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奇妙世界奇葩人 完结+番外完本[快穿耽美]—— BY:水墨荧光

作者:水墨荧光  录入:04-10

郑凌焦急地说:“两个都要。”
金凤凰便一一说道:“步行的话顺着这条路左拐,然后一直往前里,走六分钟就到了;开车的话,顺着外面那条道开到下一个路口,再右拐就到了。”
金凤凰刚说完,郑凌就记下了,然后又快速地跑回男人身边,一字不落地背了出来。
为此陆铖多看了郑凌一眼,而此时郑凌的目光正盯着男人手中的钱。
陆铖轻蔑地笑了一声,随即把钱递给郑凌。郑凌接过后,仔细装在口袋里,对着已经转过身的男人说道:“那个你的那瓶饮料喝完了吗?”
陆铖回头看着郑凌,眼里充满了不解。
郑凌笑了笑,说:“如果不介意的话,那个饮料瓶可以给我吗。”
陆铖挑眉,说了句:“等着。”说着就走到车前,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很快又伸出手,随手扔了一个饮料瓶出来,被刚刚走来的郑凌稳稳地接住了。
郑凌正要说声谢谢,车子就发动了,排气声浪很大,轰地一声就驶出很远。
郑凌低头看着手中还剩下一小半的饮料瓶,笑得眉飞色舞。
金凤凰看不下去了,说:“不就是个一毛钱都不值的饮料瓶嘛,至于这么高兴吗。”
郑凌摇摇头,说:“这个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金凤凰没瞧出这瓶子有多金贵。
很快它就被打脸了。原来郑凌把这个饮料瓶卖给站在七米外还没走的一个女生,这个女生正是之前鄙视郑凌的那个。
郑凌瞧得很清楚,她一直悄悄地靠近他们,而且嘴里时不时会发出“好帅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之类的话。
郑凌知道她夸赞的人不是自己,所以他才敢提出要把这个饮料瓶卖给她?" 快穿之奇妙世界奇葩人0 ">首页7 页, ?br /> 这个女生只犹豫了一会,就爽快地从包包里掏出一张五十元递给他,刚才只是问个路,他就收那个帅哥一百元。
郑凌没接,往她包里瞧了眼,说:“你包里有张十块的。”
女生听后,便把包里的十元纸币也一并拿了出来,与那张五十元一起递给郑凌。
郑凌只抽走了那张十元,然后把饮料瓶递给她。
女生傻愣愣地拿着饮料瓶,盯着郑凌。她不明白,这人之前还跟老人抢饮料瓶,为什么这时候反而却不要这五十元了。
郑凌这时又开口说:“刚才那帅哥给我一百元你也看见了吧,要不要?”
女生很快回过神,忙说道:“要,怎么换?”
郑凌说:“一百换一百啊。”
女生以为郑凌会加钱,却没想到居然只是单纯的一百换一百。为此她羞得脸有些红,低着头,从包里取出一张一百递给郑凌。
郑凌并没急着接,而是先把自己刚得到的那张崭新的一百元递给她,然后再接过女生手里的钱。还叮嘱女生把钱看清楚。
女生本想直接把钱装进包里,但被郑凌制止了,说:“你还是先看看吧。”
女生只好仔细地看了看。此刻她想,就算是假的,她也不怨他。但钱确实是真的。
郑凌说了句再见,便转身走了。手里拿着之前从垃圾桶里捡来的饮料瓶。
女生盯着他的背影看了许久。
第21章
拐了一个路口,郑凌突然想起来自己是要去买衣服的。攥着口袋里刚得到的一百一十元,郑凌的嘴角浮现一丝浅笑。
在金凤凰的指引下,不一会儿,郑凌就以极低的价格买了几件T恤长裤。他把所有的衣服都塞进一个袋子里,然后用另一个空着的袋子去装饮料瓶。
这一路,只要是路过垃圾桶,他总是伸头往里瞧几眼,若是有他想要的,便会拿出来。
临到小区门口,有人老远就认出他了,等了没多少秒,便跟着郑凌的脚步一起进入小区,边走边问道:“唐奇,你咋没去打工?是不是在哪发财了?”
前段时间他跟他的妻子回她的娘家去了,昨天刚回来就听到了一些关于唐奇的传言。今天,他是特地堵在这里,想亲眼瞧瞧唐奇是不是真的变了。
“工作早就辞了”说完,郑凌笑了笑,抬起右手装有饮料瓶的袋子,说:“真发财了就好了,我也不用捡破烂了。”
这人脸上的表情顿了下,之后又带着审视重新盯着唐奇的脸看了好几秒。
他这才意识到,唐奇是真的变了。不光是那粗糙的脸庞变得细腻了,就连那说话的语气也变了,尤其是此刻他那也正盯着他看的眼睛,不再是以往那种呆呆的木讷,而是像经过水洗过的一样,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猝不及防之下,让他有些不敢直视。
他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一切。
想到这里,这人睁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以往的唐奇跟人说话总是低着头,背有点驼,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而现在的他居然也会跟他们说笑了。
难道是自己产生幻觉了?
郑凌耐心地等着,大方地让对方打量。
好半晌,这人才回过神,看着郑凌,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郑凌笑着问道:“怎么了?”
这人摇了摇头,移开视线,说:“大家都说你变了。”简直就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
郑凌带着淡淡的笑容说道:“人总会变的,但我还是我。”
这人干巴巴的笑笑:“对,你还是你。”只是看着没以前那么好欺负了。
这人的心思郑凌清楚得很。以往唐奇有和他一起工作过,结果他什么事都不干,就指挥唐奇。唐奇说过几次,但这人就冲着唐奇心软脾气好,就编造了很多借口,有说一个人养家不容易,不像你,一个人吃饱全家不愁,他晚上回家还有一大堆事要做,光是盯着孩子学习就要到很晚,晚上睡不好,白天干活自然就没什么劲。最主要的是他知道唐奇想要一个家,就说会叮嘱他的媳妇帮着唐奇介绍对象。
听到有人肯帮自己介绍对象,唐奇自是高兴万分,在有求于人的时候,他便主动揽了他的活,想让这人的老婆多上点心。
可至今他家也没帮他介绍过一次对象。
唐奇问过他几次,这人终是不耐烦地跟他说:“女方一听说你的家庭情况就不愿意了,人家不乐意,我也不能强拉着人家不是,就你这要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哪个女孩子愿意啊。”
自己的家庭条件唐奇比谁都清楚,后来他也就没再问了。
这人见唐奇好糊弄,从那以后,一来二去的就越发地吆喝他了,使唤他就跟使唤佣人似的,当然嘴里还不忘告诉他说,会让其他街坊帮着他介绍介绍。
有一天,唐奇偷听到他跟别人谈话,说他这样的人也不掂量掂量自己,也好意思开口让他帮着介绍对象。
从那以后,唐奇便不愿与人有过多的接触了。
想到这里,郑凌对着面前这人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这人却着实地被这一笑给吓住了。他总觉得这有股笑里藏刀的意思。
笑里藏刀?他唐奇什么时候懂得算计了?这还了得?想罢,这人忍不住使劲揉了揉眼。
郑凌没再理会他,顺着直道继续走着。
这人忙跟了上来,眼睛上上下下地盯着唐奇:“你……”
郑凌扭过头迎视他。
这人却避开了他的目光,犹豫了几秒,问道:“唐奇你最近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末了,抬手拍了拍唐奇的肩膀,说:“如果是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难了记得找你坤哥我啊,虽然我没多大能耐,但一点小忙还是能帮上的。”
说的永远比唱的好听,这人若真有这份心,唐奇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就是他们这些生活在附近的人,用一个又一个的套路,在无形中构成了一根根稻草,生生地压垮了唐奇。
自郑凌辞掉所有工作那日起,就有很多人前来,面上表示关心,实则只为打探。他们见不得周围熟悉的人突然有一天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确切地说是变得更好了。
羡慕永远是给外人的,而嫉妒则是留给身边的人。
有很多人在瞧见郑凌捡破烂后,都会走上去,主动与他打招呼,脸上的笑容比起以往更加地和蔼可亲。
有些人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你还年轻,不能这么荒废自己啊。”
有些人摇头惋叹:“你这样我还怎么给你介绍对象啊。”
某一天,有人在见到郑凌拿着本书看后,第二天,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了,很多是带着看笑话的眼神看他,说他一个捡破烂的还需要看什么书啊。
每每郑凌都是笑着回答:“这不,就是捡破烂的时候捡到了一本笑话书嘛,看着挺有意思。”
从那之后,别人的问话则变成了:“哎呦,唐奇,你的那本笑话书看完了吗?”
郑凌知道自己的不求上进,给别人的茶余饭后增添了一些谈资,但他不在意。
如果有一天你成功了,你之前所有的不被看好,都变成了励志。
在穿越之前,没遇到金凤凰,郑凌可以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但现在,他有这个机会改变了,他也和唐奇一样,梦想着能有一天上大学,毕业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在跟金凤凰学习的时候,随着课本知识的越来越深,郑凌总会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但他从不轻言放弃,暗自跟自个儿较劲,因为他想报考的那所学校是个全国排名前十的名牌大学。他一旦放弃,就什么都没了。
金凤凰曾劝过他,让他换个大学考,这样就没那么大的压力了。
但郑凌不想换,别人能考上的,他也一样可以。
好在郑凌喜欢钻研,又有个外挂金凤凰在,很多不懂的当时就能解决,并且能够得到好几种不同的解题思路。而下午的捡破烂时间则是郑凌的放松时间,以前的唐奇活得太累了,郑凌则不会把自己逼得太紧,他知道张弛要有度。
每过一天,他都会觉得离自己的梦想又更近了一步。
因此郑凌才会用平和的心态对待这些人。
这人见唐奇一直看着自己,虽然并未开口,但他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顿时,他变得有些局促起来了,问:“你傻看着我干什么?”
郑凌摇了摇头,仍旧回以微笑。他不是没想过要报复,只是没那个必要了。未来他会遇到很多像坤哥这样的人,若每一个他都要去花心思报复,那岂不是很累。
他要的是从一开始就不给这些人留机会。
郑凌还是一言不发地走了,却是给这个叫坤哥的人留下了满心的困惑。
好一会儿,这人站在原地,盯着已经走远的唐奇的背影嘀咕道:“神经兮兮的,看来以后还是远着他点好。”
回到家,郑凌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放下袋子,坐在凳子上沉思。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金凤凰以为自己足够了解郑凌了。但越相处,他越觉得自己看不懂他了。
果然,人都是复杂的吗。
第22章
随着酷暑的来临,风也变得灼热起来。街道上,行人便成了最稀有的,偶有人走过,也是些撑着伞,或是躲着阳光顺着屋檐走的。
而郑凌却是最喜欢这样的天了,因为这代表着喝饮料的人会成倍增多。
连着两天,郑凌都是晚上出去捡破烂,没办法,下午实在是太热了。
见温度丝毫没有下降的意思,每天下午郑凌只好呆在屋里吹着嘎吱作响的风扇,烦躁使得他的学习效率也有所降低。
金凤凰思量过后,终是施了点法术,从那以后,再炎热的温度对于郑凌来说也变得温柔了。
之前郑凌有跟金凤凰提过一次,但被金凤凰拒绝了。它说这是作弊,末了又教育了他好一会儿,大意就是让他不要学会依赖它,要学学别人,同样的温度,别人能忍受得了,他郑凌也必须得忍受。
当时的郑凌除了叹息一声,也没反驳。
而现在,金凤凰居然难得地主动帮他作弊,郑凌都开始怀疑那天的太阳是打西边出来的,当然感谢自是必不可少。
这天下午,郑凌依照往常,提着编织袋穿梭在街头巷尾。不用跟人抢就是好,不到半个小时,饮料瓶就收了大半袋子。
迈着散漫的步子,郑凌走走停停地又拐过一个巷子,不经意间抬眸,看到前方不远处的廊檐下站着一个戴着墨镜靠墙的男人,手里夹着烟。
郑凌一眼就认出了这人是那天开跑车的那个大帅哥。郑凌的视线往四周看了看,却并未发现那辆回头率爆表的红色跑车。
郑凌没再多看,继续低着头扫视着地,待临近大帅哥面前的时候,郑凌还是忍不住又望了他一眼。
他的长相跟余恒不同,余恒的那种是俊美,而面前这人则是酷帅,尤其是抿着唇时,那微微勾起的嘴角,平添了一股桀骜的野性。
在郑凌兀自愣神的时候,男人不耐烦地开口叫他。
“喂。”
声音淡淡的,听着感觉有些哑,或许是由于烟抽多了的缘故吧,他有见到男人的脚边堆聚了很多烟头。
郑凌视线上移了点,这时男人正好把脸上的墨镜摘下,两人的视线相会,接着郑凌听到男人从鼻腔里喷出的一声冷哼。
郑凌忙低下头,不再看他。刚才他竟盯着一个男人发呆,可怕。
陆铖没再开口,继续抽他手中的烟,眼看着一根烟快抽完了,郑凌也没再好意思杵在这碍他的眼,便转过身走了。
“喂”
没走几步,身后的人又唤了他一声。
郑凌拎着袋子,回头看他,眼里一片茫然。
陆铖皱眉,像是在回想着什么,很快他又噗嗤笑了,像是想起来什么,然后垂眸看了眼郑凌手中的袋子,接着低下头,把燃尽的烟扔在地上,用鞋碾灭,一边把手插在裤兜,一边缓缓抬起头说道:“原来你是捡破烂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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