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
然后各自分别,就像两条线在偶尔相交之后,迅速又回到了各自的轨迹之上。
下班回到家,吃完饭洗了澡,程衍靠在床头看信,信并不长,他能感受到凌静静写这封信时的愧疚和祝福,但时至今日,他已经不需要了。
他将信折叠好,放在书桌下面的抽屉里,而在书桌旁边,有一个小的博古架,上面是每年他过生日程司送给他的礼物。
都是非常稀奇古怪的东西,有价值很高的,也有不值什么钱的,但在程衍心里,都是他需要珍藏一生的宝贝。
他的人生,被时间割裂成两个部分,八岁之前的他身处深渊,八岁之后的他由程司一点点拉着走出了深渊,程司教会他谦逊,也教会他分辨别人的善意与恶意。
其实直到现在,他都没有什么人生的理想和方向,但即便此刻程司已经不在他身边,他居然也没有多少心慌,回顾过往,程司早已将面对生活的窍门一点点教给了他。
最重要的是,程司并没有死去,只是离开了而已。
也是在他上任分局局长之后,他才知道程司这些年为了打击人口买卖做了多少事情,不仅专门做了寻人阵法,还做了不少事,就为了推动人贩子判重罪的立法进程。
直到今年两会,买卖人口重罪终于被写进刑法,从此拉开了人贩子重罪的新篇章。
程衍翻看过历年破获买卖人口案件的数量,周晋倬告诉他,里面那些大案要案或多或少程司都参与过,甚至有些都没有写进去。
说实话,那一刻程衍是有被震惊到的。
他自问了解程司,却没想到程司在家嬉皮笑脸,出了门一副出门遛弯的神情,竟是私底下办了这么多事情。
“你爸那个人确实不好说,不过我想他应该是有感同身受,才会默默去做这些事情。”
当初听完周晋倬的话,程衍并没有反驳,但以他对程司的了解,仔细想想,其实并没有什么违和感,毕竟那么多的功德金光,不是烂好人还真不会有那么多。
想起这个,程衍伸手拿起博古架最顶端的一块圆形玉佩,那是程司临走前给他的,在他接过的刹那,玉佩上的功德就进入了他的体内,玉佩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
这人,说是不会算命,却什么都算到了,什么都替他考虑到了。
第二天,是他发小方舟的婚礼,程衍朋友不多,方舟绝对算一个,他们从小学读到大学,十几年的感情,不过方舟知道他身份特殊,并没有请他当伴郎。
程衍难得换了身银灰色的西装,打理了一下头发,掐着点去了婚礼现场。
方舟一见好友,就奔了过来:“兄弟,你今天帅得可有点过分啊,在我心里,也就比程叔叔差一点,程叔叔还在国外呢?”
“没盖过你的风头就好。”
“那指定没有啊,在我媳妇心里,我肯定是最帅的。”
刚路过的女方闺蜜:……算了,就不戳穿闺蜜善意的谎言了。
不过这小哥哥也帅得太过头了吧,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啊,要是没有……
“哥们,最近谈恋爱了吗?要不要兄弟给你介绍一个?”
程衍摇头拒绝:“新郎官,新婚快乐,你看我像是缺女朋友的样子吗?”
方舟:……祝福就祝福,后面那句话不说会死吗?
两人打小的感情,当然不会因为一句话翻脸,因为是新郎的关系,方舟只同程衍说了几句话就被喊走了,程衍就坐在下面,和从前的同学随便聊天。
同学的婚礼,有时候就是一场小型的同学聚会,同学聚会的要义是什么?回忆过去,炫耀现在,大家都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没有那么世故,不知道聊了什么,忽然就有人说起了程司。
无他,程司太帅了,又会说话长得又好,坐在家长里面,就跟打了闪光灯一样闪耀,加上程衍成绩好,长得也好,个性还很酷,人的记忆天然对美好有独特的深刻性。
人总会对别人家的爸爸非常眼馋,就有人道:“你们还记得不,当时有个F国交换学生的项目,其中有个学生英语口音太重,人程爸爸直接就跟人讲法语,那个流利程度,说实话,就算我现在法语系毕业,也讲不到那个流利程度。你们懂那种感觉吗,无形装逼,最为致命啊!”
这事儿程衍记得,后来那个留学生在他们家住了七天,为此他还跟程司赌气,发誓要学会法语。当然,他现在……也还没学会。
淦,法语真不是人学的,程司简直是个怪物。
同学们怀忆完了别人家的爸爸,终于有不怕死的跟程衍搭讪,程衍谁啊,他们学校的高岭之花:“校草,最近在做什么工作呢?”
程衍随便搪塞了过去,婚宴上觥筹交错,有攀比的,也有巩固人脉的,谈的工作啊生活啊,还有更烟火气的,什么口红啊菜价啊,这些话题,程衍都不感兴趣。
事实上,很早以前,他也想融入这些群体,他也试着去跟人吃路边摊,玩小游戏,但……他或许就不太适合普通人的生活。
上辈子他是一匹孤狼,这辈子……也做不到去当一只合群的羊。
而程司,也从没有教他一定要洗掉身上的倒刺迎合这个社会,而是教给他力量和知识,好让他有充足的底气逆流而上。
“校草,不行啊,你好歹也是top大学毕业,当小职员没有前途的。”
程衍听得不耐烦了,终于在今晚开口说了第一句大实话:“哦,没事,我爸在市里给我留了一栋楼。”
诸位吃瓜听众:艹!他们酸了!好酸!别人家的爸爸果然永远不会让他们失望!
刚刚带着新娘来敬酒的方舟:“……兄弟,财不外露,空气里的柠檬含量超标了。”
程衍毫无所觉地站起来,跟人碰了个杯:“还好吧,新婚快乐。”
“……你要不再问问咱程爸爸,还缺不缺干儿子啊?”
新娘:……
程衍喝完酒,唇边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不缺。”
**
接到周晋倬的电话,程衍刚从婚宴上回来,身上还带着点酒气。
“什么事这么忙啊?”
“老神仙说你红鸾心动了,怎么样,是不是遇到好看的小姐姐了?”
程衍想挂电话了:“无聊,没有。”
“哎哎哎,先别挂电话,你爸来信了,说给我留了酒在你那里,我等下就上飞机了,记得找出来啊!”
“喂,你又逃下……”
程衍话还没说完,那头挂电话比他还要快。
说起酒,程司确实每年都会酿酒,就埋在家里的院子里,早先年栽下的柿子树已经长得又高又大,程衍将身上沾满酒气的外套随便丢在走廊上,去后面的储物房找了把锄头。
程司的酒确实是一绝,市里那栋楼可能有一半都是卖酒得来的。
程衍循着记忆挖开最后的藏酒地,除了三大坛酒外,还有一个小匣子。
匣子里,是他八岁生日那年照的照片,程司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连齐灵安都在,齐灵安早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去投胎了。
那时候邓煦还拉着程司喝了一夜的酒,家里的酒窖就是那天空了大半。
程衍有些怀念地摸摸相片,然后才将酒坛子尽数挖出来。
而就在此时,一只闪着灵光的纸鹤悠悠哒哒地飘过来,落在柿子树的树冠上:“小衍,见字如面,有没有想爸爸呀……”
“老套!”
然而挥着锄头的俊朗青年,唇边却绽放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
“听老周说你红鸾心动啦,儿媳妇漂亮不?”
程衍:……周晋倬,你的酒没了:)。
第127章 急支红浆(一)
深夜, 天边挂着一轮近乎妖冶的圆月,月光清棱棱的,像是孤高不可一世的贵族一样, 即便它落到了阴暗的沟渠里,也不沾染一丝脏污。
谭昭想, 这世上应该绝没有像原主这么“幸运”的人了, 而此时此刻这份“幸运”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原主名叫沈还英,孤儿, 母胎单身, 今年二十岁, 就读于B市大学历史系,业余在蓝调酒吧当调酒师,为了迎合这个职业, 他留着齐肩的头发,简单地扎在脑后,当他调酒时, 有一种莫名的律动感。
凭借着出色的调酒手艺,沈还英只要周末干个兼职, 就能赚够学费和生活费, 甚至还能有个闲钱养条狗。
而这份“幸运”,就要从开始养狗说起了。
现代人嘛, 没见过狼,狼狗不分什么的, 也实在怪不到沈还英自己身上。有一天沈还英下班回家, 路上在胡同口遇到了一条重伤的狗,他想好歹也是一条狗命,就准备上前将狗带去宠物医院。
谁知道等他一接近, 这狗突然窜了起来,逮着他的虎口就咬了下去,沈还英当即挣扎,他可是靠手艺吃饭的,慌乱间不知打到狗哪里,狗突然松了口,然后迅速就跑没影了,沈还英捂着伤口,连夜跑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和狂犬疫苗。
继承回忆看到“狗”尾巴的谭昭:……这特么分明是狼啊!
不过好像被狼咬了打狂犬疫苗也没什么不对,沈还英定时定点跑医院打了三针疫苗,伤口也没什么大碍了,就回蓝调上班了。
蓝调是个很有情调的酒吧,大多数来的顾客也不将情色摆在台面上,大概是老板的后台足够硬,反正沈还英是没怎么收到过职业骚扰的。
怎么说呢,沈还英这么受欢迎,一靠手艺,二绝对有美颜增幅,一八八的美人帅哥给你调酒,谁不喜欢?这就跟人吃饭看吃播下饭是一个道理。
但……墨菲定律永远发挥着它独特的作用,沈还英下班路上被一个客人尾随,咬了脖子。
在被咬的一刹那,沈还英就表现出了难以言喻的痛苦,甚至连咬他的人都从喉咙口发出一声低沉的痛呼声后,一把推开沈还英,逃也似的离开了。
沈还英痛苦难当,一个人蹲在无人的巷子里,意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直到……等来了谭昭。
[统子,咬原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系统:哎嘿,你猜?
尖牙,嗜血,不会是传说中的吸血鬼吧?
天可怜见,谭昭真的只是随便一猜,毕竟他虽然见多识广,但真的没有见过吸血鬼,然而系统诡异的沉默,似乎昭示着什么。
[不是吧,我就说钢铁城市里哪里来的狼啊,合着那其实是狼人?]
系统:……宿主,请不要想着走捷径,请自行探索。
行叭,谭昭忍着体内血液的翻江倒海,找出原主的手机给寝室长李为发了个短信,说今晚不回去了,在收到对方的肯定回复后,他就近找了个酒店入住。
在进入封闭空间后,谭昭终于忍不住倒在了地上,他让系统测了一下他的体温,已经超过五十度了。
系统:宿主,你脑子可能要烧坏了。
[你给我闭嘴。]
谭昭艰难地爬进浴缸,直接开冷水档物理降温,等他有点神志后,才开始调动灵魂里的灵力试图修补身体,然后不出意料……三股力量打起来了。
直到凌晨时分,谭昭体内的力量才完全被融合,他累得直接趴在浴缸里睡了过去。
而谭昭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融合的刹那,位于东欧某教堂底下的棺材板剧烈地动了起来,旁边守卫的吸血鬼立刻虔诚地跪下,脸上是难以言喻的狂热。
预言上说:亲王醒来之时,希望之光会照进黑暗。
而躺在棺材里的,就是血族最为尊贵的亲王。
与此同时,某黑暗森林里,眼睛发着幽幽荧光的种族开始聚集,山坡上有一只老狼站在满月之下,发出了狼生中最后一次吼声。
传闻狼人会在满月之夜变身,在诡异的大满月之下,狼群山谷响彻了一夜的狼嚎声,而在第一丝阳光落下的刹那,山谷里的狼慢慢变成了人类。
“艾布纳,你听到了吗?”
“是的,我听到了,在东方,预言者出现在东方。”
吸血鬼和狼人,同为黑暗生物,却并非友好关系,早在千年之前,吸血鬼始祖和狼人始祖有过一次预言:未来,会有一个人的出现,可以让血族挣脱黑暗,也可以让狼人不再畏惧满月,在长久的称呼变更后,这个人渐渐被称之为预言者。
而现在,血族和狼人等待了千年之久的预言者终于出现了。
**
谭昭卡着时间退了房,就接到医院的电话,通知他去打最后第二针狂犬疫苗。
系统:哈哈哈哈哈,不打白不打,钱都交了呀~
[……]
沈还英,一个被狼人咬过一口,又被吸血鬼咬了的终极非洲人,终究还是落到了他的头上,谭昭摸了摸自己的非酋光环,非常无奈地打车去了医院。
系统:宿主,容我提醒你一句,原主的心愿是顺利完成学业,你在两个小时后,有一门主课。
谭昭:……太草了。
紧赶忙赶挨了一针,又在医院观察了半个小时后,谭昭才赶回郊区的大学。
幸好,这个老教授喜欢上课上到一半才点名,悄悄从后门溜进去的谭某人非常顺利混了过去,就是:“同学,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沈还英?”
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什么问题吗?”
“擦!原来你扎起头发是这个样子的!老四,你背叛了组织!”
谭昭这才认出说话的人是306的寝室长李为:“组织?什么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