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 完结+番外完本[末世耽美]—— by:冒雪行疆

作者:冒雪行疆  录入:02-21

他留在了腊戌,每天都去集市上逛。耳朵里永远插着接收器,耳畔响起的却从来都是嘈杂的叫卖声。
第一天,他在巷子里碰上了一个黑发的男孩,浑身脏的要命,脸上带着瘀伤,眼睛是雾蒙蒙的绿色。
第二天,那个男孩在街上捡白菜叶的时候被三轮车刮了一下,倒地的时候把那片叶子塞进了嘴里。
第三天,那个男孩用伤痕累累的手拉住了他。
“哥哥,我好饿。”他对他说,用中文。
丁自远将他带回了住处,给他煮了一碗方便面。
那个男孩是个混血。本来和自己的父亲生活在美国,父亲死后被拐到缅甸来的,一路从南方逃到这里,想回到中国去找自己的母亲。他说他没有名字,丁自远就给他取了一个,叫做琼。
彼时丁自远觉得他的眼睛很美,衬得上这个字。几多年之后,他在小四的工作台上看到了美瞳这种奇物,才知道该叫琼的,是秦琼当时戴的那副眼镜。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丁自远一丁点儿易容术都不会。他从10岁开始跟着万锦——那是他还不知道万锦是馆里的头号杀手——8年里他教会了丁自远一身本事,却独独不许他学易容术。丁自远现在都能想起他叼着烟,悠闲地用一长排口红追打自己,他一面躲,一面被打得一头是包。他说,骗子一生无为。
所以说人生总是无常,万锦一辈子鄙视骗子,到了最后,他的徒弟被一个小骗子给骗了。
也可能,丁自远是被自己的恻隐之心骗了。他曾一遍一遍地回想自己当初的心情,可是想起的却总是年幼的自己抱着自家凳子腿假装是甘蔗时的场景,秦琼那口泥水里的白菜成功地刺痛了他当时还不怎么坚固的神经。
恻隐之心,影响人判断的无用的情感,好在那之后就没有过了。
接下来的十天,秦琼就跟他住在一起。缅甸的那个春末很难熬,从两人相遇开始就不断地下雨,地下室的被褥永远是潮湿的。秦琼那个时候非常安静,吃饭很快,却无声无息,吃完了饭,就蹲在一个角落里,一言不发,一呆就是一整天。
第十三天夜里,雨停了,丁自远收到了朱砂的消息。
交战激烈,秦玉琳的儿子在秦家忠犬秦柳的助力之下逃过了第二次追捕,现藏身于缅北,秦柳身负重伤,也正在腊戌附近。
丁自远有了新的任务:找到秦柳,问出那孩子所在,然后杀了秦柳嫁祸给秦家对头。
杀死一个老人,绑架一个孩子,这就是丁自远第一个国际任务。可他知道这任务的重要性——消息来自朱砂,这已经是不妙的前兆。
万锦是个懒人,一共只收了他们两个徒弟,他经常把他们放在一起进行训练,但是不允许他们之间交谈。万锦曾对他说,如果有一天朱砂与他联系,那么就说明他已经死了。
丁自远没有惊醒沉睡中的秦琼,他连夜离开了地下室,留下了一堆方便面,一点钱,还有一张写着保育院地址的条子。
后来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可回忆的了。两天的时间里他独自一人将腊戌翻了一遍,不仅一无所获,还惊动了同样进行搜寻的秦氏的对头。他拼着命把那几个人都杀了,自己肩膀也中了一枪。最后他还是选择回那个隐秘的地下室,然后在途中碰到了秦氏的人马,而秦琼理所当然的出现在那群人的中间。
丁自远还记得,看到秦琼从人群后走出来的时候,他是想杀了秦琼的,只是没能力;而有能力杀他的秦琼并没有杀他,甚至走之前,还趁别人不备冲他摇了摇手里的纸条,匆忙地笑了笑。
那是丁自远至死不愿再经历的感觉。
复杂。
无法明确的情感,仿佛搅在一起的内脏,血淋淋的一滩,分不清你我。他不想恨秦琼,又无法不恨他,他恨自己,又无可奈何。那天晚上又开始下雨,丁自远想了很多个如果,而后得出了一个结果——
他自愿放弃所有情感,只求今后能保住自己想保住的人。
第二天上午,还发着低烧的丁自远在腊戌近郊的丛林里找到了自己师父的遗体。他手里拿着一支烟,嘴角含笑,即便被雨水冲刷了一夜,身体已经冰凉,面目也清晰如初。
他死于一把老式的苏联□□,里面填的是最最廉价的子弹。
丁自远挖出了那颗子弹,就地将万锦葬在了缅甸。那天他一直跪在万锦的坟头,不断地说服自己活下去。
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虽然没了父母,没了师父,但是还有养了他多年的馆长,他还有可以保护的对象,还有活着的价值。还有他师父的死,他失踪的师弟,人间走一遭,不能这么不明不白。
大老黑带着馆里的增援,按照GPS定位找到他时,他的腿已经失去了知觉。他最后给万锦磕了三个头,自此再未回来过。
他彻底将自己砍成了一株只有树干的树。
一转眼就是将近十年。
秦琼回到秦氏之后,秦氏与大陆的关系前所未有的融洽,甚至在几个行动中还与大陆进行了合作。因为这种结果,万锦虽败犹荣,仍记为任务成功,成为馆里第一个全胜战绩的队员,终成一代传奇。
每一年丁自远都会看到秦琼,各种方式,有时是买东西偶遇,有时是出任务时碰上。秦琼明里暗里跟他表示过很多次,万锦的死跟他没有关系,他和丁自远最初真的是偶遇,他最初没有算计丁自远。
可是,对丁自远来说,秦琼的解释已经多余。
谁骗了谁并不重要,过去就像一页纸,除了记录,别无它用;至于万锦,他一生对丁自远只有两个吩咐,丁自远都没有做到,也就没有脸面再去见他一次。
他说,骗子一生无为,不许学易容术。他违背师愿,让亲授徒弟学会了易容。也许师父说的对,可是像他一样被骗子欺骗的人,又能有什么作为呢?
他说,他死后,要离开四三馆。他违背师愿,继续留在四三馆。不然他要如何报答这世上最后一个有恩与他的人?并且,茫茫人海,他要如何找到害死万锦和朱砂的人呢?
也许,万锦泉下有知,早就不认他这个徒弟了吧!
“哎!丁丁,到了,还睡么?”秦琼的声音听起来小心翼翼的。
丁自远这会儿并不想看到秦琼,他就像他用来砍断枝叶的斧子,时刻提醒着他曾经有多么愚蠢。
“你先走,我一会儿再下。”
“我一会儿去外面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 没时间写,没时间写,没时间写。我以前应该多写一点的。或者都写短片,长篇容易写的太复杂,我估计我累,看着的人也累。快过年了,还想写个贺岁的短篇。
没时间。。
☆、撕碎,伪装
亮黑色的越野拐进大门,笔直地开向主屋。花团锦簇,翠叶藏莺,斑驳的树影在车前盖上滑动,秦琼的院子和他一样,处处透着一股伪装的祥和气息。
丁自远余光看了看秦琼蠢蠢欲动的手,淡淡地闭上了眼睛,他闭眼的同时,秦琼就压住了他的手,带着凉凉的气息靠过来。丁自远没有抽回手——秦琼将其他队员安排到另一处别墅,独独将他带了回来,他总要知道为什么。
车停了,司机悄然离开,秦琼却没有动,他一直按着他的手,用掌心小心地磨蹭,丁自远忍着痒,暗自等待。
秦琼似乎很喜欢握他的手。有一年丁自远完成任务后顺道去新奥尔良给父母扫墓,两人在墓地“不期而遇”,他就不由分说地拉着丁自远坐足了半个下午。8月似火,又是午后,两人坐在高地上,顶着烈日面对着稍远处的坟墓,一言不发。那天秦琼脸晒得通红,太阳落山时塞给丁自远一块玉牌,跟着秦柳一瘸一拐地走了。
那年秦琼好像也就十岁出头,这样算秦琼现在也不过二十来岁。想到这,丁自远狠狠地嘲笑了一下草木皆兵的自己。他用自由的那只手按下了车窗,晚风拂面,让他清醒了许多。
“我还有任务,不能陪你多久,你带我来有什么事吗?”丁自远睁眼看了看近在咫尺的秦琼。
“没有,就是想让你看看我的新宅子……”秦琼松开了他的手,退后了一点。
“很不错,适合你退休之后居住。”丁自远向外看了几眼,尽管天已经黑了。
“我才20……”
“哦?看起来像大人了……”丁自远想起他小时候一板一眼的样子,不由地笑了一下。
“丁、丁丁,你喜欢这房子?”秦琼兴奋地拉住了丁自远的手:“太好了!从这里开车去万锦那里只要半个小时。”
“秦琼,谢谢你的好意,不过这样的房子,我可买不起。”
“不用买,这房子很大,够我们住。”
“我们?”丁自远愣了愣,“你是说,你和我,我们?”
“咳,”秦琼干咳了一声,“如果你徒弟非要跟来,也是可以的……”
“秦琼,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为什么你会觉得我和小四会跟你一起住?”
“咳咳……”秦琼猛烈地咳嗽起来:“丁丁,我知道你很忙,明天,跟我去见见你师父吧!”
秦琼蹩脚的托词连只苍蝇都托不住,但丁自远并不想跟他深入讨论“一起住”这个话题,于是微微点头。
吃了晚饭,丁自远背着秦琼去了大老黑他们的住处,队友看到他,都围了过来,脸色各异。几人推推搡搡,最后还是将大老黑推到了前面,丁自远盯着他一脸的幸灾乐祸,先开了口:
“蓝暖呢?”
三个字就把一切八卦的色彩都打散了,大老黑脸色也沉了下来。
“蓝姐受了点伤,华子哥去接她,应该很快就到了。”小四说。
“受伤?”
“嗯,蓝姐的兵力本来就分散了,在南坡遇见的也不止是法国兵。”
“克什米尔附近还能有什么兵?”
“具体要等蓝姐回来才知道,不过她跟我通信的时候,说见到了英国的独眼杰克。”
“也就是说,已经有国家联手了?”
“嗯,”大老黑说,“我猜不出这个礼拜,世界范围内的站队就会结束。”
“我看用不上一个礼拜,欧洲一直站在一起,美日澳一体协同韩国东南亚,再加上中俄,哪有什么悬念……”周猴子说。
“这跟咱们没有什么关系,”丁自远说,“四三馆一直是独自行动,如果联合,也是国家另外的安排,咱们还是自己行动。有没有异议?”
丁自远看了看大小双,目光相触的时候,他们就别过脸去,丁自远又看了看大老黑,他扯了扯嘴角,也没有吭声,连小四都藏在大老黑身后。
“没人说,我来说,我不同意。”大老黑推荐来的枪手道:“今天来接咱们的是秦家少爷,他和咱们馆一直有合作,至少把他拉进咱们团队,有秦家这个后盾,和秦家唯一的接班人在手,关键时刻可比祖国两个字可靠的多,正如,现在不知在哪里受伤的蓝暖小姐……”
众人沉默,丁自远知道,这才是他们八卦背后想提出的问题,也是他一直想回避的办法——拉拢秦琼。
秦家不仅贩卖军火,而且他们有自己的研究室,是个合作的上好选择,如果有了他们的帮忙,只要美国和俄国不联手,哪怕这世上只有一个健康的人类,那么也一定会被丁自远翻出来。
可是丁自远不愿意。
他不愿意和秦琼牵扯过深,那个人骗过他,却从未害过他,秦琼也许难免趟这摊浑水,但是丁自远不希望他是自己拖进来的。如果那样的话,他和秦琼似乎就更摘不清了。
“好了,好了,今天这么晚,蓝暖也没回来,还是明天再说吧!秦家愿不愿意和我们联手也是个问题。”大老黑打了个圆场。
“嗯,明早我会过来。”
“丁队,你是头,但是别怪我说一句,我知道你和秦琼有过节,但是大事面前,你该放就该放下,和秦家合作,是最好的选择。”临走时,老罗对丁自远说。
“老罗,啥都不知道就别哔哔!”大老黑一把扯过老罗,扔在身后,“我他妈带你出来,你别总给我惹麻烦!”
丁自远仿佛什么都没听到,早就从门里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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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的院子里,寂静伴着花香。
丁自远几步蹿上院墙,走了几步,又跳了下来,一步一步地向那栋三层小楼走去。
一步、两步、三步……
87步的尽头,是乳白的台阶,上面坐着混血门神,月光下他的金发颜色更浅,苍白的肌肤套在白衬衫里,仿佛下一秒就要融化在空气中。
“去找黑勇?”
丁自远听到“黑勇”两个字,愣了一下——大老黑的大名,他都快不记得了。他点了点头,问:“还没睡?”
“我抱着枕头去你卧室,发现你没在,就只好在院子里等。”秦琼摇了摇手里的枕头,“hello kitty,粉红粉红滴哟~”
“你已经成年了,而且,你是个男人。”
“怎么,你不喜欢这个调调?我还以为像丁进,你就会喜欢我。”
“你为什么跟小四过不去?”
“那你为什么跟我过去不?今天白天,我差点就失去了你,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地在我为你提供的地盘上安静地呆上十五分钟?我洗个澡的功夫就那么难熬吗?”
“秦琼,你和秦家屡次帮助过四三馆,我不愿与你为敌,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将我囚禁起来满足你莫名其妙的占有欲。”
“怎么?忍我快十年,现在忍不下去了?”
丁自远不知道他这话是怎么来的。他没有觉得自己在容忍秦琼,秦琼每年一两次的“偶遇”对他来说和遇见世上其他人并没什么不同——除了那点疼痛。而即便是那点疼痛,也是可以被刻意忘记的。秦琼脑子里装了什么他没兴趣知道,他只知道秦琼的那句话让他无比的烦躁,在这个任务失败的晚上,在明天就要见到万锦的晚上,在没有必要,他却仍想回到这个房子的晚上。
“要不要打架?”丁自远脱下了外套。
“不打脸。”
“放心,不会给你整容的机会。”
“我就喜欢你这张嘴。”
秦琼撕碎了枕头扑上来,他的喜欢掩埋在纷飞地羽絮里,轻飘飘地划过丁自远的眉心,让他微微一怔,却什么都没留下。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我一定更,一定!!!!!!!!!让感叹号把我淹没吧!!!!!!!!!!!!
☆、扫墓,联手
大清早,秦琼驱车带着丁自远去扫墓。昨晚秦琼被丁自远狠狠地揍了一顿,打方向盘的时候肋骨都会隐隐作痛。可他很愿意,只要有肢体接触,什么方式他都愿意。丁自远骨节分明的拳头打在他身上,他体会到的不是疼,而是热血沸腾——丁自远肯打他,说明他对丁自远是有影响力的,而影响力是爱情的第一步。
总之,秦琼永远都不会承认,在丁自远面前,他就是一只大M。
“丁丁,前面就到了。”
“嗯。”
丁自远的回答冷淡无比,偏偏秦琼就是喜欢听他说话,哼哼两声都行。对于万锦,他活着的时候,秦琼无感,他死了,葬在他的势力范围内倒让他开心不已——他自认,丁自远从来不拒绝他,跟这块墓碑有极大的关系。
当年秦琼归家,他妈将腊戌外那片山林送给他当做压惊礼物。那时他还小,刚看到万锦墓时候,还有点不能相信这个人已经死了,毕竟万锦曾神勇地追了他三天三夜,追得柳爷和他连口饭都来不及吃,同时导致他吃那口泥白菜的时候被丁自远逮了个正着。
丁自远看到他的时候,眼底全是怜悯——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印象。
秦琼靠边停车,眼看着要过年,这墓也有大半年没扫过了,杂草也长了一堆。他从后备箱里顺出两把行军铲,递给丁自远一把,丁自远没接,蹲下身一棵一棵的拔。秦琼看了看,也蹲下身去,却被丁自远阻止了。
他知道丁自远又开始自虐,却劝不了,只好站起身,从后面打量他。四三馆不知是要穷死了还是怎的,发的便服也是土灰色的,套在丁自远这样偏瘦的人身上,一点精神都没有。他记得有一年丁自远曾经穿过一次暗红的毛衣,衬得他眉清目朗,非常好看,特别是那张嘴……
秦琼越想越没边儿,他掐了自己一把,接着看丁自远摆供品,洒酒,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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