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这是你师弟啊!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竹浅

作者:竹浅  录入:12-15

  这十具尸体九大一小,生前都并未习武,大的九具尸骨,年龄在二十到四十之间,而小的却不过十岁。大的尸骨十分脆,莫说是洛书,哪怕是真正的六七岁的孩童,也能将头骨一脚碾碎。而小的尸骨却十分坚硬,之前的那一节指骨应该就是这具尸骨的。
  而小的那具,身上并没有虫卵,只在头盖骨上有稀疏的几枚,但是颜色黑得十分纯正,不像是另外九具的黑红,而是如同墨一样的黑,只在虫卵中心有一抹暗红,看起来竟然有几分精致的。
  洛书闻着那股刺鼻的血腥味与药味,就知道这些是蛊虫的卵。而这些人,大概就是蛊的养料。
  不过按照常理,被蛊寄生者的血肉将会尽数被吞噬,最后连骨骼都会变得极为脆弱,就像是那九具尸骨一样,但是这具小的尸骨,为什么会硬到如此地步呢?小孩子的骨头,可是比成年人要软的。况且这十人又为何像是蛊虫一样被埋在了这个坑里,莫不是在炼制人蛊?
  可是若是炼制人蛊,人与蛊将会合二为一,那尸骨上的虫卵又作何解释呢?
  况且,这条路虽说不是管道,但却也常年走马,更是离龙府不远,这些年竟然没有人发现什么不对?
  纷杂的问题充满了几人的大脑,一时之间思绪翻涌,寂静无言。
  远处的一株大树,茂密的树冠随着风轻轻颤了颤,一片树叶打着旋落下。
  洛书若有所思地转头看过去,微微勾起了嘴角。
  ……
  因为突然出现的尸骨,一行人的气氛不复之前的轻松。
  ……一行人不包括洛书和二零八八。
  洛书依旧是该玩玩,该吃吃,时不时来个马上杂技表演,二零八八走在洛书旁边,防止洛书玩脱了把自己给摔下去。至于马,大概是已经习惯了自己主人的“活泼好动”,跟着前面那匹马走着,悠闲地甩着尾巴,完全不关心这群愚蠢的人类在讨论什么。
  方尚清这边的气氛又与师父出现了明显的分割,但是脑电波显然不和龙韬在一个频道上。他摸了摸自己的长发叹了口气,只感觉自己自从当上了武林盟主,头发就大把大把地掉,真担心有一天生长速度赶不上掉发速度会秃顶啊……
  居然还有闲心担心自己秃顶,看来心情还不够沉重。
  龙韬看了看方尚清,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发生了这么大事他居然还有心情摸自己的头发,照平时来说不应该早就开始一打一打地发传书了吗?
  不过龙韬不知道的是,这件事情放在以往确实会对方尚清的头发造成威胁,不过现在这里不是有洛书嘛,他师父都没说话,他急什么?就像是在外独自打拼的青年,哪怕在外再怎么展现自己的硬汉形象,到了父母身边就完全不想动弹,这是一种处于本能的安心。
  于是这一行人就保持着如此奇怪的气氛到了龙府。
  龙府很大,打眼一看便是颇有底蕴的人家,那种底蕴不是不是表露在外的金碧辉煌,而是透着一股子古朴意味的低调。在门旁站岗的家丁腰板挺直,透着说不出的精神气儿,让人一看心情就好了起来。
  龙韬引着一行人入了府,一落座便有人上了茶,茶香氤氲,水色透亮,茶叶茶梗根根分明,一看便是上好的茶水。洛书依旧被二零八八抱在怀里坐下,龙韬有些好奇地看了看二零八八,但还是没有问出口,转而让人上了一杯花果茶。
  花果茶的苦味要淡得多,被蜜腌过的花果香甜可口,而那一丝若有若无的苦味将甜香衬得更为绵长。
  二零八八端过花果茶凑到洛书嘴边,洛书就着手喝了一口,眼前一亮,给了龙韬一个“小伙子很有前途嘛”的眼神,然后双手捧过杯子小口地啄了起来。二零八八看着想喝又怕烫的洛书,从盘子里拿了一块茶点递给洛书。茶点入口即化,粉粉地粘在唇间,带着淡淡的茶香,甜度恰到好处,洛书又是眼前一亮。
  龙韬看着幸福得像只仓鼠的洛书,又看看专心投喂无心品茗的护卫小兄弟,莫名觉得自己不太好开口打扰,总觉得如果打扰了会受到打击,各种意义上的。
  方尚清神游天外,洛书吃得开心,二零八八投喂得也很开心,只剩下龙韬坐立不安,感觉自己特别多余,就在这时,屋外一道温柔的声音响起,“老爷,小宇他想来见你。”
  龙韬就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站起身来,洛书的目光被吸引过去,只见门外一名温柔端庄的妇人走了进来。
  她看来不过双十年华,身着水红色长裙,外罩白色纱衣,这一身不带多余装饰,只有裙袂用银色丝线细细勾勒,如雪梅踏雪。这一身稍嫌简单,但女子眉如远黛,眸含秋水,唇如点樱,漆黑的发被盘起,露出雪白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穿着这一身却是恰到好处,当真是赏心悦目。
  洛书打量着女子盘起的长发,微微蹙起了眉头。
  这女子相貌气质不凡,这一身穿戴,虽说是看起来简单,但是那裙角的刺绣与肩上的薄纱一看便是千金难求,加上与龙韬语气亲昵,看起来好似龙府的女主人。
  但是龙宇明明说他没有母亲。
  洛书不动声色,等着龙韬介绍。
  龙韬果然不负洛书期望,领着女子向洛书笑着介绍道:“这是贱内。”然后又对着女子介绍道:“这是尚清兄的师父。”
  女子向着洛书的方向行了个福礼,倒是落落大方,只不过十有八九把二零八八认成了师父。洛书也懒得解释,他现在的相貌确实令人误解。他现在更关心的是龙宇那边的事情,莫非这女子是龙韬续弦 ?那龙宇被拐走的事情,就要好好再查一遍了。虽然女子语气亲昵,但是龙宇显然是不认她这个妈的。
  想到这里,洛书拉了拉二零八八的衣襟,刻意放软了声音,像每一个三岁的小包子一样用小奶音软乎乎道:“我想和龙宇哥哥玩。”奶声奶气的,简直要把人的心都要听酥了。
  二零八八不易察觉地身子一僵,然后面无表情地看向龙韬,龙韬连声答应。开玩笑,先不说洛书的辈分,单说自己的宝贝疙瘩一天三次地闹着要找小伙伴就头都要大了,如今洛书来了家里,岂有不答应的道理?
  至于阿灵好像认错了人的问题,洛书师父好像也不在意,那就这样吧,要解释这个问题还挺麻烦的。
  洛书让系统帮忙留在这里,有什么事情可以及时联系,自己由家丁领着,屁颠屁颠地找龙宇去也。
  ……
  暗影楼。
  世人常以为,容纳江湖最顶尖杀手组织的暗影楼,也应该如同它的名字一样阴沉恐怖,令人毛骨悚然。然而只有暗影阁的杀手才知道,这里非但不恐怖,反而鸟鸣啾啾,花香阵阵,身处其中,便如同置身于世外桃源。
  暗影阁的老阁主说过,我心所愿,以血卫之。
  这一片桃源乡,便是暗影阁刀尖舔血的终因。
  在屋中,有源源送来的悬赏被贴于血榜之上,便是桌前的一人。
  他手执笔沾着朱砂在悬赏上勾画,有些悬赏被放到一旁等着被贴到墙上或外送出去,有的却是直接被丢入了废纸篓,动作如行云流水,不知做过多少遍。突然他的动作一停,笔顿住,在仔细地看了一遍这张悬赏之后,他慢慢地搁下了笔。
  “阁主?”身旁的副阁主诧异地唤了一声。
  他倚在椅子上,左手执悬赏,右手撑着头,食指轻轻蹭了蹭脸上的面具。
  副阁主心里突然有了不妙的预感。
  “没有暗杀目标,也没有暗杀原因,有的只是一个地点和时间。”
  “两日之后,在……通向紫阳城的小路上?”
  “有意思,我去看看。”


第43章
  “你就不想问点别的?”洛书看着龙宇有点诧异。
  “啊?还要问什么?”龙宇看着洛书同样一脸懵逼。虽然书洛不叫书洛叫洛书,虽说再见面洛书变得小小的,虽说听洛书说自己的年龄其实很大,但是这些和他有什么关系吗?没关系啊。
  洛书看着龙宇不加掩饰的欢欣与满脸的懵逼,路上突然遇到糟心事的坏心情突然就被放晴了。小孩子的世界比成年人单纯许多,喜欢与厌恶也简单明了,大概在龙宇眼中,自己就是单纯的洛书,而不是一堆标签。洛书还在沉浸在突如其来的感动中,龙宇却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拉住了洛书的手。
  “小洛,咱们去那边的林子玩吧!有的树上有鸟窝,要是运气好还能看见鸟崽崽!”龙宇拉着洛书,直接跳过了叙旧的过程,准备和小伙伴分享自己的秘密基地。
  洛书一听见鸟宝宝眼睛就一亮,他之前就特别想试试那些下水摸鱼上树看鸟的活动,奈何崖底别说鸟了,连鸟毛都没有一根。洛书跃跃欲试,简直想不管不顾地就跟着龙宇出去,最后好歹保持了理智,和二零八八招呼了一声。
  二零八八喝茶的动作顿时一僵。
  ……有了人形一点都不好!
  洛书传完音就没心没肺地跟着龙宇偷偷溜出了龙府,洛书对墙角的狗洞表示了拒绝,并抓着龙宇翻过了墙。
  “哇!”龙宇兴奋地在地上跳了跳,“这是我第一次偷溜出家没弄脏衣服。”
  “所以要好好练武功。”洛书迎着龙宇崇拜的目光骄傲地扬起小下巴。龙宇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不过“你为什么要偷偷出来?”洛书奇怪道。现在的男孩子都是放养的,孩子一般只有在吃饭的时候能见着影。就算龙宇是龙府的小少爷,也不至于禁着他不让他出去,况且龙宇还是武林弟子,会武功加上龙府的威名,虽然不至于在江湖上横着走,在家附近玩玩应该也没什么吧?
  龙宇撇了撇嘴,眼中厌恶一闪而过,“周玲不让我出来。”说着就是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拉着洛书一溜小跑。
  洛书心中纵使有万般疑虑,也只好暂且略过不问。
  “我先爬一次,然后你看着我踩过的地方踩。”到了地儿之后,龙宇拍了拍树干对着洛书叮嘱。
  洛书点点头,就看着龙宇像只猴儿似的灵活地向上爬着,期间为了让洛书看清自己的落脚地点,还刻意放慢了速度。龙宇爬上去又爬了下来,看着跃跃欲试的洛书,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道:“不要怕,要是你掉下来我会接住你的。”
  洛书像是接过什么任务似的严肃地点了点头,也没有用内力,就像是跟着哥哥出来冒险的小捣蛋鬼一样,试探着将脚放到了第一处凹陷。
  龙宇在下面看着洛书往上爬,不时地喊上一句“再往左边一点”或者“再往右边一点”,用力地捏着拳头,看起来倒是比自己第一次爬树还紧张。终于,洛书爬到了一处平台,龙宇欢呼一声,几下爬了上来。
  两个小孩的脸都因为激动变得红扑扑的,对视一眼,就像有了什么小秘密一样,“噗嗤”一声突然笑了起来。
  “下次叫上小怜,咱们还可以带着吃得上来!”龙宇靠在一根树枝上,眼睛发亮,揉进了说不出的渴望。
  这棵树很大,树干大概要三四个人合抱才能抱住,在树干分支处形成了一块平台,完全可以装下三个人。树冠很密,层层的树叶完美地隔绝了炙热的阳光,洒下一片浓阴,在平台上的人就像是进入了一个小树屋一样,呼吸之间尽是清凉,分明是炎炎盛夏,吹进来的风却带着丝丝凉意。可想而知,若是在此处野餐,将是何等的惬意。
  两人静静地眯着眼睛吹了一会风,洛书惬意地几乎要睡着,就在这时突然耳尖一动,听见了鸟类扇动翅膀的声音。
  “来啦!”龙宇兴奋地戳戳洛书,洛书想起之前说过的看鸟崽崽,立马清醒过来,跟着龙宇爬过去,看见在离平台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燕子窝,此时窝里有小鸟探出头来,粉红的皮肤上只有一层稀疏的绒毛,张着嘴巴朝着归来的大鸟叽叽喳喳。黑背白腹,有漂亮的长尾羽,是一家子喜鹊。
  两人大气不敢出,头挨头看着喜鹊夫妇投喂他们的孩子,忽然喜鹊调整了一下位置,正好看见了树叶缝隙中的两人,洛书紧张地屏住呼吸,害怕吓到这一家小东西,谁知喜鹊看了他们一眼,接着就继续去喂食了。
  龙宇小声解释,“我平时经常过来看他们,有时候会拿米粒过来,还会捉虫子,他们都认识我啦,只要不靠的太近就行。”
  洛书崇拜地看着年龄只有自己一个零头的龙宇,恨不得现在就和龙宇一起去捉虫子,完全没有自己的年龄可以当人家爷爷的自觉。
  龙宇看着洛书闪闪发光的小眼神,得意地摇了摇自己无形的尾巴,“普通的毛虫的太好捉了,没意思,等等咱们去捉蚱蜢,那种绿色的肥的,虽然难找点,但是看起来就很好吃!”
  洛书煞有介绍地点点头,接着道:“咱们捉那种很大的,长的,肚子里都是卵,烤了之后外面脆脆的,里面嫩嫩的,一咬会有汁水溅出来。我吃过,可好吃了!”
  话说洛书烤蚱蜢的手艺真是一绝,大抵是因为在崖底时被商城逼出来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何况他还不是什么巧妇,压根就是连泡面都会泡肿的手残。但是在崖底的时间里,这几乎可以算是洛书唯一的牙祭。因为崖底干干净净,飞禽走兽的存在十分薄弱,食物链相当简单,吃只兔子都要小心翼翼地统计一下兔子的数量,以防一不小心吃到破坏生态平衡。洛书自己烤肉掌握不了火候,对这些储备粮下手,简直是对肉类的亵渎,因此也只好在徒弟们烤肉的时候悄悄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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