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一个落单的黑发少年,头埋在蜷起的双膝中,泣不成声。
只是那微弱的哭声,都湮没在了发动机和车身轻微的轰鸣声中。
少年摊开微微颤抖的掌心,躺在那里的,是一个透明的方形小袋子,袋子里,是两条编工精湛的姻缘结。幸而有塑料包装的保护,历经27年的风霜雨雪,尚能艳红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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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天:“喂?阮蒙?高兴哭了吧~不用谢,你就记住,第一,赶紧把白泽领走!第二,要给我那个限量版的炫魔游戏手柄哦。”
阮蒙:“嗯,明天就给你送过去。”
哮天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真的吗?……呃,你明天不上班?”
阮蒙:“我请假。今天的事儿,你没跟杨戬和白泽说吧?”
哮天:“哎呀,会替你保密的啦。”
阮蒙:“你把电话给白泽好吗?”
哮天去书房找两个正在下围棋的老男人,冲白泽一递手机,“找你。”
除阮蒙不做第二人想。杨戬瞧着白泽笑得一脸欠揍。白泽接过手机,起身去了自己卧室,把门一关。
白泽:“干什么?”
阮蒙:“大神,我明天去接你回来好吗?我已经习惯跟你一起的日子了,你突然离开,我很不习惯。”
白泽十分想摆脸色给阮蒙看,可惜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把他的心理防线摧成了渣渣。尤其是那有点沙哑的,好像哭过的,又小心翼翼的声音。
白泽:“你嗓子怎么哑了。”
阮蒙:“大概是因为不习惯你不在。”
白泽:……靠!
阮蒙:“大神,我明天早上9点过去接你,就这么说定了?”
白泽:……
虽然很想“嗯”可是“嗯”不出口,毕竟就这么答应好像很没有脸面?
可是再不回答,以阮蒙那种小心翼翼的性格说不定就缩回去了……
白泽烦躁地摘了眼镜,捏了捏鼻梁。
“那明天见了,大神。”阮蒙挂了电话。
白泽盯着手机发愣。
就……这么被请回去吗?
嗯……那就先回去再说吧。
第二波电话ing:
温婉:“嗯?明天还请假?……哦,我这儿完全没问题啦,星期一星期二人少嘛。……你……没事吧?嗓子怎么哑了呢?”
阮蒙:“我没什么事儿。……店长那儿我也打过电话了。……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小婉,谢谢你。……不,要谢的。真的很谢谢你。真的。”
温婉盯着挂断的电话,莫名其妙。谢她什么?
***
第二天,早晨九点。
杨戬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瞧着屋里走来走去的萨摩耶。“哎我说你保持人样不行吗?”
白泽扭头瞪他。
杨戬噗一声笑出来,“虽然我知道你是在瞪我,可你这张脸就是在傻笑你知道吗?”
白泽现出霸气本体,以一种神之藐视的姿态居高临下地看杨戬。
杨戬一脸赞叹,举高手臂试图去触碰白泽飘飞的胡须,“每次看见你的本体就忍不住感叹天地造物的神奇……”
“大……神……”哮天犬呻.吟着爬到客厅,“求……饶命……啊。”
——万兽之首的威仪,哪怕是神界第一犬也抵挡不住。简直是堪比霸王色霸气的神奇技能。
“卧槽!你赶紧变回去!”杨戬毫不留情地捋了一把白泽的胡须,冲过去把自家狗崽子抱起来,“哮天~不怕不怕啊。”
白泽悠悠变回萨摩耶——哼,欺负不了你,欺负你家狗崽子还不是一来一来的。
“叮咚~叮咚~”
杨戬抱着几乎快口吐白沫的哮天犬开了门,恨不得一脚把白泽踹出去,“快,赶紧把你家祖宗领回去。”
阮蒙瞧哮天犬趴杨戬怀里生不如死的样子下了一跳,“哮天怎么了?!”
“问你家祖宗。”杨戬生气。
萨摩耶施施然从杨戬身边走出去,睨了他一眼——就看不惯你俩腻腻歪歪的样子,怎么了?
杨戬忍了又忍要照着萨摩耶的屁股踹过去的脚,抬手点点它,“你!再也别来!”
阮蒙赔笑,“我会好好照顾白泽大神,再也不给二位添麻烦了。”
杨戬&白泽:……
杨戬:有、奸、情。
杨戬:“好走不送。”
反正都熟人,没什么好客气,接过阮蒙递过来的装着游戏手柄的礼物袋,直接摔门。
一人一狗在门外相视无言。
“大神,我有一个特别想去的地方,你能陪我去吗?”
***
异常反应还未消散却心系好兄弟的哮天,枕在杨戬大腿上头晕眼花地给阮蒙发信息。
哮天:有个重要消息,我得告诉你。
哮天:白泽说他不能变成人,是假的。
哮天:扑倒他啊!少年!
替我报仇!当然,这句话哮天没发。
阮蒙看完信息,默默收好手机,微笑着给跟他一起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萨摩耶摸了摸毛。
“小伙子,你这狗养几年了?”闲着也是闲着,出租车师父向来很热衷于闲聊。
“挺多年了。”
“我家里也养狗,要说这养狗啊,就跟养小孩似的,你说是吧?”
阮蒙笑笑,“我倒不是,就想跟我的狗……过一辈子。”
司机:“哈哈,小伙子你真逗。”
白泽:……
车开到与君山半山腰,上不去了。阮蒙付了钱,带着白泽顺着人工石阶爬山。
一人一狗默默地爬山,谁都不说话。
既不是旅游的季节,也不是周末,长长的石阶上,就只有一人一狗在慢慢攀爬。
爬到一半,一人一狗在缓台的石椅上休息。阮蒙还好,微微出了一层薄汗而已。白泽就惨了,因为萨摩耶的骨骼肌肉构造十分不适合攀爬,加上狗的散热器官只有舌头,想也知道自己堂堂一届神兽现在伸长着舌头哈哧哈哧喘的模样有多蠢。
“啊,我昨天从猫大神那得到了灵气手环,据说戴上能够让你暂时恢复成人形。”阮蒙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突然说道。
白泽动了动耳朵,在他没去店里的时间发生了什么?灵气手环是什么鬼?他怎么不知道?
片刻后。
白泽看看阮蒙掌心的两条红绳编织的手镯,又抬头看看冲他微笑的阮蒙,很想问,你他妈是忽悠我呢还是你真的被白风从那货给忽悠了?
不过毕竟还有一半山路要爬,累成狗简直太有损形象了。
那就……就坡下驴吧。
阮蒙仔细地将两条姻缘结分别系在了萨摩耶的左右前爪上,然后疑惑地微微皱眉,“咦?不行吗?”
虽然白泽内心很纠结,觉得这样很蠢,但是——
“嘭”,变成人了。
“啊!真的有用!”阮蒙喜笑颜开,笑得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
他怕他不笑得大一点,再见到眼前这人的恍如隔世感会让他哭出来。
白泽很不自在地推推眼镜,匆匆站起身,“走了。”
白泽当然知道阮蒙很不对劲儿,可是他心里别扭着,便赌气不想问,只是一步三个台阶地大跨步往上走。
阮蒙跟在后边默默地盯着白泽的背影,忍了又忍,眼泪还是汹涌地夺眶而出。他不敢出一点声,只希望快点爬到顶,在爬到顶之前,希望白泽不要回头。
“阮蒙。”白泽回头,脚下一顿,“你哭什么?”
“没哭,迷了眼睛。”
白泽皱皱眉,转身继续往上走。
阮蒙:“你想问什么?”
白泽:“没什么。”
阮蒙说要白泽陪他来这里求姻缘,却没说,要求他和谁的姻缘。
白泽想,也许是和他吧。毕竟这一路来的许多迹象都表明如此。
可眼看着山顶那棵系满了红线的姻缘树近了,白泽又有点慌。
万一不是他呢?
他真怕自己一时冲动作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
说来也是好笑,他一个真真正正的神,竟然也会来拜这种子虚乌有的神,而且心里还有一点期待。
可是如果月老真的存在,他早在27年前就找月老把他们栓在一起了。
如果地府阎王也真的存在,他大概也会学一学那只孙猴子,将地府闹得不得安生吧。
可这些“有用”的神明,都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害得他和他就这样错过了27年。
白泽垂眸扫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红线,心想,就这样一直做个人吧,不要再变成狗了。
蛮可笑的。
阮蒙去庙里求姻缘结了。白泽站在姻缘树下,仰头望着那一树飘飞的红线思绪万千。
这里他虽然没来过,但是听说过。好像,是把红线系在树上能达成愿望之类的?反正手腕上左右两条,不如解下一条系上去。
白泽低头一边解左腕上的红绳,一边嘲笑自己。
要嘲笑的点太多,甚至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
“咦?大神,您……是有暗恋的人?”阮蒙走过来。
刚刚系好红绳的白泽闻声转回身,看看冲自己微微笑的阮蒙,点头,“嗯,所以向这棵树许了一个愿。”
“哦?”阮蒙慢慢地挑长尾音,“能告诉我是什么愿吗?”
“如果我喜欢的那个人也喜欢我,会把他求到的姻缘结亲手给我戴上。”
阮蒙看着他,笑容一点点在脸上绽放开来,同时,也有豆大的泪珠从眼眶中翻滚下来。
他努力忍了忍眼泪,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努力微笑道,“那我想,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白泽挑挑眉。
阮蒙低下头,拆开包装,取出新款的嵌了金珠的姻缘结,双手捏着两端,上前一步,望进白泽的眼睛,轻声道,“我给你戴上吧。”
白泽顺从地伸出手腕。
他凑在低头给自己系姻缘结的阮蒙耳畔轻声道,“我觉得你刚才应该说,‘你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而不是‘已经’?”
阮蒙先给他系了左手腕,然后才系了右手腕,而后轻轻摩挲着那条先系上的红绳,低声道,“这一条,是我27年前求来的,那时就想亲手给你戴上。”
作者有话要说: 也不是很懂自己昨天为什么要放话说下一章他们就会在一起……
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只能逼自己撸了一篇粗长。
啊~我这个红娘又撮合成了一对儿,还是好有成就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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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对应该是杨戬X哮天了?
之前一直没想到梗,结果今天一下就想到一个超级狗血的……好怕写出来你们打我QAQ,要不杨戬X哮天这一对我们跳过吧,啊哈哈哈
第39章 日常part3-4
“还请假?……不不不, 我这儿没什么问题啦。阮蒙出什么事儿了吗?……哦,好的,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温婉微蹙着细眉盯桌面上的手机。
连续三天请假,这不是阮蒙的风格啊。
她眼睛突然亮了亮!打电话过来的人是白泽!这说明什么?白泽和阮蒙在一起, 他们和好了!白泽说, 阮蒙请假的原因是他今天身体不舒服。
不♂舒♂服。
温婉把头抵在桌沿上一阵窃笑。
看来可以吃喜糖了。
“阮蒙今天又请假了, 你知道吧?”十点半多点儿, 温如昔从二楼下来。
“嗯,知道, 白泽大神给我打电话了。”
温如昔看看她, “你怎么这么高兴?”
温婉急忙双手摸摸脸, “啊?有吗?天气好,心情好吧。”
毕竟是十月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温如昔不置可否地挑挑眉, 转身走了, “那我去遛狗了。”
“辛苦老板!”温婉起身恭送。
温如昔这个游手好闲的老板, 对店里最大的贡献, 大概就是去遛狗。毕竟店里寄养的犬类, 少的时候五六只, 多的时候十几只, 不可能一起带出去遛。全遛一遍至少3、4个小时, 多的时候能遛一天。而且不得不说,遛大型犬那真是个体力活。
平日店里三人都在的时候,基本是温婉看店, 温如昔和阮蒙轮流出去遛狗。这几天阮蒙一直没来,温如昔便都揽下了。温婉当然也主动请缨过,温如昔就丢给她一句,“忘了你上次为什么哭的了?”
被狗遛哭的。
当时有人在店里寄养了一只极其罕见的阿富汗猎犬“皇后”,那远观如丝绸、如瀑布的长长毛发,那端庄倨傲的贵妇神态,简直让温婉一见倾心!而且主人再三表明“皇后”很温顺,很乖,很听话,所以在温婉的极力要求下,温如昔点头让她牵着皇后出去遛了。
结果温婉打算牵着皇后回去的时候,也不知道皇后突然抽什么风,向前疯跑了三条街,被遛的温婉跟在后边真是欲哭无泪。那天她穿的还是平底单鞋,美则美矣,然而并不适合跑步,偏硬的材质生生把脚底和脚掌外侧磨出了大水泡,好几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身心俱疲地回到店里,本来吐个槽想求得一下安慰和怜惜,人家温老板却拍拍她肩膀说,“没让狗跑丢,干得不错。”温婉就哇地一声哭出来了。
还是阮蒙比较软萌,各种温言相抚。温婉觉得温如昔妥妥一副资本家嘴脸,讨厌!
不过当时也已经下午6点多了,温如昔特批温婉提前下班上楼休息,不用去买菜做饭。温婉坐床边一边拿着缝衣针挑水泡,一边在心里画圈圈暗骂温如昔,没想到温如昔敲开她房门给她送了一瓶碘伏、创可贴、纱布,还有一双粉色的兔子状、超级满足少女心的大号棉拖鞋。
温如昔:“脚上起泡了吧?不是特别严重的别挑,这些你看着用。”
当天晚上温如昔叫的外卖还是温婉最爱吃但是舍不得吃的小龙虾。
温婉又偷偷哭了。“老男人”和“小男生”的撩妹段位就是不一样。
她差点儿爱上温如昔了。
如果不是小白一直用那双瓦蓝瓦蓝的琉璃珠似的眼睛盯着她。
唉。温婉叹息。熟悉耽美文各种套路的温婉知道,猫大神这种情况,那必定是要和温老板有一腿的。肯定不会有她什么事儿。
这店里一众美男色,竟然没有一个是留给她的,想想也是很悲催。
温婉没想过自己的桃花来得这么快。
温如昔把其他的狗都遛了,毛毛留给了温婉自己。温婉下了班买菜做饭,然后下楼带着毛毛出去,也算是饭后消食。
她牵着毛毛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身边有个男声轻唤了一声,“金总?”
温婉本来没在意,可是毛毛兴奋地“汪”了一声就往男人身上扑,毫无防备的温婉差点儿被带倒。
“哈!金总!金总!真的是你!你都长这么大了!你还记得我!”
温婉瞧着那个蹲在毛毛旁边,身着一身运动装,搂着毛毛的脖子几乎喜极而泣的男人莫名其妙。
男人注意到温婉,站起来,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您好!我叫林清。我想,我大概是这只金毛的原主人。”
温婉立刻紧了紧缰绳,把毛毛往自己身边拉了拉,一脸防备地看林清。可毛毛显然很喜欢男人,半立起来抬着前爪,又是往男人身上扑,又是吐舌头卖萌。
温婉:……
人行道的绿灯亮了。林清说,“不介意我和你一起走一段路?”
温婉拉不动死命挣的毛毛,很丧气,“好吧……”
林清轻笑道,“你放心,我不是要要回它。只是想……知道它过得好不好。”
温婉突然心底一软,扭头看了看比她高出一头还多的男人。天色刚刚擦黑,但是马路两旁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光影落在男人的脸上,倒也是棱角分明,帅气逼人。
温婉觉得,这要是半年前的自己,在路上偶遇这么一个气质上佳的帅哥,怕是会高兴得原地转三圈。只可惜在那个美色云集的宠物店里浸染了半年,天天瞧着那几个有着神之光环、自带美颜滤镜的男人,再瞧这芸芸众生,也就只是一句,哎哟,这个长得还不错哦。
因为美色而一见钟情什么的,大概是这辈子与自己无缘了。温婉想。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温婉得知,林清并非本市人,家在宁远市,距离洛河城300公里左右的样子,他来洛河城是要监管在洛河城刚开的连锁分店的经营状况。至于为什么他能一眼认出这是他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