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旧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漓氏明轩

作者:漓氏明轩  录入:09-12

  今日一观七王爷,愈发肯定他有眼无珠。
  墨轩也不在意他的评说,低头整了整自己过长的袖摆。容陌见状,十分自然地走过来,挽起他的袖子,并再递给他两支箭。
  墨轩将弓举起,仍是指向了之前那只鹿,“嗖”又是一箭,仍是未中,再次命中了相同的枝干。
  墨轩掂了掂手中的弓,低声道:“太轻了。”
  黄藤中当即会意,将早已为他特意打造的,只是毫无机会送出的礼物递向墨轩。
  墨轩伸手接过,拂过弓箭上精致繁复的花纹,轻嗅片刻:“松香?”
  他还未说完,陈义又是一句:“装模作样。”
  墨轩不理睬他,又摆好了架势,将箭射出。
  这回,这支箭如愿以偿地射中了鹿的咽喉,它还未发出一声呜咽,就轰然倒地。
  陈义嘴硬道:“不过是凑巧罢了······”
  墨轩又再次射出三支箭,分别命中不同的目标。
  他又挑过五支箭,射向了靶场中的活靶,正中红心,且五支箭同一时刻射中,正中一点。
  “好!”容曙拍掌叫好,缓缓走来,“将近十年不曾见过七王爷这般精湛的箭术了,上次见到还是由严辞将军率领的神机营的演练。也不知能否在有生之年,再见一回了。”
  墨轩微微一笑,装着没听明白,容曙话中的杀机那般明显,却做出了一副兄友弟恭之相:“哪称得上精湛,也不过是雕虫小技罢了,不足夸道。”
  容曙的笑容越发慈爱:“七王爷,也不必如此谦逊,不如朕今年就不班门弄斧,为春猎开场了,就委派七王弟担此重任了。”
  容陌一皱眉,这又是在下套了。只是,他不能插手,也不能点破,他就只能安静的看着,不着痕迹的牵过墨轩的手,在宽大的袖口中捏了捏。
  所幸,墨轩也只是当玩笑话,躬身道:“这可使不得,还请皇兄收回成命。”
  容曙也并非真心,就索性顺水推舟,身旁的仆婢急忙递过来御用的金弓。
  容曙接过,干脆利落地一甩弓,就射中了专门准备的黑熊。
  容曙朗声道:“朕宣布,春猎正式开始。今年,谁若是胜出,朕当即就满足他一个愿望。当然啦,只要不要让朕去死就行。”
  玩笑归玩笑,容曙却颇有些失望这个“只要”,却也只能和别人一般做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待林生黎和林晓夜共同敲响了锣鼓,百官就接过了侍从手上的弓箭,向森林四处分散走去。
  仅余容陌,以及被他紧握在手中,不可动弹的墨轩。
  墨轩转身,无奈叹气:“握够了?”
  容陌:“不够,握一辈子都不够。”
  墨轩深感无力,只得一气呵成地按着他的头发,碰了碰他的唇,又迅速放开,偏头道:“满意了,能走了?”
  容陌眯着眼笑起,沉声道:“满意了。”
  墨轩转身就走,容陌又伸手扯住了他,墨轩:“又怎么了?”
  容陌笑嘻嘻地道:“不如子卿与我打个赌吧?”
  “赌什么?”
  “就赌猎物数量吧。败者答应胜者一个条件。”
  容陌待他思索片刻,点头答应后,就翻身上马,提前奔入森林内:“我先走一步了。”
  墨轩不禁失笑,无可奈何的骑上马,向前奔去。
  墨轩将自己特意向黄藤中讨要的铁弩从箭筐中拿出,连带着几只专门打造的箭矢。
  为了保证围猎的公平,皇宫每年都会按照森林中放入的猎物数量,而特意打造专有的一副做了特殊标记的箭矢。
  墨轩放出五支箭,接连命中目标。
  他放下手中的弓箭,忍不住揉了揉酸痛的手指。果然,手臂还是无法承受过多的负担,偏偏自己又不习惯轻巧的武器,甚至是栖止都比寻常的箭重上了将近十斤。
  草丛中突然传出了几声异响,墨轩警惕地一勒缰绳,低声叱道:“还请公子尽快出来,不必再这般躲躲藏藏了。”
  那人仍然躲在草丛中,不肯出来。墨轩不仅皱眉,下马,拔出栖止,向着草丛缓缓踱步而去。
  那人一拨开草丛,就提着剑向墨轩刺来。
  墨轩一惊。就向一旁闪去,仍是彬彬有礼道:“不知阁下是谁,可否告知与本王?”
  那人也是一惊:“七王爷?”
  听着这般熟悉的声音,他也忍不住仔细思索,低声道出那人身份:“前任吏部尚书,简岳。”
  简岳先是一怔,又反应过来,摇起了袖中藏着的折扇,又恢复了一副翩翩公子的做派。
  见自己这般习惯的恢复常态,简岳不禁一怔,忍不住扶额,发出一声苦笑。
  说起来,这些仪态还是简岳在木尧在世时,追着要他教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好看,站在木尧身边,比较搭调。
  结果,他都走了这么久了,自己也还是没有戒掉这些习惯。
  “七王爷,不知可否与在下走一趟?在下与您有要事相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回忆杀(微笑)自己写的cp,自己都被虐的磕不下去,只能在玻璃渣中找糖吃。

  ☆、撼城(肆)

  墨轩听了他的话,颇为不解地眨了眨眼,随后又无奈道:“本王不认为本王与您有话可说,还是请简大人不要这般相逼了。”
  简岳并不以此为挫败,仍是笑语晏晏的,有一下没一下的摇着折扇,锲而不舍的追问道:“难道七王爷就不痛恨当今皇上将您与长公主迫害到这般境地,也不想知道当年皇贵妃惨死的真相吗?”
  墨轩一怔,又迅速恢复了常态,戏谑地反问道:“凉儿三年前就已经出嫁阙国,不再是祉国的公主了,她本应是忘却前尘杂事,重新与阙国太子相伴度日;”
  “皇贵妃早已去世十七年,一切冤假错案都早已尘埃落定了。何必一定要将这些陈年旧事翻出来,惹生人清静呢?”
  “本王忍受这般的苦楚,也早已忍了十多年了,虽不能说是习惯了,但时间一长,也就被冲淡了。为何一定要重新说出,究根问底,以怨抱怨呢?”
  简岳不知为何一乐,直笑得眯起了眼,用手指扒着自己的眼眶,在空中画出了一道虚影:“七王爷,此言差矣。虽说看得见的伤口总会愈合的,但你就是知道,他还在那,只是看不见了而已。
  您身边知晓这件事的人,每当您听见他们说话,都是在无形的提醒您。而它即使没了痕迹,还是一直横在您心中,挥之不去。”
  当年,七王爷的眼睛究竟是如何瞎的,您比我这个外人更为清楚,也就无需我提醒了吧?当年那般苦痛,七王爷确实熬过来了。可是,难道现在七王爷就忘了当初是如何疼痛,如何怨恨了的吗?”
  简岳说完这番话,满意地看到一向是波澜不惊的墨轩乱了脸色。
  墨轩的指尖微微颤抖着,他只得用力地用手掐着手中的软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双眼睛是怎么瞎的?
  他自己当然是心知肚明。而且,比其他人再清楚不过。
  简岳胡扯了一通废话,还是好歹有几句话说到他心坎上了。
  墨轩眸色一冷,换上一副笑意,做出一副勉强答应相,点了点头:“简大人这番一说,本王也不好不起好奇之心,那就暂且听一听简大人的话了。”
  “那就好。”简岳神色不变,似乎早已料到了这般结果,向身旁的草丛优雅地一躬身,笑道,“请吧,七王爷。”
  墨轩紧握着马嚼,就牵着那匹高大的白色骏马,想着森林深处走去。
  他们一直走到悬崖的一角,方才停息了一瞬。
  而后,简岳却故意作出走动的声响,边转头注视着墨轩。墨轩的脚步毫不停歇,直直地向着前方的陡崖走去。
  简岳一边在原地踏步,一边密切的观察着墨轩的行动,见他毫不迟疑的向前走着,再他再踏一步,就要坠落山崖时,他才满意的停下脚步。
  墨轩不甚明显地勾了勾唇角,堪堪将踏出悬崖,凌空的那一只脚收了回来,也不着急问责简岳,只是转过身,好整以暇的望着他。
  简岳一欠身,连忙道歉道:“还请七王爷原谅在下的鲁莽之举,毕竟七王爷当年眼盲的真相是众说纷坛,在下也只能选择最为可信的那种解释。所以,难免会对七王爷抱有怀疑。”
  墨轩听了这番话,不怒反笑,主动睁开了自己的眼,眸色近乎琉璃般透彻,只是无神,没有丝毫的聚焦点。
  他冷冷地问道:“不知这样,简大人是否就相信了?”
  简岳倒也被他的突然之举吓了一跳,又立刻反应过来,连声道:“相信了,当然是相信了。”
  墨轩:“那就可以商谈简大人之前所说之事了吧?”
  “当然当然。”
  墨轩揉了揉眉心,低声问道:“不知简大人对母妃当年惨死真相究竟有何了解?”
  简岳当真不曾想过,七王爷的第一个问题是会问这个,毕竟七王爷与前皇贵妃的关系是出了名的不好。
  但仔细一想,似乎又在情理之中,虽然两人称得上亲情观念淡薄,但毕竟也有多年的养育之恩,关心几句也无伤大雅。
  于是,他一收折扇,痛快地将手中的所能收集到的信息和盘托出:“皇贵妃并非是宫中对外界放出的那些消息一般:是被蒙古派来的刺客所杀。相反的,他是被宫中的一位太监在皇上的默许下,刺杀的。
  原因无他,仅仅是因为皇贵妃太过受宠,皇后的母族逐渐不满,担忧她太过得宠,会危及皇后的地位,皇上会爱屋及乌,将身为庶子的您立为太子,所以向皇上逼宫,必须杀死皇贵妃。否则,陈氏世家的干将皆会辞官。仅此而已。”
  墨轩听着他的“仅此而已”,无端的有几分想笑,这些事他当然知道。因为他就是在那亲眼目睹着他的母亲,光彩而又悲哀的母妃的死。
  他甚至也认识那个负责刺杀,销毁证据的太监,而且还知道,这场刺杀,他的父皇是知情的,也从未出声制止,反而还配合着皇后演戏。
  可即使知晓这件事,他又能有何办法?
  他根本就无法为母亲的死申诉,他甚至因此感到了一丝欣慰:因为在沈凌惨死的那一刻,自己终于成为他所期望的人了。只可惜,不是皇上。
  墨轩声音十分平稳,无论如何注意细听,也辨认不出丝毫的颤音:“本王也问完了,简大人也取信本王了,就不必再兜圈子了,不如就开诚布公,总比在此互相猜疑的好。”
  简岳也不含糊,大手一挥:“在下自从尧死后,就一直在思索着,如何将这京城搅得天翻地覆。”
  只是可惜四处碰壁,令简岳十分挫败,这样,就几乎是回到了最开始,还未遇见木尧的那段时光。
  简岳是生在一个极其穷苦的小山村中,在那里,甚至是读书皆是靠着几位碰巧读过四书五经的老头,偶尔在村口的念叨中学来的,也不怎么正式。
  后来,村中偶然来了一个落榜的举人。他也是担当着全村的期待,赴京赶考的,但却名落孙山,自觉无颜面对江东父老,所以才决定开始四处流浪,碰巧就到了这里。
  但是简岳倒也不怎么相信他的话,毕竟那位先生成天都在喝酒,他一喝醉,他们就开始上课了,也不需要多少学费,就只要购买一壶残酒就是了。
  简岳看着那位先生手舞足蹈的举着酒壶,面色酡红着,讲述着《道德经》,摇头晃脑的背着《易经》《春秋》。
  他上课上得极其随意,他们几个人顽童倒也听得十分随意,而他们的父母也不甚在意,只要能识几个大字,就是比他们强了。
  只有简岳深知读书的妙处,所以他是唯一一个听得十分认真的。也是十年后,他们村中唯一一个考上乡试的考生。
  简岳越过乡试,城试,省试,总算是拿到了进京赶考的通行证。
  他壮志踌躇地住入了一家旅店,旅店里住的皆是入京赶考的秀才,大多是一些非富即贵的世家公子和身着绫罗绸缎的纨绔子弟,简岳与他们自然是无话可说。
  而那些与他一般的,出身于偏远县城的寒门子弟,又是满心满眼的愤世嫉俗,伤秋悲月,他也只好拂袖而去。
  他自认为自己是其中最为厉害,最有可能考中状元之人。平日里,吟诗作对时,他也力争头魁。
  他这般自视清高,目空一切,自然就引来了一些人的不满。再加上初试时,他又位居榜首,更是十分引人注目。
  而在复试当天,几位平日就与他相看两相厌,有寄托着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的公子哥就偷偷贿赂了考官,故意让考官将他的排名写到了最次等,又托了几个专门的打手,打断了他的一只腿,并将受伤的他丢在一个破败的老巷子中。
  简岳待他们走后,方才睁开了自己的眼,挣扎的向前,想要去参加早已结束的会试场地赴考。
  他拖着一条断腿,就只能匍匐前进,久而久之,身上就沾满了烂泥,十分狼狈。
  简岳却浑然不觉,只顾着咬着牙,继续向前爬行。他的身上布满了还未来得及处理的伤口,又一直被雨水冲刷着,很快就感染发炎了。
  他发着烧,头晕眼花的,很快就尝到了血腥味。
  他终于在到达长安城最为繁忙的那条主干街道时,忍不住晕了过去。昏迷时,映入眼帘的最后情境是一双黑色的长靴。
  他醒来后,就发自己躺在一间温暖的小屋中,床上挂满了红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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