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呀。”
他看了我一眼,温和道:“早。”而后把面前的surface pro合起来。
在我过来之前,他一直在运指如飞。
感觉重修大佬是个很注重时间管理的人。有时候我百无聊赖,就不免开始滑手机,刷微博刷朋友圈刷抖音刷知乎,反观几乎没见他做过这些消磨时间的事。
他都会带一个本子,一台surface pro,上课时就安静地写写画画,或者拿笔捅我两下让我回魂,下课时候才会跟我聊一会儿天。
我问他:“你都带平板电脑了,干嘛还要用纸质笔记本写字啊,不麻烦吗?”
他回答:“需要记下来的东西,还是用纸和笔更踏实。”
“你挺传统的啊。”
他说:“嗯。”
“传统好啊,传统是美德,”我由衷赞美,“而且你的字真的好看。”
他看了看我:“谢谢。”
重修大佬有个明显的缺点,就是他很不会聊天,不仅沉默寡言,还能把各种话题聊死。不过这难不倒我,我什么啥别的长处,就是废话多,足以填补相处时空白的时间。
“昨天的课你没来耶。”
“嗯,”他露出些微遗憾的神情,“昨天有事,实在来不了。”
我又问:“你好像真的挺忙的啊。”
他“嗯”了一声:“是有点。”
“在忙什么呀?有我能帮忙的吗?”
“有些工作要做。”
“勤工俭学?”
他微微笑了:“算是吧,家里人手不够,我帮着处理点杂务,也锻炼一下自己,也有薪水给我的。”
他说这话的口气,像是给自家开的小餐厅切切菜招呼下客人什么的。我不由脑补了一下他端着盘子的画面,气质却又过于不搭。
我不由想,难怪他读书这么认真,却还是得重修,这简直等于半工半读嘛。
本想继续往下问,上课铃响了,对话也就此中止。
上课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偷瞄他,倒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纯粹是好奇。他很安静,很斯文,很干净,很清新,很……反正就和大家很不一样,尤其是和我完全不一样。
“林竟。”
“……”我特么= =
老师们总能在我走神的时候提问我。
我还没发出救援信号,重修大佬就已经把自己的课本推过来,笔指着上面一段课文。
哇,又是整整齐齐地做过笔记,用不同颜色的马克笔划过重点,不愧是重修届的王者!
我跟着他游走的笔尖,磕磕绊绊地念着。
这可真是难死我了,就算每个词我都看得清,我也不见得会读啊,我只能充分发挥我的想象力,天马行空地把它读完了。
我脑洞大开的拼读法显然把老师和其他同学都给逗乐了,为教室里带来一阵又一阵欢乐的笑声。
往好处想,我能把课文读得跟讲相声一样,也是种天赋呢。
一坐下,我就压低声音问他:“我读得如何?”
他想了一想,评价道:“很独特。”
“那你给我打几分?”
上课时间他显然不想闲聊,但还是回答我:“五分。”
我一时受宠若惊,想了一想,将信将疑道:“满分多少?十分吗?”
他淡淡道:“一百分。”
“……”
好嘛,我给洛杉矶的父老乡亲们丢脸了。
下了课,我又强行找话跟他聊:“你英文挺好啊?”
他说:“还可以吧。”
还可以?你个重修党,倒是不谦虚哈。
“那你来读读刚才那段嘛,给我纠正一下?”
他看了我一眼,倒也没拒绝,只轻轻用手指翻开书页,以不高的音量,曼声读了起来。
他一开口,我就惊呆了。
以我的知识水平,也给不出什么口音纯正不纯正的评语,只能说很好听,很舒服,让我有种在看DISCOVERY频道的感觉。
我呆呆看着他。
“怎么了?”
我啪啪啪鼓掌。
“……”
“岂止还可以啊,”我说,“我听着就跟那些主持人在播音似的。”
“谢谢。”
“那要不,”我试探地开口,“你有空的时候,帮我补习补习?”
他想一想,便点点头:“好。”
让一个重修生来帮我这个后进生补习,还真是一个敢教,一个敢学啊。
“哇,兄弟你是个爽快人啊,”我趁热打铁,“那我就先拜师啦。择日不如撞日,你要是有空的话,干脆让我请你吃个饭吧。”
他愣了一愣,而后轻微抬手,迅速看了看表,又立刻让它缩回衬衫袖子里去。
他这个小动作我也觉得有意思,现在的人都用手机看时间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戴个像样点的表多半就是为了装逼炫富,主要是露出来给大家看看那昂贵的装饰品。时间显示仿佛成了手表最没用的功能。
而他身上有着很多大人,而且还是老派大人的习性。
犹豫了一刻,他说:“行。”
“好啊,走吧,附近商场里很多吃的。”
他“嗯”了一声,拎上书包,站起身来。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他并肩而行,我发现他真的很高,我在南方人里算不矮,也有个一米七五,而他比我高大半个头,加上身姿笔挺,腿又长,穿上个长款大衣,更显得分外高挑。
进了商场,我边张望着楼上楼下的餐厅招牌,边问:“想吃点什么?随便挑。”
嘴里说得豪气,心里我是有点惴惴的。虽然今天那一瞥没看清他的表是哪一款,也看不出他身上衣服的牌子,背包上也找不着LOGO,但在奢侈品牌圈里多少打过滚的我,看得出它们的质地剪裁都是很好的。
他的经济条件应该不算差,而我现在的钱十分有限啊。
微信里只有DV发给我的四百块,以及一点零头。
我琢磨着,要是等等结账不够了,我就跟DV临时借点钱,应该不会遭到拒绝。
他说:“我都行。”
我背上一紧。请人吃饭,最怕的就是这种回答,“随便”“都好”,没有要求就是最高的要求。
我一面露难色,他立刻改口:“或者火锅吧。你觉得呢?”
我不由想,这家伙其实很敏锐也很体贴呢。
“好啊,冬天吃火锅最好了,”我左右看看,问他,“潮汕牛肉锅怎么样?”
要是往日我阔绰的时候,肯定就是请吃和牛火锅了,一人一千五的和牛吃到饱套餐直接点起。现在只能从和牛变成潮牛。
没有说潮牛不好的意思哈。
第十章
我于是在楼上选了家潮汕牛肉火锅,双人桌子有点小,我俩往那面对面一坐,顿时感觉桌子底下塞满了腿。
点菜没什么好推让的,来这里无非是冲着鲜切牛肉,一看价格挺友善,还有折扣,大胆照着菜单往下点个七八种也不会超预算。
两人都在用手机扫码点单,他也能看得见预下单的菜色,便说:“够了,别点多了吃不完。”
我赶紧摆了个阔:“怎么会,脖仁,匙仁,匙柄,胸口油,五花腱,吊龙伴,这些都是一定要的嘛,再来个牛肉丸,牛筋,牛肚,就先这些吧!”
他微笑道:“你总是这么乱来。”
“嗯?什么叫‘总是’?”
他愣一愣,才说:“你不都这么大大咧咧吗。”
我嘿嘿笑了:“也是。”从第一次碰面起我就没正经靠谱过。
送上来的牛肉盘子里,都会放块小牌子以标明相应部位需要涮的时间,比如五花腱十五秒,匙仁十秒,脖仁八秒。
其实就“吃”这个方面,我懂得不少,算半个行家。但我只会动口,不会动手。要我动手的话,我就讲究不起来了,几秒几秒的,我也算不清,只能倒进去随便煮煮,毕竟鲜牛肉涮牛骨汤,差不多都不会难吃。
胡乱涮了一盘以后,我发现对面坐着的这位兄弟真的非常得严谨,规范。
他都是慢条斯理地将肉往大漏勺里铺好,再放进沸腾的汤锅浸着,用筷子翻几翻,而后精准地按秒数捞出来,最后平均分装在彼此碗里。
“大哥,你这时间控制得也太认真了吧。又不是做实验。随意点啦。”
他放下筷子,看看我:“嗯?那不然,你是怎么烫的?”
“我都随缘烫呗,牛肉反正随便煮都好吃嘛。要是牛肚那种煮久就咬不动的,非得掐秒,我就按个计时器。”
他微笑道:“那有我在,不用计时器了。我比那个准。”
确实掐着时间涮好的牛肉,吃起来口感更胜一筹。但我说是请人家吃饭,结果却是他在服务我,怪不好意思的。
他倒是很大方也自然。不倨傲,也不殷勤,只有君子式的照顾,像个温和的兄长。
我突然想起来:“对了,你今年多大啦?”
对这突兀的问题,他明显一愣,但也立刻回答:“二十一。”
我挺惊讶:“哟,我比你大一岁呢,那我不该叫你哥了。”
也对,人家就算重修一年,也该是比我小的,毕竟我病休两年啊。
他迷惘地摸一摸脸:“你以为我比你大?我看起来很显老吗?”
我忙说:“不不不,你长得很嫩!”
“?”
“是你做事给人感觉很成熟。和我们这些人的境界就很不一样。”
他说:“哦。”
“但我叫你弟,也不合适啊,”我琢磨起来,“毕竟现在说人菜,动不动就‘你是个弟弟’‘弟中弟’,叫人弟弟都像在骂人了。叫‘哥’听起来才比较尊敬。”
他抬起一双乌黑挺秀的眉毛,对于这说法很稀奇的样子:“是嘛?”
我更稀奇:“怎么,你不知道吗?”
他摇摇头。
不是我说,他模样看着相当时髦,但有些地方也太跟不上流行了吧。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没关系的,你喜欢叫什么都行。”
我一合掌:“那你就是我永远的大哥了。大哥,保佑我期末不挂科。”
他笑了。
我也笑了。神特么请一个重修生保佑我不挂科。这不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的真人版吗。
涮涮吃吃聊聊的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旁边的客人都换了一拨了,我们这桌还在没完没了地涮牛肉。
他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震了震,他皱皱眉,拿起来看一看,而后说:“真抱歉。”
“嗯?”
“我七点半还有事。吃饭的时间比预计的长,现在我必须得先走了。不好意思。”
我忙说:“没事没事,这都七点十五了啊,你赶紧去!”
他下午看手表的时候那表情就表示一定是有安排了,这我完全能理解。
都怪我肉点得太多了,涮了半天没吃完。
他匆匆起身,穿上大衣,临走时又顿了顿,回头对我说:“谢谢款待,和你用餐很开心。”
我给他彻底逗乐了,这家伙老派得还真有点可爱。
看着他匆忙离去的背影,我竟然有点羡慕起他的忙碌来。
像我这样过于空闲的人,时间就仿佛没有意义。
准备结账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我还是没问他名字,而他也没问过我的。
我们之间仿佛有种莫名的默契,似乎不需要知道彼此的名字,也没关系。
感觉有点新奇,有点特别。和我以往那些酒肉朋友都不同。
这段友谊就好像他这个人一样,清新清淡,水过无痕。
我想,所谓君子之交,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走出餐厅,只觉得天上地下灯火通明。这里位处商圈中心,街头熙熙攘攘,到处都是约会的情侣和结伴而行的亲友家人,热闹非凡。
然而这些热闹都是别人的,与我并没有什么关系。我来回游荡了一会儿,就决定还是回家去好了。
家里起码有程亦辰和陆风那两个中老年人在看电视,还能有盘水果吃。
然而推开家门,眼前却是漆黑一片。
那两人并不在家=_=
我开了灯,看着空荡荡的客厅。
之前我给程亦辰发过消息说不回来吃饭,让他不用煮我的晚饭,结果他俩大概就蹦跶着出门约会去了。
想想也是。
正因为有我在,程亦辰才需要天天一到点就赶回家做饭,然后就在家里待着,洗洗刷刷看电视,陆风则默不作声地全程陪同。
我心思不够细腻,才会把这一切当成理所当然。
但其实若不是有我,他们的二人世界肯定不是这么过的呀。
对他们来说,兴许现在的日子,就跟坐牢似的吧。
我猜,在我来之前,他们应该是快乐自在,放飞自我。以陆风的调性,说不定是天天一起出去声色犬马,酒池肉林呢。
进一步意识到自己存在如此多余,我愈发觉得没劲。于是百无聊赖地躺在客厅沙发上玩手机,玩着玩着眼前一暗,顶上的两盏灯坏了一盏。
“哎……”
单身狗连灯都只配享受单盏!╥﹏╥...
我索性把手机放下,闭上眼睛,开始专心胡思乱想,并渐渐进入梦乡。
半梦半醒听见屋里有动静,而后是程亦辰压低的声音:“嘘,小竟睡着了,你走路轻点。”
感觉得到有人过来,轻轻给我盖了条毯子。他的动作非常的温柔小心,我突然就不想睁眼了。
过了一阵,又听得程亦辰轻声道:“这灯又坏了啊。家里有多的灯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