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报仇,十年靠脸完本[强强爽文]—— by:莲中来

作者:莲中来  录入:04-13

——已被刀片淹没的作者君
☆、第51章 47.46.45.44.43.42
太和四年冬,蔺家以清君侧之名起兵造反, 矛头直指惑君媚上的皇城统领燕重锦。
西川早晚会反。梁焓对此心知肚明, 所以未对蔺巍然的翻脸感到意外。他诏告天下,意思意思地表示了深切遗憾及强烈谴责。命燕重锦挂帅, 统兵两万平叛乱贼。
你看谁不顺眼,朕就派谁消灭你。不服憋着。
燕重锦也早有准备。
他自一年前接管皇城禁军, 同时开始在京畿驻地集中练兵。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训练的效果他早就想带出去试试, 所以在得知西川有变的第一时间就请战了。
戍守东都的御林军皆是精锐武士, 但比起常驻边疆的老兵,身上还是少了杀气, 野外行军能力也差, 燕重锦的日常就是用模拟对战和绕城三圈蹂躏他们。
除此之外, 还有新编入伍的娘子军。
这些姑娘原本是在皇宫内专职保护后妃的, 个个身手不凡,却从没上过战场, 正面交锋时弱点明显,厮杀协作能力比不上男兵。燕重锦考虑到姑娘家身轻敏捷,心细谨慎,适合做探子, 便将她们针对性地训练成了斥候兵。
对他而言,平叛西川不过是重来一场,对方的作战套路早已摸透,带一万精兵就足够了。但梁焓对客场作战不放心, 又拨了一万。
“于公,朕希望你凯旋;于私,朕只愿你平安。”
“陛下放心吧。”燕重锦拥住他道,“我会平安凯旋,不负国,也不负卿。”
“这个你拿着防身,百步之内无人可挡。”梁焓交给他一样东西,黑漆漆、沉甸甸的,像带手柄和铁匣的火铳。
男生通常对武器感兴趣,梁焓也读过不少火器历史的资料。他参考毛瑟枪的结构,和神机营的工匠研制了三年,暗搓搓地搞出了一种可以连发的盒子枪。
这种枪已经初备现代枪支的雏形,直接跳过了火枪历史,进入了后装线膛枪和药弹一体的时代。无论射程、准度、初速还是杀伤力,都秒杀淳朝现有的轻武器。可惜这个时代的钢材质量不过关,手工打造膛线和金属子弹又太困难,试验了几百把,不是炸膛就是哑火,最后只出了两把成品。
燕重锦没见过这么小巧又怪模怪样的火铳,问道:“没有引线,要如何点火?”
“这不是铳,是枪。无须点火,一个人就能操作。”梁焓将枪拿起来,将手指扣在扳机上,瞄准墙角的花瓶曲指一扣。
“砰!”
御书房外的夏荣捂着耳朵蹲了下去。
楚清和暗卫纷纷惊动,跑过来问道:“皇上在做什么?”
夏荣掏了掏耳朵,生无可恋地答道:“万岁爷又在房里点炮仗呢。”
看了眼满地碎成渣渣的瓷片,燕重锦惊讶地望向梁焓:“陛下的枪真厉害。”火铳打出去的散弹虽然杀伤面积大,但远没有这么强的穿透力。
梁焓一转眼珠,嘿嘿笑道:“朕的枪当然厉害,你想不想试♂试?”
“好啊。”
燕重锦被骗上床,发现此枪非彼枪,立马反应过来,翻身教对方做人。
折腾了一阵,趁梁焓趴在榻上缓气,他精神抖擞地下了地,拎起自己的新玩具跑出去乱射了。
因常年拉弓射箭,燕重锦的瞄准能力极强,砰砰几声巨响后就拎回来一串麻雀,爱不释手地摸着枪道:“陛下的枪真好玩。”
梁焓气到哽咽:“你别乱射行不行?子弹很珍贵的!”
他光是制取引爆用的底火就用了两年,还差点中毒。可以说在工业化到来之前,手工制造一枚金属弹的成本比等重的黄金还要高,所以这种武器即便面世,在很长时间内都无法量产。
然而,如此高精尖、酷拽炫的跨时代奢侈品,就被这土老帽儿拿来打鸟儿......梁焓有种暴殄天物的罪恶感。
燕重锦收起调侃的语气,坐到他身边道:“做这个东西很费心思吧?”
“哼,反正比马桶难搞。”
“陛下如此厚爱,末将不知该如何报答......”
梁焓贼眼一亮:“不如以身相许吧!”
对方眯起潭眸:“还是以枪相许吧,我‘子弹’充裕得很,不怕浪费。”
“流氓。”
“谢陛下夸奖。”
看了眼窗外日头将落的天色,梁焓道:“宫门快落了,你得走了。”
“没事,还赶得及来发快的。”燕流氓地将他压在身下,低声道,“明早便拔营出城,此去山高路远,我可能要离开几个月,陛下不抓住最后的机会吗?”
“呸!什么最后的机会?”梁焓用膝盖往他肚子上一顶,“老实憋着,回来朕再验子弹!”
“遵旨。”燕重锦笑道,“陛下珍重,等我回来赏花。”
赏......赏你大爷的菊花吗?!
梁焓抬脚要踹,反让人轻松制住,被挠脚心挠得打滚告饶。
见某人痒得眼泪都出来了,燕重锦松手放过他,从怀里掏出一块乌绸似的包裹。
那东西看上去很小的一团,一只手便攥得住,展开来却是一件宽大的银灰色长袍。
“这是家父从南海觅来的鲛纱宝衣,水火不侵、刀枪不入,是防身佳物。我不在的时候,陛下最好每日都穿着。”楚清虽然武艺高,但心思不够细,将梁焓交给一个比男人还糙的女汉子,他多少有些放心不下。
“这么神奇?”梁焓好奇地扯了扯袖子上的网洞,很想研究这种材质的结构,如果能人造就可以批量生产了。琢磨了一会儿又觉不对,抬头道:“上战场的是你,这衣服应该你穿啊!”
“我有铠甲护着,不妨事的。”燕重锦道,“我不在东都,又抽走了一部分兵力,难保不会有宵小趁机作乱。陛下身系江山社稷,凡事以周全为重。”
虽说推恩令之后,各地藩镇不会再同上次那样群起而攻,但有前世之鉴,燕重锦不敢大意。梁焓是万金之躯的国君,也是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经不起半点差池。所以他还请父亲从武林盟调了两路高手,分别安插在皇城内外,以防不测。
见他面色凝重,梁焓敏锐地觉察到了什么,问道:“难道会有什么事发生?”
“不必担心,就算真出什么意外,我也会赶回来的。”
梁焓笑道:“朕有那么无能么?出了事难道自己还摆不平?安心打你的仗,不要有后顾之忧。”
燕重锦也笑了:“陛下颖悟绝伦,慧心巧思。这么好的枪都能造出来,怎么会无能?可如果东都真出了状况,末将不可能安心作战。”
“也对,你毕竟是皇城统领,护卫这里是主职。”
“刚夸完聪明,又犯傻。”燕重锦在他额上落下一吻,“我守护这里,不是因为职责,是因为这里有我的牵挂。”
“末将告退,陛下保重。”
望着对方离去的背影,梁焓呆呆地坐在床上,抱着怀中滑凉的鲛纱,怔神了许久。
难怪世间的恋人都惧怕离别,因为有人一转身,有人就相思。
马蹄声碎,号角声咽。翌日清晨,大军从京畿护卫营开拔。
站在西门城楼上望去,一条鳞甲光亮的黑色长蛇缓缓向天际延绵,一路向西,浩浩荡荡。队伍的最前方,玄底金线的燕字帅旗迎风飘扬,如同一只振翅飞向碧霄的燕子。
燕重锦骑在马上,鬼面如银,铁衣如雪。他回眸望过来,面具在晨光下熠熠闪耀,刺痛了梁焓的眼。
年轻的帝王挥了挥手,直到举得小臂酸痛,视线里再也没有对方的身影,才转身走下城楼。
愿君此去早返旋。踏万里云月,赴千载因缘,归来仍少年。
皇帝亲军出征的消息早已传开,城内有不少百姓夹道相送,燕不离一家也在人群当中。
“爹,粑粑这一走,搞不好小半年都回不来吧?”
燕濯云道:“打仗的事不好说。光拿下西川州府三个月足够了,如果还需整顿善后,估计得一年半载。”
池月还没回来,儿子又带兵出征。战场之上刀剑无眼,万一出点什么事.....燕不离担忧地红了眼眶。
燕濯云瞅他那副黏儿的德行就来气,抄起拐杖一顿乱戳:“头发都白了还舍不得娃?是他没断奶还是你没断奶?重锦真比你这武林盟主有出息多了......走走走,回家,别在这儿丢人了!”说着将自家儿子拖回了府。
西城门下,有头有脸的官员也来送行。待大军出城,皇帝回宫,百官也作鸟兽散,各自回家吃饭。
澹台烨打着呵欠上了轿。掐算了一下日子,发现后天是下元节,他便没打道回府,让葵安提了些礼盒,往北城的国公府去了。
石余年依旧顶着包公脸,胡子一抖一抖,眉毛一颤一颤,明显气不顺。
只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澹台烨说是他孙女婿,也是?9 背黄反笤保敲判蛔锏淖颂址诺玫停趺椿购靡馑寄斐鋈ィ?br /> 更重要的是,忠国公虽然位高权重,却不善经营,还偏偏喜好撑门面帮朋友,这些年家底几近吃空。若非澹台烨出手,他麾下的大头兵都发不出饷银了。若没这档子事,他压根不会把孙女儿嫁给这小子。
所以不管石冰雁怎么一哭二闹三上吊,石余年都没同意两人和离,只打算晾澹台烨几日,让对方收敛点气焰。
说到底,这位小财神爷是有些虚伪势利、手辣心黑,可也不算什么大毛病。但凡爬到一等官爵位置上的,有哪个会是小白兔啊?
“哟,澹台尚书终于想起老夫的孙女儿了?”忠国公坐在上首,不冷不热地道。
澹台烨赧然请罪:“是孙婿疏忽,请国公爷恕罪。”
“哼,你们这些年轻人,动不动就吵架和离,把婚姻大事当儿戏一般。”对方叹了口气,“也怪老夫太宠雁儿了,都成亲了,还一点儿为人妇的自觉都没有。”
“国公爷莫气,是我那日脾气太冲,惊吓了夫人。原本以为她回来能消气,没想到......”澹台烨干笑道,“孙婿特来致歉,便是想请冰雁回府。”
忠国公冷哼一声:“你是因为过几日要斋醮祭祖,府中不能没有女主人才想起她吧?”
“还望国公谅解。”澹台烨被点破也不尴尬。他要说自己爱死石冰雁想跪求她回来对方更不信,还不如找个实在点的理由。
“罢了,那丫头就在后宅,你能请动就去请,反正老夫拿她没招儿。”
澹台烨正要告退转身,又被老头儿招手叫住。
“贤孙婿啊......”对方眼神复杂地打量着他,一脸狐疑。
“你不会真有什么隐疾吧?”
澹台烨捂着受创的心灵去了国公府后宅,四小姐住的翠雪轩。
刚跨进院子就被泼了一头水,还是热的。
小桃瞅着浑身湿淋捂脸弯腰的某人,惊诧地喊道:“呀,怎么是姑老爷?奴婢该死,没瞧见您进来......”
澹台烨脸如煮熟的螃蟹,又红又烫,指着小桃直哆嗦:“你是不是瞎?!”
“我丫头不瞎。”石冰雁披着火红的斗篷,手里折了一枝刚冒骨朵的寒梅,慢悠悠地踱过来,笑靥如花。
“翠雪轩这么大的院门,有条狗跑进来谁瞧得见啊?您说是不是,澹台公子?”
澹台烨心知她是故意的,却不想和这刁蛮女人计较,擦了把脸,开门见山地道:“石冰雁,你到底要耗到什么时候?”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石冰雁凉凉道,“这是我给你写的诗,不过想必你也没看。不如就改改——天不老,恨难绝。心如无底洞,到死再了结!”
谁他妈有兴趣和你纠缠到死?!澹台烨面色阴郁地道:“如果你非要两地分居,可以,反正我也不想看见你。但你别到处宣扬那些乱七八糟的传言,否则丢的也是国公的脸面!”
石冰雁黛眉一挑:“你不举关我爷爷何事?你是我爷爷失散多年的孙子不成?”
澹台烨:“......”
“再者说了,若银枪蜡头的谣言是我散布的,那个活儿很好的乞丐又是谁在胡诌?!”
“你少在这儿倒打一耙!我有病啊,没事把绿帽子往自己头上扣?!”澹台烨气得头顶冒烟,“你好歹也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在身边养个又丑又残的男人算怎么回事?!”
石冰雁两手一摊:“不好意思,本小姐知的是淫书,达的是歪理。阁下若不满意,赶紧休了我啊。”
“......”澹台烨那张舌灿莲花的嘴碾压过无数朝臣,唯独在石冰雁这儿屡屡吃瘪。没办法,他一个朝廷重臣,不可能和泼妇似的,在国公府里同一个小丫头对骂。
眼看对方憋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石冰雁又在火上加了把油。
“忘告诉你了,妾身口味独特,就喜欢又丑又残活儿还好的。可惜这三样你全不占,要不相公你努力努力...改变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注: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张先《千秋岁》
☆、第52章 51.50.49.48
琼雪纷飞,众芳摇落。
粉白的花瓣从天而降, 无声地零落成泥。光秃秃的枝头仍萦绕着清幽的暗香, 仿佛在祭奠曾经盛放的美丽。
一只骨节扭曲的手缓缓抚过粗粝的树干。
男人以黑布蒙着眼,站得并不笔直, 却如梅树般萧疏清瘦。他深吸了口气,嘴唇开裂出一个可怖的笑容:“红梅。”
“呀, 神了!”石冰雁兴奋地一摇梅枝,将覆在枝头的霜雪簌簌震落, “你是怎么分辨出来的?靠摸么?”
“是闻出来的。”梁笙道, “我家以前也有梅林,所以留意过。不同颜色的梅花, 味道是不一样的。”
石冰雁抽了抽小巧的鼻子, 东嗅嗅, 西闻闻:“我怎么闻着都一样?”
“红梅浓郁, 白梅清芳,黄梅甜淡。小姐沉心静气, 仔细闻闻,还是能辨出差异的。”
红袍乌发的美人在梅树下仰首阖目。耳边微风轻拂,飞舞的细雪蛰在面颊上,融成一丝冰凉。
她嗅了一会儿, 惊喜地睁开眼:“我闻出来了!你心真细,这么微小的差异,不花时间琢磨真的很难分辨。”
梁笙苦笑。他以前双腿俱废,整日坐在轮椅上无所事事, 所以才有大把时间研究这些细枝末节的风物。
“以前很喜欢梅花罢了。”高雅而清冷,美丽又脆弱,却在苦寒之中傲霜斗雪,从不屈服。
石冰雁道:“凌寒傲骨,逆境从容,这梅花倒和你挺像的。”
将这乞丐救活之后,方知此人姓常名笑,表字忘忧,是乐湛大户人家的公子,因家道衰落沦为乞丐。
常笑胸有丘壑,腹有诗书,极擅礼乐,却一身伤残,不知历经了多少磨难。可饶是落魄如此,他也从未抱怨过什么,只是默默承受着生命里的艰辛,就像傲立在风雪中的寒梅,看似柔弱,实则坚韧。
“小姐说笑了。”梁笙道,“常某身残貌丑,不过是株命贱的衰草罢了,怎敢自比梅花?”
“面丑也比心丑好。”石冰雁叹了口气,“在我看来,你比那个澹台烨顺眼多了。”
听到这个名字,梁笙经不住心头一颤,早已失去知觉的眼部又开始疼起来。
见对方颤抖着手抚过面上的黑布,石冰雁惊觉失言,忙扶住他道:“我,我不提那混蛋了!你不用怕,他早被我气走,估计以后都不敢再来国公府。”
梁笙脸色苍白地道:“我无事。只是小姐大恩......在下无以为报。”
“报恩还不简单?你再帮我调几张琴,写十篇曲谱就成!”
石冰雁原本闷在府里,整日被婚事扰得心烦。在挖掘到梁笙的诗乐技能后,她终于有事可做,天天在翠雪轩抚琴唱曲儿,小日子过得滋润悠闲。
她是舒爽了,澹台烨的日子却越发不好过。东都城里的风言已成倾洪之势,将国公府里二人的生活传得绘声绘色。什么朝暮相处、琴瑟相和,仿佛石四小姐和丑陋乞丐才是夫妇。
广大八卦群众纷纷表示扼腕,对着绿帽成荫的澹台府指指点点:“唉,瞧吧。银枪蜡头就是可怜,光脸长得好看有啥用?女人最需要的还是下半生(身)的幸(性)福嘛!”
“常某一定办到。”梁笙知道石冰雁正在兴头上,也不好扫她的积极性。可实际上,这位大小姐的礼乐天赋和聋子差不多。弹琴如同锯木,吹笛仿佛鬼哭。梁笙还要忍着酷刑在一旁指点。
“一言为定!”石冰雁闻言喜笑颜开,见外面起了风,便扶着他往梅林外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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