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石榴(修订版)----林擒年

作者:  录入:01-06

就在我四舅爷一分一角地为他的债务奔忙的时候,灾难又一次张开了血盆大口——他推一车灰砖,走着走着,一脚踏空,掉进一个新挖的电线坑里,跌断了腰骨。他在坑里哀哀叫唤,叫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人听见,他只能一点点地挪、一点点地爬,爬上来,坐在地上,尘土满面,黑得发灰,就这么坐着,收灰砖的车一辆辆从他旁边过,没有一辆停下来看他一眼……
这一下跌得太重,人老,骨脆,哪里经得起这样重的一跤。四舅爷不能走了。状况一天天不济。我妈妈得到信后连夜赶回去。因为四舅爷对妈妈有大恩。是四舅爷在松脂厂给我外公谋了份工(也是收松脂。不过我外公吃不得这种苦,又让我外婆写了封信给二姨婆,一家人又迁到那边的农场去做工人了)。是四舅爷时不时接济外婆一家。还是四舅爷,他偷偷供我妈妈念完初中。做人不能忘本。
四舅爷这么难也不跟那些受过他人情的人开口。只会一个人死顶。这点和叶凉实在像。
他已瘫在床上动弹不得,还要逞强,不肯受我妈妈给的钱。两人你推我让,钱在来来去去之间变成烫手山芋,几乎无法收场。最后还是四舅奶接了过去。她晓得,这家里缺钱缺得顾不上面皮了。四舅爷很尴尬,于是转过话题。说着说着就说到了阿英身上(四舅爷的小女儿)。说她辛苦,每天五点就要起身弄家务,七点要到罐头厂去做工,斩鱼头、剥鱼皮,一身腥臭,一直干到晚上七点才收工,回来还要做饭洗涮,忙到九点,接着还要刷纸(就是清明上坟时用的那种纸元宝,四四方方、黄黄一张,中间刷上一层金箔,然后再叠成元宝状,一百张才得一角钱。),刷到深夜,一天才睡四五个钟点。说他这个阿爸没用,拖累了女儿。又说,一个黄花大闺女,二十四五了还不嫁,以后怕是嫁不出了。四舅爷在说“黄花大闺女”的时候语气犹疑、躲闪,一带而过,直奔主题,问我妈妈有没有好人家给介绍介绍,还急急补一句:老点的不怕,离过的、死过老婆的,就算有孩子也不怕,只要人好心好家境好就成。我妈妈在心里暗叹一口气,她第一眼看见那个叫文文的三岁小女孩就明白了,是阿英的孩子,并不是四舅爷说的那样,是二儿在外边和一个女子生的。文文是四舅爷的外孙女,不是孙女。我妈妈一阵心酸。她知道阿英为什么那样拼命,为什么恨不能把自己累死——这是在赎罪。
阿英要赎的罪在我们看来全无必要。但是,她面对的是一个熟人社会,未婚先孕,唾沫都能把她淹死。她在当地是找不到对象了。四舅爷怕她老来无依,于是拉下一张老脸求我妈妈。还能说什么呢,先应承着,好让老人家宽心罢。
四舅爷说完阿英,又说文文。说这孩子乖、好养,语气与走街串巷推销厨具的人别无二致。我妈妈一边听一边望向门外的文文。大人们讲的,她全不懂。她是被放在桌上的那包糖引过来的。她把指甲当糖啃了好久,我妈妈不忍,拆开来抓了一大把递给她。她立刻跳出来接,还没接到就被四舅奶拖住了。打她的小屁股。其实,这打有一半是为了发泄,发泄生活的不顺,发泄满腔愁绪。若文文应声应景,哇哇一哭就好了。可她从不哭,只会啃自己的大拇指。一个三岁的小女孩,怎么打都不哭,多可怕……打也不是头一回了,自从发现文文晚上偷偷藏她阿妈晾在外面的手套,掖进她的小被子里,四舅奶就动手了。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因为手套脏、腥臭,放在被子里熏臭一张床,打她好让她记得,这东西不能往床上放。打了一回,以为她乖了,不想还有第二回、第三回、第四回……打得四舅奶都怵了,但她不信邪,不信她治不住一个三岁的孩子。终于有天晚上被下班回来的阿英看见了。阿英抢上前去,喊一句:“阿妈!她是你外孙!不是别个!你怎么能下这么狠的手?!”四舅奶愣住了。她嗫嚅着回了一句:“她拿你手套放被子里……脏……我让她别放了,她就是不听……”阿英搂紧文文,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吐:“被子我来洗……”
这是洗被子的事么?!四舅奶神色黯淡,从那以后很少动文文,今次的打只是轻轻几下。全无力道。隔阂,随日子一天天堆高,谁也没想怎么去解决它。一直到后来,四舅爷去世了,阿英远走他乡,嫁了一个五十多的外乡人,这隔阂还竖在那儿。嫁过去一年以后,阿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孩子满月那天,阿英把文文和四舅奶接过去,一道过。
隔阂便隔阂,什么样的隔阂,什么样的磕磕碰碰,都抵不过骨子里牵牵绊绊的血。

有人问我,为什么会选叶凉来完成这样一个故事(大概是两年前的事情,《绿石榴》刚完结不久)。我记得我的回答是,直觉。
直觉这东西太玄,没什么说服力。这我知道。但你得承认,有时候,电石火光间,一切就定下来了。
当然,直觉只是个大方向。里面还有更深的原因。
叶凉的阿公和我父亲一样,死于食道癌。
有人说了,这也算原因?
算。中不溜秋的叶凉,在家里从不受重视的叶凉,也曾有个很疼他很爱他的人。那人就是他阿公。他阿公的手很巧,会用柳条编各种各样的东西。幺弟和大姐去讨,无论怎么撒娇耍赖,阿公就是不给。但他会用编剩的材料做个小猫小狗小耗子之类的,然后偷偷塞给叶凉。去卖柳条筐的时候,常常带叶凉一起。早上卖到中午,完事了爷孙俩就在外头吃午饭,叫半边烧鸭吃,鸭腿总是叶凉的……
叶凉上初三那年,阿公得病。食道癌。无钱医,抬回家来等死。挺了半年,生生被长满喉管的大大小小的瘤子憋死。
我父亲呢,经过一次大手术,三次化疗,一百六十斤的人,瘦成不到一百斤,肋骨左支右绌,胸腔积水,癌细胞扩散到支气管,每秒都踏在生死线上……
做访谈的时候,说到这里,我们都哭了。只有亲历过的人才能知道这种彻骨的痛。
两年前,我没有勇气写这些,因为回忆太残忍,要一层一层地撕已结痂的伤。两年后,我父亲去世四年有余,我才敢一点一点去想,一点点去写。
写下来,对我来说,既是怀念也是提醒。提醒我珍惜还陪在我身边的一切人和物。
我父亲的病,其实是有征兆的。两年前(2002年),他得过一场病,当时没放在心上,也不去做进一步检查。2003年八月,他开始轻微咳嗽,当时只以为是感冒,吃了许多治咳嗽的药,不见好转,还是咳。我那时还在外地上学,每次打电话来都听到他咳,我担心,叫他去做检查,但他只是笑笑,说,没事的,你爸身体好着呢。2003年10月中旬,我连续三天往家里打电话,没有人接,我都快急疯了,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剩下的事就是打电话。第四天,妈妈来电话,说她到姨婆家玩了几天,我问,爸呢?她说,哦,你爸到湖南出差了。
我多天真,居然就相信了。我妈去姨婆家,从来不超过半天,我爸几个月前才去过一趟湖南,按公司的制度,出差是轮流的,怎么可能那么快又轮上他了呢?
而我居然就相信了……
事实呢?事实是,我爸躺在手术台上,做了五个小时的大手术,切除了近七厘米的食道——上面布满了瘤子,大的有龙眼核大,小的有黄豆大。从那以后,他肋下多了一道长长的刀口,他的胃被拉高了,吃下去的东西容易回流。吃,对我爸来说,已经成了一件痛苦的事。
我后来不止一次地问我妈,为什么你们不告诉我?!为什么你们不跟我商量?!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后来我知道了。他们不告诉我,只因为在他们眼中,我还不够有担当。我担不起这个家。
如果有足够的担当,为什么在春节回家的时候,发现父亲瘦得那么厉害,心里会不起疑?如果有足够的担当,看见父亲大把大把地掉头发的时候,怎么会被他一句:“胃不好”给含糊过去了?那么多的征兆,那么多的细节,我都看不出来(或者是看出来了,不敢认),哪里是有担当的样子?!
所以他们一瞒瞒半年,直到2004年4月2日下午两点,我妈妈打电话来说,你爸不行了。
我和叶凉都有这样的经历。不过他比我幸运,他的爸爸还在,我的爸爸已经走了。
4月2日到4月20日,我陪他不过二十天。
我看着他一次次被瘤子和痰憋出满头大汗,我看着那种叫纤支镜的机械一次次从他的鼻孔进去,吸掉支气管里的痰。我看着他做完气管切开手术以后,一条钢管没入他的咽部。我看着一根细细的输氧管通过钢管往他身体送氧。我看着他张大嘴巴吃力地呼吸。我看着他一次次被疼痛折磨得泪流满面。
心被碾成齑粉。
我能做的,只是握紧他的手,安慰,给他念那些战胜癌症的奇迹,要他放宽心,说医生说已经有新药出来了,疗效很好,治愈率百分之五十。说谎。我一边在爸妈面前说谎,一边在医生那里听实话——最多一个月……
人的极限究竟在哪里?为什么我能够一面头脑空白一片,一面问出那样的话,我问医生:“怎么样才能让我爸走得时候少些痛苦……?”医生回答:“实在痛得不行,只能用点吗啡了。”我说:“好。”
为什么我还能够强打起一张笑脸,明明刚才在病房外面哭得像要死过去一般。
爸还是走了。他从十八日开始发高烧,血液里的氧浓度降到百分之五十以下,医生不敢用退烧药,怕用了虚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烧得陷入半昏迷。护士长告诉我,该准备了,不然到时候太匆忙。于是我去医院附近的一家寿衣铺买了一套衣服,一床锦被。十九日下午,爸忽然清醒了些,抬手要水喝,我拿棉花棒蘸着涂到他嘴唇上。我和妈都很高兴,以为好转了。谁想只是回光返照。二十日凌晨他就走了。
爸走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要提醒自己——爸走了,再不会回来了。我只能通过这种方法让自己接受现实。怎么不是现实呢?是我给他擦洗身体,穿上寿衣的。是我捧着他的骨灰盒,葬到墓地里的。是现实。
只是我常常做梦。梦会把现实搅乱。
我梦见爸爸回来了。我手忙脚乱地做了一桌好菜,叫他进来吃。他总是不吃。他总是笑笑地看着我,然后说:“不吃了,爸回来看一眼,马上就走。”我怎么肯让他走,开开门出去拽他,一拽,他就不见了……
剩我在梦里,哭到醒。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追悔变成一种痛。这痛至死方休。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还在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朝父母大吼大叫;如果你还在埋怨父母把你当小孩子,大事小情不与你商量;如果你还处在“叛逆期”,凡事习惯和父母对着干。那么,请你记得,这世界是条有去无回的单行道,道上暗礁满布。不要花太多时间让父母等你“长大”。多站在他们的角度想想,好好待他们,因为他们陪你的时间远不像你认为的那样长。

好多人对雷振宇感兴趣。使劲问我,这人是怎么回事,真是高干子弟?高干家庭有那么好打发?
还有更直接的,问我雷振宇是否真的很帅。
……
那我索性就从这个人的容貌开始回答。
一定要我用帅或不帅来归纳他的话。我告诉你,他很帅。当然,我的审美观没有出大的问题,它至少应该和这世界上百分之五十的人一致。
好了,从外表上来看,这两个人不配。从社会分层上看,他们门不当户不对。还有更严重的问题,他们与世间男女相配的常态模式相悖。
因此,这两人能在一起,简直就像传奇。
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点都不困难。但这两人偏偏就在一起了。
其实,在我看来,雷振宇太聪明,心思太重。叶凉正好相反,遇事只会使笨劲,单纯得带点傻气。两个太聪明的人在一起,太累,注定讨不得好。两个带“笨劲”的人在一起,很多细节会错过去,日积月累,问题会慢慢暴露。
互补是件好事。
我和雷振宇的接触不多。感觉这个人礼数周全,待人接物滴水不漏。始终保持一点距离,但绝对不会让你觉得不舒服。相信我,做到这种程度,需要的不仅仅是家庭背景和知识教养,还要天赋。
以后的事会怎样,谁也不能预言。但我相信宿命,这两人一定是彼此命定的那个。拐过多少个弯,绕了多少个圈,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有人问我,叶凉到底爱不爱雷振宇。
是我们对爱太执着了吧——无爱不成恋?
为什么这么讲究爱?不妥协、不退让,从第一个字找到最后一个字,希望从这篇文章里找到“爱”的蛛丝马迹。真抱歉,让许多人失望了。到最后,仍然没找到叶凉对雷振宇说出(哪怕是表现出)那个字。感情有许多种,不仅仅限于爱。爱也有许多种方式,不仅仅限于暴风骤雨似的轰轰烈烈。
还有向我埋怨的,说追到五十三章,等着看一场两人相逢后,雷如何对叶强取豪夺的好戏,谁想竟然这样平淡就完结了。还是抱歉,又让许多人失望了。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一个故事,换了个人,写法就不一样了。我只是选择了在我看来最合适的结束方式而已。

关于故事里面那个“我”到底是不是我,我只能说,一部分是我的经历。比如叶凉接到阿妈的电话,从学校赶回家中那段,就是我的亲历(这篇后记的第二部分也说过了)。小说不能凭空捏造,或者说感受不能凭空捏造。至于我在小说里写道:“我没有经历过,哪里能感同身受”,只能看成是现实中的我,对于父亲离世的一种回避,或者是改变命运的一种幻想。在现实中已经不完整的家,借由小说得到完整又有什么不可以?
最后,关于这个故事是不是真事。我只能说,在现实中它是有原型的。
小说毕竟是小说,我们总得回归到现实。现实是生活,生活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完)——
于2008年12月28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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