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跪求复合可我只想发财[现代耽美]——BY:苏怀荒

作者:苏怀荒  录入:12-05

  叶兵看了他一眼,大概是少见姜宵脸色这么严肃。
  他做久了大车司机,天南地北的见了不少人,性格圆滑,除了几个关系好的朋友,出门在外都是只认好处不认人,不过姜宵不喜欢,那是姜家的事情,他也不能越俎代庖去管。况且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叶兵和人家差了两轮,他眼见着那边的人走过来,姜宵不让管,他也不多嘴,于是他检查完车况之后,上了驾驶位等着姜宵。
  而且看多了之后,叶兵总觉得这人好像就是冲着姜宵来的,不像是因为父辈的缘故。
  姜宵也想跟着一起上车,蔺成聿却走上前来一下子抓住了他的手。
  “宵宵,”他对姜宵露出一个讨好的笑,但配着他带着哭过的痕迹的眼睛,这笑容就显得奇怪,笑起来也像哭,“我有东西送给你的,你中午走的太急,忘记拿了。”
  他手上拎了好几个百货商店的袋子,想塞进他手里,然而这些东西即使放进姜宵手里下一秒也被他随手放在地上。
  姜宵不肯收他的东西。
  “厚林那边冷,宵宵,只是一些衣服,”蔺成聿苦笑道,“就当是报答,也不可以吗?”
  “我要不起这份报答,”姜宵冷笑,“钱我自己会挣,衣服我自己会买,用不着你来假好心。”
  “宵宵,我知道现在我和你说什么你都不会信的,”蔺成聿叹了口气,“但我说的爱你是真的,我不会放手,我不能放手。”
  “蔺成聿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我听的懂,你说分手,可以,”蔺成聿道,“我重新把你追回来。”
  他如今比姜宵还来的偏执,抓住一个人就死不放手,更何况是失而复得的宝贝,就更不愿意放弃。
  “那我劝你还是就不要白费力气,”姜宵看着他,冷笑一声,“不可能的。”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冷不丁踢了一下蔺成聿的小腿。
  姜宵这个人确实很会打架,而且打人很疼,他用了十分的力气,蔺成聿一时不察,小腿处就是一阵钻心的疼。
  即使这样他还是握着姜宵的手不愿意放,但力气确实没那么大了,姜宵就趁着这一时间顺着力把蔺成聿推在地上,挣脱了之后一路小跑上了副驾驶。
  “叶叔叔走吧。”姜宵随手系上了安全带,“已经有点晚了,小心点别撞到人被人讹上。”
  叶兵:“哦哦。”
  他觉得氛围有点奇怪,但没有多说话。
  车开动的时候,姜宵隔着车窗看到蔺成聿从地上爬起来,眼睛一直盯着坐在车里的自己。大车开动了,他跟着一起跑,腿还一瘸一拐的,似乎是还想说些什么,但是车一拐弯,人也看不到了。
  姜宵是趁周末来柳江进货的,他还要回去上课,蔺成聿再不愿意他离开也不能把他绑在身边。等他回了老宅之后掀开裤子一看,小腿处一大片淤青。
  他是真没留手。
  蔺成聿叹了口气,拿冰袋敷了一下,然后自己给自己上了药油,还是一碰就疼,刚好这个时候岳叔来找他,看他追人追的多狼狈不堪。
  岳叔很有职业素养,一般不插手蔺家情感上的事情,有钱人玩的花,这也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他见多了。不过像蔺成聿这种还真是少见,他在各方面的举动都不像这个年纪的人。
  “非他不可?”岳叔接过药油给他上药,叹道,“把自己搞成这样。”
  这伤不用蔺成聿说他也知道是谁踢的,蔺家有钱,为了防绑架,孩子都是从小接受过专业训练的,蔺成聿身手不错,能这么站着被人踢,大概对方是他极为在乎动都不敢动一丝毫毛的人了。
  “非他不可,”蔺成聿道,他甚至还笑了一下,“他现在对我做什么我都高兴。”
  没救了。
  岳叔叹了口气,不再提这件事,和他说起蔺峰最近的动向。
  他已经在谈明月湾的项目了,且公司账目仔细查过之后,他老婆娘家那个建材公司已经和咏江做过好几笔生意了,但除了关系上的事情,这生意目前来看还没什么大问题,去仓库看过,给的材料质量也不差,可能有点中饱私囊的事情,但数目不大。
  这些就算给爷爷知道了也不会多生气,人都有私心罢了,还没到打草惊蛇的时候。
  等到谈下明月湾项目开始,咏江大肆扩张,对方才胆子大起来。
  一谈到公司的事情,蔺成聿看起来就正常多了,他细细问过,而后又告诉岳叔多注意具体哪方面的事情。
  蔺成聿即使有上辈子的工作经历,但是有经验是一方面,对公司现状的了解又是另一方面,他还多的是东西要学。
  姜宵,姜宵。
  他每天念着这个名字才能睡着。
  但爷爷最近也觉得他不正常,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给他布置了更多功课和任务,且学校该去的还要去,他如今被家里管的死,特别是行程方面,想要随时调车去厚林简直难上加难。
  “又不是完全不让去,”岳城安慰他,“再说人家也不愿意见您,去的太频繁适得其反,老爷子是为您着想呢。”
  他这话倒是挺有道理的,反正姜宵回了厚林之后,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把新的货清点了一下,然后记账,再分门别类摆上了货架。
  货架的位置有限,他许多东西是分批卖的,也不急。
  而且他定制代购的几样东西得到了对方女生的充分肯定,背在肩上在学校里是真的很打眼,连带着姜宵带回来的几个书包都卖掉了,不过因为价格高,不是所有女孩都买得起,同系列的笔袋、小钱包和要是挂件的销量也不错。
  他的小货架名声倒是越来越高,且他的定向代购功能被发掘之后,也有几个家里有钱的女生单独找上门,预定了好几样东西。
  林鹤元都知道他生意做的大了,因为叶影影现在很多时间都去画室学画了,不常在学校,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
  不过林鹤元还是一心劝学,姜宵只要大部分时间都认真读书,其他的事情他都没有什么意见。
  姜宵有时候周末还找他一起上自习,还连带上学艺术的叶影影,他现在虽然走上艺术生的道路了,但是文化课还是要考的,就叶影影那可怜的基础,一问三不知,中考八百多分的总分不要说及格,他连三百分都考不到,实在耽误他上一高。
  送佛送到西,而且反正学也是一起学,姜宵和林鹤元上自习的时候就把他带上了。
  不过叶影影也发现了,林鹤元这个人就是区别对待。
  他对姜宵就是要多温柔有多温柔,他问什么答什么,有时候姜宵举一反三一下,林鹤元还夸他一句真聪明,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
  他们两个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叶影影还以为林鹤元转性人变好了了,不过他同一道数学题做错三次的时候,林鹤元看着他的眼神是鄙视、高冷中还带着不可置信,语气也是冷冷冰冰,最后还是姜宵看不下去,自己来教他做题,他脸色才缓和一点。
  他错了,林鹤元还是那个林鹤元,眼睛长到天上去的高岭之花年级第一,只是对姜宵不一样而已。
  不过叶影影这个人宽宏大量得很,他也不记仇,他就是不适合考试,这一点他承认,况且他对分数要求也不高。
  且摸着良心说,换成他自己,他也会偏爱姜宵的。
  从这个学期开学以来,姜宵就突然变得很厉害了,他好像什么都会。
  就比如说,今天他们上自习,姜宵自己做了小点心来。一个保温壶里面三层的点心,什么都有,满满当当的,他知道林鹤元和叶影影没有他那么喜欢吃甜,还做了没那么甜的山楂糕和几种口味的煎饺。
  叶影影之所以乖乖跟他来上自习,一边是练画画真的很累,他要是真的文化课赶不上就前功尽弃了,一边是姜宵做的东西真的很好吃!比学校门口那些小摊还好吃!连林鹤元都忍不住夸几句就知道真的很好吃了!
  叶影影简直对姜宵死心塌地,确切的说,对他的手艺死心塌地,他决定以后就算考大学也要考姜宵附近的大学,最好做一辈子的朋友,这辈子都吃他做的好吃的。
  姜宵的手艺是数十年练出来的,且恋爱中的人最用心,只是那时候做出来的菜就当喂了狗。现在看来,手艺都是自己的,倒也不是完全没用。
  叶影影心大,他吹彩虹屁一连夸了姜宵半个小时,姜宵心情好,保证下次给他带更多的好吃的。
  但林鹤元性格不一样,他会想的多一点。
  结束自习之后,他和姜宵一起走回家。
  冬天的寒风里,姜宵听见他的声音:“做东西很费心思也费时间的,叶影影嘴馋一点,他想吃的话,我下次从餐厅定,你不用耽误这个工夫的。”
  “没有,”姜宵摆摆手,他解释了一下,“我习惯了,有时候做做吃的是减压。”
  林鹤元顿了一下没有说话,然后姜宵及听见他轻声说着:“姜宵,你才十五岁而已。”
  林鹤元无疑是同辈人优秀的,谁见到他都会夸,就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的典范。但他遇见姜宵,才知道还有人活成这样。他也十五岁,比自己还小几个月,却好似什么都会。
  “什么都会的人,一定在许多方面过的比别人辛苦,”林鹤元接着说道,“你不必这样,如果有哪里有需要,你可以就找我的。”
  姜宵一愣,转头看了他一眼,刚好林鹤元也在看他,两个人如今一般高,刚好四目相接。
  “谢谢,”姜宵一笑,“但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停不下来想要做些什么,习惯了。”
  但被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很好。
  两个人在路口分开的时候,林鹤元从书包里拿出一件东西,姜宵仔细一看,是条围巾。
  “家里有人给的,我已经有类似的了,我也没什么朋友,就想着你了,”他把围巾围在姜宵脖子上,有点紧张,“收着吧,天气冷了。”
  那是一条带点驼色的羊毛围巾,很暖和,姜宵被他绕了几圈,半张脸都遮住了,就剩下一双眼睛,眨一眨,看着他。
  林鹤元看着那双眼睛微微弯了起来,然后是姜宵软乎乎的声音:“谢谢。”


第二十三章
  姜宵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圆圆的, 晶亮晶亮, 以至于林鹤元回到家之后,一直都记得他看向自己的那双眼睛。
  他之前上学,总是按部就班的, 像是自己必须完成的任务,不过有姜宵这个朋友之后,好像每天去学校都多了一分期待。
  姜宵真的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姜宵围着自己的新围巾回去的,他脸上一直带着笑意, 他重生之后, 好似某些心态都一起年轻了起来,回去的路上还蹦蹦跳跳, 回了家之后把那条围巾小心翼翼地挂在衣架子上,心情很好。
  他总是在意和感谢每一份真心。
  不过都是礼物,某些人的礼物他看一眼都觉得闹心。
  虚情假意。
  厚林离柳江太远了,姜宵现在连手机都没有, 和柳江的那边几家店沟通用的是楼下便利店的座机, 蔺成聿和他远程联系不上, 但一有机会还是照常往柳江跑, 大约一两个礼拜就会来一次, 只不过姜宵不愿见他, 来了也没有用,他送来的东西姜宵看都没有再看过,当他不存在。
  有的时候, 他推开房间的窗透气,能看到站在楼下的蔺成聿,厚林的天气很冷,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他至多也是瞥一眼,随后就再不去看了。
  蔺成聿能在那一瞬间看到姜宵,算是没白来一场,他心爱的少年十分鲜活,就算他只是冷冰冰看自己一眼也好,能让他打起精神来去处理家里那些繁杂的事情了。
  还好,姜宵还在。
  厚林的天气越来越冷了,眼见着就要下雪了,姜宵上次进了很多毛绒手套和耳套,刚进回来没摆上去,等前一批东西买的差不多了,也到了卖的时候了。
  现在的很多学生是骑自行车上学的,风一吹就更冷了,保暖设备是刚需,且他从柳江那边进的手套和厚林其他店卖的大不一样,用的料要厚实很多,重要的是很好看,特别是女生款!
  毛毛绒绒的,上面还有小耳朵,有各种各样小动物的样子,摸着也很舒服,软乎乎的。
  姜宵最近和林鹤元关系好了,他把这些东西摆上货架之前,脑子一转,先送了一套给林晴玉,当然经过林鹤元的手。
  林鹤元刚和他说完考试的事情,打开那个袋子看了一眼,然后皱了皱眉头,盯着姜宵上下看了好一会儿。
  “你还对我妹妹有想法?”
  他有些生气。
  “不不不,”姜宵连忙摆手,眼神真诚,“我真没有,我要还对他有想法,就自己直接去送了,哪里还有经过他哥的?”
  也是。
  林鹤元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心情平静了许多。
  “那你这是……?”
  林鹤元仔细看了看袋子里的东西,好像有点眼熟,他在姜宵的货架上看过类似的。
  他有点明白了。
  姜宵看他脸色缓和,又从背后拿出另一个袋子,凑上前去递给他,脸上笑容无比灿烂。
  “给你的,这个我不会少的,”他道,“看看嘛,我挑了好久的。”
  林鹤元接过来打开一看,也是一整套,比给林晴玉的要丰富很多。电加热的暖手宝帽子还有其他许多东西,包括一整套文具,就连手套也细心的分了两份,一个是厚实一些的,出门的时候可以戴,一个是薄一点露手指的,在教室写作业的时候可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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