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里的光线已经非常昏暗,云深打开在帐顶晒了一天的太阳能台灯,然后拿着它弯下腰去,寻找不慎掉到了地面的细小齿轮。小东西总是很容易掉,越是在狭窄又凌乱的地方越是如此。
和今天中午相比,原木的桌面上又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景象。沙盘和绘图板已经被驱赶到了不知何处,桌面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零件,有相当部分已经被组合了起来,虽然还未真正完成,工业机械特有的精密和复杂感已经充分表现了出来,刚刚回到帐篷的青年盯着那些玩意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云深不在——实际上是在的,只是他刚从桌子底下钻出来而已。
“……”范天澜伸手接过他手上的台灯,左右看看之后实在没发现还有什么地方能放下它,于是将它拿在了手上。
“谢谢。”云深对他笑了笑,然后拍了拍沾上尘土的衣服,对面高大的青年沉默着俯身为他整理,过了一会儿,云深才意识到他的举动并不只是这个意思。
“……天澜?”
将手中的台灯放到地上,范天澜伸手握住云深的右手,抬头问道,“为什么你不愿被称为主人或者阁下?”
云深想把他拉起来,但力量的差距在那里,只要脚下的青年没这个意思,他是没什么办法的。轻叹一声,云深带着点无奈,弯下腰对他说,“价值观不同么。”
“我不太明白。”
云深苦笑了起来,“只是来自过去,某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而已。我并不认为自己比谁更高贵……就算我所做的事能让你们因此感激,但尊敬并非只有屈膝服从一种回报方式。”
“这是我自行选择的,无须由你承担。”范天澜说,“不过,我不想和他们一样叫你术师。”
这种要求不知为何听起来颇为孩子气,云深虽然对他的某些固执无奈,却还是对他微笑道,“那就叫我老师吧。私下里的时候,你还可以叫我的名字。”
“……云深?”
“嗯。”
“云深。”跪在地上的青年低声重复了一遍,然后抬起头,对云深说道,“我想请你给我一把剑。”
第56章 番外之记得当时年纪小
“佣兵和骑士之间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你可知道,亚尔斯兰?”
身材消瘦的男子转动手腕,将对面少年的剑尖拨到一侧,然后侧身进步,挥剑刺向他的肩膀,但少年动作极快,被拨开之后的剑刃回荡,贴着他的铁剑,以方才他的手段将他格了开去。虽然这种防卫的姿势不好用力,男子手上的铁剑却因为他的反击而差点脱手,“喂!我可是病人,你怎么能用这种力气对待我!”
银发的少年面无表情地放下木剑,“我只是不想受伤。”
“我可是有剑师资格的人,怎么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力道呢?”灰色头发的中年男人有点不满地说,对面的银发少年对他抬起了一边的胳膊,被剑锋割开的口子敞开着,露出底下渗血的剑痕,男人暂时闭上了嘴。
“我是病人,当然偶尔会犯一点小失误,你又不是女人,男子汉何必介意这点伤口?”灰发的男人最后这么说道,对面的少年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男人看着他的背影,扯了扯嘴角,“这就生气了?”
这样的话脾气似乎差了点……但是天赋实在太过优秀了,看他刚才的表现,谁会知道这位少年只跟他学习了半天的刺剑?
不多时少年转了回来,将一个水袋扔到已经盘腿坐在地上的男人怀中。正在擦汗的男人有点意外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打开了水袋的塞子,咕嘟嘟地喝了下去,水袋差不多瘪了一半他才停下。
“如果我的儿子活到现在,也差不多是可以向他的父亲学习剑术的年纪了。”他感叹地说道。
“你上次说你没有结过婚。”
男人看了笔直站在面前的少年一眼,脸上现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没结婚也可以有孩子。”
“……”
看少年没有回应他的兴趣,男人也不介意,望着头上晴朗的夏日天空,开始了回忆,“别直直地挡在老人家面前,你又不是仪仗兵,年轻人放松一点怎么样?说起来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在各个国家之间游历,在一个边境乡村里,我遇到了我一生之中最为难忘的女人……““你睡了她,然后跑了。”少年用平板的声音接道。
“……”男人的罗曼史还未开始就被生生截断,他咽下后续情节,转头看着表情实在缺乏这个年纪应有的活泼,面孔的轮廓虽然还有些青涩,眼神却早已被锤炼成锋的少年,“你真是不可爱。”
这种无聊的话当然也不会得到理会。
感到无趣的男人将视线转向脚下,山下镇子的房顶能够从翠色的树梢上看到,其中在阳光下闪耀光芒的,八成是光明教会的教堂尖顶。白色的游云在天空之上随灭随生,变换莫测,此时正是夏日最好的时候,天气还没炎热起来,微风轻拂过各种生长旺盛的植物,汁液丰富的叶片互相摩挲着,共鸣出一阵阵舒缓的波涛。如此宁静舒适的午后,仿佛连言语都是多余的。
“听说古兰佣兵团的团长想吸收你入团?”男人忽然开口问道。
正在用小刀削制什么东西的少年没有抬头,“是。”
“成立至今已有12年,团员104人,团长是‘雷鹰’帕克达尔……”男人念道,“他想要的应该是一个弓手。说起来,应该不用几年时间,你就能得到一个专属名号了?”
“银辉。”
“什么?”
“他们叫我银辉。”
“……”男人无语地看着神色平静的少年。
就像“雷鹰”只属于古兰佣兵团团长,专属的称呼对佣兵而言就如同骑士的封号,而且可能比骑士的封号更难取得,因为这并非由某些贵族或者王族所赐予,而是由许多雇主和佣兵所认可,才能由佣兵工会所发布的。如果能够参加过几次有点规模的战争,平安活过30岁,大部分佣兵都能取得自己的名号,但像身边这位少年才16岁……
男人顿了一下才问道,“你参加过战争了?”
“我曾经受雇参与哈斯公国的平乱。”少年说,“以及一些领地战斗。”
“……连你这种小孩子都能上场,现在的贵族已经缺人缺到这个地步了啊。”男人喃喃道。和必须分封土地才能培养的骑士相比,在各个国家之间流动,只要用钱就能驱使的佣兵对需要发动战争的领主们来说显然更为“实惠”。而在近年发生的几次算得上规模的战争中,哈斯公国的黑莓伯爵叛乱,以及随后由白银王国派兵加入的平叛战争可以说是最为惨烈的,至少有四万人以上的军队以及佣兵团损失在那半年时间中,鲜血洒遍了几个自治领,导致数个生存了十五年以上的大型佣兵团在战后严重缩编,失去了名号,但也有一批新的骑士和佣兵因此而扬名。少年看来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武器不问年份,能用就行,人也一样。你的才能就是为了战场而生的。”
“不过五年后,或者十年后,如果还能活下来,你是否还会选择继续这种佣兵生涯?”
少年手中的弓弩弩身已经成型,他掸去腿上的木屑,抬头看向神色忽然严肃起来的男人,“别的选择——骑士吗?”
“和居无定所的佣兵比起来,骑士能够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农兵,只要在战斗中活下来,不仅会得到赏赐,还有可能与领主的女儿结婚……”男人慢慢地说,“确实比佣兵好得多。”
“雇主长期和短期的区别。”
“不,本质的区别不在这里。”男人说,“骑士是有信仰的人,并且能为之死……或者生。”
“——为了女人的内衣,或者宴会餐杯的信仰?”少年继续低头修正手上的弓弩,对男人的说法毫无兴趣。
“哈,真正的信仰可不是这些东西。”少年犀利的讽刺让男人笑了笑,在不少地区确实有类似的风俗——骑士出征的时候要在盔甲内放置贵妇人的内衣,所谓为爱而战,在受到王室的接见时,如果能被赏赐一个酒杯,就是很高的荣誉,“当然有很多骑士对此趋之若鹜,却绝对不是骑士的价值所在。我想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士。”
这个话题跳跃得有些莫名,少年冷淡地看了他一眼,“你今天又发烧了?”
“我现在很好。虽然我的病是不治之症,不过多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我肯定能支持到那个时刻来临。”男人说,“能在死去之前遇到你,实在是我的幸运。”
“——什么意思。”少年停下了手上的工作。
“我其实是一个骑士。”男人说,看到少年并不信任的目光,他咳嗽了一声,“当然,初次见面的时候我是落魄了点。重要的不是这个,亚尔斯兰,你想变得更为强大吗?”
少年看着他,冷淡地开口,“就凭你吗?”
“我只有微末的技艺,最多只能教给你一些常识,”男人说,“而且就快要死了。但是在我死去之前,我想完成某个人的心愿,将能够真正继承他衣钵的人带到他的身边。我活到现在,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我的爱人和儿子都死于战争,他们只是普通人,却被卷进了残酷的纷争,敌军将整个村庄都屠杀殆尽,然后将这些平民的头颅作为战功献了上去……”男人低声说,“我想为他们报仇。但我缺乏能力,只能凭借一些机巧的手段去设计陷阱,但在凶手得到报应之前,我就被包围了。是那位大人救了我,然后将不成才的我教导成为骑士。他是这个世界上少数还具有高尚品德的真正贵族,公正,宽容,睿智而且强大,然而在他垂老之后,却无法找出一个具有同等素质的年轻人成为他的继任者。”
“为了实现他的愿望,我找到了你。”
少年浅色的双瞳之中没有情绪的波动,看着带着期待情绪望向他的男人,他开口说道,“抱歉,骑士先生,我难以承担如此重任。”
“……为什么?”男人惊讶地看着他,“你可能不知道那位大人的名字,他可是——”
“——是谁都无关紧要。”少年说,将匕首收到腰侧,站了起来,“身为一介佣兵,我只为贵族或者富商提供的金钱效命,不会向谁誓约忠诚。何况接受成为骑士的教导。”
少年低头看着灰发男子,“你既然已经快要走到寿命的终点,不如先寻找好一块墓地,现在哪个国家的死人都不少,如果不想在死后被贱民打扰的话,还是尽早准备为好。”
男人皱起了眉,却不是为了他的拒绝和诅咒般的无礼,而是——“为何你对贵族怀有偏见?”
“那是你的错觉。”少年说,“为你垫付的药费无需归还了,当做感谢你这段时间的剑术指导,虽然没什么大用。”
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男人从地上站起来然后追了过去,“亚尔斯兰,等等!”少年的脚步连停顿都没有,男人踌躇了一下,在他背后说道,“那位大人会将他所有的遗产都留给选定的继承人啊!将这作为你向他学习的报酬如何?我也会把财产全部给你,你不愿接下这个委托吗,银辉佣兵亚尔斯兰?”
少年的脚步终于停了下来,他转过身,“……你确定?”
第57章 演技也是一种实力
每天都被灌入遗族用几种药草熬成的苦涩药汁,因此数天的法师终于醒了过来。
当他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帐篷里的温度骤然升高。
就像人的性格不同一样,法师的能力也有各种倾向,云深从天澜那里了解到这位法师是火性的。虽然全身都被捆绑,尤其是施法者最重要的双手连指尖都不能动弹,但在法力已经恢复的情况下,他光是情绪的波动就能够影响周围的环境。不过在气温只有5°到6°的初冬清晨,法师的愤怒在这个空间里没有起到任何威慑的作用,反而起了相反的效果。
人形暖气机啊,云深表情淡定地想。他坐在一张比起前两天像话了一点的椅子上——遗族木工组出品,靠着椅背,双腿交叠,一手支着下巴,静静地看着脸色逐渐涨红的法师。
“雅克·阿莫斯,大法师?”他开口道。
连视线都还未聚焦的法师说话的声音非常沙哑,“如果杀了我,无论法师协会还是赫梅斯的领主都不会放过你们!”
似乎因为睡得太久,这位法师的脑袋有点不太清醒了,子爵站在两个手持利铲的遗族人中间,暗暗地叹了一口气。
“听起来似乎是一个威胁啊。”云深淡淡地说。
被绑成一条菜虫的法师挣动了一下,脖子上已经开始愈合的伤口碰到了铁器锋利的边缘,他恨恨地看了敢拿着武器威胁他的遗族人一眼,但之后确实没有再多说什么。
“不过现在你还是先认清立场比较好。如果太记仇,对于你是否应该继续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问题,我们可能需要再考虑一遍,”云深说,“这样未免浪费子爵极力挽回几位性命的苦心。”
狼狈的雅克大法师似乎是现在才发现这个拥挤的帐篷里还有一个金发的贵族存在,他有些吃惊地看向子爵,后者对他轻轻点头。
“两天之内,就会有专人来将几位迎接回去。”云深不理会他们之间的眼神交流,继续说道,“只要赎金交付到位,您和子爵,以及另一位女士就能得到自由。”
雅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你要放了我们?”
在到达大法师这个级别之后,即使被俘虏也很少有被杀的,毕竟他们是数量稀少而且可重复使用的资源,只要能劝服一个大法师改变阵营,跟赢得一场战争的胜利也差不了多少了。不过那是在敌方首领属于普通人的前提下,贵族或者骑士会斟酌利弊,做出最有利于他们的选择。但黑发的法眷者显然完全不属于“普通人”这个领域,他们的力量基本等同于权势,对于同为力量天赋者的下位冒犯行为毫不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