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里的有些规定很正常,剪指甲是为了干净,五年级以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是为了安全。但除此之外,学校里还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规定。比如说,纸篓中的垃圾不能超过三分之一,一旦超过了就会扣班级的德育卫生分数。可问题是,好好的纸篓不用来装垃圾,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算了,还是不要计较这么多了。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沈真便又给沈灵买了一块手帕。至于抹布,家里随便剪块破布就是了。
学习用品是早就备齐的,但用来包新书的书皮却还没有买。这种书皮大体上分两种,一种是塑料透明的,已经做出了书皮的样子,直接套在新书上就可以了。一种是纸质的,买上一大张,需要自行裁剪,然后叠吧叠吧就能把耽美文库好了。前一种或许更漂亮一些,而后一种呢则在价格上更优惠一些。
馄饨店在农贸市场旁边,这里距离学校有段距离,附近已经没有卖书皮的了。沈真便递给沈灵十块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自己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里买。书皮不贵,十块钱是绝对花不完的。
“李浩说,他手里从来没有拿过五块钱以上的钱。”沈灵谨慎地把十块钱装进了耽美文库里,说。
沈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会吧?他都上四年级了!”
“他其实是有钱的……据他说,他过年时收到的红包都是归他自己的,只不过那些钱都被他妈妈存进银行了。可能是怕他丢钱吧……反正他妈妈从来不给他大钱。零花钱是一天一块钱。”沈灵说。
“要是学校里要交费呢?”
沈灵笑着说:“如果学校里要交钱,那他爷爷奶奶会在那天陪着他去学校。到了学校门口,那钱才会到他手里;等他进了教室,钱就主动交给老师了。总之,大钱在他手里停不过一个小时。”
嗯,十块钱以上就是“大”钱了。
嗯,某天早上李爸爸没有零钱,就给了李浩五块钱,言明李浩放学回家时必须还四块。
“听上去有些可怜。”沈真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沈灵摇了摇头:“其实也还好吧……我听村里念书的同学说,李浩的零花钱已经很多了,大部分同学的零花钱才一天五毛钱。哦,还有那种两三天才能花五毛钱的。如果李浩要买笔什么的,家里还会给他报销。”也就是说,李浩那每天一块的零花钱都是用来买零食吃的。这已经非常奢侈了啊!
沈真仔细一想,知道沈灵说得没错。嘉城郊边村的经济条件比他们老家要好很多。在上一世,当沈真是个真正的十岁的孩子时,他和李浩同龄,却是一分零花钱都没有的。这固然和宋家人的漠然有关系,但沈真的那个后母生的弟弟比他受宠多了,也是没什么零花钱的。他没有资格同情李浩啊。
作为一个宠溺孩子的好“家长”,沈真决定按照李浩的待遇给沈灵发零花钱。虽说他们现在的家庭条件和李家不能比,但沈真相信,他一定会赚到钱的!做不到大富大贵,他也绝对不会委屈沈灵。
总觉得哥哥忽然又高大了几分呢……
沈灵眨了眨眼睛,说:“哥,我们快回家吧。你今天陪我来报到,一上午都没画画呢。”
“耽美文库给我,我来背吧。”沈真这回很坚持,终于从沈灵那里接过了耽美文库。
九月一日。
早上五点半,小闹钟疯狂地响了起来。
“那小老板果然没有做虚假广告……这声音真刺耳。”沈真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沈灵也有些清醒了。
按照规定,学校里是七点五十开始早自习的。有些班主任严格一些,规定班上学生七点半前就要到达学校了。莫老师因为带的是一年级新生,只要求班上学生在早自习开始前到达学校。但即使是这样,沈灵也需要早早起来。因为,他洗漱、吃饭都是需要时间的,更别说还要在路上花去不少时间。
五点半起床,这是李浩和李源总结出来的经验。
沈灵坐在床头迷糊了一分钟,才终于彻底清醒了。他飞快穿好衣服,跑去了卫生间。
沈真只穿着一条三角内裤,正对着镜子刷牙呢。
(根据沈真上一世在寄宿学校念书时总结出来的经验,当只有一个卫生间而大家都在赶时间时,就必须有人不穿衣服先把卫生间占据了,这样错开使用卫生间能节约时间,使得大家都很方便。)
沈灵一边往自己的牙刷上挤牙膏,一边问:“哥,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送你去学校啊。”沈真吐了一口牙膏沫,含糊地说。
沈灵听了心里非常高兴,不过他还是拒绝说:“哥,你不用送我的。我们不是都和李浩他们说好了吗?我和他们一起走着去就行了。哥你不如再多睡一会儿,这么早早起来实在是太辛苦了。”
“你第一天上学嘛……而且,我也不光是陪你去学校,其实我去镇上有事。”沈真说。
沈真打算把《遇妖》寄给杂志社,所以要去趟镇上的邮局。
这年头还不流行快递,一般杂志社收发稿件时都用挂号信。沈真打算把《遇妖》的稿子投给了《都城卡通》。这是一份月刊杂志,九五年才创刊,虽说在二零零六年就停刊了,但目前势头很好。
按照沈真的打算,在稿子寄出去后,他虽然还继续画着《遇妖》,但接下来的速度会放慢一些,因为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漫画上。当白天沈灵去学校时,沈真就可以偷偷摸摸画他的新漫画了。
新漫画名为《桃/色/女/神》,一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漫画。→_→
为了不让沈灵看到什么不该看的,沈真还打算去镇上买一个带锁的小箱子。每天估摸着沈灵快放学了,或者周末学校放假的时候,他就把已经画好的部分全部锁进小箱子里去,钥匙随身携带着!
沈真洗漱完毕,回到房间里把衣服穿上。他挑的裤子就是那条开线了却被沈灵缝好了的运动裤。沈真抖了抖裤子,仔细看了看,只觉得沈灵果然心灵手巧。运动裤看上去就像是没有开过线一样。
“真贤惠啊……日后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位好姑娘。”沈真自语道。
吃过简单的早饭,李浩就跑来他们门口喊沈灵了。
沈真之前把沈灵托付给了李浩,李浩拍着胸脯表示,每天都会带着沈灵上下学,就算他把自己弄丢了,也绝对不会把沈灵弄丢了。这天去学校的队伍不算浩荡,只有李浩、李源、沈灵和沈真四个。
“其他人呢?”沈真好奇地问。他记得村子念书的孩子不少啊!
“他们有些的是因为老师规定的到校时间早,所以提前先走了;有些的是因为爱睡懒觉,等会儿会由他们的父母骑车送他们去……不用管他们。不过,我们放学回家时都是一起的。”李浩说。
沈真明白了。那些由父母骑车带去学校的,估计这会儿才刚刚起床吧?
“我推荐的莫老师不错吧?”李浩问。
沈真给了李浩一个赞赏的眼神:“嗯,挺好的。”就是太文艺了。
大概是语文老师的缘故,莫老师平时说话时都透着一股子文艺腔。
一路上聊着天就不觉得路远,他们很快到了小塘镇上。
邮局大概还没有开门,沈真先把沈灵送到学校。
学校旁边有一排店面。说是店面,其实就是居民房改建的。这些房正好在学校附近,所以就把一楼做了店面,只为了赚学生们的钱。除了固定店面,学校门口还有不少小吃车。很多没来得及在家吃早饭的学生都选择在小吃车上买早点吃。甚至还有不少送学生来学校的家长都在小吃摊上买了吃的。
这些店面和小吃车的生意看上去都特别好。虽然大部分学生的零花钱有限,但架不住学生的人数多啊!小塘实验学校中不光有小学部,还有一个初中部。初中部更大,汇集了几个小学的毕业生。
李浩和李源各有一块钱的零花钱。在沈真带着沈灵去买书皮时,李浩让李源候在原地,自己挤进一个火爆的摊位中买了一包辣条。他也不小气,利索拆开了,一边和大家分着吃,一边朝学校走去。
沈真的脑袋上立刻亮起了一个电灯泡。学生的钱总是好赚钱的,他似乎又发现一条赚钱之道了!
“我打算去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以后就可以骑车送你们上学了!”沈真兴致勃勃地说。
“哥……我们自己走路就行了,不用你这么辛苦的!真的不用!”沈灵赶紧拒绝。
沈真叹了一口气说:“我要把《遇妖》的稿子寄出去了……可是又没有什么信心。所以,我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新方法!我打算去你们学校门口摆摊子。”漫画先画着,但他还可以抽时间卖辣条。
这虽然是一个临时想出来的点子,但沈真心中却很快就有计划了。他打算早上送沈灵去学校,顺便摆一会儿摊;傍晚去接沈灵放学,顺便再摆一会儿摊。这其实耽误不了他多少时间。摊子上不卖那些贵的玩意儿,只卖像辣条这样的小零食。当然,其实他还可以卖茶叶蛋,那个也没什么技术含量。
说到茶叶蛋,沈真清楚地记得。在他念小学的时候,茶叶蛋是五毛钱一个,等他念高中那会儿,已经涨到七毛钱一个了,然后又涨到了八毛钱,迅速又涨到一块钱。而等到沈真重生那会儿,茶叶蛋都已经是一块五毛钱一个了。要是不多赚点钱,别说买房子了,很快就要连茶叶蛋都吃不起了啊!
“这……”沈灵的小脸都皱起来了。
沈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说:“啊,这其实是我临时冒出的主意啦。话说,如果哥哥真去你们学校门口摆地摊的话,小灵你会不会觉得丢人啊?要是你心里有负担呢,那我们可以装作不认识的。”
沈灵赶紧摇了摇头,语速急切地解释:“哥哥!我只是觉得,要摆摊的话,你太辛苦了!”
“这有什么!我每天就摆两小时,早上、傍晚各一小时,肯定累不到的。”沈真笑着说。
☆、14|第十四章
沈灵和李家兄弟都等着上早自习呢,因此沈真并没有和他们多话,只叫他们赶紧进了学校大门。
目送他们进入教学楼以后,沈真背着包,转身朝邮局走去。他步伐轻快,一面走,一面继续在脑海中琢磨着刚刚冒出来的赚钱大计。越是琢磨,沈真越是觉得摆摊赚钱的计划是可行的。
在沈真看来,在学校门口摆个小摊子,根本不需要多少成本。
这其中,最大的一份支出无非就是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三轮车是必须要买的,有了这个代步工具,摆摊时才会更容易。至于那些诸如辣条等的小零食,它们成本不高,就算一口气进半车货,也花不了沈真多少钱。如此一来,哪怕沈真做个最坏的打算,就算他的生意亏本了,他也亏得起!
虽然三轮车有些贵,但如果到时候生意不好,大不了他再转手把三轮车卖掉。
现在就差进货渠道了……当然,只要有心去了解,其实进货渠道也很容易找到。
沈真是个很有决断力的人。既然现在又琢磨出了一条赚钱的路,他左思右想没觉得不妥,就打算在这几天赶紧把各类准备事宜做起来。当然,他的生活重心依然会放在画画上。摆个小摊子就当是改善生活了。而沈真非常清楚,他这辈子不会去从商。他没有这方面的野心,也没有这方面的兴趣。
一路想着,沈真很快就到了邮局。
这年头和编辑部打交道时,除非亲自带着稿子跑一趟,否则用的都是挂号信。说句实话,沈真其实很担心邮局会把他的稿子弄丢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可是,沈真现在却没有条件亲自去一趟京城。于是,他只能双手合十求神拜佛,寄希望于丢稿子的小概率倒霉事件不会砸到他头上了。
稿子寄出去后,沈真像是松了一口气。
他能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至于最终的结果如何,便只能听天由命,已是他所不能决定的了。
据沈真所知,虽然电脑已经开始普及,但在这几年,编辑工作时大都还依靠人工,电脑的使用率不高。每个编辑部的工作人员有限。不出意外的话,快则一两月,慢则三五月,沈真才能收到回复。
对于沈真这种习惯了使用电脑的重生人士来说,他真恨不得时间能一下子快进十年啊。
其实,在这会儿,电脑确实已经开始普及了。像沈灵念书的小学,学生们每周都有一节电脑课。虽然多媒体教室里的电脑反应特别慢,也不能连接外网,但不管怎么说,学生已经能摸到电脑了。
沈真翻过李浩的电脑课本,知道四年级的上课内容是五笔输入法。沈真并不知道这个输入法到底好不好用,因为他上一世在接触电脑时都已经念大学了,那时候拼音搜索打字法已经非常流行,他从来就没学过五笔输入法。于是,想着李浩估计会痛苦地拆字背字根,沈真就非常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离开邮局后,沈真去买了一个带锁的小箱子,然后就回了家。
家里很安静。李爸爸和李妈妈上班去了。李爷爷和李奶奶则去地里忙活了。其余的租户也各自上班去了。总之,家里并没有什么人。沈真飞快地拿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偷偷摸摸地钻进了房间里。
“回趟自己家就和做贼似的……”沈真苦笑了一声。
沈真不得不小心。
万一被李家人看到他在“该去学校”的时间出现在家里,他们就知道他不念书了,肯定会来找他谈话的。虽说,关于沈真不念书这一点,李家人迟早会发现,但沈真就像鸵鸟似的希望能躲久一点。
沈真一点都不想让李家人失望。
他可以漠然而坚强地面对这个世界上无穷无尽的恶意,但他不善于拒绝别人的善意。
希望真相揭露得越晚越好。
虽然,沈真很清楚,他肯定瞒不了几天的。
躲进房间里,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沈真拿出了稿纸。不过,他没有开始画画,而是再一次计较起了地摊生意。他把各项开支列在纸上,又圈出了几个注意点,打算接下去的一周用来做市场调研。
所谓市场调研……就是去学校门口蹲几天。
正巧沈灵才刚开学,沈真想着自家孩子或许有些不适应,就当是送孩子上学并且接孩子放学了。
想到沈灵……沈真把纸笔一放,下意识地环顾四周。
家里少了一个人,似乎就显得空旷了。
沈真觉得有些不习惯。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认为自己现在的心态有点像是空巢老人症候群……嘤,他这才养了几个月的孩子,就不舍得孩子离开自己了吗?可随着孩子长大,沈灵总要离开的呀。
“哥哥我呢,也不是圣母。”沈真自语道,“若是我能赚大钱,那日后就买两套房子,正好买在同一楼层。一套我自己住,一套就给小灵住。但若是我赚不了大钱,小灵的房子还要他自己买呀!”
最好还是能买两套房。沈真在心里想到。
如果小灵一直好好的,那么,就算日后他们各自成婚了,也还是能住在一起。但如果小灵长着长着就歪了,他们这对兄弟不得不分道扬镳了,那沈真就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这样也能多笔收入。
“算了,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沈真赶紧把自己脑海中那些有的没的想法统统按了下去。
虽说社会上总不乏亲兄弟反目成仇,虽说世界上总不会少了白眼狼,但沈真还是相信,农夫与蛇的故事不会在他和沈灵身上上演。因为,他会用爱去对待沈灵,会用责任去引导沈灵。换句话说,只要沈真做了一切他应该做的并且都尽力做到最好了,如果沈灵还是长歪了,那责任也不在他了。
#以上的胡思乱想都源于空巢老人的寂寞#
#关爱空巢老人,弘扬敬老新风#
#养儿不易啊:十岁的我,八十岁的沧桑#
下午三点多,沈真离开家,朝学校走去。等他走到学校时,还没到放学的时间。不过,路边的摊子已经陆陆续续支起来了。沈真就装作很无意地向那些摊主们打听情况。因他看着就是个孩子,问的问题也都还有分寸,那些摊主们暂时无事,倒不瞒着他,三言两语就送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
沈真很快就知道,这一块地方从来都没有人管,因此他们在路边摆摊是不用交摊位费的。
对于沈真来说,这算是一个好消息。他又能少一笔支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