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过去,曾经的胖豆丁已经长成了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好吧,也不能说风度翩翩,他脸上的痘痘看着让人不喜,那公鸭嗓更是难听。
言景则嫌弃地移开视线,去跟苏墨修说话。
被嫌弃的周砌:“……”这么多年了,他五皇叔还是不喜欢他。
明明他一直很努力地想跟他五皇叔搞好关系!
同样一直不喜欢他的,还有曾经的汪皇后,现在的汪太后。
好在,这两人也不喜欢别人……他思来想去,觉得他们两个,就是天生不喜欢孩子。
所以他上辈子,干啥纠结那么多年,非要人家喜欢他?
真是吃饱了撑的!
他现在就高兴一件事——他五皇叔的身体,比上辈子好多了。
上辈子这个时候,他五皇叔都已经驾崩了!
现在呢?他五皇叔走出去,说自己只有二十出头,估计很多人都会相信。
还有苏墨修。
这个按理会早死的人,现在也活得好好的,虽然看着文质彬彬,一副柔弱书生的样子,但之前朝堂上有人吵着吵着突然打起来……他竟然走过去,一手一个直接把人拉开了!
苏墨修的力气,不容小觑!
周砌正想着这些事情,就听到外面传来动静——刘昭鸾来了!
刘昭鸾已经不想活了,她一来就朝着周祉跪下:“陛下,我是从数百年后的后世穿来的。”
周祉:“???”这人说的啥?她该不是疯了吧?
刘昭鸾当然没疯,她只是想用这做筹码,换一些利益。
最好的结局,是她和她的孩子,可以离开三皇子府,过上好一些的生活,最差的结局……大不了就是他们都死了。
真要是后者,她就把三皇子也拉下马!
“陛下,我知道很多后世的事情,比如……若是没有意外,现在坐在皇位上的,应该是你的弟弟,周臻。”
周祉道:“这不可能。”他弟弟那人满脑子都是苏墨修,根本不想当皇帝。
周砌也觉得刘昭鸾胡说八道,若是没有意外,现在坐在皇位上的,应该是他。
刘昭鸾只是记错了时间,她当初虽然看过历史书,但压根没把年份记清楚。
更何况当时大家习惯说公元几几年,但这个时代,并不用这来记年份。
“我说的都是真话,在我知道的历史上,你早早去世了,其他皇子也一个个出事,周臻笑到最后,登上了帝位,只可惜他一生无子,就又将皇位传给了你的儿子……”
周祉:“这能叫笑到最后?”他那个整天就想着吃饭睡觉的弟弟,估计一点都不想当皇帝。
“周臻此人城府极深,一直韬光养晦,你一定要小心……”刘昭鸾提醒周祉。
周祉:“……”这人就算真是后世穿来的,脑子怕也不怎么清楚。
周祉懒得跟她说话,直接对旁边道:“苏墨修,这人交给你了,你好好问问她,看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疯了。”
苏墨修走了出来:“是,陛下。”
刘昭鸾大惊失色,她没想到这里还有别人。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紧跟着,她看到被她视为大敌的周臻也走了出来,还对周祉道:“大哥,你又给阿修安排活儿!他都没空陪我了!”
“你们一起去审,他不就相当于陪着你?去吧!别烦我!”周祉道。
他现在算是知道,他父皇为什么总拿东西扔弟弟了。
当皇帝真的挺累的,每天都要处理很多事情,而他一累,心情就会变差,心情一变差,就开始看弟弟不顺眼。
他弟弟凭啥每天都过得那么开心?
刘昭鸾:“……”事情好像……不太对?
等刘昭鸾被苏墨修带走审讯,眼睁睁地看着言景则和苏墨修在审讯她的时候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
小说误她!
还有,历史怎么不写清楚周臻是个断袖?!
历史上周臻娶的苏氏,该不会是苏墨修女扮男装的吧?
他后来早早去世,该不会是和苏墨修一起,偷偷退位,周游世界去了吧?
她看过的耽美小说里,就有这么写的!
言景则不知道刘昭鸾这会儿,还想着小说剧情。
他其实有点同情这个穿越者。
但凡穿越到这样不把女性当回事的历史时期的女性,都值得同情。
不过,同情归同情,他也不会想着要救刘昭鸾,毕竟这人,之前一门心思想要害死他。
刘昭鸾到底要怎么处置,言景则全都随周祉。
周祉没有杀了刘昭鸾。
刘昭鸾说的“历史”乱七八糟的,但也有迹可循,更重要的是,刘昭鸾提到的一些农业方面的知识,还有预防瘟疫的方法之类,都很有用。
反正之后,言景则再没有见过刘昭鸾,倒是周祉,有次突然满脸感动地跟他说了很多话。
言景则:“……”看来周祉相信了刘昭鸾的话。
说起来,周祉这人脾气算不错的了,因为他把女性看做弱者,也不会想要杀女人,刘昭鸾应该能有个善终。
就是……多半还是要被关起来。
周祉在皇位上坐了二十五年,就退位将皇位传给了周砌。
周砌在皇位上同样坐了二十五年,又把皇位传给了他的儿子。
当上太上皇之后,死过一次的周砌努力养生,一心想要长命百岁,至少……要给他五皇叔送终,对吧?
毕竟他五皇叔,比他大了二十岁!
周砌很努力很努力地活,可到底还是在自己八十岁那年,不小心挂了。
而那个时候,按理会早死的,他的五皇叔以及苏墨修,依然活的好好的。
第121章 泰迪无所畏惧(1)
言景则和苏墨修三十多岁,双双不成亲还形影不离的时候,满朝文武,就已经看出他们两个的关系了。
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仅止于此。
没人会闲着没事,去管当朝最为受宠的王爷和刑部尚书的私事。
不小心惹恼了王爷,那其实还好,要是惹恼了刑部尚书苏墨修……苏墨修这人向来记仇,睚眦必报!
满朝文武渐渐的,就习惯这两人同进同出,还姿态亲密了。
最多就是……有时候看着有点辣眼睛。
说起来,要是早些年他们知道这件事,指不定会觉得苏墨修是五皇子的玩物,但如今苏墨修年纪渐长,还凭着自己的本事当上了刑部尚书……这样的人能是玩物吗?肯定不是!
这两人,也算是情深义重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朝中大臣换了一茬又一茬,但言景则和苏墨修,却永远都在。
以至于很多人羡慕嫉妒恨——这两人咋这么长寿!八十多岁了,还能整天出来秀恩爱!
等他们活到一百岁……
不管是在位的皇帝,还是满朝文武,都开始供着这两位了。
这是人瑞!他们好想也能这样!
老天爷啊!能不能让他们也多活几年?
苏墨修在周砌去世后不久去世,而这时,言景则早已过了百岁。
任务已经完成,苏墨修的人生也过完了,他也该走了……言景则想要带着苏墨修的灵魂离开,没想到一抓一个空。
苏墨修的灵魂呢?莫非他带不走苏墨修的灵魂?!
言景则大惊失色,脱离了小世界,然后……找回了自己的记忆。
言景则:“……”
苏墨修:“……”
想到小世界发生的种种,言景则就知道,苏墨修肯定自己虐自己了。
苏墨修这人,骨子里有点不自信,不像他,永远都觉得自己最牛。
“阿修,下个世界我就不封印记忆了吧?”言景则道。
“不,你继续封印。”苏墨修很坚定。
他觉得,这样还挺有意思的。
最初的时候纠结过,到最后才会觉得来之不易,加倍珍惜。
在上个世界,言景则明明有天纵之才,明明身份高贵,却一直陪着他,不离不弃……这带给他的满足感,无以伦比。
尤其是两人年纪大了之后,他真的是每天都很开心,舍不得死。
至于一开始的纠结,反正持续不了多久,纠结就纠结吧。
言景则:“……”行吧,媳妇儿喜欢,那就继续封印。
下个世界,又是古代世界,不,这已经不是古代世界了……这是史前世界。
这个史前世界,还有点与众不同……
***
天渐渐黑了。
一只小猴子爬到一颗将近百米高的巨树树顶,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看了一会儿之后,他就从树上爬下,最后轻轻一跳,轻盈地落在地上。
“石头,狩猎队的人回来了吗?”巨树下面,一个裹着兽皮,满脸皱纹的女人问道。
那小猴儿一个翻身,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尖脸男孩:“来了来了!快到了!我看到他们扛着很多肉!”
“有很多肉?”那女人非常高兴,喊了一声:“狩猎队快来了!还带回来了很多肉!”
女人这话喊出来,立刻就有很多人从树洞里、树屋里钻出来,聚到被许多巨树围起来的空地上。
他们这个部落,叫巨虎部落,整个部落一共有两百多人,虽然算不上大部落,但也是个中等部落了!
他们居住的地方,就是这一片巨树树林。
这些巨树有近百米高,树身好几个人手拉手都围不过来,他们有的在树下开凿出树洞当做居所,有人在树上搭建树屋当做居所,依靠这些大树来抵御猎食者,同时,他们也会出去捕猎。
部落里的青壮,不论男女,隔一天就会出去捕猎一次,当然,要是某天没有捕猎到足够多的猎物,那么他们第二天也可能不休息,继续出去捕猎。
当然,那样会比较累,偶尔来几次还好,如果每天这么干,大部分人都会吃不消。
今天就是狩猎队出去狩猎的日子,现在部落里留着的,都是老弱孩子。
得知狩猎队要回来了,他们都非常高兴,一些孩子还开始不停地咽口水。
而这时,旁边一颗巨树底下,某个用藤蔓编织的门被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瘸一拐地从树洞里钻出来。
看到这个男人,在场的人都面露鄙夷,还有孩子远远地朝着他吐口水。
言景则:“……”这具身体的主人,真的很不受欢迎啊……
所以,他到底为什么要选这么一具身体?!
他是不是出问题了?选择的身体智慧很高有族群有亲人就算了,竟然还是个……不讨人喜欢的!
他为什么不去当一只霸王龙?
没错,这个世界有恐龙。
这个小世界,人类文明刚刚出现,还没有发展起来,不仅如此,这里的人类,还有点与众不同。
这里的人刚出生的时候都是人形,但长大一点,长到五六岁的时候,会觉醒,拥有兽形。
当然,也有一些人会晚一些觉醒,甚至一直不能觉醒出兽形的人,也是存在的。
人们的兽形,都是哺乳动物,大到蓝鲸猛犸,小到鼩鼱仓鼠,什么都有可能。
当然,大部分人的兽形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小,都是普普通通的。
这里的人会有哺乳动物作为兽形,这里的野兽,也就没有哺乳动物了!
这个世界,除了人类,再没有其他的哺乳动物,在野外活跃着的,是恐龙,还有其他非哺乳类动物!
而人类,也依靠捕猎这些动物生活。
他们聚居在一起,一起捕猎,一起抵挡猎食者和天灾,艰难求生……
所以他为什么不穿成霸王龙,要穿成一个人类?
在这个世界,霸王龙只要不去招惹某些巨无霸恐龙,基本上就是什么都不用怕,也没有天敌的,他要是穿成霸王龙,肯定能过得舒舒服服,想干啥干啥。
现在穿成弱小的人类,还是受了伤的……短时间里,他连养活自己都难。
好在,这个世界不是普通世界。
人类不仅能变成动物,还跟恐龙共存……这个世界,是带有特殊能量的。
也就是说,他在这个世界,可以修炼,可以动用精神力。
就是他能动用的力量,必须在这个世界的许可范围内。
此外……精神力也就罢了,他的身体就是原主的身体,他是没办法直接变强的,必须一点点来。
他穿来的时候,原主还身受重伤,这就更麻烦了。
他要先养好伤,再慢慢让自己变强。
他穿成霸王龙多好啊!再不济,穿成梁龙这样的,巨大的蜥脚类恐龙也可以啊!
他甚至不介意穿成巨蟒。
巨蟒体长十几米,他现在呢?人形一米八,兽形……体长三十厘米。
这具身体的原主,兽形是贵宾犬,一种在某些现代世界,被人当做宠物养的小型犬。
因为贵宾犬的“泰迪”造型太有名,人们还习惯把这种狗叫泰迪。
而泰迪这种狗……如果养得好,那也还好,要是没养好,一个不留神,它就会习惯日天日地日万物。
当然,这些都是其他世界的泰迪。
在这个世界……泰迪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没用。
不过原主在这个部落不受欢迎,并不是因为他兽形没用,他其实不是部落里兽形最糟糕的,他们部落里有个身体很弱的女孩子,兽形是仓鼠,那是一不小心,可能会被人踩死的存在,可比泰迪糟糕多了,但大家依然对她挺好的。
原主不受欢迎,主要是原主这人好吃懒做不肯去捕猎也就算了,竟然还不自量力地肖想部落里最强壮的女性,并因此做出种种丢人现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