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这里,林徽真的视线漂移了一下。
指不定是夺舍重生的老怪物呢。
嗯,老怪物赖在他家里,讨好他娘亲,跟他哥称兄道弟……
林徽真忽然打了个冷战,内心有些小崩溃。
正在这时,人群中传出了小小的骚动,发呆中的两兄弟下意识抬头看去,只见到一人正冲他们大步走来。待得他们看清来人的相貌时,不由得一呆。
来人是一个身穿银灰色劲装的女子,窄领箭袖,腰束同色金属质地腰带,以银色玉冠将黑发束成马尾。而她的妆容上更是少了往日里的清丽婉约,柳眉加粗而眉梢微微上挑,不着脂粉却美得耀眼。
她冲两人一笑,端得英姿飒爽。
“娘……?”林徽末和林徽真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俊美逼人的女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弟妹啊。”林家主的脸都有些发青了,已经嫁入林家二十多年的媳妇竟做如此打扮,简直就是在打他们百年世家的脸面。但看了一眼林母身后的杨毓忻,林家主揉了揉心口,没敢多说什么。
“如何?”林母眉一挑,“为娘英俊不英俊?”
林徽末抹了一把脸,没有说话,只给他不走寻常路的娘亲比了个大拇指。
林徽真一脸真诚地道:“帅呆了。”
林母抿嘴一笑,笑容间有些得意洋洋。要不是阿忻告知,她竟不知那套华美的云霞仙衣竟然还有这样的功能,能够变幻诸多不同的款式,实在是太合女子的心意了。
待得知晓后,林母都想要将衣服还给杨毓忻了——这么好的衣裳,拿来讨女孩子欢心正好,给她反而浪费。结果,那孩子就认认真真地说,他就是在讨好她。
林母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这孩子实在是太招人喜欢了。
她两个宝贝儿子在她心中的地位正在摇摇欲坠。
林徽末满含欣赏的目光在触及林母身后走出来的杨毓忻时就是一顿,他倏地扭头,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杨毓忻。
杨毓忻也不以为杵,走到林徽末身边站定。
光天化日之下,林徽末总不好表现得太过。于是他僵直着身体,将注意力放在他娘亲的身上。
林母神情有些伤怀,感慨道:“这一晃二十多年都过去了,你们两个都长大了,是时候离开娘亲去寻自己的道了。”
“娘……”兄弟俩想要开口宽慰林母,却见林母侧头,冲一旁同样打扮得英姿飒爽的杨柔蓦然一笑,再看向兄弟俩的目光中已经满含笑意。
“你们都去求学了,为娘总算能够舒口气了。”
林徽末&林徽真:“………………”哪里不对劲的样子。
“没有了拖油瓶,为娘终于能够去游山玩水,咳,仗剑天涯了。”林母面上的笑容灿烂极了,她看着目瞪口呆的两兄弟,抬手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不用记挂为娘。阿柔有法子跟阿忻联系,为娘,嗯,尽量记得每到一处就给你们写信报平安。”
此言一出,不单是林徽末他们愣住,来送别的林家众人也是一呆。林家主一脸惊恐地看向林母,不敢置信地道:“弟妹,你方才说什么?”
“游历啊。”林母无辜地看向林家主,道:“当初君悦求亲的时候,可是说好了日后每年有一半的时间都充作游历,只可惜他去的早,我这双孩儿年纪尚小,故而搁浅了计划。”笑容间带上了得意,“如今末儿和真儿都已经筑基,还准备去拜师,我还有什么放不下心的。再怎么说,也得把二十多年枯守的日子补回来吧。”
众人:“………………”
林母看向林家主:“他大伯,您有什么异议吗?”
杨柔上前一步,抚了抚腰上缠着的红色腰带。
经过江家那一遭,谁不知道这条腰带其实就是杨柔拿手的武器,那条抽起融合修士毫不手软的红玉长鞭,挽红。
林母的行动力无疑是惊人的,在得知她两个儿子同阿忻和安于歌去往天华门拜师的时候,她跟杨柔一合计,转头就开始收拾行李。
她本就是翱翔于天际的飞鸟,即使嫁为人妇,她向往自由的心却始终不改。会幽居漪澜院中始终不出,不过是为了养育他和君悦的两个儿子。可当这两个儿子离巢的时候,再也没有什么能够羁绊她所向往的自由。
杨柔简直和林母一拍即合,在阮青珩打点行装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盘算天下之大,奇景众多,哪处应该放做第一站。
简直迫不及待。
至于什么世家规矩,那都是屁话。
没有她强的人敢唧唧歪歪,一鞭子过去先抽了再说。
纵是修为比她高的人敢指手画脚,没二话,先做过一场。
谁也不能阻挡她和青珩游山玩水的脚步。
“……没。”林家主深呼吸。眼见着杨柔是何等凶悍,谁敢怵这女修霉头。
“他大伯,您放心好了。”林母笑盈盈地道:“我不会以林家妇的身份行走天下。”
“我名阮青珩。”
“阮氏,青珩。”
*
对于林母的决定,林徽末和林徽真自然是一万个支持。
林徽真是觉得以他娘的本事,一辈子待在后院里头,连个宅斗的对象也没有,着实寂寞。不如好好看看这天下,哪怕他娘给他找个后爹,只要他娘高兴,他也认了。
而林徽末,比起林徽真,他更能够体会林母对自由的渴望与追逐。
曾几何时,他的梦想就是走遍天下,遍览天下美景,尝遍天下美食,痛饮天下美酒,路遇不平,自拔刀相处。海清河晏,便收刀入鞘,做一落拓旅人,有知交一二,百年之后,亦是圆满。
但眼下……
林徽末默然看了杨毓忻一眼,虽然可能一生所求无果,但若是就近看着这人,相知相伴,未尝不是一件美事。若日后他心有所属,兴许他也能死了这觊觎好友的龌龊心思。届时他一人一刀走遍天下,亦不迟。
而且,现在放阿忻一人,他也不放心。
昨晚的梦魇如跗骨之蛆,太过清晰,也太过让人绝望。林徽末是说什么也不能让杨毓忻沦落到那个地步,豁出这条命也在所不惜!
只是,下定决心之余,林徽末的内心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痛快的——
谁啊,躺在棺椁里头的那个是谁啊。跟阿忻的关系挺不错的吗,生前都一块儿喝酒了!他家阿忻这么一杯倒的酒量竟然能毫不犹豫地干了那么一坛子酒,那人绝对真爱了。
一想到这里,林徽末的心有些堵。
……呸,那都是做梦!
梦境都是反的,反的!
作者有话要说: 谜之音:林哥,听说你昨天被boss用鸳鸯火锅给炖了?
林哥:开什么玩笑,那哪里是哥。
谜之音:哎?林哥不觉得,火锅里头飘着的人就是你吗?
林哥摊手:哥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假设自己死后下锅?
***
第50章 11111111
天华门与秣陵城之间的距离, 何止千里之遥。若是有人拿出地图比划一下便会发现,从浙国秣陵城去往中原腹地群山之中的天华门, 几乎横跨了半个大陆。
虽然, 金丹期后的修士能够御物而行, 瞬息间横跨数里,绝非凡人牛马可及。但御物赶路毕竟也消耗真元, 一两个时辰尚可,十天半个月的行程, 又有几个会去吃那苦头。毕竟,当今的修真界, 飞舟行道几乎遍布整个大陆,只需要付出一些灵石, 修士就能够乘坐飞舟,安安稳稳地到达目的地。
而这片大陆之上, 足有七成的飞舟买卖, 就掌握在九夷宗的手中。
距离天华门弟子大选之日尚有十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众人商议了一下,决定先御剑到南方十国之一的泽国帝都。
偏远之地,有一只下品法器飞舟来往便是极限。但在南方十国中心的泽国帝都, 飞舟的品质不等, 就连灵器级别的飞舟也有。价格虽然贵了一些,却能够在五天之内就赶到天华门御下的留仙郡。
反正杨毓忻和安于歌都是不差灵石的主。
定好了行程,接下来就是御剑去泽国帝都。
林徽末和林徽真都是筑基修为, 尚不能御物而行。林徽真老老实实地站在安于歌那边——魔尊大大还是由他哥消受吧,即使已经认命了,他也不敢随便凑过去。
林徽真熟门熟路地揪住了安于歌的衣裳,却不知他这样做的时候,安于歌的神情冷了一下。他垂下眼,片刻后已然恢复如常。
温和而有礼的笑容,宛如面具。
杨毓忻看了林徽末一眼,他知道昨晚发生的事情对他的打击有些大,也因此,他没有揪着这件事打趣他,只装作他完全没有将那件事放在心上。但显然,林徽末自己放不下。
一想到这里,杨毓忻的凤眸中就涌动着戾气。
阿末昨晚,究竟梦到了什么!
究竟是谁,能够往他伤怀至此?
凤眸微阖,再睁开的时候已经是一片平静。
不管阿末在记挂着谁,如今在他身边的可是他。想跟他抢人,且看那人有几条命吧。
长袖一拂,一把澄如秋水的短剑悬浮在他身前。
上品宝器,无名,是他金丹期的随手之作。他当初的本命法宝被蚀灵藤吞了个干净,眼下他也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刃。眼下这把短剑,只能够充作赶路之用。
林徽末的神情有些发怔,话说,这把短剑能站得下两个人?
他诚实地发出了疑问。
虽然他对好友起了邪念,这种亲密接触的情况自然多多益善,可两个大男人踩着这么一把短剑直上云霄……林徽末下意识比量了一下自己的脚,根本就站不下两个人好吗。
“放心,我自有办法。”杨毓忻轻声安抚道。
一旁的安于歌刚想开口说他这里有把下品宝器级别的长剑,却见杨毓忻抬眸看了他一眼,眼中似是带着冷意。安于歌一怔,隐约想到了什么,再看向林徽末的目光中就带上了惊讶。
杨毓忻这分明是心悦于林徽末,并在想方设法,只为能与他亲近一二。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他本以为,杨毓忻这样的人,一生只专注于大道修行,根本不会动凡心……就像是他师尊那样。永远只是清冷淡漠,万事万物不染于心。哪怕他是他唯一的弟子,也不过可有可无。
当初安于歌不愿师尊收杨毓忻为徒,便是因为这两人的气质过于相似了。
那时候的安于歌哪里愿意多出来一个和师尊十足相似的师弟,站在这两人身边,就好似他只是一个残次品一样。
杨毓忻拜入离祁真人门下为徒,于天华门在各种意义上都是有所裨益的。那不仅代表着两个一品势力的联合,以着杨毓忻的资质,若是有这样不及而立就修至元婴的天才弟子,想来他师尊也会十分欢喜的。
他的资质悟性,终究差了杨毓忻太多。
安于歌觉得自己应当内疚懊悔,但事实上,他的心底却是一片平静。心脏不疾不徐地跳动着,完全没有应有的波澜。
他只勾了勾唇角,长剑出鞘,由着林徽真紧紧地抓住他的衣服,一飞冲天。
安于歌已经出发,林徽末也不能在迟疑下去。可比量一下,他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下脚。
杨毓忻一抬手,直接揽住了林徽末的腰,随即纵身跃到短剑之上,真元一引,剑引流光,冲天而去。
林徽末一脸懵逼。
不同于前方安于歌在前,林徽真在后紧紧抓住他的衣角,林徽末和杨毓忻此时是林徽末在前,杨毓忻的胸膛紧紧地贴在他的脊背,一只脚插在他两脚之间,一手则紧紧地揽着他的腰。脚下的短剑速度极快,转眼就追上了安于歌,且游刃有余地缀在他的后面。
林徽末蓦地瞪大了眼睛,他下意识扭过头想要看杨毓忻,但短剑能够落脚的地方着实有限,他不敢动作太大。即使知道杨毓忻不可能让他掉下去,但人的本能还是趋利避害的。
完全没有必要去试验一下杨毓忻究竟能不能接住他。
于是,他头转到一半就没有办法动了,眼角的余光也只能够瞥到杨毓忻的小半张脸,还因为他比阿忻矮了那么一点点,视线只能够到下颌的部位。
林徽末倒是想说话,但高空之上,引着飞剑的速度,风骤云狂,哪怕他张嘴,估计话没能传到阿忻的耳朵里,自己就先灌了一肚子冷风。
杨毓忻面无表情,只眼眸中略过一丝笑意。
“别动。”杨毓忻将人往自己怀里带了带,微微低头,在他耳边聚音成线,声音有些沙哑地道:“以着这个速度,一个时辰就能够抵达泽国帝都,你再忍忍。”
林徽末有些不自在地歪了歪头,耳朵被温热的吐息包围,与周围截然不同的温度让他有些不自在。他现在没有办法说话,只轻轻地点了点头,示意他明白了。
虽然短剑瞧着有些危险,但他应该相信好友。
然后,林徽末的注意力就被天之高远辽阔,地之广袤无边吸引住了。
也无怪人总是向往天空,因为那实在是太美了。
林徽末目眩神迷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心理素质不知高于他弟多少,完全没有他弟晕飞剑的毛病,林徽末时而俯瞰大地,时而放眼苍穹,原本总是对修真淡淡的心思忽然就变化了些许。
林徽末若有所思,金丹期吗。
林徽末的身后,杨毓忻心满意足理直气壮地抱着人穿梭在层云之中,由衷地觉得,当初自己炼器找手感的时候,只将这把短剑炼成两尺有余,着实有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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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要开了窍,往往就能够无师自通地做出很多平日里根本想都不会想的事情来。
就像是现在。
谁能够想到杨毓忻会因为想要与人亲近一二就舍了纳戒中长剑,转而挑了这么一把二尺有余的短剑?这等如登徒子一般揩油的行为放在杨毓忻的身上,谁能够相信?
哪怕亲眼所见,都得先怀疑一下是不是自己不小心看错了。
林徽末是完全没有怀疑杨毓忻的用心。
整个人陷进了杨毓忻的怀里,脊背紧紧贴着他的胸膛,林徽末有些恍神。
脚踩飞剑,直上九霄,俯瞰大地的景色与脚踩实地时的风景截然不同,少有瑰丽秀美,多了壮丽辽阔。那是往日不曾有机会见识到的美景,而林徽末又不像是他家小弟恐高又晕飞剑,借此机会,自然是饱览了一番美景。
只是,从秣陵城到泽国帝都至少需要一个时辰的时间,也就是说,他得在飞剑上以着这么尴尬的姿势站上一个时辰的时间。哪怕初始见到美景目眩神迷,看得久了,虽然壮丽依旧,却也没有初见时的震撼了。
林徽末开始走神,眼角的余光总是不自觉地往身后瞟去。
鉴于高空之上的风太冷太急,以林徽末的修为也暂时做不到聚音成线,与身后的杨毓忻交流。所以,他只能紧紧抿着嘴唇,听杨毓忻时不时说两句话。只是,也不知道是不是高空上的风太冷,而人的呼吸太过温暖,每次杨毓忻在他耳边低声说话的时候,林徽末都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身体麻了半边。
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异状,林徽末的心中是一阵又一阵的绝望。
阿忻就这么简简单单说两句话,免得他一路上无聊到死,结果,他这反应就像是被撩拨到的小姑娘似的,他简直太没用了!照这么下去,万一哪天他没忍住,扑倒了阿忻怎么办?
他本来就去自己的定力没有什么信心啊。
他真的不想被绝交。
完全不知道林徽末正在纠结这种待他知晓后绝对喜闻乐见的事情,杨毓忻一手揽着林徽末的肩膀,一手抱着他劲瘦的腰肢,鼻尖嗅着他身上似有似无的皂角清香,不禁嘴角微翘。
虽然每天晚上只要伸手一扒拉,林徽末一翻身,再翻身总是能够顺理成章地滚进他的怀里,但那时候他睡得那么沉,哪有将人清醒着抱在怀里更让人心生愉悦的呢。
待得抵达泽国帝都城门外的树林中,收剑落地时,已经一个时辰之后。
杨毓忻随手将短剑扔进纳戒中,御剑一个时辰,消耗不值一提,但因为某些小心思小动作,反而显得神清气爽。
只是,林徽末接下来的动作就让杨毓忻唇边浅浅的弧度一僵,渐渐地抿直了。
下飞剑之后,林徽末竟然看都没看他一眼,第一时间就冲到林徽真那边。
比起内心强大隐带爱冒险属性,第一次被带着御剑,虽然过程中有那么一点难以启齿的小麻烦,但总体上林徽末是相当喜欢这种凌空御风的感觉。但林徽真就不同了,他是又恐高又晕飞剑,要不是安于歌的衣服足够结实,这一路上,安于歌几件衣服也不够他一个人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