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完本[耽美]—— BY:十九瑶

作者:十九瑶  录入:11-09

湿润的嗓音被晨风一裹,拉向远方,朦胧得像一场失真的梦。
郑飞鸾猛地睁开了眼睛。
露台空敞,雪白的窗帘还和临睡前一样,在视野左侧忽高忽低地飞扬着。房间里没有一丝清甜的花香,只有蜡烛燃尽后冰冷而疏离的余香。
胸膛上安稳的重量不见了,他下意识拢了拢睡袍,却搂了个空。
是梦。
梦里飞来了一只完美的小夜莺,在他肩头停留片刻,又在晨光中化作一团云雾消散了。强烈的真实与虚幻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让他堕入了绝望的深渊。
就在某个微妙的瞬间,记忆交错,一幅几乎被遗忘的画面闪现在了脑海里:
小夜莺裹着一条薄毯子跌坐在床边,仰着头,满脸惊惧地看着他。而被那条毯子所掩盖的,是苍白的皮肤、斑驳的瘀痕、腿根处半凝半流的血,还有已然隆起的小腹。
第二十三章
画面一闪而过,郑飞鸾的血液瞬息降到了冰点。
他记得这个片段。
一年多以前,当他第一次在破陋的出租屋里醒来时,何岸就以同样的姿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脏污的薄毛毯,惊慌失措地看着他。
可是记忆中的这张脸……为什么变成了小夜莺的?
郑飞鸾努力回想何岸的相貌,却发现自己怎么都想不起来了。清醒时他只见过何岸一面,依稀记得那该是一张五官平庸、泯然于众的脸,根本不能与小夜莺相比——但凡何岸有其十之八九、甚至十之三四的姿色,他绝对做不到心如止水。
一定是记忆与梦境混淆了。
不,他随即又否认了这个猜想:昨夜的鱼水之欢铭肌镂骨,怎么可能仅仅是一场春梦?
小夜莺是真实存在的。
他向“鸟笼”索要了每一只小雀儿的照片,逐张翻找,却一无所获。他不肯罢休,把昨晚出过笼的小雀儿们全叫到了会客室里,甜美的Omega信息素味道融杂在一块儿,比熬稠了的糖浆还要浓腻。
他亲自看过每一张脸,又亲自验过每个人的后颈——皮肤光洁无损,没有一个被标记过。
“他就是……就是昨天后半夜那个,弄得全会所都关了窗的……”
“对,就是他,味道一模一样!”
小雀儿们窃窃私语。不少人都春潮躁动,流露出了爱慕的神色——毕竟有哪个Omega不想被强大的Alpha信息素浸浴呢?
其中一位显然没睡饱就被喊下了床,浑身上下冒着起床气。
他举了举手,懒洋洋道:“先生,您不必这样一个一个地找。就凭您昨晚的信息素,谁要真跟您做了,别说这家会所,隔出十条街您都能逮到他。”
其他小雀儿们纷纷点头附和。
有几个大胆的上前两步,毛遂自荐,笑着说:“先生,您要不别找了。他好看,我们难道不好看吗?您挑一个顺眼的带回去养呗,说不定养久了……就喜欢了呢。”
郑飞鸾不为所动:“抱歉,打扰各位了。”
他的态度疏冷且明确,小雀儿们互相看了两眼,面露失望,一个个扭头离开了。
会客室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坐在沙发上,倦怠地仰面靠着沙发,手指深深插入发间,用拇指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
时间在飞快流逝着。??
头顶的时钟拨过了八点,然后是八点零一、八点零二……到了他应该在久盛出现的时间。
陆陆续续有电话和短信进来,询问他身在何处,催促他尽快露面,提醒他今天还有堆积如山的工作等着处理。
但郑飞鸾碰也没碰手机一下。
如果找不到小夜莺,疲于奔命地工作又有什么意义?久盛有成千上万的人撑着,缺他一个不会垮,而他的Omega……误打误撞爬上了他的床,又被他打上了标记,从今往后除了他,还能依赖谁?
他要尽快找到他,把时间、金钱和情感,无一例外地都供奉给他。
当这个离经叛道的念头出现在脑海中时,向来以事业为重的郑飞鸾竟没有察觉到一丝异样。他把新消息一一忽略,鬼使神差地打开相册,从“近期删除”里拖出了一张照片。
落昙镇,青石桥。
何岸抱着女儿站在晨曦淡淡的光晕里。
照片里的Omega背影薄怯,后颈苍白,黑亮的头发打着卷儿——不是那种夸张的、理发店烫出来的波浪小卷,而是从发根处弯出一道温和的弧度,蓬蓬松松延伸至发梢,再翘起一个俏皮的勾。
是他昨夜吻过的、连舌尖都记得的撩人形状。
郑飞鸾盯着这张背影照,耳内忽地一阵嗡鸣,手腕不受控制地发起抖来——他的小夜莺倘若穿上了衣服,不就是照片里的模样吗?
但他很快又否决了这个猜测。
仅仅是背影而已。
这世上背影相似的人不计其数,转过身来,依旧是千般面貌。他相信只要看到何岸的五官,这荒谬的臆测就能不攻自破。
可是,他要去哪儿找何岸的正面照?
郑飞鸾拿着手机,打开了通讯录黑名单。昨天被他拉黑的手机号就躺在黑名单的第一条,152开头,注册地点是江南省落昙市。郑飞鸾一秒也没犹豫,切换消息界面,飞快输入了五个字:
给我正面照。
想了想,又补充了两个字:要快。
手指移到“发送”上方,准备按下去,就在皮肤接触屏幕的一刹那,指尖猝然发麻,如同被冬季的高压静电狠狠扎了一下。
郑飞鸾瞬间僵住了动作,呼吸顿止,后背阵阵阴寒。他如梦初醒地盯着屏幕上自己亲手输入的七个字,似被一盆冰水浇透了全身。
他是疯了吗?
他现在这样,和寻偶症发作有什么区别?!
就在这个时候,屏幕上方跳出了一条新的消息。内容很短,只有两个字。郑飞鸾本想直接删除,一看到发信人姓名,顿时就愣住了:
郑弘明:速归。
半小时后,郑飞鸾赶回了临湖山庄。
渊江今晨落了一场小雨,十一月气温很低,牛毛雨丝里夹杂了几羽零星的白雪。一打开车门,一股寒风卷着湿气呼啸而来,温度透骨奇冰。郑飞鸾没穿西装外套,当场鼻子发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二少爷。”
徐妈抱着一件厚软的裘皮大衣过来,仔细为他披上,心疼道:“怎么伞也不撑,外套也不穿?大冬天的光秃秃一件衬衣,像个什么样子。”
“还行,车里不冷。”郑飞鸾踏进家门,问,“父亲在哪儿?”
徐妈一指客厅边角的雕花小门,那处有一条碎石僻径,往湖畔而去:“老爷今天兴致好,说初雪天,风又静,鱼儿都要屯食,吃口肯定重,大清早天没亮就去小竹亭钓鱼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说着端了杯热茶给郑飞鸾:“暖暖身吧,徐妈给你加了甜枣子。”
郑飞鸾接过喝了一口,又问:“爸呢?”
“夫人还没起,在二楼睡觉呢。”徐妈压低了音量,“他前些天着了凉,精神一直不太好。你等会儿记得去看看他,别总让他惦念你们兄弟俩。”
“好,我会的。”
郑飞鸾搁下茶杯,推开小门出去了。
门外一条宽约半米的碎石小径,穿过庭院,沿着山势向湖畔蜿蜒了百余米,尽头有一座四四方方的竹亭。郑飞鸾走近它,只见一个双鬓灰白的男人坐在栏杆边,手持钓竿,正在潜心垂钓。
这就是他的父亲,郑弘明。
郑父行走凡尘俗世几十年,是个说一不二的狠角色:金山银海他走过,刀山火海他也走过;鲜少施仁布德,也不算大奸大恶;一双手从没真的沾过血,但要说久盛的亿万家财一分一厘都来得干净规矩,不欠血泪与冤魂,那无疑是个天大的笑话。
他已过花甲之年,体力的确不比从前了,便隐退下来,不再插手久盛的重大决策,整日钓鱼、下棋、烹茶,做些修身养性的事。在外人眼中,久盛的实权已经落入了郑飞鸾手中。可实际上,郑弘明依然稳如泰山地坐在董事会主席位上。
郑弘明相貌儒雅,目光却精明锐利,融合了商人的冷血、果断与睿智。
众人都说,郑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气质,而次子继承了父亲的性格。可惜于郑弘明看来,他的两个Alpha儿子,一个狠厉不足,一个圆滑尚缺,还远远不够资格继承他的衣钵。
尤其是郑飞鸾。
当江祁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把整件事情全盘托出的时候,郑弘明简直失望透顶。
他最器重的儿子,面对一个地位卑微的Omega,居然昏招频出,把一局必胜棋走到了今天满盘皆输的地步。
够了。
他不能坐视不管,纵容郑飞鸾不计后果地胡闹下去了。
第二十四章
“父亲。”
郑飞鸾沉着嗓子唤了一声,姿态谦卑,但脊梁挺直。
郑弘明却像没听见似的,既不回应,也不转头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地望着辽落的栖山湖钓鱼。一枚长梭型浮标悬于水面,正随着波澜左右摆动。
山间风缓,点点雪绒呈垂直状沉降下来,触到冰凉的湖水,似盐粒消融了踪迹。
郑家家规严苛,长辈不发话,晚辈便不能擅作主张。郑飞鸾在外呼风喝雨,回了家,来到父亲面前,一样要做个恪守家规的孝顺子孙。父亲没准他进亭子,他只能在雨雪中等候。
衬衫渐渐湿了,肩背处布料漫开一大块深色水渍,牢牢地贴在皮肤上,密不透风,好似背负了冒着寒气的坚冰,令人肌骨打颤。
而郑飞鸾站得肩平腿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浮标倏然一沉,郑弘明眼疾手快,抬手起竿。一尾肥硕的银鲫被挑出了水面,破水之处洒落一方粼粼波光。
他摘下那尾尚在剧烈挣动的银鲫,提在手里掂了掂,份量颇沉,于是满意地抛入鱼篓,拎着走出了亭子。
“父亲。”
郑飞鸾又唤了一声。
郑弘明的心情这才愉悦了些,舍得搭理他了,只不过开口第一句就十足的冷嘲热讽:“当年他们老秦家生了个Omega女儿,全家捧在心尖上当宝贝宠。你倒好,稀里糊涂就得了一个,长到周岁还瞒着我们——燕宁有多想要Omega孙女,你敢说不知道?”
郑飞鸾心一沉,意识到最后那层窗户纸被捅破了。
郑父掸了掸肩头碎雪,沿着小径一步一步朝别墅走去。郑飞鸾跟在他身后,说:“您二老要是喜欢孙女,我保证,今后一定还会有的。”
“你保证?你拿什么保证,就拿你那点破精子?”郑弘明回过头,毫不留情地剜了儿子一记眼刀,“燕宁要Omega孙女,我要Alpha继承人,你是有多大能耐把这俩给我生齐了?”
“父亲……”郑飞鸾很是无奈,“您要真喜欢那孩子,我明天就抱回来给您养,行不行?”
郑老爷子气不打一处来:“你真当我在乎一个吃奶的丫头片子?孩子抱回来养,那个Omega呢——跟你百分之百契合的那个,也接回来养?”
郑飞鸾脚步一顿:“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
郑弘明用力点了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理由。下一秒他脸色遽变,高声道:“少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你现在是爱不爱的问题?!”
“我……”郑飞鸾语塞。
父亲究竟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江祁吗?
要真是江祁,按他那过分谨慎的性格,恐怕不光透露了何岸父女俩的存在,连昨晚出炉的信息素报告都一并交了底。
郑飞鸾自知瞒不过去,只得咬牙道:“父亲,我不爱他,也不需要他。”
郑弘明一声冷笑,干涩嘶哑的嗓音把讽意深深扎进人心里去:“你不需要?这些天你过的什么混账日子、干的什么混账事,自己心里不清楚?”
郑飞鸾攥了攥拳头,硬着头皮强撑道:“父亲,我很好。”
“很好?是好到天天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去满街找人,还是好到不打安抚剂就没法保持清醒?”郑弘明几乎震怒,“亏得江祁还剩了点脑子,知道你死了他得跟着陪葬,把这事一五一十给我讲了,否则大概等久盛彻彻底底毁了,我都不知道它是毁在一个连正经工作都没有的Omega手里!”
果然是江祁。
这人医术精湛,却在关键时刻选择倒戈,投向了他的父亲。
郑父推开雕花小门,带着一团汹涌的怒火进了客厅。
徐妈烧了一壶山泉水,打算为他们烫壶沏茶,听到声音,匆匆擦着围裙过来迎接。她先见到郑弘明愠怒的脸色,不由一愣,再见到郑飞鸾衬衫湿透的模样,就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老爷,二少爷,您俩这、这是怎么了?”
郑弘明把沉甸甸的鱼篓递给她,粗着嗓子说:“拿去厨房炖了,炖白汤,要熬得烂些,剔干净刺骨,给燕宁送一盅。”
“好好好,我这就吩咐下去!”
徐妈接过竹篓,看到里头那条鲜活肥美的银鲫,高兴得喜不自胜。她向厨子交代完炖汤事宜,捧着毛巾过来想给郑飞鸾擦擦身子,那父子俩早已不在客厅了。
二楼书房,暖气开得很足。
郑飞鸾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他没擦脸,雨水不断从下颌、衬衣和西裤边缘滴落下来,洇得沙发湿了一圈轮廓。
郑老爷子一点也不心疼儿子,沉着脸,顾自点了根烟,狠狠地熏着旁边一盆正在舒叶抽芽的银边墨兰。
落地窗将严寒隔绝在咫尺之外,离正午越来越近了,温度不见回升,刚才还能看见几丝小雨,现在只剩了茫茫飞雪。原本细如盐粒的雪沫也结厚了,仿佛抖碎了千万只鸭绒枕头,一层一层白茫茫地往下压。
“周五股东会开始前,把人接回来。”
待抽去半根烟,郑父终于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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