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刑无奈地摇头,“我也不想的,本魔的魔气被这么用,很浪费好不好!?可是没办法,这年头人类太牛逼,万一有航拍器闯进来,至少魔障可以遮挡一下,不至于让他们拍到什么不该拍的画面。”
朗坤哦了一声,这年头航拍器的确不太好应付,他曾经身在部队,自然知道这东西的厉害。
鬼市门口挂着的两串大红灯笼好像是一道门,走过它们,眼前的画面一变,气氛也跟着变得不同,热闹的有点不像是鬼市。
没有印象中阴冷沉默的气氛,鬼市里的每一个摊子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精巧灯笼,温暖的烛光招揽着来往的客人,人声鬼语,好不热闹。朗坤之前没来过鬼市,今天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粗略扫了一眼,各种摊子大小各不同,吃的喝的玩的,应有尽有。
“走吧,进去看看。”霍刑拉了朗坤一把,带他继续往里走。
朗坤笑着说:“感觉你又要假公济私。”
霍刑也跟着笑,“这叫劳逸结合!”
两人站在熙熙攘攘的鬼市里,周围有人有鬼有妖有魔,摩肩接踵的地方,他们却毫不在意地站在路中间,在温暖的烛光下将对方的笑容映在眼里,记在心里。
最后,是朗坤没忍住,凑上去亲了霍刑一下,既甜蜜又温馨。
有人在边上吹了声口哨,朗坤顺着声音来的方向看过去,不正是那天晚上把自己教训了一通的鬼族么,他正守在一个小摊子前,周围没什么人,看上去好不寂寞。
朗坤饶有兴致地朝他走过去,“是你!你的摊子在这里?”
“这不明摆的吗,没钱,只能弄个地摊。”那鬼族毫不客气地回答。
“地摊也不错啊,收拾起来快,城管来了保准你跑得快。”朗坤说了个冷笑话,蹲下身去看他摊子上的东西,都是些古旧的书籍。
“你卖古籍?”朗坤翻了翻,发觉有几本不错的线装本,保存的都很好,“哪来的?”
鬼族没好气道:“挖坟挖出来的!”
“”
霍刑看不下去了,给那鬼族后脑勺来了一下,“怎么说话的,拿这种态度对魔尊,胆肥了是不是?”
“魔尊?”那鬼族张大了嘴巴,不敢置信道:“魔尊不是失踪了么?瞧着细皮嫩肉娘们唧唧的,怎么会是魔尊?”
朗坤还蹲在地上,闻言抬头朝他阴险一笑,“你再说一遍试试?”
“”
鬼市里来的不止是鬼,也有人、魔和妖,刚才霍刑和那鬼族说话的声音都不轻,周围人本就竖起耳朵在听,待听到朗坤没否认自己魔尊的身份后,立刻就炸了!一时间魔尊再临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不多时就在这偌大的鬼市里传了个遍。
“没想到我回来的消息会在这种情况下被公布。”朗坤苦笑。
“魔族分散在全国各地,没什么机会能把这个消息传下去,今天是个好机会。群龙不可无首,你回来了,始终要让他们知道的。”
这道理朗坤也知道,想起自己的家园,那个失陷的魔域,朗坤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周围议论纷纷,朗坤决定不理他们,自顾自低头在小摊子上挑书。不少本子曾经在魔域也有,只是如今魔域轻易进不得,朗坤想怀旧,自然只能掏腰包买了。
几分钟后,当朗坤满足地拎着一叠书起身,发现刚才还挤着自己走的各路人马都自动退到了五步以外,生怕把魔尊给挤坏了。
“我有那么脆弱么”朗坤小声抱怨了一句,让大家不要这样,随意一点就好。
话虽这么说,但并无卵用,周围还是那么宽敞,所以他们很快就走到了前面一处巷子较宽的地方,定睛一看,那里所有人都站着不动——准确来说,是乌压压的一大片魔族占了道,看到朗坤越众而出,顿时呼啦一下跪倒在地,口称魔尊,语气激动。
许久没见到那么多同族,一时间,朗坤也有点被震住了,半晌说不出话来。
霍刑倒是淡定,凑到朗坤耳边说:“再不让他们起来,今晚这鬼市可就废了,瞧他们占道占的,我都看不下去了。”
朗坤这才反应过来,如过去接受膜拜时一般,高傲地轻抬手掌,示意魔族子民起身。
这气势,也是没谁了!
☆、第九十一章
来鬼市凑热闹的魔族不算多,但是此刻全都聚集在一起,场面也算是壮观的了,幸好朗坤虽然失踪多年,但魔尊的威信犹在,几句话就把原本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的魔族给驱散开来,鬼市恢复了之前的竟然有序。
他们散了以后,朗坤长出一口气,笑着对霍刑说:“我开始有点怀念在圣殿的日子了,至少不会被这样围堵。”
“太久没见到你,心情激动也是正常的嘛,比如我,也是这样。”
“......”朗坤白了霍刑一眼,把手上的一堆书扔给他,“拿着!当初也不知道是谁,见到我还装不认识,激动个毛线,呵呵......“
霍刑被这么一说,顿觉冤枉,苦着脸凑到朗坤身边,语气极尽委屈,“你怎么可以怀疑我的真心,当时那种情况,你什么都不记得,我拿出自来熟的态度对待你才显得奇怪吧!”
朗坤想了想,也对,便说:“好吧,算我冤枉你了,刚才的话我收回。”
“所以?”
“什么所以,我都收回了你还要怎样。”
“要这样。”说着,霍刑揽一手揽上朗坤的腰将他压向自己,不由分说就吻住了他的嘴唇。
“唔!”朗坤只来得及发出一个无意义的单音节,就被迫着唇舌交缠,再也发不出声音。
周围装作离开的魔族们见状,不由得发出小声的惊呼和窃窃私语——魔尊大人被他的童.养.媳给反攻了。
朗坤:“......”别特么以为你们窃窃私语们尊就听不到,本尊的耳朵可好使了!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被揭过,鬼市依旧是过去的鬼市,售卖很多不常见的好吃的好玩的,朗坤和霍刑穿梭其中,一边注意着是否有可疑状况,一边东看看西看看,倒也不觉得无聊。霍刑见多了鬼市的场面,也不觉得有多好玩,只是朗坤头一回参与,自然看什么都觉得有趣,霍刑在一边看着他兴味盎然的模样,觉得这才是整个鬼市最吸引他的东西。
“霍刑,快来看这个!”朗坤站在一个摊子前,拿起一面青铜镜道:“这个和陕博里那面变成你模样的镜妖一模一样!”
“嗯,是挺像,不过不是同一时期的产物,这个是后朝仿品。”
“哦。”朗坤点点头,将铜镜放下,转而去看别的。
摊主是个人类,听了霍刑的话,顿时不满道:“这位客人,你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我这个哪是仿品,根本就是正儿八经的古董,家里正正经经几十代祖传下来的!”
好嘛,这个人类大概是第一次来鬼市,根本不认识霍刑,也就直接冲撞了。
见霍刑不回答,摊主又说:“你刚才说的话都给人听了去了,我这东西一会儿要是卖不出去可怎么办,你得给负责啊!”
“我又没说它不值钱,你急什么。”霍刑有点不耐烦,这种一点就炸的他最烦了。
“你都说他是仿品了,潜台词不就是说不值钱吗,我不管,今儿个你得给我把这东西给买下来。”说着,摊主就要伸手去抓霍刑。
可霍刑哪是任人随便拿捏的?手腕一滑就给躲开了,转身拉着朗坤就准备离开。
朗坤:“......”您这也太耿直了,别说老板了,我都觉得冤枉啊,好端端的给人一句话断了财路,能好么!
然而朗坤不论如何都是站在霍刑这边的,不欲多说,只向摊主投去一个带着歉意的眼神。
摊主其实是个老实人,要不是家里有困难实在没办法,他才不愿意冒险托人带他进鬼市,还把祖传下来的铜镜给卖了呢!本来满想着今晚把东西卖了赚点钱补贴家用的,谁知到碰上这么个霸王,简直是有苦说不出。
就在这时,有人走进摊位,拿起刚才那面铜镜翻看了看说:“其实这东西挺值钱的,你说是吧!干爹?”
朗坤定睛一看,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跟老万请了假的玄青。
玄青看到霍刑背后的朗坤,双眼顿时染上了笑意,对朗坤毕恭毕敬道:“咦,干妈也在啊?”
朗坤:“......”
玄青再次将目光投向霍刑,问他道:“干爹,你说这东西值多少钱?”
“怎么,你要买31 ?”霍刑不问反答,淡淡扫了眼他手上的铜镜。
“嗯,看着挺耐摔,拿来当法器不错,挂在办公室门上挡煞也不错。”说着,玄青煞有介事地翻看着手上的铜镜。
“......你办公室对面就是我的,挂面镜子挡煞?”霍刑的语气有点危险,大有“儿子大逆不道,我要在此执行家法”的意思。
朗坤见状,赶紧拉了霍刑一把,“挂个镜子怎么了,就你还怕被照?”
“哈哈哈!”玄青立刻放肆地笑了起来,“这就对了嘛,还是干妈对我好。”
“......”朗坤拍了玄青一巴掌,“叫干爹!妈的,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是个熊孩子呢。”
几人站在摊子前,拿着人家摊主的货不撒手也就算了,还在那儿闲聊,摊主整个人带摊子都不好了......
“那个......”摊主弱弱地想插.入他们的话题,然而被无视。
好半天玄青才又让霍刑估价,看样子是真的想买这面铜镜。
摊主道:“那个,这位客人,如果你真的想买,先问问我价格行不行?”跳过摊主自顾自和干爹商量价格是什么鬼,你们俩看上去年龄差不多,叫他干爹真的好吗?
玄青像是这才想起来还有个摊主似的,忙不迭道歉,问他这面铜镜的价格。摊主之前找人给这面铜镜估过价,除非那个人骗了他,否则这面铜镜的价格怎么都不会便宜,即使刚才被人说了是仿品,他还是不打算松口。
摊主报了个价格,玄青一听,乐了。
“还挺便宜。”说着,就掏出钱夹要付钱,才发现钱夹里现金不够。
“怎么办,现金不够,能刷卡吗?”玄青问。
“这位大少爷,您这是让我去哪儿弄刷卡机呀,我这小本生意的......”摊主为难道。
“那支付宝吧,支付宝总行吧?”
“行,行!”摊主赶紧掏出手机,生怕这位金主大爷反悔。
交易完毕,玄青很是心满意足,有钱就是大爷,买东西就是爽。
心情一好,玄青对摊主说话也就更走心了,他说:“老板,我干爹说这铜镜是仿品没错,可是他没说这是现代的仿品,后朝仿品能保存到现在的,也算是个古董了。”
“这......原来是这个意思......”摊主恍然大悟。
“所以嘛,这东西让我干爹估价,肯定会比你开的价更高,起码得高这个数。”说着,玄青比了个手势,“不过现在咱们都买定离手了,这话您听过也就算了,别放在心上哈~”
摊主:“......”
这特么哪来的腹黑父子,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赚钱了!?
不过最后玄青也没太过分,临走前给摊子上那些没卖出去的东西都给重新估了价。
买到了想要的东西,玄青自然满心欢喜,将铜镜包好塞进双肩包里,对着站在身边许久没说话的人道:“好了,今天我的任务完成了,还有点时间,带你到处逛逛?”
他身边的人点了点头,很是乖巧。
朗坤这才注意到玄青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带了个妹子。
同样是日系姑娘,如果说程季艳是那种小清新式的素净可爱,那么眼前这个就是那种很符合二次元宅男喜好的可爱了,一身jk制服装扮,超短格子裙根本遮不住的两条大长腿,很是吸引人的目光。
最近朗坤学了个新词,叫“撕漫男”,如果这个词有反义词的话,那就该叫做“撕漫女”,玄青的这个朋友,活脱脱就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元气美少女的模样,特别可爱!
朗坤挑眉,对着玄青不怀好意道:“玄青,这位是你朋友吗?不介绍一下?”
玄青没想到发难的是朗坤,愣了一下,但是没理会朗坤,而是低头对身边的女孩说:“别理他们,两个怪胎。”
女孩似乎特别依赖玄青,很听他的话,听他这么说,只轻轻“嗯”了一声,没多话。
“......”朗坤不服地看向霍刑,那眼神就是在控诉:看看你教的好儿子,都大逆不道成什么样了!
然而霍刑表示淡定,他已经习惯了玄青的毒舌。
“既然如此,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先走了,你们自便。”玄青打了个招呼,就拉着他的小女朋友走了。
朗坤特别无语,好半天才说:“没想到玄青这样的宅男也能找到女朋友,真是可喜可贺喜闻乐见。”
霍刑:“男的。”
朗坤:“???”
“我说,刚才那个女孩子,其实是男的。”
“whaaat?”朗坤震惊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难道你忘了玄青是宅男?普通的女孩子怎么能跟得上他这个深度宅的节奏。”
“......”朗坤表示突然不能接受年轻人的行为模式了,带着穿女装的小男朋友来逛鬼市,这都什么破设定啊!
这个设定太诡异了,朗坤决定用工作来麻痹自己,用时间来消化冲淡这个消息。再看了眼和小男朋友十指紧扣走在一群人鬼妖魔里的玄青,朗坤才收回目光,刚要继续往里走,就听到一阵尖锐到可怕的叫声传来,叫声里带着的无限惊恐,让朗坤浑身紧绷起来。
看了霍刑一眼,发现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注意到了声音的来源——钱小雨摊位的方向。
来不及多想,朗坤身形一闪,已经往声音传出的方向而去。
☆、92.第九十二章
霍刑紧跟着朗坤的脚步,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钱小雨的摊位前,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连摊主钱小雨都不知去向。
这个空荡荡的场景让朗坤心脏猛地一缩,感觉大事不妙。
“霍刑!”朗坤叫道。
“在这里。”
两人之间十足默契,不需要朗坤多说,霍刑已经站在半空中把四周的情况看了个清楚,只见被钱小雨的摊位遮挡住的视线死角处,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各路人魔鬼妖,呈现出了水泄不通的态势。
霍刑长臂一身,指着那处对朗坤道:“那里。”
朗坤二话不说就朝他指的方向冲了过去,眼尖的他一眼就看到了藏在人堆里的钱小雨,飞身上前一把将他揪出人群摔在地上,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一脚踩上了他的腹部,厉声喝道:“钱小雨,你又闹什么妖!?”
“额......”钱小雨痛呼一声,抓住朗坤的脚踝,怒道:“朗坤你他妈发什么疯,我怎么了我!?快放开我!”
朗坤还待再说,霍刑如步下台阶一般从半空中走下来,柔声对朗坤道:“朗坤,放开他吧,我们误会钱小雨了,这次和他无关。”
“???”
霍刑指了指水泄不通的人堆,“在那里。”
钱小雨一被洗白,立马像只炸了毛的猫似的,退开到离朗坤五步远的距离。
“既然事情和你无关,我劝你最好赶紧回摊子上,别在这里给我添乱,否则......”后面的话霍刑没说完,但他十足威胁的态度已经足够让钱小雨赶紧溜之大吉,回到自己的摊子上守着——哪怕一个客人都没有。
此刻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这里的动静给吸引了过来,拨开围在一起的人群,朗坤和霍刑进入了包围圈。
被围着的是一处小吃摊,虽然是人类摆的摊子,但是售卖的却是给鬼吃的东西,都是热食,在这寒冷的冬夜里特别能温暖冰冷的一切。但是现在,这个摊子已经一片狼藉,锅碗瓢盆摔得满地都是不说,在一堆杂乱的桌椅中还躺着的一个鬼族。
那鬼族的情况看上去很不妙,原本就不是很好的脸色此刻更加青白,身体也忽闪忽闪的,好像加了特效。
这种情况朗坤从来没见过,他转头去看霍刑,发现他的脸色非常糟糕,再看看四周围观的人群,发现里面也有脸色不好的,大多数都是鬼族。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就在朗坤百思不得其解时,人群外又一阵骚动,伴随着裴若贤的声音。
“让开,让开!请各位配合让开,不要耽误医生抢救病人!”随着裴若贤不断重复的说话声,围观人群终于打开一条通道,让负责鬼市医疗后勤工作的裴若贤等人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