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夺玉
作者:逆水舟
文章类型: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视角:不明
作品风格:正剧
文案:
正文完结,新文《别装了(重生)》
一句话简介:穷小子出人头地变大佬,巧取豪夺暗恋多年贵公子。
架空民国/狗血酸爽修罗场/年下/1VS1/HE
民国第七年,老家发大旱,十七岁的孟连生跟着表叔去上海滩谋生,在码头擦鞋的第三天,遇到了沈玉桐。
彼时,沈家二公子刚留洋归来,风华正茂,风流倜傥,名贵的皮鞋上沾了一点尘土,孟连生低着头小心翼翼擦了许久。
十里洋场,风云变幻。几年后,穷小子孟连生摇身一变,成为谁都得客客气气喊上一声孟老板的大人物,而当年风光无限的沈二公子,却沦为孟老板小公馆的禁脔。
沈玉桐:“当初真是瞎了狗眼,把畜生认成了人。”
孟连生:“不,二公子是慧眼识珠。”
扮猪吃老虎伪白兔攻VS真特么瞎了眼以为攻很纯良的人间富贵花受
立意:努力拼搏收获真爱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情有独钟,民国旧影,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玉桐,孟连生|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穷小子逆袭巧取豪夺贵公子
第01章、第一章 他是未经正常教化的畜生,开了灵智,披了人皮,学了人的言行举止
楔子:
暮秋傍晚,阴沉许久的天空,终于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南市小西门,一个穿着白色长衫的年轻男子,疾步穿过绵绵细雨,在一方小小的廊檐下站定。他低头看了眼腕表,又抬起头看了看黑黢黢的天色,那张俊美的脸上,露出一抹焦急的表情。
他应该是在等人。
约莫半刻钟后,大概是衣着单薄,耐不了这秋雨的寒凉,他开始捂着双臂,不自觉地原地轻轻跺脚。
就在这时,一个撑着伞的黑衣男人朝他走过去。
年轻男子先是双眼一亮,继而在看清来人的模样时,又蹙起眉头,露出显而易见的失落,可见这人并非是他在等的人。
“二公子,”黑衣男人走过来,将伞举在他头上,客客气气道,“龙少爷半路被他父亲拦下,你今日怕是等不到他了。小孟说最近变天,担心你着凉,让我带二公子您回去。”
沈玉桐自嘲般笑了笑:“有劳你们费心了。”
他跟着撑伞的黑衣人,走到不远处的一辆小汽车旁,对方体贴地替他打开后车座的门,让他坐上去。
汽车穿过黑沉沉的雨幕,进入法租界,马路两旁的梧桐树,在暗灯中轻轻摇摆着。
望着窗外熟悉的景致,沈玉桐才知道自己被带回的,不是沈家花园,而是富民路那栋小楼,孟连生的私人寓所。
当然,最近也有流言说,这是孟老板专为沈二公子安排的小公馆。
车子在弄堂里一栋洋房门口停下,常安下车替沈玉桐打开车门,又推开洋楼虚掩的大门,领着人进屋。
客厅里的水晶灯亮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热茶慢慢地饮。
常安走过去恭敬道:“小孟,我送二公子回来了。”
孟连生放下茶杯,点点头温声道:“有劳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吧。”
“嗯,你和二公子早点休息。”
常安离开,偌大的洋房里,便只剩下两个人。
沈玉桐站在两米之遥的地方,眉头微微蹙起,神色复杂地望着沙发上的孟连生。
他应该是刚回来不久,衣服还没换下。但在外忙碌一整日,无论是身上的毛呢西装,还是那头短发,都依旧清爽整齐一丝不苟。
这个人生了一副周正俊朗的好皮囊,对外表也颇为讲究,看起来早已是标准的上海滩摩登青年,很难想得出,几年前的他,不过是个刚从乡下来上海谋生的穷酸少年。
孟连生对上他的目光,弯唇轻笑了笑,起身走到他跟前,握住他冰凉的手,道:“这几日变天,怎么出门穿这么少?”
“小孟……”沈玉桐哑声开口,“你非要这样吗?我现在连小龙都不能见了?”
孟连生轻轻摸索着他的手,柔声道:“我是正好听说龙少爷偷偷从松江回上海,被龙叔知道后让人半路拦了回去。知道你和他约了见面,怕你白等,才叫人去接你回来。这两天降温厉害,万一你受风着凉,我看着也心疼。”
他说这话时,认真地凝望着望着对方,乌黑的眸子清澈得仿佛稚童,透出一种自然而然的纯良与无辜,仿佛当真是一片好心受了冤枉。
沈玉桐别开目光,不再看他。过去这几年,他就是被这张皮囊这双眼睛所欺骗所迷惑,才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他说:“小孟,你觉得我们这样有意思吗?”
孟连生轻笑了笑道;“我知道我让二公子失望了,但我自认也不算是十恶不赦的混蛋,对二公子更是一片真心实意。我做这一切,无非是保护二公子,保护你们沈家百年基业。”
沈玉桐不欲与他多说,只闭上眼睛,意兴阑珊地摇摇头。
孟连生对他的冷淡不以为意,又伸手摸摸他微湿的短发,道:“二公子淋了雨,我去给你放热水,你赶紧好好泡个澡,免得着凉。”
他拉着对方往浴室走,走了几步,又转头似是不经意道:“对了二公子,我看你还是别跟龙少爷见面了,但凡他说的话有半句管用,也不至于被龙叔禁足在松江。”说着讥诮一笑,“他若不是龙震飞的儿子,就他那点本事,早已经死了三百回。”
沈玉桐淡声道:“没错,小龙是比不得孟老板你十分之一的本事。但他对我这个朋友至少是一片诚心,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骗过我。”
孟连生依旧笑得春风和煦:“一个草包的诚心不要也罢。二公子放心,我对你的心绝对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坚定。”
沈玉桐听着他的话,只觉好笑,却又实在笑不出来。
他抬起眼帘,望着对方那双极具欺骗性的眼睛,想将他看得透彻,终究是无功而返。
他与任何人,无论善恶,都不尽相同。
因为他是未经正常教化的畜生,开了灵智,披了人皮,学了人的言行举止,来到尘世,迷惑了所有人。
====我是正文开始的分割线====
孟连生出生在皖南一个小镇。
据说他娘生他那天,家门口来了个化缘的老和尚。因为媳妇刚平安产下个大胖小子,他爹正是欢天喜地时,便爽快赠了这和尚一壶茶水两碗饭,还顺手添了一把铜板。
老和尚投桃报李,主动为这家新生儿算了个命,说其乃乱世豪杰之命,日后注定辉煌显达。
孟家子嗣不兴,孟父本就是单传,成婚十载,先前膝下只得一个儿子,如今好不容易再添一丁,听了这番话,愈发喜不自胜,不等老和尚说完,又拿了块银元塞进对方手中。
老和尚望着手中银元,悠悠低叹一声,双手合十道了句“阿弥陀佛”,转身飘然离去。
孟父不知离去的老和尚其实还有一句话没说完——然此子命带羊刃,沾杀戮,克至亲,虽能善终,却也断子绝孙。
那时正值满清末年,国势衰微,山河飘摇,但这座遥远的皖南小镇尚未被波及,孟家夫妇常年做行脚商,家中还有一座油坊,在十里八村算得上小富之家,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爹娘常年奔波在外,孟连生从小便是个放养的野孩子。山上捕兽,水里摸鱼,跑得比兔快,爬得比猴高,野得超群绝伦。
及至九岁那年,孟家夫妇行商回家,眼见小儿子人话不会几句,兽鸣鸟叫倒是惟妙惟肖,还徒手打了一只野猪回家,吓得二人赶紧将他送去了镇上私塾。
私塾的先生是个年近半百的老秀才,也是小镇最有学问的人。他毕生志向是考上功名,入朝为官,然而没等到成为举人老爷,先等来了朝廷废除科举。据说听到消息那日,老秀才闷在家中哭了一天一夜。
再后来,连大清也没了,依旧留着长辫子的老秀才成了遗老。
学堂里的小孩儿不爱读书,经常干的一桩调皮事,便是偷偷摸摸去扯老秀才瓜皮帽下的辫子尾巴。
孟连生在这群调皮孩子里倒成了异类,他碰了书拿了笔,得了乐趣,自动收敛了直逼凶禽猛兽的野性。而他在山野的天分,放在学堂照旧适用,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连秀才先生温良恭俭让的言行举止都叫他学了个十成。
野孩子摇身一变就成了儒雅内敛的读书郎。
又过了两年,乱世的坏运气,终于降临皖南这座安逸的小镇。
先是附近两支大兵打仗,蝗虫过境一般,卷走了镇上百姓大批钱粮。老秀才代表乡亲们去跟其中一个旅长理论,被个丘八当场一枪打死。大兵走后,附近又闹气了匪乱,孟连生爹娘和大哥出门去做行脚商讨生活,还没走出几十里地,便遇到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一家三口被推下急湍,尸骨无存。
家中从此只剩下年迈的祖父和十四岁的孟连生,以及一条大黄狗相依为命。
然而坏年景远远还未结束,此后两年,淮河以南又发起大旱,河水干涸,鸟兽绝迹,山上长不出新芽,田地里也再看不到黄灿灿的油菜花。
镇上的人们陆陆续续去远方讨生活,渐渐没了年轻人的身影。
勉勉强强长到十七岁,因为总是缺油少肉吃不饱,原本眉清目秀的孟连生,长成了个细脖子支棱大脑袋的黄皮寡瘦少年郎。又因为缺少玩伴,变得沉默木讷。
而就在这一年夏天,祖父也生了重病,卧床不起。
郎中来瞧病,也不开药,只拍拍连生的肩膀告诉他,祖父已是灯枯油尽,与其浪费药材让他受苦,不如给他吃顿好的,做个饱死鬼上路。
山上已无鸟兽,河中也无鱼虾,孟连生不知如何让祖父吃顿好的,最后只得将目光落在了院子里骨瘦如柴的老黄狗身上。
那晚是个晴朗天,银白的圆月明晃晃挂在空中,冰冷无情地照耀着世间疾苦。少年和陪伴他十几年的老狗,在院子依偎了一夜。
及至月光褪去,晨曦洒落,孟连生拿来菜刀,将老黄狗放血宰杀,炖了一大锅。
神志不清的祖父,已经几日未能进食,但是却啃了一大碗肉,喝下了两碗汤,然后打了个满足的饱嗝,闭上眼睛嘴角含笑,躺在枕头上,再没能醒过来。
下午,孟连生喊来表叔,两人一起吃光了剩下的肉和汤,用一卷破草席将祖父裹上,埋在了后山的坟地。
表叔是个好表叔,年轻时做过镖师,后来镖局没落,他腿脚又受了点伤,便回了乡下。他没娶妻生子,孤家寡人过着日子,孟连生爹娘大哥过世后,家中一老一少多亏他照料。
如今老的不在,表叔丢开铲子,望着刚刚磕过头脑门还沾着泥土的少的,叹息一声,道:“连生,树挪死人挪活,如今你爷没了,你跟叔去上海讨生活,大码头机会多,只要勤快,总不会饿肚子。”
孟连生肚子里还装着老黄狗的肉和汤,他已经很久没尝过饱腹的滋味,才发觉原来吃饱饭是如此快活,这快活甚至减淡了祖父过世的悲伤。
他望着新鲜的坟包,木然地点头:“嗯。”
翌日,孟连生变卖了家里仅有的值钱家什,凑到一点盘缠,与表叔一起踏上去往上海的路。
这一年是民国第七年。
日后名震上海滩的孟连生,离开了皖南的故乡。
*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是一个感情流的文,虽然剧情也比较粗,但一切剧情都是为爱情服务。
有存稿,放心入坑。
第02章、第二章 擦鞋匠VS贵公子
表叔早年做镖师走南闯北,跑过不少码头,很有点谋生的本事,抵达上海的第二天,他便带孟连生在黄浦江入海口的客运码头找到了住处和活计。
活儿是做脚夫扛货,一个月至少能挣六七块大洋。
住处是一间灌风漏雨的工棚,里面几十个地铺,密密麻麻挤在一起,住的都是码头工人,在闷热天里,终日香飘十里。
但胜在便宜,这样一个床位,每月是五角小洋,一两天就能赚下来。
孟连生对这个住处很满意,对脚夫这份活儿也很满意。只要卖力气就能吃饱饭,哪怕吃得并不算好,对于已经饥一顿饱一顿两三年的他来说,也心满意足。
吃饱了饭就有力气,他干活干得十分有劲。
然而一个月后,表叔却无意间发觉,这孩子虽然比先前多长了点肉,脊背却似乎隐约有佝偻的架势。他这才想起孟连生不过十七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每日扛着上百斤的包袱来来回回,别说长个子,只怕年纪轻轻就得被压成个驼背。
表叔没孩子,便将没爹没娘的孟连生,当做自己的孩子,哪个大人也看不得自家孩子变成驼子。
琢磨两日后,他掏钱给孟连生买了一套擦鞋工具,又带他生去码头,观摩老老小小的擦鞋匠们如何干活。
坏年景让孟连生变得沉默寡言,但并不影响他学东西的速度。只看了一会儿,便学会了那套擦鞋的手艺。
翌日,他带着马扎和擦鞋箱去码头出了摊。
码头的擦鞋匠多是小孩和妇人,很少有他这样的少年。这些小孩妇人们仿佛天生的擅长热情主动。每一班邮轮入港,拎着行李箱的旅客,刚刚踏上码头,他们便倾巢而出,拦路虎般拦住穿着皮鞋的男男女女。
“先生太太,需要擦鞋吗?”
“只要两个铜元,就能让你的鞋子跟新的一样。”
“穿着干净的鞋子进家门才吉利。”
大部分人风尘仆仆的旅人,很难抵挡住这样的热情,于是坐下来,高高在上地伸出脚,让擦鞋匠们将皮鞋擦得油光锃亮。仿佛这样就是衣锦还乡。
在这个繁忙的码头,每天出发抵达的旅客,数以千计,只要足够热情主动,能说会道,擦鞋匠们从不缺少生意。
经年累月的饥饿和孤独,让孟连生变成了个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木头桩子。在其他擦鞋匠们,拎着擦鞋布上前热情揽客时,这根木头桩子永远稳如泰山地坐在小马扎上,等待客人自己上门。
作者:逆水舟
文章类型: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视角:不明
作品风格:正剧
文案:
正文完结,新文《别装了(重生)》
一句话简介:穷小子出人头地变大佬,巧取豪夺暗恋多年贵公子。
架空民国/狗血酸爽修罗场/年下/1VS1/HE
民国第七年,老家发大旱,十七岁的孟连生跟着表叔去上海滩谋生,在码头擦鞋的第三天,遇到了沈玉桐。
彼时,沈家二公子刚留洋归来,风华正茂,风流倜傥,名贵的皮鞋上沾了一点尘土,孟连生低着头小心翼翼擦了许久。
十里洋场,风云变幻。几年后,穷小子孟连生摇身一变,成为谁都得客客气气喊上一声孟老板的大人物,而当年风光无限的沈二公子,却沦为孟老板小公馆的禁脔。
沈玉桐:“当初真是瞎了狗眼,把畜生认成了人。”
孟连生:“不,二公子是慧眼识珠。”
扮猪吃老虎伪白兔攻VS真特么瞎了眼以为攻很纯良的人间富贵花受
立意:努力拼搏收获真爱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情有独钟,民国旧影,年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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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穷小子逆袭巧取豪夺贵公子
第01章、第一章 他是未经正常教化的畜生,开了灵智,披了人皮,学了人的言行举止
楔子:
暮秋傍晚,阴沉许久的天空,终于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南市小西门,一个穿着白色长衫的年轻男子,疾步穿过绵绵细雨,在一方小小的廊檐下站定。他低头看了眼腕表,又抬起头看了看黑黢黢的天色,那张俊美的脸上,露出一抹焦急的表情。
他应该是在等人。
约莫半刻钟后,大概是衣着单薄,耐不了这秋雨的寒凉,他开始捂着双臂,不自觉地原地轻轻跺脚。
就在这时,一个撑着伞的黑衣男人朝他走过去。
年轻男子先是双眼一亮,继而在看清来人的模样时,又蹙起眉头,露出显而易见的失落,可见这人并非是他在等的人。
“二公子,”黑衣男人走过来,将伞举在他头上,客客气气道,“龙少爷半路被他父亲拦下,你今日怕是等不到他了。小孟说最近变天,担心你着凉,让我带二公子您回去。”
沈玉桐自嘲般笑了笑:“有劳你们费心了。”
他跟着撑伞的黑衣人,走到不远处的一辆小汽车旁,对方体贴地替他打开后车座的门,让他坐上去。
汽车穿过黑沉沉的雨幕,进入法租界,马路两旁的梧桐树,在暗灯中轻轻摇摆着。
望着窗外熟悉的景致,沈玉桐才知道自己被带回的,不是沈家花园,而是富民路那栋小楼,孟连生的私人寓所。
当然,最近也有流言说,这是孟老板专为沈二公子安排的小公馆。
车子在弄堂里一栋洋房门口停下,常安下车替沈玉桐打开车门,又推开洋楼虚掩的大门,领着人进屋。
客厅里的水晶灯亮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热茶慢慢地饮。
常安走过去恭敬道:“小孟,我送二公子回来了。”
孟连生放下茶杯,点点头温声道:“有劳了,你回去早点休息吧。”
“嗯,你和二公子早点休息。”
常安离开,偌大的洋房里,便只剩下两个人。
沈玉桐站在两米之遥的地方,眉头微微蹙起,神色复杂地望着沙发上的孟连生。
他应该是刚回来不久,衣服还没换下。但在外忙碌一整日,无论是身上的毛呢西装,还是那头短发,都依旧清爽整齐一丝不苟。
这个人生了一副周正俊朗的好皮囊,对外表也颇为讲究,看起来早已是标准的上海滩摩登青年,很难想得出,几年前的他,不过是个刚从乡下来上海谋生的穷酸少年。
孟连生对上他的目光,弯唇轻笑了笑,起身走到他跟前,握住他冰凉的手,道:“这几日变天,怎么出门穿这么少?”
“小孟……”沈玉桐哑声开口,“你非要这样吗?我现在连小龙都不能见了?”
孟连生轻轻摸索着他的手,柔声道:“我是正好听说龙少爷偷偷从松江回上海,被龙叔知道后让人半路拦了回去。知道你和他约了见面,怕你白等,才叫人去接你回来。这两天降温厉害,万一你受风着凉,我看着也心疼。”
他说这话时,认真地凝望着望着对方,乌黑的眸子清澈得仿佛稚童,透出一种自然而然的纯良与无辜,仿佛当真是一片好心受了冤枉。
沈玉桐别开目光,不再看他。过去这几年,他就是被这张皮囊这双眼睛所欺骗所迷惑,才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他说:“小孟,你觉得我们这样有意思吗?”
孟连生轻笑了笑道;“我知道我让二公子失望了,但我自认也不算是十恶不赦的混蛋,对二公子更是一片真心实意。我做这一切,无非是保护二公子,保护你们沈家百年基业。”
沈玉桐不欲与他多说,只闭上眼睛,意兴阑珊地摇摇头。
孟连生对他的冷淡不以为意,又伸手摸摸他微湿的短发,道:“二公子淋了雨,我去给你放热水,你赶紧好好泡个澡,免得着凉。”
他拉着对方往浴室走,走了几步,又转头似是不经意道:“对了二公子,我看你还是别跟龙少爷见面了,但凡他说的话有半句管用,也不至于被龙叔禁足在松江。”说着讥诮一笑,“他若不是龙震飞的儿子,就他那点本事,早已经死了三百回。”
沈玉桐淡声道:“没错,小龙是比不得孟老板你十分之一的本事。但他对我这个朋友至少是一片诚心,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骗过我。”
孟连生依旧笑得春风和煦:“一个草包的诚心不要也罢。二公子放心,我对你的心绝对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坚定。”
沈玉桐听着他的话,只觉好笑,却又实在笑不出来。
他抬起眼帘,望着对方那双极具欺骗性的眼睛,想将他看得透彻,终究是无功而返。
他与任何人,无论善恶,都不尽相同。
因为他是未经正常教化的畜生,开了灵智,披了人皮,学了人的言行举止,来到尘世,迷惑了所有人。
====我是正文开始的分割线====
孟连生出生在皖南一个小镇。
据说他娘生他那天,家门口来了个化缘的老和尚。因为媳妇刚平安产下个大胖小子,他爹正是欢天喜地时,便爽快赠了这和尚一壶茶水两碗饭,还顺手添了一把铜板。
老和尚投桃报李,主动为这家新生儿算了个命,说其乃乱世豪杰之命,日后注定辉煌显达。
孟家子嗣不兴,孟父本就是单传,成婚十载,先前膝下只得一个儿子,如今好不容易再添一丁,听了这番话,愈发喜不自胜,不等老和尚说完,又拿了块银元塞进对方手中。
老和尚望着手中银元,悠悠低叹一声,双手合十道了句“阿弥陀佛”,转身飘然离去。
孟父不知离去的老和尚其实还有一句话没说完——然此子命带羊刃,沾杀戮,克至亲,虽能善终,却也断子绝孙。
那时正值满清末年,国势衰微,山河飘摇,但这座遥远的皖南小镇尚未被波及,孟家夫妇常年做行脚商,家中还有一座油坊,在十里八村算得上小富之家,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爹娘常年奔波在外,孟连生从小便是个放养的野孩子。山上捕兽,水里摸鱼,跑得比兔快,爬得比猴高,野得超群绝伦。
及至九岁那年,孟家夫妇行商回家,眼见小儿子人话不会几句,兽鸣鸟叫倒是惟妙惟肖,还徒手打了一只野猪回家,吓得二人赶紧将他送去了镇上私塾。
私塾的先生是个年近半百的老秀才,也是小镇最有学问的人。他毕生志向是考上功名,入朝为官,然而没等到成为举人老爷,先等来了朝廷废除科举。据说听到消息那日,老秀才闷在家中哭了一天一夜。
再后来,连大清也没了,依旧留着长辫子的老秀才成了遗老。
学堂里的小孩儿不爱读书,经常干的一桩调皮事,便是偷偷摸摸去扯老秀才瓜皮帽下的辫子尾巴。
孟连生在这群调皮孩子里倒成了异类,他碰了书拿了笔,得了乐趣,自动收敛了直逼凶禽猛兽的野性。而他在山野的天分,放在学堂照旧适用,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连秀才先生温良恭俭让的言行举止都叫他学了个十成。
野孩子摇身一变就成了儒雅内敛的读书郎。
又过了两年,乱世的坏运气,终于降临皖南这座安逸的小镇。
先是附近两支大兵打仗,蝗虫过境一般,卷走了镇上百姓大批钱粮。老秀才代表乡亲们去跟其中一个旅长理论,被个丘八当场一枪打死。大兵走后,附近又闹气了匪乱,孟连生爹娘和大哥出门去做行脚商讨生活,还没走出几十里地,便遇到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一家三口被推下急湍,尸骨无存。
家中从此只剩下年迈的祖父和十四岁的孟连生,以及一条大黄狗相依为命。
然而坏年景远远还未结束,此后两年,淮河以南又发起大旱,河水干涸,鸟兽绝迹,山上长不出新芽,田地里也再看不到黄灿灿的油菜花。
镇上的人们陆陆续续去远方讨生活,渐渐没了年轻人的身影。
勉勉强强长到十七岁,因为总是缺油少肉吃不饱,原本眉清目秀的孟连生,长成了个细脖子支棱大脑袋的黄皮寡瘦少年郎。又因为缺少玩伴,变得沉默木讷。
而就在这一年夏天,祖父也生了重病,卧床不起。
郎中来瞧病,也不开药,只拍拍连生的肩膀告诉他,祖父已是灯枯油尽,与其浪费药材让他受苦,不如给他吃顿好的,做个饱死鬼上路。
山上已无鸟兽,河中也无鱼虾,孟连生不知如何让祖父吃顿好的,最后只得将目光落在了院子里骨瘦如柴的老黄狗身上。
那晚是个晴朗天,银白的圆月明晃晃挂在空中,冰冷无情地照耀着世间疾苦。少年和陪伴他十几年的老狗,在院子依偎了一夜。
及至月光褪去,晨曦洒落,孟连生拿来菜刀,将老黄狗放血宰杀,炖了一大锅。
神志不清的祖父,已经几日未能进食,但是却啃了一大碗肉,喝下了两碗汤,然后打了个满足的饱嗝,闭上眼睛嘴角含笑,躺在枕头上,再没能醒过来。
下午,孟连生喊来表叔,两人一起吃光了剩下的肉和汤,用一卷破草席将祖父裹上,埋在了后山的坟地。
表叔是个好表叔,年轻时做过镖师,后来镖局没落,他腿脚又受了点伤,便回了乡下。他没娶妻生子,孤家寡人过着日子,孟连生爹娘大哥过世后,家中一老一少多亏他照料。
如今老的不在,表叔丢开铲子,望着刚刚磕过头脑门还沾着泥土的少的,叹息一声,道:“连生,树挪死人挪活,如今你爷没了,你跟叔去上海讨生活,大码头机会多,只要勤快,总不会饿肚子。”
孟连生肚子里还装着老黄狗的肉和汤,他已经很久没尝过饱腹的滋味,才发觉原来吃饱饭是如此快活,这快活甚至减淡了祖父过世的悲伤。
他望着新鲜的坟包,木然地点头:“嗯。”
翌日,孟连生变卖了家里仅有的值钱家什,凑到一点盘缠,与表叔一起踏上去往上海的路。
这一年是民国第七年。
日后名震上海滩的孟连生,离开了皖南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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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是一个感情流的文,虽然剧情也比较粗,但一切剧情都是为爱情服务。
有存稿,放心入坑。
第02章、第二章 擦鞋匠VS贵公子
表叔早年做镖师走南闯北,跑过不少码头,很有点谋生的本事,抵达上海的第二天,他便带孟连生在黄浦江入海口的客运码头找到了住处和活计。
活儿是做脚夫扛货,一个月至少能挣六七块大洋。
住处是一间灌风漏雨的工棚,里面几十个地铺,密密麻麻挤在一起,住的都是码头工人,在闷热天里,终日香飘十里。
但胜在便宜,这样一个床位,每月是五角小洋,一两天就能赚下来。
孟连生对这个住处很满意,对脚夫这份活儿也很满意。只要卖力气就能吃饱饭,哪怕吃得并不算好,对于已经饥一顿饱一顿两三年的他来说,也心满意足。
吃饱了饭就有力气,他干活干得十分有劲。
然而一个月后,表叔却无意间发觉,这孩子虽然比先前多长了点肉,脊背却似乎隐约有佝偻的架势。他这才想起孟连生不过十七岁,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每日扛着上百斤的包袱来来回回,别说长个子,只怕年纪轻轻就得被压成个驼背。
表叔没孩子,便将没爹没娘的孟连生,当做自己的孩子,哪个大人也看不得自家孩子变成驼子。
琢磨两日后,他掏钱给孟连生买了一套擦鞋工具,又带他生去码头,观摩老老小小的擦鞋匠们如何干活。
坏年景让孟连生变得沉默寡言,但并不影响他学东西的速度。只看了一会儿,便学会了那套擦鞋的手艺。
翌日,他带着马扎和擦鞋箱去码头出了摊。
码头的擦鞋匠多是小孩和妇人,很少有他这样的少年。这些小孩妇人们仿佛天生的擅长热情主动。每一班邮轮入港,拎着行李箱的旅客,刚刚踏上码头,他们便倾巢而出,拦路虎般拦住穿着皮鞋的男男女女。
“先生太太,需要擦鞋吗?”
“只要两个铜元,就能让你的鞋子跟新的一样。”
“穿着干净的鞋子进家门才吉利。”
大部分人风尘仆仆的旅人,很难抵挡住这样的热情,于是坐下来,高高在上地伸出脚,让擦鞋匠们将皮鞋擦得油光锃亮。仿佛这样就是衣锦还乡。
在这个繁忙的码头,每天出发抵达的旅客,数以千计,只要足够热情主动,能说会道,擦鞋匠们从不缺少生意。
经年累月的饥饿和孤独,让孟连生变成了个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木头桩子。在其他擦鞋匠们,拎着擦鞋布上前热情揽客时,这根木头桩子永远稳如泰山地坐在小马扎上,等待客人自己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