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飞机就快要降落了。
我坐在靠窗户的位子,双眼紧盯着窗外。窗外是漆黑的夜。地面的灯光越来越密也越来越明亮,微微映红了夜空。那一团最密集的,编成一张严密的网。想必那就是我的目的地--北京。
我曾在这里渡过四年的大学生活,虽不曾有非凡的经历,对城市的夜色却很有过些记忆。
然而此刻,如果我闭上双眼,却搜索不出太多有关城市的印象。唯一历历在目的,是天安门的红色城楼。这印象也许是幼时从画报或是明信片儿上得到的,所以算不得数。
难道是出国的时间太长了?细数一数,不过才六年。六年不算很长,但足够发生很多事情。比如,六年前还是二十世纪,六年后换了一个世纪;六年前,我刚刚大学毕业,心里想很多,口袋里却什么也没有;六年后,我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在美国有汽车和房子,可心里什么都不想。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六年前,我孤身一人,对于感情,心中装满酸甜苦辣;而六年后,我有了老婆,对于感情,我心里有点空,有点麻木。
这样说也不见得公平。老婆对我其实很好,简直是超级的好。她每天也上八小时的班,下了班除了做饭做家务,还要忍受我把不相干的气撒在她身上,不但毫无怨言,百般迁就,而且还变本加厉地哄着我,灌着我。所以有时,我也会不忍心,也会冲动地搂住她,越搂越紧,狠狠闻她耳根的芳香,这种时候,我也毫不怀疑,自己的确是幸福的,幸福得一塌糊涂,幸福得自己根本就不配这么幸福。
可每天清晨,特别是冬天的清晨,我独自开车去公司上班,高速公路两边是宽阔的草原,视线极为开阔。草是枯黄的,天还不很亮,天边还看见一两颗星。车子太舒适,八十英里的时速,却听不见多少噪音。此时如果汽车音响里恰巧放出一两首老歌,比如田震的《执著》,或是郑钧的《极乐世界》,我便会莫名其妙地鼻酸。歌里唱"我们一起欢乐吧!我们一起欢乐吧,这是你的极乐世界请你欢乐吧!",我忍不住跟着一起唱,用出最大的力气,几乎喊破了喉咙。谁管呢?我就是要唱,这是在我自己的车里,我花了很多钱很多时间,拥有的就是这几分钟的自由,我凭什么不唱?
2
飞机终于触到了跑道,机身猛地一颠。坐在我身边的胖妇人捏着嗓子惊叫了一声,声音很轻,估计没多少人听见。有什么呢?如果飞机果然坠毁了,我也不见得如何遗憾。三四百人,总有人比我更留恋生活。我努力思考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想来想去,却只想起老婆来。昨天,老婆送我上飞机,不过分别四五天,她眼圈儿竟然红了。我突然觉得有些内疚。是啊,我也会内疚,也会脸红。谁说自私的人不会内疚?
保险带的指示灯刚熄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我不着急,反正一时轮不到我下飞机。机场的草坪上铺着薄薄一层雪,几个装卸工穿着圆鼓的羽绒服在聊天,口中涌出大团的白气。
看见白气,我莫名其妙就想起了方便面。校园的冬夜,似乎比城里寒冷很多。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宿舍的窗还开着,屋里和屋外一样冰冷。我泡一碗方便面摆在面前。过不多时,掀开盒盖,眼前冒起一团白气,冷不防在眼镜片上结了一层雾。抬头看同屋的兄弟们进进出出,端着脸盆肩上搭着毛巾,模模糊糊一片,好像另外一个世界。 摘下眼镜用衣角抹一把再戴上,我回到他们的世界里。小广东背着书包走进屋来,两腮红彤彤的。东北老大正往脸盆里倒开水,抬起头和他打招呼,现在轮到小广东的眼镜上蒙一层雾。我于是看不清他的眼神,就只看见他笑。我们都叫他小广东,因为他是广东人,而且是班里最小的一个。他长得却不象广东人。他皮肤白细,个子很高,斯斯文文,少言少语,眉间隐约一丝笑意,仿佛总在暗自盘算着什么喜事儿似的。
终于轮到我下飞机。我的手提行李很小,所以动作敏捷。我在北京只停留三天,公司生意很忙,必需趁周末赶回美国。若不是老婆坚持要我带上羽绒服,我甚至不会托运行李。其实老婆肯定也知道,我誓死不会把羽绒服套在呢子大衣外面。 而我也知道,羽绒服多半是借口,因为箱子里还放了一包东西,是老婆的同学带给在天津上大学的弟弟的包裹。老婆总是热心得要命,不管多么生疏的朋友,求她什么就答应什么,我并非去天津出差,人家弟弟要专程来北京取一趟,做姐姐的自然要尽量多塞些东西在包裹里,好大的一包,比羽绒服还更臃肿。
机场大厅的玻璃自动门向两边分开,清新的冷空气迎面扑上,我用力吸一口,冰凉的感觉遍及全身,长途旅行的烦躁立时被冲散了不少。出租车排成长队,等车的人也排成长队,几个机场保安忙忙碌碌,呼前喊后,两条队伍却依然移动得很缓慢。
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我边排队边欣赏夜色。除了闪烁的车灯,其实没有什么夜色好看,可我还是觉得新奇。我看周围的陌生人,听他们讲熟悉的语言,渐渐的,对这座城市的回忆清晰起来。
我钻进出租车,出租车载着我一头钻进黑暗的世界里。机场路有明亮的路灯和巨大的广告牌,灯下立着挺拔的杨树,树后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偶尔见到两道明亮却不连续的光柱,是遥远的乡间马路上驶过的汽车,突兀的灯光被树林分割开了,更显出夜色的幽深来。这景象令我联想起加州的夜色来。我有时打了加班的旗号,在公司留连到夜深,深到公路上看不见其它的车辆。高速路没有路灯,路面的白线被车灯照射得异常清晰。天上有很多星,偶尔有一两颗移动的,应该是飞机。车子里是完全的寂静,不像是坚硬的车体挡住了车外的噪音,倒象是车外那寂静的夜实在太强大,已经穿透了车皮蔓延到车里来。手机突然响了,把我从寂静中惊醒。是老婆。她撒娇地告诉我为我准备了哪些宵夜。不知不觉中,我的房子就在眼前,两层的洋房在黑暗中显得特别高大。我按一下车顶的按钮,巨大的车库门翻转开来,车库里灯光很明亮,老婆的车子已经占据了一半的地盘,还有我们的鞋子,一双一双非常整齐地摆在墙角。也许是我太疲惫,也许是灯光太刺眼,我突然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我家何时变得如此明亮,而且多了这许多的鞋子?看见鞋子,我有时会产生一种冲动,想要猛踩油门,或许可以穿透车库的墙壁,再逃回那寂静的黑夜里。
出租车穿过四环路和三元桥,黑暗终于被我甩在背后。这样说有些不准确。城市的灯光虽然比之六年前更加耀眼,可灯光下面,那些高楼的缝隙里,仍然残留着黑暗,如果仔细看,黑暗中偶尔也有身影,骑着自行车,也许只是车上的什么金属部件反射出光亮来,证明了人和车的存在。沿着那反射的光,有时会寻到一两盏昏黄的街灯,在骑车人的头顶,不仔细看,很容易就混在高楼窗户透出的灯光里。再高一些,就是更多更密的从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到了楼顶,往往豁然明亮起来,是哪家公司巨大的霓虹灯广告,璀璨得似乎对整个夜空也不屑一顾。
车里闷热而干燥。司机不好言语,我告诉他去展览宾馆,他并不表示什么,只沉默地开车。我猜想他已经听清楚了目的地,而且心里早有打算,大概不需我多操心了。
车子过了西直门,道路中间突然多出一条坑道形状的工地,坑道有十几米宽,只留下两侧细细的两条通路,勉强驶过一辆汽车,感觉几乎要开进路边的店铺里了。又过了三四百米的样子,前面的路似乎要断了。出租车司机告诉我路只能到这里,但宾馆已经不远,可以徒步走过去。
我下了车,冰冷的空气里又掺杂了浓重的尘土味道。地上的雪早已是粘稠的汁液,路边的店铺虽然繁华,闪烁的霓虹却无论如何压不过工地里大瓦数的照明灯。我拖着行李挤过狭窄泥泞的街道,不时有一两辆出租车贴着我驶过,粗鲁地鸣笛,好像要存心惊吓我一般。我心里暗暗诅咒全世界的出租车司机,更包括刚刚载我来的司机,其它车可以开进来,偏偏他开不进来。我也诅咒北展宾馆接电话的小姐,那么热情地告诉我空余房间还很多,却不告诉我为何大名鼎鼎而历史悠久的饭店每晚只需要三百元人民币。
我终于走到北京展览馆门前。灯火通明的工地丝毫没有影响这里的肃穆。极粗的石柱和极高的大门,借着夜色就更显雄伟。我突然觉得无论如何,住在这里还是值得的。因为我想起大学时的那些夜晚,我和小广东曾骑车从这里经过。那些夜晚,我们把书包丢在图书馆阅览室,作业做了一半就溜出来,一路骑车到城里。我们欣赏着夜色,却不说话。他不看我只看夜色,我却顾不得夜色,只看着车轮前的路面,偶尔也抬头看他,看他的眼镜片儿反射出凌乱的光,看他的嘴唇紧闭着,想看他眉间那熟悉的笑意却看不到,也许是藏在反光的镜片后面了。不知骑了多久,他停下来,我也停下来。他支好车,脱下他的大手套,拉开皮夹克胸前的拉索,把手套放在里面,紧贴着他的毛衣,白色的竖领毛衣,领子很高,挡住了他突兀的喉结。我随着他走进一家电子游戏厅,他打游戏的时候严肃而专注,眉头拧紧了,眉间的笑意就彻底消失了。我站在他身边看。又过了不知多久,他决定离开,于是我们骑上车,返回学校。我们经过这些巨大的石柱,他突然开始唱。我就跟着唱,唱的都是小时候听过的歌。我边唱边想,那与这雄伟的展览馆相配套的饭店,一定也是最豪华的饭店了。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够住在那饭店里。不过到那时,不知道会不会听到有人唱歌。
3
我和我的行李终于抵达我的房间。我裤腿上和箱子上早已布满泥点儿,惨不忍睹。我从浴室里捡一条毛巾沾湿了,擦干净箱子和裤脚。我打开电视,电视里是农村题材的电视剧,村妇在担水,身后跟着一条黄狗,拼命地摇着尾巴,摇得过分了,仿佛表演经验不很丰富的演员,动作过了火,就有些做作。
我打开箱子,放在最上面的是西服和大衣,我取出来挂在衣柜里。接下来是老婆同学弟弟的包裹。今晚一定要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何时从天津赶过来取东西。说到电话,几乎忘记了,立刻要给老婆打长途,再过一会儿,她就上班去了。北京的夜色正深,加州却已是清晨。我突然感到疲惫,于是坐在床头盯着电视发呆,男人叼着烟袋眯着眼蹲在屋门前,身边偎着那只大黄狗,一动不动像是在睡觉。
我终于提起电话。老婆迷迷糊糊地接听,像是被我从梦中惊醒。我看看表,晚上十一点,加州时间早上七点。也该起床了。趁着她不太清醒,我尽量简短地报告旅途和旅馆的情况。老婆却仍然赶在我报告结束之前清醒了,一旦清醒,就一发不可收拾,滔滔不绝地讲述她昨晚的恐怖经历--她昨夜竟然在厨房的碗柜里发现老鼠!真不明白去年刚刚盖好的新房子怎么也会有老鼠。我问她看见几只,她说好象是两只。我说你别怕,到商店去买捉老鼠的东西好了。她说她无论如何不敢自己对付那些家伙,宁可等我回来再说。可怜的老婆,看来这一周都不敢再打开碗橱。
下一个电话打给老婆同学的弟弟。那电话应该是直接拨到宿舍里了,听筒里传来尖细的南方口音。我问:"请问方志豪在不在?"他反问:"找谁?"一时间我有些心慌,以为自己拨错了号码,硬着头皮又说一遍:"方志豪。在不在?""噢,在!"电话被重重地撂在桌子上,接着是听上去很遥远的吆喝声:"方志豪,电话。。。"回声很重,他应该正站在楼道里吆喝。电话那端有些嘈杂,什么人在唱歌,声音很嘹亮,却一直走调,回声更重,想必是在水房里唱。水房里唱歌有演唱会的效果,使每个人把自己当作歌星。小广东有时也唱流行歌曲,边洗牛仔裤边唱,双手沾满肥皂泡,胳膊用着力,肩膀一耸一耸的。他个子高,洗衣服的时候需弓着背,背上的肌肉都膨胀着,他原本看上去很瘦,此刻却显出强壮来。他爱唱粤语歌曲,由于听不懂而显得更加动听。他的声音并不嘹亮,却柔和婉转,微微有些颤,偶尔引得听众的心也跟着颤一颤。
"喂?"电话那端突然的应答使我有些措手不及。
"请问是方志豪么?"
"我就是,您哪位?"男中音浑厚沉稳,仿佛立时充满了整个电话听筒。他能有多大?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不过二十岁罢了,而嗓音却比年龄还大着许多。
"我姓刘,我从美国来。。。"我有些尴尬,美国这两个字,说出口总感觉有些别扭。
"噢,您是刘先生,麻烦您了!"他打断我,倒仿佛是帮我一个忙。
"不麻烦不麻烦,你什么时候。。。"
"我明天晚上过去取好了,可能要七八点才能到,您方便么?"
"没问题,那我在饭店等你,北展宾馆415房间,这里不太好走好像。。。"
"没关系,我找得到,明晚八点准到,太谢谢您了!"
"不谢,那明天见!"
电话挂断了,我松一口气。明明是我帮他带东西,明明我比他年长十岁,凭什么惶恐的是我?我站在穿衣镜前理一把头发,头发原本生得浓密,三十岁了也不曾变稀疏,但鬓角上的白发却多了一两根。白发其实自上大学就出现过。大学宿舍里的日光灯很明亮,小广东坐在床头读书,我斜卧在上铺,手里也拿着书,却不见得知道书里讲些什么。书虽然厚,却出奇地挡不住我的视线。我看到的是他的发,不很长却很黑很亮。我恨不得要伸手摸一摸,果然就摸了,他转头问我干什么。我说我在找白头发,他问找到了没,我说没有。他说你有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我也帮你找找,找到就拔掉。我不记得从何处听过,白发拔了会长出更多,所以心里有些害怕,虽然害怕却还是豁了出去。我的白发显然极不普遍,所以他很花了些功夫搜索,终于找到一根。我的发生的浓密,捉住那白发拔下来,又不伤及无辜,想必还是很费力的差事。他凑近了,我额角便感到他呼出的热气,热气贴着面颊下滑。我想用力吸一口,却怕被他察觉,终于下了决心要努力吸一口,他却已经得手。他捏着一根白发给我看,那根发不曾彻底变白,有一段还是棕色。我接过来,放在手心吹一口气,发在空中兜一个圈子,在灯光里一闪,很快就消失了。多年后的如今,我果然生出更多的白发,不知是不是可以怨他。我只在心里偷偷怨,当着人是不好讲出来的,因为过了这许多年,我已是三十岁的人,三十岁的人生几根白发,是赖不到别人身上的。
我再拨一个电话给东北老大。老大原是我们的团支书,毕业后留校,听说深得校领导的欢心,在行政方面很有前途,可不知为何,去年竟也丢掉铁饭碗,投靠了合资公司。他虽然改吃技术饭,却仍然保留着丰富的组织才能,因此老同学间的各种联谊活动,都由他出面筹划。
老大还象以前一样善谈。他先是大大夸赞我如何有成就,生活质量如何高,转而谈到他自己的生活,谈到学校领导间的勾心斗角如何使他不堪,再加上岳父母对高收入的追求,无奈只好放弃教育事业,投身为资本家打工的行列。他的话仿佛切不断的水,我由于没有机会插话,很快便开始忽略谈话的内容。我看厌了那黄狗和农人,于是不停用遥控器换台,有五个电视台在播放同一组新闻。画面是宽阔的河滩,农人们挽着裤腿站在河水里在捞些什么,这引起我的兴趣,我把电视的音量稍微开大一些,屏幕上的河流和农人却马上消失了,来不及看到他们捞到些什么,就已经是下一篇新闻,有关美国的某团体访华。我又失去了兴趣,却懒得把电视的声音关小。老大正在讲一句很长的话,中间夹了一个人名,冷不防一下子钻进我耳朵里。
"小广东?他怎么了?"我慌忙拾起电视遥控器,一时间却找不到音量控制。
飞机就快要降落了。
我坐在靠窗户的位子,双眼紧盯着窗外。窗外是漆黑的夜。地面的灯光越来越密也越来越明亮,微微映红了夜空。那一团最密集的,编成一张严密的网。想必那就是我的目的地--北京。
我曾在这里渡过四年的大学生活,虽不曾有非凡的经历,对城市的夜色却很有过些记忆。
然而此刻,如果我闭上双眼,却搜索不出太多有关城市的印象。唯一历历在目的,是天安门的红色城楼。这印象也许是幼时从画报或是明信片儿上得到的,所以算不得数。
难道是出国的时间太长了?细数一数,不过才六年。六年不算很长,但足够发生很多事情。比如,六年前还是二十世纪,六年后换了一个世纪;六年前,我刚刚大学毕业,心里想很多,口袋里却什么也没有;六年后,我是公司的部门经理,在美国有汽车和房子,可心里什么都不想。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六年前,我孤身一人,对于感情,心中装满酸甜苦辣;而六年后,我有了老婆,对于感情,我心里有点空,有点麻木。
这样说也不见得公平。老婆对我其实很好,简直是超级的好。她每天也上八小时的班,下了班除了做饭做家务,还要忍受我把不相干的气撒在她身上,不但毫无怨言,百般迁就,而且还变本加厉地哄着我,灌着我。所以有时,我也会不忍心,也会冲动地搂住她,越搂越紧,狠狠闻她耳根的芳香,这种时候,我也毫不怀疑,自己的确是幸福的,幸福得一塌糊涂,幸福得自己根本就不配这么幸福。
可每天清晨,特别是冬天的清晨,我独自开车去公司上班,高速公路两边是宽阔的草原,视线极为开阔。草是枯黄的,天还不很亮,天边还看见一两颗星。车子太舒适,八十英里的时速,却听不见多少噪音。此时如果汽车音响里恰巧放出一两首老歌,比如田震的《执著》,或是郑钧的《极乐世界》,我便会莫名其妙地鼻酸。歌里唱"我们一起欢乐吧!我们一起欢乐吧,这是你的极乐世界请你欢乐吧!",我忍不住跟着一起唱,用出最大的力气,几乎喊破了喉咙。谁管呢?我就是要唱,这是在我自己的车里,我花了很多钱很多时间,拥有的就是这几分钟的自由,我凭什么不唱?
2
飞机终于触到了跑道,机身猛地一颠。坐在我身边的胖妇人捏着嗓子惊叫了一声,声音很轻,估计没多少人听见。有什么呢?如果飞机果然坠毁了,我也不见得如何遗憾。三四百人,总有人比我更留恋生活。我努力思考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想来想去,却只想起老婆来。昨天,老婆送我上飞机,不过分别四五天,她眼圈儿竟然红了。我突然觉得有些内疚。是啊,我也会内疚,也会脸红。谁说自私的人不会内疚?
保险带的指示灯刚熄灭,大家都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我不着急,反正一时轮不到我下飞机。机场的草坪上铺着薄薄一层雪,几个装卸工穿着圆鼓的羽绒服在聊天,口中涌出大团的白气。
看见白气,我莫名其妙就想起了方便面。校园的冬夜,似乎比城里寒冷很多。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宿舍的窗还开着,屋里和屋外一样冰冷。我泡一碗方便面摆在面前。过不多时,掀开盒盖,眼前冒起一团白气,冷不防在眼镜片上结了一层雾。抬头看同屋的兄弟们进进出出,端着脸盆肩上搭着毛巾,模模糊糊一片,好像另外一个世界。 摘下眼镜用衣角抹一把再戴上,我回到他们的世界里。小广东背着书包走进屋来,两腮红彤彤的。东北老大正往脸盆里倒开水,抬起头和他打招呼,现在轮到小广东的眼镜上蒙一层雾。我于是看不清他的眼神,就只看见他笑。我们都叫他小广东,因为他是广东人,而且是班里最小的一个。他长得却不象广东人。他皮肤白细,个子很高,斯斯文文,少言少语,眉间隐约一丝笑意,仿佛总在暗自盘算着什么喜事儿似的。
终于轮到我下飞机。我的手提行李很小,所以动作敏捷。我在北京只停留三天,公司生意很忙,必需趁周末赶回美国。若不是老婆坚持要我带上羽绒服,我甚至不会托运行李。其实老婆肯定也知道,我誓死不会把羽绒服套在呢子大衣外面。 而我也知道,羽绒服多半是借口,因为箱子里还放了一包东西,是老婆的同学带给在天津上大学的弟弟的包裹。老婆总是热心得要命,不管多么生疏的朋友,求她什么就答应什么,我并非去天津出差,人家弟弟要专程来北京取一趟,做姐姐的自然要尽量多塞些东西在包裹里,好大的一包,比羽绒服还更臃肿。
机场大厅的玻璃自动门向两边分开,清新的冷空气迎面扑上,我用力吸一口,冰凉的感觉遍及全身,长途旅行的烦躁立时被冲散了不少。出租车排成长队,等车的人也排成长队,几个机场保安忙忙碌碌,呼前喊后,两条队伍却依然移动得很缓慢。
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我边排队边欣赏夜色。除了闪烁的车灯,其实没有什么夜色好看,可我还是觉得新奇。我看周围的陌生人,听他们讲熟悉的语言,渐渐的,对这座城市的回忆清晰起来。
我钻进出租车,出租车载着我一头钻进黑暗的世界里。机场路有明亮的路灯和巨大的广告牌,灯下立着挺拔的杨树,树后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偶尔见到两道明亮却不连续的光柱,是遥远的乡间马路上驶过的汽车,突兀的灯光被树林分割开了,更显出夜色的幽深来。这景象令我联想起加州的夜色来。我有时打了加班的旗号,在公司留连到夜深,深到公路上看不见其它的车辆。高速路没有路灯,路面的白线被车灯照射得异常清晰。天上有很多星,偶尔有一两颗移动的,应该是飞机。车子里是完全的寂静,不像是坚硬的车体挡住了车外的噪音,倒象是车外那寂静的夜实在太强大,已经穿透了车皮蔓延到车里来。手机突然响了,把我从寂静中惊醒。是老婆。她撒娇地告诉我为我准备了哪些宵夜。不知不觉中,我的房子就在眼前,两层的洋房在黑暗中显得特别高大。我按一下车顶的按钮,巨大的车库门翻转开来,车库里灯光很明亮,老婆的车子已经占据了一半的地盘,还有我们的鞋子,一双一双非常整齐地摆在墙角。也许是我太疲惫,也许是灯光太刺眼,我突然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我家何时变得如此明亮,而且多了这许多的鞋子?看见鞋子,我有时会产生一种冲动,想要猛踩油门,或许可以穿透车库的墙壁,再逃回那寂静的黑夜里。
出租车穿过四环路和三元桥,黑暗终于被我甩在背后。这样说有些不准确。城市的灯光虽然比之六年前更加耀眼,可灯光下面,那些高楼的缝隙里,仍然残留着黑暗,如果仔细看,黑暗中偶尔也有身影,骑着自行车,也许只是车上的什么金属部件反射出光亮来,证明了人和车的存在。沿着那反射的光,有时会寻到一两盏昏黄的街灯,在骑车人的头顶,不仔细看,很容易就混在高楼窗户透出的灯光里。再高一些,就是更多更密的从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到了楼顶,往往豁然明亮起来,是哪家公司巨大的霓虹灯广告,璀璨得似乎对整个夜空也不屑一顾。
车里闷热而干燥。司机不好言语,我告诉他去展览宾馆,他并不表示什么,只沉默地开车。我猜想他已经听清楚了目的地,而且心里早有打算,大概不需我多操心了。
车子过了西直门,道路中间突然多出一条坑道形状的工地,坑道有十几米宽,只留下两侧细细的两条通路,勉强驶过一辆汽车,感觉几乎要开进路边的店铺里了。又过了三四百米的样子,前面的路似乎要断了。出租车司机告诉我路只能到这里,但宾馆已经不远,可以徒步走过去。
我下了车,冰冷的空气里又掺杂了浓重的尘土味道。地上的雪早已是粘稠的汁液,路边的店铺虽然繁华,闪烁的霓虹却无论如何压不过工地里大瓦数的照明灯。我拖着行李挤过狭窄泥泞的街道,不时有一两辆出租车贴着我驶过,粗鲁地鸣笛,好像要存心惊吓我一般。我心里暗暗诅咒全世界的出租车司机,更包括刚刚载我来的司机,其它车可以开进来,偏偏他开不进来。我也诅咒北展宾馆接电话的小姐,那么热情地告诉我空余房间还很多,却不告诉我为何大名鼎鼎而历史悠久的饭店每晚只需要三百元人民币。
我终于走到北京展览馆门前。灯火通明的工地丝毫没有影响这里的肃穆。极粗的石柱和极高的大门,借着夜色就更显雄伟。我突然觉得无论如何,住在这里还是值得的。因为我想起大学时的那些夜晚,我和小广东曾骑车从这里经过。那些夜晚,我们把书包丢在图书馆阅览室,作业做了一半就溜出来,一路骑车到城里。我们欣赏着夜色,却不说话。他不看我只看夜色,我却顾不得夜色,只看着车轮前的路面,偶尔也抬头看他,看他的眼镜片儿反射出凌乱的光,看他的嘴唇紧闭着,想看他眉间那熟悉的笑意却看不到,也许是藏在反光的镜片后面了。不知骑了多久,他停下来,我也停下来。他支好车,脱下他的大手套,拉开皮夹克胸前的拉索,把手套放在里面,紧贴着他的毛衣,白色的竖领毛衣,领子很高,挡住了他突兀的喉结。我随着他走进一家电子游戏厅,他打游戏的时候严肃而专注,眉头拧紧了,眉间的笑意就彻底消失了。我站在他身边看。又过了不知多久,他决定离开,于是我们骑上车,返回学校。我们经过这些巨大的石柱,他突然开始唱。我就跟着唱,唱的都是小时候听过的歌。我边唱边想,那与这雄伟的展览馆相配套的饭店,一定也是最豪华的饭店了。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够住在那饭店里。不过到那时,不知道会不会听到有人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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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行李终于抵达我的房间。我裤腿上和箱子上早已布满泥点儿,惨不忍睹。我从浴室里捡一条毛巾沾湿了,擦干净箱子和裤脚。我打开电视,电视里是农村题材的电视剧,村妇在担水,身后跟着一条黄狗,拼命地摇着尾巴,摇得过分了,仿佛表演经验不很丰富的演员,动作过了火,就有些做作。
我打开箱子,放在最上面的是西服和大衣,我取出来挂在衣柜里。接下来是老婆同学弟弟的包裹。今晚一定要给他打个电话,问问他何时从天津赶过来取东西。说到电话,几乎忘记了,立刻要给老婆打长途,再过一会儿,她就上班去了。北京的夜色正深,加州却已是清晨。我突然感到疲惫,于是坐在床头盯着电视发呆,男人叼着烟袋眯着眼蹲在屋门前,身边偎着那只大黄狗,一动不动像是在睡觉。
我终于提起电话。老婆迷迷糊糊地接听,像是被我从梦中惊醒。我看看表,晚上十一点,加州时间早上七点。也该起床了。趁着她不太清醒,我尽量简短地报告旅途和旅馆的情况。老婆却仍然赶在我报告结束之前清醒了,一旦清醒,就一发不可收拾,滔滔不绝地讲述她昨晚的恐怖经历--她昨夜竟然在厨房的碗柜里发现老鼠!真不明白去年刚刚盖好的新房子怎么也会有老鼠。我问她看见几只,她说好象是两只。我说你别怕,到商店去买捉老鼠的东西好了。她说她无论如何不敢自己对付那些家伙,宁可等我回来再说。可怜的老婆,看来这一周都不敢再打开碗橱。
下一个电话打给老婆同学的弟弟。那电话应该是直接拨到宿舍里了,听筒里传来尖细的南方口音。我问:"请问方志豪在不在?"他反问:"找谁?"一时间我有些心慌,以为自己拨错了号码,硬着头皮又说一遍:"方志豪。在不在?""噢,在!"电话被重重地撂在桌子上,接着是听上去很遥远的吆喝声:"方志豪,电话。。。"回声很重,他应该正站在楼道里吆喝。电话那端有些嘈杂,什么人在唱歌,声音很嘹亮,却一直走调,回声更重,想必是在水房里唱。水房里唱歌有演唱会的效果,使每个人把自己当作歌星。小广东有时也唱流行歌曲,边洗牛仔裤边唱,双手沾满肥皂泡,胳膊用着力,肩膀一耸一耸的。他个子高,洗衣服的时候需弓着背,背上的肌肉都膨胀着,他原本看上去很瘦,此刻却显出强壮来。他爱唱粤语歌曲,由于听不懂而显得更加动听。他的声音并不嘹亮,却柔和婉转,微微有些颤,偶尔引得听众的心也跟着颤一颤。
"喂?"电话那端突然的应答使我有些措手不及。
"请问是方志豪么?"
"我就是,您哪位?"男中音浑厚沉稳,仿佛立时充满了整个电话听筒。他能有多大?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不过二十岁罢了,而嗓音却比年龄还大着许多。
"我姓刘,我从美国来。。。"我有些尴尬,美国这两个字,说出口总感觉有些别扭。
"噢,您是刘先生,麻烦您了!"他打断我,倒仿佛是帮我一个忙。
"不麻烦不麻烦,你什么时候。。。"
"我明天晚上过去取好了,可能要七八点才能到,您方便么?"
"没问题,那我在饭店等你,北展宾馆415房间,这里不太好走好像。。。"
"没关系,我找得到,明晚八点准到,太谢谢您了!"
"不谢,那明天见!"
电话挂断了,我松一口气。明明是我帮他带东西,明明我比他年长十岁,凭什么惶恐的是我?我站在穿衣镜前理一把头发,头发原本生得浓密,三十岁了也不曾变稀疏,但鬓角上的白发却多了一两根。白发其实自上大学就出现过。大学宿舍里的日光灯很明亮,小广东坐在床头读书,我斜卧在上铺,手里也拿着书,却不见得知道书里讲些什么。书虽然厚,却出奇地挡不住我的视线。我看到的是他的发,不很长却很黑很亮。我恨不得要伸手摸一摸,果然就摸了,他转头问我干什么。我说我在找白头发,他问找到了没,我说没有。他说你有吗?我说不知道。他说我也帮你找找,找到就拔掉。我不记得从何处听过,白发拔了会长出更多,所以心里有些害怕,虽然害怕却还是豁了出去。我的白发显然极不普遍,所以他很花了些功夫搜索,终于找到一根。我的发生的浓密,捉住那白发拔下来,又不伤及无辜,想必还是很费力的差事。他凑近了,我额角便感到他呼出的热气,热气贴着面颊下滑。我想用力吸一口,却怕被他察觉,终于下了决心要努力吸一口,他却已经得手。他捏着一根白发给我看,那根发不曾彻底变白,有一段还是棕色。我接过来,放在手心吹一口气,发在空中兜一个圈子,在灯光里一闪,很快就消失了。多年后的如今,我果然生出更多的白发,不知是不是可以怨他。我只在心里偷偷怨,当着人是不好讲出来的,因为过了这许多年,我已是三十岁的人,三十岁的人生几根白发,是赖不到别人身上的。
我再拨一个电话给东北老大。老大原是我们的团支书,毕业后留校,听说深得校领导的欢心,在行政方面很有前途,可不知为何,去年竟也丢掉铁饭碗,投靠了合资公司。他虽然改吃技术饭,却仍然保留着丰富的组织才能,因此老同学间的各种联谊活动,都由他出面筹划。
老大还象以前一样善谈。他先是大大夸赞我如何有成就,生活质量如何高,转而谈到他自己的生活,谈到学校领导间的勾心斗角如何使他不堪,再加上岳父母对高收入的追求,无奈只好放弃教育事业,投身为资本家打工的行列。他的话仿佛切不断的水,我由于没有机会插话,很快便开始忽略谈话的内容。我看厌了那黄狗和农人,于是不停用遥控器换台,有五个电视台在播放同一组新闻。画面是宽阔的河滩,农人们挽着裤腿站在河水里在捞些什么,这引起我的兴趣,我把电视的音量稍微开大一些,屏幕上的河流和农人却马上消失了,来不及看到他们捞到些什么,就已经是下一篇新闻,有关美国的某团体访华。我又失去了兴趣,却懒得把电视的声音关小。老大正在讲一句很长的话,中间夹了一个人名,冷不防一下子钻进我耳朵里。
"小广东?他怎么了?"我慌忙拾起电视遥控器,一时间却找不到音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