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上睡的真累,沈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昨晚睡得晚了些,眼睛酸胀得几乎睁不开,只能开一个小缝隙,慢慢适应着外边的光线。
被窝里暖和又舒适,可真不想起。沈初蹭了蹭被子,心里颇为遗憾。还好萧煜还没有醒,他赶紧从被窝里出来,轻手轻脚的穿上自己的衣服,就当做他从没有上过这张床一样。
很不幸的是在沈雁初做这一切的时候,萧煜一直都处于清醒状态,还偷偷睁开一丝缝隙看沈初到底在做什么——包括在地上站着撅着屁股穿裤子的模样。
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沈初的神经一般都是紧绷着的,也会老老实实按沈雁初记忆里的礼仪去做,不过一旦只有他自己在,不管做什么都开始放飞自我。这次就刚好被萧煜看个正着。
萧煜还没见过姿态如此粗俗的世家子弟,因为这个还差点破功装不下去。
沈初穿好衣服之后在原地站了半晌,不知道到底在做什么,好像只是愣了一下,然后又折回来走到了萧煜床边。
他要做什么?萧煜心中微微紧张起来。
屋子里一片寂静,安静到几乎可以听到炭盆里火焰的哔哔声,还有他们两个人的呼吸声。
沈初俯下身,低着头在少年的肩膀处、颈窝处轻轻嗅了嗅。
什么味道都没有。
他似乎还不死心,换了地方再次闻了闻,依旧没有闻到任何味道。
昨天晚上的香味到底是什么?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沈初百思不得其解。那种味道清澈甘洌,闻的久了会觉得有一丝苦涩的味道。
最要命的是他一闻到那种味道便会全身发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这种感觉不像是蒙汗药一类的东西,而像是一种精神压迫一样,让他忍不住想……屈服。
更为矛盾的是……他竟然被这股味道挑起了反应,情动不已。
沈初心里明白自己绝对是个直男,肯定不会因为萧煜而情动,昨夜的香味一定有问题。不过,就算萧煜发烧睡着了沈初也不好意思当着他的面儿疏解。刚好屋里的茶壶里有一壶没来得及倒掉的冷茶,他直接从头顶浇下来,这才冷静下来。
说来奇怪,那香味散尽之后他便什么反应都没有了,他也找不到那香味的来源。找不到沈初也没有勉强,任务要紧,于是擦干净茶水便再次上了床。
真是,他还忘记看任务了!沈初一拍脑门,在心里敲了敲系统,半透明的任务界面出现在他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萧煜:媳妇儿撅屁股也好看
沈初:???这段掐掉不许播!
第11章 手笼
帮萧煜逃脱诬陷?
他这个老妈子不仅要送饭换衣服,还要替男主擦屁股了吗?
沈初看着眼前“此任务价值30积分,难度略大,请谨慎对待”这几个字,不由得发出一声命丧黄泉的叹息。
问题很大,很慌。
沈初一直都知道他自己的智商,他去前朝会被大臣们玩死,去后宫会……会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进宫斗剧活不过一集,片尾曲都到不了,穿进小说怕是第一章就被灭。
虽然沈初已经穿越过来不少时日了,但是他确实是第一章都没结束。《谋断天下》的第一章是十七岁的萧煜被人欺负,老太监为了保护萧煜被杖毙,所以他开始不再忍气吞声决定夺嫡。落水的这一段本来就是前情提要一样插回忆进去的。
现在的所有情况都需要沈初根据自己看到的书里的情节推测,这可不是难为他吗?
外表笑嘻嘻,内心哭唧唧。
不过任务难度再大也要接受,如果不接受还没等别人弄死他他就已经先死了。沈初选择了接受任务,然后再次长长的叹息一声。
躺在床上的萧煜依旧在装睡,听到面前的人一声又一声的叹息而轻轻皱起了眉头。
“不知道还烧不烧……”沈初自言自语道,他的声音很小,最后那几个字几乎完全听不见。他伸手摸了摸萧煜的额头,已经不算烫了,应该是已经退烧。
冬日天亮的晚,外边黑漆漆的,在屋里便能听到北风的呼啸声。这个时候小禄子应该还在外边当值,趁着萧煜还没醒,他还是打个招呼赶紧离开才是。
沈初搓了搓手,很是舍不得的把房门推开了一道缝隙,一股北风裹挟着寒冷扑面而来,冻得沈初只想缩回去。别的伴读都是家中掌中宝,早早的便有人给他送棉衣狐裘进宫。沈家现在巴不得没有他这么个人,自然不会给他送任何东西。
“沈公子可是要回去了?”门外的小禄子注意到了动静,悄悄走过来询问。
沈初看着这个小禄子还挺机灵的,他记得萧煜以后伺候的太监似乎也叫小禄子,心里便差不多能猜到这是同一个人。外边冷得很,这奴才不过才刚到延庆宫却一直守着,手脚估计都冻麻了,确实也是个忠心的。
“是啊,这便回去了。七殿下已经退热了,记得再喝几次药以免反复,这几日天冷,仔细照顾着……”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沈初说到最后才发觉自己的话有点多,更像一个操心的老妈子,于是立马住了嘴。
小禄子倒是听的挺仔细的。
“不多说,你进去伺候吧。”沈初感觉自己有些奇怪,抬眼望去东边已经泛起白色,时候不早了,他咬咬牙,冲进了冷风中。
这两天他还是出宫一趟,把过冬的衣服买了才是。
沈初一向没什么警惕心,所以没有发现小禄子在背后一直目送他离开。
回到自己的小院子沈初才真正放松下来,在床上小憩一会儿便到了皇子读书的时候,他作为伴读是决不能迟到的。所以时间快到的时候便起来草草洗漱赶到皇子读书的上书房。
大梁的上书房是一座宫殿,分为好几个院子,有许多位太傅,专配给五皇子的太傅比较和善,很少责罚他们,所以沈初还是挺喜欢他的。
可能因为是书中世界构建出来的世界,所以功课也不算太难,至少沈初可以听懂,成绩不算好,但也不至于被人怀疑。
昨晚睡的不太好,沈初一边听课一边儿在后边打瞌睡,还怕被太傅发现,一直强忍着睡意在座位上磕头。
今日萧煜自然是没来,赵总管已经向皇上说过了萧煜生病,所以现在只有五皇子和几个年纪小的皇子以及伴读在。
“已近年关,休沐期快要到了,皇子们切勿懈怠懒惰,记得每日温习功课。”老太傅颤颤巍巍的说,一边儿说还用手从后边照着沈初的后脑勺来了一下。
“嗯……?”沈初没想到老太傅这么调皮,脑门直接亲吻上前边的桌案,瞌睡一下全没了。
“近来西域使团会前来朝贡,我□□少不得要显示一番,尤其是在皇子身上,显示出我大齐皇子的优秀来,莫要让人嘲笑。”老太傅在下边绕了一圈,抓住了一个写情诗的小公子,还有一个折纸的小公子。
西域使团?就是进贡一条大狼狗的使团?一想到他刚一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的那个场景,沈初缩了缩脖子,连带着对这个西域使团都没什么好印象。
老太傅又絮絮叨叨的说了一会儿便放学了,过几天便是休沐期,伴读可以留在宫中也可以选择回家。
沈初当然选择留在宫中,他实在是不想回去看沈家一家人的脸色。
放学之后五皇子便先去了淑贵妃那里,没有让伴读跟着,沈初便拿了腰牌出宫,准备买几套衣裳穿。他能出宫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能按他的身材裁衣,只能买成衣。
刚一出宫门口便开始掉雪花了,天色阴沉,冬日里灰蒙蒙的天空让人觉得压抑。沈初叫了一辆马车,准备速战速决。
坐马车到了坊市,这一段都是集市,马车不好进,沈初便自己一个人进去,又花钱请马车夫带路。
先是进了成衣店随手挑了几身棉衣,沈雁初的身体个子不矮,比较瘦弱,做出来的成衣略微有些大。挑完衣裳又买了几件斗篷和狐裘,沈初争取把自己裹成一个圆鼓鼓毛绒绒的狐狸。
挑完衣服正打算离开的时候,沈初一眼瞥见角落里摆着几个手笼,看起来是上好的貂绒做的,皮毛水亮又柔软。
“把那手笼拿过来我瞧瞧。”沈初看的眼睛发直。
手笼就是暖手的棉套子,冬天把两只手放进去很暖和,里边也可以塞进去一个手炉。沈雁初经常手脚冰凉,沈初已经受不了这种感觉,所以看见这手笼眼前一亮。
卖衣服的小伙计知道沈初是大户人家的公子,不敢怠慢,连忙恭恭敬敬的把那几个手笼送了过来。
确实是上好的貂绒,摸在手中皮毛滑软,极为舒服,放在手里既暖和又格外轻巧,是个好东西。
“这东西我要了。”刚好这手笼是一对,一只黑色一只白色,沈初想着萧煜那边顶多就是给他份例,内务府定然还是怠慢的,正好买下来刷主角好感度。
这两个手笼也确实不便宜,就算沈初现在很有钱听到价钱也有些肉疼,不过刷好感度这事儿不能停,于是还是咬咬牙买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沈初:两个手笼一黑一白,正好我一个男主一个
系统:情侣哒情侣哒!
沈初(脸红):别瞎说!
第12章 别扭
买完手笼之后沈初套上刚买的狐裘又在坊市逛了逛。
说是逛街,不如说是沈初从街头吃到街尾。沈初在现实世界就是个小吃货,怎么吃都胖不起来那种,如今到了书中世界,有很多没吃过的,自然要吃个够。吃完也没忘记打包一些点心小吃回宫里,用来讨好萧煜。
回宫的时候已经下起了雪,沈初看到街上的人们都打了伞,于是让车夫也去买了一把。谁知车夫只买到最后一把,是一把艳丽的红伞。
沈初没这么高调过,不过既然买了也没什么理由不用,进宫门之后便一直用着这把红伞。
宫内一片朱墙,偶尔哪个宫里会冒出来一枝红梅,红色点点煞是好看。以前都是在照片里见过的景色,如今沈初都能亲眼见到,也算一件幸事。
把大部分东西送回了自己的院子里,沈初提着一食盒点心和两只手笼准备去看看萧煜怎么样了。如今皇上已经派了人照顾他,应该过的比之前好一些。
拿上伞,沈初便往延庆宫的方向走去。因为沈初是伴读身份,所以后宫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进去的,延庆宫同冷宫没什么两样,也不会有人监视他。
倒是路上碰见了之前欺负过萧煜的狼狗,一见到沈初过来便大声号叫,沈初没想到饕餮的狗窝居然在这附近,此处离延庆宫已经很近了。
“奴才见过沈公子。”看管狼狗的都是会训狗的太监,一见到沈初过来纷纷行礼。沈初作为伴读,虽然是主子,却和皇帝后宫妃嫔等人地位不同,所以太监们只需要半跪即可。
“公公们可还好。”沈初礼貌的点头回了礼,然后像是不经意间看到了狼狗饕餮一般,用稍微诧异的语气问:“这狼狗真是威武,我怎么记得这狼狗之前并不在此处?”
“公子好记性。”为首的大太监往前两步,略有些谄媚的回话,“这大狼狗是西域使团进贡的圣犬,之前陛下不怎么喜欢便随意找个地方养着。明日西域使团便抵达京城,必定会来看这圣犬,所以命我们把圣犬移过来,还专门建造了狗窝。”
“哦,是吗?”沈初面色不改,心中却是一惊。他记得原著里便是有人诬陷萧煜弄死了这条狗,皇上对萧煜还有些旧情,他身旁当时只有老太监一个,便把老太监拉出来做了替死鬼。于是萧煜开始夺嫡,也渐渐获得了皇帝的青睐。
面前的太监不知道沈初是怎么个意思,便谨慎的没说话。
“敢问公公,是陛下说的移到此处的吗?我有些怕狗,怕是不敢再走这条路了。”沈初为难的望着狼狗,那狼狗望着红色的伞低声吼叫着,沈初哆嗦一下,往外边移了两步。
“是肃王殿下提议的,说是此处僻静,省得打扰宫中各位娘娘。想来公子也清楚,皇后娘娘也是怕狗的。”大太监神色了然3" 被皇上剥削的那些年[穿书]0 ">首页5 页, 地望着沈初,心中并未起疑。
“肃王殿下孝顺,我等不如啊。”沈初冷眼瞥了一眼大狼狗,嘴上语气仍然温和,“不多说了,五殿下让我去瞧瞧七殿下,时候不早了,五殿下怕是会骂我。”
果然,把一切都推到五皇子身上大太监也没有任何疑惑,直接便让沈初离开。离开之后沈初便从御花园边缘一处小路进了延庆宫。
雪越来越大,路上已经开始有了积雪,这个时候愿意出宫门的人不多,所以也没人看到沈初过来。
朱红色的宫墙里是气派恢宏的宫殿,延庆宫虽无人问津,宫殿破旧无人修缮,却也还是有一种尊贵大气之感。当初怡嫔也算是宠冠六宫,赐给她的宫殿也几乎是最好的。可惜怡嫔的性子过于倔强,所以宁愿把自己锁在深宫也不愿出去。
沈初走到后殿的时候,萧煜正站在殿门口的屋檐下,一身偏深的宝蓝色皇子服微微透着亮。这种蓝色很适合萧煜,显得尊贵而大气。他身姿挺拔,后背挺得尤其直,大概是因为皇子有练武的传统,就像是学过芭蕾一样挺拔优雅。
萧煜肤色偏白,虽然才十六岁,但是五官端正英挺,眉眼如画,面如冠玉,眉毛斜飞入鬓,眼神微冷,正望着院子里的雪出神。
果然是主角,沈初想。这长相如果放在现实世界里,恐怕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围观。他是个男的第一眼看到的时候都会心脏漏跳一拍。
看到沈初过来,萧煜好看的脸顿时皱起眉来,眉头几乎能夹死苍蝇,少年清秀干净的脸阴云密布,目光炙热的望着面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