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事完本[耽美]—— by:台北人

作者:台北人  录入: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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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事》台北人
文案:
『 我曾经非常喜欢他,更为此疯狂过,这种感觉我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再有────但往后我肯定会经常想起他,直到我不再那么难受为止。』
内容标签: 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程瀚青),高镇东 ┃ 配角: ┃ 其它:寫實向
第1章 九六年
九六年那个冬天,我跟高镇东终于去泰国玩了一趟。很多年前就说好的,具体也忘记拖了多久,却一直记得有这件事。
那是我们第一次出国。一分一毫用得全是自己的血汗钱。花钱是件特别有快感的事,可我又比较矛盾,因为早年曾被债务差点逼疯过,有些不舍。高镇东告诉我:「难得一次,对自己好点,别省,以后才会越来越好。」倒是他一贯的享乐宗旨。
旅行社说这时的泰国应该还处在夏季,我们挑在十月出发,那个礼拜却正好撞上台湾那年第一波提早报到的寒流,我们两个大男人在中正机场(桃园国际机场前名)穿着套头长裤上飞机,第二段转机途上两个人又急得在飞机上逼仄的厕所里换衣服,手脚都伸不开,换完后才相视而笑,为什么不落地后在机场换呢…...
我们不免俗地去看了一回远近驰名的人妖秀。那夜台上的灯光绚烂瑰丽,上头那些身材火辣的人妖一个比一个妖娆暴露,顶着高耸的羽毛冠搔首弄姿,胸前那条沟深不见底,比真正的女人还风骚数百倍。说实话,要不是我买票前确定自己看得是人妖秀,我绝对不会将台上那些『皇后们』跟五大三粗的男人联想在一起。从前光只是听别人提,亲眼目睹后,仍觉得匪夷所思。那时我觉得『这些人』或许就跟同性恋差不多,可后来想想又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我虽喜欢男人,但我也从没想过去把自己的□□给割了,甚至去变性.....越想越投入,脑海幻想出几幕血腥画面,觉得头发麻,一边看着,一边不自主夹紧自己的双腿。
斜眼撇了眼旁边已经完全入迷的高镇东,他坐姿豪迈,一手搭在我身后的椅背,高镇东的个子比我要来得高一点,正兴致浓厚地盯着台上的『皇后们』,显然没我想得那么多。
这是成人秀,越往后许多桥段越偏露骨,性暗示意味浓厚,观众席欢呼不断爆出口哨声。
忽然间高镇东的脸凑到我耳边笑,右手做出刀砍的做在腿间划了两下,说:「他们下面是不是真的─────」
我偏过头,昏暗的视线里,与他的脸几乎贴在一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他哈哈大笑,揽着我的肩膀晃了晃,看得出心情相当好。
出国以前,我原以为泰国只是人妖出名,后来才发现,这个国家简直是同性恋的天堂。
他们对于同性恋的宽容与开明程度在我看来相当不可思议。台北也算是繁荣了吧,可社会风气仍是闭锁,见光死的恐惧,使我们这种人不得不佯装『正常』。有几年我固定在一间同志聊天室里出没,认识了几个网友;许少人藉此管道约炮,也会交换圈子里的各种见闻,匿名使人大胆畅所欲言,在这个虚拟天地里,我得到了归属感。
我们好比一群弱势族群,在强大的社会主流下,不想被孤立排挤,只能随波逐流。
年轻时我仍会对此感到不平衡,可出社会后,也懂得开始说服自己,这是因为别无他法。
跟高镇东在曼谷游魂似的闲晃五天,令我们大感兴趣的仍是当地的夜生活。
我们去了几间酒吧,共通点是里头通通少不了一对对同志明目张胆亲热的画面。起初我受到不小的冲击,没过多久竟变得相当习惯,谁让我跟高镇东也『入境随俗』成为了其中之一。大概是人在异乡的缘故,特别容易放松,在这样魔性的氛围中,身心皆在躁动,同样身为男人,我大为同意男人是下半身动物的说法。
我们是一种特别容易受到勾引的动物。
在台湾时,高镇东的女人缘就很好;出了国,也同样受到『男人』的欢迎。有几个泰国男人主动凑来我们这桌跟高镇东搭讪,说了半天泰文混英文,我们半句也听不明白,也庆幸高镇东的英文一直够烂,除了Thank you、Sorry、 Excuse me外,基本上可以说是个英文盲,但事实证明,语言不通阻止不了人的寂寞与浪荡,眼看那几个机哩咕鲁的娘炮纠缠不放,有个平头矮个儿甚至直接用屁股磨蹭起高镇东的□□,高镇东一张脸都绿了,瞄了我一眼,随即揽过我的肩膀,响亮的在我的脸颊上啵了一口。
这要是在台湾,他绝不可能这么做,我将烟叼在嘴边,那一刻思绪飘远,不知道为什么,没头没尾想起泰国是染爱滋的高风险国家……
他的举动引得周围一小片呼声,后来这点骚动很快就淹没在震动的金属音浪中,那几个同性恋眼看没戏,一哄而散,高镇东并没放开我的肩膀,笑着飙了句经典国骂,此时酒吧里正播着首英文快歌,我记得曾在高镇东的车里听过,却叫不出歌名......
早年高镇东在街头混过,举手投足间多少带着点地痞流氓的气息,听说以前还打过我们学校好几个学生。他大哥旗下的八大行业搞得有声有色,八五之后,生意遍布北中部地区,引得一票人眼红,『劳力仔』的名号在这行当里报出去,几乎无人不晓。酒店生意捞钱捞得凶,光是开一支洋酒就可能破万,在经济起飞的时期,高镇东说,他们的店光是一晚的营业额就近逼百万,全店的小姐少爷都能跟着沾光,不仅小费领不完,还有红包可拿。他说那十年,劳力仔光是靠夜总会跟酒店的收入,就攒了上千万身家,其中都还没算上其他零散的电动场、三温暖、撞球室以及其他台面下的灰色收入。
高镇东十几岁时在劳力仔的撞球间里打过两年工,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其实他真正在街头做古惑仔的时间不多,也就是十七到十九岁那两年吧,他告诉我:「那时我什么疯狂事都干过────觉得酷啊!可现在仔细想想,那种生活真没什么意思,真的。」我问他那你还混什么混;他则笑:「闲啊!早就不读书了,不混我还能干嘛?」.....
可能提早发觉了这种『没意思』,于是在兵单下来后,他也才没拖着,干脆跑去当兵,两年退伍后,辗转到他大哥那边的酒店做少爷,一作好几年,最后还摊上个经理的位置。他长得帅,滑头起来也足够滑头,小姐们都很卖他的面子,不仅工作上配合他,还有些甚至免费送上门非要跟高镇东睡一回的……社会一直很现实,不论身处哪个何处,人们总对一张好脸格外宽容。
高镇东的成长过程不知道因为这张脸占了多少便宜,也习惯了,我曾对他这种投机心态感到不齿,但不得不承认,当初也是看得他长得帅,才会鬼迷心窍跟他厮混到一块去的。
他对我一直有种难言的吸引力。
我抗拒不了这种诱惑。虽然嘴上从不说,但跟他在一起,快乐便来得很轻易。
性向向来是隐蔽又刺激的话题。
读国中时,我曾亲眼目睹班上一个女生的裤子从内而外渗出点点斑斑的鲜红血迹。那一幕并不只有我一个人看到,很多人都看到了。
在那性征迅速苏醒的青春期,我们虽然是男生,但也都隐隐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后来男生们开始讥笑;那个女生就开始哭,她跟好友从班上跑了出去,隔天就请假不再来了。
那幕震撼的视觉记忆,从此深刻在我脑海底,多年后回忆起来,画面依旧清晰,它犹如一根棉花针,不时便会跑出刺激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牢牢记得这件事,可直到第一次梦/遗那晚,从床上惊醒,第一个想起的,竟是当初那件渗血的萤橘色运动裤。
渴切、禁忌、骚动────发胀的难受的□□,思绪纷乱,男生厕所内一排的小便斗.......我发现自己对同性有隐隐的性/冲动。
我自幼不比我弟外向与开朗,偏偏这方面开窍得特别早。
台湾的经济虽在进步,风气仍然保守,那个年代,同性恋甚至是个贬抑词,人们对这个群体并不抱有善意,许多老一辈更是觉得同性恋全有艾滋病。
我察觉到自己在一个最不该异常的方面产生了异常,与身边多数的男同学都不一样。我恐惧过。在抽高的时期里,许多深夜,我一边抽筋,一边又因为幻想未来某一日东窗事发的场景而失眠,成年之后,这种日益深埋的恐惧也不曾消散,从前触发这种情绪的,是我的父母;现在只是转移到面积更广的社会与生活。
我不是没有尝试过,可仍旧无法扭转天性强迫自己亲近女性。我仍会有生理反应,只是心理难有快感。
而高镇东从头到脚就是一盘天生为我量身特调的好菜,处处合我胃口。
我从未与女人正式交往过,不是太了解女人,但我仍认为男人的爱是缺不了性的。禁欲的感情,好比一堆缺乏火苗的干柴,不会燃烧,也就失去了它最主要的功用。
以前我以为自己追求的不过是一份长久且安全的肉体关系。我害怕染病。不因为我怕死,而是更怕以不体面的方式死去,所以才不习惯老换床伴────可时间一久,我发觉我错了。
男人跟女人一样,只要是人,很少不贪得无厌,日子一久,越不容易满足。这是种本能。空虚寂寞的感觉有时能把人折腾的发疯。这是我身边唯一一个曾与我交情不错的女性朋友告诉我的。
────她叫陈仪伶。
陈仪伶一生情路坎坷,换男友的速度跟换衣服一样快,可每段感情结束之时,都足足要她半条命。她人生当中的最后一段男女关系,是做了别人的小三,对象是办公室里的上司。大学毕业后她从事保险业,身边几个对象来来去去多是客户,而我之所以会与她认识,是因为有一天她开着一辆明显是男人才会开的高级轿车来到我工作的修车店,正好是我接待的她。那时我双手沾着黑色机油,浑身汗水,看着缓缓降落的车窗,后面是一张双眼哭肿却仍美丽的脸孔。
我虽喜欢男人,但仍不影响我正常的审美。陈仪伶最初给我的第一印象,除了漂亮还是漂亮,那□□和港星陈宝莲有五分相似。她不愧为年薪极高的业务员,社交手腕高超,也不怕丢脸,约好来取车的那天,车行男人那么多,她独独要了我的联络方式,态度大方自然,搞得那整天所有的师傅全都在亏我桃花开了,让我好好把握…….
陈仪伶确实曾对我有过那种意思,我拒绝了,却一直没敢告诉她『真相』。
我们依然保持不冷不热的联系,她常主动约我出去喝酒,她会告诉我许多自己的私事,偶尔也会要求我说点自己的────这一段『友谊』持续五年,莫名的开始,也莫名的结束。她自杀的前几天还曾打电话约过我,可那时我正跟高镇东经历二次分手,没有空闲理她,谁知道这一错过,就是一辈子的遗憾。事后仔细回想,其实一切早有征兆,那一年她经常把死字挂在嘴边,可即便消极也不影响她每天把自己打扮得亮丽动人,我却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那是我人生第二次觉得自己亏欠一个人;第一次,则是我妈。
………
高镇东眼下有两条肥厚的卧蚕,俗成桃花眼,笑起来特别风流。我跟他好过,也跟他吵过,最严重的时候,两个大男人也会大打出手,搞得邻居大半夜直接报警────在泰国那几天,他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横竖看去就是一个多情人。
我想或许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当这双眼睛盯着别人看的时候,经常给别人造成什么心理错觉,所以才会有人受骗。高镇东骗人已经成了某种不自觉的习惯,没有人会喜欢被骗,包括我。我妈当初就是因为被人骗,将家里的钱全拿去跟会,结果被倒会,那时我才知道电视剧里那些健全家庭一夕之间支离破碎的桥段原来真有可能发生,不用等到我诚惶诚恐地出柜了,当年我爸就已因为这件事被气得中风;我妈作了半辈子的保守女性,要说人生真的犯下什么大过错,也就是那一回,她因为这个烂摊子吓得不敢回家,谁知深夜在外徘徊,遇到一群飚车少年抢劫,抢了她身上只放了三百块钱和一罐未拆封的巴拉松的皮包.......事发后,我在警局看过那段监视器录像带。
她被皮包背带勾住身体,被机车拖行了一段距离,柏油路面将她的四肢磨得皮开肉绽,据事后验尸报告上的说法,大约是机车停下来的时候,我妈就已经没气了。
那年我们家一夕间风云变色,距离家破人亡四个字已经不远。
那年我快十八,曾因此走过一小段岔路,觉得人生无望,甚至动过杀人的念头。我走到五金卖场买了一把水果刀,浑浑噩噩在天母公园坐了一夜,用了整晚去思考,是要先杀那群飚车仔,还是那个将我妈的钱全部卷走的的刘芝梅女士.......
────那段时间,堪称人生当中最混乱的时期。
「咚滋咚滋咚滋────」
舞池里挤着一群人,有老外有洋妞,有各色人种,全像嗑了药般,疯狂地扭腰摆臀,磨蹭的肢体画面带有一丝淫/靡的味道,在震天响的乐声中,高镇东似乎说了一句什么,我一时回不过神,没听清,他将嘴角的烟夹在指缝间,吐出一口白烟,又问我了一次:「开心吗?」
……我看着他,一两秒之后,说:「还不错。」其实我心情应该算是很好,但下意识不愿承认。
他笑了,把我搂得更紧,我心里有一股隐晦的激动,被高镇东彻底触发,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他的腰,高热的体温透过衣料熨贴在皮肤上,无比满足────那是我们第一次在公众场合里表现得如此亲近,我们就这样融入了这个神奇的国度之中,自由、狂热,毫无顾虑……
那五天过去的很快,离开的那天,我有种依依不舍的恍惚感。
台湾虽然也是热带海岛,却也有属于它严寒刺骨的季节,冷起来的时候,毫不含糊,在这里玩得够久了,我们终究得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冬天里去。
半夜,我们离开曼谷酒吧,高镇东的心情非常好。本来他看起来也不显老,在黑夜中爽朗的笑脸更把他整个人衬得年轻了好几岁,好像又回到我们初识的那一年,十九、二十岁的年纪。在深夜的小巷间,他半醉半清醒地胡言乱语:「等明年!明年我们去香港,后年去日本,大后年再去美国────你要想再来看人妖,我们再来啊…...」
我们勾肩搭背走在曼谷靡靡的夜色里,来往的人潮与我们擦肩而过,有人用暧昧地眼神打量着我们,奇异地的是,我并不感到慌乱。或许就是仗着没人认识我们,胆子也肥起来。泰国太魔性了。这个地方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放肆起来,不自觉笑容都多了,这种感觉真好,太好了......
两条街上处处有人举着成人秀的牌子拉客,歌舞声繁杂,钢管舞女郎在五光十色的酒吧门口直接火辣地表演起来,下班身一条艳红的三角裤和黑□□袜,整个人倒挂在银色钢管上,底下闪光不停,笔直的路口有个专宰观光客的出租车站,全是用喊价的,汽车的大灯在马路上晃过一抹虚白,走着走着,体内就涌出一股漩涡,我突然很想做/爱、疯狂地做/爱────想立刻回到饭店去,不,就在这里,随便找个什么地方,跟高镇东一起射/精、拥抱,大声呼喊他的名字,达到最原始的快乐.....
我永远忘不了我们在曼谷的路边接吻。
街头下着细雨,那个月是泰国的雨季,招牌上的霓虹灯在湿气里模糊晕开,街口并不远,看起来就在月亮高挂起的那一头,我跟高镇东摇摇晃晃地走了很久,脚步踉跄,走几步又停下来啃咬着对方的鼻子、脸颊,哈哈大笑......
突如其来漩涡,将我义无反顾地卷入,我感到近灭顶的痛快。
有些事情,提前去想得太过仔细,反而使人对前进感到胆怯。关于未来,从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抗拒提前想得太远────我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那时,我每天都在告诉自己:明天的事,就让明天再说。
第2章 母亲
高二休学后我决定去做黑手(闽南语:修车),倒不是真的多喜欢这行,只是听说若能从学徒熬成师傅,往后的薪水也是很高的,就是比较辛苦。我爸还挺支持,说是学个ㄧ技之长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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