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不语,史昂的神情黯淡下来。他嘴唇动了几次,似要开口说话,却都没说出口。我索性扭过头,不再看他,直直地看向窗外。天已完全亮了,阳光把路面染成了金色。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可对于海皇党来说,这个日子是黑色的。西山渐渐远去,城市就在前方。一路时有遇到开向山里的车子,那应该是海皇党的党羽吧?过了今天,他们又该走向何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前面是一个三岔路口。径直往前,进入N市;走右边,穿过山,到达S市;左边这条路,路标指示通往A市。我以为史昂会走右边的路,没想到他却把车开上了左边那一条。我心头一动,犹豫了一下,还是拉住了他的手,有些生硬地说:“我们不该走这条路的,这是要去哪里?”
“你看得到的,去A市。”他简短地回答。
“为什么?难道我们不应该回S市向哈迪斯交差吗?”我有些诧异。
“任务没完成,还交什么差?回去送死吗?”史昂的脸上露出一抹奇怪的笑容,竟让我从骨头缝里感到寒冷。我这才意识到,毁灭海皇党,的确不是哈迪斯交待给我的任务。“在适当的时机,胁迫波塞冬本人,向我投降。”这才是哈迪斯要我做的。而现在,史昂把这一切都以另一种方式结束了。
直觉告诉我,史昂的话是对的,但我不甘心,很没底气地反驳道:“即使没有完全按照哈迪斯的意思去做,我们也达到了他想要我们达到的目的,他不会杀我们。”
“呵呵,傻孩子,你知道什么?也罢,我就告诉你,当年他派我到N市是做什么勾当的。”
我吃了一惊,不由得瞪大了眼睛。难道我所知道的还不是事情的全部?难道还另有隐情?我死死盯着他,等他说下去。
史昂徐徐说道:“海皇波塞冬,其实正是哈迪斯的亲弟弟,但是他们兄弟之间感情很差,势同水火。哈迪斯让我到波塞冬身边,本来是为了取悦他,而我却不愿意做他们玩弄的工具。于是,我偷袭了波塞冬。要不是加隆深夜闯进来坏了事,海皇早就死了,如今我不过是把我失去那条胳膊的代价加倍向他们要回来而已。”
看我一副不信的表情,史昂停了一下,接着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哈迪斯派你来,一定是说希望你能继承我的意志、完成我未完成的任务吧?”
我点点头,静静地看着他。史昂无奈地笑笑,继续说:“波塞冬一出事,哈迪斯就嗅出味道了。因为加隆行事的风格和海皇本人截然不同,作为亲兄弟,他没理由感觉不到。而且,最重要的是,加隆掌权后,为了替他哥哥撒加开道,处处针对冥王帮,恨不得一时灭之而后快,这些事,波塞冬是绝对做不出来的,因为有血脉的羁绊。所以,我能肯定,哈迪斯派你来的唯一目的,就是引我现身,抓我回去。他一定在心里把我杀死无数次了。”
我的心里乱极了。当初哈迪斯派我出阵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我真的无法相信那样浓重的感情居然是装出来的。眼下史昂对我的剖白,又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呢?
“所以,你就无耻地利用别人,杀死波塞冬,毁灭海皇党,并且以此胁迫我跟你走么?”我低声地问着。史昂没有回答,沉默地看着我,缓缓点了下头。只是一瞬间,我心中的天堂便彻底崩塌了。再没有任务,也没有仇恨,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了。
“卡妙,你还记得多年前我和你说过的话么?”史昂柔美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把我从神游中唤了回来。我足足用了十几秒钟才弄明白他在说什么。我怎么可能不记得?三年前,他曾对我说,要带我离开,到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去,他曾信誓旦旦要给我幸福。如果是在昨天听到他旧事重提,我想我一定高兴得要疯了,可是现在,我竟一点也提不起兴致。
“你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不知道你在问哪一句。”我故意装糊涂。
“这些年过去,我已是回不去了。卡妙,你愿意和我一起,到一个全新的地方去生活吗?”
史昂的脸贴近了来,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语气温和到小心翼翼,好像生怕被我拒绝。从他口中喷出灼热的气息,让我的脖子一阵阵发痒。我几乎就要忘掉自己对他的芥蒂,再次沦陷在他的温柔中了。不过,我的自尊心告诉我,不能就这样投降。
“如果我说不,你会答应吗?”鼓起勇气,说出这句算是拒绝的话,我闭上了眼睛。我不敢去看史昂现在的表情。我想,那一定是非常意外、非常难过的吧?我不敢面对他,因为我知道,我又让他失望了。我本以为,违背他的意愿以示不与他同流合污会让我自己好受些,可是为什么我的心中还如此悲伤?痛,就像被乱箭穿心一般。
史昂再也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开着车,用行动给了我他的答案,那就是——不。
果然还是如此啊!我苦笑。我早就知道,不管我是否同意,他都不会改变他的决定,他向我询问,只是为确定我的心意罢了。除了口头表示下不满,我根本无法反抗他。与其说不敢,不如说不愿。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他的爱意太深,纵使我知道他十恶不赦,也无法抹杀这份爱。既然如此,那就随他去吧!我认命了。
一路上,我们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车内气氛凄冷,就像笼罩在低气压下。我把自己抱紧了些,蜷在座位上。一夜未眠,又经历了许多变故,此刻,一阵浓重的困意袭来,我竟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隐约感觉到史昂在推我,我赶忙睁开眼睛,才发现日头西斜,已是过了晌午。我们的车停在一座公路桥头,桥头石碑上刻着几个大字:镇澜桥。桥下是一条干涸的沟渠,里面长满了一人多高的杂草。史昂的胳膊正伸到我腰后,很费力地试图把我抱起来,不过,我并不像他想象得那么轻,而且这个姿势也不太方便,他弯了几次腰,都没有成功。
我挣脱开,轻轻地对他说:“我自己能动,不要随便碰我。”
其实我本来想对他说“你不方便,不用抱我,我自己起来”,可是话到嘴边却变了味道。史昂慢慢抬起身,他的脸上一片木然,我却能看到他眼中流露的悲伤。我很想和他解释,可强烈的自尊让我放弃了这个念头。我们无言地对视良久,史昂才开口。他的声音平静如常,不带一点伤痕。
“我们到了,下车吧。这几天恐怕要委屈你,跟我一起睡这涵洞了。”
我随他下了车,走下桥去。我一边走一边思考,为什么放着相对舒适的车厢不睡,偏偏要睡这又冷又硬的涵洞?不过我没有问出来。我跟着史昂,穿过杂草丛,来到桥底下的涵洞前。这涵洞大约有两个人高,洞内也是杂草丛生,看来这沟渠干涸有好久了。草丛中不时有老鼠钻出,还有大群蚊虫扑面而来。我驱赶着虫子,不由得皱起眉头,心想,就这样睡在这里,岂不是要给它们咬死?
史昂像是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说:“不用担心,等一会儿我把这些草都清理掉,我们睡前在洞口再生一堆火,有烟熏着,蚊虫就不会飞进来了。”他说着,从身上摸出一把匕首,利落地割起草来。少了一只手,史昂只有加快出刀的速度,才能顺利把草割断。我看着他挥动独臂的背影,眼睛有些发酸。我默默加入了除草的行列。两个人很快就把涵洞内部清理干净。史昂又返回车上,取了一张两米见方的防水塑料布,铺在涵洞里的地面上,四角都用石块固定好。做完这一切,他满足地笑了笑,对我说:“卡妙,饿了吧?走,我带你去吃饭。”
经他这一说,我才感觉到肚子里咕噜噜乱叫,的确是饿了。
我们回到车上,史昂驾车掉头,沿着来路向回驶去。
两个小时后,我们在一个丁字路口右转,再向前不远,我就看到了一座城市。想必这应该就是A市了吧?史昂在城外把车开下了路,停在路边的沟里。我们下了车,他却连车钥匙都没有拔,车门也没有锁。我很奇怪,他难道不想要这辆车了吗?
史昂的声音适时地响起:“这辆车是不能要了,如果你不想很快被抓回去的话。”
我明白了。这辆车是苏兰特的遗物,是曾经属于海皇党的东西,果真是不能保留太久的。
史昂带着我步行进了城。这座城市正是A市,我们这个国家的都城,素来以文明自由著称。我们进城时,居然没有受到任何盘查,果然这自由名不虚传。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对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还抱有戒备,总担心不知道从哪个角落会跳出一个警察来逮捕我们。史昂却像对这里很熟络,时不时还同路边的商贩打招呼,就好像他们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让我惊异不已。
路上,史昂告诉我,今天晚上A市市长千金要举行婚宴,我们就是要去婚宴上蹭饭的,因为我们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知的这个消息,这蹭饭的计划也让我哭笑不得。不过他却是一副笃定的表情,还吩咐我,一会儿要听他的指示行事。我未置可否。我想,我要先确定他让我做的不是什么为害他人的事。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是逃犯身份,想来他也不会再敢让我做什么坏事吧?
第 13 章
日暮时分,我们找到了举行婚宴的酒店。这家酒店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气派的酒店,门脸装饰得非常典雅,模仿古希腊神殿的白色廊柱,雕刻着漂亮的花纹,门瓴上由数块颜色各异的石块拼嵌成大大的招牌——奥林帕斯映像。淡黄色的灯光包围着整座建筑,竟隐隐有种神圣的感觉。羊毛编织的红地毯从大厅内一直铺到酒店门口的台阶下。在台阶两侧,站着两排身着白裙的迎宾小姐和两名穿白西装的门童。在门口出入的尽是一些穿着考究的男男女女。
见我们走近,一名门童迎过来,彬彬有礼地说:“两位先生,请出示你们的请柬。”
没等我开口,史昂已上前一步,微笑着,用仅剩的一只手捏住了那男孩的肩膀。我看得出来,他并没有用多少力,但是男孩的脸上已经露出了一丝痛苦的神色:“先生,您这是……”
“我来参加我侄女的婚礼,你居然问我要请柬?”史昂一字一顿地说着,嘴上虽然在笑,可是眼睛里却射出凶光。那可怜的门童吓得快要哭了。另一个门童赶忙走过来给他解围:“先生,您别生气,我们也不了解情况,只是照章办事而已。既然您是市长大人的兄弟,自然是不需要请柬的,可是您怎么能证明您所说的是真的呢?”
这男孩一边不卑不亢地说着,一边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史昂和我。我直感到心虚。的确,我们现在这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还有身上那些不伦不类的衣装,怎么看也不像是达官贵人。我真不明白史昂怎么会找这样一个蹩脚的借口。没想到,史昂面不改色地说:“我不需要证明什么,如果你愿意,等一会儿市长大人来了你可以去问他,有没有我这样一个落魄的兄弟。我想市长大人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的。”
他这话说得底气十足,连我都禁不住相信他就是市长的兄弟了。
门童的脸色变了几变,像是在权衡这几句话的分量。最后,他换成一副笑脸,毕恭毕敬地说:“我错了,不该怀疑大人。您二位请进吧。”说着,侧身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我知道,他是定然不敢向市长大人去求证的,史昂的这招棋走赢了。
史昂转头冲我一笑:“亲爱的,我们走吧。”
在两旁各色目光注视下,我跟在他身后,大大方方地走进酒店。
大厅内已有六七成客人就坐。我们刚一进门,马上有侍应生迎过来接待,史昂对他摆手表示不需要服务,带着我径直走到角落里一张空桌子旁边坐下。桌上早摆好了几盘精致的茶点和大杯装的饮料。史昂也不讲究,拿过两只杯子倒满饮料,又随手从盘中取了块点心递给我,柔声说:“来,先随便吃点,垫垫肚子吧。”
我的胃在叫嚣。管不了那么多,我接过点心塞进嘴里,两口就下了肚,又抓起一只杯子狠狠灌了几大口水,不想,喝得太急,呛到咳嗽起来。史昂心疼地看着我,一边轻拍我的背,一边说:“慢点,又没有谁和你抢。”
我的心倏地慢了半拍。为了掩饰紧张,我迅速又拿过几块点心吃下去,感觉才好了些。
史昂笑了一下,也埋头吃起来。他吃得很慢,像是在细细品尝食物的滋味,又像是勉强下咽。我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心里不住地疑问,但却始终没有问出口。
不久,整个大厅都坐满了宾客,但很奇怪的是,没有人来我们所在的桌子就座。我想,大概是他们看我们两个的打扮不入流,不屑于与我们为伍吧!又过了一会儿,伴随着喜庆的音乐声响起,宴会的主角出现了。我很好奇地抬头观望,而史昂却满脸的心不在焉,依旧低着头,慢慢吃着盘中的鲜奶油布丁。我想了想,还是没有叫他。
A市的市长是一位身材敦实的中年男子,一头乌黑的发,修剪得很干练,一袭灰色长袍,竟是一副东方人打扮。他身旁那两位年轻男女,应该就是他的女儿和女婿,也都长得一表人材。少男身着黑色长袍马褂,少女则是一身大红旗袍,柔亮的黑发在脑后编成着一条长长的麻花辫子。听司仪介绍,市长名讳童虎,市长千金名春丽,乘龙快婿名紫龙。
童虎市长简单地讲了几句感谢捧场预祝各位吃好之类的客套话,之后,宣布酒宴开始,缓步走入包厢。接着,音乐声响起,一队队侍应生从后堂走出,端着托盘开始在饭桌间穿行、上菜。很快,我们这张只有两个人就座的桌子上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珍馐海鲜美味佳肴。菜刚上来,史昂就毫不客气地拿起餐具,点头示意我可以吃了。此刻,最原始的生理需要主宰了我,于是,我们两个开始旁若无人地致力于消灭眼前的食物,似乎整个世界里只剩下盘中的那些东西是真实的。都城市长的排场的确够看,这些菜不只是样子好,味道也美不胜收,我的味蕾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满足,即使今后再不让我吃饱,我也认了。
婚宴按东方传统进行,由新郎新娘挨桌敬酒。当这一对新人走到我们桌前时,我和史昂已经把大大小小几十只盘子都吃得见了底。新郎官紫龙显然被我们的阵势惊到了,张了几次嘴,硬是没有说出半个字来。还是市长千金春丽有些见识,比较镇定,绕过紫龙身前,从紫龙手中拿过高脚杯,款款开口道:“二位既然赏光来参加春丽和紫龙的婚宴,定是贵客,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二位呢?”
我迟疑了一下,转头看史昂。他却仍然埋着头,完全没有把春丽他们放在眼里。我只好硬着头皮答应着:“谢过春丽小姐,我们是你父亲的朋友,论起辈分来,你大概要叫叔叔吧。”
“咦?父亲大人的朋友吗?这样说起来,的确是有些眼熟呢。”春丽转身拉过紫龙,把酒杯递回给他,笑着道:“来,我们敬二位叔叔一杯。”
紫龙红着脸,急忙端起酒杯,向我们点点头:“谢谢叔叔赏光,紫龙先干为敬。”说着,一饮而尽,然后满怀期待地看着我。我感到有些啼笑皆非。叫史昂叔叔倒没什么,可我的年龄与紫龙相差无几,竟然也要随着史昂被他叫做叔叔。
盛情难却,我端起了杯子,正要往口中送,却被史昂一把拉住:“慢着,让我来。”
他从我手中把杯子抢过去,站起身,用一种我从没见过的爱恨交加的目光打量着春丽,然后,把酒倒进嘴里,随手把杯子丢进另一侧墙角的垃圾筒。春丽和紫龙都被他这一出弄愣了,我也感到很奇怪。可是,让我更吃惊的事还在后面。史昂没有坐下来,反而离开座位,对春丽说:“带我去见你父亲,我要和他好好叙叙旧。”
史昂这样说,似乎他和A市的市长真有什么瓜葛,我感到非常意外。他的脸色看上去很不好,我有些不放心,但是想到他曾经做出的事情,我又不愿意表现出自己对他的关心来,只能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他跟着春丽和紫龙走进包厢。
等待的时间总是那么漫长。我独自一人守着一张杯盘狼藉的桌子,心紧紧揪成了一团。为了消磨时间,也为了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些,我不停地给自己斟着酒,一杯一杯强迫自己灌下去。渐渐的,我已品不出酒的味道,完全是下意识地在喝着。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感觉周围的人声仿佛都已离我远去。头有些胀痛,眼皮开始打架。我努力地让自己的身体保持端坐姿势,一边自斟自饮,一边默默在心里计算时间。从史昂离开到现在,大概有一个小时了吧?为什么他还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