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想跟着追出去劝劝他,但想到这里的事更重要,最终还是没挪动脚步。帐内的众将刚刚得了王爷的命令,三三两两的散了。我见剩下几人均为敬王心腹,这才上前一揖道:“王爷,在下去年曾在草原上盘桓数月,深知这些游牧民族骁勇好斗,凶狠野蛮,以硬碰硬的话,我们小败乃意料之事,王爷不用过虑。”
“我岂有不知不能硬碰硬的,你们当我真想出战?”王爷长叹口气道:“只是永平的旨意你们都是听到了的,战也是罪,不战也是罪,还不如拼死一战,万一血溅沙场也好过将来死得不明不白。“
“王爷不要太消沉,其实今天只是小败,俗话说,杀敌一千,自伤八百,我料他们还好不到哪去。”我继续进言道:“我有一计,可破狼突。”
“何计?”敬王爷的眼睛顿时一亮。
“还请王爷先从附近城镇给我调数十名烟花爆竹师傅来,再给我购买、调用所需物资的权力。三日后,我必给王爷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王爷一击掌,犀利的目光盯着我道:“我答应你。”
相信现在看文的大大都能猜得到我要做什么了,不错,火药、炸弹!我前世虽是学理科的,但实不知炸药的确切配方,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啊,各位,晋江上那么多穿越文难道我是白看的?我知道火药的成分是硝石、木炭和硫黄,这就够了。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嘛,实践出真知,我们要相信广大劳动人民的智慧。既然都知道主要成分了,多做几场实验,确定它们的正确比例再制作出足以致命的炸药会是难事吗?我认为,一点都不难,实际上,也确实不难。
三日后,我如约献上了数百颗黑黝黝圆滚滚一口脆(注:西瓜的一种,比成人的拳头略大。皮薄,味甜,某颖的最爱)大小的炸药。
当敬王和众将领亲眼看见就是这么一颗貌似不起眼的东西在几十米开外的地上炸出一个半径数十米,深数米的大坑后,大伙儿都沸腾了。
敬王眨着闪闪发光的双眼问道:“这是什么?”
我抬头,轻笑:“雷火霹雳弹。”
天禧元年五月,大璟与狼突在居胥关对持一月有余,禧帝下旨痛责敬候贪生怕死,怯敌畏战,命其即刻出战。五月初十,两军交战。大璟败,亡三万一千八百二十三人,伤六万有余。敬候欲上折请罪,旋有候府清客程某,献雷火霹雳弹于军前,乃大破狼突兵。狼突伤亡共计十万余人,狼突汗王退营二十余里以避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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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以火药小胜一场后,小蝶的下一步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第七十七章 精忠报国
“此次候爷大胜,程公子功不可没,来,我敬你一杯。”
敬王爷的大营里,此时热闹非凡。上面主座自然是笑容满面的敬王爷,下面挨次地排开一溜长桌,坐着众位将领。虽是在大草原上,又值非常时期,席面上吃不到山珍海味,但什么烤全羊、手撕兔、红烧野鸡、炖牛肉、烧鹿舌、鹿鞭汤之类的野味倒是不少,甚至还有一大盆龙虎斗,再加上今晚不限量供应的美酒,这庆功宴可算是热闹非凡。其实酒还真算不上美酒,正宗的北方烧刀子,只是军营里大多是不甚讲究的粗鲁汉子,禁酒这么久,别说是后劲十足的烧刀子了,就算给他们喝马尿,此时也怕是当成琼浆玉液往下灌了。
托了雷火霹雳弹的福,我和大美人也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地在庆功宴里占上一席之地了。这样的酒我俩都不太爱喝,菜又太油腻,挑挑拣拣地吃了两口,正发着愣,敬酒的就来了。
我抬头一看是敬王手下得力的陆参将,忙起身举杯把酒干了。没想到这一有开头的,后面就刹不住车了,一杯接着一杯地干着,眼看就要未成功先成仁了,还好王爷在一边看不过眼,发话道:“小程年纪小,酒量也差,跟众位将士不能比,大伙儿就饶了他吧。”
虽说王爷早成了候爷,但他既然这么说了,面子还是要给的,虽然有人面露暧昧的笑容,有人递过不屑的眼神,终究还是没人再到我面前来展开车轮战。
因为是开战以来的第一场大胜,从上至下都很高兴,喝到深夜,就听到外面有已是半醉的兵士开唱了:“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脚踏着大璟的土地, 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我们是一支不可战胜的力量……”歌声激昂,一时之间帐中人都放了杯箸静听。待一曲歌毕,王爷笑道:“这歌……是小程教的吧,我果然没看错人,小程不但有才气、有谋略、更有一颗拳拳报国心啊!”
汗!我的脸都红了,教军歌纯属前一段时间没开战的时候闲得无聊所为,本来还想再教大家唱《义勇军进行曲》的,结果后来局势有变,还没来得及。
我忙起身谦逊了两句,就有那何副帅手下,本就和王爷不对眼,兼之一直看不起我和大美人的莽汉起身道:“听说这程公子和兰公子是候爷身边最疼爱最得意的人儿,本就能歌善舞,何不当场表演一曲,以助今晚之兴?”
这话说得!不但明指我和大美人的身份不过是脔宠之类,更要我们当场表演,这样一来,扫的可不仅仅是我们俩人的面子,丢的还是王爷的脸!须知,在这个世道上,只有倡伶戏子,才会当众为人歌舞助兴。
何副帅也知这人向来粗鲁,出言莽撞,眉头一皱,喝斥了一声,拱手对王爷陪笑道:“候爷,他喝多了,请不要和这粗人计较这醉后之语。”
王爷还未发话,我仗着酒意未醒,起身道:“无妨,今日尽兴,我程之蝶就给众位歌一曲。”随即,弯了腰,在大美人耳边道:“庭芳,就那日我教你的曲子,用笛给我伴奏就好。”说罢,也不看众人脸色,往帐外走去。
不多时,我换了衣装,一身短打,扎了绑腿,着长靴,还借了幅盔甲穿上,指挥着几名兵士抬了面大鼓进来。众人见我如此打扮如此动作,纷纷停箸放碗,面面相觑,诧异不已。只有大美人,抽出了腰间玉笛不住摩挲,对我微微一笑。
我让兵士把大鼓摆到中间,等兵士们退下,拿起鼓槌,“咚咚咚”一阵乱敲。众人先还觉得有些没头脑,待听到鼓声渐渐激烈,许是忆起了战场生死,神情也逐渐肃穆。鼓声却又逐渐慢了下来,最后变成有节奏地打着拍子,大美人早有准备,立时把玉笛放在唇边,吹奏起来,我和着笛声,打着鼓点唱道:
“狼烟起江山北望
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心似黄河水茫茫
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
虽然没能亲上战场,毕竟是个男人,想起建功立业、保家卫国的雄心壮志,我的鼓声愈加激昂。
“恨欲狂长刀所向
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何惜百死报家国
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想起“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誓不还”的豪迈,想起“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悲凉,我的眼眶渐渐湿了。猛地一下扔了鼓槌,回身随手从身边一位将领的腰间抽出长剑,我边舞边继续唱道:
“马蹄南去人北望
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
我愿守土复开疆
堂堂大璟要让四方
来贺……”
随着最后一个字缓缓吐出,我一个旋身踢腿,斜地里刺出一剑,再慢慢收回,做了个收式,立定。我的剑术是在仓山的时候,缠着文大哥学的,当时只是觉得好玩,学了个皮毛,会摆花架子唬人而已,其实根本伤不了人,这还是我第一次当众舞出。
营内一时鸦雀无声,我知道自己那剑舞得够烂,歌喉也不敢恭维,忙红了脸咳了一声道:“各位,献丑了。”
话音未落,只听噼哩啪啦一声鼓掌、叫好声,还有人拥上前来拉着我手儿不放的,有热情地前来敬酒的,有直呼精彩的,有痛哭流涕的(?)。汗!怎么我一不小心又成了众人的偶像了。
就连王爷也不住点头道:“不错不错,此歌何名?”
“回候爷,”我低了头回道:“此歌名《精忠报国》。”
“精忠报国?不错,精忠报国!”王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一场夜宴尽欢而散,可是战争还没有结束,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还有很多。
数日后,王爷大帐内,众将领正为是乘胜追击还是以静制动而吵得不可开交。
王爷头疼地按了按额头,转身问我道:“小程是何看法?”
自从我献上的雷火霹雳弹大破狼突,又在庆功宴上长歌一曲《精忠报国》后,我已经成功地摆脱了众人心中的小白脸形象,成为有勇有谋、爱国尽忠、美貌与智慧并存的一只(某颖:此为小蝶发烧之语,极度自恋,请各位略过)。众人见王爷发问,也大都停止争吵,将目光转回到我的身上。
“我认为,不战也不退,”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缓缓扫过众人神色不一的脸,说道:“讲和。”
“讲和?不行!”
“明明是我们胜了的,凭什么要求和?”
“哎呀,程公子说的是讲和,没说是求和,那不一样。”
“屁!反正都是和,有什么不一样,老子宁死也不求和。”
营帐里立马跟开了锅似的热闹,王爷大手一挥,阻住众人的声音,不动声色地问道:“理由?”
“候爷,诸位。”我一抱拳,正色道:“狼突兵强马壮,民风彪悍,骁勇善战。此战能一击而中,雷火霹雳弹虽功不可没,却也侥幸得紧。再打下去,胜负难料不说,对我大璟江山、亿万百姓又有什么好处?这一片大草原,又不能开荒种地,我们占了也没有多大的用。可每打一仗,我们要耗费多少粮草,要失去多少我们大璟的好儿郎?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听过这么一首词。”我刻意停顿了一下,压低了嗓音用悲凉的声音缓缓念道:“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见众人俱都动容,我接着说道:“我说的是讲和,决不是屈辱地求和,如果条件苛刻,我们可以不接受,到时候再打不迟。”还有一个理由,我虽没讲,相信敬王爷也想得到,要是真把老本在这大草原上拼完了,还有什么本钱和永平城里的那位斗?
我这番话说完,大帐内又是一片嗡嗡嗡的议论声,但已经是赞同的多,反对的少了。
敬王爷微微颌首,继续问道:“既然如此,小程觉得派谁去讲和最合适?”说着,目光似有若无地往老狐狸身上一扫。
我知道王爷的意思,是想让我举荐他这边的人,好为自己争取点有利条件。我微微一笑,上前一步,撩起长袍,单膝跪下,双手抱拳道:“在下愿为国分忧,为候爷助一臂之力!”
我之所以要争这个明显危险的职务,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更不是为了出风头。但你若说我真的是上为精忠报国下为答谢王爷的知遇之恩,再顺便拯救万千百姓于水火,我自认自己的思想领域还没到那个高度。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了什么,从一到战场上的那刻起,我就盼望着两军有握手言和的那一天,等知道了对方的汗王极有可能就是我所认识的风或他的兄弟后,就更不希望再继续打下去了。为了和平,为了我那小小的愿望有实现的一天,为了和旧友们再见上一面,我义无反顾地接下了这个艰巨的任务。
因为战败,狼突大营后退了二十里。我在一小队士兵的护送下,走了大概十里地后,士兵就全数返回了,只剩我一人独自上路。这也是我的要求,若真有危险,这数十人也抵不了什么事,还不是白白牺牲了,还不如我孤身前往,示弱的同时也表示了我方并无歹意。
果然,没走上几步,就遇到了狼突的巡逻队。见我一书生打扮的少年独自骑着大璟的军马行走在草原,都是即诧异又好奇。没见到狼突王,我没敢多说,只是自称是大璟敬候手下,特来拜会汗王。在狼突骑兵的簇拥下,终于来到了狼突王的王帐前。
待听到帐外侍卫让我进去后,我先定定神,整理下衣冠,然后长吸口气,尽量使自己看上去从容不迫些,跨着不急不缓的步伐,徐徐入内。
狼突王的营帐很大,按照规矩,我在离主座上的汗王还有二十步的距离就停了下来。出于礼貌,我不能一直盯着汗王的脸瞧,所以,我除了能确定这个汗王的确很年轻外,根本不能辩认出他到底是不是我所认识的风。
“大璟敬候座下特使程之蝶参见狼突汗王。”考虑到双方身份,我只鞠了一躬,果然,立时有人发难:“大胆,见到我们草原上的大英雄,英明神武的狼突王为何不跪下?”
英明神武?卖糕的,要不要再加上一个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啊?哦,不对,他是想一统大璟。我极力掩饰住笑意,再鞠一躬,恭敬地答道:“程某虽无官职在身,却是大璟的子民、候爷的特使,不敢也不能跪你狼突之王。”语虽恭敬,却是点明了大璟与狼突之间并不平等的地位。那人自然听得明白,正要发火,只见那狼突王一挥手,接着开口道:“不知特使远道而来,有何贵干?”
这声音一入耳,我立时浑身一颤,随即惊喜地抬起头,笑道:“真的是……”话还没说完,猛然间意识到现在决不是叙旧的时候,忙口风一转,道:“哦,前两日双方交战数场,各有胜负,一时之间只怕也难分仲伯。程某此次前来,是劝汗王能为您草原上的子民着想,不如暂且讲和,罢兵停战,休养生息。”
狼突王,或者说风嘿嘿一笑,声音里带着三分阴冷,道:“我狼突子民想的就是饮马长江,踏平中原,你让我怎么讲和,怎么罢兵?”
这人……根本就不是我所认识的、记忆中的风,我对上那双满是狠厉目光的双眼,道:“汗王,一将功成万骨枯,就算你的铁骑踏平了这大璟的万里河山,您要一个千疮百孔、血流成河的国家又有什么用?过以前那样平和安乐的日子,不好吗?”
风冷哼一声,道:“对你们大璟人来说,当然好。可对我们草原儿女来说,以前那样吃了上顿愁下顿,餐风宿露的生活又有什么好?”
我一时无言以对,正琢磨着怎么说服他,忽听他问道:“听说那雷火霹雳弹是你献计于那敬候的,可有此事?”
我顿时心中一凛,却不愿示弱,昂首挺胸道:“不错。”
两旁的狼突将士一听,立时跟炸了锅似地,不住有人叫嚣着:“杀了这小子,为兄弟们报仇!”
只见风神色不变,慢慢举起手,道:“来人,拉下去……”
天禧元年五月十五,敬候命清客程某为特使,携书信一封,孤身前往狼突大营汗王处讲和。后为狼突王所扣,生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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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小蝶在狼突营里又会有什么遭遇?
第七十八章 我们还是朋友吗
“你到底是不是风?”
被软禁在狼突大营已经快一个月了,虽说我能在数名士兵的监视下在营内走动,但不能出大营,也找不到人说话的日子可把我憋闷惨了(一般只有贵族或商人才会说大璟语)。最令我懊恼的是自从被士兵押着从王帐里出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疑似是风的狼突王。之所以说是疑似,是因为我越来越不确定,现在那个满脸阴霾,凶狠残暴,视人命如草芥,视战争为儿戏之人,会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朋友。
终于在一个月后,在我的再三要求下,我在被软禁的营帐里第二次见到了狼突王,我终于得以一吐心中的疑问。
他背对着我站着,一直没说话,良久长叹口气道:“这个名字你在这里还是少喊为妙,没几个人知道。”
突然间我有种流泪的冲动,我压抑住狂跳不已的心,道:“云呢?我想见见她,还有安卡他们?”
风转过身,脸上露出笑容,一种我看不懂的冷笑,道:“就算他们来了,也救不了你,整个狼突国,只有我说了算!”
我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待心情稍微平静了,确信自己不会冲上前去给他一巴掌,这才开口道:“你在说什么!安卡是我朋友,云我当她是妹妹,亲妹妹,所以才想见见他们,我不需要他们来救!我再问你一遍,云呢?安卡呢?”
“安卡死了。”风在我的情绪失控之前,很快很平淡地回答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