。
“我来试试音色。”林昼夜轻声说道。
吾罄趴在他身边,看林昼夜伸出那双骨节分明而又白皙修长的双手。
是弹钢琴的手,再看看自己的,吾罄囧了。
第九十八章 养成歌王吧36
他的手指长得又匀称又漂亮,像是天生就要弹钢琴的,吾罄默默看着那双放在黑白钢琴键上的手。
林昼夜的食指按下一个琴键,优雅而又轻灵的音符在耳畔回响着。
吾罄想伸手摸一摸钢琴,但手伸了一半又尴尬地缩了回去。
就在吾罄的手快要放进口袋里的时候,林昼夜忽然抓住了他的手,抬起头平静地看着他,“来,这可是你买的钢琴。”
对哦……这是我买的,那我干嘛还不敢轻易摸啊!吾罄无奈地想着,他是个傻叉吗?
手背上传来林昼夜手心的温度,而吾罄的手下是来自琴键的光滑冰冷触感。那一刻,吾罄的脸庞有些发红。
气氛一下子变得奇怪起来,吾罄按着琴键哈哈笑着道:“不错不错,这钢琴其实本来就是买给你的,你的手长得这么好看,就是适合弹钢琴嘛。”
林昼夜默默看着他,而后淡淡地说着:“不是适不适合,而是喜不喜欢,只要你喜欢它,那么它就适合你,反之,不管别人看起来再怎么合适,它都是不合适的。”
这熊孩子忽然说出这么一番有哲理的话,惊的吾罄直接就愣住了。
这一刻,吾罄是觉得林昼夜这个孩子真的长大了。
或许是因为童年的经历,所以林昼夜和同龄人相比更加成熟。
一想到这里,吾罄就觉得心里难受。
他宁愿林昼夜更幼稚一点,也不希望他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
看见吾罄发呆,林昼夜微微皱眉,淡笑着道:“怎么了?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不是,你说的很对。那你喜欢钢琴吗?”吾罄笑眯眯地问道。
林昼夜轻轻看了吾罄一眼,看见他的眼睛仿佛坠满了星辰,他的心中微动:“我喜欢。”
因为你喜欢,所以我也喜欢。
林昼夜暗暗想着,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是中了毒似得。
中了什么毒呢?林昼夜不知道。
直到许多年之后,他才明白自己当年中的毒是什么。
那是一种名为爱情的毒,这世间无药可救、无人可医。
那天林昼夜给吾罄弹了一首《小星星》,他自学了乐谱,所以才懂得怎么弹出这个简单的曲子。
吾罄听的很开心,他觉得自己的任务目标就是厉害,自学都能达到第一次接触这个乐器就能弹的这么流畅。
整整一个暑假,吾罄的家中时不时会穿出钢琴和吉他的音声,断断续续,但是不难听。
吾罄每天晚上从店里回到家中,就能听到那音乐声,他对110说:“你看我家崽多努力。”
110翻了个大白眼:“你也努力努力快点完成任务啊!你看看现在那个什么男孩组合的,人家平均年龄跟林昼夜差不多,那人家都出名了,身家过亿啊!”
吾罄默默吐出一串省略号,他窘迫地说道:“你以为出名就那么容易的嘛,而且你们给我的任务可是把他养成歌王啊!你对歌王级别的大佬一无所知!”
110完全不顾美少女的形象,又是甩给吾罄一个大白眼。
“你可别翻了,小心翻过去翻不过来!”吾罄无奈吐槽道。
结果下一秒,110就翻不过来了。
吾罄哈哈哈疯笑,倒地不起。
110黑线,“闭嘴!!!”
第九十九章 养成歌王吧37
燥热的暑假很快就过去了,林昼夜开学的那一天是吾罄送他过去的。
这个学期也不知道林昼夜发什么疯,竟然想要住校,住校有什么好的?比走读要好吗?吾罄一点都不相信学校的住宿条件,但是林昼夜坚持要住校,说什么自己可以的,住在学校里面可以更方便点。
方便个鬼啊!吾罄都不想吐槽了,林昼夜他难道不知道自己有个随时都有可能晕过去的毛病吗?
这样是半夜晕在外面了,他可怎么办?难不成就在外面睡一夜?
所以吾罄是极力拒绝的,但是林昼夜这熊孩子太坚定了,无论吾罄来软的还是来硬的,他都不吃。
吾罄头疼,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服林昼夜,他总觉得林昼夜这么做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难不成……在学校那边有女朋友了!?
吾罄琢磨了半天,就想到了这个可能性。
就是有女朋友了,所以才想时时刻刻待在学校里面跟女朋友见面嘛。
想到这里,吾罄豁然开朗,他一边开着车一边笑眯眯地问林昼夜:“昼夜啊,你跟哥说说非要住校的理由。”
“都跟你说了好几遍了,我觉得住校更方便一点,这样就不用把时间浪费在路上了。”林昼夜淡淡地说道。
吾罄才不信呢,他扁扁嘴:“你就实话实说,是不是在那边交女朋友了!?你放心,你哥我还是很开明的,你们这些高中生谈谈恋爱啥的,只要不耽误学习,我都会睁一眼闭一只眼的。”
说完后,吾罄看见林昼夜冷漠而又无情地看着他。
吾罄:“……”
怎么了?我说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