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课间的努力,吴忧在放学之前就完成了日常三百!得到了黑色的15个积分。看着商城面板上变成19的黑色数字,吴忧都快感动的哭了。这样一来嬴先生的锻炼日常就只剩下捏爆五个塑料瓶子了。
吴忧觉得这个任务真是太难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奇葩的任务?!他觉得就算是捏瓶子一千下,他也不可能把一个瓶子给捏爆掉的!
嬴胜作为吴忧脑子里的系统大佬,感受到了自家宿主的为难,就特别善良地把这个日常任务给改了。
吴忧看着变成了【每天用力捏瓶子一千次】的日常锻炼任务,想打自己的脑子。
说多了都是泪,反正一直到周六,吴忧都过着水深火热、挤时间做任务的可怕日子。
日常流程是这样的:上课、课间锻炼日常三百、放学捡瓶子、回家写作业、做甜腌萝卜条、完成初级厨艺(酱菜)刀功、嗅觉、味觉日常任务、临睡前用力捏一千次瓶子。
就算吴忧能在员工食堂吃饱饭了,每天也累得一沾上枕头就睡着的程度。
但即便是每天的任务和锻炼让他肌肉酸痛走路都打颤、手指练习刀功被切了好几条口子、学习学得脑子都发涨了,吴忧也咬牙坚持了下来。甚至,他都没有向金山和嬴胜抱怨过一次,反而看着每天增长的积分、感受着增多的力量和知识,对着金山和嬴胜笑的越发灿烂。
【虽然在这个任务里遇到你很让人糟心。但是,宿主还是不错的。】
金山坐在自己的豪华沙发上,看着缩在被子里睡得香甜、时不时蹬一下腿儿的吴忧,轻笑了一下。想了想,用精神力控制着把一管透明的舒缓药剂灌进了吴忧的嘴巴里。
嬴胜在旁边站着,轻哼一声。【彼此彼此。】
他没有免费的东西给宿主,不过,来个身体按摩还是可以的。这方面他也是专业的。
于是,周六早上,吴忧起床的时候就觉得前所未有的神清气爽,一时间都有点儿发傻。
【起床了?还愣着干什么?抱上咱们的宫廷萝卜条,去菜市场。你未来的学费和生活费,就全靠它了!】
金山的声音响起,吴忧立马就反应过来了。
他响亮的应了一声。洗漱完毕之后就把最早腌制的甜萝卜条的1号坛子放进一个结实的布袋子里、拿好买好的小塑料袋和洗干净的不锈钢汤勺。吭哧吭哧地背着往镇上的菜市场走了。
早上七点整,他到达了镇上的菜市场一条街。看到了街道两旁那些蹬着三轮车来卖菜的许多菜贩,以及更多的赶早市的大爷大妈们。
吴忧抱紧了怀里的坛子。
作者有话要说: 吴忧:我过的十分艰难。
庞百福:我不信!你看起来可牛逼了!
第15章 乖崽
吴忧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菜场一条街。但之前他来这里的身份都是买主,他可以随意去一个小摊前挑选他想要的蔬菜水果,只要有钱,完全不必在意其他。
但现在不同了。
他变成了卖家,或许为了让自己的东西被人更快的接受,他需要笑脸相迎、再说些好话?可这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他现在别说说好话,就是张口吆喝生意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开始生意。
【啧,别发愣,也别怂。有你金哥我呢!来,先抱着坛子在这条街上走一截,让我选定一个不错的位置咱们再摆摊。】
吴忧赶紧哦了一声,就抱着坛子在这条街的两边走着。
或许是因为下雪天气冷,这条镇上最热闹的菜场一条街两边的菜贩子并没有多到占满街两边。一眼看过去,还是有不少空位的。
不过这些空位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好的地方,比如积雪特别厚、比如处在风口特别冷。不过,这难不倒有街道全景地图的金大佬,他对比了几个空位,最后选定了一个距离街道入口比较近的、雪厚但是很干净不吹冷风的小地方让吴忧过去了。
【把坛子放好别让它倒了。然后把雪拍实了,这些雪刚好可以垒个凹底的小高台,弄个天然的装饰也显得有意趣一点。嗯,然后再堆一个五十厘米的雪台子,拿出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盘子把一小勺切碎的萝卜丁撒在上面,再把买的牙签拿出来,这就是个试吃的小台子了。】
吴忧照着金大哥的要求给坛子垒凹底装饰、又垒了个小雪台。很快就弄出了个白色的、干净漂亮的小摊子。只是在进行到最后一步的时候他有点傻眼。
他看着周围已经有人注意到他了,只能在脑子里跟大佬统对话。
【可是金大哥,我没有精致漂亮的小盘子和牙签啊。】
之前也没买啊,他现在书包里只有塑料袋和洗干净的不锈钢勺子啊。
金山的半透明身影出现在吴忧旁边,他今天穿的是一身米白色、看着就十分保暖的长款呢绒大衣,脖子上还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如果有人能够看到他的话,一定会看的入了迷吧。
可惜,只有一人一统能看到他。
那个人这会儿还不懂欣赏。
金山笑眯眯:【你没有吴忧我有啊~放心,看在你刚做生意的份上,我不会坑你的,只要3个积分,这个白水晶雕花镶金叶纹碟就卖给你啦!当然,拒绝转卖。因为它的实际价格能卖出3000块钱哦。怎么样,我卖的便宜吧?而且我还送精致牙签呢,少年,你不考虑一下吗?】
吴忧少年原地沉默了一分钟。最后用十分无奈且郁闷的语气道:“我能不考虑吗。”不考虑的话我还得去别的地方买小盘子和牙签,我还怎么卖我的萝卜条。真是一不小心就要花积分!好心疼!
然后吴忧就花了3个金色积分,看着自己刚凑够的50金分变成47金分,他就不想说话。
他抿着嘴从背包里掏出了不锈钢汤勺、一叠结实的小塑料袋,以及刚刚凭空出现在他背包里的、和他整个人画风都不符的白水晶雕花镶金叶纹碟和一小瓶牙签。
然后,吴忧就打开那有40公分高、直径有30厘米的白瓷坛子,一股酸甜的气息就从那白瓷坛子里飘了出来。
【好了,先盛出来一勺甜腌萝卜条吧,让那个只有蛮力的废统给你用精神力把萝卜条切丁。然后,咱们只要等着顾客上门就可以了。相信我,咱们占据了有利的地形、有了美观且吸引目光的台子、还有萝卜条本身的酸甜味道加成,只要有人过来试吃一下,他不买那都是他味觉失灵!!】
金山说的信誓旦旦,但吴忧心里还有些忐忑。不过,他自己也是吃过自己腌制的萝卜条的味道的,酸酸甜甜又爽口还带着一丝辣味,至少就他自己来说,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腌萝卜条了,嗯!他要对自己的努力和金大哥的秘方有信心!
而嬴胜虽然不满金山对自己的诋毁,到底还是帮吴忧把那一勺萝卜条切了丁。如果有人仔细对比的话就能够发现,这些被切的萝卜丁的大小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可见蛮力大佬的精神刀法之准。
当吴忧把甜腌萝卜条丁放在那透明华丽又精致的试吃碟子上之后,没过几分钟就有人来到了他这特殊的小摊子前。
或许是老天也比较疼孩子,在吴忧来的路上雪已经不下了。风也小了。所以,吴忧的小摊子没有伞,也不用担心雪落下来。
“小伢子,你卖的这是腌菜?这小碟子倒是漂亮的很呢。”来到摊前的是一位穿着绿色羽绒服的中年妇女,她动了动鼻子直接就道:“这味道闻起来是酸甜口的?”
生意上门,吴忧有点紧张,不过他也算是被大佬锻炼过的人了。心理承受能力有了质的提升,他吸口气点头,虽然声音还有点抖,不过想说的话他全说出来了。
“嗯,大娘您鼻子可真灵。我腌的是酸甜口的萝卜条,味道特、特别好,您不信的话可以尝尝!”
那大娘看着有些紧张的吴忧就笑了一声,她也是个善心的人,想到早餐还缺了点小菜,如果这萝卜条真的好吃的话,买点也正好配粥。然后她就拿出牙签在那水晶碟子里戳了一块有些淡橘色的萝卜丁吃了,入口之后那浸满了口腔的酸甜味道让她眉毛微微扬起,再轻轻地嚼一下,果然爽脆。而且,除了主味酸甜之外这萝卜丁还有腌制适当的咸辣味道,光是尝尝就知道一定好下饭。
周明翠就觉得这萝卜条腌的十分不错,味道十足而且买回去之后全家都能吃。包括她喜欢吃甜的小儿子、喜欢吃酸的公公和不太能吃辣的老公。
“味道不错,你这萝卜条怎么卖的?多少钱一斤?”
吴忧听到这位大娘要买,就激动了起来。不过他是没钱买精致的电子秤的,而且咸菜用称称也挺麻烦的。他就按照金山教给他的售卖方法说了。
“大娘,我没称,我这个是自己腌的,就想自己赚点钱给家里减轻负担。我按勺卖,一勺一块钱,大概五勺能盛一斤的样子。您一下子应该也要不了一斤吧?还是按勺盛吧。”
周明翠听着吴忧的话很快就算出来了,这孩子的腌萝卜条差不多是五块钱一斤。倒是也不算贵,不过也不是最便宜的就是了。
“那行,你先给我盛三勺吧。”一勺他们全家肯定不够吃,五口人呢。
吴忧脸上就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响亮的应了一声:“好的!您稍等啊!”
然后吴忧就特别麻利的撑开塑料小袋,用勺子盛了满满三勺的腌萝卜条给周明翠了。
周明翠看着吴忧给她盛的萝卜条很满也很满意,直接掏了三块钱给吴忧。
而这个时候,其他的来买菜的人也有三五个围了过来了。
“哟,这卖的是腌菜?好吃吗?我试试。”
“没见过你小子啊,新来的吗?你自己吗?这酸甜的味道闻起来倒是挺不错的,就是不知道吃着怎么样?”
吴忧看到围过来的几个人一时间有点手忙脚乱,不过他卖的东西单一,只要盯好自己的坛子和碟子就行了。
“味道不错啊!怎么卖的?”
“可惜是酸甜味儿的,味道还不错,但我更喜欢吃辣的。”
吴忧赶紧对那个问价的老爷爷回话:“按勺卖,一勺一块钱,您要买多少?”
老头子吧嗒吧嗒嘴:“先来个五勺吧。挺对胃口的。”
吴忧就给老爷爷盛萝卜条。然后他收到了一张整五块钱的纸钞。看着那个纸钞,他嘿嘿的笑了两声。
这时候刚刚围过来的三个人已经走了,虽然最后只有一个老大爷买了他的萝卜条,但是两次成功的交易已经让吴忧少年心里有了底气,再加上金大佬在他耳边的鼓励,吴忧少年就一下子放开了。
他深吸口气,突然就响亮的喊了起来:
“卖酸甜萝卜条啦!好吃爽口的酸甜萝卜条!配馒头配粥配大饼,吃一口还想吃第二口的酸甜萝卜条!一块钱一勺快来买啦,晚了就卖光了,只能等明天啦!”
少年清清亮亮的声音在一群大爷大妈当中很有辨识度,不少大爷大妈都被吴忧这自卖自夸的语气给逗乐了,然后就有人直接走到吴忧的摊子前尝尝萝卜丁的味道,生意就这么做起来了。
都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吴忧卖力的吆喝和越来越自然的笑容之中,那一坛十五斤的萝卜条就被卖光了。
没买到的人还有点小遗憾,吴忧就咧着嘴笑着保证,他明天还来。
在吴忧激动地把手里的钱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又认真的收拾他的摊子和坛子的时候,在不远处一个菜摊前面买菜的赵丽娟正神色惊疑地看着他。
是她眼花了吗?那个捡瓶子的丧门星竟然来这里卖菜了?他卖的是什么菜?有人敢买他的东西吗?!
作者有话要说: 吴忧:激动!我萝卜条卖光了!我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赵丽娟:诶嘿。
金山、嬴胜:诶嘿。
第16章 乖崽
赵丽娟看着收拾摊子的吴忧心中惊疑,连她拿在手里的一把小白菜都忘记看了。直到摊主有些不耐烦地问她到底要不要买菜,她才飞快地放下了小白菜往吴忧那边靠近。
只不过,她还没走到吴忧那边,吴忧就已经收拾好摊子、背好他的空坛子心情愉快地走了。赵丽娟拉住了一个刚刚从吴忧那方向走过来、手里还提着一兜小咸菜的大妈,脸上带着有点僵硬的笑容:“大姐,你这咸菜是在哪儿买的啊?味道闻着不错的样子。我也想买点儿。”
那妇女看了一眼这个年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女人,撇了撇嘴,伸手就往吴忧垒起来的小雪摊子那里一指:“喏,就那儿。一个小伢子在那里卖的,不过你来晚了,明天那小伢子还来,你早点来买吧。”
赵丽娟到这个时候才真的确定吴忧真是卖咸菜的人。她简直不敢相信。什么时候那个小崽子竟然会做咸菜了?她这几天都在防着吴忧那崽子再去百货商场里捡瓶子丢她的人呢,结果他不捡瓶子竟然开始卖咸菜了?
赵丽娟咬了咬牙,一时之间心情复杂的很。那个小丧门星什么都不干的时候她不高兴,怕那小崽子来她家蹭吃蹭喝、怕同村的人说他这个大伯母心冷不关心侄子;但现在吴忧开始干活了,看样子打算自力更生是不会再蹭她的钱了,赵丽娟竟然也一点都不高兴。
她很快就给自己这种情绪找到了借口——那小崽子一定是不知道从谁那里听的卖咸菜好挣钱,毕竟咸菜好做而且只要是吃不死人吃不坏肚子的,多多少少都会有人买,所以他就觉得这可以挣钱了。但他怎么会知道做生意的难处呢?腌菜酱菜是很好做,哪怕是你把萝卜条切了直接用盐腌上最后也能出个咸萝卜,但这种吃食上的生意是最挑味道和卫生的,一旦味道不好吃或者让人吃坏了肚子,那生意一定会赔个精光的。而吴忧他爹进了监狱,妈又跑了,一旦他赔了,他能找谁借钱?还不是她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