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遍了所有的口袋掏出褶皱的几乎看不出样子的毛票买了个刚烤出来的澄黄的红薯,揣在怀里,随着拥挤的人群一起一寸寸的挪到对面。
“怎么出来这么慢,干什么笑的像个傻子一样。”他虽然说话依然如往常那般,手上却是半点不慢的解开围在颈间的围巾,随便的往我□□在外的脖颈缠了两圈。
“见琛。”我一下子就醒悟了,为什么要这么在意他是个男的,为什么要顾忌书墨,为什么害怕他随时会离开而不敢有所表示,为什么明明他就在我眼前,我依然觉得不够。
“见琛,见琛。”倘若眼下不是在大街上,身边有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一定紧紧的拥抱着他,看着他冻的发红的唇,也很想尝一尝。
“行了行了,这么大人了,还撒什么娇。”他一定是因为不好意思才故作这么老成的,明明自己才是最爱向我撒娇对我任性胡来的。
直到来到他一直居住着的宾馆,暖气将整个房间蒸腾的热浪扑天,他才放开我早已被捂的温热起来的手。
“见琛。”从来不曾像此时此刻这般失控,像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分开,我慢慢靠过去,吻上他被寒风吹的冰凉的脸颊,一寸一寸的挪到唇上。
这是我第一次索吻,真好,他一点都不反感我的靠近,从单方面的索取到两人互相交换着唾液,却又因为厚实的衣服而不得更进一步的靠近。
我搂着他,连探进外套里面都无法做到,不禁有些挫败,又有些无法言说的委屈之意,明明是他勾引我的,却又不尽兴。
傅见琛应该也是有所察觉的,稍微推开我一些,看了我两眼,慢慢的解开外套上精美的扣子,一边像是掩饰害羞般道:“连衣服都不会脱,笨死了。”
少年情时,总有种急切的心情,迫切的想要占有一个人,让那人从心至身无一不是自己的,任谁说了都能反驳一句,那是我的所有物。
我那时,想必就是那种心情,热烈又迫切的,这就是初恋。
甚至彻底的占有了他,也是一个骄傲如火的少年,却能柔情似水的躺在我的身下,毫无防备的打开身体,任我索取,整颗心都是柔软的,那时我便生了想要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的念头。
即便知道他会因为我粗暴的动作而疼,心越是软,身下那物却越是硬挺,摩擦起热,是最简单的物理性原理,不仅身体会热,连头脑都会发热。
我紧紧抱着他,肌肤贴在一起不留丝毫缝隙,两个初尝□□的少年,想也必定不会舒服到哪里去。
他身形偏瘦,抱在怀里也有些硌的慌,皮肤保养的很好,又白又水嫩,即便是明川的风沙也没能摧毁丝毫。
此时少有的柔顺,难受的很了,也不叫停,缠着我索吻,我要是再不顾忌就逮着我的背使劲的掐,也实在辛苦。
“书,书钰,给我。”
“好。”只要我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给你,毫无保留。
假如没有事后发生的那些后事,即便这场□□不怎么完美,我也会珍记心间,倘若当时没有这么放纵的话,恐怕也不会不打自招的供认这些。
我甚至不知道母亲知道了些什么,刚一走进家门,昏黄的灯光下便是母亲坐在沙发上疲惫的身影,先是抬眼看了下挂在墙上的钟,又看向我:“我等你好几个小时了。”那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甚至无法狡辩些什么,我知道,假如不是亲眼所见的,无论旁人说什么她都不会相信的,我只是不知道她看到了多少。
从我一出学校,还是见到了傅见琛,或者跟着我们一直到宾馆的门口。
“妈,我。”我的话还没起个头母亲便挥手打断,若是在平时,她绝对做不出如此没有风度的举动。
“书钰,你是我的孩子,我不想逼迫你,我也做不来那事,之前发生的事情我都可以当做不知道。”她在尽一个母亲所能给予她的孩子的最大的包容,我知道,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机会来拒绝。
我不后悔听从了母亲的话,只是有些遗憾她没能看到我坚定的不改初心的样子,倘若看到,不知道她会不会后悔曾经温和又宽容的不允许我有丝毫反抗的逼迫。
那个冬天我最后一次见傅见琛,是那一年的最后一天,一大早地面上便堆积了厚厚一层的雪,天空灰蒙蒙的飘着雪花,少了北风的侵蚀,温度似乎都升高了不少。
颈间缠着的围巾似乎还能感受到他昨日的体温,我站在街边,因为过年的缘故,地面上到处都是炸成花的鞭炮,红彤彤一片,街上关门的没关门的店铺都是贴着长长的对联或是倒福,许是我起的早的缘故,街上还没有多少人,偶尔早起锻炼的,穿的单薄沿着马路走走停停,比起我此时的样子,想必他们一定很是悠闲。
我想起早上出门母亲那意味深长的眼神,顿时又觉得心堵塞的有些难受,而我却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
昨天这么累,他一定还在睡,我在楼下站了一会,冻的脚都有些麻木了,才跺了几下,跑了好远才找到一家卖早点的地方买了些他喜欢吃的包子和豆浆。
不出我所料,他确实还在睡,似乎是料到我一定会来一般,连门都没有锁,四肢蜷缩的缩在被窝里,露个脑袋在外面呼吸,我过去摇了摇他:“见琛,起来吃点东西再睡。”
“唔,别碰我,凉。”纵然是碰了下脸颊也够他惊了一下,瞬间清醒过来有些不满意的看着我。
“吃点东西再睡,我有事和你说。”没有什么比强颜欢笑更难了,也没有什么,比之后傅见琛的样子更让我心疼了,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在想,干脆就这样好了,就这样过完一辈子,哪怕是要躲躲藏藏,哪怕不被任何人祝福,只要是和他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
眼下还没有说出口,他揉了揉眼坐起来,被子滑落到腰间,堪堪遮住下半身,浑身被我昨日粗鲁对待留下的痕迹,有些苦恼的嘟囔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去,若可以,我真想那些痕迹留在他身上,永远都不要消下去。
“见琛,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吧。”我将包子豆浆递给他,他没什么反应,接过豆浆喝了一口皱了下眉头:“你又放糖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口味。
“大概是,我忘记提醒老板娘了吧。”不管他什么反应,说出来的话就像是泼出去的水,难以收回,我知道他听的清清楚楚。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慢吞吞的吃着早点,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无意识的盯着他的手,许是目光太过于专注了,他有些奇怪的道:“你要是还没有吃,一起来吃一点吧。”
我道:“我吃过了,买给你的。”其实从昨天晚上我就没有吃过东西,不想吃,也吃不下。
他弯了下唇角,也没再说什么,和平时没什么区别的吃着早点,然后从床头柜上的盒子里抽出张纸巾优雅的擦了擦嘴,我一直忐忑不安的心更是有些乱颤,最后他也只是云淡风轻的道:“我马上就会离开这里,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不用苦恼。”
我一时哑然,这不就是我所希望的嘛,只要不看到他孤身一人,我就能骗自己他过的很好,不就该是这样的吗,为什么,还是会觉得难过的要喘不过气了。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
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陈年旧事〈七〉
其实我早该知道的,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必定是说出便做到,他说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明川,我竟然还妄想着某一天的街头,能再次遇见,无论他身边汇聚着多少川流不息的人海,我都能一眼将他认出。
书墨说:“书钰,你输了。”我不置可否,我输在伦理道德世人难容上。
从那以后,我果然没有再见过傅见琛,他真的离开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的生活就像是偏离轨迹又重回轨道的星宿,夜以继日的借着太阳的光辉在夜间闪烁,不显眼,也不停止放光。
好在,高三最后一学期的兵荒马乱甚至淹没了我对他的思念与怀念。
已经失去了他,我不想再连自己最后一次的机会都失去,曾经落下的课开始不分昼夜的补上,那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就是行尸走肉,每天三点一线的奔波在教室辅导班和家里。
那一段时间,我甚至没有见过朝阳与落日何时升起又什么时候落下,只是日复一日着考试,做题,纠错,背书,然后再考试,唯一不同的,只是中间那个几乎占据半页的鲜红的分数。
直到后来有一天,那个鲜红的印记也需要我仔细的辨认,我才终于察觉到眼睛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了,看吧,连眼睛都会骗人的。
后来我去测视力,捧着一个装着近五百度镜片的眼镜盒,恍惚间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才觉得今天的天气真好,原来又到了一个花开的时节。
那片巷子终于是要开动了,偶尔从那里路过,都能听到青墙轰然倒塌的声音,这里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变成另外一个我完全陌生的样子了,趁现在它还在,趁现在蔷薇花开,趁现在时光正好,也趁现在我也没有离开这里,不如再去看最后一眼吧。
青墙绿瓦,许是还未尽暖,米白色的花来的并不艳烈,不时的点缀在绿叶之间,这么多尚未绽放的花苞,也不知今年能不能等来属于它们的花开时节。
他曾经站过的位置,我慢慢的走了过去寻了个角度,他曾经让我站在他站过的位置,我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如今朝阳更好了些,直直的射在我身上,墙角根处埋着的被蹭的光亮的电线杆反射着对面的墙角,清晰可见,我甚至都能分辨出上次我坐在那里画画时所靠着的那几块墙砖在什么地方。
原来,竟是如此,原来,这就是那天他想要我看的,只是当日晴空万里却是没有一点阳光,我没能看到罢了。
后来我再埋头苦读时,不再只是想着考不上央美别的艺术学院也还是能上的,我只想着,我一定要考上,今年不过,那就再来一年,明年总可以,后年也还是能到他曾经呆过的国家,不再求偶遇,只希望某一时刻,在我思念着他的时候,也正巧,他也在想念我。
那一年,一中如愿以偿的超过了太中,过本总人数四五百人,其中一本一百三十七个,重点二十五个,三本也是寥寥百人,而太中的成绩却是远远不如一中,如愿以偿的洗耻,其实最让艺术生关注的,也不过是两个学校各自出的一个艺术高校的学生。
因为艺术方面,一中太中远远不如二中更注重这些一些,而二中至今为止能考上央美的,也不过区区三人罢了。
母亲终于是如愿以偿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了,我其实也高兴,只是笑不出来罢了,倘若当时傅见琛打我或者骂我,无论怎么样,我都不会还手,偏偏就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句再也不会回来了,平白无故的让我思念了这么久。
后来想想,这样也好,这是我欠他的,我等着他来讨债,无论什么时候,只有我们纠缠不清了,才会这样彼此的纠缠。
这么一想,莫名的又有些高兴起来,这个样子落在身侧书的眼中,就被她一句话堵的再也高兴不起来:“你真的以为,有什么东西可以修复的毫无痕迹,别骗自己了。”连东西都很难做的到,更何况是人心。
我很久没有和书墨一起来公园,眼下傍晚,微风习习的拂过脸颊,额前的发又长了一些,有些遮眼,刺得眼睛又痒又痛,我们并排趴在湖边新修的石栏杆上,湖水涤荡一圈圈的波纹。
书墨拄着下巴往下看聚集在一起的金鱼群,一边感慨般的道:“书钰,我们好像很久都没有一起出来过了,你有没有觉得时间真是很神奇的东西。”
“改变我们的,并非是时间,只是那段时间内所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倘若不是那些悲欢离合的事情,时间又能改变的了什么呢。
“或许吧,你能感应到些什么,我总觉得,总有一天,我还能见到他,或许那个时候,连你都不再是阻碍。”
我道:“女人的第六感,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多愁善感了?”当时听书墨这么笃定的语气,我甚至觉得很好笑,连我都不能这么肯定的说,有一天,我一定还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一处相遇,那时,我不再是我,我愿意成为他的所有的我。
“快去给我买个冰淇淋,原味的不能化啊。”她收了话恢复平常,却也是我许久都没见过的熟悉的以前。
天气这么热,我又不是移动冰柜,怎么可能会不化,还是带着她一起去吃。
那个夏天,想必是我过的最悠闲的一个盛夏,没有作业,不用去辅导班,不用每天背英语读课文,甚至连练习画画母亲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再约束。
只是却也是我最难熬的一个夏天,我总是会想起上一个夏天,想起我们牵手走过的明川的街道,明川的桥梁,明川的小巷,还有明川的青墙上的白蔷薇。
去B市上学的头一天,母亲似乎很高兴,帮我们整理行李,叮嘱书墨一些远行的话,其实大可不必,反正我们都去了B市,她也完全没有必要再留在明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