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产我组男团出道了 [金推][现代耽美]——BY:今夜无风

作者:今夜无风  录入:06-28

  她说着起身先给自己倒了三分之一,然后给应城满上,故意端着自己浅浅的酒杯晃了晃,杯口倾斜含笑看他,“应少?”
  红色的酒液在玻璃杯里反射出头顶炫目的灯光,应城嘴角抽了抽,周围围观的人却起哄笑了起来。
  叶南重被压着灌了好一会,终于抽开了身,扭头就看到自己的副总和好兄弟在喝酒,他视线往两人身上扫了一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一想到灌他酒是应城开的头,叶南重伸手在微烫的脸颊上摸了摸,凤眸眯着眉头一挑,故意坏心眼的嘲了一句,“感情深一口闷,我们覃副总平常可不倒酒的,应城,你不会这么怂不敢喝吧?”
  “要别人还真不敢,覃副总的,那必须敢,不敢也得敢!”应城说着,咬着牙就把酒给喝了。
  然而这才刚刚开始。
  叶南重端着酒杯稳稳当当的走过来,示意覃双又给应城空的杯子里倒满了。
  他扬了扬杯子,笑得跟只算计的狐狸一样,“应城,兄弟敬你。”
  应城瞧了瞧站在兄弟边上的心上人,咬咬牙喝了,丢下一句狠话,“今天甭管你灌多少,只要是覃副总倒的酒,我都喝!”
  “那感情好,应大少舍身为美人,我们岂有不成人之美的道理?”叶南重正想着灌酒的方法,在脑子里搜劝酒词呢,一听这句,当即拍了拍手,所有人就都围了上来。
  应城也果然尽数喝了,面不改色一点都没有醉意的样子。
  叶南重旁观了一下,计算着他的酒量,大概有了七成,才对覃双示意了一下。
  覃双手一顿,稳稳当当的给应城添酒,这次红酒杯里只盛了不足三分之一。
  这场酒算是喝的宾主尽欢,喝醉了不省人事的自然有酒楼的人照顾,他个有司机的当然是直接回家。
  出了酒楼风一吹,脸上的温度感觉降了不少。
  小章远远看到他出来,立刻就把车开了过去,还不等他下车去搀扶,叶南重已经步伐稳健的走了过来。
  虽然身上酒味很重,但老板眼睛十分亮,明显头脑还很清楚,小章松了口气,例行询问道,“老板,是去公寓还是去老宅?”
  公寓指的是他们团一起住的跃层公寓,大家奋斗了一年,手里的钱就算不够全款买房子,但付个首付还是有的,然而大家依旧默契的住在一起,没有人提出过要搬走。
  “回公寓。”叶南重也照例给出回答。
  他打开车窗吹了会儿风,一冷一热交杂的让他有点犯困,他睁了睁眼睛打开手机,就发现自己有几通未接电话和信息。
  今天这场聚会基本上他这辈子熟悉的人都在,这会儿是倒了九成,剩下的一成除了覃双外,也都是迷迷糊糊走路都不稳当,谁会给他打电话?
  叶南重奇怪的挑了挑眉,拉开通知栏一看,有些恍然。
  红色的未接号码,一半是姜琳打的,一半是叶致远打的。
  再看消息,也是叶致远发的,在一个半小时前,比最早的那通未接电话还要早四十分钟。估摸着是姜琳让叶致远联系他,叶致远不敢给他打电话,只能给他发消息,结果发了四十分钟没回应,母子两这才轮番打起了电话。
  叶南重瞬间就摸清了叶致远的心路历程,这一世的叶致远年纪小,被他揍过之后,老老实实的,面对他的时候一直有股小心翼翼和畏惧。
  [小叔叔,保姆阿姨回去过年了,我妈问你回不回来过,回的话就多包点饺子,正好早上不易吃太油腻的。——form蠢侄子]
  姜琳老家是南方小县城人,年少时县城发大水淹死了不少人,她就成了孤儿,跟着远亲到了京都读书,后来年纪轻轻就跟叶北青结婚了。因为叶父叶母也死的早,叶北青只懂得赚钱,对各种节日送礼攀亲戚都不算精通,这些内务基本都是姜琳在操心。
  在叶南重有记忆起,家里过年就跟别人家不一样,是随姜琳老家的习俗,过的早年。
  也就是三十那天一早上过年。
  上辈子叶南重继承叶氏后,就跟姜琳有了嫌隙,他大哥死后虽然回叶宅回的少了,但还是在一起过了三个年,等到后来叶致远成年,在姜琳的安排下也学了金融学进了公司,或多或少给叶南重添了一些乱。
  当时年轻气盛的叶南重被气狠了,干脆就彻底断了来往,就算去叶宅也都是因为公事,每逢过年他都是被应城叫去应家吃年夜饭的。
  如此十二年也习惯了,导致重生一回都没反应过来:现在是十四年前,他大哥死的第一年,他还是跟姜琳他们在叶宅过早年的。
  叶南重揉了揉额头,觉得有些冷了,就把车窗关了,有些疲惫的对小章道,“去叶宅。”
  “好的老板。”小章有点奇怪老板怎么突然改了主意,但从后视镜里瞟到老板不怎么好的脸色,他也没有问。
  叶南重看着窗外倒飞的景象,心情确实不太美丽,只希望今天不要像上辈子一样吧,过年都不得安生。
  到叶宅的时候已经快零点了,别墅灯火通明——这也是姜琳老家过年的习俗之一。
  叶南重走到门口要开门进去,一摸兜里却只摸出来公寓的钥匙,他恍然记起:叶宅的那把钥匙还锁在他的行李箱里。
  他哥出意外的那天他在外边旅游庆祝自己获得了保送名额,甚至都规划着趁着这空闲的一年时间,去报点什么演技班学学,或者跟剧组玩玩。
  “说不定我还没入学就先红了呢。”他脑子里回想起自己跟哥哥打电话的表情笑容。
  他回来后直奔医院,行李箱仍在叶宅门口,也不知道是谁给拿上去送进他房里的。不过叶南重两次搬离叶哥,都没有仔细翻过那个箱子,自然也就没有找到钥匙。
  叶南重沉默的在门口站了一会,看着这扇陌生又熟悉的问,嘲讽的扯了扯嘴角。
  不管他怎么努力的去适应,曾经经历的十五年时间如同烙印一般死死烙进他的骨血里,即便被团里众人带的脾气说话越来越年轻,也无法重新活成一个真正的少年。
  “算了。”叶南重抓了抓头发,拿出手机打算把小章喊回来。
  就在他准备转身的时候,眼前的门突然就打开了。
  叶致远穿着白色绒毛睡衣,上面的图案是骨头,头发乱翘着,应该是刚从床上起来。
  “小叔叔……”叶致远踌躇又尴尬的喊了一声。
  叶南重看了看他的犀利造型,明知故问道,“还没睡?”
  叶致远立刻解释,“我、我在楼上看到外面有车灯又没听见你进来,就想你是不是忘记带钥匙了,所以下来看看……”
  “嗯。”叶南重点了点头,叔侄二人相顾无言,很是沉默。
  叶致远察觉出叶南重情绪不太高,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讪讪的侧开身让他进来。
  结果进来后尴尬了,门口只摆了一双女士拖鞋,那是叶宅回家过节的保姆的鞋,而鞋柜里的鞋都是新的,连包装袋都没拆。
  叶南重顿了顿。
  叶致远尴尬死了,赶紧道,“我妈之前喊了人来大扫除,让人把家里旧的鞋、毛巾啊都丢了,连沙发都换了新的,说是除旧迎新。你看我的鞋,也是新的。”
  “嗯。”叶南重淡然的点头,直接上手拆了一双拖鞋穿。
  他并不在乎叶致远的鞋是不是真的,他说的又是不是借口,十多年的记忆里面,他早就已经习惯了冷待。
  叶致远却不知道他的想法,只想将功补过,屁颠颠的领他上楼回房间,然而门一打开,看着里面蝗虫过境一般空无一物的屋子,叶致远沉默了。
  他默默的关上了门,英勇赴死般的对叶南重说,“小叔叔,我们好久都没亲近过了,都生分了,今天一起睡吧。”
  叶南重个子高,虽然落后一步,但耐不住叶致远矮啊,他一眼就越过他的头顶将空荡荡的房间尽收眼中,还在心里想,今天运气不好,果然就不应该选来叶宅的。
  此时听了叶致远的话,他慢腾腾的撩起眼皮,眉头一挑,“你认真的?”
  “对,非常认真,小叔叔我真的特别想你。”叶致远痛心疾首的点头。
  叶南重坏心眼一笑,故意道,“想我的高尔夫球杆了?”
  “高尔夫球杆”五个字顺利带起了不美好的回忆,叶致远下意识的夹紧的屁股,背部肌肉绷紧,这零度的大冷天里,愣是出了一身冷汗,连表情都憋不住扭曲了一下。
  叶南重看着他想应不敢应的样子,被取悦到了,轻笑了一声,抬脚往他小腿上踹了一下。
  “赶紧带路吧,我困死了。”
  “哦哦哦。”叶致远松了口气,赶紧带着身后的猛虎战战兢兢的回了屋。
  叶致远的卧室跟很多青春期的小男孩一样,古惑仔、李小龙的海报贴满墙面,漫画和各种游戏的碟将书架堆得满满的,书桌上摊开的课本上放着的是游戏机,笔筒旁边扑克牌压在杂志上,衣服丢的到处都是,衣柜门打开了就不知道关上的。
  叶致远去过很多同龄人的房间,除去唐闵的格外整洁外,其他人的房间状况跟他差不离。
  他本来觉得没什么的,如今被叶南重一打量,他瞬间就无比紧张,几乎是健步冲过去把床上椅子上的衣服都收拾了起来统统塞进衣柜里,然后把柜门关上了。
  “小叔叔,我平时也不这样,会、会收拾的……”叶致远的声音在叶南重的注视下越来越微弱。
  他跟做错了事一样背着手低头站在那里,莫名觉得眼前这个只比自己大三岁的小叔叔,像极了他爸。
  叶南重也没有想怎么样,看他踌躇够了,才伸手招了招,“行了,我没兴趣知道你房间平时是什么样,给我拿件换洗衣服。”
  “哦哦哦。”叶致远赶紧重新打开柜子拿了一套睡衣出来,又拉开抽屉拿了一条新内裤。
  叶南重看着那内裤没有伸手接,而是挑起了眉头,再一次问道,“你认真的?”
  叶致远脸色涨的通红,突然想起来他小叔叔也是跟唐闵一样过分爱干净的男生。
  以前爸爸还在的时候都不准他进小叔叔的房间,爸爸说,“你小叔叔爱干净,对什么东西都有规划,你如果进去玩的话,会把东西碰乱的。”
  就算叶致远再三说自己不会碰乱东西的,叶北青也只是打开门让他在外面看了一眼。
  确实很干净,墙上没贴什么海报,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整整齐齐,书桌上的笔筒、本子等各种东西摆放的都跟有强迫症一样,而且小叔叔上寄宿学校后,每次回来都会进行大扫除,把房间里里外外的擦一遍才会进去睡。
  当然,后来在父母的争吵中,叶致远知道那是因为他妈故意不让保姆给小叔叔打扫……总之,叶南重爱干净这一点,已经在他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样想着,叶致远当即举着手指发誓保证,“小叔叔,这内裤是干净的,绝对干净,我前几天才去买的……”
  “不是这个。”
  叶致远茫然的抬头,“那是什么?”
  叶南重莫名的捂着嘴抽了一口气,目光在他手上的内裤上转了一圈,才慢悠悠的吐出两个字,“太小。”
  叶致远:“……”
  叶致远:“!!!”
  他闹了个大红脸,猛地想要被内裤藏到身后,却被叶南重轻巧的勾到手里。
  叶南重拍了拍叶致远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叹了口气:“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  叶致远:加油,多么灵性的两个字,我突然觉得我没救了。
  叶南重:加油。


第50章
  050.
  最后别说内裤,连那套睡衣, 叶南重都没能穿下。
  叶南重个子高, 因为抽条看着也挺瘦, 其实衣服下面肌肉还挺厚实, 不是那种夸张的蓬勃感, 也不是磕蛋□□磕出来的那种中看不中用的, 他的肌肉线条很漂亮
  也许是这一世没有长时间熬夜劳累工作, 因为每天练武锻炼吃的又好,他成长痛持续了小半年时间, 结束之后往上窜了近十厘米, 已经一米八七了,比上辈子还要高一些,已经是团内第二个的存在了——因为闷不吭声的李寻弋也抓住最后的机会往上窜了窜, 凭借着一米九三的大高个, 稳坐团内第一海拔的位置。
  偶像男团能走多远, 靠的是能力和资源,而能不能出道,看的却是长相和形象, 大家又都是少年,二十左右的年纪, 多数发育晚的男孩子这个年龄段窜个几厘米的不算稀奇。
  因此也可以说, EM男团的平均身高,是陆瑛和楚云禹这对双矮组合合力拉低的。
  哦,也不能叫双矮组合了, 楚云禹之前长不高是因为营养不良,现在在团内伙食好了,顿顿吃肉,不动声色的就长高了,前天去县城医院做常规体检,一量发现都一米七四了。
  “医生说我还在长,让我多吃点好的。”楚云禹喜滋滋的,扭头就买了个4G智能机犒劳自己,还在群里弹了视频电话。
  团里八个人,就陆瑛没接。唯一的战友都“背叛”,他伤心难过着呢。
  叶南重是长高了,叶致远还是个初中生呢,就跟陆瑛差不多高,他的衣服给叶南重穿,连两只胳膊都塞不进去。
  最后他无奈的把小了两个号的衣服丢进洗衣篮里,从置物架翻了一件浴袍披上出去了。
  这一刻他不得不感谢发明暖气的先人,让他堂堂一个顶流明星不至于冻死。
  叶南重拿毛巾擦着不小心沾湿的头发,一出来就发现叶致远背对着他委委屈屈的缩在一角,空间有限的双人床愣是空出了三分之二的位置。
推书 20234-06-28 :重生是为了和死对》:简介:(入库时间2020-06-28) 晋江VIP2020-06-27完结当前被收藏数:36707二十八岁的沈愈因为一场车祸成了植物人。所有人都放弃了他,只有曾经他认为十分厌恶自己的死对头霍锐坐着轮椅,一遍又一遍给他讲曾经的事情,像是疯了。沈愈才知道,霍锐的腿是为了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