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不是因为他?弗兰克顿时松了口气,正要开口,帕蒂送来了热茶和烤苹果。他们得忍受帕蒂上茶的间歇带来的尴尬局面,两人都默不作声。
等帕蒂一走,弗兰克才说:“我听到那些谣言了,是维斯顿夫人告诉我的,太可恶了,简直卑劣!”
魏莱喝了口茶:“没什么,都结束了。”
“我真不懂为什么会有人把你和阿米迪欧先生联系到一起,就因为你们跳了一支舞吗?那要这么说,那晚我和好几位女士都跳了舞,岂不是谣言满天飞了。”
弗兰克有心缓和气氛,魏莱却没心思再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丘吉尔先生,我说了一切都结束了,即使这些谣言给我带来过很大的困扰,但是,我恳请你不要再提了。用一点烤苹果吧,是昨天做的,很新鲜。”
弗兰克沉下脸,两人沉默了一会儿,窗外忽然刮过一阵狂风,打在玻璃上啪啪作响,屋里安静极了,显得风声更可怕。
贝茨小姐早上让帕蒂晾晒了家里的被子,也不知道帕蒂有没有去收,会不会被吹……
“我去伦敦调查了兰斯·阿米迪欧。”
魏莱的思绪被打断了。
“什么?”她蹭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努力压住声音,“丘吉尔先生,我很感谢你对我的关心,作为朋友一场,有些事不必麻烦你,就是一支舞而已,还劳累你特意去了一趟伦敦。”
弗兰克也站起来:“你知道他有什么身份背景吗?”
身份!身份!身份!
这些天魏莱听够了这个词!
“他是什么身份,跟你,跟我,有什么关系?丘吉尔先生,我提出的要求跟别人没关系,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而已!”
窗外噼里啪啦下起雨,很快从小雨变成了大雨。
贝茨小姐担心弗兰克·丘吉尔没带伞,急忙卧室出来,却只看见侄女一个人坐在客厅里,“丘吉尔先生呢?”
“走了。”
“他带伞了吗?”
“不知道,或许带了吧。”魏莱把弗兰克留下的红丝绒盒子收进袖子里,“姨妈,我进去收拾行李了。”
第二天一早,魏莱坐上了去往伦敦的马车。
作者有话要说: 弗兰克哟,快要被简整疯了。
☆、第二十六章 坎贝尔
刚步入深秋,天气陡然转寒,魏莱的马车走到半道上,忽然就听车夫说下雪了,等赶到了伦敦,雪停了,在地上留了湿漉漉的一层,稍微拉开窗户,冰冷的小雨点伴着冷风呼啸而来。
坎贝尔家落坐在伯灵顿街的街尾,马车刚走到街头,魏莱便透过小小的窗户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在街尾。
他们应该就是坎贝尔家的人了吧。
马车再往前走了一小段,她再看,才发现站在街尾的有两男三女,老少都有,看来不止是坎贝尔上校夫妇从爱尔兰回来了,他的女儿和女婿也回来了。
魏莱走的时候,贝茨小姐给她一顶新做的帽子,是送给坎贝尔夫人的。
贝茨家穷,海伯里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特产,自己做的帽子就是最有诚意的礼物了。不过,坎贝尔小姐也在,一顶帽子是肯定不行的,魏莱赶紧从箱子里又翻出一顶新买的帽子。
坎贝尔上校是简·费尔法克斯父亲在世时在军队的上司,费尔法克斯先生曾经救过坎贝尔上校的命,因此,在得知费尔法克斯先生夫妇都去世了之后,贝茨家无力抚养他们唯一的女儿,坎贝尔上校就主动提出抚养简。
这是和简朝夕相对生活了十几年的一家人,从上马车那一刻起,魏莱的神经就紧绷起来了,她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小心应对,决不能让他们看出什么破绽。
坎贝尔夫妇同女儿女婿从爱尔兰回来后就写信让简回来,他们认为在海伯里那种落后的地方待得太久对简的生活没有好处,虽然他们承认海伯里清新的空气对简柔弱的身体有益,但是她毕竟是要走上家庭教师岗位的人,不能一味注重健康,总得为自己的将来考虑。
魏莱提了箱子,开门下车,坎贝尔夫人立马就迎了上来:“我亲爱的简,你终于回来了,让我想想我们分开了多久,得有一年了吧,或许没有我认为的这么久,但是我们分别实在太久了,我们真的非常想你。”
坎贝尔夫人年过四十,保养得很好,一双手温润细腻,一看便知道从来没受过苦,和贝茨小姐那双枯瘦的手截然不同,她的五官很柔和,用慈眉善目来形容也不为过。
应该是个好相处的人吧。
站在坎贝尔夫人身边的就是坎贝尔上校,是个大高个,魏莱目测他比自己要高出两个头,虎背熊腰,留了两撇小胡子,表情略微严肃,或许是多年从军的缘故,他身上有一股让人心头发毛,头皮一紧的威严,对简的态度也不像他的夫人那样热情,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然后让仆人把箱子拿进去。
坎贝尔小姐,现今的狄克森夫人,和她的母亲一样,是个热情的人,她挽住魏莱的胳膊,嘴一张,就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他们从伦敦去爱尔兰,再从爱尔兰回伦敦,路上经历了什么,看了什么,不用魏莱自己问,她一开口全都说完了。
倒是她的新婚丈夫,狄克森先生和坎贝尔上校一样严肃,不苟言笑。
魏莱心想,这还真是一家人啊。
坎贝尔家是再普通不过的石头修筑的二层建筑,楼下有两个客厅,一大一小,天花板上都有彩绘,卧室和坎贝尔上校的书房都在楼上,因为刚刚下了雪,一大早就点上了壁炉,壁炉上摆放着四盏做工精巧的鎏金烛台和一座铜钟。
这些烛台魏莱在贝茨家也见过相似的,但都是放在箱子里的宝贝,平时绝不会摆出来。
总之,单论环境,坎贝尔家比贝茨家好多了。
坎贝尔上校夫妇也并未苛待简这个寄人篱下的小孤女,凡是狄克森夫人有的,简都有,或许还更多一点,就连简的卧室也比狄克森夫人未出嫁时的要大一些。
和坎贝尔上校夫妇简短地说过话后,魏莱回到卧室收拾东西,狄克森夫人也跟了进来,她进门就直接躺到床上,又用一只手撑起脑袋,一边看着魏莱收拾东西,一边说:“我亲爱的朋友,你真应该跟我们一起去爱尔兰,那是一个和伦敦和海伯里都不一样的地方,我还以为爱尔兰很穷,很破烂,没想到那里的风景非常迷人,我和尼古拉斯(狄克森先生)的房子在海边,面对着一片很漂亮的海,我保准你会喜欢。看着那片海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简也在就好了,等我和尼古拉斯回去的时候,你跟我们一道走吧。”
魏莱从箱子里抬起头,惊讶地抬了抬眉毛:“去爱尔兰?不合适吧。”
狄克森夫人歪了头:“什么意思?”
“你和狄克森先生刚结婚,接了你父母去爱尔兰,紧接着就送你父母回伦敦,然后把我接去爱尔兰,再送我回来,你们还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吗?”
狄克森夫人灰绿色的眼睛里有些挣扎和迷茫,很显然,她并没有想到这一点。
魏莱把帽子送给她:“就算你愿意,你就没想过狄克森先生是不是愿意?”
狄克森夫人一顿,又慢慢地点了点头,丈夫跟她隐晦地提过,在他们生孩子之前,不希望再有别人打扰他们的二人生活。
“但是,我想把你带到爱尔兰,看看能不能为你找一个丈夫。”
这下魏莱惊了:“丈夫!?”
“是啊。”狄克森夫人坐直身子,“简,你难道不清楚你现在的处境吗?你要是不结婚,就只能去做家庭教师,海伯里的那家人是养不活你的。可是你我都清楚家庭教师不过是好听一点,地位高一点的仆人而已,你要走上走条路,会很辛苦的。我现在结了婚,体会到了有一位值得依靠的丈夫的好处。我也希望你能尽快结婚,这样你的生活就有保障了。我不能看着你去受苦。”
魏莱忽然想到了维斯顿夫人,她年轻时来到哈特菲尔德,把爱玛两姐妹带大,年近四十才和维斯顿先生结婚,而她的丈夫比她还大十几岁。
狄克森夫人请握住魏莱手,语重心长地说:“简,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虽然不是血缘上的姐妹,但是我们的感情比亲姐妹还深,我希望你能过上幸福的日子,就跟在这里一样,所以我才想让你跟我去爱尔兰,我带着你参加几场舞会,我相信你会找到合适的丈夫。”
魏莱笑了笑,说:“能够不去做家庭教师当然好,但是爱丽丝,我没有嫁妆,或者说我没有能吸引到一位适龄青年的嫁妆。”
狄克森夫人结婚时有三万英镑的嫁妆,这是坎贝尔上校夫妇一辈子的积蓄,而简的父母只留给她几百磅,一半给了坎贝尔上校,另一半留给贝茨家,这些钱早就没影儿了。
“我当然知道这一点。”狄克森夫人从床上站起来,“但是总要试一试吧,我在爱尔兰就听说有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士嫁给了当地一个很有钱的富商,看吧,这种事是可能发生的,万一你能遇上一位不求嫁妆的男士呢?”
谁?达西吗?
魏莱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就算是达西,伊丽莎白还有1000英镑的嫁妆呢。
简和狄克森夫人是一同长大的姐妹,但魏莱却是和她初次相见,狄克森夫人对她来说还是一个陌生人,她并不打算再深入地聊下去。
狄克森夫人见她情绪不高,以为是自己戳中了她的伤心事,不再多说,立马转换话题:“简,你还记不记得以前住在我们家对面的玛丽?”
“嗯。”不认识。
“她上个月结婚了,嫁给一个卖布的商人,听说生意做得还挺大的,她下一周要办舞会,给我们发来了请帖,听我妈妈说规模还挺大的,请了好些有头有脸的人。我好久都没见过玛丽了,不知道她现在长什么样儿了,我记得她小时候长得可不怎么好看,简,你怎么了?不舒服吗?着凉了?”
魏莱捂着胸口:“没什么,我挺好的。”
就是不想参加舞会。
—— ——
“兰斯,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第三篇寄来了吗?”兰斯的姐姐,阿米迪欧小姐敲开弟弟书房的门,手里还拿着新出的报纸。
兰斯从书里抬起头,摘下眼镜:“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亲爱的姐姐,没有。”
“太让我遗憾了,我还以为我能以《每日晨报》老板姐姐的身份先读到梅耶尔先生的作品呢,我真的被他的作品吸引住了,他成功地吊起了我的胃口,太过分了。你能不能催一催他?”
兰斯:“……你大晚上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个?”
“当然不是。”阿米迪欧小姐坐下来,说到正题,“我看了这个季度的财政报告,感谢上帝啊,我们终于开始赚钱了,我先前还担心一直亏下去,爸爸辛苦创建的报社保不住,我们一家都要成为流浪汉,恭喜你,我亲爱的弟弟,看吧,只要你认真了,你完全能打理好报社,一点也不比爸爸差。”
兰斯对于姐姐的夸奖没有多少开心,他也不能把他的真实意图说出来,他的姐姐和母亲会疯的。
“还有别的事吗?”
“你是赶我走吗?好吧,我现在心情很好,你赶我走也没关系,我不生气。”阿米迪欧小姐站起来,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我忘了告诉你,下周刘易斯先生家要办舞会。”
“刘易斯先生?”
“就是卖布的刘易斯先生。”
兰斯重新戴上眼镜,想起来了。
“嗯,我不去。”
☆、第二十七章 接近
兰斯最近很郁闷。
报纸销量持续上涨,报社卖价也逐渐升高,这都是能让他开心的事情,但是他在曼切斯特看中的一块用来建纺织厂的地却被人先一步买走了,而且在曼切斯特开办的工厂越来越多,他朋友告诉他如果再不快下手,就算有钱也没处花了。
他打算要再去一趟曼切斯特做考察,如果能找到和先前那块地差不多的地方,就先贷款,买了再说。
在这个重要的关头,阿米迪欧夫人和阿米迪欧小姐偏偏硬要他去参加什么布商举行的舞会。
阿米迪欧小姐说:“妈妈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你觉得这只是一场舞会吗?她最喜欢在舞会上给你介绍那些贵族小姐了,你或者我能够跟一位贵族结婚,这是她毕生的愿望,我们都别指望反抗几下,她就会打消。之前几次特地为你安排的舞会你没参加,妈妈已经很生气了,如果这一次你再找借口躲,我怕她会气病。为了妈妈脆弱的健康着想,我亲爱的弟弟,这一次你就别走了。”
兰斯揉了揉眼头,起身打开办公室的窗户,外面又下起了小雪,冷风一吹,他打了个颤抖。
舞会是逃不掉了。
去曼切斯特的形成取消了,兰斯有了更多的时间处理报社事务,不管怎么说,报纸销量上涨都是一件让他开心的事,他得把上涨势头保持下去,就算只是为了最后卖一个好价钱。
他把老杰克叫到办公室,问:“梅耶尔先生的第三篇寄来了吗?”
兰斯忘了他曾经毫不犹豫地把乔纳斯·梅耶尔的作品拒之门外,并且还打定主意不予录用,但现在,梅耶尔在他眼里就是吸引读者的利器,是报纸销量的一个保证。
他恨不得能一下子得到梅耶尔先生所有的作品。当然,为了不让乔纳斯跳槽,他给了乔纳斯比其他作者多一倍的稿费。
老杰克跟兰斯有同样的心情:“按照之前三次投稿时间来说,这两天应该来稿了,但是到今天他也没来一封信。”
兰斯皱起眉头。
老杰克可没忘了阿米迪欧先生最初对乔纳斯的嫌弃,急忙解释说:“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有时候,作者没有灵感,写不出令人满意的作品,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再给梅耶尔先生几天时间吧,或许明天,明天他就来信了。”
兰斯并不担心梅耶尔会断稿,毕竟伦敦城里现有的报社能给他的稿费都不会比《每日晨报》更高,他担心的却更长远一些。
“除了梅耶尔先生,我们就没有别的作者能写这类型的小说了吗?”
老杰克一听便懂了,他这是怕报社会被一个作者“挟持”。
“倒也不只他一个人,阿尔文、乔纳森他们都尝试写过,但是目前看来他们都还没摆脱冒险小说的框架和风格,需要一些时间。”老杰克想了想,还是帮乔纳斯说了句好话,“梅耶尔应该不是有点成绩就目中无人的人,虽然没亲眼见过他,从他的小说里我能感觉到。”
兰斯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没说什么,拉开柜子,取出三只信封。
老杰克撑了眼皮探了探,是梅耶尔先生的信。
“阿米迪欧先生,这是……”
老杰克的话还没说完,兰斯表情忽然变得凝重,像是发现了什么重大的秘密。
“这些信都是从……如果我眼睛没出毛病的话,都是从海伯里寄出来的。海伯里!”
难道是他认识的人?
老杰克不知海伯里对兰斯有什么重要意义,心里还嘀咕不就是萨里的一处小村镇嘛,至于这么激动吗?
“是啊,梅耶尔先生寄来的三封信都是写的海伯里的地址,阿米迪欧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但是……”兰斯在想要怎么才能把他的猜想说清楚。
这时,秘书敲门进来说约翰·奈特利先生来了。
兰斯把信收进抽屉里,让老杰克先回去工作。
约翰·奈特利在报社附近的法院刚结束了一件案子,来找朋友一起吃午饭。
“我听迈尔斯说你在曼切斯特看中的地被人买走了,我特地来看看你。”律师先生很明显是幸灾乐祸。
兰斯面无表情,直截了当地指向办公室门:“出去。”
约翰·奈特利更乐了,索性拉了把椅子坐下:“阿米迪欧先生未免太不给老朋友面子了,好吧,你失望和愤怒的表情让我很满意,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中午一起吃饭吗?”
“不去了。”兰斯点了点桌上的文件,示意他还有很多工作,“我得把这些尽快处理完,下周那场舞会结束后我就去曼切斯特,这一次,我真的要把工厂的地买了,绝对。”
“卖布商人刘易斯先生家的舞会?”约翰问。
兰斯挑了挑眉:“你也去?他是把全伦敦有身份地位的人都请去了吗?”
约翰笑说:“我知道的,他请了商人、律师还有贵族。阿米迪欧夫人一定很开心吧,或许你能在这次舞会上找到一位贵族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