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没误会。是你想的太多了。”
“你不吃醋?”金夕仁盯着屈展卷的脸不放。
“我还没那么无聊。”
看着金夕仁嘟起嘴巴的不满表情,屈展卷只是淡然的笑笑。
“喂,我们来聊天。”金夕仁倒了果汁,在屈展卷对面坐下,想引他同他说话。
“聊什么?”
“聊你,比如,你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童年是怎么过的?有没有什么难忘的回忆?说说。”
听到金夕仁的问题,屈展卷愣了一下,表情沉静的默坐良久。
金夕仁有些担心的看着屈展卷,“啊,对不起。不好说是不是。”
一向语言流畅的屈展卷,有些坚涩地开了口,“我的父亲,也就是那么一个人了,他是公司职员,母亲也是。”
“你们会一家三口出去玩吗?”
屈展卷摇摇头,“不会,应该说,我不记得了。自我懂事起,他们的感情就已经淡了,各个各精彩。后来,父亲另经新欢,他并没有要求离婚,只是表演非正式失踪。母亲一个人带着我,我想,我一定带给她很多麻烦。”
金夕仁唇边的笑容消失了,他用同情的眼光看着屈展卷。
“我一直住校,放假也不回家,就那么一个人。从正式住校起,我就开始很努力的学习,老实讲我并不聪明,所以把全部时间放在功课上,年年得第一,拿奖学金,这样,即使母亲不再管我,我也可以继续学业。”
“为什么?”
屈展卷的黑眼睛里,闪过一丝哀伤,他定定地看看金夕仁,“为什么,因为我不是你。如果我想继续生存下去,学历是我最大的筹码,我必须要有好的学历,才能有稳定的工作,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
金夕仁抬起手摸一下自己的脸,“你也很帅,真的,我不骗你,见过你的人都会认为你很帅,你妹妹不是也这样说。”
屈展卷笑了一下,没有回应。
“后来呢?”金夕仁又问。
屈展卷仰起头,靠在沙发上,“后来,后来我的父母各自找到了新爱,协议分手。各自飞往自己想去的地方。”
“那你。。。。。。”
“我,我留在本市继续我的学业。他们都没有选择带我走,我也不想离开,我喜欢香岛,我喜欢这个城市。因为这个城市给了我成长的机会,所以学业有成,我选择回来,当公务员为本市服务。”
“你恨你的父母吗?”
“当然不。他们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我不介意,真的。现在,母亲仍与我有联系,她的第二段婚姻不错。“
音乐放完了,客厅里陷入了沉默。
金夕仁移到了屈展卷身边坐下,“你一定很寂寞。“
“不。“
“骗人,我才不会信你说的,你是一个人生活,怎么会不寂寞,家的感觉不是同学、老师或是朋友同事就能给你的,你不要嘴硬了,你一定是寂寞的。“
屈展卷低下头,黑色的发丝滑落到额头,“好吧,就算我寂寞好了,但。。。。。。“
金夕仁打断屈展卷的话,“但是,如果你和我在一起,我们就都不寂寞了。“
屈展卷扭过头来,看着身边的金夕仁。
金夕仁用带着几分迷醉的眼神,看着身边的人。镜片后面的纯黑眼睛如水般清亮,剑眉星目,五官英俊刚毅,仿佛战士一般,可是气质又是那样的温文,端正清明。
仿佛受到了吸引,金夕仁不由自主地靠过去,靠过去。
屈展卷猛地站了起来,抬手扶一下眼镜,“我要休息了,你请自便。“然后转身走开。
金夕仁有些怅然地呆坐着,原本,他以为可以吻到他,然后,再想办法有进一步的发展,看样子,今天是不行了。
长假的第二天,金夕仁仍是一直赖在屈展卷那里,就睡在客厅的长丝绒沙发上。
屈展卷的态度已经和缓和许多,金夕仁也就老实不客气的要这要那起来。
吃过了晚餐,两个人一起坐在一张沙发上看起电视。
“你要不要到我那里去坐一坐?”金夕仁发出了邀请,“说起来,你还没来过吧。”
“去过一次。”
“什么时候?我怎么不记得?”
“你喝醉了,你经理人让我照顾你一下,我就去呆了一会。”
“啊!”金夕仁懊恼的低叫,双手抱头,“讨厌,我居然一点也不记得了。”
两个人坐在金夕仁的客厅里。
金夕仁这半边房间的面积比屈展卷那边要小,除了客厅和卧室之外,另隔出了放衣物的衣帽间,浴室倒是比屈展卷那边的大了许多。
“你的衣服真不少。”屈展卷想起第一次看见那一房间衣物的情景。
“是不少,没办法,同一件衣服一般我不能穿两次。每一季我都要处理掉很多衣服,然后再买新的。”
“怎么处理?”屈展卷好奇地问。
“一部分就送到二手店去出售,一部分捐出去,一部分送人,特别喜欢的我会留下来。”
“这方面开销不小吧。”
金夕仁点头,“是。得穿名牌,衣服之外,还有鞋、皮带,配饰和手表等,有服装商赞助,有时出席大的首映礼或是颁奖礼,会有厂商借衣服给我,但是有时也虽要订作。其实,生活中我不太穿那些,我喜欢T恤牛仔裤。“
“嗯。“屈展卷想到了金夕仁卧室里的衣橱,里面几乎全是白色的衬衫、T恤和牛仔裤。
“对了,要不要看我收藏的东西?“金夕仁站起来,兴奋地提议。
当看到金夕仁自己的首饰,屈展卷大大的惊讶了一番。
金夕仁居然有那么多的各式项链、手链、戒指和耳钉,不同的造型、质地,金属闪烁出美丽的光泽,还有木质、骨质、陶质等等,有镶着名贵宝石的,也有便宜的塑料制地的,整齐地分类摆放在抽屉里。
“这么多?“
“是啊,每年都买新的,每一个我都有戴过。有名牌的,也有DIY的,你看这个手链可以改成耳环。“说着,金夕仁拿出饰品展示给屈展卷看。
“不错,很漂亮。“屈展卷点头。
“你放的很整齐。“
金夕仁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都是工作人员帮我整理的,但是,我也没有乱放过,从哪里拿的就会放回哪里。“
“出镜前会和衣服搭配好?”
“是。造型师会给出意见,有时也以我的意见为主,另外摄影室的造型师和工作人员也会提意见出来,有时,还会特别订做一些配饰。”
金夕仁又取出自己的手表,一共有五只,全部是名牌。
“哗,这个漂亮。”屈展卷不由赞叹。
“全部是赠送的,每个都是因为参与慈善事业而受赠的,很有意义。这一只是厂家特别打造的,全世界只有五只。”金夕仁指着一只手表道。
屈展卷在英法留学时,也到过瑞士,知道那边的手工制表有多么出色与名贵。这种名表,他只是在网络上见过,第一次见到实物,精巧的工艺令他赞赏不已。
在金夕仁家参观了一番,两个人一起坐在金夕仁客厅的沙发上。
金夕仁像是想起了什么,跑到隔壁房间,拿过来几罐啤酒,“我们来聊天。”
屈展卷打开一罐,一口气喝下一半,冰爽的感觉让人忍不住叹息,“好,聊什么?“
“听说你专研宋朝历史,是吗?“
屈展卷点头,“课余时,我主要的时间都花在对那一个朝代的历史的学习上,研究谈不上,看了不少书,有点心得倒是真。”
“当老师时就讲这一段吗?”
“是。我给某高中代过一段时间的课,恰好就是讲这一段历史。在大学里也代过一个学期的课,也是讲这个。因为我自己读的比较细,也做了不少考据和研究,所以还算是不负使命。”
金夕仁挠挠头,“你是不是喜欢宋朝这个宋代。”
“是。大宋王朝是一个相当精彩的朝代,很辉煌。”
“不对,唐朝才是最辉煌的朝代吧。”
屈展卷笑着摇头,“没错,唐朝是一个很辉煌的朝代,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正是因为有了唐朝所打下的良好的基础,所以宋朝才成为中国历史上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朝代,而且科技是发展的最好,成果最多的一个朝代,不论是科技、文化、教育还是军事,各个方面都发展的相当好。”
“可是我总觉得宋朝比较弱,你看蒙古。。。。。。”
注意到屈展卷讶异中带着赞赏的眼神,金夕仁急忙停下来,“我说错了?”
“没有。那只是一部分。”
“哦。”金夕仁应着,“你为什么会对宋朝历史感兴趣?”他又想到了问题。
屈展卷露出怪怪的笑容,“因为我很小的时候,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就是讲宋朝的。”说及此事,屈展卷的表情羞涩起来。
金夕仁凑过来,“哪一本,什么武侠小说?谁写的?”
“《射雕英雄传》”。
金夕仁兴奋地坐过来,“我也看过,我也看过,写的很棒啊。”
“我看的第一本就是射雕,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所以从初中起,就特别留意有关宋朝的历史,专门找各种相关著作来看,包括像《史记》那样正统的史书,或是人物传记,还有文学作品选集什么的,慢慢就开始深入研究了。”
“你比较喜欢哪了个人物?郭靖还是谁?”
屈展卷笑答,“我没有特别喜欢的人物,金先生笔下每一个人物都很有特点,不相同,但很真实,每人个人物都有优点缺点,人物具备矛盾性和争议性。我觉得,这样才是真实的人物。那种高大全的形象一点也不真实。”
金夕仁点点头,“这样啊,我比较喜欢黄药师。”
“嗯,东邪,不错。“
“怎么?“
“我以为你会喜欢黄蓉,聪明活泼又漂亮。”
金夕仁大力摇头,“才不会,她太有心机了,我不喜欢,我喜欢简单一点的,像双儿那样的就好。“
“是,双儿不错。“
金夕仁看着屈展卷,目光变得很温柔,伸手放在屈展卷肩头,“我喜欢你。你很温柔,对我很温柔。”
屈展卷不动声色地拨开金夕仁的手,“说过多少次了你不要误会。”
金夕仁不屈不挠地又蹭过来,整个身体吊在屈展卷身上,“我没有误会,你肯定还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说着,他用姆指和食指比出一点点的样子,“你肯定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
“为什么?总要给我一个喜欢你的理由?”屈展卷问道,黑色的眼睛清澈如水。
金夕仁牵起嘴角,露出一个带着诱惑力的笑容,“因为我长得帅。”
屈展卷一愣,随即笑着摇头,“我可不觉得,告诉你,我一点也不比你差。”
金夕仁抱住屈展卷的脖子,两人的鼻尖相距不过一寸的距离,“我知道,我看的见,所以,你更加吸引我。我已经完全被你迷住了。你,什么时候,才会被我迷住?”
屈展卷挣脱开来,语调平静,表情也平静,“我想我不会。“
“我不信。“
“收起你那莫明其妙的自信,信不信是你的事。”
抬手抚了一下肚子,金夕仁皱着眉,“我饿了。”
“不要吃了,保持身材。”
“我不用。你去煮。”说着,金夕仁开始拉扯屈展卷的衣袖。
“太晚了,不要吃东西了,不太好。”
“可是很饿,肚子饿很痛苦。”
听着金夕仁夸张的表述,屈展卷无奈地笑,站起来。
金夕仁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出去?”
“是,我们一起去吃夜市。“金夕仁兴奋起来,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屈展卷歪着头,看着金夕仁,“你,能吃夜市吗?“
“为什么不能?“
“你不怕被认出来?”
“应该不会吧。”
看看金夕仁流露出来的熟悉的笨笨的表情,他现在的表情和在广告中、电视电影中那极具帅气的迷人表情完全的不同,屈展卷露出宛如兄长般的微笑。
“这样好了,我们去夜市买宵夜回来吃,你觉得怎么样?”
金我夕仁大力点头,“好。”
屈展卷开车带着金夕仁来到宁静路上的夜市,冬季的夜市收市较早,但是时间还不到午夜,人仍然是有的,还算热闹。
将点好的海鲜炒饭打包好,屈展卷发动车子。
金夕仁戴着渔夫帽和宽边的眼镜,夜幕中,街灯下,还真没有人认出他来,金夕仁乐得东瞧西看。
车驶过一处超市,金夕仁叫起来,“展卷,停一下停一下,我要买点东西。”
停好车,两个人一起走进超市。
超市里几乎没有人,金夕仁大大方方地走在一排排货架间,乐滋滋的。
“你要买什么?”屈展卷问。
“嗯,啤酒,还有,看到需要的就买。”
两个人并肩在货架间穿行,金夕仁把看中的啤酒放进推车里。
屈展卷想到自己也可以买点生活用品,于是也开始在商品间浏览起来。
走着走着,金夕仁似无意地,手指碰到屈展卷的手,屈展卷只注意寻找自己要买的东西,没有留意到。慢慢地,金夕仁伸手轻轻勾住屈展卷的手指,起初只是一只,然后是两只,最后,他成功地与屈展卷十指紧扣地并肩而行。
屈展卷的手掌很温暖,握住,很给金夕仁一种可以依靠与依赖的安全感,他留恋手中的感觉,不想放开。
不知什么时候,屈展卷猛然注意到了,眼睛看着货架,手上却轻轻地把金夕仁甩开。
望着屈展卷独自向前的背影,金夕仁心头涌动起一丝丝的酸楚与委屈,他总是这样折磨他,在他以为可以拥有的时候,就把他推开。
第13节
注意到屈展卷的视线看不到自己了的时候,金夕仁迅速走到超市内的某处,从架子上取了一样东西,扣在掌心里。
结帐时,金夕仁刻意让屈展卷先结帐,自己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出来。
回到金夕仁的家,吃过饭,金夕仁又开啤酒来喝,同时也递给屈展卷。
挡不住金夕仁的磨缠,屈展卷也喝起来。
两个人一边看午夜的娱乐节日一边喝酒,看到可笑处齐齐大笑。
就这样,啤酒一罐一罐地被消灭掉,直到把全部的库存都给清掉了。
看着地上一排排整齐的空罐,屈展卷笑着摇头,“还好不用上班,喝成这样子。这样不好。”
“你醉了吗?”金夕仁靠在屈展卷的肩上问。
“为了证明我没醉,我决定承认,我醉了。”屈展卷并没有真醉,但是喝的多了,的确是有点朦胧起来。
金夕仁嘻笑不止,“你这什么回答?”
“通常喝醉了人的都说没醉,而没醉的人就一定会说醉了醉了,所以,为了证明我没醉,我就承认我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