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捂着心口满身鲜血的丛笙,王莫萧忘了自己行动不变,欲走动的时候这个从来冷静镇定从容不迫的男人从轮椅上跌落了下来。
“哈哈,你该死,张越你该死。我终于杀了你了。”
一旁被拗断胳膊制住的满脸鲜血,疯狂大笑的就是许久未见的女主陆白雪。
“将她送去刑堂,还有别让她死了。”
王莫萧颤抖着双手抱着他的男孩,将脸颊贴在怀中人的鼻端,感受着那浅淡的快要消失的呼吸,声嘶力竭的大喊。
“暗医,叫暗医。”
丛笙以为自己要死了,那一瞬间他想起了王莫萧。
这个让他首度动心动情的男人,还没来得及和那人相爱相守,一生白头。他有些难过,要再多些时间就好了。
谁会想到陆白雪会躲在更衣间呢,那瞬间的怔愣让他没能躲开陆白雪刺过来的匕首,只在仓猝间用手去挡。
哪怕这样,他还是感觉到了匕首刺穿他的手掌,埋入心口的疼痛。
混混沌沌不知过了多久,丛笙才慢慢睁开眼。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消瘦落拓,满脸胡渣,眼眶凹陷的男人。几秒之内,丛笙还以为自己又穿越去了一个新世界。
直到那双熟悉的眼睛被眼泪浸满,手上一片湿滑。
丛笙才艰难的扯出一个笑容。
“你都不帅了呢。”
☆、第12章 番外王莫萧
王莫萧从没想过自己会爱上什么人,他总是觉得爱情于他这样满身罪孽的人来说是一件奢侈品。
他当然也是相信世界上肯定是会存在真爱这种东西的,只不过对他王莫萧来说,爱情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形的传说。
他买起得起世界上所有存在的有形的奢侈品,但是对于爱情这样玄之又玄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昂贵玩意儿他是没有办法的。
当然他一个整天勾心斗角,风里来雨里去的黑帮头子居然会有闲心来思考爱情这个哲学问题,起因在于——
他王莫萧对一张照片一见钟情了。
如果这件事传出去,肯定没有人相信,他的那些手下和对手们估计也只会觉得这是他一时心血来潮的黑色幽默罢了。
但是他王莫萧,青帮大佬,C国第一大黑帮的掌舵人,同时还拥有米字旗国贵族爵位,王氏集团的最大股东,的的确确是看上了一个少年,并且为之辗转反侧,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又患得患失。
三十多的过几年就奔四的男人居然像十八左右的少年一样,为了喜欢的人,做尽傻事还尤不自知。
他为了制造一个美好的难忘的与众不同的和他心上人的初遇。
花了几天几夜少吃少睡罗列了一系列他觉得不错的方案。
第一个就是想来个‘救命之恩’。
他‘清理’了心上人经常行走的回家的那条路,就为防止在关键时候有不识相的人来破坏他的计划。
为了计划的完美,他特意在自己身上戳了一刀,当然是有技巧的。然后穿着染血的衣服,找了块干净的地方,调整好角度——能看见心上人脸,心上人却看不见他眼神——趴好。
然后等着耳麦里暗卫们的报告。
可是… …
怎么说呢,他一切都设想好了,就是没有想过,计划里的那个人不按照你的计划来怎么办?
明明之前他特意按照心上人的喜好用一条小狗做试探的,明明那个的效果很好,怎么现在就不行了呢?
所以计划一失败。
不过没关系他王莫萧擅筹谋,喜欢准备很多后手和备用计划,所以他的计划二登上了舞台。
‘英雄救美’。
英雄当然就是他了,当仁不让么。
美人就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了,哦,对了,说了这么半天还有介绍过他钟情的那个人的名字。
那个他喜欢的人,叫张越。(虽然后来在一起了后,他的越越又给自己起了字,丛笙。当然他也很喜欢的。)
计划也很美好,他还特意让身边沉稳细心的甲七在帮里找了几个演技好的手下,准备一场混混欺压美人的戏码。
他特意选了衣服,做了造型,连出场的POSS和台词都想好了。
结果他那与众不同的心上人又给了他一个意外,那冷酷的眼神,肃杀的气势,矫健的身手。
没等他出场,他的美人就已经将他准备的戏码一并演练了。
他又铩羽而归。
然后他只好准备计划三了,若是不成功的话,他只能再重新勾勒计划表了。
不出意外,他的心上人又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没来及等他的计划三出场。计划三是‘近水楼台’——他打算买下心上人所在的那栋楼。
想想看自己喜欢的人住在你的房子里,该是多么的美妙!
可惜他的心上人临时要去别的市了,幸好王莫萧的思维反应一向值得自豪,于是他临时又想出了一个计划。
起名为‘有缘千里来相会’
这次成功了,他成功的和他的心上人说上了话,交上了朋友,有了一个美妙的开始。
当然他隐瞒了一件小事,他们‘初次’相遇的那架民航飞机,实际上是他王莫萧自己的私人飞机,飞机上的那些乘客,也都是‘自己人’。
只不过是来了个李代桃僵而已,用自己的私人飞机替换了原本的那架,没办法他仇家太多。
爱情很美妙,他知道了,爱情很多波折,他也感受到了,爱情有很多伤痛离别,他仍然品尝到了。
爱情的甜爱情的苦,只要是来自那个人,王莫萧都甘之如饴,只除了一件,那就是——分离。
陆白雪的那一刀几乎让他的心上人永远的离他而去,就算王莫萧找了道上有名的暗医,也不过将将让人保住呼吸不灭而已。
看着躺在病床上气若游丝,面色青白的心上人,王莫萧心神俱碎,已经听见不见其他的声音了,包括暗医告诉他的,不知何时会醒的通知。
王莫萧忘记了一切,他的青帮,他的手下,他的集团,他的安危。
若不是甲卫哀求,连吃饭睡觉王莫萧都觉得浪费时间,因为他怕。
一呼百应,呼风唤雨,执掌整个C国地下世界的王莫萧害怕了,他怕一个呼吸之间,一个眨眼的瞬间,那个气息微弱的人就再也不见。
他如复一日的跪在病床前,既是祈求老天,也是祈求他的心上人。
不要带走他的心上人,不要离开他。
时间的流逝开始让王莫萧由绝望转为平静,甚至他都准备好了,腰间的那把枪能够让他追上心上人离去的脚步。
生同寝,死同穴,王莫萧觉得他是愿意的。
好在,老天的厚爱,让他留住了心上人离去的脚步。
再次看见那双让他迷恋的眼眸里他的倒影,王莫萧泪如雨下。
☆、第十一章 白莲花1
第一个世界里,丛笙并没有活很久,那次的刀伤对他的伤害太大了,真正的伤到了心脏,虽然因为暗医高明的医术让他得以生还,可他的身体也由此变得脆弱无比,半点冷热风霜都经不得,比最娇贵的水晶娃娃还易碎。
哪怕有王莫萧的精心护养小心呵护,丛笙还是在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时候去了。
这十几年虽然因为受伤让丛笙的身体变得脆弱无比,可是丛笙的心却直到闭上眼的那刻满满的都是幸福。
丛笙是带着笑离开的,他并不知道他闭上眼的那刻,那位保证了好好活着的黑道大佬第一次没有顺从他的意思,做了十几年前就准备做的事情,用带在身边的那支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丢下了他庞大的黑暗帝国。
拥着他带着笑意追随他而去。
丛笙有些难过也有些茫然,他看着眼前的白色轮盘,想也不想就将手伸了过去,他想快点进入下个世界,好找些事情排解掉心里的苦痛。
在这个只有白色轮盘的寂静世界,他的痛苦无处存放。
手掌刚贴上白色微凉触感细腻的白色轮盘,一张曾经出现过的卡片再次飘落下来。
丛笙细细看着,只见对着他的那面是一朵洁白漂亮,莹莹盛放的看上去圣洁又高贵的白色花朵。
不用看花朵下面的标识,这朵花人人都认识,也是现今由褒义变为贬义的花朵——白色莲花。
丛笙有些疑惑不解,这个金手指比上一个还奇怪。他真的是有些谨谢不敏白莲花这个词啊,他的第一个人生就是被这样的女人给彻底改变的。
白莲花:它会让你有着天使般圣洁的外表,莲花般纯洁的气质,能误导众生你是一个圣母般善良的人,有着别人难以抵挡和抗拒的魅力。
ORZ… …
这是丛笙看见白莲花功效后的表情,虽然他很讨厌‘白莲花’,可是对于这个功效丛笙只能拜服。
同样的眩晕再次出现,丛笙来不及慢慢消化脑海中的关于这个世界的小说版本,就已经被身体的异样吸走注意力。
丛笙此时的身体太不对劲了,全身一阵一阵的热流不断汇集到某个地方,那是每个男人都有的地方,后面某个地方也是一阵阵瘙痒难耐。而且双手也被一根领带随意绑了起来,浑身也是软糯无力,明显是中了迷药加催/情药。
丛笙不是傻子,哪能不知道此时的状态不对劲。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更糟的是此时他的身上正压这一个男人,一边吻着他的胸口一边撕扯着他的衣服。
身上的男人眼神狂乱,巨大的酒气味浓郁得熏人,一双桃花眼里已经没有丝毫的清醒,嘴里还胡乱的说着话。
“美人儿真甜。”
眼看身下的裤子就要不保,清白将失,丛笙用力一咬舌尖。
同时眼睛四处张望,看见床头柜上的金属制台灯,用攒出的一点力气将台灯摸索到手,然后对准身上男人的太阳穴狠狠砸去,丛笙已经不在乎会不会将人砸死了。
效果很好,丛笙身上的男人哼都没有哼一声,一头栽倒在丛笙的身上。
丛笙用手指探了一下男人的鼻息,发现还有气,气息还很强健,也就松了口气。
他不想一来就菊花失守,也不想一来就成为杀人凶手,只能出此下策了。
也不知道这个男人什么时候会醒,丛笙顾不得其他,只想马上离开,他已经感觉身体热得快要爆炸,理智也在失守的边缘。
丛笙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扶着墙壁看着毫不熟悉的走廊,只是下意识的向前走着,眼前已经渐渐发蒙,神智也在离他而去,丛笙的身体越来越骚动。
“王莫萧,你来了!”
丛笙看着从拐角出来正疾步过来的一个高大身影,双眼陡然亮起欣喜的光,他完全没想过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要知道这已经不是上一个世界了。
丛笙满脑子都是那个身影,奋力的像那个人跑去,一把揪住那人的衣领,嘴唇也跟着吻了上去。
连被他抱住的人浑身僵硬如石头丛笙都没有发觉。
“唔~”丛笙满身酸痛的醒来,刚呻/吟出声,一双带着薄茧的手就搭上了他的太阳穴,并力道适中的按揉了起来。
丛笙没有马上睁眼,他的神智已经完全回笼。
昨天晚上他刚到这个世界,就从一具中药的身体醒来,对于这个世界还没开始了解,就出了眼下这场荒唐戏。
满身的酸痛明明白白的提醒着丛笙昨晚发生了什么,他刚从狼窝逃出来,又自己跳入了虎穴。
谁叫他认错了人,此时他已经完全清醒,昨晚的事情也并没有来场失忆。他后来遇见的那个他以为的是王莫萧的男子,只不过是个长得很像的人罢了,可是真的只是长得像吗?
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丛笙既期待那人是王莫萧,又害怕那人不是王莫萧。但是理智告诉他,王莫萧是不可能和他一样穿越时空的,而且还能那么好运。
让丛笙一来,两人就遇见了,并且还是在那样特殊的场景。
丛笙头一次产生了一股鸵鸟般的情绪,迟迟不愿睁眼。
同时脑海中也开始翻阅着新出现的小说,书名——重生之自己做总裁。
讲的是主角受前世自杀而死,然后重生回到了一切还没开始的时候,于是决定虐亲爹虐后母,虐继弟,拿回属于自己的公司,绝不让父亲将公司交给同父异母的弟弟。然后踹掉前世的渣丈夫,勾搭上忠犬攻,过自己美满的人生。
大概来说就是个这么样的故事,不幸的是丛笙新穿的这个身体就是主角受要虐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戏份还很多,比上一个世界只出场一个名字的‘张越’好多了。
而昨天晚上丛笙第一个遇见的准备对他不轨的那个男人就是主角受的前世渣夫,当然这辈子主角受李瑾是不准备再和前渣攻结婚的。
是的,这个世界格外的风气开放,全世界各国的法律里男男结婚都是许可的,这个世界与众不同的就是只要你们相爱,无论性别,年龄,种族都是可以结婚的。所以这个世界里的男男恋很多,男女恋不是主流,女女的也不少。
丛笙现在这个身体名字叫李瑜,兄弟俩虽然同父异母,取的名字却是出自一个词‘怀瑾握瑜’。
只不过丛笙到有些吐槽,字是好字儿,可是配在‘李’姓上就有些让人无语了,李瑜,不就是鲤鱼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