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私[现代耽美]——BY:回南雀

作者:回南雀  录入:01-01

  “你来……吃饭?”
  围裙下,他穿着寻常的卫衣牛仔裤,少了几分白大褂带来的高冷,多了些随性与平易近人。
  “是啊,我和朋友们一起来吃宵夜。”在离纪晨风最近的那个位置坐下,我感叹着,“真巧啊,这样也能遇上。”
  当然不是巧合。这家排挡的老板与严善华、纪晨风他们是多年老邻居,严善华每天会在结束医院保洁的工作后晚上来这边端盘子打零工,而一到旺季人多,纪晨风也会过来帮忙招呼客人,从高中开始,雷打不动许多年。
  那只小王八制造的话题实在有限,为进一步接近纪晨风,我也只能这样人工增加偶遇了。
  “晨风啊,你过去端菜吧,我来招呼客人。”说话间,不远处传来一道熟悉的女声。
  纪晨风回过头:“就来。”他将桌上一份折起来的广告纸塞进我怀里,道,“这是菜单,你先看一下。”说罢转身离去。
  他一走,身前没了遮挡,正往这边走的严善华也发现了我。她双眸不受控制地睁大,一个“桑”字差点要说出口,被我冰冷的眸光又逼了回去。
  她急急跑过来,掌心局促地在腰间围裙上擦了好几下:“坐……你们坐……都可以坐的。”
  殷勤招呼着众人,在向郑解元介绍着排挡的招牌菜时,严善华时不时就会偷瞄向我。
  这样偷偷摸摸的注视,并没有比光明正大的直视要好到哪里去,但如果特意点出,反而会惹人怀疑。
  看就看吧,反正其他人是绝不可能猜出我和她的关系的。
  “你点吧。”将点菜大任交给郑解元,我环伺周围,将视线放到了远处纪晨风的身上。
  相较于码头其它排挡十几二十桌的规模,这家“李叔排挡”只有三张圆桌,每张也只够坐五六个人,位置还是又偏又不起眼的角落,生意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们一行人来之前,排挡里只有一桌客人,两个人,相比别家可以用“冷清”形容。
  纪晨风将盛着食物的盘子放下,顺便收走了客人吃完的盘子,期间他往这边看了一眼,正好与我的目光对上。
  我冲他笑了笑,表现出最大的善意。
  他的视线在我面上轻轻掠过,表情纹丝不动,没有给我任何回应,仿佛不只是聋了,连眼睛也瞎了。
  “就这些吧。”郑解元没有跟我客气的意思,点了满满当当一页纸的菜。
  严善华重复着确认了一遍,给我们拿来饮料后便去给老板打下手了。
  “你认识这家排挡老板?”郑解元拆着一次性碗筷,好奇地打探,“这不是你的风格啊,你不是最讨厌这种脏了吧唧的路边摊吗?”
  “不认识老板,认识服务生。”我指指炉灶后熟练将残羹倒进泔水桶里的纪晨风,把给乌龟看病的经过掐头去尾告诉了郑解元。
  “你竟然会管那只乌龟的死活?”
  虽说我和郑解元没有太多相似的爱好,但不愧是从小一块儿玩到大的,他一下子便抓住了重点。
  “好歹养了这么多年,有感情也很正常吧。”处理完了脏盘子,纪晨风来到严善华身边,似乎想要接手她的工作,被她笑着挡开了。
  老板李强是个长相敦厚的中年胖子,身上的短袖T恤早已经湿透了,额头脖子不停往下滴着汗,看得人不免要担心这一粒粒饱满的汗珠会不会不小心也滴进他做的菜里。
  他与纪晨风说了什么,纪晨风端起一旁凳子上的一只大茶缸递到他嘴边,喂他喝了大半杯水。
  李强舒爽地眯缝着眼,笑得一脸和蔼,下巴指了指那把炉灶旁的休息椅,看意思也是让他去休息。
  纪晨风唇边带上一点笑,这次终于没有拒绝,坐了过去。
  “我记得你一开始很讨厌那只乌龟,还说迟早要炖了它来着。”可能难得能找到一个可以和我聊下去的话题,郑解元绕来绕去都是那只小王八。
  我收回目光,语气无法克制地带上嘲讽:“人心嘛,总是很复杂的。”
  龙生龙,凤生凤,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我应该是像严善华吧。
  二十五年前,严善华怀孕七个月时,在工地打工的丈夫因为闲暇时与工友打牌发生冲突,被一板砖拍成重伤,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她受了惊吓,早产生下一名男婴,也就是我。
  家里失了唯一的经济来源,面对巨额医疗费与尚在襁褓中的孩子,她整日以泪洗面,最终经医院好心护士的介绍,成了桑家小少爷的乳母。
  桑夫人许婉怡难产血崩而亡,留下一子。桑正白猝然死了妻子,事业又正值关键时期,内忧外患,焦头烂额,孩子都来不及看几眼,便将其交予了这个面相老实的女人。
  这份工作于严善华可谓雪中送炭、绝渡逢舟,然而面对不定的将来与桑家优越的家庭环境,私心之下,有意为之,她将自己的孩子与桑家的孩子偷偷做了调换。自此,我成了桑正白的儿子,纪晨风成了她的儿子。
  如果不是人心复杂,严善华哪里能做出这样的事?如果不是人心复杂,我又怎么会坐在这里,明明知晓一切,偏偏要跟她装作互不认识?
  自私是本能,贪婪是天性;善是一时,恶是一世。严善华如此,我作为她的儿子,自然也是如此。


第6章 看我发现了什么?
  整顿宵夜,纪晨风并没有与我有过多的交流。除了上菜,大部分时间都安安静静坐在他的座位上。隔壁桌吃完了,他就主动起来收拾碗筷,收拾干净,又会坐回去发呆。
  “那小子真的不是你姨家的模特?”可能见我心不在焉,郑解元便也留心起了纪晨风。
  “你没看到他耳朵上的人工耳蜗吗?”吸一口电子烟,再缓缓吐出,我扯扯嘴角道,“听不见怎么做模特?让摄影师给他打手语?”
  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蒜香骨,郑解元笑道:“现在P图技术不是很厉害的吗?把他那助听器P掉啊。我上次见到个小网红,照片跟本人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人家也是P的,粉丝老多了。”
  江边风大,电子烟刚从嘴里吐出,瞬间就被带着泥腥味的风吹得一干二净。
  我眯了眯眼,不置可否。
  郑解元这家伙总把职场想的很简单,认为人人都应该包容又友善,每天笑嘻嘻就把活儿干完了。
  他但凡在许汐办公室坐一下午,多看看她接电话、挂电话的两副面孔,多听听她骂甲方的那些词汇,都不会说出这样幼稚的话。
  “你说他怎么聋的?是从小就聋的还是长大才聋的?我看像是天生的,他说话音调怪怪的。我之前认识个网红,她就是天生听力有问题,到十几岁才有钱装了一侧的人工耳蜗,说话比他还不利索,跟捋不直舌头一样。”
  许是一晚上喝了不少酒的关系,郑解元话有点多,要是平日,我不理他他也该闭嘴,今天却没有停止的迹象。
  “不过漂亮是真漂亮,这大概就是上帝为她关了一扇门,但给她留了一扇窗吧。”
  他要是认识客户也能跟认识网红这么勤快,他爸也不至于整日唉声叹气。
  “没问过,可能是天生的吧。”我说。
  桑夫人生下的男婴,从头到尾都很健康,不然严善华也无法顺利地将我和纪晨风调换。
  纪晨风会聋,还要从他三岁那年说起。
  三岁时,他生了一场病。这病本也没什么,看个医生配点药就能好,严善华却贪一时便利,没送他去医院,只是自己在家给他用药。
  吃着吃着,纪晨风开始出现药物性耳聋的征兆,听力下降、眩晕、反应迟缓,严善华统统没有注意。一直到三个月后,她发现纪晨风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听清了,这才觉出问题,送医救治。
  可惜已经晚了。
  纪晨风的听力损伤严重,能保住剩下的残余听力已是不错,想恢复根本没可能。至此,小少爷戴上助听器,成了个残废。
  他会聋,不怪天,不怪地,只怪人心不古,严善华换了他还要养他。
  身侧掠过清爽的微风,我与郑解元同时停下交谈。
  上菜的口子就在我边上,纪晨风将手上的盘子放下,一声不吭地转身就要走。
  我一把拽住他的手腕,阻止他离去。
  “这道菜我们好像没有点。”
  上一道菜上桌时,他明明说我们的菜已经上完了,况且点菜的是郑解元,这小子最讨厌南瓜,连万圣节都不过,怎么可能点南瓜饼?
  手里一空,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纪晨风简洁明了地吐出两个字:“送的。”
  谁送的,为什么要送,统统省略。
  “老板还挺会做生意,应该是很少接到这么大单吧?”郑解元自动补齐纪晨风的话语,将那盘南瓜饼推得离自己更远了些,“你们吃啊,我就算了,吃不下了,你们谁喜欢多吃点,别浪费。”
  指尖似乎还留存着肌肤温热的触感,盯着空空如也的掌心,我搓了搓手指,抬头去搜寻纪晨风的身影。
  应该是打算收摊了,纪晨风弯腰从地上抱起一箱啤酒,卷着袖子的小臂,肌肉因用力而显出明显的线条。之前穿着白大褂没发现,他原来这么结实。
  用膝盖调整了下位置,他稳稳向着路边一辆开着后盖的面包车走去,矮胖的中年男人则捧着一箱子的调味料,略显吃力地跟在后头。
  真像两只蚂蚁。
  忙碌、勤勉,又那么渺小。无论生还是死,对这个世界都无足轻重。
  一旦桑正白得知真相,我和纪晨风的位置就会彻底调换。让我擦拭油腻的桌椅,往面包车上搬运重物,与严善华一同回到那个狭小昏暗的住处,还不如杀了我。
  和生来就觉得自己是蚂蚁,不会质疑,不会反抗的纪晨风不同,我做惯了山巅的巨人,已经无法仰头视物。
  所以,维持现状是最好的选择。大家在各自该在的位置上,谁也不会难受,谁也不会不幸,皆大欢喜。
  “走吧走吧!”
  酒足饭饱,郑解元大手一挥,号令众人起身,回家的回家,继续下一轮的下一轮。
  我掏出车钥匙抛给他:“你先去车上等着,我买完单就来。”
  “行。”
  郑解元嘴里叼着烟,嬉笑着携众人离开。
  将电子烟塞进裤子口袋,我转身朝严善华的方向走去。
  她站在一把巨大的伞下,穿着脏兮兮的围裙,身前是已经使用完毕的锅灶。随着我的靠近,表情越来越忐忑。
  “小念……”
  隔着灶台,我与她相对而立。
  “多少钱?”
  “小念……你,你怎么会来?”
  虽然就我和她两个人,但她还是将声音压得很低。
  “多少钱?”扫出放在灶台上的二维码,我又问了一遍,语调更缓,也更沉。
  她像是害怕一样瑟缩了下,慌乱地翻出账单,给了我一个确切的金额。
  “你什么也没有告诉他吧?”一边输入数字,我头也不抬地问。
  就算不言明,她也能轻易猜出我口中的“他”是谁。
  “没有没有,我什么都没说!”她慌忙否认。
  灶台后很快响起电子女声确认收款的提示音,我跟她没有多余的话好说,转身就打算走了。
  “小念,你要做什么?”严善华自背后怯怯叫住我,“晨风什么也不知道,你……你不要伤害他。”
  不要伤害他……
  停下脚步,双手插在裤兜里,因为太过好笑,不自觉就笑了出来。
  这句话,她才是最没有资格说的吧?要不是她,事情也不会变成这样。
  既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得到优渥的生活,又没有办法狠下心对待被她调换的孩子。想通过虚假的母爱弥补一切,说白了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我感动罢了。
  将抢来的钱全部捐给穷人的强盗就不是强盗了吗?
  只要不将恶贯彻到底,恶就可以变成善,天下哪有这样的事情?既然选择成为恶人,将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从做下决定的那一刻起,道德和仁慈就都是多余的。
  不伦不类的善,比纯粹的恶更叫人作呕。
  “放心吧,我不会做什么的。”转过身,我冲满脸担忧的女人笑了笑,道,“我只是对他有点好奇而已。感觉……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种程度的安抚已经是我的极限。严善华像是还有话要说,我却已经没有耐心听下去,在她张嘴之际再次转身,面无表情地大步离去。
  “老板,下次再来啊!”
  满身是汗的中年男人正好在此时回来,与我交错而过时,朝我憨笑着点了点头。
  真脏啊。
  漠然地扫过一眼,我没有理他,加快脚步远离。
  马路边,路灯下,纪晨风站在面包车后,正弯腰整理着车厢内杂乱的箱子。
  人工耳蜗这种东西,虽然能叫失去听力的人重新听到声音,但无法叫他们很好地分辨声音传来的方向与距离。
  也就是说……
  “纪医生。”我站在他身后,用正常音量叫他。
  纪晨风猛然回过身,可能没想到我会离他这样近,下意识地后退,结果一个不稳失去平衡往车里倒去。
  也就是说……哪怕我已经走到他背后,他可能也感觉不到我的存在。如果我突然出声,他就有很大概率被我吓到。
  我承认,我确实存着几分故意。比起冷冰冰的表情,他还是惊慌失措的模样更有趣。
  “小心!”对于欣赏他的狼狈,我满心期待,表面却仍作出想要搭救他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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