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一章被锁了,在微博里找吧。wb:郁华
第30章
窗外,没完没了的蝉声与“噗通”、“噗通”的心跳连成一片,燥热从周宏远的后背蔓延扩散,汗水顺着他的颌骨一路向下,淌到脖子上,流尽汗衫里。
这间逼仄而潮湿的卧室,在黑暗中仿佛无限缩小,空气在秒针缓慢的移动中逐渐稀薄,周宏远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烦躁,灼热,压抑,恐惧,种种莫名的情绪杂糅在一起,毫无缓冲地蹂躏着周宏远这刻疯狂跳动的心脏。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周宏远张大了嘴巴,深吸几口气,妄图得到片刻的宁静,却只是徒劳,窗外的蝉声越来越大,继而夹杂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更加扰得周宏远心神难宁。
汗还在继续地流着,要将他整个蒸干一样,汗衫和裤衩皆黏在身上,是周宏远最厌恶的,湿漉漉的感觉。
暑假后,一连几个晚上周宏远都难以安眠,他尝试数过漫山遍野的山羊,发觉徒劳无用后才知数山羊的说法本就来源于sheep与sleep的谐音,中国人数山羊自然没有用处,然而周宏远是个懂得举一反三的好学生,他又开始数水饺,水饺、睡觉,睡觉、水饺,都是谐音,没准儿就成了呢?可数了大半夜,除了越数越饿,他实在想不出这个方法还有什么裨益。后来,周宏远把这些讲给程毓听,程毓笑得直不起腰来,说,“这么惦念饺子,你跟我说呀。”
周宏远彻底没了办法,睡不着又百无聊赖,更何况那个年代还没有智能手机,更没有kindle和switch来消磨时间,周宏远唯一能做的,便只有盯着天花板,生生熬到后半夜、等凉风袭来,才隐隐有了睡意,然而好景不长,这睡眠格外短暂,等不到天蒙蒙亮,就又从一身的汗水中醒来。
程毓睡在他旁边,前半夜有意识时,会轻轻地拍拍他的肚子,告诉他早点睡觉,程毓温柔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让他暂得宁静,然而,过了十二点,程毓渐渐睡着后,则会无意识地往外移动。这个无意识的举动兴许是嫌弃周宏远身上的热气,又兴许是觉得大夏天两个人靠在一起,着实太过黏腻。
这样一来,周宏远便更慌乱了,所以,一个退,一个进,每天早晨程毓起床时,人几乎要掉到地板上了。
周五的晚上,程毓兴致勃勃地与周宏远说起电影院里最新上映的《碟中谍3》,叔侄俩一腔热情,当即说好了周六一起去电影院一睹为快。
周宏远在这之前从没在电影院里看过电影。当初在周镇时,他的日子过得潦草贫穷、无人问津,平日所有的娱乐就只有一个14寸的彩电,只有CCTV少儿频道和CCTV农业频道,只有七巧板与鞠萍董浩,这些做作而幼稚的少儿节目很快就失了周宏远的欢心,而这台明显超出了使用年限的彩电,也在一片雪花图像和尖锐忙音中宣告了生命的终结,变成了家中彻头彻尾的摆设。不过,当初的周宏远对电影毫无概念,也不知什么羡慕不羡慕的,毕竟他身边的孩子们,皆是在街头巷尾摸爬滚打着长大的,日子虽过得有好有坏,却谁都没看过电影,唯有一个父母都是工人的女生,曾经在县城里看过一部《蜘蛛侠2》,故事情节虽说不清楚,拗口的人名虽记不住,那些闪亮且宏大的场景,也足以让那女生炫耀了好久。
后来,周宏远跟着程毓来了省城。J城有高楼大厦钢筋铁骨,有摩肩接踵的人群和密密麻麻的车辆,有数不清的灯红也有说不尽的酒绿,人们穿着入时的衣服,留着精巧的发型,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高高在上,每一个人都仿佛命运的宠儿。这让泥地里长出的孩子失了神,他惶恐又紧张,生怕成了别人口中的笑柄,是以处处小心,处处谨慎,片刻不敢放松。
十四中的孩子虽大多都是工人子弟,却也是大城市的工人子弟,各个都见过世面。女生们,有贤惠巧手的母亲,为她们梳起别致精心的辫子;男生们有健壮可靠的父亲,教他们打球带他们长跑。他们有好多好多故事可以分享,有些只是流水账,有些则是故意炫耀,而这些日常的无趣与琐碎,都是周宏远不曾拥有过的幸福。
不过,这也没什么值得羡慕的,他已经有了程毓,算是惨淡人生终得补偿。若他曾经吃过的所有苦,受过的所有罪,皆是为了与程毓相遇,那么他觉得一起也是值得的。
周宏远当然不曾看过电影了。倒不是程毓刻意去节省两张电影票,而是程毓他过惯了苦日子,历来又只知道埋头学习,所以没有花钱寻消遣的习惯,自然也没有走进电影院的意识。程毓是个心思很平和的人,极少与人比较些什么,是以无法理解周宏远的那点小九九。
所以,当周宏远从程毓口中听到这个提议后,心中激动万分,表面上却装作懂事的样子,“别去了吧,电影票要二十多块钱一张呢。”
程毓果然感动,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笑得好看,“没事儿,叔叔不差这点儿钱。”
程毓没说大话,银行里的工资本就挺高,如今他早已经还清了房贷,加上自己的物欲很低,除了正常的衣食住行,平日几乎没什么大的开支,因此工资的半数都省了下来,存进了储蓄账户里。
听了程毓的话,周宏远这才放下心来,欢天喜地的上床休息去了。
不出意外,周宏远又一次失眠了,烦躁从自己躺到床上的那一刻开始燃起,在程毓躺到自己身边之后愈演愈烈,他觉得自己浑身都向外散发着热气,甚至在一片黑暗中,冒着缕缕白烟。
他用力按压着自己的心脏,祈求它跳慢些,却终是不得法门。
程毓皱了皱眉头,在黑暗中问,“怎么还没睡着?是不是太热了?要不然咱们在家里装个空调吧。”
周宏远在听到程毓声音的刹那屏住了呼吸,须臾之后才恢复如常,他没答话,只是默不作声地往程毓身边蹭了蹭。
程毓笑了一下,伸出布满茧子的手在周宏远肩头拍了拍,小声问,“不嫌热啊?”
周宏远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当然嫌热的,不仅是天气热,屋子闷,连他自己都像个会发热的火炉,蹭蹭地往外冒着气,可他明明那么热,那么烦,却偏偏想离程毓近一点、再进一点,仿佛程毓37度的体温对他而言是块儿冰,靠近了、抱住了就能解火。
周宏远的头歪在程毓的肩头,两人相接的皮肤很快冒出一层汗来,不过一会儿便湿淋淋的,照理说这该是周宏远最讨厌的感觉,可他却偏偏觉得异常满足,仿佛只有这样,才有了些许踏实。他靠在程毓的肩头,听着程毓一声声舒缓的呼吸,很快得了睡意,沉沉地陷入了梦乡。
他置身于一处温暖的房间,地上铺了柔软的毛织地毯,屋内的光线很暗,是温暖的黄色,一张宽大的床摆在屋子中央,而他的叔叔,正躺在床上,冲他微笑。
他心中高兴极了,周遭是一片柔软,光线不明不暗,而这世上唯一爱他的亲人,正好端端的躺在那儿。
周宏远的双脚变得不受控制,他一步步地走过去了……像是走向求之不得的清凉,走向渴望已久的救赎与解脱。
造物之神悲悯世人,却独独在周宏远面前闭上了眼睛。
月光如洗,换了东方之白。
脑海中荡漾着熟悉的声音,像是从远处传来,飘飘忽忽的,只有几缕飘进了耳朵,紧接着,这声音不断扩大,带着无限急躁,一下将他从梦境中拉回现实。
他瞪大了眼睛,盯着眼前的男人,半分钟后,才从虚幻中抽离,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没说话。程毓见他不言不语,不免有些急躁,“宏远,快起床了,吃完早饭咱们一起去看电影。”
周宏远蜷着身子,把头头深深埋进夏凉被里。这一个瞬间,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些永远得不到偿还的童年时光,他多怕这一切暴露在程毓眼中,只得无措地缩在角落里。
程毓见他不动弹,不免有些气恼,复又坐在床边,问他,“你怎么了?”
周宏远一张脸涨得通红,什么都说不出来。
程毓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一个眼神瞥了过去,下一秒“噗嗤”笑了出来,起身背对着周宏远,说,“宏远长大了。”说着,他摸摸自己的头发,“嗨,都是正常现象,没什么的,你换个,换个内裤,起床吃饭了。”
说完,程毓走出卧室,还顺手带上了门。
周宏远无力地瘫在床上,半天动弹不得。怎么没什么的,我梦到的人,分明是你啊……
造物之神悲悯世人,却独独在周宏远面前,闭上了双眼。
蝉声扰扰,夏日炎炎,分明是阳光正好,这一刻,周宏远却好像坠入寒冬。无助地、彷徨的情绪涌上心头,痛苦的纠结缠在脑海中,一圈接着一圈。他死死咬住嘴唇,咀嚼着这太过沉重的感情。
有时,周宏远会想,在他仅有的十几年生命中,的的确确未曾有过侥幸二字,而他最大的幸运,就是他的小叔叔。周宏远本以为自己能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本以为自己能以一个侄子的身份,陪伴程毓一辈子。此时,是程毓照顾他,日后,是他照顾程毓。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可他的世界分明是个笑话,每当他以为拥有了幸福后,幸福又在阴差阳错中,被他亲手打碎。这一切都过分荒唐,又难以启齿,缺乏了分享这份沉重的人,他只剩下了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喜大普奔~小周的感情终于觉醒了~可以求一下评论收藏海星么!么么哒!
(这一章有一点点的删减 不影响阅读 完整版在微博:郁华)
第31章
那天早晨的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叔侄二人去电影院的计划,刺激而火热的电影场面一幕幕地从周宏远眼前划过,却丝毫没有印到脑子里去,以至于事后程毓想跟他聊聊剧情,却只对上了周宏远懵懂无知的神情。
周宏远开始刻意的疏远程毓。其实他心里知道,自己是没什么立场和资格疏远自己的小叔叔的,是程毓将自己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是程毓含辛茹苦的照料自己,也是程毓给自己吃、给自己穿、更给了自己一个家。可他别无办法。他们的关系,早在那个离奇又旖旎的夜晚,就彻底变质,再回不到纯粹的叔侄关系。
晚上,他不再与程毓并排睡了,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那些罪恶的念头,那些不受控制的情绪,反复拷打着他的灵魂。周宏远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枕头移到了床的另一头,程毓心中觉得莫名其妙,却突然想到了这孩子那天早晨的变化,心中仿佛有了合理的解释,不禁笑出声来,“怎么,害羞了?”
周宏远低下头去,没敢搭话。
睡觉时,周宏远刻意靠着墙边儿,本是亲密无间的两个人,只是一朝一夕,就隔了楚河汉界。
程毓自然不知道周宏远的这些心思,他有些唏嘘感慨,孩子长大了,跟他不亲了。
周宏远只觉得这个暑假太过冗长,又太过痛苦,没事干的时候,人格外喜欢胡思乱想,而那控制不住的念头,正是他痛苦的最大来源。他不知道吴思源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地痛苦着,想来吴思源喜欢郑明坤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眼睁睁看着郑明坤对旁人心动,看着他读黄书说荤话,吴思源又是作何感受呢?
这个答案,很快就不得而知。
程毓银行里的部门主管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叫郑薇。郑薇对他很是器重,踏实肯干、不骄不躁的员工又有几个不喜欢呢?郑薇工作能力强,为人又和善好说话,可偏偏染了这个年纪的女人最普遍的毛病,喜欢当红娘。
郑薇喜欢程毓,又心疼程毓的经历,不免把程毓当做主要攻克对象。程毓推脱了几次,说自己现在也没有多少积蓄,家里又有个侄子需要照顾,实在不适合谈婚论嫁。当初大学里跟赵菲暧昧时,程毓尚且觉得跟着自己会苦了人家姑娘,不想凭白耽误了赵菲,更何况是此时呢?可郑薇却说他太过妄自菲薄,还打趣说他再不济也是S大的高材生,又是个一米八的大帅哥,更何况,家里还有套现成的房子,条件虽算不上顶好的,中游还是有把握的。
程毓皱了皱眉头,心中有几丝烦躁,却没表现出来,郑薇循序渐进,浪费了好些口水,最后,程毓实在推脱不掉,只得答应见一见自己的相亲对象。
程毓与魏莱的第一次见面约在了程毓银行附近的小餐馆里。魏莱是S师大英语系的毕业的,今年刚参加工作,在银行附近的一所高中里当老师。听郑薇说,魏莱是临水山区考出来的孩子,家境贫寒,为人艰苦朴素,让程毓不必有心理压力。
魏莱是从学校过来的,所以穿着身白衬衫,显得干净又干练。魏莱生得格外纤细,长得虽算不上多好看,只属于人群中最普通的样貌,但却胜在干净质朴,她还留了头及肩的直发,显得温婉宜家,算是程毓喜欢的类型。
程毓属于外表拔尖的那类人,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睫毛长而浓密,像蝴蝶的翅膀,在眼镜上忽闪忽闪地,他的鼻子挺而高,支起英俊的五官,薄薄的两片唇,也生得恰到好处。
魏莱不是没见过帅哥,可平凡如她,却少有机会与这样的帅哥一起吃饭,甚至在不久的将来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一层,低着头不敢再看程毓。
程毓对待不熟悉的人,性格有些闷,更何况他与魏莱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两个人,被人生拼硬凑,凑到了一张饭桌上,因此,他有些尴尬,虽不至于坐立难安,却也老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