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个世界居然有鬼魂的存在,谭昭一醒来就发现了,普通的鬼魂自然入地府去轮回,但也有鬼不愿离去,这就变成了地缚灵。
谭昭因为在住院期间多看了某只爱爬电视机的鬼一眼,得到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笔致富基金,事情很简单,老奶奶藏了一笔私房钱,临死前没说完,他替鬼走一趟,把钱交给她的后辈就行了。
老奶奶就是本市人,谭昭花了半天时间将事情做完,顺便还将老奶奶鬼超度去地府,就得到了三千块钱的报酬。
不过能看见鬼也有点不好,这些鬼老是蹭过来,谭昭能控制身上功德金光之后,就一直收敛着,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为了避免睡觉被鬼骚扰,谭某人终于重新把自己弄成了金光灿灿的模样,当然只露一小部分,全部露出来那还得了,天道直接把雷往他脑袋上怼了。
原主有一辆改造过的电瓶车,前面放的寻子传单,后头插了两面儿子照片和寻亲讯息的旗帜,这两年风吹日晒,旗帜已经有些褪色,谭昭将后面的旗帜和传单都收起来塞进行李袋,这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电瓶车收进了空间里。
系统:好难得,你居然一上来就要花时间。
[我要是会算命还要你?赶紧的!]
程衍是被拐走的,当初警察追查人贩子的时候,其实差点就逮到人了,只恨这些人贩子太过狡诈,在西南方向丢了踪迹,原主这五年也是在这一带寻找。
却没想到系统查出来的消息,却不在西南,而是在岐山附近的一个小山坳里。
岐山位于国家的中部地带,靠西边有连绵的大山,这些年国家大力发展经济,山里有不少人都走了出来,但也有一部分仍旧住在山里,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当然不准确,但有时候却非常适用。
谭昭买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到岐山市,然后一路转中巴、面包车,再到小摩的,又再走了五公里的路,这才看到了五谷村的村口。
[是这里吧?]
系统:按照检索信息,就是这里没错了,程衍当年被拐,因为高烧一路辗转被人贩子卖给了村里一个叫吴大旺的人,吴大旺四十无子,也讨不到媳妇,花了一万五买下程衍,并给他改名叫吴小旺。
[他还活着就好。]
系统无声,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一样。
五谷村听着不错,却是个非常贫穷落后的村长,这里全村人都姓吴,三十多户人家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山坳里,一有生人来,整个村子都能知道。
谭昭在来之前,为了给便宜儿子一个好印象,换了身齐整的衣服,还去理了个头,甚至还买了身八岁男孩穿的衣服放在背包里,将登山包塞得满满当当的。
他这模样,倒是像极了出来登山迷路的驴友。
坐在村口的老人看见他,操着浓重的乡音说了他一句话,大意是让他走,态度非常恶劣,就是本村不欢迎外人。
不欢迎外人还买孩子?呸!
更让谭昭气愤的是,这五谷村里还有不少女婴鬼魂,因为怨念都纠缠在一起,就在村口破败的牌坊下面。
“推什么推!老子是来找人的!”
谭昭剃着平头,一双鹰隼般的眼睛,又因为常年日晒皮肤呈现古铜色,一米八几的个头,此刻倒是显出几分凶相来。
这老人见赶不走他,立刻便喊了起来,声音那叫一个响亮,立刻就有青壮年举着家伙跑出来了。
“找谁!我们村没有你要找的人,赶紧滚!”
来人举着把钢叉,三四十的年纪,满脸横肉,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
谭昭伸手就把人钢叉给掰折了:“凶什么凶!老子玩这个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这狠的怕横的,村民立刻就有些害怕。
而就在谭昭在村头跟人起冲突的时候,半山腰一个破败的小木屋里,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捂着额头站起来,只可惜他的手太小,包不住还在流血的伤口。
只一刹那,小孩楞了一下,他将手放下来,看着粘着灰土血液的小手,忽然瞪大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他还没反应过来,一个重物从他耳边飞驰而过,他下意识地一缩,酒坛子破碎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
他又重新捂住了额头。
“你个没用的东西,老子花了一万五把你买回来,就是来克你老子的吗!还不赶紧去做饭,老子瘸着一条腿,难道还要老子弄东西给你吃吗!信不信我打死你!”
吴大旺喝得醉醺醺的,拖着一条瘸腿骂骂咧咧地走过来,这几乎是他整个童年的阴影,而此时此刻,又这么活生生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头上的伤痛得他无法思考,但本能让他下意识地逃。
于是男孩开始跑,吴大旺一见,又提起木棍追,一个跑一个追,路过的村民半点不劝,还看热闹似地吹起了口哨,还有小孩子喊打打打的声音飘过,而跑着跑着,男孩终于想起了自己的上辈子。
他不是死了吗?怎么又回到了这里!为什么还要让他回来!他宁可死了!
他满心悲愤,但头上的钝痛越来越大,鲜血流到他的眼睛里,就是这一次,他会被吴大旺打到瘸腿,终身无法治愈。
鲜血越流越多,痛到他看不清路,脚下一个栽倒,砂砾触碰到伤口,痛得他控制不住地叫了出声。
“还敢跑,小兔崽子!今天老子不打死你,就不叫吴大旺!”
吴大旺的棒子还没挥下去,就被人迅速夺走,并且这跟棒子很快落在了他的身上,力道之大,差点将他的肋骨直接打断。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男孩立刻爬起来,却对上一双带着关切的眼睛,和亮得有些刺眼的功德金光。
这是——
“小心!”
谭昭早听到后头的动静了,抱起孩子就是一个转身,后面的锄头落空,磕在地上绊倒男孩的石头上,硬生生出了一个豁口。
“我的锄头!我的锄头!”
谭昭抱起孩子的时候,就觉得太轻了,他的衣服……恐怕是买大了。
“把小旺放下!”
谭昭肃着脸,将男孩稳稳地护着:“我的儿子,我凭什么放下!你们放心,警察会来告诉你们王法的!”
他刚说完,旁边居然冲出一个小炮弹来抱住他的腿:“叔叔,我也是被拐卖的,我家住在梧桐市双溪街道,我叫陆扬,你也把我带走吧,我爸爸会给你很多钱的!”
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发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
“快!快把狗娃抢回来!”
这一只羊是带,两只羊也是赶,程衍头上有伤,谭昭也不急着收拾人,提着两小孩破开村民的防御,很快就冲出了五谷村。
五谷村贫穷落后,路也很烂,车子进不来,村里人也没有余钱买车,追出去的人徒步追,怎么可能追得上谭昭,没多久谭昭就把人甩开,等到了平坦的路,两只羊都靠在他肩头睡着了。
谭昭干脆将空间里的电瓶车取了出来,一路开着电瓶车进了岐山市。
然后,才刚开进岐山市的市区,他就被交警叔叔拦住了,原因是……驾驶电瓶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且电瓶车不能载人。
谭昭:……万万没想到。
第96章 鬼见不愁(二)
近段时间, 国家严抓电瓶车未戴头盔和载人情况,但交警叔叔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么随手一抓, 居然抓出了一个买卖人口案来。
他把人拦下来才发现,趴在电瓶车主人怀里的小孩满头鲜血, 身上还有不少被打的痕迹, 另一个孩子手上也有些淤痕,惊得他当即联系了自己的同事。
先是把孩子送去医院包扎伤口, 又听说是拐卖案, 当即就报了警。
刑警支队立刻派了人过来, 这一下午人仰马翻的,堪称拐卖案中最戏剧性的开端了。
程衍长期营养不良,头部又有重创, 轻微脑震荡,一整套检查下来,这会儿还躺在病床上没醒来, 相比程衍,陆扬身上只有些轻微的淤青, 就是饿得很了, 吃完白粥后就拉着谭昭的衣角眼巴巴地看着一身警服的警察叔叔。
也是巧了,程司也来自梧桐市, 谭昭从离开五谷村有信号后,就联系了梧桐市当地的警察, 当初的拐卖案在系统里有档案, 警察一调就查到了。
经过惯例的问询后,谭昭得以留在医院照顾程衍,而警察也已联系到陆扬的家长, 正在赶来的路上。
陆扬今年只有五岁,乍然得救,对谭昭的依赖心理非常重,即便是在人来人往的医院,也一直拉着谭昭的衣角,就连上厕所都不放开。
谭昭也蛮无奈的,伸手摸了摸小孩毛茸茸的发旋:“别怕,很快你就能见到爸爸妈妈了。”
陆扬点头又摇头,仍然死死地拽着衣角,护士小姐姐看到,都心疼坏了,这天杀的人贩子,幸好是救出来了,这买卖人口的人,都太可恨了。
“程先生,你先吃饭吧,孩子醒过来你还得照顾他呢。”
这八岁的男孩子,瘦得都快脱相了,全身上下大大小小的伤口,是个人都做不出来,这做爸爸的看到,程先生心里肯定也不好受,护士放下饭就走了。
“程叔叔,小哥哥他什么时候能够醒来啊?”
谭昭:“放心,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程衍也真的很快就醒了过来,只是他没有睁开眼睛,鼻间不太熟悉的消毒水味告诉他,他居然……得救了。
上辈子,他在这一年被打到瘸腿,吴大旺连个赤脚大夫都没给他请,他差点饿死,直到十五岁那年,他机缘巧合与村里的女婴怨灵签订契约,将五谷村灭村后,他才第一次走出了这片大山。
山外的世界很好,但他……无处可去,怨灵的反噬一直啮噬着他,好不容易辗转找到亲人,却发现亲生父亲早已死在寻找他的路上,而亲生母亲则早已再次成家,他适应不了学校,不会与普通人相处,而这一切都拜人贩子所赐。
忍受着怨灵的反噬,他开始疯狂报复人贩子,凭着点特殊的能力,他能比一般人更快找到人贩子,渐渐传出了“人贩子杀手”的凶名,但也因为杀人,他身上的反噬更加严重,在警察和特殊部门找到他之前,他选择自爆,跟这个国家最大的人贩子集团同归于尽。
所以为什么,他居然又回来了?
程衍觉得奇怪的时候,他的便宜老父亲……其实也心生疑窦。
[系统,我怎么觉得我这便宜儿子不大对劲呢?]
系统:你的错觉。
[你觉得我是瞎吗?坦白从严,抗拒更严,你选吧。]
系统:……宿主,这事情它吧,是这个样子的。
谭昭很快就得知自己开启的是地狱模式养儿行动,这儿子不仅早已黑化成功,甚至还凭一己之力干翻了大部分的人贩子集团,那时程衍距离十八岁成年只剩一天。
系统:他上辈子因为杀人反噬自爆,又跟怨灵牵扯,灵魂不能入轮回,但因为他解救了无数儿童妇女,功德非常丰厚,足够他重来一次,这是天道对他的网开一面。
[你确定?]
系统:是,不然他现在怎么会得救呢。
谭昭无言以对,这因果也过于微妙了一些吧,而且他这个爸爸还好端端活着,程衍对他绝对是疑心大于感动吧?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程衍脸上的血迹早已被清理干净,谭昭这才发现,便宜儿子生了一双好看的眼睛,黑白分明,你望着这双眼睛的时候,像是能一眼看到心底……啊呸!他看到小孩子黑色瞳孔映照出来的鬼影了!
就天花板上扒着吊灯死活赶不走那只,不是说跟怨灵签订契约后才能见鬼的吗?怎么现在就看得到了?那他身上的金光……
系统:宿主,掉马节哀:)。
父子俩大眼瞪小眼瞪了足足有五分钟,才双双移开眼睛,当然其中一个是被金光闪到才移开的。
程衍低下一下头,很快就眼神凶狠地开口:“你是谁!”
看在谭昭眼里,像极了圈地自护的狼崽子,他搓了搓手,尽量温和地开口:“我叫程司,是你的亲生父亲,对不起,这么晚才找到你。”
此时已是深夜,病房里静悄悄的,只有陆扬打小呼噜的声音非常有韵律地响起。
程衍看了一眼趴在床位的小孩,他记得,那是吴大铁家买的狗娃,上辈子再过没多久,就会在逃跑时掉进水沟里溺死。
他忍不住深深地看了一眼泛着金光的男人,上辈子有人告诉过他,带着金光的人都是身带大功德的,这样的人,会是他的亲生父亲?可是,上辈子他不是早就在找他的路上死了吗?但这张脸,他一直都记得,那块简陋墓碑上面带悲思的男人,直到死前他也一直都记得。
程衍心里有些激动,又不些不敢相信,然后……两父子又开始了大眼瞪小眼。
谭昭睁得眼睛都酸了,终于忍不住开口:“忘了你刚醒,饿了吧?你等等。”
程衍想伸手拉人,但很显然他高估了现在的身体,他一动就觉得浑身酸痛,然后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男人离开。不过没过多久,男人就提着一个保温盒回来了。
“你现在只能喝点白粥,等你好了,爸爸带你去吃好吃的。”
这小孩太沉默了,一双眼睛瞪着人时,说实话还蛮唬人的。
程衍虽然沉默,但还是非常配合的,一大碗白粥喝得一点儿不剩,甚至吃完还非常自觉地躺好,很快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谭昭刚匆忙洗漱完,病房门就被人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