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看看他:“伤在背上,你自己怎么来?”
清平脸上微微一红:“背上,还要劳动殿下,那个,玉露,还是清平自己来吧。”
李越脑子一转,立马知道了两瓶伤药的区别,先把清露放下,将碧晶慢慢涂在清平背上,顺手把伤口里的竹刺挑出来。清平乖乖伏在床上,李越手指有时重了,他也只哆嗦一下,并没发出半声呻吟。他后背上布满了各种伤痕,大多已褪成浅白,在小麦色的肌肤上十分清晰。李越涂完了碧晶,左右看看,随手抓起昨夜自己穿过的丝绸睡袍给他披上,看了看玉露,还是伸手去解清平的腰带。清平动了动,轻声道:“王爷—现在要么?”声音里微微有几分隐藏的怯意。李越叹了口气,拉下他的裤子,顺手在他腰上拍了一把:“别动。”
清平颤抖了一下,顺从地分开了双腿。李越仔细瞧了瞧,果然红肿了,微微沁出些血丝,显然昨夜并未上药。这时候也没地方去找什么棉棒,只好用手指蘸了玉露涂上。手指探进去的时候清平身体有些僵硬,李越停了手问:“疼得厉害?”
清平身子一震,缓了片刻才回答:“没有什么。”
他虽然说没有什么,李越却知道他昨夜伤得不轻,怎会不痛,当下手上放得越发轻柔。上完了药,左右看看没有衣裳,只好抓起自己今早脱下的睡袍给他盖在身上,再盖上锦被,说:“先睡一会,等药送来赶快吃药。”
清平惊讶地仰起头:“王爷—不要了么?”
李越有些郁闷,怎么自己做什么都像个急色儿么?回答的口气也不免重些:“你病着,我怎么要?”一句话说完便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说的都是什么!
清平低下头:“王爷不是一向喜欢清平发烧时身体里更热些么?
李越瞠目结舌,半天才干咳了一声,站起来就走。宁可去对着那小山一般的奏折,也不敢再在这屋子里呆下去。
回到书房,自然那些奏折还堆在那里。李越认命地捡起来看。其实大多数都是日常事务,无关紧要,李越觉得只要批个 “阅”字也就可以了,只是不知道原摄政王的笔迹和批阅习惯,不敢贸然下笔。忽然想起袖中那本家规,或者会是摄政王亲笔,急忙抽出来翻到末页,却是“简仪恭楷”四个字,不由大失所望。百无聊赖之中翻了一翻,只见第一条便是: 一入王府,六亲断绝,生死伤病,各安天命。不由摇了摇头,难道这位摄政王以为,入了他的王府,就等于卖给他了么?不过想一想,古代之人所谓卖身为奴,只怕差不多也是这样子了。再看第二条乃是:食主之禄,忠主之事,各司职守,不得懈怠。有玩忽职守者罚,背主叛忠者斩。下面并且开列了七种不同刑罚。
李越手指习惯性地敲了敲下巴,这七种刑罚倒是等级分明,只是严苛了些。譬如第一种:传唤不到,一次十鞭,二次削耳,三次便是斩首。不过大原则倒是没有错。玩忽职守与吃里扒外是必防之事,尤其后者,以这位摄政王所处的位置来看,可谓性命攸关,只可惜防到最后,却在床上丢了性命。
隐约有一丝说不明白的疑惑滑过,还未捕捉又消失了。李越捧着书呆立了一会苦苦思索,正在不得头绪,书房门轻响了两下,莫愁领着两个侍女抬着张红木餐桌进来,轻轻安在书案旁,低头道:“王爷,药和粥都给卫清平送过去了,配了四样清淡小菜和一碗鸡汤。”
李越险些呛住。鸡汤?难道清平是坐月子不成?胡乱点了点头,在桌旁坐了下来。侍女摆上了六菜一汤,莫愁拿了双银筷在每样菜里探了一探,才将菜夹在李越面前的银碟里,一面轻声问:“王爷今晚还留清平侍寝么?”
李越立刻摇头:“送他回西园吧。”开玩笑,清平那个样子怎么能侍寝?偏偏他明明是清清冷冷的样子,举动之间却另有种说不出的魅惑。当时抱他回房,只是因为自己根本不知道他的房间是哪一间,可是留他在房里,看得见吃不着,岂不是对自己的折磨?李越对于床伴是男人或女人并不在意,上床也没什么不可以,但那必须得是两厢情愿。他既不会强暴,也不愿欺骗,所以他不能顶着这个摄政王的皮囊要清平不明真相地跟他上床。
莫愁似乎露了一丝喜意,微微笑道:“那王爷要点谁侍寝?”
李越有些无奈地看看她。一个女孩子家,整天想往他的床上送男人……莫愁低着头继续为他布菜,续道:“简仪是跟了王爷七年的,虽然相貌不及清平,也算是出色的。何况在军中跟随王爷出生入死,一片忠心。建府后他自愿入了西园,一是为了监视各家王爷送来的那些人,二是,是他对王爷确是一片真情……否则园中有吕笛尽够了,他又何必一定要去顶着那个男宠的名儿,难道好听么?王爷纵不相信这情,总也该相信兄弟之义。虽说西园之人可以不事职责,简仪可也不是只吃饭不出力的。若不是他和吕笛看着,那西园里的人怎会那么老实?”
兄弟之义?李越脑子里打个问号。原以为西园内全是些玩物,怎么又扯出兄弟来?饭是有点吃不下了,即使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唠叨起来也让人有些招架不住。但他又不能让莫愁停止,这可是获得点消息的最佳时机。
李越提提精神,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碟子里的菜,用清淡中带着几分苍凉的语气轻轻插了一句:“莫愁,你跟我,有多久了?”
这是一种很好的提问方式,因为会被问这个问题的人,多半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在被提问,而会认为提这个问题的人只是在回忆前事。想想看,如果妻子问丈夫:我们结婚多久了?丈夫千万不要认为妻子真的是忘记了他们结婚在某年某月某日,相反,她可能记得比你还清楚,只是要考考你而已。同理,李越用这个问题问过周十二,现在又用来问莫愁,这两人只会以为主子是在回忆,而绝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冒牌货根本不知道问题的答案。
莫愁眼中果然浮起忧郁的神情,眼神也朦胧起来:“那是十七年前了,我在家里的荷花池边玩,不小心失足落水,丫环们只会叫喊,束手无策……”她微微一笑,如同在美梦之中,“忽然有个人跳进水里来拉我,我当时吓坏了,只会死死抱住他,弄得两个人一起往下沉。可是那个人尽管呛着水,仍然没推开我,到底还是把我救上了岸……那时候,我就认定他是我一生要托付的人了。”
李越当然猜得出那个人是谁。可是,十七年前?
“那时候你还小呢。”
“是啊。”莫愁浅笑,“那年我才六岁啊—后来,后来前皇抄了我们两家,你去了边塞,临走的时候对我说,迟早有一天你会回来接我……”她抬起头,眼睛似乎看到了远远的地方,“你回来了,已经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你履行了诺言。虽然你告诉我,你已经不喜欢女人,可是,莫愁这一生只认识一个男人,就是王爷。”
李越有片刻的沉默,感觉复杂。早就看出莫愁对摄政王有爱慕之意,但却没想到是这样一场十几年的等待,以及如此的结果,即便他是个男人对浪漫不屑一顾,也不能不尊重这份深情;而另一点,十七年啊,莫愁那个时候,只有六岁……
“那时候,本王也不比你大多少……”真是惭愧,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身体年纪几何,姓甚名谁。
“是啊,”莫愁爽朗地笑起来,一扫刚才的忧郁,“王爷那时候才八岁嘛,来我家做客,逛到后院,就跳进水池救人,茶也没喝一口就回家换衣服去了。”
李越笑了笑:“是啊,十七年了,还真是缘分。别说十七年,就是跟着我七八年的人,现在也剩不下几个了。”这话是周醒,就是周十二说过的。
莫愁敛去了笑容:“是。跟着王爷的十二铁骑,现在也只余田七,周十二,再加上入了西园的简仪和吕笛,只有四个了。说起来,明天就是文程的忌日,他最喜欢的桂花酒已经酿好,可以开坛给他送去了。”
简仪和吕笛竟然也是十二铁骑?但周十二不是说已经只剩他和田七了吗?还是,入了西园就不再算是十二铁骑的人?李越心里思索,嘴上已经回答:“你准备东西吧。”文程想当然耳是十二铁骑中已死的一位,桂花酒?看来这位摄政王没有想象中那么冷酷,至少对忠心而死的兄弟还是真心的,只是不知在哪里祭?
莫愁大概把李越的沉默当成了伤感,打起精神笑了笑:“王爷也不要难受了,文程地下有知,知道王爷还惦记着他,一定会很安慰的。”
地下有知?李越可以相信时空穿梭,却不能相信世有还有鬼神。不过也只是嗯了一声,岔开话题:“今天呈上来的折子根本没什么正事,这些人是不是在凑数?他们不累,本王批起来还累呢。”
莫愁笑笑:“王爷让这些官儿们每人每日都要上奏折,他们没有那么多事奏报,也只好凑数了。要是王爷嫌批着累,干脆只用玺就是了。”
玺?在哪里?李越就势点点头:“好,你把本王的玺拿出来放到书案上,本王一会再盖。”行,这下至少不必担心在笔迹上露了马脚了。
那个,偶问大家一个问题可以吗?虽然偶一直是想填完一个坑再开一个新坑,但,但现在觉得这个坑比较大,偶又有别的开坑冲动,那个,偶可以再开个新坑吗?还是学有些大人一样,一下子开他十个八个坑的慢慢填?大家给个意见
6.简仪
李越看着手中的摄政王玺无语。无论电视电影还是书本上,皇帝或王爷的玉玺不都该是玉雕金镶,沉重大方么?可手中这一方只不过两寸长短,一寸见方,看起来也只是普通玉石,雕工更是不够精细。玺上字迹亦没有摄政王的字样,甚至连个王字也不见,反而是平平淡淡的“风定尘香”四字,字迹端正清秀却有几分稚气,似乎出自少年之手。这枚玉印与想象中的摄政王玺简直相差太远,李越差点要以为莫愁是拿错了,犹豫了半天才敢往奏折上盖。
印盖完,天也黑了,晚饭摆上来比中午清淡,倒是一盅鲍鱼粥熬得鲜美异常。李越把侍侯的丫环全遣了出去,关起门来总算是自在舒服地吃了顿饭。丫环进来收拾碗筷,禀报莫愁正在帐房看人算帐不能来侍奉,李越求之不得,袖了那本王府家规,自己出了书房往卧房走去。
天空黑如丝绒,无数颗星星钻石一般闪烁不停。李越仰头看看天空,感叹古代的星空真是干净剔透,既没有二氧化碳也没有臭氧层空洞,更没有大气污染,柔和而明亮的星光像是能穿透一切,温柔地洒落在花草上,房屋上,庭院里,洒落在人的眼睛里,也洒落在人心上。李越忽然觉得自己的心似乎也柔软了起来,那是在原来的世界里永远没有的感觉。做为一个特种兵,每次出任务都是在与死神打交道,正因为如此,不少兄弟对自己的生命看得并不重,瓦罐不离井上破,得活一日且自在一日吧。李越作为队长,并不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也不能责备他们什么。见过了太多的生死,心会渐渐长出一层冰冷的硬壳,再难剥落。即使对于曾经并肩作战的兄弟,死去后关于他们的记忆也会慢慢淡漠……而今夜,在异域宁静的星空下,李越不知不觉变得柔软的心里,记忆如潮水般涌上来。他在星光下站了很久,才慢慢地走回自己的卧室。
屋中的烛火已经罩上了纱罩,光线昏暗。如果是平常,李越绝不会没有发觉屋子里已经有人了,可他此刻还沉浸在奇异的感觉中,竟然就那么推开门走了进去,直到被脚边跪着的那人绊了一下,才突然冷汗透衣—如果刚才在这屋子里的是个杀手,他现在已经死过一百回了!
借势一旋身坐在床边,李越的手已伸到枕下握住了刀柄,蓄势待发。地上的人却没有什么动静,仍然低着头跪在地上。朦胧的烛光照着他线条匀称的侧面,看看他身上那件薄如蝉翼的纱袍,李越恍然大悟,立刻就是一阵头疼—这人一定就是简仪,莫愁居然真把他送来了!
“等多久了?”李越皱皱眉,开始跟那一排精致的盘扣斗争。
“回殿下,半个时辰了。”简仪膝行两步,伸手来替李越解衣。他的声音出乎李越意料之外,有些沙哑,算不上悦耳。
“起来说话。”李越又皱眉。时间应该已是秋天,他穿着锦绸夹袍在院子里站了一会也觉微凉,简仪只穿一件纱衣,跪在地上岂不更冷?
简仪微微仰起头,李越才看清他的脸,正是白天里在西园中手捧家规的那个。目光不由自主就落到那双手上,手指细长有力,粗糙却灵活,十二铁骑之一么?
简仪的眼光只是稍稍抬起就落了下去,脸颊倏然浮起一层淡淡红晕:“简仪已自请入西园,不敢违了规矩。”
李越有些无奈。他下午把那本家规大略翻了一遍。第十七条写得明白:西园男宠非奉召唤不得踏出西园,奉召后于主子卧房内跪候,不得涉足卧房外任何地方,违者鞭三十。侍寝之时许跪不许站,事毕不得停留,违者鞭五十。有擅敢于卧房内留夜者,立斩无赦。靠,许跪不许站?难道怕站起来会掐他的脖子么?真不是一般的变态!
简仪解开李越衣襟上的盘扣,又俯下身去为李越脱靴,动作娴熟,脸上却愈来愈红,最后连耳根也红透了,手伸到李越腰带上,居然有些发颤。李越冷眼看着,没来由地有些可怜他。听莫愁说的话,简仪本是摄政王的侍卫,却自愿去做男宠。这王府之中对于男宠显然根本不当人看,更不必说一入西园连人身自由也没有。简仪宁愿舍弃尊严,只不过为了能亲近摄政王,这份苦心,现在却只能用在一个冒牌货身上了。
简仪却想不到他的心思,手微有些颤抖地解开他的腰带,双手试探着滑了进去。李越微微怔了怔,忽然明白他要做什么,身体顿时僵了僵,下意识地抬手按住了他的手。简仪一震,半抬起眼睫向上看了一眼,脸色微微白了,终于低下头去向他腿间凑了过去。李越没想到他居然会有此举动,简仪的嘴唇已经隔着一层薄薄的内衣,触到了他的下身,温热的舌尖探出来,生涩地舔了一下。
李越险些弹了起来,本能地将简仪一推:“简仪!”
简仪猝不及防,被李越推得跌坐在地上,一张俊美的脸瞬间完全没了血色,翻身跪在地上,哑声道:“简仪该死,请殿下责罚。”说到后来,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李越暗暗叹了口气,把他拉起来:“起来。”
简仪坠着身子不肯起来,双手支在地上似乎不能承受自己的重量:“殿下,简仪,简仪冒犯了。简仪本以为……简仪实在不该妄想……”
李越看着他微微颤抖的身体,终于长长叹了口气,用力把他拉起来坐到身边,柔声叫道:“简仪—”
简仪死命低着头,身子还想往床下滑:“西园男宠不能坐在殿下的床上—”
李越搂住他:“你和他们不一样。”肚里苦笑,这个前摄政王严苛冷酷,居然还会有这么多风流债?这个简仪也未免太痴心了。
简仪身体微微颤抖,终于在他怀里软下来,低声道:“那殿下为什么,为什么不肯要我?”
李越头大如斗。他是个正常男人,简仪刚才的举动大胆到近乎强暴,虽然没有做下去,他也有了反应,这会下身已经有些硬了。如果是在原来的世界,现在他就会把人压倒,可是他现在是在别人的身体里,坐在别人的床上,怀里搂着别人的情人,如果他不能动清平,那就更不能动简仪,因为简仪显然是真正爱着摄政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