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斤还需要换大量的药草。”宋卿时召来布尔凡,“你是亚雌们的小队长,这几种药草附近就有,你让他们拿着样板去找,尽量多采一些回来。”
“好!”
亚雌们不敢怠慢,听到布尔凡的话后纷纷拿着宋卿时给的药草整齐划一的离开了部落。
宋卿时坐在地上开始清理他身上沾染的血迹,留意到哈尔斯已经站在他身边,对方犹豫的说,“哈斤他……真的会好起来吗?”
“当然。”宋卿时将身上收拾好以后又把药草啊骨针什么的都收了起来,“其实很多都可以用医学解决,不用祈祷神什么时候可怜部落,而且最重要的是,医术是可以学的。”
“你说什么?”哈尔斯震惊的浑身一颤,“你拥有的这种神奇的力量……我们也可以学?”
第212章 虫族世界14
且不说宋卿时的那番医学的言论带给哈尔斯多大的震撼,就说是当天下午哈斤“起死回生”的事实就让部落为之震撼。
当时的那个情况,就算哈尔斯不说他们也默认为活不了了,请哈尔斯来差不多就是走个过场。
哈斤下午的时候发起了高烧,都是被折腾成这样,宋请时也没办法,现在没有火熬药,所以就让他们晋江多揉一些干净的草药汁灌进去,一直到晚上陆陆续续的烧了很久,最后终于退烧以后大家都松了好大一口气。
哈斤是知道这一切的,当时骨针就在自己的皮肤里穿梭,从未接触过的刺激性草药也让他头脑稍微清醒了一点。他听到祭司和族虫们都让他去族地,是他一直不服的、看不起的王救了他的命。
过后,宋卿时以他为典型把所有雄虫都找过来开会,“这次哈斤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第一,你们并不团结,没有团队意识。第二,哈斤莽撞、自大。但是他所拥有的特性,你们也有。”
“我要教你们学会使用陷阱和团队合作。”他负手而立,眉目冷敛的看着雄虫们,“你们要把这次的事故当做一次引以为戒的教训,以后不要再让自己的同伴发生这种事,不是每次我都可以救回来的,我不是神。”
“陷阱是什么?”布莱问道。
“您那么厉害,就是神的力量吧。”又有雄虫接道,语气中充满了崇敬。
“你们真是粗枝大叶,如果亚雌和雌性也可以捕猎,那要你们就没什么用了。”宋卿时原地踱步,“陷阱我会教你们,医术我也会教给你们。”
“教给我们?”雄虫惊奇的说,“那可太好了,不过是不是很难啊?亚雌和雌性就是不可以捕猎啊,他们就只能简单的摘摘果子而已。”
“不是教给你们,是教给部落所有虫子,会不会就看悟性了。”这个话题宋卿时很快就略了过去,为对方的后一句话嗤笑起来,“亚雌和雌虫们可不比你们差,你们无非就胜在可以飞行和力量大一点而已,这些都是可以弥补的。”
“走吧,我先教你们团队合作。”宋卿时率先飞在前面,“前面有一群野猪,你们一个个的下去攻击,我要看看你们每只虫的综合能力。”
最先下去做表率的是布莱,他是部落里最英勇的战士,无论从狩猎的耐心和冲击的力量来看都是最顶级的,只不过这里的顶级只限于哈乐部落中。
接下来,一只只雄虫全部下去飞了一圈,他们都打算一对一的捕猎,不过在野猪的团队对抗之前不得不节节败退。
等所有雄虫都表现完了,宋卿时指着下面怒气冲天的野猪群问道,“明明比猎物强大那么多,可就是抓不到,你们看懂为什么了吗?”
“因为它们数量有很多。”布莱回答。
“还有呢?”
这下子没人回答了。
“团队,合作。”宋卿时吐出四个字,“你们再仔细看,野猪群一共有二十头,前后分别有六头,旁边及时补位,中间有首领负责协调攻击、发出指令、增长气势,所以你们束手无策。”
“它们是比你们弱小,可并不就代表你们可以随便捕杀。有时候,往往弱小团结起来可以翻天。”
雄虫们沉默了一会儿,没人教导过他们这些,平时捕猎就是一起出去一起捕猎,但全部依靠本能,而且就捉个兔子这种小动物怎么会见血呢。
所以要给他们已经成型的观念里再灌输就得慢慢来,其他族群不知道,但是哈乐族的确都是挺犟的,还得用实践让他们心服口服。
看他们消化的差不多了,宋卿时又问,“你们听懂了吗?”
布莱还算聪明,“那我们现在是要学野猪一样一起捕猎吗?可是我不懂。”
“错了。”宋卿时摇摇头,“野猪是在防守,你们却是要进攻,你们学它们干嘛?不懂就学,没有虫生来就懂。”
“我刚刚特地测试过你们的能力,大概做了一些规划,从现在开始,就以下面的这群野猪为例子,你们全部听我的,我说怎么动就怎么动,明白吗?”
“明白!”雄虫们亢奋的大声回答。
宋卿时的语速非常的快,同时又非常的清楚,足够每个位置的虫子都听的一清二楚。他盯着下面的野猪群,终于下了第一道指令,接下来就是第二道、第三道……
“……布莱!”经过快速的阵营变化,雄虫们你来我往穿插其中,攻击十分凶猛,虽然从来没有合作过却十分的默契。野猪群已经被牢牢围困,首领或许知道它们的防守不管用,已经带着相好的四散而逃。剩下的自然就溃不成军,宋卿时一声大喝,“你们还在等什么!”
热血沸腾的雄虫们一窝蜂的冲了上去,然后成功捕杀了他们之前怎么都奈何不了的野猪群里的大部分野猪。
他们只觉得好像捕猎从来没有很多酣畅淋漓过,似乎每个人的长处都得以施展,短板也在队友的帮助下补全。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最主要的还是捕猎的时间大大缩减。
以前他们不会主动去攻击野猪群,顶多就是一窝蜂冲上去看能不能冲散,冲散就捡漏,冲不散就找下一步,其实非常的浪费时间。
宋卿时看着大家脸上的兴奋,“你们都记住我刚刚的指挥了吗?我会再告诉你们两次,事不过三,以后我也不会再教。在这两天,你们必须掌握这种新型的攻击方式。”
他说的是攻击,而不是捕猎。
“你们自己先去练习吧,搞不定的不要硬来,有什么不懂的就记下来我明天再给你们做解答。”
得了宋卿时的指令,雄虫们一窝蜂的冲进了森林之中,然后很快传来一片片野猪愤怒的“哼哧”声。
解决了雄虫这边,亚雌们已经开始简单的学习草药功效和相对应的病症。亚雌和雌性们心思细腻,基本上说一遍就会记得差不多,而且在课后他们还会互相帮助。
哈斤的骨头开始愈合,皮肉已经合上形成了一条蜈蚣般的伤痕,上面的草药是每天都要换的。不仅敷,还得吃。每次他都感觉生不如死,没有比肉食动物被逼吃素一样痛苦的事情了。
“好难吃!我还要吃多久啊!”哈斤又一次硬吞下草药,一向硬挺的五官挤在一起看起来特别憨。
负责换药的亚雌是目前课程学的最好的,他第一次出去采药回来就丝毫不差,其他亚雌雌虫或多或少都有失误。亚雌转过头,刚好看到宋卿时进来,“王,您来了。”
“哈斤怎么样?”
“伤口愈合还不错。”亚雌回答,“就是他老是不配合。”
雄壮的哈斤快哭了,“他老是逼我吃草,我讨厌吃草。”
宋卿时看了看他的腿,“吃药是为了让你更快的恢复,没有这些也就没有现在讨厌吃药的你了。恢复的是不错,你身体根本就挺好,愈合能力也强。”
听到宋卿时的话,哈斤也不敢再埋怨了,“那我还要多久才可以回去捕猎啊?每天都躺在这里好无聊,我的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病人都是如出一辙,不爱吃药不喜欢躺床上。
宋卿时反驳了他的请求,“最起码也得一个月才能下床,如果你硬要下来以后腿一边高一边低那就不关我的事了。”
怕他们不懂什么是一边高一边低,宋卿时一只脚踮起脚尖一只脚没有踮的走了两步,转头看到哈斤一脸惊恐的表情就知道对方被吓到了。
蜕化失败是蜕化失败,可自己制造出残疾那可就是天塌一样的事了。
鱼肠线并不能融入体内,宋卿时找了之前打磨好的锋刃的石刀割断了线,“忍一忍,我把它拔出。”
几天过去,就算是人类的身体都会与之相互折磨,更不用提虫族快速恢复的能力,拔出的时候还带出了一点血丝以及里面的肉,表面瞬间出现了几个皮肉翻开的血孔。
哈斤从头到尾都一声不吭。
宋卿时从旁边自己用树皮编织的小袋子里拿出了两个芒果,“这个是果子,叫芒果,也是可以吃的……”
他话还没说完,哈斤已经抢了一个过去塞进嘴里,宋卿时喝道,“住口!”
“第一,你现在身体还没好,不能吃这个。第二,芒果需要剥皮,里面的骨头也是不能吃的。”
哈斤在他严厉的目光下委委屈屈的把芒果吐了出来,宋卿时没好气的又从袋子里给亚雌拿了一个,“他不能吃,这是给你吃的。”
“哦哦,我听懂了。”亚雌受宠若惊的接过小小的黄橙橙的果子,眼里满是新奇。
除了芒果,还有宋卿时身上的了树皮袋子。
“这个我已经教给布尔凡他们了,如果你想要去布尔凡那里学,也可以直接拿。”树皮袋子其实装不了多少东西,他倒现在身上还是穿着草裙套装呢。
不过自从他发明了新的皮毛裙子以后,大家已经可以举一反三的学着做了。
只是美观性大于实用性,那也比之前根本遮不了裙子强多了。
宋卿时袋子里装了十多个,芒果树距离这里也不是很远,他象征性的在外面给亚雌们发了几个后就指引他们自己去摘。
吃货的力量无比强大,附近的菠萝已经吃的差不多了,现在要吃菠萝得去远一点的地方才有摘的。
亚雌们果然对这个新果子特别好奇,现在宋卿时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实在是宋卿时太厉害了,什么都会什么都懂,比祭司大人还厉害呢!
“哈尔斯?”树屋周围一片寂静,宋卿时在外喊了两声,里面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面容有些憔悴的哈尔斯走了出来。
“你来找我干什么?”最近哈尔斯就算是不想去听他的事也总会听族虫们提起,他的心里升起了一股巨大的危机感,那不仅是他祭司地位的动摇,更是在直接动摇部落里对虫神的信仰。
可是哈尔斯同时又是纯粹的,其他的管理方面他不懂,平日里也总是有老亚雌在帮他,但是他看得出宋卿时仅仅到来几天,才几天而已,部落真的有了很大的改变。
首先最开始就是食物方面,他们从节约的半饱到了捕猎一次可以吃三天,而且还吃的很饱。其次就是开发了许多可以吃的新的果子,还做出了可以存放便于携带的零食,部落里的族虫们身体肉眼可见的强壮了起来,脸色也比之前红润、有活力。
然后就是对方所说的神秘的叫医术的力量,可以治疗虫神治不好的族虫。这次要不是宋卿时在,他们短短几天就要失去一个亚雌和一个雄虫,无论是失去哪一个,都是哈乐部落珍稀的珍宝。
现在是捕猎方面,听雄虫们说捕猎速度和效率都极大的提高。不仅如此,似乎还可以用在部落的战斗中。
“这是什么?”哈尔斯神游回来就看到递给他的两个黄橙橙的大果子,反射性的问道,“难道又是可以吃的果子吗?”
“是。”宋卿时演示了一番,里面橙黄的果肉伴随着香甜味扑面而来,“很好吃,试试吧。”
哈尔斯低头尝试了一口,果肉柔软甜蜜,比菠萝更符合他的口味。
宋卿时把芒果放在床上,“哈尔斯,你有兴趣跟我去试试烤鱼吗?”
“鱼?”哈尔斯又一次接触新名词,“烤?”
他的记忆里快速从记忆里找到宋卿时用所说的鱼的内脏给哈斤缝上了两只腿,又想到鱼一看就非常干瘪的身形和腥臭的鳞片,犹豫的问,“可以吃?”
“走吧,咱们去试试不就知道了。”
哈尔斯被拉到河边,看着宋卿时沿路边挑挑捡捡了很多块石头,他怀里还被对方塞了一些地上随便捡的干枯树枝和枯草。
再然后就眼睁睁看着宋卿时跳下水手速飞快的抓了两条鱼甩上岸,鱼儿离了水开始拼命的挣扎,哈尔斯看到鱼身上反光的银色鳞片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更是抱着干柴等往旁边挪了很远。
宋卿时用石块在地上刨了一个小坑,回头看着避之不及的哈尔斯,“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拿过来。”
“你在做什么?”哈尔斯好奇的看着宋卿时放了很多干草垫底,然后用手里的两块石头用力摩擦,发出“砰砰砰”的沉闷声响。
宋卿时并未回答,石块相互碰撞之间相互蹭上了许多划痕。他的手速飞快且机制,哈尔斯不解其意的观看,然后对他的臂力和耐心产生了佩服,不知道过了多久,鱼都不跳了,他还在打。
哈尔斯悄悄的打了个哈欠。
倏地,两道相撞的火石中间猛的产生了几缕粘黏的白色火丝,然后就是这么一点点微弱的火丝在接触干草后开始冒出青烟、随即温暖的小火苗跳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