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舞花开(穿越)下----似曾相识颖归来

作者:  录入:07-02

我惶恐不安,我怕了,我生平第一次怕了。
想我皇甫辚,身份高贵,生来就是要执掌这天下,承担起中兴大璟的重任,我怎么可以有爱,还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爱上一个男人?
我沉默了,我不着痕迹地疏远他,我试着让自己忘记这个人,试着用美丽的妃子和温顺的侍人来代替他的位置。只是……
他是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所以,他轻而易举看出了我所有的犹豫和彷徨,所以,我做不了的决定,他来做。所以,我的心愿,他会为我达成。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一身正装,第一次当众来东宫找我。他对我行参拜大礼,匍匐在我脚下,对我说,这一生,我都将只是他的君王,他的主子,他愿意作为我的臣子为我效力,为这大璟江山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我知道,这不是他的真心话,我知道,他真正想说的是,这一生,他只想做我的……可是,即使我的出生如此高贵,即使我坐稳了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我们,还是没有选择幸福的权利!
所以,我只能带着向来为众臣所称赞的礼谦下士的笑,扶起他,命令他,去敬王身边作我的内线。
这是我想出的能同时保全我们两个人的唯一办法!再把他留在身边,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和冲动。空间的距离,也许阻隔不了相思想念的心,却可以阻断肉体的接触,阻断流言和蜚语。
这一别,就是十年!
十年时光匆匆流过。其间,他不是没回过京城,可我却用不能轻易与他接触,暴露了他的身份这个理由,阻止自己去见他。只有我心里明白,自己怕的,到底是什么。
这十年来,他一直做得很好。逐渐得到敬王的信任和重视,一步步登上高位,成为他的心腹重臣。我知道,他是那么聪明的一个人,只要他用心去做,当然会成功,更何况,他是为了我……
虽然历经十年,虽然隔了数千里,他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举动,我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我知道他一直是孤身一人,我知道他已由那个聪明外露的阳光少年成长为心机深沉的中年男子,我知道每年我们相遇的那个日子,他都会登上洛阳郊外最高的山,面对西北方向,独饮大醉。我更知道,他……不快乐,一点都……不快乐。其实啊,我也一样……
可是,我又能怎样?我只能照常协助父皇处理朝政掌管六部,我只能遵母后的意思新纳了两个大臣家的女儿为侧妃,我只能雨露均施,让后宫诞生一个又一个世子、公主,不会让父皇觉得后继乏人。
终于有一天,久病的父皇撒手人寰,我名正言顺地登位称帝了。意料之中的,敬王蠢蠢欲动了!
我冷笑着将敬王的檄文扔在一边,很好,他终于动手了。皇叔恐怕不会想到吧,一旦他真的动手了,他的末日也就到了。而那个人,已有十年不见的人,也终于要回来了吧?
几乎没有悬念的胜利,并不见得让我有多高兴,日夜挂在脸上的笑容,只因为他即将回到我的身边!
可是,当他缓步迈入金殿中,当他低着头跪伏在地,对我行三拜九叩的参拜大礼时,我才明白,十年的光阴,不仅仅改变了你我的外貌,不仅仅沉淀了你我的性情,还改变了一切。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坐在高高的龙椅上,多么荣耀,用低沉威严的声音封赏正四品的官位,多么大方。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并不能弥补他所付出的万一。虽然这不是他所想要的,却是我唯一可以给他的,唯一可以用来留住他的。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开口,他就会为我留下,做为我的臣子,陪侍在我左右。
在黑色绣着金龙和银色云袂花纹的宽大衣袖的遮盖下,我的手紧紧握住鎏金镶嵌珠玉的扶手,脸上是一贯的高贵、凛然和没有表情,看着他深深地叩下头去,缓缓道出那三个字:“臣,谢恩。”
几乎咬碎了钢牙,几乎掰断了扶手,我才能克制住自己冲上前去将他拥入怀中的念头。强迫自己收回缠绵思念的目光,我一脸淡漠地缓缓吐出两个字:“退朝。”
被宫人侍卫簇拥着朝内殿走去的时候,我没有回头,没有犹豫。
我,大璟国的禧帝,一朝之天子,坐拥这锦绣天下,傲视万里如画江山,却……失、了、你!

番外三(下) 抛却江山只要你

我曾对程之蝶说过,敬王、洪帮帮主、各位皇兄皇弟以及每一位对皇位有威胁的人的身边,都有我布下的暗线,所有人的行踪、思想、动作、计划都尽在我掌握,但,他是个变数。其实,对我来说,程之蝶也同样是个变数,一个非常重要的变数!
最初几次见面,他并没有给我留下多深刻多美好的印象。第一次,他小心翼翼,第二次,他战战兢兢,完全没有传说中的满腹才华和灵动。果然,人言不可尽信,我略有些遗憾地让人把他关进了井水胡同,轻易地把他抛在了脑后。
再次注意到他,不仅仅因为一代枭雄、天下第一帮的帮主花行天一次次地提醒我,待敬王事败后,一定要赦免其罪,并将他交由他处置。更因为,皇城一战,东直门险被敬王攻破,我方死伤将士数量之多大出我的意料,而始作俑者是一种叫做火炮的新式武器。事后司徒然告诉我,这火炮,同雷火霹雳弹一样,也是程之蝶设计发明的。
从这时起,我有些相信,他是个不一样的人了。
更加打动我的,是他笑对生死的淡然和从容。
当他为重一诺坚不肯吐火炮的制作方法,昂着头带着笑为自己定罪,只求我饶过其家人的时候,我突然间想起了十二年前听某人唱过的那道诗:“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推翘勇,矜豪纵……”
程之蝶,和司徒然是同一种人。
前者,他为了不影响爱人的大业,不让爱人日后因为他放弃事业而后悔,他选择了死,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求着我立刻处死他。
后者,他同样为了爱人的大业,为了不让爱人背上贪图男色的骂名,他卑躬屈膝自请为臣子,宁愿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一死一生,说不上谁更伟大,却同样让人动容。
所以,我放过了他。虽然把两人都吓了个不轻,终究是,放过了他。
只是,我没想到,不仅仅是我看穿了他的想法,他,也早就看穿了我和司徒之间暗藏的情愫。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
“陛下,也许你身边就有值得珍惜的人,何不诉着一诉衷肠?有些事,两人分担总好过一木独支。”他说。
我失去了一贯的教养,几乎是恼羞成怒道:“住口,你知道什么!”
你知道什么?就敢在我面前大言不惭!即使你写出了那句“高处不胜寒”,你又哪里能真正了解身居高位者的痛苦和孤单?那万众瞩目的位置,哪里能够轻举妄动?你道我贵为帝王,便当真能随心所欲吗?不,你不懂的……
从别庄出来,我一直很沉默。司徒也陪着我沉默,直到实在忍不住了,他才开口问道:“陛下,程之蝶无关紧要,且素无野心,放他一条生路还可以牵制花行天,我当然明白。只是,我不懂,为何您会一并放过那敬王和兰庭芳?难道您不怕纵虎归山?”
我瞟他一眼,淡淡道:“朕听说你这十年来,和皇叔及兰庭芳都相处得不错,怎么,你就这么盼着他们死?”
他的额头顿时有汗流了下来,把身子躬得更低些,他诚惶诚恐地说道:“臣不敢以私情而废国法。”
我心里一阵难过,司徒,你和我之间,真的就只剩下这种相处模式了吗?其实不是我故意用话来挤兑你,只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的问题。我总不能告诉你实情,一念之仁放过皇叔和他的那位才子,只因为,当我听到皇叔饱含绝望地喊出那句“兰儿,你等着我,黄泉路上,你我携手同行”时,心里突然被酸楚涨得满满的,就在那一瞬间,产生了想要成全这一对苦情人的心思。我们姓皇甫的,同样身不由己,总要有一个人,能获得幸福吧?
所以,我只得淡淡地答道:“因为他是我的皇叔。当我还小、先皇还只是皇子的时候,先皇对我极严厉,从不假以辞色。而经常抱着我、逗我笑的人,只有皇叔。”这,确实也是放过他的理由之一,只是,及不上那个理由多矣。
程之蝶果然和花行天走得远远的,天南地北,相见无期。但是,他说过的话,却常常在午夜梦回时,在我独自对月长叹时,在耳边响起。
不,不行,我的目标是一代明君,中兴之主。情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倏忽间,又是十年。
这十年,我过得很难很辛苦。
先是雪灾,而后又是大旱,赈灾牵出了江南第一大贪案,刚刚把官场整肃完毕,狼突国再度进犯!
幸好我一直牢记着程之蝶说过的话,对北方防范甚严,粮草、军马早有准备,狼突国偷袭不成,战况再成胶着状态。也多亏了程之蝶听说了这事后,连夜赶到了居胥关,献上了雷火霹雳弹和火炮的制作方法,才使得我军险胜。狼突国国都被破,狼突王在北逃的路途中伤病交加而亡。最离奇的是,听说狼突王临死之前一直在喊一个人的名字:“程、之、蝶!”这人,真是个祸害!
后来,我曾经问过程之蝶,为什么当初他宁死也不肯交出的配方和制作方法,这次却主动拿了出来。他却用一种近乎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说了一大通什么正义的自卫反击战和非正义的侵略战争,什么冷兵器时代的结束,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我也听不懂。算了,看在你主动为国献计献策的份上,我也就不跟你计较你君前无礼的罪了。什么,你还想要赏赐?行,信不信我把那狼突王的临终遗言在你家花行天的耳边念上一百遍啊一百遍?别跑啊,我听说那姓花的别的功夫不敢说,吃醋可是天下一绝,专吃各种飞醋,真正是宁可信其有,决不信其无。哎,别跑别跑,我给你赏赐……
我看得出来,自从花行天和程之蝶来过一次后,司徒的神情更黯然了。我明白,那种感觉其实我也有,那叫,触景伤情。
可是,我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战争过后,最重要的是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接着,要治河,要修路,要建桥……
十年过去了,大璟终于成就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四海升平、玉宇呈祥的一代盛世。我踌躇满志,我雄心万丈,可你,却要在这个时候离开我。
“陛下,臣已老朽,不堪重用,还请准臣致休还乡,颐养天年。”你跪伏在我的脚下,静静地说道,语气里,没有埋怨和忧伤。
我坐在高高的龙椅上,从上望下去,只看到你的头顶,看不到你的脸你的表情。不过才四十出头的年纪,为什么,你的鬓角已有了华发?我看见你的眼睛,不复二十多年前的锐利和清亮,有的,只是被岁月蹉跎了的凌厉,被琐碎消磨了的无奈。
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我?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再继续陪着我?一直一直,就这么陪着我走下去?
你知不知道,当听见你说要走,我的心好痛,好痛……
可是,我也知道,这是对你我来说最好的结局。
也许,只有放手……
“在想什么?这么出神。”随着背后传来的温暖,我被人搂在怀中,火热的唇贴在耳后暧昧地响起:“明天去小程和大花那里玩玩吧,好久没见到他俩了。”
“不去!”我的脸刹时转为铁青。
“算了,干嘛和小孩子计较,再说,我觉得他说得也挺有道理的。”身后人吃吃地笑道。
“还说!”我的脸色更难看了。
五年前,当司徒终于提出要辞职还乡后,我猛然醒悟,江山再美权势再大也比不上与君相视一笑,将皇位传于太子后,我与司徒携手飘然远行。
在司徒的提议下,我们先去看了程之蝶和花行天。没想到那死小子,也不想想当初是谁大人有大量地放过了他,还成全他俩双宿双飞,一见到我们携手前来,居然拍手笑道:“好好好,狐狸配狐狸,真是绝配。幸好是两只公狐狸,如若不然,再生出一窝小狐狸来,这天下岂不要大乱了?”这死小子,我看有他在,这天下就太平不了!他居然还得寸进尺道,当初见我第一面,就认定只有两种动物适合形容我,我脑子进水了才会问他是什么。狗嘴里难道还指望它能吐出象牙来?他说除了狐狸外,另一种是披着羊皮的狼。我气得当场给了他一掌,怒道:“程之蝶!不要以为朕不当皇帝了,你身边还有个武林高手护着,我就不敢动你了!”惹得司徒和那花行天在一旁暗笑不已。
“去吧,啊?我听说你那痴情的叔叔和他那大才子最近也要过去,你不想去见见他们吗?”身后人嘴上说着话,一双手却不老实地沿着我的胸膛、小腹一路摸索着。
我被他挑起了热情,转过身,送上我的唇,一边与他缠绵地亲吻,一边喘着气轻声道:“好,司徒,你喂饱了我,我就都听你的。”
打开双脚,极具诱惑地缠上他的腰,我轻扭着身子,一边低声呻呤着,一边用下身磨蹭着他的。
司徒那双总是冷静、狡黠的双眸里出现了难得一见的迷乱,他一边欲拒还迎地躲闪着,一边语不成调地说道:“不……不成……你是什么身份?让你抛下一切跟了我,已经够委曲了,怎么还能让你……”
我以吻封缄,不再让他说这些杀风景的话。不,司徒,我这么做一点都不委曲,委曲的人,从来都只有你!
前四十年,我是为大璟江山、为天下百姓、为皇甫这个姓而活的,我对得起任何人,唯独对不起你!后四十年,我要为你、为你我的幸福、为自己的爱情而活!
宁愿抛下这万里江山、宁愿舍弃这唯我独尊的权势和地位,我……只、要、你!
番外三完。

番外四 春霄一刻值千金

“花 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不出意外地,大花听我带着满脸的奸笑念了这句被晋江狼女们称为古往今来第一大淫诗后,向来坚毅、棱角分明的脸上竟然浮现出朵朵可疑的红晕。他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有些着恼道:“你……要做就快做,这……这念的是什么淫诗!”
我笑得直打跌:“大花啊,你还……真是有潜质啊!”不怀好意地将身子贴上他的背,我在他耳后吹气如兰道:“淫诗,我倒还真知道几首,你且听这个。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不好,不好,”我突然停了下来,歪着头想了想,道:“这首还不够级别,你再听这首。”我咳了一声,拿捏着嗓门,模仿起绝世小受的音调半念半唱道:“春眠不觉晓,那个嗨哟不嫌早。不用我推倒,你自个儿先躺好……啊……”没等我念完,大花已黑了一张脸,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转身将我抱起往床上一扔,扑!
“喂!”我不满地翘起一只脚,轻轻抵在他的胸膛上阻止他进一步的攻势,颇为不悦道:“说好我先来的。”
他的眼睛从我的脸往下移,掠过我的胸、我的小腹、我的大腿,最后落到我正放在他胸前的纤足上。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未着鞋袜赤白的脚,我突然间被他看得全身燥热,欲火慢慢地从下腹燃起。
“哎……”我舔舔干燥的嘴唇,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声,声音却更像是呻吟。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里尽是欲望,突然一低头,在我的脚背轻轻印上一吻,道:“既然你还不想做,只想念诗,那就先让我来好了。”
明明是虔诚的一吻,我却觉得酥麻的感觉沿着被他亲吻过的地方一路向上,直达大脑皮层。我的喉咙咕咕一阵乱响,道:“谁……谁说我不想做?”
“好了。”他握住我的脚踝,慢慢分开,漫不经心地说道:“我先在上面,然后再让你在下面,行了吧?”
“行”字几乎要脱口而出了,我猛然醒悟过来,狠狠一脚蹬开那个满脸得色的无耻之徒,我怒道:“你先在上面,然后我再在下面,说来说去我都是受!我凭什么答应?”
很显然我那一脚并没对某个色狼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大花再次涎着脸凑过来,陪笑道:“是我一时口快说错了,总之,你让我先做一次,然后,我任你处置,如何?”
“不好。”我立即否决了这个看似完美的提议。开玩笑,我又没习过武,更比不上某只禽兽的体力,等他尽兴后,我早就脚瘫手软了,就算他任我为所欲为,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我眼珠一转,有了计较:“除非……”我奸笑着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推书 20234-07-03 :情难----旖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