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的生活完本[耽美种田]—— BY:江湖太妖生

作者:江湖太妖生  录入:01-19

程斌开着车带着叶逢河来了一套门楼西单王府井套餐,晚上又来了一套胡同美食大集合,天色黑透了则去了三里屯,堵了大半个小时才把车开进去,然后找了个酒吧喝了个烂醉。
叶逢河扛着软如烂泥的程斌,站在三里屯灯红酒绿的大马路上,茫然了。这里人多的有些让他畏手畏脚,吵闹的声音更是震得满是酒精的脑袋一涨一涨的疼,再加上身上挂着的这位喝多了都不忘巴拉巴拉说话的,烦的叶逢河恨不得把鞋脱下来塞他嘴里。
车,是开不了了。代驾?他连地址都不清楚。
琢磨了半天再看看时间,只能硬着头皮给程进打了电话。
程进的声音十分清晰,看样子虽然凌晨两点了却并没有入睡,“等着,我去接。”
叶逢河扛着程斌,笔直的站在路灯下面,来来往往的夜猫子小姐姐们目光在他脸上划过,发出了不明所以的笑声。他想当初吃完饭就应该直接回去休息,而不是跟着这个傻蛋跑来喝酒。他从凌晨四点就爬起来,开着车下山,坐了三个小时的盘山火车又转了高铁,差点儿没把人累酥了。如今又灌了一肚子酒精,像个傻子一样陪着个醉鬼戳在这里,结果把自己也变成了又累又睏的傻子。
程进很快就过来了,他把弟弟往车后座一塞,好像塞一坨垃圾,然后把叶逢河带到腾龙酒店,递给他一张卡,“门卡,1020,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你只管休息。”
叶逢河迷迷瞪瞪的点点头,这一路他开着窗户,帝都夏季就连晚风都是热的,不但没有吹散酒气,反而把他薰的昏昏欲睡。
他紧紧的捏着房卡,努力让自己走路不要太扭曲,进了电梯就靠在冰凉的电梯壁上降温,等出了电梯,脑子里就都是浆糊了。他浑浑噩噩的刷了卡进了屋,看着面前的豪华大套房,心想程斌真是我的好战友,好兄弟,竟然给我开了这么牛逼的一间房。
房间实在是太豪华了,叶逢河看着平整的床铺没敢躺上去,最后一丝理智支撑着他冲了个澡,然后铺到柔软的大床上,瞬间进入了梦乡。
可是梦里并没有很安宁,他梦见了一只凶猛的黑豹,绿莹莹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巨大的爪子和锋利的牙齿在他身上撕来扯去。
生物钟在六点的时候准确的把叶逢河叫醒了,他醒来之后瞪着天花板看了半天,身上的酸痛让他好像似乎在醒来的那一瞬间回到了在部队的岁月。就在他刚打算起身的时候,突然察觉到身边有呼吸声!
有人!
这个意识让他浑身肌肉都绷紧了,脑袋轻轻的转向旁边,果然看见了一个男人宽阔的背部,那背上似乎还有一些伤痕。
这个人是谁??
怎么会出现在自己身边??
宿醉的脑袋终于清醒了,他快速的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终于感到了不对劲儿。
这套房间实在是太豪华了,而且这么大的屋子,就只有中间这一张床。
程斌可是说了定了个标间,两张床的那种,希望晚上兄弟俩能够开个卧谈会。可是那家伙被他哥哥接走了,按说应该空出一张床才对。
难道是自己走错房间了?
这个想法在脑海中一闪,叶逢河就顾不上身体为什么这么不舒服,而是轻手轻脚且飞快的下了床,迅速套上满是酒气的衣服,静悄悄的出了房间。
他在裤子口袋里找到了那张门卡,门卡上印着1020的金色字样,然而这扇门上却……
2010。
这幸亏不是在执行任务,否则别说人质和目标了,自己都会被做掉!
叶逢河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懊悔,他捏紧房卡冲进电梯,然后进入了正确的房间。
这间房虽然比不上他刚才出来的那间套房好话,却也比他住过的所有酒店都宽敞漂亮多了。而且门口的桌子上放着他的迷彩包,旁边还有两套干净的换洗衣服。
衣服上放着一张卡片,说这衣服是程妈妈的心意,怕自己和程斌晚上玩太晚,第二天没有干净衣服穿。
叶逢河再次洗了个澡,穿上了程家准备的衣服,坐在床上开始发呆。
他在浴室已经发现自己昨天晚上,不,应该是今天凌晨究竟经历了什么,这让他二十五年的世界观有些破碎。虽然他确实期待以后能找个伴儿,并且是个男人,相伴一生。可是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莫名其妙的跟人打了个炮儿。
最可恨的是他连那个人长什么样子都没看见,只看见了一脑袋乱蓬蓬的卷毛。
叶逢河为自己的贞操默哀了三分钟,迅速的收拾东西打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帝都实在是太乱了,还是山沟沟里安静又单纯。
他坐上火车的时候,才打电话告诉程斌。程斌显然还没有起床,接了电话嘴里嘟嘟囔囔的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在部队里练出来的警醒怕是早就被他扔到狗肚子里去了。
最后手机到了程进手中。
叶逢河说自己离开了,犹豫了片刻又道:“那张卡,我打开了2010的门,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喝多了没发现自己走错了楼层。”
程前皱紧眉头,2010?这几天2010都是谁住来着?
对了,是岳家!
程前冷哼一声,腾龙饭店虽然是程家的,可是酒店是岳家的。如今楼下房卡竟然能刷开十九楼以上的房间,怕是这位太子爷要大发雷霆了。
不过这也不关自己什么事,岳家早就该整顿了。要不是自己家酒楼撑着,怕是那间酒店早就被岳家那几个扶不起来的阿斗给折腾死了。
好吧,提前送一首凉凉给阿斗,对了,他得把小叶的住宿资料撤了,省的那群家伙闹幺蛾子!
第3章 修缮
叶逢河回到家中,突然后知后觉的有些坐立不安。
虽然他都把自己洗干净了,那个人看上去也很有钱。但是谁知道有钱的人是不是就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
这个念头只要一萌发,就越想越觉得可怕。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直接进去了空间。
自从得到空间之后,里面的泉水带给他的身体上的利益与好处是肉眼可见的。叶逢河把自己整个人都浸泡在泉水中,皮肤都泡的发白了才从空间爬出来。
若是这样都不行的话,他真的不敢想后果了。
程家的冷链车在半个月之后上了山,带走了将近三车的东西。其中山上特产的笋和菌子之类是必须的,还有就是各种腊肉熏肠,还有五十多只散养的鸡以及几大筐鸡蛋,几头猪。
这里的猪都是那种黑猪或者黑花儿猪,平时也是散养,喝山泉吃野味,从小粮食喂大,要比那些吃饲料的大白猪美味多了。除了这些,还有就是稻田里的稻花鱼,池塘里的藕带以及摸上来的螺蛳,和几坛叶逢河自己家酿的果酒果酱。
自从叶逢河退伍回来之后,他家的山就被灵泉滋养,出产的东西比别人家的味道就是好了那么一些。更别说那些直接用泉水酿出来的酒和果酱了,当初带去北京的果酒和果酱,就程老爷子打开尝了尝,吃饭的时候都没有拿出来。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鲜美了,吃完了都不知道下顿去哪里找。
叶家的房子是老房子,不过这房子不是叶爸爸的,而是叶妈妈的。据叶妈妈说,当年宋家老太爷因为战争,卖掉了自己在帝都的房子和店铺,带着钱财和叶逢河年轻的姥爷一路向南,想要远离那些战争。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来到了这深山之中,用三十块银元和当地人换了这套两层的砖木结构的老房子。
这边很多老房子大多都是两层,木头多砖少,窗板门板都是雕花儿的,虽然屋里有些显得黑,但是在现代人的眼中,这就是一栋漂亮的古建筑。这老房子按说,得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
原本老房子是在山里,不过如今山里通了路,这路不知道怎么规划的,就规划到他家门口了。这倒是给他们全家人都带来了不小的便利。
老房子本身就有两层,房间还多,门口更是种了两颗大石榴树,看树干粗度也有几十年了。古时候的人都讲究多子多孙,所以不算厨房客厅,能住人的房间足足有十二间。这十二间里面叶家老两口住一间,叶逢河一间,他哥哥叶逢海一间,家里两个小豆子一间。
说起哥哥的双胞胎娃娃,如今也三岁半了。哥哥叶逢海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可是头几年不知道怎么就回来了,叶逢河退伍回来才知道,自己多了俩侄子和侄女,不过这俩豆子的母亲是谁,叶逢海却从未说过。
自从山里有了修路的消息,叶家老两口就琢磨着想要弄个客栈。现在城里人都燥,在繁华大城市呆不下去,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山下的城镇里就有不少客栈,生意还不错。可是现在山上通了路,隔壁又要盖山庄,所以叶家老两口也想要抓一抓商机。
但是叶家人口实在是太少,原本叶妈妈还有个干叔叔,是她太爷认的干儿子,可是这个干儿子和叶逢河的姥爷不知道因为什么闹翻了,早早的分了家出去,再也没有回来过。
不过如今叶逢河回来了,倒是给叶家带来了新风向,以及新的劳动力。
山里现在不但通了电还通了网络,叶家也砸了钱,把每个房间都收拾的干干净净,还发了一些广告,如今零零散散的,倒是有不少小年轻上来,一住就是一个月,说是什么找灵感。
如今叶逢河和程家合作,这些原材料半成品也能卖上一笔钱。他打算今年多养点儿鸡和猪,顺便给自己家的房子圈一圈篱笆。
其实叶爸爸对叶逢河要把房子圈出个院子这种事相当不理解。就这个地方,人和人之间住的相当远,属于望山跑死马的那种。家门口的山就是院子,进进出出多豁亮?你干嘛还要圈出来啊?
“为了漂亮。”叶逢河端着电脑给老两口看其他人的民宿,“你看,我们有了篱笆,可以在篱笆旁边种那种爬蔓的花儿,到时候一开花多漂亮?现在小年轻来山里为了什么?陶冶情操啊!拍照啊!咱不得多做点儿景致出来吗?”
“我觉得小河说得对,”叶逢海就比叶逢河大了两岁,而且还是俩孩子的爸爸,看上去比当兵回来的叶逢河更加稳重了,“你看来我们这里的游客,最喜欢到处拍照。山里不敢让他们走太远,光是看鸡看猪摸螺蛳也没什么意思。就算是荷花也是有季节性的。所以我觉得我们得多做出点儿东西来给他们玩。”
“我认识个做陶艺的。”叶家唯一一个长期住客是一名四十多岁看上去温文尔雅的中医大夫,叶逢河跟他叫陆叔,本名是什么不知道。只知道这个陆叔来到这里住下就不走了,说要在山里种草药。而且叶家老两口对这个叫陆叔的相当好,还专门空出来一间最大最舒适的房子给陆叔住。
陆叔笑着道:“我的一个小兄弟,做陶艺。之前我跟他说过这里,他说这里的红土含铁量很高,做个柴窑不错。以前一直没提,毕竟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如今看小河这么说,我就觉得干脆盖个柴窑,让那群来玩的年轻人自己做陶艺,做好做坏烧出来也是个纪念,备不住还能增收呢。”
“我看行,”做木匠出身的叶爸爸对手艺人相当尊重,“咱房子多,来了就直接住,柴窑要怎么盖我去盖!不过……人家愿意来吗?”他有些犹豫。
陆叔笑道:“怎么不愿意,这里山好水好吃得好,我看他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走了呢。再说我那个小兄弟只要能烧窑,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
“好,好!”叶爸爸兴奋的搓着手,“那什么时候……”
“我一会儿就给他打电话,而且他也是……”说道这里,陆叔对着叶妈妈使了个眼色。
叶妈妈瞬间就懂了,笑道:“挺好的,也是族人,住在一起也方便。只不过我就怕他……”她说道这里,担心的看了眼叶逢河。
叶逢河:???
这说话说一半是什么意思?
看自己又是什么意思?
陆叔道:“他就是当年出了事,所以才不愿意和外人接触,如果能来这里,怕是他会高兴坏的。我这就给他打电话问问。”说着,他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掏出手机,慢悠悠的走出房间。
叶家四口凑在一起商量了半天,刚从程家拿到手的那些钱瞬间就被规划没了。
荷塘要扩建,做个亭子,要钱。
多养鸡养猪,还想养羊,要钱。
要圈个院子,还要修缮,有钱。
简直没有不要钱的地方!
“爸爸……爷爷奶奶,叔叔……”两道嫩嫩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客厅门口露出俩小脑袋。
“哎哟,豌豆芸豆。”叶妈妈立马把这些修缮啊扩建的琐事丢到一旁,她的俩大宝贝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小豆丁冲进叶妈妈怀里,其中小姑娘扎着俩羊角辫,小名叫芸豆;小小子替了个桃心儿发,小名叫豌豆。
叶逢海长相随叶妈妈,身高随叶爸爸,所以个头只有一米七出头,可是皮肤白的晒不黑。这俩小豆子也随了他,一个个白白净净的,和这边其他小孩子玩在一起,更是显得白的耀眼。
不过叶逢河身高随了叶妈妈,长相和叶爸爸相近,尤其是皮肤颜色这一块,和叶爸爸俩人都是一晒就黑的那种。
叶爸爸是本地人,原本个头就不高,还黑瘦。不过叶妈妈说太爷和姥爷都是从北方过来的,她也随了太爷的身高,年轻的时候得有一米七出头,又白又漂亮。不过现在老了,但是就算老了个头抽了,也跟叶爸爸差不多高的样子。
不过还好,叶爸爸也不丑,一家子不管男女都是浓眉大眼高鼻梁的那种,一出门精神极了。
叶妈妈哄了一会儿孙子孙女,看看时间,该做午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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