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猫同行[快穿]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无繇可医

作者:无繇可医  录入:07-23

  青春期的孩子自尊心向来很强,特别是像李实昉这样骄傲的人,根本听不得这种被贬低的话。虽然他不至于因此讨厌父亲,讨厌张玉凉,但他却决定,高中坚决不要在古镇上读。
  不仅是因为他想离开这个小地方,也是为了不让自己一直活在张玉凉的光芒下。
  李实昉想变成一个优秀且独立的人,而不是别人一提起他,只能想到他是张玉凉的弟弟。
  “我爸爸非常欣赏玉儿哥哥,总是拿他当标杆来督促我,要求我变成他那样的人。”李实昉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程澹的毛,“玉儿哥哥初中用什么教辅书、练习册,爸爸就给我买什么教辅书、练习册;玉儿哥哥初中参加过什么比赛,爸爸就要求我也参加,并且一定要拿奖。拿不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也可以。”
  “爸爸想要把我培养成第二个玉儿哥哥,却没想过我和玉儿哥哥是截然不同的人。我没有他那么聪明有天赋,我也不喜欢,甚至不擅长写文章。玉儿哥哥很好,但我不是他,也不可能成为他,我只想成为我想成为的那种人。”
  李实昉说着,小声地叹了口气:“这些话我只敢跟你讲,在爸爸面前,我是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的。”
  程澹喵了一声,安慰地蹭蹭他的膝盖。
  李实昉笑了笑,脸色很快又沉了下来,小孩子赌气似的一撇嘴:“说完玉儿哥哥,再说一下阿肖哥哥好了。和玉儿哥哥一样,阿肖哥哥也是个令人讨厌的学霸,但我不羡慕他的成绩,因为我有信心达到他那个层次,我羡慕的,是他的自由。”
  陈肖的自由,与外物无关,更多的是在内心。
  “阿肖哥哥的爸妈去世得早,所以他很少因此而悲伤,毕竟还没有培养出感情就已经失去。家里只剩一个奶奶,一只大狗,比起我家闹哄哄的一家人,他家不知道有多冷清。因为这样,我以前老觉得他可怜。”李实昉挠挠头,“后来才明白不是。”
  陈肖打小就是孩子王,偏偏和李实昉不怎么熟悉,一直到李实昉上初中,两人都只维持着见面打招呼的疏远的关系。
  他们真正熟悉起来,是在李实昉初二那年的暑假。
  李实昉母亲替他报了钢琴特长班,每天上午都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到市里学习。为此,李实昉不得不五点半起床,六点出门,比平时上学还累。
  某天早上,李实昉起晚了,错过了头两班去市里的公交,下一趟得等到半个小时后才能来。
  李实昉害怕迟到,也怕迟到后会被老师批评,蹲在公交车站旁偷偷掉泪,陈肖却正巧在这时出现,骑着自行车,穿着蓝色运动服,笑嘻嘻地问他怎么回事。
  “我、我等不到公交,钢琴课要迟到了……”李实昉抽噎着说,心里暗暗担心会被嘲笑。
  古镇上的孩子都知道陈肖长了一张爱损人的嘴,他也不例外。
  “哦,是错过去市内的公交了吧?”陈肖一语道破原因,却不像李实昉担心的那样嘲笑他,反而拍拍后座,对他说:“上来,我送你去车站,那里有直达市里的大巴,就是车票有点贵。”
  一听这话,李实昉立马擦干眼泪起身,坐到自行车后座。陈肖嘱咐他抱紧自己的腰,然后蹬着脚踏板风驰电掣赶往车站。
  早晨的风很大,李实昉耳朵里满是他的衣服被吹动发出的“呼呼”声响。周围的景色飞掠而过,消失得分外急促,他的心却奇异地静了下来。
  “我已经不记得那天我有没有赶上钢琴课,也不记得钢琴课上学了什么,倒是阿肖哥哥说的那句话我一直记着。”
  李实昉揉搓着程澹的耳尖,一脸向往地道:“他说,我可以自己选择我想做什么,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即使被社会落下,被生活放逐也无所谓。父母们总想着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却从没想过,也许有些孩子就乐意在起跑线附近转悠。”
  “我真羡慕他,虽然我不会在起跑线附近转悠。”李实昉腼腆一笑,“后来我才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玉儿哥哥说的,他只是拿来安慰不想学钢琴的我。”
  程澹听得出神。
  上个时空的张玉凉是个很“道”的人,讲究一切顺其自然,没想到这个时空的他也是如此。
  这话虽然没志气了些,但说得很对,像程澹,他就是那种乐意在起跑线附近转悠的人,不求大富大贵,不求声名远播,一心想着过得下去就好。
  世间有多少人怀着与他一样的想法?一定数不胜数。
  然而真正能够顺从内心,做出这样被人视为胸无大志的选择的人却非常少。大多数人总是身不由己地被生活、被家人朋友推着往前走,不走都不行。他们拼尽全力去奋斗,最终还是庸庸碌碌地过了半辈子。
  从某种意义上,陈肖那小子确实让人羡慕。他拥有选择的权力,也拥有使选择变成现实的能力。
  这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爸妈经常说我还小,不让我胡思乱想,说只要学习好了,考上好大学,以后肯定能出人头地。到那时,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不会再管我。”李实昉苦笑摇头,“我的确还小,但也知道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是不可能的。他们只是用这种方式剥夺我思考和选择的权利,逼着我走他们安排的道路而已。”
  说到这里,李实昉长叹一口气:“做人真难啊……”
  程澹无语。
  这小子年纪不大,心眼还挺多,是个搞政治或者搞哲学的料。
  不过,他说的也没错。
  程澹站起身抖了抖毛,伸出一只毛爪子按在李实昉额上,还拍了拍。
  希望你以后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
  别嫉妒张玉凉的才能,也别羡慕陈肖的自由,你有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
  送出祝福,程澹喵了一声与愣住的李实昉道别,便踩着碎金般的夕阳余晖朝张家院子跑去。
  李实昉看着他小小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郁结的内心豁然开朗。
  ……
  小跑进巷口,程澹一抬头,从西边落下的夕阳便映入眼底,模糊了视野中一切景色,包括那道站在门口等待的身影。
  是张玉凉。
  一束阳光斜射.于一人一猫之间,像无形的屏障,将他们分隔在两个世界。
  程澹莫名地停下脚步,踟蹰不敢往前。
  张玉凉却仿佛察觉了什么,回首看来,看见是程澹,他淡然的神情立刻被笑容取代,微微张开手臂,笑道:“团团,来。”
  程澹的心蓦然一定,迈着轻快的步伐跑过去,冲破那道屏障,扑进张玉凉怀里。
  “吃鱼肉粥也吃腻了吧?今晚我们换换口味,给你煮石斑鱼汤。”抱着他走进院子,张玉凉温柔地说道。
  程澹眯起笑眼。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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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杨桃小院
  夜沉如水,万籁俱寂。
  张玉凉坐在窗边看书,从窗窗户望出去,恰好能看见一弯上弦月,因而清幽的光辉也毫无阻碍地洒入房中,地面顿时铺了一层糖霜般的光芒。
  程澹窝在窗台一侧,尾巴卷着张玉凉的手臂,脑袋枕在揣好的前爪上,惬意地眯着眼望着远方的夜色发呆。
  秋夜的凉风拂动胡须,他抬爪拨了拨,张嘴打个哈欠,一翻身不慎滚下窗台。
  正在看书的张玉凉眼皮子都不动一下,随手一接,将他揽进怀里亲了亲,又放回原位,并叮嘱道:“当心。”
  “咪嗷……”
  程澹低头拱他来不及收回的手,软糯的叫声带着几分困意。
  “困了啊?”张玉凉的视线终于从书本移到程澹身上,淡漠的神色也被笑容取代,“这本书再有几页就看完了,你先去睡吧。”
  “呜嘛……”
  程澹把脑袋塞进他掌心蹭啊蹭,柔软的小奶音听起来像小孩子撒娇似的“不嘛”,蹭完后整个扒住他手腕,故意闹他。
  这会儿都已经十二点多了,张玉凉明天还要早起到市里参加一个英语竞赛,要是再不睡,明早即使起得来,也会头晕脑胀十分难受。
  被程澹缠得没办法,张玉凉只好放下还剩两三页的书:“好好好,我不看了,我们一起睡觉。”
  程澹满意地点点头,滚进他怀里蜷成一团。
  “有你在,我以后真是想熬夜都不行。”
  抱着心爱的小毛团,张玉凉一边关了灯在床上躺下,一边无奈地感慨道,感慨完还揉乱了他背上的毛,好像是在报复他打扰自己看书一般。
  “咪~”程澹眯起可爱的笑眼。
  一人一猫盖着空调被,很快便进入梦乡。
  夜风掀起桌上书册,停留在“庄周梦蝶”那一页。
  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
  第二天一早,张玉凉照旧在闹钟响起的前一分钟醒来,关掉闹铃后轻轻扒开程澹缠在自己手上的爪子和尾巴,再蹑手蹑脚地走进浴室洗漱。
  失去抱了一整晚的暖源,程澹被空调微凉的风吹醒,迷迷糊糊睁开眼,奶声奶气地叫了两声。
  正洗着脸的张玉凉忽然一个箭步冲出浴室,边拿毛巾擦脸,边安抚地摸摸程澹的脑袋,嘴里还哄道:“乖,再睡一会儿。”
  程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毛毛坐起身,睡眼惺忪地扑进他的臂弯。熟悉的安心感涌上,程澹尾巴一卷,很快睡了过去。
  张玉凉既窝心又无奈。
  他当然高兴自家团团这么黏自己,但总不能带着团团进赛场吧?别说主办方不让带宠物,就算是让带,他也舍不得程澹去那么吵闹的地方。
  思前想后好一会儿,张玉凉灵机一动,将残留着自己的体温和气息的空调被卷成蓬松的一团,然后将程澹放到中间最柔软的地方,营造出自己陪伴在他身边的假象。
  程澹果然没有再惊醒。
  “团团乖,安心睡觉,我很快就回来。”张玉凉喃喃说完,低头亲了他的额头一下,才轻手轻脚离开。
  张玉凉收拾好拎起书包下楼时,陈肖已经在院子里等着了。他骑在自行车上,身边有只大白狗围着他转来转去,口中不断发出委屈的“呜呜”声。
  不过,见到张玉凉之后,大狗又露出了萨摩耶专属的傻萌傻萌的笑,并且冲他摇了摇尾巴。
  这是陈肖家的狗,杨桃。
  “叔叔,麻烦您替我照顾这蠢狗半天,我下午回来再把它牵走。”陈肖搓搓杨桃的狗头,转身对站在不远处浇花的张允说道。
  张允笑着点头答应,继而向杨桃招手,这只一点儿也不怕生的大狗便乐呵呵地跑到他身边,把脑袋塞进他掌心用力磨蹭,还把肚皮亮出来给他揉。
  张允只是猫毛过敏,对狗毛没什么反应,搂着刚洗完澡干干净净还香喷喷的杨桃揉搓得很开心,连花也不浇了。
  陈肖嫌弃地别开眼,拿自家爱撒娇的傻狗没辙。
  “阿肖,走吧。”张玉凉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出大门,“爸,妈,我们走了。”
  穿着卡通睡衣的黎姜姜从门边探出头来,用力挥挥手说:“路上小心,早点回来,中午我给你们做大餐!”
  陈肖一脸兴奋,刚说完“谢谢阿姨”几个字,就被张玉凉抓住车把拽走了。
  两人离开后不久,黎姜姜也换下衣服兴冲冲地拉着张允出门,说是要到菜市场买做大餐的食材,顺便遛一遛杨桃。
  “你想好要做什么了吗?要不然先列个单子吧,我担心你路上忘记想买的东西。”张允接过妻子递来的大衣穿上,又给杨桃系上牵引绳,不紧不慢地提醒道。
  “放心放心,单子我早列好了。”黎姜姜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清单,在他面前得意地晃了两下,“这是咱家玉儿上高三以来参加的第一个比赛,比的还是他最不擅长的英语,等他比完回来,我得好好给他补一补。”
  英语是张玉凉最不喜欢也最不擅长的科目,相比其他学科成绩稍差。但学神的不擅长和学渣的不擅长是两种概念,因为即使张玉凉再讨厌英语,每回也都能考到一百四十分。
  除了黎姜姜,这世上估计没有哪个人认为张玉凉真的不擅长英语。
  张允听到她的话,也只是笑而不语。
  老婆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收拾了一阵,夫妻二人便相携出门买菜,顺带遛狗去了。
  于是,程澹一觉睡醒,就发现家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哦不,一只猫。
  跳下床,懒得走楼梯的程澹慢悠悠爬到窗台上,看准离窗户不远的桃树侧面一根粗壮的枝桠纵身一跳,沿着树干几次腾跃,轻巧地跳进院子。
  大门没锁,花圃的泥土依然湿润,空气中还残留着杨桃狗毛上沐浴露的味道,说明张允和黎姜姜刚出去不久,估计是带杨桃出门遛弯了。
  程澹转了一圈,虽然睡得很饱,但身上还是懒洋洋的提不起劲儿,加上没什么事可做又不愿意出门,索性爬回树上,找了根能晒到太阳的地方趴下打盹。
  秋天的阳光没有夏天那么炽烈,而是非常的柔和温暖,不一会儿就把他的毛晒得蓬蓬松松,也晒得他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程澹快要眯过去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阵脚步声。这声音由远及近,平缓从容,与程澹熟悉的几个人的步伐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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