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刀夺爱[现代耽美]——BY:觉觉今天也想睡觉

作者:觉觉今天也想睡觉  录入:05-28

  只有一瓶须后水和面霜,还有就是靠在玻璃杯上的牙刷。
  没有其他人的东西。
  这说明季北秋他现在是一个人住在这里。
  沈云星没急着去洗澡,先照了眼面前敞亮的镜子。
  不照还好,一照他就更烦了。
  他现在看起来无比的憔悴,脸色惨白,本来就没什么血色的嘴唇更是白得像是一张纸。
  ——尤其是他眼下的黑眼圈,重重地留下了一片乌青色的阴影。
  沈云星烦躁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黑眼圈当然不会这样褪去,眼睛倒是被他揉红了。
  “唉——”他忍不住叹出了一口气来,表情更臭了。
  他现在这个样子,好像和第一次碰到季南夏的时候一样的邋遢狼狈。好像总是这样,他每次丢脸的场面都会被季南夏看见。
  以前都已经适应了,可现在又开始觉得陌生和别扭。
  沈云星边放空脑袋出神地想着,边把自己身上的球衣脱了下来。
  他的身形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有少年人特有的清瘦,但身上又覆了层薄却有力的肌肉,腰上还有两个不太明显得腰窝。
  “哗啦——”沈云星把水温调到中间,像是瀑布一样的水流从花洒上倾泻而下。
  他的皮肤白得跟乳酪一样,在云里雾里的热气间像是柔软的云朵一样,沈云星伸手试了下水温,觉得还行终于走了进去。
  温热的水打在皮肤上,毛孔都好像舒服得打了个哈欠。
  热水澡洗得沈云星懒洋洋地眯起了眼睛。
  但他又立刻醍醐灌顶般地睁开了眼睛,这里不是他家里,也不是在寝室。
  ——这里是在季北秋的家里,是在他阔别了好几年的邻居哥哥家里。
  想到这一点的沈云星就开始浑身不舒服,恰到好处的水温都好像变得滚烫了起来。
  就连他伸手去碰沐浴露的手都停顿了起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缩了回来。
  沐浴露是一个说贴身又不算贴身的东西,全世界用同一款沐浴露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但是,在别人的浴室里,用别人的沐浴露。
  明明没什么奇怪的地方,但沈云星总觉得有点.......莫名的暧昧,暧昧到他不敢去挤季北秋就放在眼前的沐浴露。
  沈云星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和季北秋生疏到这个地步。
  平日里沈云星洗个澡要龟毛地洗十五分钟起步,但今天这个澡他洗得格外匆忙,好像他多洗一分钟,浴室里的水就会停掉一样。
  他最后还是没有用季北秋的沐浴露。
  沈云星洗完澡后又开始纠结——纠结是穿他换下的球衣好,还是穿季北秋拿给他的衣服。
  不用沐浴露他还勉勉强强能接受,但穿回这充满酒臭味的球衣,沈云星真的接受不了,他的目光开始动摇,不断往那堆干干净净的衣服上瞟。
  ——不就是一件衣服吗,我以前又不是没穿过季南夏的!
  他以前降温了总是会忘记穿外套,经常在外面就被冻感冒了。而他认识季南夏后就再也没有因为这个感过冒,因为季南夏总会记得在换季的时候帮他带一件外套。
  所以,季南夏的每件外套他几乎都穿过了。
  这么一想,沈云星就痛快了很多。
  眼一闭,都不需要心一横,就把手伸到了季北秋给他的那堆衣服里。
  但当他闻到衣服上的男士香水味时,套衣服的动作又控制不住地慢了下来。
  季北秋给他的衣服是很软的亚麻质,穿起来很舒服,但同时,也特别地贴身。
  尤其是贴他洗完澡还没擦干的肌肤,沈云星瞬间感觉自己的背部都快烧了起来,他硬着头皮继续穿裤子。
  换完衣服的沈云星还是没先出去,他偷偷开了浴室里的窗户,清凉的风吹了进来。
  云星终于等到自己的体温降了下来,才弯腰卷起过长的裤子,又把上衣的领口往后拎了一点。
  前面胸口的皮肤是挡住了,但沈云星背着身,回头看了眼镜子。
  ——他背上的皮肤又避不可免地露了出来。季北秋的衣服给他穿还是太大了。
  沈云星又在浴室里拖沓地研究了半天衣服,没什么结果,还是自暴自弃地走了出去。
  “出来了?”
  季北秋坐在沙发上噙着笑问道,他的视线满意地在沈云星的身上转了一圈,又像是收风筝线一样慢悠悠地转了回来。
  “衣服挺合身的。”
  沈云星怀疑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明显过大的衣服,对上季北秋无比真诚的视线,他又不自在地往上提了提领口:“真的吗?”
  季北秋毫不犹豫地点了下头:“真的。”
  他又朝沈云星招了招手,冲着茶几上的小碗扬了扬下巴:“过来把这醒酒汤喝了。”
  “好。”
  沈云星小声地应了声,穿着拖鞋走了过来。
  他捧起小碗,先是试探性地尝了一口,里面应该是加了香橙,酸酸甜甜的,喝起来并不难喝。
  就是有点烫,所以沈云星喝得很慢。
  季北秋就在旁边拿着抱枕,盯着沈云星一点点地喝进去,等碗底空了之后,季北秋才问:“我煮的,好喝吗?”
  沈云星如实地点了点头,捧着碗看季北秋:“好喝。”
  他这样看人的时候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季北秋下意识地把剩下的话说了下去:“我以前喝多了,没有人给我煮醒酒汤,就试了很多个法子,才找到这一种。”
  “你......现在喜欢喝酒吗?”
  沈云星刚问出这句话,就有点懊恼,他昨天晚上碰到季北秋就是在凊吧里,他不喝酒,难道喝的是橙汁吗?
  只是,以前的季南夏是真的滴酒不沾。
  所以沈云星才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我吗?”
  季北秋的手指在沙发上无声地敲了敲,眉眼低垂了下来,整个人看起来都变得低沉。
  “你是不是觉得我变了很多?”
  沈云星不会撒谎,他用最小的幅度点了下头,又怕季北秋觉得寒心,悄悄地打量着他的情绪。
  季北秋低着头,眼里的情绪沈云星看不见。
  吊灯散发着柔和的暖光,和阳光是一色的色调,覆在他身上,明明充满了温暖的意味,但不知为何,莫名让人觉得——他很孤独。
  其实沈云星有很多想问他的,想问他为什么不告而别,想问他这几年去干嘛了,还想问他过得好吗。
  许久不见,总会有接二连三的疑问止不住地冒出来。
  但沈云星看着季北秋这个样子,却突然问不出口了。
  他不用问就知道,季北秋这几年肯定经历了很多事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改变。
  沈云星很想问,但他又不敢问,他怕一不小心就给季北秋心里添堵。
  季北秋却开口了,他把自己从季南夏口中听到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你知道的吧,我父母离婚,我跟着妈妈一起住,我妈身体不好,这你应该也知道的。”,季北秋很会挑时机地沉默了一下,“那天我妈突然犯病了,我先叫了救护车去了医院,勉强稳住了病情,第二天我就陪我妈去美国了。我到了那边后才发现我的手机丢了,在那边我也没有办法换卡,后来等我妈病情稳定之后,我有重新回来找过你,可是你已经搬家了。”
  曲折复杂的故事被季北秋用简单的几句话带过。
  沈云星知道他省去了很多细节,但他也知道,自己不应该继续问了,只是沈云星真的没想到,事情会那么阴差阳错。
  他当初在老家那边又待了好几个月,还是没等到季南夏,正好,他爸生意做大了,沈云星也只好跟着搬了家。
  沈云星只敢问:“那阿姨还好吗?”
  “我妈现在挺好的。”季北秋道,“所以我才回国了。”
  这句话季北秋没有骗人,他本来就在美国读书,也去看过他和季南夏共同的妈妈,但季北秋从来没有进去过病房,他只是会在病房的走廊外远远地看一眼就走。
  他回国前最后一次见到季南夏也是在病房的门口,他和季南夏擦身而过,季南夏穿着白大褂好像有什么急事,脚步很急,一不小心就撞到了季北秋身上。
  季南夏只来得及说了声“抱歉”就小跑着走掉了,连自己身上掉了个钱包都没发现,当然也没看见季北秋的脸。
  季北秋也根本没时间叫住他,只好自己先捡了这钱包。
  他本来无意偷窥季南夏钱包里的内容,但是一不小心,就看到了被季南夏像是宝贝一样藏在钱包内夹里的照片。
  ——也是被季北秋拍下来存在手机相册里的那一张。
  季北秋在看到这张照片的瞬间,就想到了季南夏跟他无意间提过一嘴的小竹马。
  他也不知道当时是出于什么心里,季北秋蹲在地上盯着一张不知道多少年前的照片看了许久,最后还鬼迷心窍般地拍下了这一张照片。
  拍完照片,季北秋又像个没事人一样拿着季南夏的钱包,靠在墙边玩着手机等他回来。
  果不其然,没多久,季南夏就又匆匆地跑了回来。看到他的时候,还明显地出了下神。
  季北秋一只手插着兜,另外一只手伸了出去,把季南夏的钱包递了过去。
  他和季南夏极度相似,但神韵又完全不同的眉眼愉悦地弯了起来。
  ——“好久不见呀,哥哥。”
  季北秋没告诉季南夏,他偷偷拍了这张合照。
  也没告诉他,其实他比季南夏更早见过沈云星,虽然只有短暂的几个小时。
  季北秋更没想到,他这才回国没几天,就碰到了季南夏心心念念的小竹马。
  自从拍了那张照片之后,季北秋总会鬼使神差地拿出来看一看,手指无数次停在删除键上,但每一次都没有按下去。
  直到某一天,季北秋突然顿悟过来。
  他和他哥那么像,像到连喜欢的人都是同一种。
  所以他才能在看到沈云星的第一眼,在自己激烈的心跳声中,就把他认了出来。
  或许缘分早就已经注定,很多事情都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齿轮在不停地转动,也在不停地拼接。
  季北秋把桌上的车钥匙拿了起来,习惯性地在空中转了一圈,对着沈云星道:“走,哥哥送你回学校。”
  作者有话说:麻烦大家投投海星噢对我很重要QAQ(晚点可能还有一更不过会很晚)


第7章 哥哥,加个微信吗?
  季北秋开的车和他的气质不太符合,没有挑很复杂的颜色,反而是很低调的黑色。
  沈云星拉开副驾驶得车门坐了上去,很自觉地系上了安全带。季北秋开车的时候不喜欢说话,专注地看着前面的路,红灯的时候就停下来看方向盘。
  “啊!”,沈云星突然惊呼了一声,“糟糕了!”
  季北秋问道:“怎么了?”
  沈云星焉巴巴地道:“我把我换下来的球衣……忘在了浴室里了。”
  “多大点事。”
  季北秋只是轻笑了一下,脚尖点着油门重新加了速。
  沈云星忘了才好,忘了他就能多个明目张胆的理由把他约出来,季北秋跟着车里轻缓的音乐哼了一会。
  “没事,过几天哥哥给你送过来。”
  他哼的歌沈云星听见了,是首他没听过的英文歌,但季北秋哼起来很好听,没怎么把歌唱出来,只是短短地跟着伴奏唱了会。
  沈云星抓了下耳朵,终于注意到了自己空落落的手腕。
  带久了护腕,不带反而有些不太习惯了。
  他抿了下唇,又补充了一句:“北秋哥,还有我的护腕。”
  护腕。
  季北秋趁着转头看后视镜的功夫垂了下嘴角,那个护腕还被他丢在茶几上。
  沈云星没记得,他是记得的。
  他是故意不提醒沈云星没拿护腕的,他就想看看季南夏在他心里有多重要。
  没想到也就这样,不过如此,沈云星把红色的护腕给忘了,只是现在还是记起来了。
  季北秋虚伪地笑着问:“那个护腕是我送给你的那个吗?”
  沈云星很小声地“嗯”了下,他扭着头,没看季北秋反而看着窗外面,别扭地开始给自己找理由:“我…这最近才重新开始打篮球,没、没时间去买其他护腕,就一直……用这个了。”
  他总觉得,自己要是当着送他礼物的主人的面,说自己戴了这个护腕好几年,总有种奇怪的感觉。
  他们两个都是男生,沈云星才会觉得更加奇怪。
  他不知道自己讲这段话的时候有多磕巴,但季北秋知道。
  季北秋突然之间很好奇。
  沈云星对季南夏又是什么想法,才会把他送的护腕一带就是好几年。
  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季北秋道:“我重新送你一个护腕。”
  “好吗?”
  那个护腕在沈云星手上戴着的时间太久了。
  他看起来不像是一个恋旧的人,但就是把这个普通的护腕一带就是好几年。
  对于季北秋来说。
  忘掉一个旧东西的最好办法,就是拥有一个崭新的。
  他理所应当地要让沈云星摘下这个护腕,然后再送沈云星一个新的,来取而代之。
  沈云星扭过去的头一下子转了回来,眼睛里有压抑着的喜悦。
  他本来以为季北秋都已经忘记了这个护腕的来路,没想到他还记着。
  沈云星拽了拽面前很有弹性的安全带,还是摇了摇头拒绝:“不用了,那个护腕我都带了很久了,早就带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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