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黑马扬起蹄子,长长的嘶鸣了一声。赢轩苍看着眼前的小木屋,没有什么嫌弃的翻身下马,让黑马自己活动之后,走进木屋内。
一打开木屋破旧的门,密布的蛛网映入眼帘,一阵呛人的飞尘纷纷扬扬的进入口鼻。赢轩苍伸出手在鼻前挥了挥,另一只手握拳抵住唇轻轻咳嗽了两声。
跟在后面的王骑护卫看着这简陋的环境怎能忍心让自家王吃苦,迅速的走进来打扫着卫生。一番拾缀之后,小木屋看着总算是有能够下脚的地方了。
比较幸运的是屋子里有一堆干燥的柴火,苍诀用打火石升起一堆温暖明年的火来。此时,暑热已经过去,秋天的步伐开始到来。下了一场大雨,天气迅速的转凉。就近着火堆烤着火,微凉的身子总算是有了点儿暖意。
不一会儿,几个出去打猎的人一身水的手中提着几只野鸡野兔回来。
放血拔毛,迅速的放上烤架。动作一气呵成,殷战一遍一遍的翻转着树枝上的野鸡,金黄的色泽,一股诱人的香味逐渐弥漫开来。
在门外苦逼的淋着雨的踏雪闻着这引马犯罪的香味,翕动着鼻子,甩甩马尾巴,一撅蹄子踢飞了地面上的一颗小石子儿。
屋内,殷战把烤好的野鸡肉从火上取下来送到赢轩苍的面前,道:“王。”
赢轩苍接过来用匕首割下一小半,把剩余的重新递给殷战,道:“你吃吧。”说完,自己就开始用寒铁打造削发如泥的匕首一片一片的片起野鸡肉,优雅的吃起来。
跟随王这么多年,对彼此早已经熟悉,见此殷战也不说什么矫情客气的话,从树枝上取下剩余的一大半野鸡肉动作豪放而又丝毫不显粗鲁的大口吃起来。
踏雪闻着味儿,咽着口水,从门外探头马头朝屋里看着。见着自家的蠢主人大口大口喷香的吃着肉,丝毫没有想到马爷在外面淋着雨,连草都没得吃一口。踏雪这下不干了,他马爷的心里极度不平衡起来。踏雪抖抖毛发上的水,四蹄子一动就“哒哒”的走进来。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口咬住了殷战嘴边的野鸡肉,然后叼住掉头就跑。
看着自家爱马绝尘而去的美丽身影,殷战嘴巴张的老大,瞪着一双不可置信的眼睛,显然受打击不轻,还没有回过神来。
“哈哈哈!”窄小的小木屋内顿时爆发出一阵大笑声。
饶是赢轩苍这个平时不苟言笑的摄政王此时看着,都忍不住勾起嘴角,眼睛里露出一抹笑意来。
苍诀同情的拍拍殷战的肩膀,嘴里啃着喷香的兔子腿儿,一点儿也没有要分一点给自己好兄弟的意思。
殷战肚子里发出一道“咕噜”的饥饿声来,苦逼的揉揉扁扁的肚子。但是,抢了他肉的是自家的爱马踏雪,他又不能怎么着它。
索性还有一只小小的兔子没有烤,蚊子再小也是肉,殷战只好把兔子串到树枝上重新烤起来。
外面,踏雪抢了自家主人的肉还没吃两口,就被某个可恶的黑驴子给抢走了。
第二十四章 这该死的驴子
“这该死的驴子!”踏雪气呼呼的蹶着蹄子,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来。
看着那头驴子一口吞掉了他的野鸡肉,踏雪恶狠狠的盯着它。很想去暴打它一顿,但是他知道自己打不过对方。回忆当年,踏雪想到自己当初因为嘲笑对方长得丑,屁股上被踢的那一脚。一股酸爽的疼痛浮上心头,犹在昨天,记忆而新。
雨过天清,踏雪却没有觉得开心。刨刨蹄子,食不知味的咬下一口不那么新鲜美味的野草儿。
想到某个小骗子现在肯定在王府中好吃好喝的有人伺候着。风吹不着,雨淋不到,太阳晒不到的美好虎生生活,踏雪心里更加不平衡了。
“哼!”踏雪人性化的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哼声。
在一边看到自家未来老婆不高兴的驴子黑马王,暗戳戳的蹭过来,不顾踏雪那双警惕的瞪大的眼睛,伸出大舌头一口舔上了踏雪那张漂亮的马脸儿。
踏雪眼睛睁的老大看着那张越凑越近的黑马脸,一瞬间忘记了躲开。然后,只听一声凄厉又炸毛的马惨叫声响起。
震得不远处树枝上一只湿漉漉的灰麻雀一个不稳,就掉了下来。被殃及的灰麻雀:“这是谁家的疯马!”
麻雀就不是命嘛!现在的这些人类啊,怎么就不知道爱护雀生呢!
看着一蹦三尺远的媳妇儿,黑马无辜的眨眨眼睛。他知道,媳妇儿这一定是因为太爱他了,惊喜太大。黑马无比自恋的想道。这要是被踏雪知道了他的想法,肯定是不管说什么都要喷它一口。
正在屋内吃着烤兔子肉的殷战听到自家爱马的惨叫声,停顿了一下,继续开始吃肉。
“嘿嘿!殷战你家踏雪马上就可以嫁出去了。”殷箭笑嘻嘻的说道。王那匹黑马好像对踏雪有想法的这件事情,这段时间以来他们之中可是有不少人都注意到了。
“嗯?什么嫁出去了?”殷战疑惑了一下,看着对方幸灾乐祸的样子,问道。
“嘿嘿!这要你自己去想。”殷箭猥琐的笑着,坐回自己的位子上摇头晃脑的说道。贱贱的语气,配着一副贱贱的表情。话说一半,引得殷战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踏雪有看上哪匹母马了?现在也不是春天啊!动物发情的季节还没到呢,再说,他们一行人之中总共就有两匹母马还都是有伴儿的,崽子都下过了。殷战想到这里,摸摸后脑勺,他家踏雪眼光没这么低吧。
殷战一向不是什么喜欢弯弯绕绕的汉子,想不明白也就不去想了。继续啃着自己手中已经快要两掉的兔子肉。
赢轩苍想到自己的坐骑好像对那匹叫踏雪白马有什么心思。不过他也没有说出来。又休息了一段时间,看着外面的天渐渐晴了,就决定出发尽快回去。他还等着快点儿回去见他家的虎呢!一个月了,不知道阿离有没有想他。
这次赢轩苍带领王骑护卫去漠北是为了帮助漠北三王子平定王位之争,助他登上王位。而赢轩苍之所以选择这位三王子是因为,这位王子野心虽有,却并无争夺天下之心,也不是嗜杀之人,处事手段也较为温和。当然,他帮助对方也不是没有要求的,一年之后借兵大秦征战胡族。
数十万百姓将士的性命,赢轩苍忘不了,也不能忘。他计划了足足五年之久,不管是胡族还是西域十六国他都要一举消灭。以此,足可保大秦百年安稳江山乐业。
“驾,驾。”马背上,男人目光如炬的驾着马,包裹在骨骼上的肌肉微微鼓起,身子利落,俊美潇洒的男人像是一头豹子,危险,野性而又诱人。
“驾,驾。”一道道啪啪的马鞭声扬起,马蹄声渐渐,刚下过雨的道路上溅起一片泥泞水花。
暮色渐渐染上天边,离着京城也越来越近了。
踏雪顾不上自己沾上泥泞的雪白马腿,背上载着自己的蠢主人沉默的奔跑着。
此时,摄政王府里莫离歌一头虎在小哥的陪伴下心情乏味的用完了一餐丰富的晚膳。
莫离歌从不知道,原来美食也是可以不好吃的。一个月了,男人还没有回来。莫离歌看着再好再美味的的食物,也失去了品尝的兴致,味同嚼蜡。
“嗷呜。”莫离歌趴在门槛后面的狐狸毛毯子上,把大脑袋搭在两只前爪上,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看着院子外。
莫离歌心里是说不出的失落,古人都说,一日不见兮如隔三秋。莫离歌不知道这话说的对不对,还是自己变得矫情,患得患失了。从他和男人在一起之后,他们从来没有和对方分开过一个月之久。别说是一个月了,就连一星期后从来没有过。而这一次的分离给莫离歌敲响了一个警钟,如果男人不再爱他了怎么办?如果他的爱人这一世不会爱上他,而爱上了别人怎么办?
迟迟没有达到九十的好感度仿佛是对这一切最好的证明。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莫离歌不去心慌不去意乱。
“虎爷,你怎么了?是不是又在想王了,王很快就会回来了,到时候虎爷你就能够见到王了。”每天陪着莫离歌聊天吃饭的王骑护卫小哥,看着大白虎一副失落的样子趴在门槛后,走过来蹲下身子,轻轻地摸着大白虎柔软毛茸的脑袋,安慰着说道。
“吼。(我才没有想他,虎爷就是想家了。)”莫离歌说道,很不想承认自己想某个男人的事。
夜色渐深,下过雨的天空格外的明朗,几颗星子如棋子般散落在漆黑的天幕中。京城,家家户户逐渐亮起了灯火。
万家灯火的美景,从高处俯瞰去带着迷人的魅力。
寂静无声的大街上一阵“得得”的马蹄声响起,带着急切,马蹄扬起一片水花,那种群马极速扑面而来的感觉,震撼,亦是一场视觉盛宴。
“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
守门的侍卫打开厚重的红木大门,看着门外的一行人,惊喜的叫道:“王。”
第二十五章 以生相许
野兽的听觉嗅觉等感官要比人类灵敏的多,此时莫离歌的耳朵动了动心里似有所感。然后,立即从毯子上爬起来把东西收到空间里,四爪并用三两下的跳到了床上,闭上了眼睛躺好。
摄政王府里一瞬间灯火通明,迎接着府中男主人的到来。
赢轩苍进了大门挥手让一干人等退下,自己大步走进玄苍阁。
近乡情怯,迈进院子的门口赢轩苍的步伐停顿了一下,推开紧闭的朱门,屋内一片寂静,只有一盏小小的烛火在摇曳,散发着橘黄色的光。黑暗中一点温暖驱散了深夜的凉意。
赢轩苍放轻步伐,一步一步走近,深蓝色的水床散发着盈盈水光,上面一头背上带着黑色条纹的成年白虎正在熟睡着。看着很是香甜,而男人看着却莫名有些不舒服的感觉。
他的阿离是不是把他忘记了,这一个月以来他没有一天不在想阿离的,每天吃不好睡不好,睡梦中全都是阿离的影子。但是,阿离没有他在身边为什么可以睡得这么熟?难道阿离一点儿都不想他吗?男人这么想着,和小孩子似的抿着嘴,颇有些赌气不高兴的意味。
男人走过去一把把大白虎抱住压在自己的身子下。
“阿离。”赢轩苍把脑袋埋入大白虎的脖子里,轻轻的叫道。
听着耳边男人充满着思念的声音,莫离歌偷偷摸摸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隙。他瘦了,看着男人下巴上青黑色的胡渣和眼底疲倦。莫离歌的心一瞬间就涌上了浓浓的心疼,莫离歌爪子在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伸出来想要去摸一下男人的脸。
赢轩苍一把抓住毛茸茸的大白爪子,轻轻放到自己的脸上,道:“阿离,我好想你。阿离,你有没有想我?”
莫离歌看着自己被人逮住的爪子,心里突然有点窘迫,在心里狠狠的唾弃道,叫你手欠。莫离歌使劲抽了抽爪子,没**,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说道:“我才没有想你。哼,某些人脸真大!”
赢轩苍心里有一瞬间的失落,而后就道:“好。阿离没有想我,是我想我家阿离了。”
“谁是你家的。”莫离歌一张毛茸茸的虎脸下有些羞红,傲娇的别过头去,道。
“那我是阿离家的。我整个人都是阿离的,阿离,我把自己送给你好不好?”男人嘴上和抹了蜜似的,温柔缠绵的说着情话。
“不好,算了,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虎爷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你好了。”某只虎嘴角控制不住的高高的翘起,傲娇的说道。
好可爱!男人看着自家的虎觉得哪哪儿都是好的,没一处不符合他的心意。
男人深邃的凤眸里溢出一丝笑意,道“是是,小人多谢虎爷的收留之恩。”
闻言,莫离歌傲娇的抬着下巴。
“阿离,为了感谢你收下我,我该怎么回报你才好?阿离,不如我就以身相许来报答你好了。阿离,你觉得呢?这个主意好不好?”赢轩苍一只手摸着白虎毛茸茸的脸,一只手撑在莫离歌的上方,溢满深情的凤眸紧紧盯着白虎琥珀色的眼睛,不容他逃脱。
就在这时,时隔两年的系统007的声音响起,“叮,系统检测到,目前本世界主角对宿主的好感度为90,宿主可变换人形。”
然后,一道白光闪过,只见床上哪还有什么大白虎啊!
赢轩苍只知道自己双眼被一道刺眼的白光闪了一下,就见身下的白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长相妖异漂亮的青年。
青年有一头银月色的长发,发质极好,掬在手中就像是一片清凉温润的月光。明明是极其清冷淡漠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无端多了一丝妖异的感觉,尤其是那双清凌凌的琥珀色的眸子。青年略显狭长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扬,尾端带着桃花般的绯色,平添了一丝魅惑绝艳。黛色的眉,秀挺的鼻子,蔷薇花瓣般的唇瓣,红润润的尤带一丝鲜花般的香气。好似清晨的一颗朝露,引得人不受控制的想要低头去一亲芳泽。
赢轩苍只觉得自己的心一瞬间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触动了一样,心咚咚的直跳。
一双漆黑的眸子好像粘在了青年的身上似的,怎么也移不开视线。
两人的视线互相胶着在一起,如同粘稠的蜜一般,空气逐渐变得稀薄起来,升起一片粉红色的泡泡,带着暧昧。
“你……”看着两人之间越来越……的氛围,莫离歌白皙如玉的脸庞上升起一片红晕,出言打断两人间的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