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心里一惊,这可是这次用来压轴的,可不能在他手里出了什么闪失!连忙把洛书拉过去翻来覆去地看,怎么也没看出来毛病,直到洛书的肚子超级大声地叫了一声。
洛书:道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尴尬。
洛书本就是习武之人,虽然抗饿能力强,但是吃得也多,现在到了饭点,还真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胃。
胃:怪我咯?
大汉看着好像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难得地犹豫了。虽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好像再饿就撑不住了,要是死在他手里,十有八九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大汉想了想,给了洛书冒尖的一碗饭,可这一碗也多不到哪里去,给洛书塞牙缝的都不够。米应该是发了霉的,吃起来有一股怪味,不但夹生,里面还夹杂着小石子和没有脱干净的麦壳,拉嗓子得狠。碗是木头做的,很厚实,大概是为了防止有些性子烈的要摔碎了碗,拿着锋利的瓷片割腕。
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吃饭非常不方便,但是大汉丝毫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思,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势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系统商城里的食物荼毒,对这个味道的接受度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第9章
阳光慢悠悠地从窗框边消失了,小少爷已经饿到没了力气喊叫,洛书尽量节省着体力靠在桌子旁边,角落里的孩子一直没有说话,若不是洛书能听见他的呼吸声,恐怕会以为小孩出了什么意外。
古人一日两餐,谓之“朝食”、“夕食”,之前那顿“有肉有饭”的便是夕食。所以哪怕现在饿到两眼昏花,今日也已经不可能会有下一顿饭了。之前被小少爷打翻的白饭还洒在地上,被大汉踩过一脚,印出了一个脏兮兮黏糊糊的脚印,之前不屑一顾的白饭现在彰显出了诱人的香气。
那白饭是刻意不收拾的。
若没有猜错,接下来几天都不会有吃的了。
小少爷没了气力大声吼叫,却一直在小声嘟囔,在寂静的、饿到让人暴躁的夜晚让人格外烦躁。但是洛书却狠不下心来去呵斥这个被骄纵坏了的孩子。明明昨天还锦衣玉食做着高高在上的小少爷,一睁眼却换了天地,从云端跌倒泥土,恐怕连一个成年人都无法接受,更何况是一个只有六七岁的孩子。他不这样发泄自己的情绪还能怎样呢?
只是洛书能不在意,却还有别人被打扰到不耐烦。
“哐”的一声,薄薄的木板门被轰然踹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刺破夜色,“哟,谁家的小老鼠在吱吱叫啊?”
洛书极好的夜视能力能让他借着月光看到来人的样子,他身材瘦削干瘪,脸上积压着厚厚的皱纹,腰身微微佝偻,头发花白,看上去大概在五六十岁左右,但是周身气血十分旺盛,胜过二十来岁的小伙子。
看来是个练家子。
不只如此,洛书还注意到这人脸上白净无须,声音尖细,明明是男子,却无意间流露出属于女子的神态,看起来竟是个阉人。
来人说话带着笑意,乍得一看让人从心底里感到亲切,但是那双小眼睛却透着一股子冷然淫邪,他动作粗暴地将小少爷从地上拽起,笑眯眯地说:“小少爷,您还当自己在龙府呐?你也不看看咱们南风馆是个什么地方,都是卖屁股的玩意儿,做出这幅样子给谁看啊?”
“南、南风馆?”小少爷睁大了眼睛,接着剧烈挣扎了起来,“我怎么可能在南风馆你一定是爹的对头来吓我的!”
大概是没想到小少爷饿了一天还有力气挣扎,那阉人竟然一个抓不稳,差点被小少爷带了个踉跄,怒极反笑,掐着小少爷的脖子提起来与他对视,“不信这里是南风馆?没事,咱家可以提前给你开个苞。”
手下稚子滑嫩的肌肤和跳动的脉搏,无一不洋溢着孩童旺盛的生命力与青春的活力,阉人的怒火渐渐转移成了另一种火气,空闲着的干瘦的手摸向小少爷充血的面颊,尖锐的指甲划过眼角,留下一道血痕。
他把脸憋地通红在半空中不断挣扎的小少爷甩在了地上,随之趴了下去,洛书双目一凝,刚要出手,却听见外面有人喊了一嗓子,“十八!馆主有事要议!”
被叫到的阉人看了惊恐的小少爷一眼,有点舍不得要到嘴的嫩豆腐,但是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推门出去,临走之前对着屋内道:“你们三个可别给咱家整什么幺蛾子,一两个‘顽童’咱家还是尝得起的。”
他背着光,用令人作呕的目光在三个孩子裸露的肌肤和稚嫩的面颊上巡视,贪婪的目光和干瘦的手指如同最深的梦魇,不知道此生是否有机会醒来。
……
十八走了,但是屋内却一如他在时的寂静。过了不知多久,小少爷踹翻了身旁的椅子,眼眶通红,但是到底没有落下泪来。
十八掐他的时候用的力气太大了,在他的脖颈上留下了一圈殷红的淤痕,衬着白嫩的肌肤尤其显眼,就像给狗戴上的项圈。
洛书深深做着吐纳,压下心头的火气。过了许久,直到两个孩子呼吸变得平稳起来,洛书反手向空间中一探,拿出了一个药包。他仔细地捏出了一点放在掌心,然后双手合十,用看不见残影的速度迅速摩擦,内功随之运转到了掌心。不过片刻,洛书双手之间的那一点点药粉已经不见了。
空气中一股淡淡的香气弥漫开来,房屋内两道呼吸渐渐变得清浅。
洛书随手脱下了绳子,站了起来。
他用力伸了个懒腰,骨骼发出轻微的“啪啪”声,然后轻轻走近小少爷。
小少爷突然睁开了眼睛。
!
洛书被吓了一跳,仔细看过去,小少爷的目光竟然是暗淡无神的,他把眼睛睁了一会,又慢慢地闭上了。洛书惊奇地凑了过去,联想到了小少爷白天指使着要他给他解开布条的场景。
原来小少爷不是傻,而是本能强悍。
若他没有猜错的话,小少爷应该在朦胧间能感知到谁强谁弱,就像野兽能够准确锁定比自己弱小的狩猎目标。若是他的能力加以锻炼,必定是一项极为强悍的技能。
不过洛书敛息术早已进入化境,除非内力比他强悍几倍的人不可能看出他所拥有的一身内力,这小少爷本能地认为他可以帮他,大概是像小动物一样的……第六感?
洛书一边想着,手下动作却依旧飞快,将略带凉意的药膏擦在了小少爷的眼角。指甲这部位带着许多细菌,况且洛书看十八便知道,他的一身功夫全在手上,双手干瘦有力,指甲坚硬锐利,不知道沾过多少人命,洛书可不能保证,他在打斗中洒在指甲上的毒已经清理干净。
药膏作用温和,最大的作用是消毒,倒没有祛疤美白之类的功能,也不用担心第二天被发现不对劲。洛书很快处理好了小少爷。站起来四处看了看,从床上拿下了一个散发着令人感到不愉快味道的枕头,然后给枕头凹了个造型,把布条草草缠绕在枕头上,最后把枕头放在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看起来就像缩成一团的孩子。
还差点东西。
洛书胸有成竹地走到了窗边……然后看到了钉死窗户的钉子。
洛书:感受到了来自南风馆深深的恶意。
和窗户相对无言片刻,洛书想了想,将手放在了钉子上,下一瞬,竟然生生将钉子吸了出来。
洛书:你爸爸永远是你爸爸。
洛书如法炮制,将另外的钉子也吸出,最后将窗框直接卸了下来。他探出头去,左右看了看,然后像一片云朵一样从两层楼高的房间飘了下去,再回来时手里抓了一只胖乎乎的灰毛老鼠。
洛书水汪汪的眼睛和老鼠黑黝黝的小绿豆眼对上,接着洛书冲老鼠呲牙一笑。
老鼠:大哥别这样,小的有点方……
洛书笑容一敛转头就喂了胖老鼠一指甲盖的药粉。
秒睡成就达成。√
洛书看着瞬间瘫倒的老鼠把它塞进了枕头和布条之间,并为自己默默地点了一个赞。
那么接下来,就该搞事情了。
洛书走到门旁,露出了一个搞事的微笑。
这种破地方,搞不到你破产算、我、输!
***
龙韬与方尚清坐于密室中,皆是面色凝重。
“二弟,你……也这样觉得?”龙韬的声音微微颤抖,带着一丝近乎绝望的期盼。
方尚清无言点了点头。
龙韬面上的血色一下子退了干净。
“若现在在府中的不是吾儿,那吾儿究竟在哪里?”龙韬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方尚清不忍,却也不得不引导龙韬回忆起他不愿回忆的事情。
“大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侄儿不对的?”
龙韬脸色惨白地仔细回想了一下,道:“大概是今日早上,我检查他的功课时,他竟然没有躲开。”
方尚清皱着眉头点头,“的确,若是以侄儿对周围气息的天生感应,是不可能躲不开的。”方尚清想了一会又道:“愚弟今日中午去与侄儿玩闹的时候,侄儿看见我似乎惊讶了一瞬,但是愚弟之前就常与侄儿玩闹……”
方尚清话未尽,龙韬便明白了方尚清的意思,面色白到接近透明,双目却是渐渐变得赤红,嘴唇微微颤抖着,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方尚清看见连忙上前一步,以右手抵住龙韬背心,帮龙韬运转内力。许久,龙韬吐出一口血来,双目的赤红终于退了下去。
他紧紧握住方尚清的手,仿佛要从自己的兄弟身上汲取对自己儿子依旧活着的希望,现在他不是龙府府主,也不是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万人敬仰的“龙在天”,他只是一个失去了儿子的父亲。
方尚清的手亦微微颤抖着,但还是强作镇定地拍了拍龙韬的手,道:“大哥莫急,愚弟出师前,师父曾给过一包药粉,名为‘吐真’。师父说,凡是服下的人都会神情恍惚,有问必答。所以只要让那鸠占鹊巢之人服下这包药粉,便很有可能知晓侄儿的现状。”
龙韬眼中光芒乍现。
……
轻微的“咔咔”声过后,龙韬手下的石椅竟然被生生捏成了粉。
方尚清气的全身颤抖,压抑着怒火道:“大哥,你我一同去,去会会这……”
“南、风、馆!”
第10章
那身被缝补到看不出原来模样的衣服被换了下来,现在洛书身上穿的就是再普通不过款式。普通到从大街上放眼望去,五六岁的孩子十个有八个这样穿。洛书随意地用药粉把小脸抹黑,听了听外面无人走动,便快速地出了门。
走廊很长,隔着七八米才勉强能看见一只蜡烛,烛光如豆,飘忽不定,好似风大些就会将这些微弱的烛火一举吹灭。也因此,走廊里十分昏暗,只能勉强辨识出对面有没有人,以避免不小心撞到对方。
倒是方便了洛书。
洛书躲过一个巡查的守卫,贴着墙根疾走,他落地极轻,像是一朵平平飘远的乌云。乌云的耳朵动了动,最后看向了最吵杂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