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子(父子)————莎乐美[下]

作者:莎乐美[下]  录入:05-10

CHAPTER21
于江将依旧未曾消解的灼热肉刃从于彦章体内拔出来,被淫乱的内壁死死纠缠住,居然费了一点力气,象从深土里吃力拔出胡萝卜的感觉!
硕大的肉刃滴着精液抽出,于彦章依旧火热紧窒的体内立刻觉出了空虚。维持俯躺在床上的姿势,情交时分泌的蜜汁现在还汩汩地在两腿深处淌落。
于彦章累得一丝力气也没有了。性爱之后的空虚感袭上心头。突然让他产生不知所措的感觉。
抬起眼睛看着于江,于江一边抽出细腻的棉纸擦掉他下身的精液和体液,一面带着一个男性慵懒的微笑,俯下头来亲吻住他的嘴。
亲吻发出很响的声音。于彦章温顺地让他把自己抱进怀里。肢体接触间传来彼此交融的温度。今生是不是就将这样相偎到老。
于彦章把手环抱到于江年轻健壮的身上,仰头看着于江漂亮的黑眼睛,正对着自己发出满意和温柔的笑。啊是的!因为自己在被他拥抱的过程中,无法抗拒他的肢体的入侵,只能乖乖地扭动着臀部,发出女人般的淫叫迎接他的的进入。女人——是的,于江就是这样看待自己的不是吗?
尽管自己是他父亲,尽管自己是个男人,可是,于江说的,他一直爱自己,一直象爱女人那样爱自己。于江不需要自己做任何事,他对自己的唯一要求就是乖乖听他的话,乖乖让他抱,甚至——要自己乖乖给他生孩子……这跟女人有什么两样呢?
于江……
其实于彦章决不讨厌于江,尽管他是自己流着自己血脉的儿子。
他对于江的难以描述的感情正如对那个微笑的青年——孟飞,也如当年对自己的妻子汤磊。
——在一起会高兴,离开了会想念,被讨厌会难过,被虐待会伤心。这种感情,反正是淡淡的,绵绵的,从来不曾热烈,也从来不曾间断。不知道是不是爱情。
要让那些爱得天翻地覆的人来说,他们一定说“这哪算什么爱情!”
不过是不是爱情又有什么要紧,有什么追究的必要呢?于彦章自觉自己不是那种会炽热地付出自己情感的人。是因为这具耻辱的肉体的关系吧。
从少至今,一直在自厌和痛苦中,早已忘却了去自爱和爱人。
少年时代是如此憎恶自己的肉体,憎恶得总恨不得拿刀把这不争气的肚子划成一块块,让血一滴滴流尽。
到如今年华既老,这种感情也慢慢平淡下来了。
拥有这样的肉体也不是自己的错。凭什么自己就该过这样被蹂躏还不敢声张的人生。
年轻时就开始这样觉得,所以在汤磊帮助下从那几个男人手里逃了出来,结婚,生子,毕竟是男人嘛,怎能不奢望一点风光。所以沾着爸爸的光,三十而立,居然也成了政府长官。
恩,这样的日子是不错的,于彦章几乎都心满意足了,唯一让他烦恼和痛苦的是儿子于江对自己的鄙视厌恶和强行侵犯。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儿子,怎么样都能容忍。
还是有点担心呀,当年那几个侵犯自己的男人。可是,人海茫茫,谁知道彼此都在何处。不信他们还能找到自己,还能如恶魔般再度纠缠上来。
——然而——!
……命运。
真是命运。……是吗?
“在想什么?”于彦章沉入思考,却突然被印到嘴唇上的热吻惊醒。这才看到于江一直注视着自己,黑眼睛微笑的表情。“明天带你去医院堕胎。”
“——”我不去!——答案都在嘴边了,于彦章终究没有说出来。知道于江的任性和独裁的性格,这样和他在嘴巴上较量自己占不了上风。只是他打定了主意,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的!这样一想就心里坦然,抬起略微苍白的脸看着于江,察觉于江盯着自己看的眼神简直就象带着火,他情不自禁地红了脸。
虽然讨厌于江的专横个性,可是了解自己是在被爱着,另一个人当着宝贝心肝般地疼着爱着,谁能不高兴呢?——至于他们之间的性别、年龄、辈分、血缘的阻碍——已经经历了如此多荒谬绝伦的事实,知道这个世界并非如自己所想那般符合逻辑和道德,于彦章现在几乎都麻木了。
道德、伦理——那是什么东西。那种东西能当饭吃吗?
在自己受到生命威胁,被当成老鼠一般关押在地下室里被侵犯时,它能救自己的命,消除自己的恐惧吗?
道德伦理,只有在公平的社会里才能得到完整执行。那个世界里一定要有一个对万事万物都一视同仁的上帝。
而在他于彦章的世界里呢,几曾有过这样一位公平的裁决者?
从来就没有,从小就一直品尝着被排斥、被鄙视、被蹂躏的痛苦,这些打击甚至曾经来自自己的至亲。
无非就因为他的兼具了男女双性秘密的肉体,上帝就连看都不肯看他一眼。
那他又何必顾及上帝的规定。
什么道德,什么伦理。——都去他妈的吧!
——虽然他一向是个温文儒雅的男人,几乎不骂脏话!
——啊!可是怎么能怪他的放纵呢?
他从那暗无天日的囚禁和流浪的日子里逃出来,重新享受到阳光和温暖,仅仅才两天!
一直被当成动物般饲养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被那恶魔般的男人强行蹂躏蹂躏再蹂躏,一次一次地怀孕,整整四年啊,他好几次都差点绝望地自杀,是求生的强烈渴望支持着他活了下来,并如同卑微的老鼠般,一次一次地窥伺着逃脱的机会。
而那天是终于铤而走险,杀掉了囚禁他的男人和那男人的女人才逃了出来,可是这样丑陋荒唐的形象,又杀了人,他哪里敢到闹市区里去呢?
只好躲在郊区的废弃的工地里,又饿又冷地捱了几天,几乎就要死掉。然后,那天,秋雨萧萧——虽然因祸得福被汤宏救了,又奇迹般地和于江重逢,可是想到那天在汤宏面前被那个小混混强暴,于彦章还是有想吐的冲动。
——可是——可是——不管怎么说!现在他又自由了!又自由了——又照耀到温暖的阳光了,又回到现实和人群中来了,过去的事就当他是噩梦好了,肚子的孩子生下来丢掉就完了,于彦章他再也不要去想以前的事,剩余的人生他只想好好过。虽然,自己此刻的自由,是以两条人命换来的。
不过——他毫不后悔。
有什么办法?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弱肉强食。如果不杀人,那他这一辈子大概都只有被关在那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被恶魔般的男人虐待和蹂躏着,被当成女人的代替品和生育孩子的机器。一想起少年时代纯洁无知的自己心都痛得发麻。
现在警察是不是在通缉杀掉刘卫、汤森和刘妻的凶手?
——于江已经睡着了,可是手臂却还牢牢地抱着他。躺在儿子坚实灼热的胸膛上,于彦章却死活睡不着。和于发疯一般交媾过的身体,疲软得连稍微挪动的力气也没有。
脑子里翻腾一些凌乱的思绪。想起那天——
那天,当于彦章看到刘卫未带出的钥匙时,时间大约是下午三点半。
他连多想一刻都没有,立刻支撑着困倦疲惫的身体跳起来抓起钥匙,看了门,慌张地就逃进了地道。这个地道一头通往刘卫的书房,还有一个开口通往刘家的花园里的树林里。
就算知道逃不了多远就又会被抓回来毒打和强奸,可是能逃一步算一步。和那个疯狂的男人在一起,自己迟早也会发疯的。
奇怪的是,他顺利地逃到了地道出口,刘卫居然都还没有赶来。
当时于彦章想——一定是因为那个打给刘卫手机的人不是个寻常人。——不过是谁呢?他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掀开隐蔽在树后的地道口,探出头来,——难以以致内心要昏厥般的狂喜。他真的逃出来了!虽然只是逃出了地下室——可是,他毕竟逃出来了!其实浓密的树叶遮挡了阳光,树林里非常阴暗。
于彦章慌张地拼命想要逃出花园,——那他几乎就自由了!可是刘家花园后有围墙前有住宅,住宅里又有人,他不知道该如何逃出!翻墙吧?墙外是车水马龙的人行道,他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能通过人行道顺利逃走吗?何况他怀孕已久,挺着大肚子能不能爬上墙去还是个问题!天哪!逃出地下室却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他几乎已听到刘卫的脚步声追来——他紧张焦急得几乎昏过去,就在这时,他听到树林外的人语——
“走嘛!我们进去!”女人说,声音很年轻。
“进去干什么,你不是怕鬼吗?”一个男人的声音在答,也很年轻,可是这声音却让于彦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心脏狂跳,——当时真的觉得好熟悉!可是,不相信会有如此的巧遇!
是孟飞的声音吧!是孟飞的声音对不对!
——如果真的是他,请他救援,那自己就可以立刻逃出生天——躲在树后看清楚那男人的样子——上帝啊!那是孟飞,那真的是孟飞!比四年前更成熟,更俊美的青年——微颦的眉宇多了一丝感伤——可是那真的是孟飞啊!他几乎就要声嘶力竭地大叫出“孟飞”,啊他还记得那个,四年前那个带着一点坏坏的笑,却又对自己深情地说“我会娶你”的那个孟飞,就是那个孟飞啊!
这几年他可否还记得自己,可是已忘了自己?——几乎就要大叫出“孟飞”“孟飞”,突然一阵强烈的孕吐反应使他头晕目眩,不得不喘息着抓着树干,而立刻意识到自己的现状——一个丑陋的,荒唐的,大着肚子的男人,披头散发,人不人,鬼不鬼——难道以这样的形象却向孟飞求救,向那个俊秀的文雅的,儿子的同学求救——怎么可以——
心情悲怜得几乎绝望,却看到孟飞和他的女伴携手进了树林。对了,这才意识到他身边的女人,很年轻也很美也很有教养,对着孟飞是撒娇的,孟飞对她是无奈而又溺爱的态度。越看越自卑和心痛,啊,自己怎能奢望孟飞还记得自己,也许他当年的言语全都是无心的笑谑……也许他对自己从来没有认真过,只不过是好奇和稍微的同情,拥有奇妙双性肉体的男性省长,一直被儿子侵犯虐待的可怜父亲……
唉,自己到底在期望些什么呢——痛苦和绝望的感情好象钝的刀子,割着心脏和肺腑。麻木的痛着,却没有血出来。这样的肉体,这样的人生,我到底还在这个年轻俊美的男生那里想奢望些什么……
一恍惚就才意识到孟飞和他的女伴已渐渐走近,惊慌地想躲到更远的树丛后,本来想悄悄不发出任何声响的,可是笨重虚弱的身体却不听使唤,不小心就踩到了枯枝上,而且白睡衣也被树枝给挂破了一条!
……敏感的何芝听到声响蓦然抬头,没有看到于彦章却看到一闪而过的白影,她本来就又好奇又害怕这时立刻大叫起来!尖声地喊:“鬼!鬼!鬼!我看到了!我看到鬼了!”孟飞大吃一惊,想上前来看却被吓得浑身发抖的何芝揪着不让上前,等他终于安慰好何芝上去看时却什么也没看见,那白睡衣的布条落在了树丛里,他和何芝都没有注意到(结果第二天被园丁发现,交给了刘卫的妻子,即孟飞的姨妈)。所以孟飞认为何芝是见鬼了,而何芝终于从恐惧里平静下来,发现树林里真的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她也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所以就听从孟飞的劝告,回去了。
而那么当时于彦章藏在哪里呢?
为什么孟飞和何芝竟然没有发现他呢?
原来他不是藏起来了,而是被由地道追来的刘卫给重新捉回去了。那时他听到何芝的尖叫声,以为自己被发现了,简直是吓得魂飞魄散,惊慌地再往后退一步却撞到一个人的胸膛。他吓得差点也叫出声来,回头一看,竟然看到冷酷地站在自己身后的男人、刘卫——于彦章吓呆了。太过于注意孟飞和他的女伴,他连刘卫是什么时候从地道里追出来、又是什么时候站在自己后面都不知道!
可是看到刘卫眼睛里的森森愤怒,露出白牙,简直是要杀人的样子,他又怕又惊慌又累又悲伤,虚弱的身子支持不住,一下子就昏了过去,然后就被刘卫给从地道重新带回了地下室,不过这次刘卫倒没有毒打他了,只是抚摸着他的肚子脸色阴沉地说“看在你怀了我的儿子的份上,这次就不打你了”,但是却没有放过对他的凌虐和强暴。其实被重新捉回地下室后,于彦章尽管惊慌,还是一直觉得这房间里似乎有点什么跟之前不一样的气味,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想出为什么,就因无力承受刘卫残暴的蹂躏而再次昏过去了。
然后醒来,面对的刘卫又变成温情绵绵的男人,柔和地吻自己,抱着自己细心地喂食物,还一边问:“好吃吗?”可是他的眼神里却有着黑暗的狂暴和冷笑般的奇怪情绪。一个劲地问自己“这肉好不好吃?”一边问一边嘿嘿嘿地笑。
CHAPTER22
于彦章开始也觉得那肉的味道确实有点奇怪,微酸而又带着稀罕的甜美,不象任何他所吃过的肉。
也并没觉得什么。
只是因为怀孕的关系,疲惫和缺乏食欲,所以只勉强吃了一点,剩下大半碗,看着刘卫放进了冰箱里。
对了,不知什么时候搬来的冰箱。前一天都没有看到。
那夜就在刘卫宽阔坚硬的臂膀里入睡。
在他的不断的疯狂索求里身和心都麻木疲惫,最后昏昏睡去。
什么感觉都没有。
麻痹而又迟钝。
象是被火焰灼烧的煤炭,啊它一定是痛的渴的恐惧的想要逃跑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你的宿命。
直到第二天。
醒来刘卫早已离去。
不抱希望还是摇了摇双层的铁门,果然锁得牢牢而又牢牢。
叹一口气,觉得饿,要找东西来吃。
想起昨晚刘卫喂自己吃的肉,所以去拉开冰箱。
一直都压抑和忍受的情绪,在拉开冰箱那一刹那终于崩溃。
人头——一个苍白和狰狞的人头,蹲踞在冰箱上格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它已失掉生命。苍白的肌肤下露出紫黑的死肉。嘴角留着残余的血迹。——冰箱下面几格,是装得满满的切成块的人的胳膊、大腿、躯干。最下面是一碗没有吃完的肉。
就是那碗昨晚刘卫温柔地喂自己吃下的、笑眯眯地问自己“好吃不好吃”的肉。
这都没什么。是的,都没什么!
重要的是这个人头,于彦章认识。——不但认识,甚至可以说是熟悉的。熟悉的熟悉的!曾经一度熟悉得到了恐惧的地步,熟悉得知晓他的微笑他的呻吟他的怒气他的残忍。
汤森——……
记忆象血花,在斧头的劈砍下一层层翻卷起来,带着痛,带着悲哀,带着苍凉。
那时多么年少!而今我们都已老去!
常常想,常常想!如果可以重头再来,我们彼此的人生是不是会换个模样纠缠!如果可以重头再来——从——从高中时代——
还记得那时彼此都还多么年少。
自己是害羞而内向的普通学生,而汤森是聪明而英俊的学习委员,而刘卫是干练而鄙视自己的班长……对了,还有孟昭雄。那个体格粗壮而性情热情的体育部长。
还记得为了自己和学习委员汤森争吵的同桌孟昭雄。
还记得扭过头来,对自己吐出鄙视语言的班长刘卫。那时他坐在自己前面一排,他冷冷地说:“你这个祸水。”
还记得偷偷塞纸条给自己的孟昭雄。他的手热热的,还浸满了汗。
还记得忐忑地躲在书店里的自己,不安地注视着在麦当劳门口等待自己的孟昭雄。
然后——命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错乱的呢——就是那一瞬间,被汤森和刘卫撞到。那个时候汤森和刘卫都还多么年少,可是却已经有了成熟男人的样子。
他们看见自己和孟昭雄的样子,狠狠地打了自己,然后把自己拖到了他们家里,残酷地侵犯了自己。
从那时开始,于彦章的生命里,除了自卑,开始涌现无穷无尽的恐惧。
他没有天堂,却只有地狱。他的地狱里本来只有两个魔鬼。一上了大学——变成了三个。
…………往事一层层一点点一滴滴。
无法忘记,无法忘记。
就象心田上种植的无数乱草,久了被埋进时间的土层,偶然的风一吹又强悍地站起。
比起爱一个人,恨一个人的感情往往深刻得多。
当你极端关注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因为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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