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侯组团当山贼(穿越)——时镜

作者:时镜  录入:07-04

 文案:

 他们是穿越史上最无良的山贼。 他们立志做最新朝代四有好山贼,坚定不移地推行三光政策: 不论贵贱,来者财宝通通扒光; 不论好坏,山寨饭菜通通抢光; 不论男女,美人豆腐通通吃光。 于是——一个叫做阮尽欢的悲剧诞生了。 野火烧不尽哥的雄心,春风吹不绿哥的帽子! 我们是——四有五好新山贼! 然后…… 大王叫他去巡山,他捡了个美人回去,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每个山贼背后,都有一个吓死人的身份。 内容标签: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尽欢 ┃ 配角:夏临渊,雁流水,颜沉沙,薛忘音 ┃ 其它:拌猪吃虎,阴谋与爱情,伪山贼真王侯 第一章:阮扒皮 “去,还是不去,这是一个问题。” 大早上,财神寨的山贼们全在饭堂里聚齐了,捧着属于自己的那个粗瓷大碗盯着堂前的那张四方小桌。 阮尽欢,人称阮扒皮,十里八乡没人不知道他的大名,乃是财神寨的四当家。 此刻他穿着那洗得发白的蓝色布袍子,拿自个儿的拳头抵住额头,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众山贼听得心里一紧——阮扒皮叹气,有阴谋! 然而,今天的事情注定让众山贼跌破眼镜——当然,这群穷得上吊的山贼是不会有什么眼镜的。 只见阮尽欢把那白白净净的脸皮一拉,眼帘子往下一磕,眼睫毛就在眼睑下投下浓密的阴影,他故作哀戚地摇了摇头,“想我阮尽欢为财神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刀山可过,油锅也下,平日里你们个个都说我好,我竟然从来不知道你们是如此恨我!” 坐在阮尽欢旁边的三个男人各自淡定地喝着粥,不看他一眼。 阮尽欢是什么人?阮尽欢是财神寨的天,财神寨的地,财神寨的红太阳,阮尽欢的光芒照四方!人传阮扒皮上知天文下通地理,能言善辩巧舌如簧,才华盖世誉满神州,智如三江计比四海——纯属瞎扯。 真实情况是,阮扒皮是……一只无聊得蛋疼的穷山贼。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阮尽欢今天还真是铁了心准备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坚决不能去巡山! “大当家你说,我该不该去巡山?” 阮尽欢满心期待,心说财神寨的大当家当然应该向着他这个四当家的,胳膊肘怎么也得该往里拐,哪里知道大当家雁流水不紧不慢地啃了一口硬馒头,说道:“四当家你说过的,咱们财神寨不搞独裁,咱们要民主,所以还是听大家的吧。” 顿时,众多竖着耳朵正在听他们谈话的山贼嘘声一片,四当家的被磕死了! 果然,阮尽欢面容呆滞,伸出长长的手指就要指他鼻子骂,然而忽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恨恨地放下了手指,“唉,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赶旧人,我这旧人前浪竟被你们拍死在了沙滩上!你们以前都对我那么好,自从颜沉沙这厮来了你们就开始刻薄我,我阮尽欢真是死不暝目!老二,你要为我主持公道!” 他牵住自己左边那冷面男子的衣袖,就要用来擦脸,谁料那冷面男子只是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无声地抽回自己的衣袖。 “噗——”桌边上第四人立时就笑了。 “噗——”整个饭堂里所有正在看热闹的山贼都跟着笑了。 王八蛋! 阮尽欢现在确定了,娘的这世界都在跟他作对是吧?! 前天财神寨里还是一片风平浪静,谁知道寨子里一向负责巡山的二楞子忽然说他家老娘卧病弥留,哭天抢地死活要下山,于是他们体谅他一片孝心,也就让他回去了,然而问题跟着就来了——二楞子回去了谁来巡山? 要知道财神寨盘踞着的这座山原名可叫做“阴风山”,端的是山路崎岖,险绝雄奇,但同时又是南来北往的商客们必经之处,只要山贼们勤勤恳恳愿意努力去拦路打劫,必然能够衣食无忧,不过财神寨的山贼一向都很乐天知命,不爱出寨打劫,因而只有此刻坐在堂上喝稀粥…… 咳,总之寨子里没了巡山的人,总不能不巡山吧? 于是财神寨就按照阮扒皮的方案进行了一次民主推选,不知怎的,所有的山贼都推了阮扒皮——于是,阮尽欢的悲剧就这样诞生了。 但阮扒皮他不是凡人,更不是人,所有他想方设法要推脱。 再于是,有了此刻饭堂之争。 “其实你们有没有觉得大王今天的表情十分微妙?”还是山贼甲眼神儿好,忽然之间就瞥见了刚刚自家大当家那眼角滑过的一缕细光。 “哪里微妙了?我倒是觉得今天三当家的又帅了几分啊。” “……” “甲,你们在说什么呢?”没错——山贼甲的名字就是“甲”! 阮尽欢这人浑身都是毛病,但是有一点,这家伙耳朵灵,老爱听墙角,据说山那边哪个姑娘笑了一声他都能听出来。 阮尽欢不高兴,相当不高兴。他原来是财神寨的三当家,但是自从山下面来了个摇头晃脑的书生说自己想要造反之后,他就成了四当家——这个说自己因为死了老婆所以上山来造反的人就是现今的三当家,颜沉沙。 原本以为大家都会选颜沉沙去巡山,毕竟这个书生上山来就没有干过什么事儿,谁知道他们个个都选他去,真没把阮尽欢郁闷得吐血。 “反正我不去,打死我也不去。” 实在不行,还是耍赖皮吧,横竖他们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的。 阮尽欢那心底的如意算盘是扒拉得啪啪直响,然而还不等他为自己的无耻再高兴那么一小会儿,一个晴天霹雳顿时将阮尽欢打死在了原地—— 大王雁流水说:“把阮四当家给我丢出去。不巡完山不准回来。” “雁流水!你说什——”阮尽欢懵了,只看到周围的山贼一个个带着暧昧的笑容涌上来,直接将他往寨门那边推搡,可怜阮尽欢这二逼货每天蹲在山洞里啃白面馍馍,关键时候手疼脚软,眼看着就要被人推出寨门了,他急中生智,瞥见那寨门门框,下了狠手,直接手脚并用扒在上面,死活不肯走了。 “薛忘音,薛老二,薛二当家的你快来救我!他们要谋杀我啦!雁流水你个没良心的,过河拆桥也不带这么迅速的好不好?!你们别拉我,哎呀哎呀,手断了,手断了!” 无良!无赖!无耻!苍天怎么能够造出阮扒皮这种神物来?! 奉命推人的众山贼面面相觑,充分体会到了颜三当家上山的时候对阮尽欢的评价——难缠堪比小人,虚伪可敌君子,无耻近乎勇! 阮四当家,有种的你别嚎啦,大王是不会来救你的! 众山贼看着阮尽欢死死抱着那粗木柱子似的门框,真有种把这王八蛋一家伙扔下山的冲动,你说说阮尽欢这人长得这么清俊,怎么行事偏偏这般猥琐? 阮尽欢扯开了嗓子尽说些胡话,一会儿是脖子扭了,一会儿是腿折了,一会儿又说被人抓了头发,可怜无辜的山贼们什么也没做,只是站在一边看着他演独角戏,竟然还要被这货乱扣大黑帽,真是冤枉透了。 一时之间,逼迫阮四当家的行动似乎就要走向破产,胎死腹中,这个时候财神寨的三当家——整件事的始作俑者——颜沉沙——终于走了过来。 他穿着青衣长衫,袖口还纹着烫金的丝线,那平静的眼神一递过来,竟让人觉得自己不是在这穷乡僻壤,而是走在江南水乡那小桥青石板上。 然而不管这人看上去是如何地风度翩翩,在阮尽欢眼里,他早已是一个恶棍,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 阮尽欢安静了下来,注视着颜沉沙。 颜沉沙弯唇笑了笑,手里还捏着半块馒头,“大王说,你可以进去了。” “哗——”山贼们沸腾了,这是要干什么?难道先前说过的民主都是假的吗?! 可阮尽欢管不了那么多,一听这立刻就高兴得跳起来,拍了拍衣袍就要往里走,众山贼不觉给他让开了一条路,颜沉沙就站在路中间。 阮尽欢走到颜沉沙面前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直到看到颜沉沙那张欠扁的脸上骤然扩大的笑容才觉出不对,然而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迟了。 颜沉沙先是将那半块馒头塞到他手上,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留着路上当干粮,咱们寨里实在是穷”,然后就那宽宽的袖袍一挥,后面溜出来两个小个子山贼,拽着阮尽欢两只瘦胳膊,不由分说就把他拉出寨门去,然后一溜烟儿的钻了回去。 阮尽欢这才是彻底地愣了,什么情况? “我去,你们真的敢把老子关在寨子外面!” 财神寨的大门就那样无情地合上了,阮尽欢心里的悲伤似黄河滚滚长江滔滔,山口上凛冽的罡风刮得他单薄的衣炮猎猎飞舞,看上去还真让人感伤得紧。 那边厢,冷若冰霜的二当家竟然开了口,“阮扒皮也有今天。” 雁流水蹲在凳子上,自在地咂了咂嘴,“恩,今天乌云密布,是个好天气。” …… 可怜阮扒皮一世恶名,今日就要落得去巡山的下场了。 阮尽欢看着手里的半块馒头,暗道颜沉沙这人其实还是挺厚道,知道他今天早上没吃多少,还给他留了半块儿馒头,然而他再仔细一瞧,那才熄下去的怒火就直接汹涌上来—— “该死的颜沉沙!你给老子的馒头竟然是你啃过的!!!” 然后阮尽欢等了一会儿,依旧没有人来给他开门,他便耸了耸肩,转身捏着馒头去巡山了。 很多年以后的阮尽欢回想起这件事,总是说: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宁愿被颜沉沙欺负死,也绝不出来巡这一次山。 第二章:男扮女装 阮尽欢浑身都是凄凉气息,从财神寨的门口一路走过来,他越走越远,周围翠绿的林障遮挡了他回望的视线,却还阻不断他内心的怨愤。 “颜沉沙这臭老九,认得几个字就了不起了啊?老子还是博士呢,TNT他会做吗?炸弹他会研究吗?英语他会吗?简体字他会写吗?电脑他会玩儿吗?会写毛笔字了不起啊?!我写字这王八蛋不也认不得么……” 大约……阮尽欢这是……废话。 尼玛人颜沉沙又不是穿越货! “大王叫我,来巡山喏——” 哗啦啦,惊飞乌鸦一片! “巡完东山,巡西山喏——” 轰隆隆,隔壁的山头上飞瀑直下! “啦啦啦哩个儿啷……” 突然不会唱了怎么办?乱哼呗…… 阮尽欢这人最优秀的品质就是有自知之明——他就是无耻,无耻是他最优秀的品质。 “大王叫我来巡山咯……” 阮尽欢哼着歌儿,想着孙悟空抗旗巡山的场面,随手从横斜的枝桠上折了一片大大的芭蕉叶,扛在肩膀上。 说起来出来巡山也没什么不好,整天窝在后山他都快成原始人了,就是当年高考也没这么坑爹过,他就当是出来呼吸新鲜空气好了。 况且啊,他已经把地图背下来那么久了,现在终于算是有机会看看真实的路况如何。 财神寨周围这十多里山路回环曲折,迷宫一般,每年都要失踪几个人,就是他们财神寨的山贼也闹不明白这里的路到底是个什么走法,他们熟悉的也不过是固定的几条路的走法而已,比如巡山的二楞子,每天都走那一条路,绕来绕去而已。 然而这样复杂的路也不是没有好处,正是凭着这样复杂的路,财神寨才能在前朝几次官兵围剿之中幸存下拉,别的山寨早就被夷为平地了。 全寨只有一张地图,是雁流水画的,目前保管在他本人那里,阮尽欢是看过这张图而且背下来了的,除了他跟雁流水之外,似乎也只有薛忘音能背这地图,至于颜沉沙——貌似雁流水现在还没有把图给他看,阮尽欢也闹不明白为什么,但那毕竟不关他的事,谁让雁流水那个王八蛋今天竟然见死不救呢? 这样想着,阮尽欢又觉得心里平静了。 他一路向西,苍白的脸上镀着阳光的颜色,看上去倒是满不在乎,不修边幅得紧,一看之下却是不怎么像个山贼的。 他走着走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忽然咧开嘴笑了,露出一排白森森的整齐的牙齿,在阳光下看着却让人觉得格外发寒。 阮扒皮一笑,这事儿可就没完没了了。 只可惜财神寨没一个山贼看到他这“亲切”的微笑,否则必定是要狠狠打几个冷战的。 “救命……” 阮扒皮扛着芭蕉叶欢快地走在巡山的小路上,浑然不觉有人在呼救。 “救命……” 声音好像又近了些,阮尽欢皱了皱眉头,四下里望了望,哪里来的声音? 他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这声音是从哪里出来的? 真的是有人呼救吗?不对呀,这财神寨的业务可是很久没有展开了,现在哪里还有人会被抢?莫非不是被抢的人? 不知不觉,阮尽欢又向前走了几步,这样一下听得更真切了。 “救……救命……” 这一下阮尽欢清楚了,就在他前面不远处的树丛里,他看到似乎有一角浅碧色的衣裳挂在灌木上。 不知为什么,阮尽欢忽然想起了美女蛇的故事…… 他有这么好运么?正所谓——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 不知为什么,阮尽欢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什么好事了。 他慢慢地走过去,忽然觉得心跳有些快——不对呀,哥是山贼,哥在哥的地盘上干什么要紧张? 呼救的声音还在继续,阮尽欢一扒开树丛就看到了,是个女人,穿着浅碧色的袍子,头上的珠钗掉在了地上。 看那女子身形窈窕,脖颈上露出来的那一些肌肤雪白透皙,正所谓“一白三分美”,想来这落难美人长得定然是不差。 没有想到,寨子里第一个拥有压寨夫人的人竟然会是自己——阮尽欢忍不住偷笑起来。 他走上前去,小心的转到后面去看了看那女子,“姑娘,你没事……” 阮尽欢愣住了,眼前的这女子,何止肌肤白皙这么简单?用冰肌玉骨来形容完全不过分!那长而密的眼睫毛搭在下眼睑,一片浓云般的阴影,细眉琼鼻薄唇,姿态柔弱,一瞬间就让阮尽欢彻底沦为了俘虏——这家伙最爱的就是美人! 那美人颤颤睁开眼睛,似乎还很虚弱,“……救……救我……” 她脚踝和手臂处都带着血痕,看样子伤得不清,很有可能是从上面滚落下来的。 美女有难,英雄自然应该救美。虽然阮尽欢是个山贼,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这样倾国倾城的一位美人呢? “姑娘放心,在下一定会救你的,不过姑娘你伤得似乎不轻,这里难以采集到草药,如果姑娘不嫌弃的话,倒是到我家中去……” “小女子与父母出游,途中遇到仇家追杀,不慎跌落山崖……”女子的声音听上去浅浅淡淡的,极有涵养,而且带着一种磁性,清泉一样让人通体舒泰,她那盈盈的眼波扫到阮尽欢身上,闪了一下,“如若阁下肯救小女子一命,待小女子联系家人,定重金酬谢。” 阮尽欢这家伙根本是不怎么懂得男女之防的,他过去看了看这女子的伤势,似乎还不是太严重,不至于不能动,只是,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子,恐怕是不能自己走了。 美女面前,面子也是很重要的。 “姑娘,在下背你到我家中,再为你联系家人如何?况且你的伤不治,可能会恶化。” “但凭义士作主。”那女子竟然也不忸怩,倒是有几分果敢的意味。 于是阮尽欢背起了这女子,心里那小欢快就别提了,原来巡山是会有艳遇的! 幸好阮尽欢还没走离财神寨太远,如今走回去不过多费些力气罢了。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这文绉绉怎么越听越觉得像是颜沉沙,阮尽欢虽然背着美女,但是也不禁为自己的作做而恶心了一把,尼玛啊,他本来就是个恶棍,不是应该提倡霸王硬上弓的吗?唉,算了,美人在怀——不对,是美人在背,谁还计较那么多呀。 小说里一般都写的是英雄救美,然后美女对英雄一见钟情,以身相许,附带厚实的家底嫁妆——发了发了! 高兴的阮尽欢没有意识到,先不说美女是不是美女,光是英雄这一条其实就过不去,因为阮尽欢根本不算是个英雄,充其量就是只狗熊…… 咳,好吧,阮尽欢是永远也不会承认这一条的。 “小女子……于羡。”美人趴在他背后,轻轻地说着。 阮尽欢咂咂嘴,看不出来这美人其实还是很重的,天,这年头的美人还真是——这绝对是个胖子呀!可是刚才为什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阮扒皮忽然有些悲愤,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而且他感觉出来了,这美女是个平胸呀…… 于羡……连名字都这么中性化…… “还未请教义士大名。”于羡的手指不经意之间搭在阮尽欢的脖颈上,他不知为何打了个冷战。 他心疑这怎么突然就冷了一下,不过也没有在意,大大咧咧答道:“阮尽欢。” “哦,原来是阮公子。” 一路上,于羡也不怎么说话,阮尽欢累得半死,本来就是根病秧子一样的身材,还要背一个看上去十分苗条然而着实沉重的美女于羡,自然也没功夫说话。 转过十八弯山路,不知走过了多少迷障,阮尽欢终于看到了亲切的寨门,亲爱的财神寨,我阮扒皮又回来啦! 野火烧不尽哥的野心,春风吹不绿哥的帽子,哥的意志比山高,哥的豪情比海深,三千大水冲吾庙,半日卷土哥重来! 财神寨,小的们,哥带着美人回来啦! 此时此刻的阮尽欢已经没功夫理会背上美人异状,他只知道霸气十足地站到寨门前,大吼了一声:“小的们,快开门!” 寨子里守门的山贼打着呵欠,睡眼惺忪地站起来,“喊喊喊喊你奶——” 唰啦!冷汗一瞬间下来了! 呼啦!脸色一瞬间碧绿了! 这山贼什么睡意都没有了,牙齿上上下下一个劲儿地打颤,那牙花儿磕得,别提多响了!阮尽欢隔着一道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阮尽欢这会儿没功夫计较他的冒犯,直接踹了一脚寨门,“人命关天,快开门!” 今天早上的事情本来就是个闹剧,他们没理由不让阮尽欢进寨,尤其是事情真的这么严重。 那山贼立刻就打开了寨门,后面的山贼闻讯而至,都把目光放在了阮尽欢的背上——哟,好美的人儿啊! 后来的事情不必细说,众山贼自然对这女子感兴趣得很,颜沉沙略通一些医术,来开了几味药便走了,奇怪的是大当家跟二当家都没有来看看。 阮尽欢也乐得不理会,他捡回来的美女,自然是他的,别人不能插手的。 阮尽欢拿了伤药来,心里想着美人会不会怨他——人家好好的,这一转眼竟然就进了贼窝,估计不会很高兴吧? 他轻悄悄地推开门,里面有个小山贼正在迅速地收拾房间,此刻美人坐在那简陋的榻上,似乎虚弱得紧。 一见阮尽欢进来了,那小山贼缩了缩脖子,“是三当家叫我来打扫的……” 阮尽欢不知为什么默然了一会儿,才道:“你先出去吧。” 那小山贼识趣地去了。 房间里就剩下于羡跟阮尽欢两个人,孤男寡女,咳,干柴烈火…… “于羡姑娘,你还好吧?”阮尽欢一瞬间恢复嬉皮笑脸的模样,色迷迷地凑上去。 美女会以身相许吗? 于羡的眼底深深地,狭长的凤眼里眼仁乌黑,很是吸引人。 “有阮四当家照应,自然是很好。” 阮尽欢傻笑了一声,“没什么没什么,之前不告诉你我是山贼是怕你害怕,现在……诶,你怎么知道我是四当家?” 难道是于羡问了其他人?而且于羡这语气似乎也有些奇怪呀!忽然之间有什么东西从阮尽欢的脑海里划过,但已经迟了。 他这个问题刚一出口,于羡便闪电般伸出手,点了他身上某个部位,然后他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了,只能干瞪眼。 于羡此刻做出了一个诡异的姿势,只见他将整个脖子扭了一圈,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咔咔”声,“阮四当家,阮尽欢,没想到你躲到这里来了呀……” 那双手,阮尽欢终于看清了,根本不是什么女人的手!骨节分明,修长却有力! 这家伙,竟然是男人!那喉结! 看着阮尽欢眼里的震惊与悔恨,于羡想起这一路上这人不规矩的手,顿时就火冒三丈,他伸手捏住阮尽欢的下颌,逼迫他张开嘴,塞了一粒药丸进去。 阮尽欢吓得心胆俱裂,脸上找不到一丝血色,他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假扮女人的男人。 第三章:五当家 新从那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暮色竟然已经西沉。 他们财神寨的阮四当家走路似乎晃晃悠悠地,跟踩在云端上一样。 顿时就有人偷笑起来,赵二摇了摇头,“阮四当家的太用力啦,哈哈,真是好艳福,好艳福啊……” 阮尽欢麻木的眼神落到赵二身上,赵二顿时打了个寒战,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阮尽欢觉得眼睛里的夕阳都是血染的,整个财神寨都笼罩在落日的余晖里,远远地,山里的雾气又起来了。 众山贼看出阮尽欢似乎有哪里不对劲,只是也不敢多问,眼看着阮尽欢回了自己的房间。 直到吃饭的时候,才有人去喊阮尽欢。 饭堂上,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只见阮四当家今天救回来的那个美人竟然换上了男装,站在堂中央,堂上依次坐着大当家雁流水,二当家薛忘音,三当家颜沉沙。 阮尽欢过来坐在第四的位置,就在颜沉沙旁边。 颜沉沙高深莫测地看了他一眼,换来他平静的眼神。 “这是怎么回事?” 大当家雁流水,剑眉斜飞入鬓,是个英气逼人的好山贼。长得如此正气凛然的他,去打劫的时候自然好处多多。此时他一发问,所有人的目光都移到了于羡的身上。 这里的人不是瞎子,于羡分明是个男的,为什么男扮女装混进山寨来?要知道新朝廷正在围剿他们呢。 莫非这人是奸细?所有人的心中都浮起这个疑问。 阮尽欢心情简直糟糕到了极点。 然而于羡一点也不慌,他只是苦笑了一声,垂下眼帘,“女扮男装实非于羡所愿,堂堂七尺男儿,何必包羞忍辱?于羡……于羡遇到一些事情,必须如此才能脱困。” 雁流水看着自己杯中漂在水面上的劣质茶叶,似乎什么也没有听见。 反而是颜沉沙,沉吟了片刻说话了,“我帮你检查的时候便发现了你并非女子,所以才告诉了大当家,只不过如果没有料错,你是身怀武艺的,到底有什么苦衷必须要这样?” 二当家薛忘音闭着眼坐在堂上,似乎是在养神,他们的事情都与他无关。 这一次,于羡沉默了很久,没有说话。 阮尽欢凉凉地笑了一声,堂下面端碗的众山贼忍不住一个哆嗦,娘啊,怎么阮四当家这笑时越发让人害怕了呢? 只听阮尽欢说了一句:“映柳华堂。” 很多人一头雾水,只有薛忘音一下睁开了眼睛,雁流水过了很久也终于不再看茶,似乎终于想起了这“映柳华堂”是什么东西。 只有于羡,顿时又惊又怒,瞪视着阮尽欢。 气氛一时诡异。 颜沉沙反倒是一头雾水的模样,看着阮尽欢,希望他解释一下,然而阮尽欢像是没看到他一样,只是跟于羡瞪视,就要比比谁的眼睛更大。 ——四当家的,别瞪了,不用瞪我们都知道你的眼睛是比别人大的,您那是练出来了嘛! 薛忘音罕见地开了口,“有些像。” 下面有山贼忽然之间惊呼了一声,“映柳华堂!我想起来了!” 一时之间,下面就开始嘈杂起来,似乎那山贼已经说除了“映柳华堂”这个名字代表的意义。 “原来是这样……” “想不到……” “难道四当家的……” “难怪四当家的出来时候脸色这么难看,该不会是……” “咳咳!” …… 于羡此刻杀人的心都有了!你妹的映柳华堂!你全家都是映柳华堂! 他实在想不到,阮尽欢这人竟然如此不要脸! 映柳华堂他还不知道么?!天都最大的男倌风月场! 这一下……恐怕是真的生命扫地两了…… 面色铁青,于羡实在是说不出一句话了。 雁流水考虑了很久,又看着茶杯,其实心电却是在急转,他瞥了阮尽欢一眼,终于还是有了决断,“于羡兄弟的武功似乎不差。” 于羡心生警觉,果然,就在雁流水话音落地之时一只茶杯闪电般地砸了过来! 他抬手一接,那茶杯稳稳落入他手中,茶水半分不洒。 薛忘音眼前一亮。 雁大当家点了点头,“很好。” 只是刚刚一动作,于羡手臂上又透出了鲜血,果然是伤得有些厉害。 阮尽欢看了一眼雁流水,接着又看了薛忘音,最后是颜沉沙,颜沉沙页转过来看他,莫名地笑了一声。 “于兄人杰,若是瞧得起蔽寨不如就在此住下吧?” 雁流水这是在招揽人才么? 阮尽欢觉得自己失算了,随口胡诌一个映柳华堂都能帮这于羡解围,他还真是像个傻逼! 哥什么时候受到过那种待遇?!阮尽欢几乎要将一口白牙咬碎! 堂下一片哗然,这个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财神寨又要添一位当家的了! 于羡深深看了阮尽欢一眼,阮尽欢表面上不动声色,实则背后冷汗已经湿透衣衫。 已成定局了。 财神寨推行民主,于是当堂来了个匿名投票,于羡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为了财神寨的五当家。 阮尽欢嘴里发苦,自我安慰道:还好,哥好歹还是四当家的呀。 于羡觉得十分新奇,这个财神寨似乎……十分有趣,“于羡才能微末,但实在已经无处容身,能得雁大当家庇佑,定不敢忘恩,竭诚以报!” 全堂鼓掌! 终于,大家可以吃饭了。 这一次,他们换了圆桌吃饭。 阮尽欢身边坐着的是颜沉沙跟于羡,今天的菜色似乎终于好了一些,听说是薛二当家今天去后山,无意之间发现了一群野兔,兴起之下便打了回来给大家下下酒。 只是阮尽欢食不知味。 于羡这人生得的确很是漂亮,所以阮尽欢说他是映柳华堂出来的男倌怀疑的人也的确不多,再加上他的确是穿着女装来的,正常男人谁会容忍自己如此堕落?也只有在映柳华堂之内那些身不由己的男人才能忍受了。所以其实所有的山贼都对于羡抱有一丝同情,更何况于羡虽然不是女人,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于羡看上去那可是相当养眼的。 他看到阮尽欢那食不下咽的样子,心里笑他自找报应,然而事情已经这么糟糕了,他反而更觉得好玩,现在阮尽欢吞了他的毒药,就在他掌控之中,哪里还敢反抗他?他这时候不给阮尽欢添添堵,实在说不过去呀。他什么时候也轮到阮尽欢来设计了? 于是,于羡夹了一筷子兔肉放进阮尽欢碗里,朝他故作纯良地笑了笑。 整张桌子上的气氛顿时变得更加诡异了。 颜沉沙的筷子还放在盘里,不知怎么就不动了,他转过头看了一眼,发现阮尽欢也极其僵硬。 阮扒皮死也想不到,坏事做多了是真的会遇到鬼的,真是应了那句老话,恶人自有恶人磨! 哥忍! 阮尽欢真觉得自己是豁出去了,他抬头看着于羡,“阿羡真的很体贴呢。” “呕——” 下面有悄悄围观的山贼俯下身去吐了。 连雁流水都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真不愧是阮尽欢啊,阮扒皮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饭后,所有人都离阮四当家的远远儿的,这么恶心的人,实在是惹不起啊,只有躲了! 然而阮尽欢此刻却遇到了大麻烦,他已经走到了后山,黑暗里却蹿出一条影子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那黑影倚在一棵已经开花的梨树下头,月光淡淡地撒下来,终于勾出了此人的轮廓。 还是于羡。 这人看上去跟颜沉沙差不多,公子哥儿模样,不过显然跟颜沉沙的赖皮不一样,要知道颜沉沙硬说自己死了老婆心灰意冷才上山来当山贼,而于羡,看似是意外加入,但阮尽欢自然知道这人不安好心! “这么晚了,阮四当家的真有闲情逸致啊,中了‘三月阳春’的毒竟然还面不改色,财神寨真是卧虎藏龙。”于羡语气闲闲地,眼神也闲闲地,一点也不因为这里是山贼窝而有改变。 阮尽欢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让他觉得危险。然而毒药已经吞下去,他已经试过,但是没能吐出来。 别看阮尽欢平时一副流氓模样,但真的到了紧要关头却是寨子里少有的靠得住的人,财神寨里的山贼表面上看都埋怨阮扒皮,但真正讨厌他这人的却着实不多。所以他这人,心思是极为通透的,可是万万想不到,他会栽在这从天而降的于羡身上。 于羡到底是什么人呢? 阮尽欢实在不知道。也许于羡知道阮尽欢,但是反过来却是——阮尽欢对于羡一无所知。 “刚刚入寨,于姑娘还是不要到处乱走得好。” 阮尽欢这话十分刻毒,正常人都会厌恶被人认错是女的,平日里骂一个男人娘娘腔是对多方极大的侮辱,而阮尽欢,竟然直接喊他“姑娘”,怕是要踩着于羡的痛处。 果然,于羡面色铁青,连说了三个“好”字,拂袖而去。 阮尽欢哼了一声,鼻孔朝天,还是那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情况对阮尽欢来说已经坏到不能再坏了,色字头上一把刀,阮尽欢这下是真的明白了。 只是他真的不想坐以待毙。 之前的时候那是人多眼杂,现在他可以去试试了。 阮尽欢向厨房那边走去。 他在灶边翻找了许久,不由摇头感叹,“财神寨,财神寨,财神一身都是债啊!穷得叮当响!” 好不容易翻到一瓶醋,阮尽欢皱着眉头喝下去,一张脸都憋青了,这玩意儿喝多了必吐,实在不只是酸,重要的是会恶心。 他吃下毒药应该还没有两个时辰,这时候要是能吐出来至少不会死得太难看吧?其实阮尽欢自己都知道这是自我安慰,胃的消化吸收能力这个世界怕是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他手指抠着灶台,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胃里翻江倒海,他难受极了。 毒药,想不到他也会遇到毒药。 生生死死,怎么一转眼这些东西就缠上他了呢?原本,这些东西似乎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你在这里干什么?” 阮尽欢一惊,抬起头,却看到半开着的厨房门前的地面上被月光投下一道修长的影子,是雁流水。 这么晚了,他也出来干什么?这年头大家都兴夜游么? 然而这个疑问转眼就被他抛去了,他蹲在地上,哭哈哈地笑了一声:“好像吃坏了。” “……”雁流水不知是什么表情,只觉得似乎是顿了一下,才道,“那就早些回去吧。” 阮尽欢耸了耸肩,放弃了挣扎,一朝受制于人,他现在也是无他法了。“那我就回房了。” “恩。”雁流水负手站着,阮尽欢从他身边经过,他忽然问,“你跟于羡……” “什么?”阮尽欢有些茫然,转瞬又紧张起来。 他知道,雁流水根本不是表面上那样不拘小节之人,相反,此人相当精细。难道被他看出什么来了? 要知道,二当家薛忘音是江洋大盗,雁流水作为大当家,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人。 “算了,没什么。你去吧。”雁流水看着阮尽欢,隐约觉得他脸色很苍白,终于还是不问了。 阮尽欢离开了。 他走回自己的小屋前,推开门返身又关上,躺上床的一瞬间,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雁流水那么晚了又为什么出现在那里并且还不离开? 然而这个问题终究还是没有停留多久,因为他睡着了。 第四章:薛忘音的节操 春寒未去,早上的的时候,山里的雾气将财神寨周围这一片山全笼罩起来,朝阳起时,云海涌动,蔚为壮观。 阮尽欢推开门就看到这般美景,昨天再糟糕的事情也全都放下了。 不能改变就只有接受了。 反正阳春三月也不是什么死毒,只要每七天拿一次解药似乎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至于于羡的问题,且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这样一想,阮尽欢顿时通体舒泰,狠狠地伸了懒腰,然后就看见小扣子端着一盆水跑过来。 小扣子在镇南王拥立四皇子发动江北之乱时父母俱亡,这才被雁流水收下,成了山寨里年纪最小的一个山贼。 “阮先生你起来了呀!”小扣子粗衣麻布,却收拾得干干净净,脸上的笑容跟早晨的太阳一样透着温热的气息。 阮尽欢俯下身去摸了摸他的头,“你向来起得早,又帮我打了水,谢谢啦——” 小扣子吐了吐舌头,聪明地没有说话。 反正阮先生这样的人就是个懒人性格,虽然雁大当家的经常批评他,可是阮尽欢哪里改得了?有时候小扣子觉得当财神寨的大当家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本来生计就是个大问题,哪里知道还冒出阮扒皮这种神物来…… 阮尽欢接过了水盆,心里想着自己这懒病是好不了了。不过他转念一考虑,又为自己找到了开脱的理由,懒就懒了呗,懒人改变世界,懒人创造未来! 总之阮尽欢想得开,哼着歌儿,洗漱完毕,他便打算去寨子里转转。 前山永远是拿破破烂烂的样子,阴风十岭的风光都在财神寨的后山呢。 他信步走去,转过寨边的院子,恰好看到了颜沉沙铺开了宣纸每日一画。 今天画的是梨花吗? 阮尽欢看着那乱石边枝桠斜欹的早开梨花,若有所思。 整个山寨里也就十来个小孩子,身世极为孤苦,自打阮尽欢上了山这才教他们识字,后来颜沉沙来了,自然就交了一半给他——颜沉沙曾经科举及第,据他自己说如果不是前些年江北之变,他现在应该在朝廷做官,他心爱的那个女子大约也会好好儿的。 此话真假自然是难辨,不过颜沉沙这人有那么几分才华却是真的。 颜沉沙眼一抬就看到了阮尽欢,“阮四当家起得早。” “颜三当家,早上好。”每天早上是阮尽欢心气最平和的时候,寨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时候的阮尽欢是最好说话的。 这里是后山的一处山原,一块巨大的断石横在山边,似天外飞来,故谓之“飞来石”。 跟颜沉沙打过招呼之后他就往那边走去。 薛忘音盘腿坐在那儿,闭目养神。 阮尽欢心说这年头大家都是想成仙还是怎么着,一个个都起得这么早…… 财神寨四个当家里,阮尽欢跟薛忘音应当算是走得比较近的两个,因为雁流水这人实在让人看不透,他身上带着淡淡的杀伐之气,比曾经是江洋大盗的薛忘音还让人生畏,颜沉沙也不是能够对上阮尽欢的胃口的人。薛忘音这家伙冷若冰霜,动不动就翻脸,可是阮尽欢就喜欢这样的人,现在他每天不被薛忘音刺儿那么几句还觉得不习惯呢。整个寨子里,其实只有薛忘音一个是善类。 一看到薛忘音,阮尽欢便露出自己的标志性笑容——两排白森森的牙齿闪闪发光…… “再练,也是成不了仙的。”阮扒皮语重心长…… 薛忘音面皮一抖,转过头来,难得看到阮尽欢起得这么早,可是这家伙开口一句话就让他十分不爽——敢情这家伙起这么早是为了膈应他啊! 他淡淡地收回目光,继续闭眼。 得,又被无视了。 阮尽欢觉得无趣极了,凑过去坐在他身边,牵着他的袖子又要习惯性地用来擦脸。 薛忘音心里那个恨呀,好似江流滚滚是日夜不息,他坚定地从阮尽欢的魔爪里拯救出自己的袖子,递给他一方手帕。 抽搐——阮尽欢真是拜服了薛忘音,“你丫的哪天不洁癖能死啊!” “本人从不洁癖。”薛忘音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他只是爱干净。 你洁癖起来不是人。 阮扒皮自动为他补了一句台词。 其实他真的很想告诉薛忘音——今天哥是洗了脸再出的门。 “真不知你这样的人怎么也能当江洋大盗,真是丢尽了你们这行的脸!”想他阮尽欢阅尽黄书无数,就是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的江洋大盗十分爱干净的,而且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你的存在,简直就是江洋大盗的耻辱啊。” 默默地,薛忘音脸上冰雪之色更重。 阮尽欢知道他是江洋大盗,曾经杀人不眨眼,不过四皇子登基之后大赦天下,薛忘音也就免于了通缉。他还知道薛忘音这个名字只是他的化名,薛忘音真名殷望雪,十分女气的一个名字,就跟这家伙随身带手帕一样让人受不了。 这世道真是变了,薛忘音跟于羡这走的就是两个极端呀。 “耻辱?”薛忘音像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他终于扭过头来,舍得正眼看阮尽欢了,“其实我觉得,作为一名江洋大盗,我还是十分有节操的。” 江洋大盗也有自己的职业道德。 这话在薛忘音自己看来自然是什么错处也没有,可是阮尽欢一听就笑喷了,哥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一本正经地说“我很有节操”这种话,薛忘音啊薛忘音,你确定你上辈子不是搞笑艺人吗?噗,不对,薛忘音下辈子一定是搞笑艺人!全球第一冷笑话大家非他莫属!他怎么不干脆说“我很有贞操”呢? 薛忘音看到看到阮尽欢极其夸张地用拳头捶着他身下坐着的那块飞来石,顿时连眼底都冻结了一层薄冰,果然凡人根本不会明白阮扒皮诡异的笑点! 等阮尽欢捧着肚子笑够了,抬头就看到薛忘音的背影,不由有些发怔:“喂喂,薛老二,你丫还说自己有节操!哥正笑得欢快你怎么就走了呢?” 闻言,薛忘音停下脚步,织金黑袍猎猎飞舞,看得人心旌摇荡,这货根本就不像是山贼啊,他是穷困潦倒的财神寨最后一位财神了。他袖子里的手一抖,一柄亮晃晃的小刀就出现在他手心里,看着阮尽欢,他平静地问了一句:“还有什么事情吗?” 阮尽欢一个寒噤,连忙摇头,缩着脖子道:“没事没事,薛二爷您老慢走,呵呵,慢走……” 你丫的你都把刀给哥比出来了,哥还敢说什么?!阮尽欢心里愤怒极了。 于是薛忘音手腕一翻,小刀消失不见,他拂袖而去。 阮尽欢坐在原地,举目望天,红日喷薄而出,他在心里唱着歌儿:太阳出来啰喂,苦哈哈啰啰喂,薛二爷您慢慢走,慢走,当心摔啰啰喂~ “砰!” 颜沉沙愣了,看着自己左边十步处那个摔在地上的人,不禁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薛忘音面无表情地拍了拍衣裳从地上爬起来,心有所感地朝后面飞来石上的阮尽欢望了一眼,那家伙坐在石头上,双腿挂在半空中晃荡,云气都氤氲在他脚底,嘴里哼着什么调子,一副得意暗爽的模样。 他明白了,原来世上真的有犯小人这一说。 薛忘音再低头一看,刚刚让自己滑倒的原来是一支断了的毛笔,笔头是秃的。 似乎是颜沉沙的吧?乱扔垃圾什么的,不好,不好,他们可是五好山贼啊,要讲文明。 于是他将那只断笔扔进一边地草丛里,又看了还提着笔的颜沉沙一眼,眼里划过几道波澜,终于还是将心里的想法压了下去,走了。 颜沉沙看得分明,那笔就是他自己的,不过什么时候跑到路中间去了? 薛忘音走路也能摔,真是——千古奇闻! 不过,关他什么事呢? 他收敛心神,又将精力灌注到自己的画上,早春就开了的梨花,可是不多见的。 阮尽欢吹够了风,拍了拍新换的深青色袍子就站了起来。 今天他要带队出寨打劫,这年头,当山贼也是要背业绩的! 瞧瞧财神寨上上下下这二百多口人吧,哪个不需要吃饭?可惜——他们最近都要穷的揭不开锅了。 巡山的二愣子离开之前曾经打探到消息,今日会有商队从小扇关经过,货物颇多,应该能够好好儿地捞一笔。 至于小扇关,向东南敞口呈喇叭状,两边峭峰壁立,从高处俯视整个山形就像是一把展开的文人折扇,东南宽,西北窄,因而被称作“小扇关”,地扼险要,只要守在西北角的狭窄处,那可真算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了。 说起来,昨天阮尽欢去巡山一事应当算是不了了之,不过也没人追究,毕竟人阮扒皮是去救人了,更何况大家也不过是穷极无聊了恶整一下阮尽欢逗逗乐,没谁把这当回事。 财神寨可是很久没那么欢快过了。 阮尽欢往回走的时候颜沉沙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回自己的屋子,待他要离开了,颜沉沙却又恰好推开了自己的门,朝他笑道:“去饭堂?一起吧。” 尽管软尽管不怎么待见颜沉沙这人,但颜沉沙的心眼应当是不坏的,只不过阮尽欢一想起昨日那半块啃过的馒头就觉得浑身不舒服,“颜三当家今日怎么不多画一会儿?” 他以为颜沉沙对这个本就敷衍的问题肯定是敷衍回答,随意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搪塞,哪里知道颜沉沙一句话让他忍不住皱紧了眉头:“水墨丹青固然好,黄金白银价更高。” 他这才想起,颜沉沙是财神寨的账房先生,内务总管,财政大臣,寨子里是什么情况他比谁都清楚。 雁流水,财神寨的灵魂人物,当之无愧的领袖;薛忘音,财神寨的威慑力量,尽心尽职的究极打手;颜沉沙,财神寨的补给线,累死累活的后勤兵——跟他们比起来,他阮尽欢又算是什么人呢?宣传部的文娱部长么…… 显然,阮尽欢被自己的推论打击到了。 颜沉沙见他一路都在思索,不禁有些好奇,他是想不到的,因为他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阮尽欢竟然想了那么多。 其实阮尽欢也就是想那么多而已,他不会真的去改变什么,他不觉得自己的存在没有价值,本来就是个混吃混喝胸无大志的主儿,继续等死就得了。 “最近情况不是太好,新朝廷已经完全稳定了下来,才进行过大清洗,现在要开始剿匪了。估计我们会越来越艰难的吧?”颜沉沙似乎有些忧心。 四年前镇南王拥立四皇子登基,财神寨在这样的乱局之中逐渐地发展起来,现在局势一稳,财神寨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阮尽欢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你想得倒是很多。” “不想不行。吃饭才是大问题。”颜沉沙这是在自嘲呢。 阮尽欢耸肩,“管他什么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财神寨还怕他们吗?现在小爷我只想着今天的任务,要知道,打劫也是技术活儿呢!” 颜沉沙停下脚步,看着阮尽欢那满不在乎的身影,不禁摇头失笑。 阮尽欢这种人啊,还真是…… 第五章:这里的山路十八摸 阮尽欢领着七十名山贼出了寨门,却心神恍惚。 在饭堂上他才知道自己到底惹上了什么煞星,那个于羡实在太难缠了,活生生一王八啊! 阮尽欢,当年人称“欢爷”,今天竟然被那女里女气的于羡极其恶心地喊了一声“欢欢”,那场面——整个饭堂立刻吐成了一片啊! 腹中空空,狂狂风吹卷起阮尽欢焦黄茅草一样的头发,他站在风里,迎风流泪,尼玛啊,于羡这货到底是准备干什么?真要把他恶心死才罢休吗? 他真的不喜欢男人,可为什么所有山贼都觉得他跟于羡之间有那么一腿呢? 什么玩意儿叫做“跳进黄河也洗不清”,阮尽欢这才算是真正领教了。 他觉出来了,于羡的存在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灾难。 于羡这种人,风度翩翩,一举手一投足都赏心悦目,若他真是女子,那必是倾国倾城,可惜——这货是男的。 也许……也许于羡真是映柳华堂出来的?不然那天说到的时候他很色为什么那么古怪? 阮尽欢一边走一边想,后面的山贼们看着只觉得诡异,想想当年吧—— 阮四当家刚上山那会儿,地皮子还没踩热乎呢,就整天扛着大旗到处乱走,嚷嚷着要巡山,每次都是雁大当家的出寨寻人,往往到半夜了才能找见人,后来雁大当家熬不住,换薛二当家的出去找,结果薛二当家也被这家伙搞残了,两位当家的那是相当愤慨——于是第一张财神寨地图就这样横空出世了…… 那时候的阮尽欢比现在可怕多了,头发乱糟糟的,满身都是血痕,看上去跟刚刚从战场上下来一样,偏偏精神相当好,不厌其烦地走着财神寨周围的迷宫,等雁大当家的地图出来了,这厮才算真正安定下来,不过就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阮尽欢再也不出寨门了。 据说他最爱的地方就是后山某个山洞,整天窝在里面不知道干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以至于在关于阮尽欢的诸多传言里出现了这样的一条:阮尽欢是雷神老爷最恨的人。不然为什么雷神总是要在后山劈响一个又一个的炸雷呢? 要知道,阮尽欢总是灰头土脸地从后山回来。 不过这个时候的软扒皮是真的不正常。 赵二掐着指头算时间,算出来之后瞪眼睛,“娘诶,难道跟阮扒皮呆久了老子连时辰都计算不清了?” 三喜扭过脖子来看一眼,“你没有算错,阮扒皮真的一个时辰没有说过话了。” 听到这话的山贼齐齐打了个冷战,话唠阮扒皮不说话,天上要掉金子啦! “赵二,你在看什么?”三喜疑惑。 “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赵二喃喃。 “我去,不对啊,阮扒皮走错路了!”突然有人一声惊呼。 众山贼看着周围的景色面面相觑,开什么玩笑啊,他们可是要去小扇关,这怎么是往明月峡走呢? 他们面面相觑——谁去告诉阮扒皮这个可怕的事实? 阮扒皮现在一看就知道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谁去喊他?谁敢去喊他?捋虎须这种事儿,恐怕还是需要一些胆量的。 阮扒皮狠起来,那根本就不是人而是渣! 阮扒皮的名字,在方圆百里内可是能够夜止小儿啼哭的…… 山贼们越走越慢,反正阮扒皮走丢了还认识路,可他们不认识啊,一走丢了就只能继续跟着阮扒皮回来,多痛苦啊! 阮尽欢正想得入神,忽然觉得自己身边的脚步声越来越小,便停了下来。 丫的,这群山贼什么时候都练了凌波微步了?走路都没声音不说,还跟老子玩儿躲猫猫! “我去,人呢?” 他再使劲往后一瞧,只见自家大部队站在自己身后三十丈远的山路上,每个人都用一种很诡异的表情看着他。 在看到赵二手上的黄纸符之后,强悍如阮扒皮也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娘的,发生什么事情了? 他朝明月峡的方向看去,世界上真的会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么……为什么他们都用那么惊恐的神情看着他这个方向呢…… 开什么玩笑啊,他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但是他们的表情真的已经可怕到一种境界了,阮尽欢慢慢地往回走,越走越觉得毛骨悚然,隐约之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他脖子边儿上吹凉气,顿时,阮扒皮所有的王八之气全都去见了阎王爷爷,“啊啊啊啊——” 再也不犹豫,他卯足了吃奶的劲儿往回跑! 然而—— 等待他的是—— “啪!” 一张黄纸贴上脑门儿! 阮尽欢彻底愣了,眼前一片明明晃晃的黄颜色,他实在反应不过来。 他刚刚庆幸自己跑回了大部队,赵二就向他伸出了罪恶的捏着符纸的手。 众山贼愣愣地看着阮尽欢,阮尽欢愣愣地看着自己脑门儿上飘着的朱砂黄纸符。 呼啦啦,山风吹过,惨黄的纸符越加猖狂。 阮尽欢额头的青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剧增加! 阮尽欢终于爆发了! 他气势十足地一把将脑门儿上的黄纸符撕下来,一掌就给赵二拍上去,那薄薄的两片嘴唇上下开合之间就吐出了无数钉子一样可怕的词句:“赵二你丫的脑子是不是被盐水煮过的?!你以为卤水点豆腐啊!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还没修好?!贴贴贴,哥还痛痛痛呢!你家是卖早贴早轻松的吗?!好好儿地走路你们能死啊!偏要闹什么幺蛾子,我让你闹,让你闹!” “啪啪——” 阮尽欢一把抢来三喜手上的黄符纸又给赵二拍到脑门儿上去。 这下赵二成了符纸标本了…… 赵二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术,表情却陡然之间兴奋起来,“成了成了,阮扒皮他正常了!” 他狂喜地看着自己身边的山贼们。 其余六十九个山贼包括他的好基友三喜都不忍地扭过了头去。 下一刻,阮尽欢不知哪里掏出一板砖直接将赵二拍晕了。 阮扒皮?即使你阮哥我知道这个绰号,下次,也记住了——别当着哥的面喊。 三喜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见,不断地自我催眠,他不是罪魁祸首,不是他说阮尽欢鬼上身,也不是他给赵二的黄纸符,更不是他怂恿赵二捋虎须……唉,他怕什么呀,做人要做阮扒皮,脸皮厚,天下哪儿都能走! “你们把赵二抬着走。” 阮尽欢随手扔掉板砖,扭了扭自己的脖子,一阵咔嚓作响,听得众山贼心底凉飕飕地,魔鬼! 然而阮尽欢下一刻笑得纯良极了,“孩儿们,走吧!” 好冷…… 众山贼的冬天怎么来的这么早呢…… 再没有人敢说一句话,即使他们真的很想说一句话—— 阮扒皮,你真的走错路了! 小扇关在他们的背后,默默流泪。 世上最一流的山贼是谁?当然是阮尽欢了,出门打个劫都能走错路,亏他还是背过迷宫地图的人,真是丢脸极了。 一行人到了明月峡,脸都黑得跟锅底一样。 偏偏阮尽欢根本没有察觉,还乐呵呵地招呼众山贼找好地方埋伏起来,可是山贼们都哭丧着脸,一动也不动。 这个时候被阮尽欢一板砖拍晕过去的赵二终于醒转,迷迷糊糊地望了四周一眼,“娘的,小扇关什么时候长这破样子了?商队呢?商队呢?打劫!” “他该不会被哥拍傻了吧?”阮尽欢绕着赵二转了两圈,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苦思不得其解,“这货连明月峡都不认得了,啧啧,真是惨……” “四……四当家……二愣子说的是小扇关才有商队……”三喜被众山贼逼迫道出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阮尽欢就像是被雷劈了,一脸的石化僵硬,他咔咔地扭过脖子,拉长了破嗓子:“你——说——什——么——” 三喜哆哆嗦嗦,就要被阮扒皮吓哭,那个“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呀,“我们的目的地是在小、小扇关……” “哦,那有什么了不起,明月峡也是好地方嘛,一样可以打劫的。快点快点,埋伏起来!”阮尽欢微笑着,很是腼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众山贼,下一刻所有的山贼跟火烧了屁股似的立刻开始找地方藏起来。 阮尽欢的微笑,阎王爷的传召! 财神寨无数先辈们探索出来的真理是颠扑不破的! 阮尽欢表现得似乎没所谓,可是心里多少有些没底,他也不过是掩饰性的玩笑话,哪里知道这些山贼们还很听话。第一次,他觉得“阮扒皮”这个绰号真是害人不浅。 明月峡,寨外人称作“一线天”,据说这原来是一座山,某一天一道大口子忽然从山腹中间裂开,两边的石壁高耸入云,下宽上狭,站在明月峡里面,白昼似夜,抬头只能望见一线天光,奇妙无比,遂称“一线天”。不过在月圆的晚上,坐在峡内的一线泉边,抬头仰望,就可以看到月亮从一线天的这头渐渐沉到那一头,其景幻妙,所以雁流水喜欢叫它“明月峡”,后来寨子里的人也跟着叫明月峡了。 一线天这个名字太普通了,偌大的东朝有许多地方都有一线天的奇景,但是阴风十岭这里的一线天在他们寨子里的人看来,却是别处难比的。 然而阮尽欢看着这明月峡却真的犯了愁,商队啊,你到底在哪里…… “四当家,四当家!有马蹄声!”寨子里耳朵最灵的顺风耳郑炳成忽然跳了起来,大喊了一声。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阮尽欢精神一振问道:“大概多少匹马?” “二十匹!” 众山贼兴奋得眼睛都红了,二十匹马得带多少东西来啊!这下真的发了发了! 阮尽欢嘿嘿一笑,搓了搓自己的手,压住兴奋,天要哥发横财,真是挡也挡不住啊!“孩儿们,去明月峡的另一边打埋伏,留三十个人在这边,其余人跟我走!” 明月峡长有四十余丈,在平地里说自然是不长的,可是在山路上那就险了,这就是天然的“地利”,十分适合用来打围。 “准备好,肥羊钻进口袋了再动手!” 远远地,真的有商队来了,二十来匹马拉着许多口大箱子过来了。 明月峡那边的山贼没有动,放他们进了明月峡,等所有的马匹都进去了之后阮尽欢才向众人一挥手,“把出口给我堵住了!” 可怜里面的商队穿过了黑暗的明月峡,刚刚见到真正的天光,暴露在光亮下头,就发现自己被围了。 “孩儿们,跟我一起唱——这里的山路十八摸——”阮尽欢极其兴奋,扯着嗓子就唱了一句。 众山贼瀑布汗,四当家的,那不是“十八弯”吗?为什么就变成了“十八摸”…… 不过谁敢去触阮尽欢的霉头,只好跟着唱:“这里的山路十八摸——十八摸~~” 那商队的带队是个十七八岁唇红齿白的少年,胯下一匹雪里纵,马身纯黑不见杂毛,四蹄雪白,还真真是个鲜衣怒马。只不过,听着前方山贼唱的那歌词,这少年几乎一头栽倒在地,早就听说阴风十岭的山贼不简单,这十八摸都光明正大的唱出来了,他算是见识了!“ 第六章:明月峡 “这里的山路十八摸,摸过一遍你莫走,身上钱财留下来呀,哥哥带你他娘的晃悠悠——” 阮尽欢这调子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后面唱着唱着都快变川江号子了,偏偏后面的山贼也是很久没遇到过这么肥的羊了,一个劲儿地跟着嚎,一时阴风十岭到处都飘着这种诡异的歌声…… 那少年看呆了,这年头当山贼都这么潇洒吗…… 一彪形大汉策马而出,马刀一抽便喝道:“哪里来的挡道的小鬼,还不报上名来!” 阮尽欢正唱得兴起,被这人大喝声打断,顿时愤怒极了,当即回骂道:“敢走阴风十岭明月峡,却没有听说过我们财神寨的大名,你骗爷爷没看过猪跑啊!” “噗哈哈哈哈……”一伙山贼全笑喷了,东倒西歪。 那大汉脸色一青,气得说不出话来。 阮尽欢站到明月峡口地高地上,扛着一把大刀,嘴里咬着根灯芯草,那神情,那姿态,那模样,啧,睥睨天下! “怎么?不服气?不服气也没办法呀,咱们人多势众!”阮尽欢手指放到唇边,吹了个响亮的哨子,顿时明月峡那头一片鬼哭狼嚎之声。 那少年的脸色顿时就有些难看了。 不过阮尽欢虽然觉得自己这一手做得极好,可是看眼前这些人又觉得有些不妙,这些人不像是寻常的商队保镖。虽然遇到了他们的阻截,但是这一行三十几人根本不乱,连那些马都似乎见惯了这种场面,那马蹄就跟钉在了地上一样,一动也不动。 这次可能踢到铁板了。 阮尽欢吐掉了嘴里的灯芯草,眯起了眼睛。这些人,可不要逼他认真啊…… “废话不多说,马匹货物留下,武器留下,不伤你们的性命。” 那少年同样眯着眼睛,不过表情很是狠厉,“你是财神寨的头儿?” “我是财神寨的阮扒皮,但不是财神寨的头儿。”阮尽欢兴味地摇着头,在高地上踱步,三喜心疼地看着阮尽欢的脚下,唉,又有几只蚂蚁遭殃咯……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那少年似乎很有自信,他后面的彪形大汉身形一动,似乎是想阻止他,然而来不及了,那少年已经自报家门,“我可是镇南王的——” “镇南王关哥屁事!”不知为何,阮尽欢的脸色一下就臭了,浑身都是煞气,三喜赵二等人连忙跳开,躲得远远地。 阮扒皮这是被踩了痛脚啊!看看,这表情就跟要拼命一样! 夏恒昭这下是真的愣住了,他这镇南王的二公子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呢,这山贼竟然敢先给他发火!竟然还打断别人的自我介绍,简直无礼至极! 彪形大汉只觉得脑子里不断地有乌鸦盘旋,天啊,二公子打仗是有自己的一套,可是打仗那一套不能用来对付山贼啊,尤其是阮扒皮这种山贼,情报里可是都说了,财神寨最无耻的山贼就是他了。 阮尽欢的手扬了起来,懒洋洋地喊道:“放箭!” 二十来名弓箭手搭弓,一片箭雨就盖了过去。 夏恒昭这边的惹立刻挥刀挡箭,一轮下来竟然没有人受伤。 果然是一块铁板。 又一轮箭雨过去,商队那边还是毫发无伤。 当即,商队那边的人就仰天大笑起来,好不得意。 阮尽欢那绿幽幽的眼眸静静地转了过来,弓箭手们齐齐打了个哆嗦,“四当家的,没箭了……” 财神寨一身都是债,他们真的是很穷的。 阮尽欢一脸的失望,出来打劫的山贼都混得这么凄凉……真是个“风萧萧兮易水寒,山贼一去兮不复还”…… “公子,他们好像没箭了!”夏恒昭的手下们相当兴奋,摩拳擦掌就准备冲下去。 谁料夏恒昭谨慎地摇了摇头,“有诈,大家注意回防。” 于是,明月峡口一时陷入了诡异的对峙。 阮尽欢在心里冷笑,这群傻子,身上虽然带着血腥气,可是明显脑子还转不过弯来,不过谁能想到财神寨其实很穷呢?果然还是这个名字改得好,太具有迷惑性了——作为改名人,阮尽欢有些小得意。 就让这些人等吧,哥这儿的确没箭了,可是哥还有三十多山贼呢。 夏恒昭忽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遭了,小心后面!” 不过已经迟了。 箭雨纷飞! 阮尽欢之前交代埋伏在山那边的山贼已经悄悄摸进了明月峡,之前阮尽欢已经让他们献过了声,其实那是招呼他们慢慢往峡中间走,一线天里可是黑糊糊的一片,不仔细看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有人。 一轮箭雨过后,对方的人倒了三个,正中要害,一时就毙了命。 阮尽欢啧啧摇头,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他甩了甩深青色的大袖子,眼神斜斜飞出去,还有那么几分撩人,捏着嗓子即兴来了段儿黄梅戏,“我的个娘诶,姜哪还是那个老滴辣~” 好妖精!身段儿唱功似乎都还算不错。 夏恒昭觉得自己是脑残了,这个紧要关头竟然还去关心敌方首领的身段儿唱功!“大家准备,这些山贼都是散兵游勇,我们可是大漠黄沙里磨出来的利剑,杀出去!” 阮尽欢一看,立刻就知道自己的预感正确了,又连着吹了两声哨子,接着对身后的山贼道:“这次是老鼠咬到王八了,下不了手也必须下!把他们赶进峡里去!” 三喜皱了眉,“可是峡里不也是我们的人吗?他们要是混战怎么办?” 三喜根本还不知道事态是怎样严峻,在阮尽欢看来,眼前这伙人要是不消灭,那就真的麻烦大了。“镇南王”这三个字他可是听得清清楚楚,他脑海里忽然浮出了今早与颜沉沙同路时他说的话,朝廷要剿匪了吗……娘的,哥还乌龙山剿匪记呢!豁出去了,管他是镇南王的谁谁谁,死了就不能说话了。 阮尽欢眼底透出一丝狠辣来。 太阳早就出来了,可是怎么也照不进明月峡深深的幽暗里去。 形势跟阮尽欢料想的差不多,可他的心还是狠狠地抽了一下,他们这边的确是人多,可是哪里比得上对方?对方那些人几乎都是练家子出身。 这一次打劫没有带薛忘音出来可能是最大的错误。 财神寨这边已经开始有伤亡了。 不过大局还在阮尽欢掌控之中,那伙人的确在被他们逼进峡口里面。 见时机成熟,阮尽欢跳下高地,拖着那把大刀竟然也往里面冲。 血迹,不知是哪一方的。 喊杀,就在自己的耳边。 罡风,凛冽张狂似朔刀。 明月峡,天地的墓葬场。 顺风耳郑炳成被那个少年红着眼一刀划破了肚子,肚内的东西全部洒了出来。 阮尽欢对自己说,我看不到。 夏恒昭放倒了一个山贼,疾退几步,这才发现自己完全重新进入了明月峡的阴暗里,所有的光亮都在外面。一时之间,光暗的转换让他的眼睛承受着极大的负担,什么也看不见。一种不祥的预感顷刻之间占据了他的身心。 阮尽欢是把他们所有人故意往这里面赶! 这个念头让他浑身毛骨悚然,只是他还没来得及提醒自己的手下,他黑暗的视野里忽然就出现了一片雪亮的刀光! 看得出用刀的人很不擅长,那刀光颤颤巍巍,却不是指向任何人,而是他左边的山壁! 不用想也知道这里面肯定有鬼,夏恒昭大喊了一声:“都退开!” 一、二、三—— 三息! 轰隆隆—— 恐怖的巨响携着灼人的气浪在整条明月峡里回荡,气势磅礴,穿云而上,乱石卷起,地动山摇! 阮尽欢趴在地上,雪白的牙齿依旧露出来,他笑得极其畅快,小样儿,敢跟哥斗,回娘胎里再修炼几年吧。 巨大的轰鸣让他现在耳朵里还嗡嗡地响成一片,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手里的大刀早就不见了。 站在峡口向里面望去,扑到了一大片,不知是死是活。峡壁上还有被震碎的山石断断续续落下来,砸到峡底,连着响成一片…… 受惊的马匹四处乱跑,好几匹撞死在了山壁上。 鲜血横流,似乎还有残肢断臂。 阮尽欢本来就是病秧子,刚刚来那么一次大动作,现在站着都觉得摇摇晃晃不稳当,说话也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几年不玩这玩意儿了,幸好没受潮,你们真是收到大礼了……” “雷……雷神老爷……”三喜扒着山壁,刚刚他被气浪掀翻了,现在只觉得天旋地转,胃里一阵恶心,顿时就哗啦啦地吐了。 好像战果还不错。 阮尽欢挺满意,摇摇晃晃就要走进去看看。 斜刺里一道剑光直飞而来,眼看着就要触到阮尽欢脖颈,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得“叮”地一声尖响,之前那道剑光被打得倒飞回去,阮尽欢被提住了衣领,竟然直接到了半空中。 他本来之前被那气浪一震,离得太近,气血就有些翻涌,现在立时忍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落在他深青色的袍子上,染成一片暗紫色。 薛忘音看似冷静地看着阮尽欢造成的巨大的破坏,整个明月峡的峡口都被扩大了数丈! 刚刚偷袭阮尽欢的正是那夏恒昭,他提剑看着薛忘音,忽然狠狠一咬牙,看着自己身后仅余的七八人,“走!” 这时候财神寨的山贼们也是被那突然之间的一声巨响给吓住了,根本拦不住他们,只是一眨眼就让他们跑掉了。 薛忘音也没心思去追,他提气落到峡前的高地上,只见阮尽欢看着夏恒昭逃跑的方向,染血的嘴唇动了动,喃喃了一声“后患无穷”便直接昏死了过去。 此一役,财神寨损失惨重。 第七章:新坟 坐在那块飞来石上,阮尽欢看也不看身边的人一眼,眼神呆滞,看着身前翻涌的云海。 他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雁流水的白布衣大约是整个山寨里最朴实无华的了,剑眉星目,气质卓然,似乎天生就带着一股铁血的味道。然而这个时候,雁流水微闭着眼,却吹着一片刚刚摘下来的竹叶。 简单清淡的调子,带着水滴一样清明的感觉,却在眨眼之间穿破云层,吸引了阮尽欢的注意力。 雁流水吹完,将那片叶子放在自己的手掌心,他的掌上满布着老茧,很是粗糙。 远处的山风一吹,那碧绿的叶子就飘远了,沉进下面厚厚的云雾里,一会儿就消失不见。 阮尽欢的目光追随着那片叶子,见到它消失了也不收回目光,他木然说了一句:“我看着他们死的。” “总是会死人的。”他是财神寨的大当家雁流水,一个寂寂无名的山贼头子,然而他对生死看得极淡。 这一次,财神寨死了三十人,阮尽欢带去的人里有一半都折在了明月峡。 明月峡,果然是天地最好的墓葬场。 “顺风耳是我看着死的,他死的时候在看我,可是我不能停下来。”阮尽欢闭上眼睛,努力忽略胃里翻涌的酸意,他已经吐了一个晚上了,他没有想到自己事后会这么脆弱,晚上睡觉的时候做梦都会看见那些断腿残肢,峡壁上纷飞的血迹,散落了一地的碎石…… “已经埋了,很久之后你可以去看看。”雁流水单膝屈起,一手放在膝盖上,深邃的黑眸里不起半点波澜,似乎三十人的性命在他看来根本不算是什么。尽管这是财神寨建寨以来最大的伤亡。 “也许用不着等以后。”阮尽欢终于转过了眼神,看着雁流水,“薛忘音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雁流水笑了一下,极其浅淡,棱角分明的轮廓似乎也因此柔和了一些,“只是开始。” 他们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 夏恒昭,镇南王府的二公子,曾经在江北之变立下赫赫战功,未及弱冠便已挂帅,如此大人物竟然亲自带队穿过阴风十岭明月峡,要说这只是个巧合恐怕没有人相信。 之前巡山的二愣子曾说小扇关会有商队,可是那天阮尽欢他们去打劫的时候误打误撞去了明月峡,在他们出发之后雁流水担心阮尽欢的安全,遂让薛忘音跟去看看,薛忘音自然是先走了小扇关,却发现没有人,这时候听到这群尤物在那儿唱新版的“十八摸”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才折去了明月峡,救下了阮尽欢。 薛忘音的身手在财神寨是数一数二的,他救回阮尽欢之后十分确认的说,他在小扇关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商队的踪迹。 这就奇怪了,二愣子说商队从小扇关过,可是这一天商队却是从明月峡过的。 “二愣子有父母吗?”阮尽欢忽然问道。 不用阮尽欢多说,雁流水也是个聪明绝顶的人物,在阮尽欢昏迷的那段时间他就已经把最近的事情全部理了一遍,二愣子自然是嫌疑最大的一个,除此之外就是那个于羡了。“已经查过了,二愣子父母双亡,无家可归。” “所以当初他说自己老母病重要回家奔丧根本就是个幌子。”阮尽欢的语气极为平静。 二愣子有鬼,所以商队由小扇关变明月峡也就合乎情理了。 明月峡地势较高,距离财神寨很近,夏恒昭的心思还真是挺透的。 他带人假扮商队,货物里除了第一箱是真金白银之外,其他的都装的石头,阮尽欢他们的付出跟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这里风大,你还是回屋去吧。”雁流水看着阮尽欢单薄的衣衫,不禁皱了皱眉头。 阮尽欢点头,的确是有些冷了,不过不是身体。 “雁流水,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雁流水沉默了很久,摇了摇头。 那就是有的,只是问不出口罢了。阮尽欢是多聪明的人啊?这都看不出来的话就不用在这世上混了。他扯起一个假笑,转身就走了。 雁流水没有回头,只是看着身前的云海,身周的血腥气忽然就翻涌了起来…… 要流血了…… 财神寨这两天到处都阴沉沉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或多或少带着一些悲伤。 看着阮尽欢从飞来石那边走过来,山贼们都跟他打招呼,“四当家好。” “四当家辛苦了。” “四当家,回屋去吗?” …… 阮尽欢点着头,站到了自己的小屋前面。 寨子里现在有五个当家,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院子,不过很是简陋。 他推开门,眼神闪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会有不速之客:“于羡,你在我屋子里干什么?” 于羡正好站在阮尽欢上了锁的大箱子前面,倒也没什么动作,只是看着。 他穿着普通的白袍,应当是雁流水暂借给他的衣裳,长长的黑发高高地束起来,凤眼狭长,斜着看人的时候自然就有一种勾魂的意蕴,偏偏他还似笑非笑,“来给阮四当家送解药。” 阳春三月的毒,已经在阮尽欢的身体里埋了七天。 “那把解药放下就走吧。”现在的阮尽欢,没有跟这个人闲聊的意思。 于羡是个很危险的人物,阮尽欢对此深有体会。 于羡站着不动,上下打量着阮尽欢,忽然拍了怕手掌,清脆的掌声在这安静地小屋子里有些突兀,似平地里的一声惊雷,他笑得很是难测:“阮四当家深藏不露,于羡佩服。” 阮尽欢很平静,“听不懂,说人话。” 于羡嘴角忽然抽搐了一下,“你——” “说人话。”阮尽欢重复了一遍,然后抬步走进屋来,“我阮扒皮从来不跟不明生物对话。” 有趣。 于羡又看了一眼阮尽欢房里的那口大箱子,“明月峡里的火药雷弹,很高明,怕不是巧合吧。我以前也听说过有个人很擅长这些。” “不知道,是财神寨运气好吧。”阮尽欢无聊地打了个呵欠。 “解药你收着。”于羡向他丢过去一个碧玉小瓶,“里面有三粒解毒丹。” 阮尽欢接住,“你到底是什么人?” “总之不是好人就是了。”于羡很坦然地一笑,“放心,你阮扒皮怕死的大名早已经传遍了十里八乡,我不会杀你的。” “我喜欢跟人做交易,但前提是我不吃亏,你迟迟不说出自己的目的,我很不安。”阮尽欢也玩儿了一把坦然,只不过他就很无赖了,直接双手一摊,意思是让于羡快点说出他的目的。 于羡挑眉,单刀直入?他喜欢。可惜现在还不是时候。 “再等等吧。”于羡转身出去了。 他刚一走,阮尽欢脸色就黑沉了下来,他迅速地检查了自己的房间,书桌上放着的宣纸页码没乱,暗格外面的头发丝也在,锁着的大箱子周围的灰尘没有任何擦痕——于羡没有动过他的东西。 这个结论一得出来,阮尽欢就安心了,只是他心里的疑云又多了一重。 于羡,于羡…… 看不懂,这个世上阮尽欢看不懂的人太多了。 “唉,还是薛忘音好,还是薛忘音好……”阮尽欢把自己摔进床里,喃喃说着。 忽然之间他眼前就暗了下来,一个人影背着光,虽然看不清面容,但他还是认出来了,“薛忘音……” “听你喊我,就进来了。”薛忘音俯视着他,一滩软泥似的躺着的阮尽欢让他有些看不惯,“去后山吗?” 薛忘音果然是个好江洋大盗,连扯谎都这么弱智。 阮尽欢怎么会看不出来,他根本是专程来找自己的。只是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于羡刚刚从自己这里出去……最近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阮尽欢懒得去想了,“去。” 薛忘音伸手把他拉起来,阮尽欢这才看清,他手上还提着一坛烧酒。 两个人并肩往后山走去。 山风呜咽,暮色西沉,残阳如血。 一片新坟就立在后山那边的一小块平地上,才挂的黑色的招魂幡随风飘得很高,地上还散落着昨天才撒的纸钱。 薛忘音弯腰捡起一张烧过的白纸残片,忽然一笑,“他们早就来过了。” “他们”指的是雁流水跟颜沉沙。 “有什么想对他们说的吗?”薛忘音问他。 他摇头,“本来是有很多的,可是看到他们,就觉得一切已经没有必要了。” 躺在这里的,都是他的兄弟。 他们会不会怨他,会不会恨他?阮尽欢不知道,他甚至不清楚是不是有人也死在他的手上,毕竟那个时候太乱,误伤是肯定的。 三喜现在看到阮尽欢就躲得远远的,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三喜是怕他了。 有人说四当家其实是个硬心肠,不过也只是说说,他们还是很喜欢这个搞笑的四当家的。 薛忘音自然也听到了许多的风言风语,比如很多人其实不是在冲突中死去的,而是被阮四当家一手炸雷给炸死的,比如有人说顺风耳郑炳成死的时候阮四当家提着大刀就站在旁边,见死不救……很多很多,可是他相信阮尽欢,阮尽欢是这个山寨里为数不多的好人之一。 “你好像一点也不怀疑我。”阮尽欢其实很高兴,因为他知道真正信任他的人至少还有一个。 “没人能比你做得更好了,是我当时不了解事态的严重性,不知斩草除根,让兄弟们白死了。”阮尽欢昏迷之前那一句“后患无穷”薛忘音到现在还记得,只可惜已经迟了。 放走了夏恒昭,事情就真的没完没了了。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就算死了一个镇南王二公子,还会有大公子,三公子……”他看得很开,这些事情就像是今日的夜晚,晚霞再绚烂,黑夜也终将到来。 “镇南王两位公子,大公子夏临渊是下任宰辅首选,大概是不会来的。”财神寨还太小,不够看。薛忘音摇头笑了笑。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埋在这里,记得带一壶烧酒来看我。”开起玩笑来,阮尽欢还是第一流的。 “看你的时候肯定提烧酒,不过他们可就喝不上了。”晃了晃手里的那一小坛烧酒,薛忘音有些无奈。 阮尽欢有些疑惑,这酒不是给这些新坟准备的? 迎着阮尽欢那疑惑的目光,薛忘音洒然一笑,“今夜明月峡赏月,一坛烧酒坐到天明,去吗?” “去。” 有什么去不得的…… 即便不是月圆之夜,明月峡的月色也是这阴风十岭最美的。 第八章:吃货以食为天 晨光熹微,天色未明。 薛忘音背着阮尽欢走在山路上,忽然觉得自己比雁流水这个超级大保姆还惨。 自己是不是跟阮尽欢待久了所以跟他一样时不时抽回风了?他竟然邀请阮尽欢这种极品去明月峡赏月。 其实那并不是什么单纯的赏月,毕竟那里才死了那么多的人。 他知道阮尽欢其实很想去那里,只是他没有想到现在自己会背着这个睡得死沉死沉的家伙走回寨子。 他是按原路返回的,在坟岗上他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于羡。 阮尽欢捡回来的那个于羡。 他站在其中一座新坟前面,负手而立,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薛忘音走近了才发现于羡的身上沾着深深的寒气,衣角沉沉的,应该是被露水打湿了,就连头发都是润湿的。 他在这里站了多久了? 薛忘音心里浮起这个疑惑。 于羡看到薛忘音,也看到他背后趴着睡得天昏地暗的阮尽欢,“雁流水找了你们一夜。” “哦,是吗?”薛忘音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其实雁流水应该没有那么傻找他们这么久,应该是有什么其他的要紧事吧?不过于羡一个字也不说,那就证明这件事雁流水已经独自解决了。 于羡面前的新坟前立着一块儿木牌,上面写着“郑炳成”三个字。 仿佛看出薛忘音的疑惑,于羡主动解释道:“我刚上山来的那几天,他帮我熬的药。” 只是没有想到,一眨眼就不见了。 “你不像是太念旧情的人。”薛忘音一针见血。 于羡点头,叹息,“的确,我很冷血的。来看看他,不过是因为我认识他,他对我有过恩,只是很快我就会完全忘记,其实每个人都会忘记,你背上那位,就算现在再不开心,很久之后也会忘记。而我,只是比普通人忘得快罢了。” 这是薛忘音第一次听到有人能够把自己冷血的原因剖析得如此深刻独特,可是他说的却是对的。 冷血冷情的人,不过是忘得比普通人快一点而已。 “你说得很对,只有一点有些小问题——阮尽欢他,忘得也很快的。” 丢下这一句话,薛忘音就继续往前山寨子里走了。 于羡站在一片新坟之中,惨白的衣服像是一片丧幡。 薛忘音说得没错,阮尽欢的确是忘得很快的。 他把阮尽欢丢回自己的屋子,给他盖好了被子就回了自己的院子。 阮尽欢一直睡到大中午,一醒来就咋咋呼呼喊着自己肚子饿,冲到了厨房闹着要吃樱桃扣肉,厨房那业余的大师傅才是一个头两个大,这才早春呢,哪儿给阮扒皮找什么樱桃去啊? 于是阮尽欢深深地抑郁了,撒撒泼耍赖地坐在厨房里就不走了,瞪着眼睛看那大师傅,大师傅几乎被他折磨疯了,狂吼了一声:“阮扒皮你有完没完?!这时节你杀了我我也找不出樱桃来啊!!!” 谁料阮扒皮比他更凶,跳到了椅子上叉着腰大骂:“哥没完!哥现在饿着肚子一天没吃饭了你知道吗?!这时节你没樱桃关哥屁事——别以为哥不知道你还有去年压在寒潭下头腌着的那坛樱桃肉!!!” 大师傅败了,大师傅彻底败了。 大师傅流着泪,在阮扒皮的威逼之下连滚带爬地冲去山下面的寒潭,捞出了去年此时小心翼翼沉进潭里的小坛子,回了厨房全做给了阮扒皮。 整个财神寨都眼红了。 大师傅从此再也不腌东西了…… 阮扒皮吃饱喝足又滚回去睡了个好觉,浑然不知他的这种行径已经在财神寨引起了恐慌。 连大师傅藏得那么紧的樱桃扣肉都能被阮扒皮给知道,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是阮尽欢不知道的?一时之间有什么好东西藏着的都开始自危起来。 阮尽欢才不管那么多呢,又是一觉睡到下午太阳将落之时。 起来狠狠伸个懒腰,阮尽欢换上一身不带血迹的新袍子,深呼吸了一口,然后推开门大喊了一声:“哥睡醒了——” 门前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几茎春草,从厚厚的土壤里冒出头来。 “啊,没有人,那么……小草下午好,那边的虫子下午好,我亲爱的大门,下午好,太阳——下午好……” 阮尽欢神清气爽,高高兴兴往饭堂走。 什么叫做人生?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吃货的世界,一片光明。 阮尽欢一踏进饭堂,所有的山贼都安静了下来,个个都用幽怨的目光看着他。 阮尽欢浑然不觉,大大咧咧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左边颜沉沙,右边于羡。 然而他一看菜色就愣住了,这种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感是怎么回事…… 他被这简陋的菜色给深深震撼了,有些僵硬地放下筷子抬起头来,发现包括雁流水在内的每个人都用一种极端憎恶愤恨的目光看着他,他觉得背后似乎冒出了几滴冷汗,“那个……能不能问一下,我们不是才劫了一箱金银吗?怎么就吃这个?” 颜沉沙扯着脸皮怪笑了一声,“厨房大师傅心情不好,罢工了,将就吃吧,不是每个人都有口福吃樱桃扣肉的。” 刷拉拉—— 阮尽欢觉得要不是自己皮厚,能被后面射来的眼刀给扎死。好家伙,这颜沉沙又在给他拉仇恨了!不过……那大胡子敢罢工?活得不耐烦了! “民以食为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大师傅竟然罢工了?没关系,我今晚找他谈谈心,开导开导他……”阮尽欢重新拿起了筷子四处扒拉,试图从几盘素菜里找出肉丝来——阮尽欢,无肉不欢。 刷拉拉—— 众山贼的眼刀立刻就收了回去,都觉得一阵阵地恶寒,阮尽欢这两天睡得似乎超级好,半夜找大师傅谈谈心?得,大师傅算是玩儿完了。有心软的山贼已经开始给大师傅念往生咒了…… “其实这个饭菜的味道还是很不错的。”阮尽欢终于夹了一筷子土豆丝,“不过这土豆丝那个家伙切的?这细得跟头发丝儿似的,一夹就断啊,这厨师是没长脑子么?” 一个凉飕飕地声音在阮尽欢的右手边响起来,于羡那筷子还拿在手上,一张脸笑得跟朵花儿似的,“阮四当家,你对我的刀功有什么意见吗?” 上挑的尾音,喻示着声音主人的不满。 阮尽欢的脸立刻就绿了,迅速摇头,“哪里哪里,五当家好刀功,好刀功!” 乖乖诶,自己的小命还握在对方手里,他那儿还敢说个“不”字? 薛忘音眼含笑意,倒是突然不觉得这饭菜难以下咽了。 昨夜在明月峡,烧酒几乎都是他一个人喝完的,他的酒量也不算好,更何况还是烈性的烧刀子?现在他还有些头疼呢。 阮尽欢昨晚大概就抿了一小口,他们坐在一线泉旁边,仰着头看上面。阮尽欢觉得仰着脖子疼,索性就躺在了他旁边,那家伙还悄悄扯他袖子,估计还是习惯性地用来擦脸。 想着这家伙混得这么凄凉,薛忘音也懒得跟他计较,等他收回了自己的袖子,一摸才发现整只袖子都是湿的。 阮尽欢很安静地说:我快睡着了。 他不知该接什么,只是在黑暗里点了点头。阮尽欢肯定看不见的。 然后阮尽欢就真的睡着了,而他,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这个时候,阮尽欢就坐在他对面,还是那嘻嘻哈哈满不在乎的表情。忘得快,也好。 雁流水坐着,始终没有说一句话,在别人看来难以下咽的饭菜,到了他这里跟山珍海味并没有什么区别。 众山贼一看,大当家都吃得下去,他们凭什么嫌弃? 所以这一顿财神寨有史以来最难吃的晚饭——终于还是在众山贼那紧皱的眉头里逐渐消失干净…… 唉,当个山贼不容易,当个好山贼更不容易! 至于阮尽欢,这天晚上,他真的说到做到跑去找大师傅谈心,第二天所有山贼发现大师傅顶着黑眼圈,满眼都是血丝,浑身煞气地起来做饭了…… 据说,那一夜大师傅的房间灯火通明,还不是传出哀嚎声……至于阮尽欢到底跟大师傅说了什么,鬼才知道! 只不过,第二天早饭的时候,于羡带了一根银针挨个儿在菜盘子里插了个遍,众人都很诧异。 于羡袖袍一掀,微微一笑,很理所当然地说道:“我怕大师傅在饭里下毒。” 刷拉拉—— 阮尽欢的终于被背后射来的无数眼刀扎死在了饭桌旁。 很好,于羡,这梁子,哥真的跟你结下了! 阮尽欢的小宇宙熊熊燃烧了…… 只是——后来,每个山贼吃饭的时候都带了一根银针先把饭菜插遍了才会吃,这其中甚至包括雁流水等当家的…… 当然,从那以后,每一根银针,都成为了阮尽欢最大的敌人 第九章:细作之死 “你说什么?”阮尽欢一下抬起了眼,水珠从他脸上落下来,又落进了黄铜色的脸盆里去。 帮他打水的小扣子有些害怕,“二愣子真的跑回来了,昨晚雁大当家就是找他找了很久。” “那二愣子现在是在刑堂?”这个刑堂还是原来的财神寨留下来的,阮尽欢来财神寨之后都没有见到这个刑堂打开过。 “雁大当家他们都已经过去了。”小扣子悄悄看了一眼阮尽欢的脸色,发现平日里嘻嘻哈哈的阮扒皮神情格外凝重。难道二愣子真的出了什么差错? 阮尽欢擦干了自己的脸,前所未有地仔细擦着自己的手,那并不是很好看的一双手,仔细一看甚至是有些粗糙的,不过他知道自己这一双手能够做很多可怕的事。 这是阮尽欢第一次去刑堂。 以前踩地皮的时候也来这里看过,刑堂算得上除了饭堂之外财神寨最好的建筑了。 山里的石砖垒成的灰墙,外面还杵着四根红漆大柱子,正堂里架了火,外面乌泱泱地站了一大片山贼,很是嘈杂。 阮尽欢站在人群外,看到雁流水坐在正中间,不知为什么就感觉十分压迫,他总是隐隐约约闻到雁流水身上血和刀的味道,而今天,即便雁流水还是那不显山不露水的样子,可他还是看出来了——雁流水的眼神是比刀子还要锋利的。 所有的山贼一下都安静了。 自明月峡一役之后,阮尽欢的凶名便真的成了凶名,财神寨的这些山贼大都是半路出家,很多人不过是打打劫,根本没见过血,可是这一次阮尽欢带人劫杀了对方近四十人,尽管财神寨也损失惨重,但阮尽欢的战绩却是不可磨灭的,即便有人对他不满,此刻也只有埋在心底。 山贼们自动地让开一条路,呼啦啦像是潮水一样一下就分开。 阮尽欢的面前,那一条路直达刑堂正中。 雁流水在那头,端着一碗茶看他。 阮尽欢走进来,颜沉沙、于羡坐在雁流水的右手边,薛忘音在雁流水左手边,他很自觉地做到了薛忘音旁边。 “真没义气,薛二当家,这么热闹的事情你竟然不叫我。”一碗茶放在阮尽欢椅子旁边的茶几上,青花盖碗,虽只泡了劣茶,在这寨子里也是难得了。 薛忘音吹着茶碗里水面的泡沫,容色淡淡,“不过早晚而已,你还能缺席不成?” 阮扒皮还跟他谈义气?要是真讲义气,明月峡里就不会一个人睡得昏天黑地了。不过抱怨归抱怨,腹诽归腹诽,薛忘音却不会说出来,有的东西自己知道就好,没必要宣扬得人尽皆知。 阮尽欢也去端茶,听薛忘音这样说,一想也是,“你说得倒也对。” 阮尽欢不会喝茶,可是堂上其余四位当家端茶那都是有模有样,这一个鬼气森森的刑堂,这些人硬是喝出了春花秋月、阳春白雪的感觉。 单看颜沉沙吧,正襟危坐,华袍加身,那握笔的手端起茶来是一点也不含糊,修长的手指捏着盖儿,轻拂着茶沫,一派文人雅士风范。 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于羡,尽管皱着眉,显然觉得这茶水味道太糟,那动作也是优雅至极。 至于雁流水,财神寨的这位大当家,大约也不是众人所想象的大老粗,他端茶的手很稳,只是轻饮了一小口便放下,“既然人都到齐了,就带上来吧。” 阮尽欢看上去不怎么关注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他的手颤颤地端着茶,怎么觉得这玩意儿老沉老沉的?转头去看薛忘音,薛忘音却正看着他的手。 他觉得更别扭了,原来自己才是个粗人哪…… 唉,天生不是装逼的命——阮尽欢咂咂嘴安慰自己,粗人就粗人了吧。 喝茶,文人有文人的喝法,粗人有粗人的喝法。 于是阮尽欢一仰脖子,咕嘟咕嘟灌下去半碗。 颜沉沙看得倒吸一口凉气,于羡嘴角很明显地抽了一下,就是薛忘音也觉得惨不忍睹,按了按自己的额头。 像是还嫌自己不够霸气,阮扒皮一把拉过薛忘音的袖子,揩了揩嘴角。 薛忘音这回是真的冷若冰霜了,看看,那眸子简直跟一汪寒潭似的! 雁流水却只是回看了阮尽欢一眼,并未觉得阮尽欢这种行为有什么不妥,在他看来,好茶坏茶都是一个味,喝茶不过为了解渴,怎么喝不过是形式。 下面有山贼将二愣子压了上来。 二愣子身上明显带着伤,表情很是惶恐。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平日里阳光爽朗的表情早就不见了,变得有些麻木,眼神深处的恐惧却逃不离众人的眼睛。 整个刑堂内外一点杂音也没有了。 阮尽欢仔仔细细地扫视着他,这个在财神寨巡山三年的人。 “放开他吧。”雁流水根本不担心二愣子闹事,他两手交握,十指交叉,放在身前,明明是极其普通的一个动作,可他给人的压迫力却骤然之间变得可怕起来。 二愣子哆哆嗦嗦地喊了一声,“雁大当家……” “恩,你还认得我。”雁流水不动声色,“这些日子你回家看你老母了?” “是……” “你有父母吗?”颜沉沙接着就冷笑了一声,“都到这个时候了,还不说实话!” 二愣子脸色一下煞白,“我……” “商队从小扇关过还是从明月峡过?”雁流水想起后山的一片新坟,“若有假话,你今后也不必说话了。” 此话一出,二愣子面如死灰,回道:“明月峡。” “为何要谎报?”尽管早就知道二愣子是有鬼的,但当年雁流水将他从死人堆里扒出来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而已,一时之间,就是心智成熟冷硬似雁流水也顿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 “有人给了我一笔钱,让我这样说。”二愣子知道自己是个罪人了,山寨里曾经混得很好的兄弟都冷眼看着他,没人出来为他说情。 他们其实都知道,明月峡一役阮四当家能够带那么多人回来几乎已经是个奇迹了,罪魁祸首还是这个昔日的伙伴——二愣子。 二愣子叫什么名字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所有人都觉得他傻头傻脑,可是人很是憨厚,喊他“二愣子”也不过是开玩笑,他自己也乐得被大家这样喊,只是谁想得到——一转眼二愣子就成了这样。 “谁给你钱?” “不认识。” “知道给你钱的是什么目的吗?” “不知道。” “那你拿到了钱,去了哪儿?” “我告假出了山寨,不准备再回来。” 问到这里,一切都还能对得上,只是雁流水的眼神明显阴沉了下来,因为最要紧的问题二愣子回答不上来,这种结果虽早在他预料之中,却还是让人很失望。 “很好,你走了,为什么又回来了?” 二愣子是自己回来的? 听到这句话,阮尽欢忽然抬起了头,看向了雁流水,可是雁流水似乎并不知道阮尽欢心里的疑惑,于是阮尽欢看向薛忘音。 薛忘音向他点了点头。 二愣子回来的那个晚上就被人发现了,也就是他带着阮尽欢去明月峡的时候,那一晚雁流水一直都在找二愣子,只是—— 他看了面无表情的于羡一眼,于羡那天早上告诉他,雁流水是在找他们,看样子,于羡之气并不知道雁流水到底在找谁。 雁流水对这个人也不是没有防备的。 薛忘音忽然觉得雁流水不简单,比他当初认为的还要不简单。 二愣子肯定是听到了雁流水的问话,可是他一直没有说话。 “还不准备说吗?” 他抓到二愣子的时候就发现二愣子浑身都是伤,似乎是遇到了什么意外,可雁流水毕竟不是普通人,一闪念就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二愣子如果在外面过得好好儿的,又为什么会回山来? 二愣子的表情慢慢变得恐惧,嘴唇颤抖着,“大当家,救我,救救我……他们把我抓起来,逼我画寨子周围的地图,还说我画不出来就剁我手指!我真的没有画地图,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是好不容易才跑出来的,大当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大当家!” 二愣子天真地以为大家会原谅他,没有人告诉他寨子里因为他的谎报死了很多人,他自然也不知道,他以为一切都和原来差不多,他磕头求饶,额头撞在地上都碰红了。 雁流水无动于衷。 二愣子看了很久,忽然觉得几位当家的都这么让他陌生,还有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也坐在当家的位置上。 他想起自己被抓住的时候关起来的那些日子,巨大的恐惧让他已经完全失了进退,他一直不断地喊着“救我、救我”,然而没人搭理他。 他一个个地看过去,目光落在阮尽欢的身上,立刻就连滚带爬地向他扑过去,他知道整个寨子里虽然都怕阮扒皮,可是阮扒皮其实是个很心软的人,只要求求他,让他给大当家说个情,说不定,说不定可以死里逃生的,“阮四当家,你救救我,我真的只是鬼迷了心窍,钱财遮了眼睛,阮四当家——”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爬到阮尽欢的身前,就已经被薛忘音一脚踹开。 薛忘音很清楚,阮尽欢只怕将这二愣子千刀万剐的心都有。 果然,阮尽欢慢慢地勾起一个笑容,“前些天,我们去错了地方,在明月峡折了三十多弟兄。” 二愣子摇着头,一副不相信的模样,“是你们走错了地方,我说的是小扇关!不关我的事!” “啪——” 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只茶碗砸到二愣子的头上,那半碗茶水散成水花飘了一地。 阮尽欢不笑了,他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心里想的却是可惜了那半碗茶,“你若是没有把地图画出去,世上是不会有哪支商队会傻到选择横穿明月峡的。” 山贼们没有想到,阮尽欢的微笑固然是阎王爷的传召,可是阮尽欢不笑的时候,阎王爷其实已经走到了你家门口。 明月峡地势太险,前后连接的道路极其狭窄,一个不小心就能翻下崖去,所以南来北往的商队就算知道小扇关这边有山贼,也宁愿走小扇关,在小扇关被山贼剥了财总比在明月峡丢了命好。 二愣子瞪大了眼睛,像是没有想到寨子里的阮四当家今日会这么无情,他长大了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是眼前立刻就一片血红,他已经被阮尽欢那一只茶碗砸破了头。 忽然之间,二愣子嘴角溢出一缕黑血,浑身抽搐着就躺在了地上,没有了声音。 雁流水一下就站了起来,然而于羡比他更快,已经起身去查看情况了。 于羡弯腰掰开二愣子的下颌看了看,又试了一下气息,摇头道:“毒发死了。” 二愣子身上是带着毒的,谁下的? 整个刑堂都安静了。 阮尽欢伸手想要从茶几上端茶,却摸了个空,他忘记自己才刚刚把茶碗摔出去了。 薛忘音把他的茶盏推了过来,他接过,淡淡说:“死了就死了吧。” 所有人看着阮尽欢。 阮尽欢端着茶碗,慢慢地揭了盖子拂去茶沫,喝了一小口。 薛忘音看着他的动作,已不似方才那样笨拙别扭,十分自然。 阮尽欢笑了一下,“刻意去模仿的时候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不想着的时候却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了。” 二愣子死了,谁也想不到事情会这样发展,自然也就没办法再审下去了。 雁流水挥了挥手,“抬下去埋在坟场吧。” 他站起来,就要走出去,只是在经过二愣子身边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忽然叹了一口气,道:“不过不必刻牌子写名字了。” 第十章:坑爹的绝对悖论 风波过后,财神寨重新平静下来,除了后山那一片新坟,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 阮尽欢的生活又回归了那种要死不活的状态。 日上三竿起来,站在飞来石上拉薛忘音的袖子擦脸,跟这只很洁癖的江洋大盗谈谈身为山贼应该具备的素养;早饭是不必吃的,但是午饭时候阮尽欢必定是第一个到饭堂的,偶尔吐槽吐槽大师傅的手艺又退步了,在饭桌上坚决地打破“食不言寝不语”的优良传统,跟于羡拌拌嘴,顺带讽刺一下当天颜沉沙穿的衣服,当然啦,还要好好儿巴结巴结雁大当家;在寨子里晃荡的时候就跟山贼们插科打诨,讲讲带颜色的小笑话,要不就突然来个冷笑话,看着众山贼冻死在当场,阮尽欢才会仰天狂笑三声昂首挺胸大踏步离开…… 这就是阮尽欢的生活,普普通通却有滋有味。 但是于羡观察了阮尽欢好些天,发现阮尽欢的确不是那么简单。 因为每天总有那么几个时辰,阮尽欢不在寨子里。 他来山上这么多天,也算跟山贼们混熟了,逐渐地,他也能知道山寨里的一些秘闻。 比如夏天的时候,别人房里总是有很多蚊虫,但是唯独雁流水的屋子里清清静静;比如薛忘音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出来晾衣服,据说他洗得最仔细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袖子;比如颜沉沙每个月都会到后山某个地方去坐一个晚上,第二天回来就已经喝得烂醉;比如阮尽欢总是神神秘秘去后山跟雷神幽会…… 这一些秘闻中,关于阮尽欢的是最多的。 他这才知道,原来财神寨的山贼们已经搜集了关于阮尽欢的一些定理,比如“阮扒皮的微笑,阎王爷的传召”“阮四当家不贪财,三腿蛤蟆掉下来”“阮哥眼神朦胧,不是起雨就是起风”“翻天牛逼你莫装,隔夜欢爷爬你墙”“樱桃扣肉,欢爷独享”…… 做人做到阮尽欢这个地步,的确让人不得不佩服。 于羡一边想一边往后山走,几个当家的没事儿都喜欢往后山钻,因为前山到处都是山贼,当家的去了他们会很不自在,后山风景秀美,的确很适合散心。 走过那梨花树下,于羡伸手接住几瓣落花,粉白的花瓣像是美人粉白的脸颊,这梨花开得早,也落得早。 他不是什么伤春悲秋之人,只是大抵读过几句诗的人在这个时候都会感慨春去留不得而已。 对于羡来说,这可能是很特殊的一个春天。 葱茏的树木开始遮天蔽日,走过那块飞来石,往下一望,苍翠的树木被云雾掩埋,只露出隐隐约约的轮廓,万里晴透的天空让人的心胸都为之开阔起来。 后山那条清河溪蜿蜒着流下去,清澈的水潺潺地响。 阮尽欢领着十来个小孩子坐在溪边的草地上,他把这叫做“户外活动”,颜沉沙抄着手坐在一边的大石头上,只是注视着他们,不说一句话。 阮尽欢跟颜沉沙是山寨里的孩子们的两位先生,当然了,论人气颜沉沙是拍马也赶不上阮尽欢的。 小孩子都爱逗逗趣,阮尽欢这种搞笑的性格自然是最适合的了。 “小扣子,你说句假话来我听听?”阮尽欢眼珠子骨碌碌一转,一个好主意就冒了出来。 小扣子坐在草地上,表情很是茫然,“说什么?” “就是叫你说谎啊。”阮扒皮眯着眼笑得别提多贼了,颜沉沙要想跟他斗,还差得远呢。 “可是颜先生说过我们不能撒谎的。”小扣子皱着眉,悄悄瞥了一眼坐在一边表情平静的颜沉沙,“这样不好吧?” “没关系,只是说来试试,你以后又不真的撒谎。”教育果然要从娃娃抓起啊——阮尽欢刷刷两把眼刀就给颜沉沙扎了过去,尼玛的有谁这样教山贼的?这样教出来的孩子真的是山贼么? 颜沉沙视而不见。 小山贼们都用很期待的眼光看着小扣子。 小扣子抓耳挠腮、苦思冥想,终于说了一句话,“昨天我吃了三只鸡腿。” “假的!”立刻就有一个小山贼跳起来,“小扣子你太弱啦,连谎都撒不好!” 小扣子翻白眼,哼,懒得跟他们计较,颜先生说了,不会说谎的孩子才是好孩子。 “冬瓜,那你来说。”阮尽欢眼前一亮,似乎有可造之材啊…… 冬瓜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子,跟小扣子差不多大的年纪,“阮先生是个大好人!“ …… “噗……”一直在旁边装深沉的颜沉沙立刻就笑了,捂着自己的肚子连腰都直不起来,“哈哈哈哈,冬瓜你说的这绝对是真话,真话,大真话啊……” 阮尽欢脸都绿了,这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他阮尽欢是个大好人么……其实他三观还是很正的…… 看着笑得形象全无的颜沉沙,阮尽欢那四白眼立刻就上来了,“颜三当家……笑得、很——欢快嘛……” “咳咳……”还不容易止住了笑,颜沉沙手指扣着身下的大石头,一派悠然模样,“因为有阮四当家的存在,所以咱们财神寨一直很欢快……” 该死的颜沉沙!不黑死你丫的哥就把阮扒皮三个字倒着写! 阮尽欢忽然很腼腆地笑了一下,颜沉沙浑身一阵恶寒,他眼光一晃,瞥见站在山上的于羡,心想要死一起死,于是喊道:“于五当家也来了啊?” 于羡没有想到颜沉沙会主动招呼自己,倒有些受宠若惊,看了一眼阮尽欢,他还是慢慢地走下去了。 “颜三当家,阮四当家。” 所有的人都看着于羡,这个眉清目秀气度翩然的男子,小孩子都是视觉动物,以前总是远远地看着也不知道于羡原来是这样好看,“五当家好!” “五当家好!” “……” 阮尽欢耸了耸肩,“来得正好,我这里有一句话,如果你们判断不出真假,那就是我赢了,你们都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颜沉沙立刻就知道有诈,这阮扒皮从来不打没把握的赌,“我跟于五当家就不参加了吧,毕竟你是在教小孩子。” “你不敢?”阮尽欢妖娆地一挑眉,眼神飞向于羡,“你呢?” 于羡心里觉得好笑,阮尽欢这家伙,小命还握在自己手上呢,就算答应他几个条件又能怎样?于是于羡笑道:“阮四当家既有邀,自然不敢不从。” 阮尽欢心里透亮透亮的,他早就知道于羡肯定会答应,所以才问他。“颜三当家,你看,五当家都参加了,你不参加怕是不好吧?” 一个头,两个大。 颜沉沙真有种崩溃的冲动,他这次肯定被阮尽欢圈死了!认命吧! “……阮四当家你说得真对,那就请吧……” 看着眉飞色舞的阮尽欢,小扣子有些担心地看了颜沉沙一眼,颜沉沙顿时郁结,连小孩子都觉得他斗不过阮尽欢!太丢脸了…… “听好了,下面我说的这句话,你们需要判断真假,这句话是——”阮尽欢拉长了声音,“我这个人从来不说真话。” “真话!”这回是海米一下站了起来,长得黑黑瘦瘦地,像只小猴子,他激动得直打抖,“阮先生你也不会撒谎!” 小山贼们都拍着手欢呼,阮尽欢满口假话已经是财神寨出了名的,这家伙十句话有九句都是假的,剩下的那句你还要掰一半扔茅坑里去!哈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阮扒皮这下倒了! 然而于羡跟颜沉沙却皱起了眉头,一想明白之后都在心底暗骂了一声,阮扒皮这厮真是不要脸,好贱的一句话! 阮尽欢露出自己漂亮的八颗牙齿,笑得很猥琐,“海米你说我说的是真话对吧?” 海米严肃着一张小脸狠命地点头。 “那么——我这个人从来不说真话——这句话也是真的了?”阮尽欢的尾巴都翘起来了…… 颜沉沙无力抚额,阮扒皮,你现原形了…… 海米浑然不知前面有个大坑在等自己,还是傻兮兮地点头,“真的啊。” “好,我这个人从来不说真话是真的,那我刚刚说的那句话是不是真的呢?”哈哈,敢跟哥斗,哥的智慧跨越五千年,前无古人恐怕也后无来者了,你们这群原始人不输哥就不用混了! 海米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真的……不对,你从来不说真话,那就是假的!” 阮尽欢摊开手,“假的?这就更说不通了啊,我说的本来就是假话,所以我这一句话的确是真的啊。” “……” 所有的小山贼们面面相觑,齐声问道:“那这句话到底是真是假啊?” “要是有答案就不会用来考你们了。”阮尽欢一摸鼻子,很是光棍。 这是很有名的一个悖论,据说至今还没人能够给出正确的答案,当然了,阮尽欢觉得这玩意儿纯粹就是坑爹,脑子有病的人才会去钻研这种闲的蛋疼的问题。 “还有的比如我现在在说谎,也都是这样的,以后遇到这种话你们可要先考虑清楚。” 颜沉沙知道自己又败了。这种稀奇古怪的问题阮尽欢到底是哪里想出来的啊?真是够折腾人的…… 小鬼们蔫头蔫脑,唉,果然这个世界上还是没有人能够比得过阮扒皮啊! “说谎是一门艺术,世界上最优秀的谎言是什么样的?不是完全让敌人相信,或者完全让他不相信,而是让他半信半疑,拿不准主意,这样你才能狠狠地折磨敌人达到你的目的。所以啊,要当一名四有五好新山贼就必须学会撒谎!”阮尽欢语气铿锵,下了这么一个结论。 十来个小鬼愕然,可是又觉得阮尽欢说得的确没错。 “好啦,今天的户外活动课就到这里为止,你们可以自由活动了!” 好家伙,一节课就只讲了一个撒谎的问题! 阮尽欢嘿嘿笑了一声,转过头朝颜沉沙微笑,啧啧,姓颜的,你怎么就栽在了我的手里啊,阮扒皮可真的要给你扒扒皮咯! 然而就在阮尽欢准备狮子大开口的时候,小扣子忽然仰着脸指着于羡说了一句:“别的山贼叔叔都很好奇,让我问阮先生一个问题。” “啊?”阮尽欢心里一把金算盘扒拉得啪啪直响,压根儿还没反应过来。 “他们说你跟五当家肯定有一条腿,就是不知道哪个在上面。”小扣子根本不懂那些山贼们说的是什么,他转述的话自然是很有问题的,不过这完全不影响大意的理解! 阮尽欢跟于羡有一腿?!开什么玩笑啊! 阮尽欢正准备语重心长地教训一下小扣子,让他以后别出去胡说,哪里知道原本一声不吭的于羡忽然说了四个字:“我在上面。” 小扣子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他的回答,于是点了点头,“这样啊……” 然后小扣子就跑远了…… 阮尽欢石化在原地。 颜沉沙瞳孔一缩,同于羡对视,“没有想到……于五当家还真是……” “是阮四当家好这口儿,我就……”于羡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然而那脸上的表情却淡定极了。 正在混乱之中的阮尽欢根本没有注意到于羡又黑了他一把,他只是忽然想起于羡给自己下毒的那个下午,他双腿颤颤从于羡屋子里出来,山贼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这才叫做有一腿啊! 颜沉沙冷笑了一声,“原来阮四当家真的好这口儿啊。” 说罢,拂袖而去。 阮扒皮的节操,忽然就跟深渊一样了。 第十一章:秘密基地 “听说于五当家还有颜三当家和阮扒皮打赌输了……” “哇,没搞错吧,阮扒皮这回肯定笑惨了……” “没有啊,你们看——阮扒皮他家祖坟是不是被人挖了?脸色好臭……” “嘿嘿,没有想到阮扒皮跟于五当家真的有那么一腿儿啊……而且——” “喂喂!别说了!”一群正在交头接耳的山贼们立刻不说话了。 面无表情的阮尽欢就站在他们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了。他皮笑肉不笑,对着众山贼道:“其实我跟你们全家都有一腿儿。” 众山贼又是齐齐一个冷战,便看着阮尽欢满身煞气地往后山去了。 呜呼,哀哉!众山贼前途已无亮矣! 有一腿儿,有一腿儿,有那么一腿儿…… 现在阮尽欢真是恨毒了这几个字,“于羡”这两个字简直是日日夜夜被他念叨,直如切齿拊心一般痛得他要抓狂。 他经过后山那片新坟,抬头看了一眼,又埋头看自己的手掌心。 一只碧绿的小玉瓶。 现在里面还装着两粒解毒丸。 要不是于羡现在还握着他的小命,阮尽欢现在就能冲进于羡的房间把他丫的抓起来丢进前山寒潭喂鱼去! 多想无益,还是去看看他的山洞吧。 财神寨所在的这一片山极高,远远望去可见山峰入云,后山则多松柏,可是在这儿却有一片极其特殊的区域。 在远处的的一角,草木颜色隐约枯黄,与别处不同,那就是阮尽欢的大本营所在了。 他快步向那边走去。 这一处是山的西北面,风从东南吹来爬过了前山再下沉就会增温,下沉的气流最剧的便在这一处,于是产生了地理上常说的“焚风效应”,所以这一片的草木才会呈现枯黄之势,而并非山贼们谣传的“煞气”——他们说阮扒皮一身煞气,经常在那个地方缩着,所以周围的草木都被他煞到了……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了…… 阮尽欢走在这一片隐隐带着枯黄的树林里,前方是一堆乱石,后面是一块儿山壁,山洞就在侧面,一点也不隐蔽,反正阮尽欢相信除了几个当家的没人敢来这里——他们已经被传言吓怕了。 阮尽欢把自己的秘密基地设在这里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干燥,毕竟他研究的某些东西实在是不能受潮。 明月峡那次真的是他侥幸,那已经是他不知什么时候放在那里玩儿的火药炸雷了,没有受潮真的是万幸,所以他对于羡说“财神寨”运气好也不是完全敷衍搪塞。这里是整片阴风十岭最干燥的地方了。 刚刚一走进山洞,熟悉的硫磺硝石的味道立刻围绕着他,让他一下就放松下来。 山洞很深,但是却并不缺光线,山腹中间向上是个天然的盆洞,像是宅院人家的天井,很是敞亮。 阮尽欢的东西都放在山洞洞壁上凿出的小暗格里。 曾身为一个即苦逼又伟大的理科生的阮尽欢和所有的雄性牲口一样热爱着武器和汽车,不过这个世界汽车是没法儿玩的,倒是热兵器他还能上上手,至于冷兵器?看官您看他这小身板儿能行么? “炸药炸药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每隔一天来看你,把你捧在手心里……” 得意的阮尽欢像个君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的领地,左边一排全是炸药成品,右边全是原料,也不知这厮哪儿弄来的。 山腹天井的位置有一处圆台,阮尽欢取出宣纸,拿了支炭笔就开始演算起来。 他算着算着就停下来,忽然自嘲地一笑,可怜他这个大先生,现在竟然沦落到当山贼的地步,研究这些东西到底能够做什么?等着朝廷派兵来打他们的时候用来自杀吗? 雁流水可是很像能干出这种事情的人啊。 在外人看来好像天书的数字与字母一进入阮尽欢的眼里就显得格外亲切,本来他心里还有些小烦,可是算着算着就兴奋起来,一边算还一边喃喃自语:“让你跟我斗,跟我斗!有一腿儿,全家都有一腿儿!小样儿,欢爷不发威,你还真当我是你家养的小白狗欢欢啦?嘿嘿……等我哪天去……嘿嘿……炸死你!” “炸死谁?” “当然是于羡那个不男不女的小白脸啦!” 兴奋中的阮尽欢根本没有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等到他埋头又写下一个方程式的时候才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呀,尼玛的这山洞里除了他哪儿来的人啊?莫非终于出现山魈了?! 阮尽欢慢慢地扭过头来,于羡则勾着唇似笑非笑,双臂抱在身前,睨视着阮尽欢。 不男不女?小白脸? 可怜的阮扒皮直接一个后仰就要栽倒在地,于羡眼明手快一把扶住他的背部,“阮四当家刚刚不还说得很硬气吗?准备炸死我呢,真是好伤心,我们俩之间好歹还是有那么一腿儿的,你说是吧?” 是……是……是……是你个大头鬼啊! 阮尽欢那眼睛瞪得老大,“哥跟你是四条腿,要是一腿儿那就完了!” 哟,炸毛了?还四条腿呢! 于羡曼声道:“既然咱们之间关系匪浅,那刚刚谁说要炸死我来着?” “你居心不良,我不炸死你上天也不会同意的。”阮尽欢很是深沉地来了这么一句,而且特别真诚地看着于羡,像是要劝他回头是岸。 这个时候于羡还扶着阮尽欢,阮尽欢坐在那石墩子上身子还在往后仰。听了阮尽欢的话,于羡终于深沉地把手一放—— 阮尽欢还没来得及惊叫就已经仰面摔了个四脚朝天,惊叫顿时转为哀嚎。 “这是哪里又杀猪了吗?离过年还很早呢……”于羡站在一旁说着风凉话。 疼,疼到家了。 阮尽欢整个人都缩了起来,这人最怕疼,平时走路都小心翼翼生怕摔了,现在突然摔得这么惨,真是好不凄凉! “于羡……你个王八蛋……” 于羡俯视着他,眼里带着一点探究,“这辈子还没人敢对我说这些话呢。说这话的人都死了……” 阮尽欢本来就疼得要死,好不容易揉着自己的后脑勺站起来了,正担心会不会摔笨呢,一听这话不知为什么寒毛都竖了起来。 于羡到底是什么人? 他顾不得疼痛,退开了一步,忌惮地看着于羡。 于羡却上前一步逼近了他,看似很温和地问了一句:“你知道雁流水是什么人吗?” 阮尽欢心中警铃大作,连忙摇头,“不知道。” 于羡的手很漂亮,像是从来没有做过粗活儿,一伸出来就能吸引人的眼球,让人移不开目光,然而这一双手却在这一瞬间掐住了阮尽欢的脖子。“你回答得太快了。很假。” 阮尽欢渐渐就呼吸不过来了,于羡的手是冷的,他的脸离他极近,这么多年来,这不是最危险的情况,却是阮尽欢觉得离死亡最近的情况,他毫不怀疑,于羡会对他下手。因为那一刻,于羡的眼眸里根本就是冰冷的一片! 他的脸开始涨红,咬着嘴唇不说话,只是恶狠狠地看着于羡。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他捡回来于羡这个麻烦,注定了会引火烧身。 那种不祥的预感,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埋在了阮尽欢的心底。 于羡很危险。 他早就警告过自己少去招惹他,可是他不甘心,聪明绝顶的阮尽欢竟然就这样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阴了,而且现在连小命都握在别人手上,他不憋屈?任是谁遭此横祸也会愤怒的吧?更何况他是阮尽欢! “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你觉得就算我知道会告诉你吗?”豁出去了——惜命的阮尽欢能豁出去,可见是有多愤怒了。 然而于羡却不为所动,加重了手上的力道,阮尽欢不得不踮起脚尖来。 他不是第一次看着猎物在自己手中垂死的挣扎,可是在之前却不曾见到过这样的眼神,阮尽欢的眼睛里藏着很多东西,可是除了他自己谁也不会知道。 “你不用说,我也知道雁流水是谁的,甚至我还知道你是谁。你说你的人头值多少?” “烂命一条,三个铜板。”阮尽欢冷笑。 于羡忽然就松了手,阮尽欢立刻就一滩烂泥似的倒在了地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于羡俯下身,狭长的凤眼暗光闪烁,那近乎完美的手捏着他的下颌,然后抬着他的脸左看右看,摇了摇头,“你的人头连三个铜板也值不了。” 只有活人才能卖钱,死了怎么还会有价值? 阮尽欢额上青筋冒起来,“那你的人头一定老值钱老值钱了。” 长这么漂亮死了还能做成人体标本,要不卖给闺中少妇以供怀春之用,也肯定让买家抢破头。 于羡哪里会知道阮扒皮此刻恶毒的想法? 他闻言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脖颈,笑得跟阵春风似的,“你错了,世上还没人敢买我的头。” 自大自狂!现在哥我就想买你的头!可惜哥没有钱……阮尽欢抑郁了一下。 像是看穿了阮尽欢的想法,于羡放开他,拍了拍自己的手,“就是把我的人头送到你手上,你敢收吗?别忘了阳春三月。” 恨得牙痒,恨得牙痒,恨得牙痒! 阮尽欢迟早被这王八蛋给逼疯! “阮尽欢,”于羡把手背到身后去,一头黑发披在身后,几缕垂到他额前,多了几分风流意态,更兼从容不迫的气度。现在很少有人这样喊阮尽欢,别人都喊他“阮四当家”“阮扒皮”或者是“阮先生”,“你的那些小伎俩对我没用,雁流水未必就不怀疑我,只是他现在还留着我必定是有他的打算,他有他的高明之处,至于你,相比雁流水还差得远。” 说罢,他似乎心情很好,转身施施然离开了,阮扒皮的黑脸,啧,也是难得一见啊。 阮尽欢坐在地上,脑子里那个迟到的念头才冒出来——于羡出现在这里干什么? 于羡说,他知道他是谁。 阮尽欢木然看了自己周围一眼,硫磺硝石的味道还充斥着他的嗅觉,可是他突然什么也不想再干了。 于羡,好心情的好杀手。 第十二章:疯狂的漫画 “碧云天,黄叶地,芳草碧连天……” 颜沉沙觉得自己的太阳穴突突直跳,阮扒皮这是抽了什么风,大早上跟这儿唱得这么欢快。 瞧瞧飞来石上的阮尽欢吧,趴在石头上手里一只炭笔,一边画一边唱,小模样别提多猥琐了。 颜沉沙看着自己铺着的这幅未完成地画,仰天长叹了一声,天怜我,何至于遇到如此极品? 画不下去了! 颜沉沙咬着牙杀气腾腾地一笔将纸上的山水勾去,水墨晕染开,毁得不成样子。一幅绝好的山水图就这样被扼杀在了未完成状态。 天知道阮尽欢今天又抽了什么风,大清早就起来趴在飞来石上引吭高歌不说,那鸡爪子一样的手竟然还抓起了他那只见鬼的笔,在宣纸上涂涂画画,鬼知道最近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得,这两天走路还是警醒着点,免得遭到小人暗害。 颜沉沙扫兴地收拾了东西就缩回了自己的房间,惹不起,躲得起…… 只不过阮尽欢的魔音依旧穿耳。 这曲子还是很好的,只是被阮尽欢唱出来就完全不是那个味儿。而且他唱歌全是断断续续的,总之颜沉沙在这山上也呆了不少年了,从没听阮尽欢唱过一首完整的……而且这家伙老爱窜改歌词,这不,又来了……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都没钱哪……哎嗨,一二哟……劫富济贫一声吼啊,说去抢啊咱就抢啊,风风火火发横财啊……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颜沉沙若不是顾及着自己的风度此刻恐怕早就抱头痛哭了,他脑子里只浮现出三个字:穷疯了。 阮尽欢是真的穷疯了,他一直在思考一个事关自己终身幸福的大事——于羡的脑袋到底值多少钱? 他在自己的画上打了两个小叉,终于狂笑起来,“哇哈哈哈哈哈,他终于死了!” 薛忘音停住脚步,怎么觉得自己好像来错了? 是他在做梦?阮尽欢竟然这么早?颜沉沙今天竟然没有作画? 在他眼里,阮尽欢此刻的状态……也就两个字才能形容:疯魔。 他这个时候是跑掉好呢还是跑掉好呢或者跑掉好呢? 然而已经跑不掉了。 阮尽欢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已经扫了过来,“二爷,您来啦……” …… 薛忘音隔夜饭斗差点吐出来,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不知凡几,想他堂堂一江洋大盗竟然被阮扒皮一句话吓得浑身都酥了,简直是丢脸! 浑然不觉自己比那映柳华堂里的小倌们还恐怖,阮扒皮看到薛忘音来了他赶紧献宝似的把自己刚刚画好的东西递过去,“快看看,看看有惊喜!看一看,有得赚!” 薛忘音暗中搓了搓自己的手臂,坐下来之后才狐疑地接了过来,一看就愣了,良久,就是连一向冷面的他也忍不住笑出来。 见他只不断地笑着摇头却不说话,某只扒皮货顿时有些着恼,“你倒是说话啊!” 薛忘音咳嗽了一声,笑纹却还是止不住地往外扩散,他又开始不断摇头,竟说道:“我肚子疼。” 反了!阮尽欢愤怒,一把抢回自己的画,阴森森地露出八颗牙齿,“薛二爷,肚子疼要给你揉揉么?” 说罢,他不等薛忘音反应过来就扑过去压倒他,嘿嘿地笑着,落到我阮扒皮的手上,你小子,受着吧! 阮尽欢立刻伸手出去要给薛忘音揉肚子,薛忘音是什么身手?手指连点几下便让阮尽欢碰不到他的身体,他悠闲地空出一只手来撑着身下的飞来石,还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好像打不过啊…… 阮尽欢立刻就想到了自己的愚蠢,娘的哥怎么能够跟江洋大盗比身手?这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吗? 心思一转过来,阮尽欢那鬼点子就不断地往外冒,他忽然问道:“你昨夜是不是忘了收衣服?” “啊?”薛忘音一愣,立时就被钻了空子。 阮尽欢往他身前一钻,右手从他撑着地的那只手臂旁边绕过来就要摸上薛忘音腹部,可惜好身手永远是好身手,关键时刻薛忘音那腰直接扭到一边去,阮尽欢摸了一巴掌的肋骨。 “看不出你小子还挺有身材啊!” 薛忘音头疼,他怎么觉得阮扒皮现在要扒人皮了呢?“你别乱摸啦……” 阮尽欢摇头叹气,什么时候他要是有这身材,哪里还用得着当山贼?找个漂亮姑娘直接入赘就好了,混吃等死可是他人生最远大的理想…… “我就摸最后一把……” 他以为这是打麻将呢…… 摸完之后,阮扒皮觉得意犹未尽,忽然才发现薛忘音有一会儿没说话了,便奇怪地抬起头来,莫非这家伙在终于意识到了哥的伟大准备弃暗投明从雁流水那儿投奔到哥的怀抱了? “咦?你在看什么?” 薛忘音的眼不起波澜,看着他的背后,听到他问才收回目光,“没什么。” 阮尽欢回过头,鬼影子都没一个。 他玩儿累了,干脆趴到薛忘音的身边,薛忘音又盘坐起来,看着前面的云海出神。 阮尽欢盯着他半天,发现这家伙居然出神,心里于是喊了一声:好机会! 他迅速伸出手去牵着薛忘音的袖子就把自己的脸埋进去,擦脸擦脸,我爱擦脸! 薛忘音回过头来,脸色一黑,这衣裳又白洗了……今天阮扒皮起这么早,绝对没洗脸! “喂……”阮尽欢翻身躺着,眯着眼睛,太阳出来得又早了,温温的日光洒在飞来石上,他把薛忘音的织金黑袖子盖在自己脸上,声音模糊,懒洋洋地。 “恩?” 薛忘音继续看云海,等着阮尽欢说话。 阮尽欢把手脚伸展开来,这可是“大大的人”呢。“袖子很香。” 薛忘音不说话了。 “我很饿。”阮尽欢又说。 薛忘音不理他。 “你会做樱桃扣肉的吧?”阮尽欢的声音轻得快听不见了。 会也不做。薛忘音很坚决地想着。 “我想吃樱桃扣肉……”阮尽欢长长叹息了一声。 这才是真实目的吧…… 薛忘音无言。 下午的时候,几张神画突然传遍了财神寨。 “羡哥儿好!” “啊,是羡哥儿!” “羡哥儿好!” …… 于羡深深地抑郁了,用脚趾头想他都知道是阮尽欢搞的鬼,除了他财神寨没别人有胆子干这些破事儿! 可怜他还专程跑去后山阮尽欢的秘密基地吓唬这小子,谁想到他一背过身去,安稳地睡了一个午觉起来,就发现者扒皮货又闹腾开了。 眼前又有一伙山贼把脑袋凑在一起,正在小声讨论着什么。 于羡很是熟练地直接把他们围着看的东西抽了出来,微笑着对他们说:“都散了吧。” 众山贼作鸟兽散。 第四张了。 于羡心里有数儿呢,他展开那纸张一看,捏着纸的手指立刻就收紧了,骨节都泛着白色。 该死的阮扒皮! 那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白纸,上面用一种奇怪的笔画着很简单的线条。一张白纸被横竖两条黑线分成了四格,格子角落里还标着奇奇怪怪的文字。 于羡头大身小,穿着漂亮的袍子,但是表情傻缺,被阮尽欢描在了纸上,人物走形得厉害,但好歹还是让人一看就知道这画的是于羡。 画上的于羡欢快地走在大路上,一个箭头指着于羡的脑袋,后面跟着一行小字:主角羡哥儿;下一格那大路尽头就出现了一个大坑;第三格于羡掉下了大坑;最后一格画面上只有那个大坑,大坑上方飘着一只游魂,游魂长着于羡的脸,还吐着舌头,两只眼睛的位置被打成了叉。旁边歪七扭八地写了几个字:跟哥斗,坑死你! 于羡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忍耐性,但是今天,此时,此刻!他——怀疑了! 从衣袖里取出另外的两张画,于羡越看越郁结。 第一张第一格,还是于羡走在大路上,第二格大路前出现了跷跷板,第三格于羡走到跷跷板的一头,一块大石头落下来正好砸到跷跷板的另一头,最后一格于羡翻滚着飞上了天,吐着舌头,两只眼睛被打成了叉。旁边一行歪七扭八的字:我一定会回来的! 第二张第一格,依旧是于羡走在大路上,第二格大路前出现了一支笔和一个圈,第三格于羡踩进圈里,那圆圈迅速缩小,最后一格那圈把于羡困住,于羡吐着舌头,两只眼睛被打成了叉。旁边歪七扭八一行字:画个圈圈诅咒你! 据说,这样的画远不止三张,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羡哥儿走在马路上》。 难怪所有人都喊他羡哥儿了…… 于羡深呼吸,然后将这三张纸卷好收回袖子里,想起今天中午在饭堂时候阮扒皮看着他那暧昧的眼神,他终于明白了,阮扒皮就是蒸不烂煮不熟炒不爆捶不扁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啊! 阮扒皮不能给人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可是这家伙能恶心你! 于羡觉得自己这几天都不会有胃口了。 现在他走路的时候总是要盯着前面——阮扒皮漫画后遗症…… 他一步一顿地向饭堂走去。 山贼们在他身后窃窃私语,“其实羡哥儿要是像画上那样就可爱多了……” “把画儿留着,以后我有了老婆孩子就给他们看,哈哈……” “切~画个圈圈诅咒你啊,真无耻!” “哇,你竟然敢打我?啊——我一定会回来的!” “跟哥斗,坑死你!” “这个世界上最蛋疼的事情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可你却是个人妖……” “曾经有一个漂亮的美女摆在我面前,可是我过于珍惜,等到她变性了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对这个人妖说三个字:滚远点。” “噗哈哈哈哈哈……” …… 可想而知,于羡是顶着头上那片乌云进饭堂的,然而,他没有看见罪魁祸首阮扒皮。 轰隆隆——于羡头上的乌云里划下了一道闪电。 雁流水淡定地坐着,“阮四当家跟颜三当家出去采购了。” 薛忘音不动声色地看了于羡一眼,寨子里风传他跟阮尽欢有一腿儿,看上去也的确像是有那么一腿儿,不过薛忘音是知道的,这不可能。不过,能够让阮扒皮画这么极品的画来报复,于羡到底是什么地方得罪了这家伙? 雁流水之后就没有说过话了。 饭桌上少了两个人,似乎一下就冷清多了。 平日里吃饭都是阮尽欢一张嘴一直说个不停,颜沉沙跟他斗斗嘴,现在这两人突然不在了,不仅是雁流水等三位当家的不习惯,就是下面的山贼们也觉得浑身不自在。 现在阮尽欢在干什么? 跟颜沉沙因为一只烤鸭在大街上吵架呢—— 第十三章:糖醋活鱼 “姓颜的,快还我烤鸭来!”阮尽欢根本不在乎面子,尽管大街上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 颜沉沙现在只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丢脸丢到家了…… 这里是阴风十岭东面的山阳城,不是什么繁华的城市,只是个小的市镇,不过因为商客们南来北往,所以这里又比一般的市镇要繁华一些。 然而,就在这样满街都是人的情况下——这个阮扒皮竟然因为一只根本不知道吃不吃得到的烤鸭跟他翻了脸! “阮尽欢,你醒醒,这里是大街上,所有人都看着,不吃烤鸭你会死吗?” ……颜沉沙终于毒舌了…… 阮尽欢十分鄙视地瞥了他一眼,“刚刚我已经把那只烤鸭砍到了十个铜板,你干什么突然拖我走?!” 围观众人顿时有人喷饭,哪家的烤鸭能被人杀价杀到十个铜板?!那卖烤鸭的脑子残了吧?! 他还好意思提?颜沉沙真觉得跟他出来是个最错误的决定!即便雁流水本来的目的就是让阮尽欢来杀价,但是!绝对不是让他丫的去跟烤鸭店的老板杀价!天知道他在一旁看得有多不忍——那烤鸭店的老板在阮尽欢滔滔不绝的各种言辞之下因为无论如何也插不上话所以口吐白沫几乎倒地身亡啊!他要再不把阮尽欢拖走一会儿别人就要报衙门来抓人啦! 现在这么多人看着,为了不多生事端,颜沉沙只好使出杀招,“你忘了,钱都在我身上。” 一瞬间阮尽欢就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儿了。身上无钱,出门没脸。兜内空空,凄凉如风啊! 早先就说过了——阮尽欢是一个穷得掉渣又闲得蛋疼的山贼小头目…… 颜沉沙终于能够把阮尽欢拖走了。可是就算走出了很远,他似乎也能感觉到背后围观众人那鄙视的眼光…… 他这是造了什么孽啊!以往薛忘音陪阮尽欢出来的时候怎么没发生过这档子事儿?薛忘音多半靠武力,他可就要凭智力了!不过跟阮尽欢斗智……真是伤脑筋! “颜沉沙,想吃烤鸭……我想吃烤鸭……”阮尽欢垂头丧气,无力地喊着。 颜沉沙全当自己没听见。 大街上的声音嘈杂得很,只是还是有那么几句特别刺耳的钻进了两个人的耳朵里。 “来,瞧一瞧看一看了诶,天威镖局保平安,商队无虞笑开颜!不管您是大商队小商队,只要有我们天威镖局一定安安全全,财神寨的山贼算什么?见了我们天威镖局的镖师肯定吓得屁滚尿流!来来来,快来看一看,瞧一瞧嘞……” 阮尽欢那眼神顿时刀子一样给天威镖局门口叫喊的人扎了过去。 颜沉沙也忍不住冷笑了一声。 “阮四当家的怎么看?” “今晚就端了他丫的。”阮尽欢毫不客气,“这样的镖局肯定能有不少钱吧?” 颜沉沙以为阮尽欢会出什么计策对付这不知死活的天威镖局,没有想到阮尽欢说了最直接的,看样子阮扒皮最近心情是真的不太好啊。 两个人并肩走在大街上。 这次下山采购由颜沉沙他们两个人带头,现在朝廷查得严了,很难再像以前一样随意地就买了大批物资走人,现在还要过检查,所以他们山寨的人分了几批,他跟阮尽欢先谈好了价剩下的人再开始搬东西。 路过君再来酒楼,阮尽欢抬头看了半天,一把抓住还在往前走的颜沉沙,恶狠狠地说:“吃饭!” …… 颜沉沙真的不想再跟阮尽欢对掐了,要是阮尽欢再来大街上吼一回,他估计自己回了山立刻就能找根白绫出来把自己吊死。 两人终于走进了酒楼。 那小二一看阮尽欢,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一看就知道这深青色袍子的人肯定没有见过大世面,可是小二眼光一闪,恰恰看到了颜沉沙,哟,这可是贵客范儿啊! “哟,客官,您两位?” “恩。” “诶,这楼下边儿没位置了,您楼上请!”小二躬身一摆手,将二人引到楼上去。 只是还没踏上楼,阮尽欢的脚步就顿了一下。 “想不到晏老将就竟然落到今天这田地……” 颜沉沙踏上楼却没见阮尽欢人,回头一看,阮尽欢还站在楼梯上皱着眉不知在想什么,便问道:“你怎么还不上来?” 阮尽欢听他喊才反应过来,站上了楼。 小二把两人领到了靠窗的位置,他两人坐下来。“您二位吃点什么?” 颜沉沙还没来得及开口,便听阮尽欢报了一堆菜名出来:“樱桃扣肉,海米冬瓜汤,烤羊腿,爆牛肚,盐煎腰子,樟茶鸭,酱肘子,醉虾,糖醋活鱼……” 小二听傻了。 坐在他们这张桌子周围的人也听傻了。 等阮尽欢报出了最后一道菜名“清蒸小鸡”,小二已经不会说话了。这次真的看走了眼,行家一出手,才知有没有!瞧瞧这位爷报的菜名儿,小二他很多都没听过! “这位爷,真是不好意思。您报的这许多菜名咱们这小店都没有……” 不知为什么,颜沉沙觉得心底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他捏了捏自己荷包,真是好险哪!这钱可是寨子里的,要被阮扒皮一顿饭给败光了那可就真的完了。 第一次,颜沉沙开始感谢,幸好山阳城不大啊! 阮扒皮愣了一下,没有?“樱桃扣肉有吗?” “这时节没樱桃……”小二有些汗颜。 “海米冬瓜汤总有吧?”阮尽欢心底暗叹了一口,还是没有樱桃扣肉啊…… “有的有的。”小二连忙点头,要是连海米冬瓜汤都没有,这君再来还开个什么劲儿啊,直接让打出卷铺盖回家吧! “羊腿牛肚不要了。”阮尽欢忍痛割爱,他看了一眼颜沉沙,知道这货从来不吃膻味儿重的东西,这破烂的文人习气!“盐煎腰子也有吧?” “有的有的。”小二暗中擦了擦汗,君再来的招牌怕是要砸啊! “樟茶鸭呢?”阮尽欢满含期待。 小二冷汗淋漓,这下擦都来不及擦,“小人从没听说过……” ……卧槽!这真的是整个城里最大的酒楼吗?!阮尽欢在心里吐槽,又说道,“酱肘子肯定有,醉虾跟糖醋活鱼呢?” “虾倒是有,可是醉虾从没听过;糖醋鱼有,可是糖醋活鱼没听过……”小二苦着脸,哎哟喂,你说他怎么就摊上了这样一位吃得刁的主儿啊! “算了吧……那就再加一盘麻豆腐,你去吧……”阮尽欢情绪低落,大受打击。 开什么玩笑啊,这么有名的菜这个小二竟然连听都没听说过……果然他跟这个世界是脱节的吗…… 小二赶忙走开了,下去就跟那儿抱怨说来了个奇葩的主儿,跑堂的小二们都对他表示同情。 颜沉沙看阮尽欢那样子,不由觉得好笑,“你从哪儿想出来这么多吃的?” “那都是哥吃过的,这里竟然连听都没听说过,真是……”阮扒皮撇了撇嘴,一脸的鄙视与不满。 刚刚阮尽欢报菜名吧嘴皮子翻得别提多快了,就跟那小天桥底下说书的似的,周围众食客早就听愣了,以为这家伙其实是来找茬儿的,这些菜怎么听都不正常啊!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都说他吃过! 当即,一青年男子就来到了颜沉沙与阮尽欢桌前,拱手道:“方才这位小爷报的菜名大都闻所未闻,别的都还好,只是我听那醉虾与糖醋活鱼名字甚是有趣,若这位小爷不介意,可否告知一二?” 阮尽欢没想到竟然会有人对这些菜感兴趣,当即双眼一亮,顾不得颜沉沙警告的眼神,立刻就凑上去跟这青年说话,“原来你也对吃的这么感兴趣啊!” “在下不得不感兴趣。”那青年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苦笑了一声,却不再说话。 “其实这醉虾跟糖醋活鱼都是一个原理,咱们吃东西吃腻了怎么办?追求刺激呗!这醉虾跟糖醋活鱼那就讲究一个刺激,吃的就是刺激,胆子不大的还不敢吃呢!”阮尽欢得意洋洋,颜沉沙开始无奈地端茶喝,没关系,没人看得到他,没人看得到他,他不认识阮扒皮,不认识阮扒皮…… 周围的人的兴趣都被阮尽欢卖的这个关子给挑了起来,当即就有人喊道:“你倒说说怎么个刺激法?” 阮尽欢脑袋一晃,将那白瓷的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放,一脚就踏在了红漆凳子上,一手手肘支在膝盖上,一副指点江山的霸气模样,“吃活的,你说刺激不刺激!” 整个二楼在座的食客全部倒吸了一口凉气!吃活的?好新鲜!好霸气! 那之前请教阮尽欢的青年人顿时眼前一亮,可是又很疑惑,“可是除非生吃,否则肯定要下锅,下锅不就成死的了吗?” “这就是秘诀了,你真是问到点子上了。”阮尽欢难得说得这么高兴,“人喝多了会怎样?” “醉啊!”那青年忽然就恍然大悟,“醉,原来是酒!” “对,兄弟你真是聪明一点就透!”阮尽欢跳起来狠狠拍了拍这青年的肩膀,好吃货,有前途啊! “你想啊,人喝多了得醉,虾跟鱼喝多了也醉,虾——得生吃才有感觉,生吃海鲜也还好嘛!不过这糖醋活鱼可就讲究了,你做菜前呀要先给那肥鱼管半斤黄汤给它整醉了,在碗里搁点儿水再放它半个时辰,这时候那鱼晕晕乎乎的了,你再捏着那鱼的脑袋下油锅炸,只炸鱼身,不炸鱼头,炸好了搁料给它好好儿地溜一遍,这不就成了?你想想吃鱼的时候是什么场面?那鱼一端上桌,哟,这鱼嘴巴还在张呢,活的!啧,怎么样?够刺激的吧?” 在场所有人包括颜沉沙都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没反应过来。 那青年更是心驰神往,竟然直接跪下给阮尽欢咚咚咚地磕了伞个头,狂笑着夺门而出。 阮尽欢吓懵了,一直到那青年跑远了还没反应过来。 妈呀,难道是个疯子?莫不是被这种吃法给吓晕的?! 颜沉沙拍桌大笑,阮扒皮啊阮扒皮,得意洋洋地讲了那么多,结果那人竟然完全不像是正常人! 小二终于端着菜上来了,见这二楼都静悄悄地,只有那华袍公子笑得形象全无,不由有些冷汗,赶忙放下菜就跑了。 阮尽欢给那青年这么一闹,吃饭都吃得不高兴。 吃完了饭走出君再来,颜沉沙就笑他傻,“刚刚谈得高兴,现在你还能搞出什么新奇的吃法儿来?” 阮尽欢知道自己又被看扁了,心情不好,哼了一声,“吃猴脑。” 颜沉沙对吃不擅长,“怎么吃?” “听说要抓只活蹦乱跳的猴子锁进铁柜子里,柜子上头挖个圆孔,让猴子脑袋露出来,再拿刀给猴子把天灵盖揭起来,几碗热油浇下去,到时候还能听着那猴子的叫声呢,跟婴儿哭似的,听完了这声音,那猴脑也就被热油烫熟了,再拿勺子挖出来吃……你要试试么?”阮尽欢一边走一边说,走着走着才发现颜沉沙不见了,他转过头,颜沉沙在他身后五步处的地方站着,不发一语。 “你怎么了?”他问。 颜沉沙摸了摸自己的袖子,很沉静地看着他,“这种吃法我没胆子,也不会吃。我刚刚一直有个疑惑,糖醋活鱼,要是在炸或者吃的时候那鱼忽然之间完全醒了,怎么办?” 阮尽欢背着手,又转过身去,慢慢地走着,“还能怎么办?该醉的时候不醉,只能怪它……运气不好吧……” 颜沉沙看着阮尽欢的背影,不知在想什么,然而他也只是看了那么一小会儿,便提步跟了上去。 糖醋活鱼…… 第十四章:砍价狂人 “下一家是哪里?”阮尽欢刚刚踏出一家米店,心满意足地东张西望着。 颜沉沙直到现在还有些发愣,他真的明白了——雁流水每次采购都让你给阮尽欢来果然是很英明的决定。 难怪财神寨一两月不打劫也饿不死,都是因为有阮尽欢在啊!要是让他去…… 颜沉沙一想到刚刚在米店里的情景就忍不住浑身发凉,即便之前见识过阮尽欢把一只价值五十铜板的烤鸭砍到十个铜板,可是那仅仅是一只烤鸭,而不是现在的好几百石大米! 这货,难道是吃饱了,所以格外有精气神么? 阮尽欢刚刚跟那老板说了无数话,现在通体舒泰,砍价的感觉,果然爽! 他手里抛着两个铜板,手法极其熟练,略略走在颜沉沙前面,得意道:“怎么样?见识了本天才的本事了吧?佩服不?” “我很好奇你这种人到底怎么被培养出来的。”颜沉沙不知道哪里顺来一把扇子,风度翩翩地摇着。 阮尽欢看得牙疼,这才刚刚进春天呢,怎么这家伙就开始发热了?“穷骨头发烧!” “……”忍。接下来砍价还要靠阮尽欢。颜沉沙已经开始默默筹划怎么才能回去好好儿地“报答”阮扒皮了。 “我这种人嘛,当然是——天生的!”阮尽欢仰天长笑,真真是应了那句话,小人得志便猖狂! 悄悄用扇子遮了自己的脸,就算不能装作不认识这个家伙,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脸,否则——脸丢了就真的捡不回来了。 “放心啦,我这样的天才肯定是极少的,自古天妒英才嘛,别的天才都被天妒死了,我这种能够存活下来的是在是少之又少,你能够看到我实在是你的荣幸。自然了,我这种能够在天妒之中存活下来的天才自然就是天才之中的天才,你千万不要崇拜哥,哥真的会骄傲的哦~”阮尽欢回头就给颜沉沙抛了个媚眼,故作姿态。 隔夜饭,隔夜饭,你一定要挺住了!千万不能吐出来! 颜沉沙忽然觉得老天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像他这种随时随地就要同极品接触的人怎么能只有一个心脏呢?一个心脏怎么可能够用! “下一家是……布料铺子,买四十匹……”颜沉沙回忆着清单上的内容,还是决定转移话题,再跟阮尽欢谈下去他指不定哪天就突然疯了,“诶,你干什么?不是这家啊……” 可惜阮尽欢看着布料铺子直接就进去了,主要是看著名字亲切啊,明月布庄! “客人您随意看。” 颜沉沙急急忙忙追进来,看到阮尽欢已经开始挑选了。 “老板你这布料怎么卖的啊?”砍价第一步,问价! “每匹布三两纹银,我们这家的布料肯定是全城最好的,您看这织工,这花色,绝对是第一流的啊,再看看这韧性——” “嘶啦——”阮尽欢拿起一块布两手一拉,成了两片,他翻着四白眼看这家店铺的老板,“老板,你真的不是坑我吗?这叫做韧性么?” 老板眼睛一瞪,“怎么可能!我们进的布都是最韧的棉纱织成的,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被您撕破?您一定是太用力了啦……” 阮尽欢手里捏着那两片布,看着那留着两撇八字胡的老板,很无辜地说道:“老板,我也是听说明月布庄的大名才来的,我的朋友告诉我这里的布是全城最好的,那信誉简直是享誉东朝没得说啊,这次我来是准备买一批布做给我们家的下人,可是——可是我刚刚真的没有用力……” 老板被阮尽欢先前的那一通恭维话拍得舒爽,连眼睛都笑眯了起来,连连点着头,以至于他听到后面阮尽欢说自己没用力也不介意了,“哎,客人哪,一定是你没注意到,我们布庄的布就是靠着韧性才出名的,要不你再撕一下,肯定不会——” “嘶啦——” 阮尽欢满脸的木然,“老板,你看——” 他举起新撕成的两块布,一脸的苦逼相,“我要是用力了天打雷劈!” 老板的脸色立刻就变了,惊叫了一声,“怎么可能?!” 他刚刚看得很清楚,这个穿着深青色袍子的年轻人真的只是用几根手指拈着布料就撕开了!根本不可能用得了多大的力气! “要不老板你来试试,看看我有没有说谎。”阮尽欢将自己手中的一块儿布转了一个方向递给老板。 颜沉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这回阮尽欢怎么不像之前一样直接砍价了?要知道刚刚的米店老板可是很惨的……不过,那布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狐疑地看了那布一眼,然后拽住两边一撕,“嘶啦——” 老板傻眼了,看着自己手里的一变二的两块布反应不过来。怎、怎么回事…… “老板,我听说江南那边的气候其实不适合种纱棉,天气潮湿,纱棉就容易发霉,可是那些黑心的作坊舍不得丢掉,就把这些发霉的纱棉拿出来织了卖给布商,只是他们织得再好,里子也是坏的,您这批布该不会是从江南那边进过来的吧?”阮尽欢一副资深人士的模样,摸着下巴一脸的担忧。 老板不信邪,一发狠,“栓子,再给我拿一匹上个月进的布料来!” 那伙计很快就抱来了一匹布。 阮尽欢伸手摸了一下,摇头,“的确是发过霉的棉纱,不信您摸摸?” 老板接过来一摸,什么也感觉不出来,有些茫然。 阮尽欢于是叹了口气,“您闻闻吧,是不是有股奇怪的刺鼻的味道?” 老板立刻抓起来闻了一下,立刻就愣住了,似乎还真的是有股奇怪的味道!他立刻惊讶地看着阮尽欢,简直是高人啊!“小老儿有眼不识泰山,想不到公子原来才是高人!” 阮尽欢谦逊地一摆手,“哪里哪里,老板你就别恭维我了,光看跟闻还不行,您再撕撕看。” 他挑起布料的一角递到老板手里,老板拿起来一撕,依旧没费什么力气就直接撕开了,他顿时面如死灰。 颜沉沙虽然搞不懂为什么那布料那么容易撕开,但是他了解阮扒皮的本性——那就是坑爹!这布料肯定么问题,明月布庄是整个山阳最好的布庄了,这里的布根本就不是财神寨的山贼们能够穿得起的,所以之前阮尽欢看一眼布庄名字就跑进去的那种行为是真的把他吓了个半死。可是谁想得到阮尽欢能够让事情来个神展开!这老板估计是要被坑了…… 他自认为不是什么好人,平日里也坑坑人,可是比起阮尽欢来,他还是太仁慈了。 “唉,本来还想进几十匹布回去,没有想到……”阮尽欢很是忧郁地叹了一口气,反而去安慰老板,“算了吧,老板,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味道有问题的布都不能买的,我原来就是江南一带过来的,所以略微了解一些情况,像那些黑心的织坊老板是专门去收购劣质的纱棉,这种纱棉的成本只是正宗纱棉的三成,所以老板你这批布的进价肯定是不高的吧?做生意,其实就是做信誉。老板你真的别太伤心,明月布庄这么大,还怕这些小事情不成?那些黑心的织坊老板肯定是不能长久的,可是老板你肯定是能够生意红红火火的,这十里八乡对您都是交口称赞,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像我一样慕名而来的人了。老板您说是不是?” 明月布庄的老板越听那心沉得就越狠,阮尽欢都说中了啊!他进的布就是比往常的要便宜,本来以为这次赚了,哪里知道竟然是这样! 此刻明月布庄的老主顾都站在一边听着,看到老板这伤神模样,一向信赖明月布庄的他们立刻上来安慰老板,“是啊,老板您做的是信誉,有信誉走遍天下,没关系,只是这样的一小批布而已啊!” “老板,没关系的……” 老板抖着那两撇小八字胡,一时也有些感动,“唉,做了一辈子的布匹生意,没想到竟然在小沟里翻了次船,诸位如此相信小老儿我,小老儿真是感激不尽,日后必将为各位提供真正优质的布匹,小老儿在此拜谢了!” 阮尽欢立刻带头鼓掌,一时之间整家店都是一片叫好声,那小老儿竟然还擦了擦眼角,闹出了真感情。 颜沉沙复杂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他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而复杂,只是回眼一看阮尽欢,这家伙装起温文尔雅来其实也是很像模像样的。 “这批布本布庄绝不会再销售,栓子,去把这五十匹布都给我烧了!”八字胡老板一狠心,直接一扬手吩咐下去。 阮尽欢此时说话了,“老板且慢。” 老板看着阮尽欢,有些疑惑,但阮尽欢是高人,他不敢怠慢,忙问道:“您怎么了?” “在下是觉得这些布尽管劣质,但好歹还是能用。江北之变虽已过去近四年,可是江南江北一带流民甚多,百姓离散,衣食不饱,在下才自江南归来,亲见江南生产顿滞,大街小巷难民时有,富庶江南尚且如此,江北便更不消说,城中尚好,可是乡野之中黎明百姓面黄肌瘦,无力劳作,食不饱,衣不暖,黄发垂髫竟至冻饿街头!这些布料虽劣质,可是稍加加工,两层叠作一层却还是能够使用,如果魏老板信得过在下,不如把这批布交给在下,在下带商队回江南之时定将这些布料赈济灾民,广施善缘。”阮尽欢说道激动处,眼里竟然蒙了一层淡淡的水光,表情哀悯,听者尽皆默然。 江北之变,黎民受苦,苍生涂炭,他们也只是远远听过,却不想会达到这种地步。 魏老板摇头叹息,“上次进布时我看到江南的确是大不如前,还不知多久才能恢复呢……” “是啊……” “尊驾既然有心,小老儿岂敢不从?还未请教尊驾大名。”魏老板肯定是有了决断才会这样问。 “在下沈木易。”阮尽欢神秘一笑。 第十五章:哥就是坑爹货 沈木易? 魏老板一听,眉头一挑,木易者,杨也,谐音乃恙!沈恙!“原来是……” “诶——”阮尽欢一摆手,“魏老板慎重,慎重。” 魏老板连忙闭口,想不到是沈恙啊!“既然沈……公子有意,小店这一批布就交由您处理,也算是小老儿积了功德了。” “在下万不敢做无信的善事,这五十匹布虽劣质,但是您花了真金白银买下来的,在下就出四成的价,也算是你我二人同为江北江南灾民尽心了!”阮尽欢笑意不减,那手与魏老板激动地握在一起。 周围众人又是一片掌声。 “沈公子真是仁义,仁义啊!”想不到沈恙果真是这东朝最仁义的商人,他明月布庄何德何能能与这样的大人物有交集啊!魏老板顿时觉得自己面上有光,这一批布,不亏! 阮尽欢挥了挥手,后面颜沉沙尽职尽责地出来付账。 魏老板眼带惊疑,“这位是?” “魏老板,有礼了。在下是沈公子的账房。”颜沉沙折扇早就收起来,乖乖扮起了账房先生。 魏老板一看,顿时感叹,果真是沈恙大善人啊,连账房先生都这么有气度!他算是心服口服了…… “那么一会儿在下就派人来取布,魏老板等待月余定有消息!” “那便静候沈公子佳音。” 于是阮尽欢与颜沉沙二人在魏老板千恩万送之中出了门,一直被送了很远。 “魏老板您请留步了,在下还有一事相劝,织坊始终是别人的,织出来的绸或布好坏布商是不知道的,就算要检查也是很困难的事情。所以魏老板何不自己在那边办一些织坊呢?您想想,这直接一条龙,那边织,这边卖,质量还有保证,利润又能自己收进口袋,何乐而不为呢?”阮尽欢提议道。 魏老板思考良久,眼前一亮,“哎呀,真不愧是沈公子,小老儿受教了。” “那么就此别过,后会有期!”阮尽欢一拱手。 魏老板同样拱手为礼,“沈公子,后会!” 等到那魏老板走了,阮尽欢才松了一口气,“娘的,幸好走了,再跟下去哥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颜沉沙现在还在算手上的银子,一算之下目瞪口呆,每匹一两二文,五十匹布才六十两银子,虽然六十两银子是许多家庭好几年的总开销,但是他们这买的可是明月布庄的布,还是五十匹啊! “怎么了?傻眼了?”阮尽欢又开始兴奋地搓手,“赚了赚了,真的赚了啊!” “我有些不明白,布价跟江北江南的情况你能猜得着还算正常,现在开春了,大多数织坊肯定要清一清去年的陈布,价格低是一定的,江北江南也不是什么秘密。但是那布,我真不信那布有问题,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撕开?”颜沉沙是真的被这个问题给坑到了,阮扒皮到底使了什么手段? 阮扒皮嘿嘿笑得猥琐,看四下里没人注意到,突然递给颜沉沙一块蓝色的布料,正是阮尽欢刚刚撕的那一块儿,他指着一条边,“你撕撕看。” 颜沉沙没工夫去想阮尽欢是什么时候顺走了这块布料的,他只是两手抓住两端,稍微用了些力气一扯,“嘶啦——” 刚刚在明月布庄响起了四次的声音再次在颜沉沙耳边响起。 “你再换这一边试试?”阮尽欢偷笑着,颜沉沙这么傻缺的样子可是很少看到啊,哥果然是个天才啊…… 用劲,使劲扯,那布料压根没有任何开裂的迹象。颜沉沙愣了一下,忽然就明白了过来,仔细将那布料摊在手心看,一看就失笑了,“阮扒皮啊阮扒皮,你还真是绝了!” “那当然了,刚刚小八字胡撕的布都是我挑地边,毛边当然是最好撕的,虽然别人看不出来,但是我阮尽欢是什么眼神?一只蚊子飞过去了我都能数清楚它肚子上有几条杠!哼,而且织机毕竟也是人操控的,难免有棉纱不均匀的时候,而且布的纹路摆在那儿,总有的地方特别好撕开,哈哈……” 颜沉沙将刚才在布庄里的场景回忆了一遍,暗道阮尽欢这脑子还真是好使,的确,那老板每次撕的地方都是阮尽欢挑好了再递出去的!“那老板还真是冤枉,可是气味又是怎么回事?” 阮尽欢突然停住,转身面对着颜沉沙,将自己的手掌伸出去,“你闻闻。” 颜沉沙执着阮尽欢的手放到鼻前一闻,立时皱起了眉头,的确是很刺鼻的味道。 “怎么回事?” “那布料是我摸过的啊。”阮尽欢甩了个白眼。 颜沉沙抓着他的手翻过来覆过去地看,“我是问你手怎么回事。” 阮尽欢被他摸得烦了,一把抽回来,皱着眉头,“不知道哥是雷神吗?硫磺硝石玩儿多了,这味道洗也洗不掉。” 阮尽欢……还当真是有这么一颗七窍玲珑心的。 颜沉沙想起离开山寨时雁流水对他说的这句话,不由感叹雁流水的高明眼力。 “可怜那魏老板啊……还想派护卫帮我们过阴风十岭,丫的,我们就是山贼,怕个鸟啊……” “沈恙又是怎么回事?”不是没听过沈恙的名字,可是阮尽欢凭什么胆子这么大?还说的是沈木易这个名字? “随口说的啊,反正沈恙是出了名的大善人,自家又有那么多的产业,不在乎我给他抹些黑的。至于沈木易这个名字啊……其实你知道大人物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化名,他们总是喜欢低调,所以我就低调啊,你没看那小八字胡听懂了之后态度几乎来了个大转弯啊!” “小八字胡”指的自然是那明月布庄的魏老板。 其实沈恙这个名字就已经够奇葩的了,正常父母哪里以“恙”字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不过阮尽欢也不想管那么多,沈恙那是什么人?人家是在天边边,他一个阴风十岭的山贼,实在是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啊! “……你就这么坑了魏老板一笔,不觉得有愧吗?”想起明月布庄里那些顾客对魏老板的信任,颜沉沙是真觉得为老板是个实诚人,平白就被阮尽欢坑了这么一把,不值得,不值得啊! 阮尽欢忽然转身,似笑非笑看颜沉沙,“什么时候你都成了好人了?我的确是低价骗了他一批布料,可他收获了好名声,没见那些人都对他交口称赞吗?就算以后我被扒出来是个骗子,可是他魏老板的好名声还是在那里挂着的,不是他不仁,而是我不义。花几十两银子白做一个广告,他很划算的。我也不算是坑他,哥的出场费可高着呢!而且我最后告诉他的那个办法绝对能够让他的利润往上拔高,他回去感激我还来不及呢。这回还是敲少了,不过这小八字胡也只有五十匹布,啧……不过这样的好事也只有这一回了,这好像是最后一个能够被我敲诈的布庄了。” “怎么这样说?”不了解情况是颜沉沙最头疼的事情。 “因为这几年几次采购,这城里的布庄已经被我转了个遍,估计那些老板也不是没有发现自己被坑,可是面子在那里挂着,谁也不会往外说,所以我才能继续这样坑下去。之前直接进明月布庄就是这个原因,因为我实在至于江南江北的那些难民,根本不是一人之力救得过来的,我们自己都揭不开锅了,哪儿还有闲工夫接济他们?颜沉沙,你这个读书人该不会没听说过吧——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颜沉沙真的突然觉得自己看不懂阮尽欢,也看不懂雁流水。 七窍玲珑心,这便是雁流水说的七窍玲珑心么…… “你还有钱的吧?”阮尽欢一边走一边四处看,来到一家玉石铺前。 阮扒皮该不会脑子烧坏了准备去买玉器吧?颜沉沙无言,“还有一些。” 阮尽欢点了点头,站在店外面却不进去。 一辆拉货的马车停了下来,一群人喊着就开始卸货。 “哟,你们运料回来了?” “是啊,差点没把人跑疯,幸好过阴风十岭的时候没遇上山贼,运气好,哈哈……” “江北那边乱着呢,没事就好啊……” 那些壮硕的汉子把东西一箱箱地卸下来,开始往店里搬。 阮尽欢一拉颜沉沙的袖子,“我们进去看看?” 只是看看么? 那就看看吧。 两人走了进去。 阮尽欢的一双眼睛四处乱转,随口就问掌柜的,“你这儿都是成品的玉器吗?” “客人您说笑了,这玉石店自然是卖成品啦!” “那我要是想刻方印呢?你们这儿就不卖玉料?” “这个倒是要卖的,您这是?” “想要刻几只印来玩玩儿,你有的话就拿出来我们瞧瞧?” “倒是刚刚有一批玉料运回来,我让人给您搬过来看吧。”顾客就是上帝啊…… “恩。” 颜沉沙闹不明白,“你到底想干什么?” “没什么,撞撞运气,我看不到便宜肯定不会买的。我办事,你放心!”阮尽欢十分爷们儿地用手背拍了拍颜沉沙的胸口,活脱脱一流氓相。 “阮扒皮”这个绰号到底是怎么来的,颜沉沙已经隐约明白了,只是阮扒皮买东西岂止是扒人的皮啊,他是连着血肉一起给剜走了! 第十六章:千金难买哥高兴 那老板速度很快,一个漂亮的方木盛盘就端了上来。 “您看看,这都是新鲜的玉料呢!” 阮尽欢一块块地伸手摸过去,漫不经心地问道:“这是江北那地儿来的玉吧?” “诶,您说对了,上好的青岚玉,看看这纹理,这色泽……” “多少钱一块儿啊?” “二十两银子一块儿,童叟无欺!” “你是专欺童叟吧?”阮扒皮那白眼直接就翻给了这老板看,那老板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 “知道江北之变怎么起来的吗?”阮尽欢忽然神秘兮兮地凑近了那老板,问道。 江北之变,这可不是什么好话题啊。 那老板打了个哆嗦,“呵呵,这个问题……” “我知道的……这江北之变就是从玉矿开始的,要不是采矿的时候死了人,镇南王怎么会有机会发兵平乱顺便拥戴了四皇子呢?”阮尽欢一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神棍模样,拍着那老板的肩膀,他语调轻松,“现在江北那玉矿可是乱极了,谁知道你这玉是怎么来的啊……还偏偏是青岚玉……哟,刚刚我在君再来听说现在那晏老将军就在江北青岚,那里可是最乱。” “哎哟,我的爷诶,这话您可不能乱说,抓住了可是要杀头的!”这老板简直要被阮尽欢吓出心肌梗塞来,连忙伸手去捂阮尽欢的嘴巴。天哪,那一个垂死的老头怎么跟镇南王三十万大军比?现在被围在了青岚,怕是只有死路一条喽,可惜晏大将军不在,否则啊……这老板心底也有些唏嘘。 阮尽欢瞧着老板那惊魂的怂样,心里得意极了,高智商犯罪就是牛逼啊! 他慢慢地拉下老板的手掌,拍了拍老板那沟壑纵横的老脸,“唉,给个实诚价吧,我多买几块儿,你也薄利多销,是不是?” “爷爷诶,我是怕了你了,十两银子一块儿,不能再少了,我连本都捞不回来的!”这年头,开个店就为了赚点钱养养家,谁也不愿意惹麻烦,而且这老板看阮尽欢这通身的气度也不像是什么普通人,能够一口说出江北之变的起点的人可是一点也不多的,尤其是“镇南王”三个字在这人口中真是轻得不能再轻了,听说江北那边又在闹乱子,他们这回去采玉的人可是千辛万苦才回来的,这人恐怕不是什么善类啊,浑身都是煞气…… “五十两六块儿!一口价!”阮尽欢也不拖泥带水,干干脆脆报了自己的心理价位。 老板脸黑了。 阮尽欢又劝道:“我就挑五块儿漂亮的,剩下的——就送我这个吧,你看你看,这玉有杂色,绿里头竟然还夹着棕褐色,你看你看,这边角上竟然还有裂纹!” “得了得了,就这块儿,你拿走拿走拿走!”真是遇到瘟神了!那老板郁闷得吐口血。 当然了,更郁闷的是颜沉沙,他那眼刀直接给阮尽欢戳了过来,阮尽欢生怕他一傲娇就不给钱了,连忙安抚他:“圆圆钱币,滚走容易。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啊!快快,给钱,别让人老板等急了!” 阮尽欢挑了五块儿方方整整的玉夹带着那一块附赠的就拉着颜沉沙准备走,那老板忽然问了一句:“您二位这是准备去刻什么印?” 阮尽欢回头装神秘,微笑着问老板,“怎么?老板你有兴趣,准备帮我刻吗?” 那老板一看阮尽欢这架势就知道这问题不能问,连忙摇头赔笑,“没有没有,您慢走,您慢走……” 于是阮尽欢满意地拉着颜沉沙走了。 “老板,您真就卖给他了?” “不卖能怎么着?这人不是什么善茬儿。你记住了,这年头有胆子自己刻印的都不是什么好人!哎呀,关店关店,今个儿真是晦气,这种人我都能遇到,呸呸……” 颜沉沙这边儿还在为钱财的事情犯愁,开什么玩笑啊,雁流水虽然说了钱可以让阮尽欢花,可是好歹得花在刀刃儿上吧?这算什么?买这傻不拉几的几块儿玉?疯了吧这是…… 财神寨的账房先生是真的郁结到了…… 谁料阮尽欢才转过了一条街就又钻进了玉店,立刻就听里面传来了讨价还价的声音。 “这玉二十两一块儿卖给你们,我急缺钱。” “二十两?太贵了吧?” “你看看这玉的纹理,多漂亮,我跟你说,这玉可是那儿来的……” “……二十两的确太贵了……不值。” “五块儿一起九十两!” “八十两!” “成交!” 然后在颜沉沙还没怎么反应过来的时候,里面儿地交易已经结束了,阮尽欢走出来,塞给他两张四十两的银票,“刚刚把那五块儿玉卖出去了。” …… 人跟人果然是不能比啊……一转手就是三十两…… 颜沉沙被阮尽欢这种赚钱速度征服了。 阮尽欢那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黑白分明的眼珠骨碌碌直转,他又露出自己那八颗牙齿的标志性微笑:“我们赚大了你知道吗?” 他用的是“我们”…… 颜沉沙摇摇头,等他继续说。 “你看看。”他把之前那家店送的那块破玉塞给颜沉沙,“这根本不是什么棕褐色的杂色,这是血红色,你懂了不?” 颜沉沙早年也是玩玉的高手,皱着眉头认了半天,还是从那一小道裂缝里才窥见了天机,“这是……碧血!” 阮尽欢瞪大眼睛,连忙捂住他嘴巴,“你小点声儿能死啊!” 颜沉沙只觉得阮尽欢那手指有些粗糙,一股硫磺硝石的味道钻进他鼻子里,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玉的刺激,他的心跳有些快,也就没注意了。 阮尽欢得意一挑眉,“我就是天才啊……” 碧血,碧中藏血,乃是难得一见的珍宝,据说镇南王手里就有一个碧血玉如意,价值连城,他遇到的这块儿虽然不够大,真正的碧血也不多,但整个玉的档次就不一样了,把外面普通的青岚玉一削掉,里面那一小块儿碧血才是真的值钱。阮尽欢知道这种捡来的便宜不能贪多,不能奢望它整块儿都是碧血,有大概一寸见方那都是很不错了。 “你这眼力,还真是……” “捡便宜也要考眼力,其实每天都有很多便宜搁在人面前,可是大多数人根本看不见。哥可不一样,哥这是火眼金睛,从来没啥妖魔鬼怪能够逃脱哥的法眼。”阮尽欢指着自己的眼睛,刻意睁大了让颜沉沙看。 得,越扯越没边了。颜沉沙觉得阮尽欢这个指眼睛还努力瞪得老大的动作实在有那么几分傻气,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 阮尽欢这时候还沉浸在捡到大便宜的高兴之中,没意识到颜沉沙竟然活腻味了来笑他,他还极其慷慨地说:“这玉你收着自己刻个印章,算我送的,哈哈……” “你……”颜沉沙愕然。 阮尽欢拍他肩膀,“你好歹也是咱们财神寨的账房先生,有个印章好办事,当然了,以后给我盖印的时候可得……那个,你懂的。咱们好哥们儿嘛,是不?” ……说白了还是为了这种无厘头的目的么…… “可是这太贵,你是不是脑子烧了……”颜沉沙又毒舌了…… “哥们儿,你不懂,咱要的就是快乐。赚钱哥高兴,花钱哥乐意——哥赚多少花多少,钱财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呢?千金难买哥高兴,哈哈……” 看着阮尽欢那猖狂样,颜沉沙是真的无言了。 千金难买他高兴? 很是快意的话,却的确只有阮尽欢才能说得出来。 只是他摸着那碧血,想着阮扒皮竟然也会送人东西,还是收着吧,指不定他这是财神寨独一份儿呢! “雁流水说你是七窍玲珑心。”颜沉沙一路走,一路说。 阮尽欢翻白眼,之前的深沉都丢去喂了狗,“雁流水脑袋一定被门夹了。” “你小心我告诉他。”颜沉沙漫不经心地威胁。 “你不会的。”阮尽欢很肯定地说。 奇怪,这家伙怎么说话老是这么自信?他就这么肯定他不会告密?颜沉沙故意吓唬他,“那可不一定。” “咱俩现在是哥们儿了。”阮尽欢继续拍他肩膀。 颜沉沙终于体会了薛忘音的那种纠结,不知为什么,今天他被阮尽欢拍了好几回肩膀,感觉真是奇怪极了。不过谁跟他是哥们儿啊? “其实雁流水是算术不好,”看颜沉沙明显不懂,他补充道,“我是六窍玲珑心。” “还有一窍呢?”颜沉沙问完就笑了出来。 阮尽欢把手一摊,一副泼皮无赖的做派,他拉长了声音,唱戏似的叹道:“当然是不通啦……” 阮扒皮啊阮扒皮,真是神脑回路,真不知雁流水要是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天都快黑了,回寨吧。” 阮尽欢闻言,回头看了看西天的云彩,又转头看那一片连绵的山岭,夕阳的艳影就那样轻纱似的笼了一层,他忽然安静下来,问他:“美吗?” “美。” 颜沉沙也远远地望着,碧山连绵,红云万里,暮色下山里的雾气隐约又开始涌动起来,一切都开始模糊,可是却更加让人神往。 阮尽欢按了按自己的额头,自语道:“回去……奇怪啊,之前还没觉得,现在一看到就觉得想得慌,走吧走吧,回寨去了……” 两个人往城门口走,山寨里的人已经把今天采购的东西搬回山寨,他们也终于要回去了。 阮尽欢回去的时候坐着小毛驴,悠闲地看着周围的山色,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儿,眼神却熠熠发光。 第十七章:雁流水的剑 财神寨的山贼们一个个是红光满面,高兴得跟过年似的。 阮尽欢从他的小毛驴上下来的时候看到这并不陌生的场景忍不住傻兮兮地笑了,他看到寨门口雁流水等三位当家的都在等着他跟颜沉沙。 “三当家跟四当家回来啦!” “三当家好,四当家好!” “哈哈,明月布庄的新衣裳啊……” “三当家,四当家!” …… 蒙蒙的夜色里,整个财神寨灯火通明,山贼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说话,难掩脸上的兴奋与欣喜。 阮尽欢跟颜沉沙走到雁流水等三人面前,“完美完成任务!” 雁流水点了点头,“很漂亮。” 雁流水一般不夸人,所以得到夸奖十分不容易。 于是阮尽欢撇开颜沉沙,钻到薛忘音的身边去,手肘撞了撞他,“你听到没?大当家夸我哦……哈哈。” 薛忘音只是注意自己的袖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松懈,万一让阮尽欢钻了空子怎么办?所以他只是淡淡点了点头:“还不错。”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阮尽欢撇嘴鄙视,“不过,我跟你说,山阳城五天之后有庙会诶,晚上还有灯会,到时候咱们……恩?” ……无言。薛忘音顶着颜沉沙等人异样的目光,真的压力巨大,可是扛不住阮尽欢那恶心攻势,于是一点头,“到时候再说。” 薛忘音的“到时候再说”那就是答应了,于是阮尽欢高兴了,满足了。 雁流水等几位当家的点好物资入库,就让众山贼各自回去休息,天色已晚,明日再具体商议。 五位当家的也各自回去。 临走时,雁流水看了阮尽欢一眼。 薛忘音跟阮尽欢有一段顺路,便一起走了。 “薛二,你要给咱们财神寨报仇。”阮尽欢忽然很严肃地说道,一边的灯火照着他半边脸颊,无端有些冶艳。 “什么仇?”薛忘音心生警觉,阮尽欢这么一本正经的时候说出来的话一般都是假的,言过其实或者纯属胡诌,他必须小心一些。 果然,跟阮尽欢厮混了这么多年的薛忘音的预感的确是正确的,只听阮尽欢压低了声音说:“今天我路过天威镖局,那里面的镖头太猖狂,竟然看不起咱们山寨,你说这种人是不是应该被搞死?” 看不起财神寨的就应该被搞死么……什么破逻辑?! 薛忘音不好反驳,“再给个理由。” “他家很有钱。”阮尽欢很真诚地看着他,还故意眨了眨眼睛以示自己很纯洁。 “真实理由。”薛忘音依旧不为所动,狡诈若阮尽欢,才不会一口就道出自己的目的呢。 阮尽欢埋下头,伸手又牵住薛忘音的衣袖,然后抬起脸来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我在颜沉沙面前放了狠话,总不能让我白白丢脸啊!薛二爷,您人最好,帮我啦……” 这厮忒不要脸了!“你跟颜沉沙之间的事与我何干?” “喂喂,你别走啊!”袖子被薛忘音坚决地拖回去,阮尽欢看着他走远了,“好歹认识这么多年了,真是不够义气!” 阮尽欢孤零零地站在原地,良久之后忽然笑起来,“该死的薛忘音!又忽悠哥!” 他回到自己的屋里,照旧检查了一遍自己的东西,依旧完完整整,没有人动过。 想起雁流水临走时看他的那一眼,他站在自己的房间里,忽然伸手盖住自己的眼眸,很久。 月上中天了,皎洁的月光给群山笼上一层素银纱,山寨里只有过道还点着灯笼,其他的地方全都漆黑一片,路过山贼们睡着的房间,隐隐还能听见鼾声如雷。 寂静的夜,虫声却还很喧嚣。 “啪。”房间里亮着的昏暗的一盏油灯突然结了灯花,轻轻地爆开。 雁流水坐在屏风后面,睁开了眼睛,“进来吧。” 推门进来的是阮尽欢,他连衣服也没有换过,进来之后返身将门合拢,站在屏风前面。 雁流水的身影被那一豆暗灯的光投在屏风上,明明暗暗地随着灯火而轻微晃动。 很久没有人开口,这房间里跟外边儿的夜色一样安静,安静得让人心慌。 “你准备站到什么时候?”雁流水忽然叹息了一声,在这安静的夜里,倒像是鬼魅的喃语一般。 然而阮尽欢是听清楚了的,他慢慢地移到屏风后面去,雁流水正起身从榻上站起来。 阮尽欢目光钉在地上,那青砖上就像有朵花一样。 见他这样,雁流水背着手走到一边,木制的架上面放着一柄鲛皮为鞘的剑。 相传南海有鲛人,回在明月之夜垂泪,泪落成珠,乃是思乡之意向。又传说食鲛人之肉可长生不老,容颜永驻。至于鲛皮,似乎只能用来做鞘,刀鞘,剑鞘…… 曾经包裹着鲛人温热的身体的鲛皮无声地包裹着冰冷的三尺青锋,淡而碎地折射着暗光。 雁流水粗糙的手指抚上那冰冷而同样粗糙的剑鞘,一寸一寸,这上面的纹路他早已烂熟于心。 “江北又生乱了。”终于,阮尽欢还是说话了,他看着雁流水昂藏的背影,觉得心里难受。 可是雁流水对阮尽欢心里的感受毫无所觉,他闭上眼睛,五指张开,慢慢地收拢,就要握住那一把剑! 传说雁流水的房间里从来不会出现蛇虫鼠蚁,别人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阮尽欢却是极为清楚的,因为雁流水的房间里有这么一把剑。 这把剑太冷,太血,太孤傲。 “然后呢……” “情况很糟。” 其实在阮尽欢看来,雁流水心里早就有了预感,找他来不过是为自己内心的想法做个确认,可是阮尽欢从来没有觉得这世界是如此残忍,他竟然会把一个近乎绝望的消息带给一个早已绝望的人。 雁流水终于握住了剑,慢慢将它拿起来。 剑慢慢出鞘的声音,悠长,似鹤唳,如龙吟,可是在这昏暗的夜里,却更像是一支凄凉的曲子,唱遍了人世艰辛。 出鞘。 剑。 指着阮尽欢。 逼近。 雁流水执着剑的身影是冷漠傲岸的,他的手似乎是天生握剑的手,剑尖贴着阮尽欢的咽喉,冰冷的剑锋似乎下一刻就会让他再也无法说话。 “你不躲吗?”他虽是在问,可不像有一丝好奇。 “躲不开。”阮尽欢轻笑了一下,却忽然之间看不清雁流水的表情,“我从来只是个普通人。” “手染二十万鲜血的普通人。”雁流水的剑,始终没有移开,却也始终没有前进一点,只要他稍微将这柄宝剑往前一送,阮尽欢就会死去。 宝剑,藏锋。 阮尽欢无法辩解,血红色忽然就铺天盖地将他心里的小船淹没。 他很想说,我没有。 可是他知道,不会有人相信。 雁流水不会,其他人也不会。 藏锋入鞘,直若长鲸吸水。 一屋的杀气,忽然就消散了个干干净净。 阮尽欢僵硬地站着,脸色苍白,嘴唇也褪尽血色。这时候,整个夜里是死寂的,自雁流水的藏锋剑出鞘之后,连虫声都消失无踪,似乎是怕触怒了什么一般。 雁流水低眉,手腕一转,藏锋剑连鞘重新放回剑架之上,一点声音也没有,轻极了。“你还不走吗?” “你要走了吗?”他不回答,却反问。 雁流水又盘坐回自己的榻上,收敛了一身杀伐的血腥,沉静地闭上了眼。 阮尽欢没有得到答案,转身走了,经过那光线微弱的一盏油灯时带起一阵浅浅的风,那灯焰晃动起来,他走过了屏风,再回头看时,雁流水的影子依旧跟他来时一样映在屏风上,晃动得厉害。 他站在门外,身子一阵阵地发冷,甚至比被于羡下毒的那一次还冷。 他恍恍惚惚走到后山,那一株梨树上的花已经落得差不多了,零星地留着两朵,嫩绿的芽已经抽了出来,很是浓密,舒展开的叶子带着午夜的水汽凝成水珠,月光下,叶子半透明,似乎还在发光,亮得晃眼。 他站在树下,颓然地蹲下来,把整个脑袋都埋进臂弯里。 于羡静静地看着树下,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脱下自己的外袍,扔下了树,正好盖在阮尽欢身上,将他搭了个严严实实。 阮尽欢愣愣地抬头,扯下自己头上的外袍,四下一看,却没有人。 于羡这才看清楚,这家伙竟然哭了。“真是丢脸,多大的人了还哭鼻子。” 树上! 阮尽欢抬头一看,于羡闲闲坐在树冠里,已经发出来地枝桠遮挡住他的身影,让人看不分明。 阮尽欢抬了衣袖狠狠擦着自己的脸,脸上的皮肤被擦得通红,他还是蹲着,埋着头不说话。 “擦得再快,眼睛也是红的。”于羡如果没有看错的话,阮尽欢是从雁流水那边过来的。 阮尽欢不说话,像是什么也没听到。 “你该不会跟雁流水有那么一腿儿吧?”于羡忽然阴阳怪气地揶揄,“作为跟你有过那么一腿儿的人,你这样出墙我可是很伤心啊……” “滚。”阮尽欢冷冷吐出了一个字,抬头瞪着于羡。 尼玛的什么倒霉时候都能遇到你,就算不倒霉的时候遇见你也会倒大霉,你丫活生生一丧门星!阮尽欢心里刻毒地吐槽着。 于羡愣了一下,阮尽欢的眼里水蒙蒙地一片,眼圈还是红的,那模样真是可怜极了。他跳下树来,“大半夜了就你这小身板还穿这么少出来,啧!” 阮尽欢终于站起来了,一把就将手里于羡的白袍子丢到他身上,“疯子!” “喂,你别是跟雁流水有过那么一腿儿,结果被甩了吧?”于羡还真的是很好奇的,看雁流水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没想到跟阮尽欢的交情还是有几分的嘛,这三更半夜地…… 阮尽欢懒得理这人了,转身就走。 于羡追上他,递给他一张纸,“这上面的内容你很熟悉,写出来,我给你半颗解药。” 阮尽欢站住,定定看着于羡。那一张纸上用漂亮的毛笔字写着阮尽欢熟悉的一些符号,“你哪儿来的这东西?” “买的。”于羡半真半假地说着。 “用来干什么?”他又问。 “我说报仇你信么?”于羡忽然笑得很讽刺。 “我不喜欢别人撒谎。”阮尽欢自己谎话连篇,却极厌恶别人的谎言。 “我也不喜欢撒谎。” 阮尽欢接过了那张纸,转身走了。 小命在别人手里,本来就缺少谈条件的资格。 阮尽欢进自己的门前,抬头看了一眼很远的地方,那是雁流水的屋子,灯已经灭了。他走进自己的屋子,回身慢慢关上门。 于羡远远站在树下面看着,阮尽欢的脸上似乎没有什么表情,那一张月色下苍白的脸逐渐消失在了越来越狭窄的门缝里。 他站了很久,看着远方,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十八章:唯一的好人 第二天阮尽欢起得很早,但是眼圈一片乌黑。 走到饭堂口,他抬眼一看,薛忘音眼圈也是青黑的,不由哈哈大笑起来,“薛二爷,昨夜鏖战到几时?” “……”没良心的扒皮货!这时候还有心思说风凉话!他跟谁鏖战去啊?天威镖局那傻叉吗?薛忘音扫了他一眼,转身就进了饭堂。 阮尽欢跟着走进去,说实话,他有些忐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怕什么,可是看到雁流水还坐在那儿,他又觉得不忐忑了。他暗骂自己没骨气,强打起精神很欢快地给众人打招呼,“早上好,早上好,哈哈……” 于羡瞥了他一眼,又瞥了雁流水一眼,似乎想从这两人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来,可惜这两人,一个嘻嘻哈哈,一个沉稳如山,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大师傅这包子……卧槽,馅儿呢?”难得早上能够看到包子的身影,阮扒皮火速下筷,然而下一刻就苦了脸,你妹啊……馅儿呢…… 颜沉沙面前的小碟子里摆着一个咬过一口的“包子”,他好整以暇地理理自己的袖子,悠然道:“大师傅只是把馒头做成了包子的样子。” 恶心……大师傅真的好恶心…… 阮尽欢几欲流泪,将那已经咬下来的一块儿“包子”咽下去,接着就把这傻不拉几冒充包子的馒头丢进了盘子里。然后他就恶狠狠地瞪,瞪谁?瞪颜沉沙啊!“亏我昨儿还当你是好哥们儿,你呢?明知道这玩意儿是坑哥,竟然还一声不吭地让哥被坑!其心可诛!” “你下嘴太快,颜某人这条舌头可跟不上你那张嘴。”咱们财神寨的颜三当家那是掐架的一把好手,看遍财神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也唯有他才能在口才上与阮尽欢一较高下了。 只不过于羡跟一边儿听着这句话不知怎么觉得很古怪,他那眉头顿时一挑,有些忌惮地看了颜沉沙一眼。 颜沉沙没察觉,可是雁流水看见了,他只是淡淡扫一眼于羡,注意力又放回这一顿早餐上去。 阮尽欢夹了一筷子的白菜叶,自己小声地感叹了一句:“唉,看样子又要找大师傅来个彻夜长谈了,大师傅的神经病真是越来越严重了……” “噗……咳咳……” “咳……” 周围喝粥的山贼们全喷了,正苦大仇深看着那见鬼馒头想要在馒头上看出一朵花来的山贼们也呛了,妈呀,大师傅这才正常了两天好不好?!尼玛你阮扒皮再去找大师傅谈谈大师傅这才会真的疯掉啊!别说大师傅了,就是这群山贼也会被他逼疯啊! 丝毫没注意到自己引起的混乱,阮扒皮端着一碗粥,竟然伸出筷子去搅了搅,“唉,今儿个这碗里总算不是米汤点大米了……” 财神寨,混得真是掉价啊,几百年喝不上一碗真正的粥! 颜沉沙看阮尽欢那小模样,眼睛享受地眯成了一条缝,要多猥琐有多猥琐。每天跟这样的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怀疑自己到底是怎么把这饭吃下去的。 吃过饭,雁流水说了一下物资的分配问题,其中最要紧地自然就是给大家做一身新衣服,那么多的布料堆在那里,不用怕就真的受潮搁坏了。 不过这些都没能让阮尽欢停下思考,他今夜要与大师傅再度良宵,要怎样才能给大师傅留下愉悦的享受呢…… “昨夜,山寨里死了两个人。”雁流水的声音淡淡,听不出起伏,身上没有半分杀气,可是他的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浑身一冷。 阮尽欢愣了,他有些茫然地抬起头看雁流水,昨夜死了两个人?怎么可能? “今晨四更,在后山的坟场边。死法一样,一刀从右颈砍到左腰,凶手是个左撇子。”雁流水继续说道。 整个饭堂立刻安静了下来,一股莫名的恐慌风暴一样席卷开来,可是不知为何,没人敢喧哗。 “探山的赵二在我们西面的阴风第三岭莲花峰背面发现了一座新寨,里面有人。” 赵二今天早上去巡山,可是他却在走到西面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人,他本来以为是自家兄弟,结果给那人打招呼之后那人狂奔而去,像是见了鬼一般。赵二觉得不对劲,循着找了过去才发现那座建在山背面的寨子,阴风十岭地形复杂,山上多个寨子本来就不怎么看得出来,更何况是在山的背面?他不敢声张,回来将此事禀告了雁流水。 阮尽欢终于知道为什么雁流水现在会坐在这里了。不过这时机未免也太巧了吧? “这两件事情之间有关联吗?”颜沉沙开始思考。 薛忘音眼底结了一层煞气,“把隔壁的寨子拔了就知道了。” ……薛二爷,我怎么没发现您老原来这么爷们儿呢?阮尽欢汗颜了一下。 四更发现人已经死了,那么肯定是四更以前案发,地点是后山——于羡昨晚在后山的梨花树上干什么?他走了之后于羡又干了什么?阮尽欢忽然看向了于羡,于羡同样也在看他。 不过这两个人没有人说话。 “寨子肯定是要拔的。”雁流水站了起来,“这两件事还要慢慢查,最近都警醒着一些吧。” 雁流水走了,可是饭堂里的人却久久散不去。 “谁死了?” “唉,就是李小九,还有冤大头,想不到这回真的成了冤大头了,妈的,让老子知道是谁干的非剁了他不可!” “隔壁山寨是怎么回事?” “谁知道啊,什么时候建起来的我们都不知道。” 阮尽欢没有理会嘈杂的人群,突然发生这种大事,山寨里肯定是人心惶惶,一时半会儿要安定下来根本不可能。 “阮四当家。”于羡喊了他一声。 阮尽欢脚步一顿,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纸笺来,递给他,“东西呢?” “人多眼杂,晚上我来找你就是了。”于羡接过来看了一眼,阮尽欢这字,还真是——连辨认都很困难啊。 “昨天晚上我回去之后你去了哪儿?”阮尽欢面无表情地问他。 于羡站在台阶上,雪衣乌发,山风拂过,似将乘风九天,扶摇直上,他的眼神里隐藏着一丝讥诮。“你觉得是我做的?” 可是他眼中的那一点点讥诮根本不能让阮尽欢心中的怀疑消减半分,“我总觉得与你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你为什么不怀疑他?”于羡忽然指了一下薛忘音,“昨夜他不在屋里。” 薛忘音站住,缓缓回身看着于羡,两人对视,目光表情尽皆平静若水。 阮尽欢忽然无言。这事情发生得太突然,这个寨子里有嫌疑的人太多…… 薛忘音一句话也不说,走得静悄悄地。 颜沉沙看着这一幕,不知为何叹了一口气。 天阴沉沉的,山里的雾气更加浓重,笼罩了整个财神寨。 飞来石。 薛忘音依旧坐着,阮尽欢站在他背后。 起风了,风大了,衣袍都鼓荡起来了,漫天的云被风吹走了,太阳又从云海里钻出来了…… “你信我吗?”薛忘音的声音被风带到他的耳边。 他点头,尽管薛忘音看不见,他背对着阮尽欢。 “不信你,还能信谁?”阮尽欢反问了一句。 “知道我昨晚干什么去了吗?” “知道啊。”薛忘音,要是连你我都看不懂,那还真的是白活了,“天威镖局总镖头现在是被扒光了衣服吊在他家门口睡觉吗?” “……”他怎么猜得这么准?薛忘音有些无语。 “你虽然是江洋大盗,但很明显——一个根本不合格的江洋大盗。”也许……在雁流水看来,薛忘音手上沾的鲜血还没他阮尽欢手上沾的多。阮尽欢又过去跟薛忘音坐在一起了。 “从来就没有合格的江洋大盗。”薛忘音的表情柔和了一些,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为什么这么说?”阮尽欢觉得无法理解。 他转过头看着阮尽欢的侧脸,阮尽欢仰着脸,修长的脖颈露出来,暖红的日光照着,有些透明的感觉,阮尽欢的嘴唇也是很薄的,薄唇者薄情。“因为根本没人知道什么样的江洋大盗才是合格的江洋大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自己的尺子。意见从来没有统一的时候。” 原来薛忘音也是很会胡思乱想的一个人。 “喂,为什么吃过早饭了我们还要在这里晒太阳啊?”阮尽欢忽然很无厘头地问了一句。 “因为我们都吃饱了没事儿干。”很淡定,很淡定的薛忘音。 “难道你的人生理想也是混吃等死?”这么久了,才发现这个家伙可能是自己的同类,这不是坑爹呢吗?阮尽欢使劲地翻白眼。 “再翻你就没有眼黑了。”特别看不惯这家伙翻白眼的样子——他真觉得自己变了。 薛忘音以前是江洋大盗,他杀过人,抢过东西,下过大狱,也曾经饥寒交迫,无以为生,有时候这个江洋大盗也会想想“人为什么要活下去”这个深沉的问题,不过后来他就不想了,因为他总是没有时间来想这个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利益的问题,他忙着活下去。后来被抓了,他终于又开始坐下来想这个问题。 不过江北之变让整个东朝局势都动荡起来,他本来还在大牢里思考人生的意义,结果狱卒们都出去抢东西了,他就劈开了牢门,自己出来了。然后在过阴风十岭的时候遇到了雁流水,很奇怪地就直接当了山贼。 薛忘音经常觉得自己看不懂自己,可是阮尽欢好像总是能够明白他,这种事情很是奇怪,你看不透自己,别人却能看透你。不过他却并非完全看得懂阮尽欢,他只是能够看懂阮尽欢的心情。 比如现在,阮尽欢其实根本不开心。 “你在担心什么?” “恩?你又看出来了?”阮尽欢无奈地摇了摇头,“雁流水可能要走了,可是这次的事情发生的时机很不妙。” 雁流水要走?薛忘音有些诧异。 “你知道雁流水是谁吗?”阮尽欢双手十指交叉,枕在自己的颈后,直直躺倒了下去。 “不知道。”也从来不想去考虑,很多时候他其实察觉到了端倪,可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过去。到现在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知道那么多别人的事情才满足。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两腿交叠,那脚尖时不时地晃一下,看上去悠闲极了——阮尽欢就是这种吊儿郎当的样子,永远像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 “不知道。”阮尽欢是任何人都无所谓,他认识的只是眼前这个人而已。不必去管他的身份,地位,曾经的过去,此刻的现在,也许的将来,薛忘音认的只是阮尽欢。甚至不是阮尽欢这个名字,只是这个人。 “你是不知道大师吗?”连着听了两个“不知道”,阮尽欢连翻白眼都无力了,“你是咱们财神寨唯一的好人。” “我也觉得。”薛忘音一点也不谦虚。 他的确是整个财神寨唯一的好人,所以阮尽欢才喜欢呆在他身边。 第十九章:搞死他 今天雁流水决定带人去会会自己的邻居——那一座新山寨。 阮扒皮从这天早上开始就在思考一些损招,怎么才能让隔壁那些家伙哭爹喊娘呢?这可是一个超具有技术性的活儿呢…… 想想他们财神寨盘踞在这个地方近四年了,周围的小山寨不是被他们吓走了就是干脆加入了他们,这两年时间阴风十岭除了财神寨根本就没别的山贼团伙了,至于现在这个莲花峰出的奇葩山寨,财神寨上上下下都觉得实在是诡异,出现这么久了他们竟然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现他们!这简直就是耻辱啊! 现在财神寨的场子丢了,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找回来呗! 阮尽欢懒懒地打了个呵欠,看着眼前已经集合好的人,又状似不经意地看了手无寸铁站在一边的雁流水,喊道:“知道我们今天是去干什么的吗?” “不是给隔壁邻居打个招呼吗?”赵二眨着天真的大眼睛,“雁大当家不是说得清清楚楚吗?” “啪!” 阮尽欢手里正拿着一沓宣纸,闻言直接就给赵二抽到脑袋上,骂道:“傻逼,雁大当家那是文雅地说,哥让你说真正的意思!” 举手!三喜目光熠熠看着阮尽欢。 “恩哼,三喜,你说——”总算是有个很识相的了,三喜这娃这么聪明,阮尽欢相信他能够完美地回答他的问题。 “我们要去抢他们的东西!听说他们肥得流油!”三喜啪啪啪爆豆子似的说。 “砰!” 阮尽欢温柔地对着众山贼笑了笑,悄悄地把凶器递还给赵二,“赵二,你这把扫帚还真是很好用呢,扫垃圾绝对是效果上佳,质量一流!” 末了,阮尽欢竖了个大拇指给他。 赵二傻呵呵地笑着,抱着自己那把扫帚跟抱着光溜溜的美女似的,压根无视了自家死不瞑目的好基友三喜。 三喜不甘地趴在地上抬起头来,似乎还想要举手,阮尽欢默默地走过去,将他的脑袋按下去,“唉,都怪赵二的扫帚质量太好,我也没想到会把你打晕的……” 可怜三喜睁着眼睛脸埋进地里,流了一地的泪,阮扒皮,你好狠的心啊! 阮尽欢微笑,微笑,微笑是世界上最牛逼的杀手。微笑,微笑。他清了清嗓子,那一沓宣纸卷成指挥棒模样,“你们都听清楚了,我们这次去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们好好儿地用你们的脑子给我想想,咱们财神寨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了?莫名其妙来个山寨竟然还敢不跟咱们寨子打声招呼,这简直是嚣张他妈给嚣张开门——嚣张到家了啊!咱们怎么办?” “搞死它!” “对,搞死他们!” “很好!总算有几个给哥开窍了,咱们就是要去搞死它!”阮尽欢一下跳到大石头上去,扬着手里那沓纸,“先说好了,咱们可是前锋,咱们是士气!一会儿谁要是敢给哥放哑炮,一声儿也喊不出来,那他就别在咱们财神寨混下去了!!!” “阮四当家说得好!谁要是不跟着喊谁就是这个!”小指头出来了。 “打劫咱们是第一流,骂战咱们也是第一流!” “干了!” “干了!” …… 雁流水在一边看着,不由感叹阮尽欢的手段之高明。 阮尽欢又挥了挥手,示意所有人安静下来,“我要的是声音,拿不出声音来的,现在就可以离队,没人会责怪他,有吗?” “没有!” “那好,咱们这就出发了!一路上保持安静,到了地方再跟着我喊!”阮尽欢一挥手,那宽大的袖袍在空气里鼓荡起来了,装满了风,深青色似乎就要跟这片山融在一起。 雁流水站在他身后,一句话也不说。 阮尽欢忽然回头看他:“现在不走,来得及吗?” “走不脱。”雁流水难得低头一笑,只是眼眸里依旧寒冷一片,根本不见半分笑意。他摊开自己的手掌,这一只手掌不仅粗糙,还满布着伤痕。 “你不怀疑这次的事情出得有些巧了吗?”阮尽欢皱着眉头,前面那几十个山贼已经离寨了。 “除了你,没人知道我要走。”雁流水转身走了,似乎不准备再说什么。 “……”你还是怀疑我…… 阮尽欢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他忽然好恨,完全不理解自己胸中为什么涌动着这么强烈的感情——他不是恨雁流水,而是恨自己。 何时才能真相大白?何时才能让人相信他不是罪魁祸首? 阮尽欢不是擅长解释与狡辩的人,尤其是在那种他根本无法为自己辩白的情况下。 枯站了许久,阮尽欢终于还是想起来自己还有事情要做,于是暂时抛开所有关于雁流水的事情,跟上了大部队。 莲花峰乃是阴风第三岭,但是它的高度却仅次于财神寨所在的一字峰,有一座主峰,五座小峰环绕,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朵莲花,所以才叫做“莲花峰”,不过所有的山寨都不可能建在山顶,一般都是在半山腰找个平坦开阔的地方建。他们刚刚爬上这一边的卧佛岭就看到了完整的莲花峰。 “奶奶的,还真是有座山寨!” 那莲花峰的半山腰上果真坐落着一座寨子,看上去不是很大,是新修不久的,很多财神寨的山贼见状直接就骂出了声。 “一山不容二虎,阴风十岭只能有财神寨存在,这莲花峰上的寨子是准备作死呢!”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阮尽欢喃喃自语了一声,然后就冷笑了,心情不好,正好又看到这破寨子,得,算你们撞大运了,哥就是那蛮不讲理的人!“所有人跟着我唱——对面的山贼看过来!” “对面的山贼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 几十个人拼了命地喊,那声音不是一般地大,顿时就如滚雷一般传遍了这阴风十岭,还在不断地回荡。 “这里的山贼是财神,是财神!”管他呢,胡乱唱。阮尽欢看着对面寨子里忽然走出了十来个人,忍不住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啧,真是耐不住啊,出来得这么早! “你们是什么人!”那边的寨子里一个人站在寨门口拉长了声音喊。 “哥是财神寨的!你们烧哪炷香的,报上名来!” “报上名来!哥是财神寨的!报上名来!”后面的山贼们别提多给劲儿了,阮尽欢喊一句,他们就跟着喊一句。 “失敬失敬,原来是同行!我们是莲花寨的——” 哟,他娘的连起个名儿都这么俗气! 阮尽欢大为鄙视,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那“财神寨”的名字起得多恶心!“白莲花,你们好——” “白莲花,你们好——”刚刚喊完赵二就愣了一下,“不对啊,阮四当家,咱们为什么要喊他们白莲花啊?” “啪!” 阮尽欢头也不回就给了他一巴掌,“二缺,哥喊什么你就跟着喊就是了,你十万个为什么啊?!” 赵二摸着自己的脑袋泪眼汪汪的,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俺…… “财神寨,你们好——” “阴风十岭财神寨,兜里没钱一身债,哥们儿若要这边住,必须留下安家财!”奶奶的,这莲花寨还他娘的少淡定,他阮尽欢就不信了,还能有哪个山寨的人比他们财神寨还多不成? 众山贼又跟着喊起来。 对面山寨里的一大胡子提着马刀就砍下了桌案一角,大踏步走了出来,盯着对面山上那一片乌泱泱的人群,火气那是噌噌直往上蹿,好家伙,竟然还欺负到人的家门口了!早听说财神寨惹不得,娘的,他这还没跟财神寨有什么交集呢,他们还倒先找上门来了!“老子是响马贼,还怕了你不成!我们莲花寨也没钱!!!” 阮尽欢心说哥见过无耻的,可是跟哥一样无耻的哥还没遇到,可是你让哥觉得哥简直后继有人啊!要是大胡子你不死,必定是下一代无耻帮帮主!不过俗话说得好,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阮尽欢可不能任由这样的一棵无耻之树长起来,“身上无钱胆子肥,阴风十岭点子背,遇到你个死穷鬼,此生枉作响马贼!!!” 娘的,响马贼就响马贼嘛,好好干你老本行能死啊!咱们山贼这行本来就不好混,你再来搅搅混水我们财神寨喝西北风啊?! 想起那大胡子,阮尽欢就气不打一处来,那边的响马贼们还没反应过来,还在思考“为什么没钱就枉作了响马贼”这个深沉的问题,阮尽欢这边就又喊开了:“长风万里吹你妹,你妹叫我一起睡!” 这一句实在太猛了!财神寨的山贼们兴奋得嗷嗷大叫,咱四当家就是有才!看看这句,霸气,霸气外露啊! “长风万里吹你妹,你妹叫我一起睡!吹你妹,一起睡!一起睡!” “兜里没钱你莫吊,当心你妹被人搞!”俗话里说的“哥哥”“妹妹”其实是“情哥哥”“情妹妹”的简称,一对儿男女除非他们是真兄妹,否则互称“哥哥妹妹”的时候一般是已经定情了的,阮尽欢这一喊简直就是突破了下限,就是山贼们也汗颜。 虽然平日里这些山贼们荤素不忌,什么都拿来开玩笑,但是毕竟都是私下里,要这样光明正大地喊出来还真是…… 阮尽欢眯着眼,看着那提着马刀的大胡子响马贼,“呸”了一声,转头看着这些面面相觑的山贼,“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怎么不喊?” “这……”有山贼为难了,毕竟财神寨里还是有脸皮薄地山贼的。 然而阮尽欢当即就捡了块儿石头丢过去,发狠道:“早说过了喊不出来就别跟着你欢爷,你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了,对面那个大胡子哪只手提的刀!” “他是左撇子!”三喜眼睛毒,立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妈地,还真是!”饶是赵二也忍不住了,眼睛立刻红了。 他们财神寨没人是左撇子,他们也不相信财神寨的人会对自己的弟兄下手,死在后山坟场边的两个兄弟至今尸骨未寒,现在这凶手摆明了就在对面的寨子里! 喊!不喊是王八! 莲花寨里的响马贼还不清楚他们到底招惹了什么麻烦,那大胡子转脸看着坐在台阶上的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不由问道:“你说这些财神寨的山贼是什么目的?” “鬼知道。怕是你自己得罪了他们吧!”那少年冷笑。 “这鬼地方可是你让我来的,东家要是不给钱,你就——”那大胡子还没来得及说出威胁的话,就被对面山上忽然之间充满愤恨的声音吓住了。 “兜里没钱你莫吊,当心你妹被人搞!当心你妹被人搞!” “大胡子,响马贼,左手提刀像傻逼!大胡子,响马贼,你妈喊你快滚回!大胡子,响马贼,血债要用血来堆!大胡子,响马贼,砍你人头扬骨灰!” “啊哈哈哈哈……大胡子,你恐怕真没干什么好事!坏了我家主子的大事,有你好看!就算对面山寨的人不出手,主子也不会饶了你的,我家主子是什么人你清楚。” 那大胡子狠狠打了一个冷战,想起了那一夜死在自己手下的两个人,晦气,真他娘的晦气!想不到出这种幺蛾子! 那边厢,阮尽欢一摆手,“今天就到这里吧,我们先回去找雁大当家。” “走,回家吃饭咯!” “大胡子,响马贼,你妹说你会阳痿!” “哈哈哈哈……” 大胡子脸绿了,他手下的人要笑不笑,差点憋死,只有那个看上去还很稚嫩的少年,手里划着一根树枝,一下就笑了出来,“有趣,有趣,那个就是阮尽欢吧……真是期待了很久了……” 阮尽欢在就要回寨的时候回望了一眼,他的直觉告诉他,事情不会就这样完了 第二十章:小爷要见阮扒皮 阮尽欢把自己得到的消息带回去的时候所有人都沉默了一下,然后才炸开。 于羡狠狠一皱眉,眼里杀机闪过。 “他们那边多少人?”雁流水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个时候的雁流水格外沉稳,一点也不慌张,似乎这种即将去灭别人一个寨子的事情很是正常,他已经做过了无数一般。这些在雁流水看来,都只是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场面。 “六七十人,应该全都出来了,不过他们都是响马贼,我们的人可能……”阮尽欢自然知道马贼与山贼的区别,山贼贪财不爱杀人,可是马贼不仅夺财还爱杀人,响马贼就是其中最血腥的。财神寨这边的人手,自然是很难与他们相比的。 “今夜,月亮爬上寨门的时候,还要劳烦薛二当家还有于五当家跟我走一趟。”雁流水已经有了决断,未免夜长梦多,必须快刀斩乱麻,绝对不能拖久了。况且……他已经不剩多少时间了。 薛忘音跟于羡都点了点头。 雁流水不再说话,便回了自己的房间,他知道自己后面有人在跟着,可是却不肯放慢脚步等身后那人。 就在他走进了门回身要关门时阮尽欢的手立刻扒住了门不让他关上。 这一段路显然走得很费力,阮尽欢额前的发都被汗水润湿了,不停地喘息着,他既不理解,也很愤怒,甚至还带着那么一点失望,“为什么不让我帮忙?!” “你能干什么?”雁流水实在关不上门,索性放了手,就站在门口,平静的目光看着阮尽欢。 “我能让他们整个寨子顷刻之间——” “然后呢?”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雁流水想起很久之前的那些事,尽管那时候他还不认得阮尽欢,“你的那些手段,未必就是最好的。” 固执!他竟然从未发现雁流水如此固执! “你一味要抓住以前的事情不放吗?”这个时候的阮尽欢就像是择人而噬的野兽,下一秒就要向雁流水扑过去一般。 “二十万人的性命,原来阮大先生已经放下了么?”雁流水忽然讽刺地笑了。 阮尽欢浑身的力气都被雁流水这一句话抽干了,他就像是一棵冬天的枯树一样死寂,僵硬地看着雁流水关上了门。 他被关在门外。 “我没有……” 他第一次说出了自己埋在心底四年的话,只是那三个字——我没有! 一旦开口,有的东西就不能再收回,阮尽欢朝着挡着他的这扇门,朝着这间安静简陋的屋子,朝着屋子里面固执专断的雁流水,吼出了他之前一直不敢说的话——“我没有!” 他不是罪魁祸首,那些事情他根本不知道…… 阮尽欢看着那扇紧闭的门,笑一下忽然就落了泪。 晚上月亮挂上寨门的时候,雁流水他们便去了隔壁莲花峰。 阮尽欢坐在飞来石上,抬头看着那月亮。喊杀声隐隐从莲花峰那边传过来,他却显得一点也不关心。月又要爬上中天,他还是坐着,直到有脚步声从他身后传来。 “阮四当家,莲花寨那边好像出了点小麻烦,他们寨有个小子闹着说要见你。”一个山贼走过来通报。 阮尽欢有些木然地点了点头,手里还转着几个黑漆漆的圆球,雁流水说他这些东西没用么……他学了半辈子的东西,到头来在雁流水的眼中也不过如此…… 其实他知道的,不是东西没用,而是雁流水恨他。 一路向莲花峰走去,阮尽欢已经很久没有夜晚走在山路上的经历。 很久以前,他刚刚上山来的时候,总是迷路迷路一直到夜里,那个时候他就一个人在夜里走,不知道自己下一刻会走到哪里,也不知道下一秒会看到什么,他那个时候对周围的黑暗既抱有恐惧,又感到安心。直到雁流水或者薛忘音找到他,然后把他带回去。 雁流水一般让他自己走回去,他不会等他,脚步是很快的,阮尽欢总是要尽了全力才能跟上他;可是薛忘音不一样,薛忘音是个好人,他是一个真正的心肠软的家伙,在雁流水面前阮尽欢是决不敢放肆的,可是若是薛忘音找到他,他就会让薛忘音背他回去,他累了,就在薛忘音的背上睡着,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往往发现自己在自己的被窝里,偶尔有几次例外,那便是月圆的晚上,薛忘音要去看看阴风十岭的风景,其实他最爱去的地方不是明月峡,他最爱的是东边的吞日潭,明月峡——是雁流水最喜欢的地方。 可是自从地图出来之后,阮尽欢就不喜欢乱跑了,一是因为什么都清楚了,就像是一个求索了很久的人突然找到了答案,就再也不想去思考这个曾经让他很痛苦的问题,二是因为有些放下了,甚至说是心灰意冷,只有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停地乱走乱撞…… 阮尽欢抬头看着那边灯火通明的莲花寨,那里已经完全安静了下来,就像是山里普普通通平常的小村寨。只是阮尽欢走近的时候,那一股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儿暴露了此地几刻之前的惊心动魄。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这大胡子就在我这儿,只要你们让我看到阮尽欢,我就把他交给你们,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只会坏事!”那是一个少年的声音,听上去有些阴冷。 阮尽欢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想来这就是他们所说的“麻烦”了。 所有人都给他让开一条路,于羡的衣服上沾着鲜血,雁流水今日反常地穿着黑衣,也许是因为就算洒上鲜血也看不出来吧?只有薛忘音,真正地干干净净,身上一点血腥痕迹也看不到——阮尽欢知道,就算是杀人,薛忘音也是很洁癖的。 “小子,这就是我们财神寨的四当家。你现在见了他,总该要交人了吧?” “你就是阮尽欢?”那少年穿着粗衣短褐,袖子还烧出了一个洞,脸上脏兮兮地,似乎很是狼狈,应当是在之前的冲突里吃了不小的亏,只是他的那一双眼睛格外明亮,尤其是在听到财神寨的山贼介绍了阮尽欢之后。 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先生?卢千里有些失望。 眼前的这个阮尽欢,既没有传说中的三头六臂,也没有传说中的喷火大口,更没有传说中的雷电绕身,甚至仔细看下来还有些其貌不扬,眼睛大,眼黑眼白分明,皮肤颜色也不健康,那头发看上去也不是太好,身材也不魁梧,浑身上下既没有文人雅士风范,也没有隐士高人的莫测,横看竖看都只是一个穷山贼,上看下看也不过一只小白脸。 他是不是来错这一趟了?夏恒昭那家伙把阮尽欢说得神乎其神,还说这家伙唱功身段儿一流,就这模样还不如随便哪个戏台子上找的青衣花旦,这不是坑爹呢吗? 唉,外貌是不能期待了,且看看夏恒昭说的其他话是不是真的吧。如果有假的话……嘿嘿,反正他的主子可不是夏恒昭,在主子面前,夏恒昭再牛掰还不是只有乖乖俯首帖耳的命? 阮尽欢自然感觉到了这少年那十分不客气的打量的目光,刚刚开始的时候还带着一点热切,可是越看那眼神就越鄙夷。一时之间,阮尽欢还真是被这个家伙给逗乐了,他心思一转,也准备耍耍这小子,便答道:“我不是阮尽欢,他们找错人了。刚刚我看到阮四当家还在悬崖上挂着荡秋千呢!” ……众人瀑布汗,阮四当家这是吃多了传说中的脑残片了吗? 卢千里显然也被这个回答雷到了,他再次凝神打量阮尽欢,口中却问道:“你们阮四当家还荡秋千?悬崖上怎么荡秋千?” “拿根绳子一头用活扣子打个圈套在脖子上,绳子另一头系到悬崖上的树上,然后跳下去,不荡也得荡。”阮尽欢轻描淡写地说着。 这般胡扯的话说来这家伙眼皮子也不眨一下,饶是众山贼早就见惯了阮尽欢的无良,可是这样的“荡秋千”还真是新颖啊!话说,阮四当家这说的是自己吧? 众山贼都被吓住,那少年自然也是给阮尽欢唬得一愣一愣的,“挂在脖子上荡秋千不会死人吗?” “不会的,财神寨的阮四当家是铜脖子。”阮尽欢依旧一本正经。 身后的山贼们个个一脸的石化表情。 阮扒皮,你怎么可以欺负人家一个纯洁的少年……少年心智未成熟,你这样忽悠人家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山贼们虽然才经过了一场血战,可是转眼之间就开始同情这个刚刚还嚣张得要死让他们直欲剁之而后快的家伙了…… 空气里飘荡着浓重的血腥味儿,可是周围见不到一具尸体,估计是在他来之前他们已经刻意清扫过了,就连现场残留的血迹都很少。 “铜脖子……”这倒是跟夏恒昭描述的怪物阮尽欢有些相像了,卢千里捏着自己的下巴,坐在台阶上,背后一个人被五花大绑丢着丢在地上。“那你把他叫来。” “真不好意思,他说他很忙,没工夫理会一只弱智的小鬼头。”阮尽欢微笑摇头。 那卢千里闻言大怒,他最恨的就是别人说他“小鬼头”。他忽然之间弯起唇角,很孩童天真一般地笑了一下,“既然阮尽欢不来,那你们这里的人就都只有死路一条了。” 第二十一章:七步烟与赌局 卢千里从袖子里摸出一只竹筒,吹了一下,然后就要打开盖子。 雁流水等人的表情立刻危险起来。 于羡见雁流水跟薛忘音都没有解释的意思,只好过去对阮尽欢道:“里面是传说中的七步烟,一放出来我们这里的人都跑不掉,之前他就拿这个来威胁我们,而且还不让我们的人离开。这小子用心有些歹毒。” 七步烟?这种传说中的东西真的存在? 阮尽欢狐疑地看了那少年手中的竹筒一眼,不过此时已经容不得再多想,他脑海中一个疯狂的念头闪过,便扬声道:“虽然阮尽欢没来,不过他听说了你有七步烟的事情,所以挂在悬崖上对我说了破你七步烟的方法,你可敢跟他比试一番?” 那卢千里一听就来了精神,“好,你说怎么比?” “这是阮尽欢跟你之间的较量,其他人不能参与,如果你信得过我,不如让其余这些人退开十丈,我就站在这里代他跟你比试,你意下如何?”阮尽欢一副很自信的模样。 卢千里的目标其实只有阮尽欢,他盯着自己眼前这个深青色衣袍的人半天,终于确定自己被夏恒昭几句话给忽悠惨了,不过这阮尽欢还真是挺有趣儿,竟然自己说自己挂着脖子在悬崖上荡秋千,他一时能被忽悠,可不能被忽悠一世啊。摆明就是骗人的,不过他也当不知道好了,反正都是作假。“那好,让他们先退走,你留下。” 薛忘音眉头一皱,“你不能留下,我留下。” “他的目标是我,其他人留下没用的。”阮尽欢的手臂被薛忘音握住,他掰开,然后回头去找人,“三喜呢?去给我半点儿事。” 他一阵细细私语对三喜说完,三喜目瞪口呆地去了,显然还脸带迷茫,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雁流水一挥手,似乎根本不关心阮尽欢的生死,所有人都退开了十丈远。 场上只剩下阮尽欢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 “我们这边准备还需要一些时间,可否再候上两刻?” 卢千里把玩着手中的竹筒,坐在台阶上,一张还带着少年青涩的脸上忽然就笑开了花,“两刻就两刻吧,我倒是要看看,你怎么才能破我的七步烟!” “任你处置。”阮尽欢很是霸气地这样一说,早已经退开的山贼们顿时一阵骚动。 “四当家不可!” 可是阮尽欢置之不理,反问道:“若是你输了又当如何?” “小爷我要是输了跪下给你磕三个响头喊你一声爹!”像是受到侮辱,又像是对阮尽欢很不屑,卢千里那声音很响亮,很干脆。 那敢情好,看来要多一个便宜儿子了。阮尽欢淡淡地想着。 财神寨那边,颜沉沙正坐在大堂里喝茶,静静地等待着消息,不想看到三喜慌慌忙忙跑回来,不由问道:“怎么了?” 三喜也说不清楚自己这是要干什么,只能按阮尽欢的意思说:“阮四当家让我们去莲花峰下面的山谷放火,还要我们去后山他的地方取什么炸药,然后给他炸个响雷,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阮四当家的地方又是什么地方啊?” 这阮尽欢又要闹出大戏了,颜沉沙一猜就猜到了,“东西我去取,你们先去放火!别耽误阮扒皮的事了。” 于是三喜在颜沉沙的许可下头疼地喊了一帮人带着火又往莲花峰下的山谷奔去。 路上,三喜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恐怖的想法,这阮扒皮该不会想要斩草除根连莲花峰一起烧掉吧?这个念头实在太恐怖,他连忙甩了甩脑子,怎么可能! 莲花寨这边,依旧处在等待之中。 阮尽欢竟然以身犯险,将自己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此举在卢千里看来简直就是愚蠢至极。除非阮尽欢真的有什么方法——可是卢千里相信,世上没人能够破解七步烟之毒。 七步烟,取意自“七步蛇”,这种名字看似可怕,人一沾上这种毒走七步就会死,阮尽欢以前脑子里经常有各种各样古怪的念头,比如假如一个人中了毒之后只走六步,他会不会死?当然,后来证明这些问题都是十分无聊的,因为这些名字无非讨个噱头,就是为了表明其毒性之猛烈,毒效发作之迅速,根本没有什么实在的含义。“七步”指的是走七步的时间,意思就是在过了这一小会儿,人就必死无疑,所以不走第七步也会死。 七步烟既然敢叫做七步烟,其毒性自然是一等一的,阮尽欢对此了解得很清楚,但是他有把握,只是非常冒险而已。 烟,区别于雾,乃是细小的颗粒物,而非水珠,并且能够飘散在空气中。 此时乃是夜晚,早已过了子时,夜晚的山风格外凛冽,空气里的雾气正是浓重之时。 “两刻已至,你有什么招就尽管使出来——” “轰隆隆……” 莲花峰下的山谷里忽然传来闷雷一样沉滚滚的声音,打断了卢千里的话。 卢千里目光如剑,“你干了什么?” 那山谷里竟然还似乎有火光!这家伙准备放火烧山不成?! 阮尽欢心里一定,看样子那些家伙已经干完了,如果此刻是白天,必定能够看到尘烟滚滚而上,从山谷里不断地往上升,往上升,可惜此刻是晚上,根本看不清楚。这样也好,这才是阮尽欢要的效果。 唉,果然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也不怕”啊。哥这次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科学”。阮尽欢笑得别提多腼腆了,“没有干什么,估计是下面的人在炸鱼吧。” 炸鱼哪儿来这么大的动静,骗鬼呢! 卢千里知道阮尽欢的手段,之前夏恒昭没搞明白阮尽欢是什么人,莫名其妙地吃了大亏,灰头土脸地逃回来,被主子一封信骂得狗血淋头,别提多凄凉了。他可不能大意了,虽然说有主子在,自己不会有性命之忧,但这阮尽欢可算不得什么善茬儿啊。莫非是真的有鬼? 阮尽欢装模作样地抬头看着天,山风里带着的潮气似乎又多了几分。 “你还不开始放毒吗?” 卢千里眼睛一瞪,阮尽欢……果真是个粗人!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个家伙会直接说出让他放毒这种话来!这难道不是比试吗?直接让他放毒这周围的人不都要玩儿完了吗?重要的是,这七步烟真的很贵的……不过大话都说出去了,再肉疼也要做啊,不然卢小爷这张脸往哪里放?就算回去了也只会被夏恒昭他们嘲笑,真是的…… 卢千里一狠心,揭开了盖子,轻轻一晃竹筒,那烟雾立刻就飘荡了起来,顺着风向阮尽欢那边飘去。只是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卢千里觉得今天的这风似乎很小,那烟雾飘了有几息才到阮尽欢身前。 他眯起了眼,注视着阮尽欢。 眼看着那碧绿的烟雾马上就要沾到阮尽欢的身上,后面的山贼有人甚至惊呼了一声。然而阮尽欢只是回视着卢千里,忽然朝他一笑,往后退了几步。 “你!”从来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卢千里握着竹筒的手都开始不稳起来,那竹筒里冒出来的七步烟剧烈地晃动着,“不是说好了要比试吗?你怎么可以逃?” “我们有规定比试的范围吗?我们山寨的人站在十丈开外,我只要在这之中活动便不算犯规吧?”阮尽欢一边退一边笑,那边财神寨为他捏了一把冷汗的众山贼纷纷破口大骂,好无耻,真的好无耻! 在别人眼中,现在的阮尽欢是一派闲适,似乎并不怎么在意前方的烟雾,然而只有阮尽欢自己知道他紧张到了什么程度,乖乖,难不成真的要把他这条金贵的小强命折在这里?他状似悠然地抬头看天,黑漆漆地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 卢千里在心里不停地诅咒着阮尽欢这个杀千刀的小人!他的心都在滴血啊——这七步烟还是自己攒了好久的功劳跟主子讨来的,没想到这一回竟然就撒出去了,他是猪啊!没事儿显摆个毛!这个阮扒皮也忒不要脸了,你看他娘的他竟然还在退,眼看着就要挨到财神寨那帮人了! 不对,他丫的现在风吹得越来越慢,怎么还有倒着吹地感觉? 卢千里伸出自己另一只手来,张开五指,目瞪口呆,那风竟然是真的迎面朝他扑过来了!风竟然在这个时候改向了!他一看阮尽欢,却只看到阮尽欢那骤然灿烂的笑容,阴谋得逞一般! 阮尽欢心里着实松了一口气,几百年没算得这么惊心动魄过了,平时纸上算着是一回事,真正做起来却是另外一回事,要是这之间的时间估计有误,估计他就真的会在这凶名赫赫的七步烟笼罩之下化为一具蓝粉骷髅啊……真是险!不过这还不算完胜。 装逼的时候终于到了! 阮尽欢慢慢地踏上前七步,感受着空气里充沛的湿意,忽然张开双臂,做出一个要拥抱天空的动作,朝天大喊了一声:“雨来!” 所有人傻了,阮尽欢这是喊谁?哪个山贼叫做雨来? 卢千里也反应不过来,这家伙要请帮手了? 然而几乎就是一息之间,有人便愣住了,“下、下雨了?” “诶,他娘的月亮还挂在天上,怎么就下雨了?” “雨、雨来了……”这是有的山贼惊恐的声音…… 沙沙沙…… 小雨,雾蒙蒙的小雨,突如其来的细雨忽然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第二十二章:雨来了 阮尽欢得意到家了,哎,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老子是天下第二,天下第一还没生出来!看吧,哥牛吧?呼风唤雨诶!哥就那么一声吼,老天爷都必须跟着哥的意思走! 在这一场神神秘秘的雨中,阮尽欢露着八颗牙齿笑得活像个傻逼…… 卢千里当场就崩溃了,“不可能!小爷我的七步烟!” 七步烟是颗粒物,那雨就算再小,落一颗下来也能沾到不少,那些七步烟眼看着就稀薄了不少。 吐血,真的好想吐血! 卢千里真的被气到内伤,阮尽欢到底使了什么手段?尼玛的说下雨就下雨!!! 可惜阮尽欢看着那已经开始稀薄的烟雾,眉头皱得老紧,忍不住嘀咕了一句:“卧槽啊,这火药是没给吃够还是怎么的?下这么小的雨也太不给面子了吧?你倒是给哥下大点啊……” 虽然是嘀咕,可在这除了雨声什么都没有的夜里也够响,所有人听了个清清楚楚,他们本来想翻个白眼,谁料阮尽欢话音刚落,一阵狂风吹来,刷拉拉,那雨真的大了…… 遇到鬼了…… 所有正常的人心里都冒出这个想法。 阮尽欢站在雨里,那头发全部打湿了反倒沾着朦胧的水汽,显得黑亮了一些,他眉眼之间那一点暗自得意的神态模模糊糊,让人顿生一种奇怪的感觉,所有人都觉得他不普通了——虽然阮哥只有一张一汽大众的脸,但阮哥有一颗劳斯莱斯的心! 他看着那碧绿的烟雾都被这雨洗了个干干净净,地上流淌着它们的“尸体”,于是很高兴地笑起来,小心地踩着没有沾到绿水的地面向台阶那边走了过去。 卢千里脸色灰败,手里的竹筒早就落到台阶下面被雨水打湿,他完全无法理解,本来风雨这种事情根本就不是人力能够影响的,可是刚刚他看得很清楚,阮尽欢那根本不是凑巧,他败了。 “便宜儿子,快磕头叫声爹来我听听?”阮尽欢站到他面前,双手环抱在一起,笑得好不畅快。 卢千里从小到大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失败,他的骄傲就这样亲手被这个传说中的阮尽欢摔得粉碎!不甘心! 一道暗光突然从卢千里的袖中飞出! 袖箭! 阮尽欢一动也不动,连眼神也不闪一下。 一道刀光更快地飞了过来,劈在那一把小箭的箭头!火光四射! 小刀从卢千里的耳边飞过,一缕头发悄然落地,然后小刀扎进了他后方的木墙上,整个刀身全部没入,只剩下刀柄还露在外面,可见射出这一刀的人用力多猛! 阮尽欢认得,那是薛忘音的刀,然而这扔刀的手法却不像是薛忘音。薛忘音的刀,应当是精致灵巧,似一条灵蛇,狠辣犀利,却是不会有这样狂躁直接的力度和杀伐天下的气势。 卢千里被那一刀所带的浓重的杀气吓得一动也不敢动。 阮尽欢趁机一脚将他踹翻在地才回头看去,不远处,薛忘音的手还保持着一个很是僵硬的捏刀地姿势,他的眼光却看向了一侧,雁流水的背影。 雁流水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离开。 阮尽欢莫名地笑了一下,转头又看这卢千里,似笑非笑地问他:“小鬼,莫要说话不算话呢……” “别喊我小鬼!”卢千里倒在地上,就要站起来,哪里想到阮尽欢又是一脚给他踢过来,他改为趴着。 然后…… 然后…… 然后阮尽欢施施然坐在了卢千里的背上…… 不远处还在雨中的山贼忽然之间黑线爬满额头……乌鸦在雨中飞过…… “阮尽欢!快从小爷身上滚下去——”卢千里抑郁了,悲愤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你爹爹我今天心情好,告诉你,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只魔鬼,它总是瞅着时机就要爬出来闹闹事,然而总是做得不露声色,以至于人们都以为自己是在心里跟自己较劲,乖儿子,以后你要关好你心里那只魔鬼,别让它跑出来了。愿赌就要服输,你说过的话,那就是你的誓言。”阮尽欢懒洋洋地说着,心里觉得这话熟悉,好像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只是原来不是这样说的,不过他也记不得了,大意就是如此吧。哎,装逼的时候果然是他最快乐的时候啊…… 卢千里不说话了。 雨只是一阵,现在几乎看不到几颗雨了,阮尽欢有些困,这都要天亮了吧?“你们还在那边愣着干什么?过来看看这寨子里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搬的吧,注意,别踩到那些绿色的地面啊……” 他随手朝地下一指,却忽然之间愣住了。 一道淡淡的红色的细流从台阶下方向低处流去,阮尽欢忽然转过头看着自己的背后,那一栋房间里,黑漆漆地什么也看不见,然而他已经明白了。 在这台阶之上是一条不宽的走廊,竹木搭的屋子,墙角处鲜血汇成暗红色的细流,终于落下台阶汇进了雨水里。 难怪看不到一个响马贼了。 于羡走了过来,先看了看台阶上那五花大绑的大胡子,淡淡地道:“早死了。” 薛忘音眉头似乎轻拧着,一句话也不说。 “阮扒皮,你再坐下去,尊臀下面的那位估计就要去西天了。”站上了台阶,于羡往里面望着,嘴上却还提醒着阮尽欢。 阮尽欢跳开,卢千里感动得哭了,主子啊,好人啊! 这座寨子里没什么可以搬走的东西,顶多几张桌椅,所以他们很快就收拾好了,准备回程。 雨还在下,但是已经小得可怜。 刚刚走出到山脚下,赵二就奇怪地叫了一声,“这里竟然没下雨!” 阮尽欢趴在薛忘音的背上,打着呵欠,“哪儿来的那么多屁话,赶路!” 阮尽欢心里清楚得很,自己那是科学的力量。尽管意识已经快模糊了,可是这家伙还是忘不了夸奖一下自己,哥果然是新世纪的“四有”新人啊! “阮四当家,阮四当家!” 谁又在喊啊……阮尽欢连眼睛都不想睁开。 “阮……”三喜的声音一下小了下去,妈诶,薛二当家的这眼神怎么这么恐怖…… 此时的三喜满头乱糟糟地,脸上也是花的,跟在他后面的一群人同样如此,就跟刚刚从火场上回来一样。 赵二悄悄拉住三喜,问道:“刚刚阮四当家让你们干什么去了啊?” “放火,放炸药!”三喜一脸苦逼,“刚刚阮四当家对我说,让我去莲花峰下面放一把大火,要快,必须在一刻钟之内烧起来,颜三当家连寨子里的油都拿出来倒,烧得倒是红红火火了,可是我们就惨了,那热浪一阵一阵的。炸药是颜三当家的带人来放的,按照四当家的意思放在了莲花峰对面那座山的山脚,然后就炸了……赵二你还记得在明月峡的时候不?” 卢千里心里咯噔一下,明月峡不就是夏恒昭那家伙栽跟头的地方吗?他往死了问夏恒昭,夏恒昭也不肯说,而且每每谈起总是脸色阴沉。大先生,阮尽欢这个“大先生”到底是凭借什么才成为了大先生呢?卢千里苦思无解。 而赵二只想起了之前的那道闷雷一样的轰响,的确跟明月峡的那次极其相似。“记得,怎么了?” “还能怎么?本来我们已经退得够远了,可是那玩意儿一炸起来整座山都跟要倒了一样,一个劲儿地直抖,我们几个弟兄趴在地上腿都吓软了,只有颜三当家站起来的时候是稳的,不过看到对面那座卧佛岭下面裂的那个大口子,就是咱们颜三当家这种见过世面的人都变了脸色!啧,你们看——就是那边!”三喜忽然伸手一指对面。 众山贼停下来看去,之间那中间的山谷里一片焦黑,还残留着许多火苗,一阵阵的烟往上升着,借着火光,众人看得倒吸一口凉气! 天哪,那山底下就像是被愚公一家拿家伙给挖了一大块一样,碎石头飞得满地都是,一块灰白色的二三十丈的岩石斑块就这样永远地留在了卧佛岭身上。 薛忘音不知为什么忽然笑了一下,这笑容在他脸上是极为难得的。阮尽欢还真是热衷于搞这些大动静。 而于羡却看着那卧佛岭脚下的伤痕出神,他不由得捏紧了自己袖子里的那张纸,只要这个东西是真的,江北那边就好说了。阮尽欢,他是不会杀的,因为只有活着的阮尽欢才会有价值。 卢千里走在于羡后面,四周围着几个人,也看得愣了,他忽然想起什么很重要的事,抬起眼瞥了一眼于羡,又看了看趴在薛忘音的背上似乎已经完全进入黑甜乡的阮尽欢,他算是知道了!大先生,这样的人果然是只有“大先生”这个称号配得上啊! 然而他还是抽了抽嘴角,上天真是不长眼啊,这种极品到底凭什么呼风唤雨啊…… 他又想起夏恒昭——该死的夏恒昭,等小爷我回去了非整死你不可!让你忽悠小爷!尼玛的阮尽欢哪里还是个人哪!这简直就是一个怪物!不是人! “薛二爷,哥想吃樱桃扣肉……”阮尽欢似乎是在喃喃地说着梦话。 薛忘音听得一愣,好家伙,做梦都想着吃呢。只是忽然之间他的心就颤了一下,阮尽欢的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竟然是在微微地发着抖的,他之前一直都在走路,没有感觉,现在停下来了才觉出来。 阮尽欢没有睡着。 他忽然想起阮尽欢刚刚坐在台阶上的时候回头看的那一眼,黑漆漆的大堂里,阮尽欢到底是看到了什么? 薛忘音不用想也知道,本来没人想让他看到,谁知道这个家伙自己搞出一场雨来,那些血迹暴露了里面的存在。 他想起来,阮尽欢其实一点也不喜欢死人的。 “哇,这次是真的下雨了……” 清凉的雨丝落了下来,这回,是真的雨来了。 一行人举着火把,在这一场贵如油的春雨里回到了财神寨。 第二十三章:软爹和便宜儿子 山贼有所为,有所不为,财神寨的山贼那就有些事情不可以做,比如杀小孩儿。 本来隔壁那个莫名其妙的山寨应该全灭的,不过偏偏留下来一个十五六岁说长大没长大、说太嫩又不太嫩的卢千里,这可让财神寨的山贼们有些郁结了。 饭堂上阮尽欢他们那张桌子边添了一张凳子,可是还没人坐。 卢千里被人带上来,一抬眼便瞧见了正在打呵欠的阮尽欢。 “哟,卢小爷您来了啊……”懒洋洋,没睡醒,没吃饱,没精神,阮尽欢那双眼迷离得很,不痛不痒地刺儿了卢千里一句。 如今的卢千里那是阶下囚,只能忍气吞声,他怎会听不出阮尽欢的讽刺?可是又能怎么样?哼,形势比人强,站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见卢千里不说话,阮尽欢顿觉没趣儿,今天还真是奇了怪了,别人也就不说了,雁流水一直那要死不活的样子,薛忘音素来热衷于扮深沉,于羡那是背地里头阴人,面儿上却是一句话也不会说的,可是连颜沉沙都不说话!他刚刚撩拨了一阵,发现颜沉沙那淡定劲儿,真是别提了!本来没人说话就已经够闷了,今天大师傅又不知在闹什么脾气,早饭是迟迟没做好,吃货阮尽欢现在只觉得前胸已经贴到了后背,都快饿晕了。现在来个卢千里,也他娘的装深沉,装你妹!有哥能装吗?不能你还装个鸟! 世上最能装逼的除了他阮尽欢绝对不作第二人选!这一个个是要挑战他的霸主地位吗? “大师傅最近皮又痒了啊……”无聊地咬着筷子头,阮尽欢口齿不清地叹了一句。 颜沉沙一把将他咬着的筷子扯下来,脸色铁青:“你咬错筷子了。” “诶?”略微吃惊地瞪大眼睛,阮尽欢看着自己身边的颜沉沙,暂时把筷子的事情放在一边,忽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颜三当家你脸旁边这道疤是怎么回事?” ……他竟然现在才看到。颜沉沙顿时为自己的傻逼行为不值,他亲自去取了炸药还亲自让人放过去,到底是为了什么啊……莫非他真的是拿人手短?收了阮尽欢的碧血也得办事儿嘛……“没什么,昨夜被飞迸的山石划了道口子。” 不是很长很深的伤口,只是一道淡淡的血痂,却让颜沉沙那张清秀的脸多了几分难言的味道。 “其实还别说,你们看,颜三当家有了这道疤之后,整张脸都不一样了啊!”阮尽欢对着他们隔壁桌的山贼们说道,正在山贼们纷纷点头附议的时候,阮尽欢忽然又慢吞吞地补了一句,“只是这男子汉气概怎么反而少了呢?怪妖艳儿的啊……” ……刚刚还在附议的山贼们立刻鸦雀无声。 阮扒皮,你这句话一说完估计今晚就会被扒皮了。 三喜跟赵二对望了一眼,别看财神寨阮尽欢是朵奇葩,可是要真狠起来,颜三当家的那也是一把好手。平日里就跟阮尽欢掐得要死要活的,功力自然也是深厚,平日里谁不说颜色内当家有儒雅的风流,现在被阮尽欢这么一说,反倒成了娘娘腔! “阮四当家说笑了,哪里有阮四当家你出众?都让咱们于五当家为你折服了呢……”颜沉沙要笑不笑,那表情别提多古怪了。那次小扣子问上下的问题的时候,他可就在旁边,后来关于阮尽欢跟于羡这两人之间的上下问题就传遍了全寨。 唉,谁让阮尽欢跟于羡有那么一腿儿呢?根本不用他颜沉沙费心抹黑,阮尽欢早就黑得跟锅底一样了。 ……阮尽欢跟于羡有一腿儿?!卢千里站在一边,听得愣了,他的目光在于羡跟阮尽欢之间来回地巡视,忽然痛苦地抱住自己的头,啊啊啊啊他一定是在做梦!阮尽欢这种人怎么可能! 饶是阮扒皮脸皮厚度一流,也有些无言,他抬起眼来,“颜三当家,说话总是暗贱伤人呢。” 颜沉沙本来没觉得这句话怎么了,可是阮尽欢那轻飘飘的一句补充又飞过来了——“犯贱的贱。” 暗贱伤人……原来也有这种解释么…… 颜沉沙败了。将就着吧,反正他顶多就是被说成娘娘腔,要知道于羡那张脸可是更漂亮呢,不过于羡人可是在阮尽欢上面那位,足可见脸长什么样根本不影响大局嘛。“总比阮四当家你上头有人的好。” 于羡在一边听着,心头那是五味陈杂,他怎么觉得这不是个味儿啊?怎么眼前这两个人拌嘴句句都似乎要扯上他呢?跟阮尽欢这种极品有一腿儿?他不过是开开玩笑,要真是跟阮扒皮来一腿,那还真是有些受不住的。谁知道阮扒皮在床上会是什么样……他想到这儿不知为什么忽然就咳嗽了一声。没一腿儿,没那么一腿儿啊…… 上头有人……原来也可以这么理解啊…… 众山贼大开眼界,阮扒皮的上头的确是有人啊! 阮扒皮正要还击,却不想被打断了。 “早饭来啦——”拖长了的一声喊,忽然让整张桌子都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蓄势待发,只待那早饭一落下桌子就下筷!在早饭问题上,整个财神寨那是出奇地一致,浪费可耻!下手快,能吃菜!下手慢,泥巴蛋! 阮尽欢他们这张桌子上的人只见到残影一闪,眼前一花,再定睛看时阮尽欢已经将最漂亮的那个包子夹住了放进自己嘴里去——然后…… 阮扒皮哭了…… 颜沉沙筷子一丢直接笑出声来,“哈哈……大师傅真是太了不起了!” 整个寨子里下筷子最快的就是阮尽欢,他已经形成习惯了,他抢菜的时候那速度就是寨子里功夫精深的雁流水也是拍马不及,在他把那包子啃住的时候其他山贼还没来得及下筷呢!所以惨剧只发生在阮尽欢一个人的身上—— 那包子刚刚沾到舌头阮尽欢就知道自己被坑了,连忙将那包子拿出来,舌头吐出来用手掌不断地扇着风,“水呢,水呢?快拿水来!” 薛忘音顺手递过去一杯茶,阮尽欢急扯扯地抓过来连吹都不吹一下就直接一下往嘴里倒—— 更惨的惨剧发生了…… “啊……烫死了!烫死了!”阮尽欢那手没握稳,杯子一下掉下去砸碎了,整个饭桌一下乱成一团。 雁流水感到头疼,看着手忙脚乱还不断扇着自己舌头的阮尽欢不由得按了按自己的额头,然后皱着眉头说了一句:“好了,别闹了。” 阮尽欢一下消停了。他愣了一下,嘴里虽然都是水泡,甚至还有奇怪的味道残留在嘴里,可是他忽然就都能忍了。他两片嘴唇红通通的,抿紧了。 谁都没有料到雁流水一句话就能让阮尽欢消停,众山贼看着自家大当家那不动声色的脸,顿时敬佩,大当家果然是大当家啊!一句话就制住了阮尽欢这个恶霸。 “你就是卢千里吧?也坐下吧。”雁流水下一刻看向了还傻站在一边的卢千里,让他坐下。 卢千里愣愣地走过来,扫了一圈,自己的座位就在阮尽欢跟于羡中间。 于羡端着茶,明显有些恍惚,似乎根本没有看到他。 而阮尽欢在雁流水那一句话之后就沉默了,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卢千里迟迟不坐下,似乎还在挣扎犹豫。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他咬了咬自己的嘴唇,终于还是下了决定。 愿赌服输! 他突然直直跪下来,给阮尽欢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喊了一声“爹”。 不仅是阮尽欢,所有人都愣了。 昨夜那个赌局其实大家都忘了,就是阮尽欢自己说得那么严重其实也没放在心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怎么能够强迫别人平白地喊他“爹”呢?况且阮尽欢又不老,虽然他不记得自己多少岁,可是绝对还在二十五以内,这个小子大概十五,怎么能够做他儿子呢?这也太荒谬了吧?所以阮尽欢在听到他喊那一声“爹”的时候简直怀疑自己是幻听。 他茫然地看了一眼桌子周围,大家的表情果然都很见鬼啊。 阮尽欢看着还跪在地上的卢千里,本来想说的是“你快起来吧”,但是一出口就变成了“乖儿子快起来吧”……他自己都想咬断自己的舌头了!让你丫的胡说八道!这下惨了吧?这个便宜儿子要是认了那麻烦也就脱不了身了!谁知道这娃娃是什么来路啊…… 于羡是一脸古怪地看着卢千里,又看了一眼阮尽欢,得,卢千里他老子要是知道他认了这么一个山贼作爹,估计能气得吹胡子瞪眼、两脚直跳啊! 卢千里站起来,心里已经郁闷到极点了,为什么连于羡都用那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他?他难道做错了?男子汉大丈夫不就应该言必信行必果吗? 颜沉沙咳嗽了一声,小心地看了一眼卢千里的脸色,问道:“你认阮尽欢作爹,这前途可是渺茫啊!” 阮尽欢就算是再怎么恨自己这张贱嘴也不能容许颜沉沙剥他面子,当即顾不得整张嘴都是水泡,忍痛道:“颜沉沙你闭嘴!乖儿子别听他的,快坐下吃饭!” ……薛忘音冷冷看了一眼卢千里。他袖子里的小刀,似乎还带着昨夜的犀利…… “是,阮爹……”卢千里瞥了努力微笑的阮尽欢,怎么忽然觉得毛骨悚然呢? 阮……阮爹?软爹?! “噗……哈哈哈哈哈……” “啊哈哈哈哈……太搞笑了!这小子怎么能这么搞笑呢!” “软爹,哈哈……软爹啊!” “软……阮……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 于羡默默地笑了,好千里,真是干得漂亮! 阮尽欢真的觉得今天不适合出门……天要哥遭此横祸啊…… 第二十四章:夜里发生的事 “啊……”阮尽欢像个傻子一样长大了嘴。 薛忘音尽心尽职地担当起自己大保姆的职责,继续给他上药。虽然中午已经上过了一回,但是里面烫出来的水泡显然很严重,现在也没见消下去多少。 今天早上一向以饭量见长的阮尽欢竟然没吃几筷子东西,中午更是连饭堂都没进,晚上倒是来了,白天上过药好了一点,吃了小半碗,今天的阮尽欢真是别提多憔悴了。 “有时候觉得你很聪明,的的确确是天才,总能有些稀奇古怪的点子,有的时候又觉得你是个傻子,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也不懂得迂回和避让。递给你那杯茶,你竟然连温度都不试一下就直接往嘴里倒,真以为自己是铁打铜铸的么?”薛忘音无法无视自己心里的一些愧疚,阮尽欢这么惨…… 好不容易涂好了药,阮尽欢的脸皱得像只苦瓜,他被嘴里的药味熏得想吐,可是他知道只要自己一动立刻就会被薛忘音一巴掌拍回去,他怎么才发现其实这只江洋大盗也崇尚暴力呢?他只好坐着,递过去一个鄙视的眼神,“还不是你闹的,不知道哥最相信你吗?谁知道你丫的竟然脑残了递给哥一杯滚茶!哥再高的智商你被你这猪一样的队友给正负抵消了……” 忍。即便忍字头上一把刀,也必须忍。谁让他心里有愧呢?薛忘音真觉得自己是认命了,他可是江洋大盗啊,被阮尽欢说成“猪”都必须忍啊…… 窗外的夜是静静的,阮尽欢的房间里点着好几盏灯,用灯罩罩着,很是明亮。 薛忘音把药那些都收拾起来,放进阮尽欢桌子底下的一只小箱子里。 小箱子里放着一些瓶瓶罐罐,下面压着厚厚的一沓纸张,纸上全是一些看不懂的符号。 薛忘音也不在意,他知道阮尽欢总是在不停地研究这些东西,他避开外人,却总是不避开自己。 “这些伤药都是哪儿来的?以前你这箱子里从来不放这些。”其实他隐约知道答案,只是不知为什么还是想要问一句。 阮尽欢莫名地笑了一下,“我这个四当家的遭此横祸,他雁流水不表示一下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薛忘音点点头,忽然拿起一个碧玉小瓶,这个瓶子……实在既不像雁流水会用的,也不像是阮尽欢喜欢的类型,“这又是什么?” 薛忘音拿着的那是于羡那天晚上悄悄放到他窗边的半颗解毒丸,但是他迟迟没有吃下去。 阳春三月,三月阳春,可也许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有受过这个毒药的苦,一直按着时间吃下于羡给的压制药力的药丸,他根本体会不出自己其实是一个随身可能会死去的人,只有偶尔胸腹之间一片冰冷刺痛的时候才会猛然惊觉,他是中着毒的。 “是阳春三月的解毒丸,不过只有半颗。”薛忘音看不出他中毒的,他这个江洋大盗虽然是见多识广,但毕竟不是医生,就是颜沉沙略通一些医术不也什么也看不出来吗? 阮尽欢说得很坦然,很漫不经心,薛忘音也没在意,只是道:“这个东西倒是很值钱的,难怪你会留下,不过可惜,只有半颗。” “有半颗就不错了,关键时候也能救命。”阮尽欢忍不住吐了吐舌头,散散嘴里的味道。 薛忘音立刻放下瓶子走过来,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舌头缩回去。” 阮尽欢翻了个白眼,还是听了他的。 在阮尽欢的房间里,薛忘音拥有很大的自由,随意翻看阮尽欢的东西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薛忘音从来不这样做就是了。“反正你好好儿养着,大师傅那边……” “大师傅那边你去吧。”阮尽欢忽然笑起来,很欢快,很纯洁的模样,“我都不知道原来大师傅是这样一个硬汉子,你一定要向他表示我对他滔滔不绝的敬意,还要对他的厨艺大加称赞,记得告诉他,阮扒皮觉得栽到他手上简直是三、生、有、幸!薛二爷,人家最相信你了,你就快去吧,明早见~” 薛忘音忽然一阵恶寒,心里纠结起来,唉,还能怎么办?只能听阮尽欢的,大师傅这用心也是很险恶啊,今天早上的包子不仅是没馅儿那么简单,重要的是那个做得最漂亮的包子,是用加了各种作料的面蒸的——据阮尽欢说,有辣椒,胡椒,花椒,酱油,米醋,生姜,鱼鳞,猪油……什么能够加的都放进去了……看样子大师傅也是很了解阮尽欢的,阮尽欢第一个下筷子挑最好的吃,不料却正好中了大师傅的计。 “我走了。”薛忘音看了阮尽欢一眼,走出了门回身才关上,再转身向自己的院子走的时候才发现,外面的路原来这么暗。阮尽欢的房间里,一向是那么亮堂的。 阮尽欢没去熄灯,躺在自己的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觉得可能是灯太亮,晃眼睛,爬起来吹灭了所有的灯,躺着躺着迷迷糊糊,也睡不安稳。 他这才想起来,哪里是灯光太晃?分明就是他嘴里疼得发慌,只是他脑子里思绪太杂反而给忽略了。 这一想起来才真的不得了了,阮尽欢想起来就喃喃喊一句“疼”,便越发睡不下了。 只是昨夜拔莲花寨,他几乎就没睡,现在已经疲惫到极点,因而在挣扎了很久之后就处于了半睡的状态。 他隐约听到门开了的声音,费力地抬起眼睛一看,那门又关上了,屋子里站着一个人。 这一下他一个激灵,立刻就醒了,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捂住了嘴,那人的手掌粗糙而温热,呼吸灼烫,有什么东西滴落在阮尽欢胸口的衣襟上,晕开了一片。 是血。 是雁流水。 他不知为什么不敢说话。只是伸手搭在雁流水的大手上。 雁流水放开,阮尽欢终于还是艰难地动了动嘴唇。“你怎么……” “我背上有一支箭头,你帮我取下来。”雁流水刚刚还喘息得厉害,说话的声音却很平静。 阮尽欢一惊,到底发生了什么?雁流水……竟然也会受伤。他在一片漆黑之中点了点头,起身就要去拿油灯。 雁流水挡了他一下,“不要点灯。” 僵硬着站了好一会儿,阮尽欢才苦笑了一声,摸着黑接着窗户纸里透进来的微茫的光找到薛忘音今天翻开的那口小箱子,凭着记忆摸到伤药,然后从自己平日里研究炸药的器具里找出了一把镊子,还好是每次都用火药烧过的,听说以前打仗没药止血的时候也拿火药撒在伤口上烧,这应该没什么大碍的吧?不过他还是把这镊子在酒里浸了一下,然后抓了一把刀,就回到雁流水的身边。 雁流水已经盘坐在了他的床上,呼吸还是有些沉重。 即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阮尽欢也猜得到,雁流水应该经历了一场恶战,极为凶险,可是晚饭的时候不是还好好儿的吗?也就是说,在寨子里一定出了什么乱子,可是周围的人都不知道,那一定就是刺客一类的了。 阮尽欢跪在床上的时候摸到了一样东西,那是剑,归鞘的剑,藏锋。鲛皮冰冷,却烙了他的手,他一下放开,离得远远的。 以前,这把剑从来都是放在雁流水的房间的,就是拔寨的那一天也没见他用过。 雁流水不说话,阮尽欢也不说话。 雁流水似乎很累,连衣袍都是阮尽欢为他解开的。阮尽欢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手不要抖,可是在慢慢褪下雁流水的衣袍之后他还是颤了一下。 适应了黑暗之后的眼睛也能模糊地看见一点,白色的内衫上全染着血迹,暗色的一片。 一个很深的伤口,箭头在里面,外面的箭镞已经被削去了。这个伤处,是雁流水自己处理不到的。 他深吸一口气,一只手按在雁流水光裸的背上,另一手拿了镊子夹住那箭头,狠了一狠心,咬牙用力一下使劲往外拔。 雁流水的整个身体骤然紧绷,淋漓的汗水从他额上落下,无声地渗进了阮尽欢床上铺着的被子里。 那一瞬间阮尽欢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这么冷静,他丢下箭镞,抓了一块儿厚厚的布按住那冒血的伤口,一口推开了伤药瓶子,就要往上倒,然而他放开自己按着雁流水伤口的手,才发现其实并没有多少血流出来。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把自己沾血的手指放到鼻尖轻嗅了一下。 雁流水还在调整自己的呼吸,谁料到阮尽欢的下一个举动让他所有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两片温热的嘴唇忽然贴上他的背部伤口处,他正处于剧痛中的身体是如此敏感,一下就轻颤了起来。 阮尽欢在给他吸毒。 雁流水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有毒的……” 阮尽欢的舌头不可避免地贴到他的伤口,他一手按在雁流水的肩膀山,一手压在他伤口边,毒血的味道比鲜血腥得多,他朝床下吐了一口,“我知道。” 雁流水记得,阮尽欢嘴里还有伤……“你不知道,我一直想杀你吗?” 那些隐藏了很久很久的话,就在这样特殊的时候,轻而易举地就说了出来。 “我知道。”又是一口。 阮尽欢不怕毒,他身上有着霸道无匹的阳春三月,其他的毒对他几乎完全无效。他又不是不惜命,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的。 我没有。 我没有…… 他的脑海里不断地浮出阮尽欢那天在他紧闭的门前喊的那些话,他真的没有吗? 雁流水轻轻地闭上眼睛,又缓缓睁开,伸手搭住阮尽欢放在他肩上的手,用力地按住:“停下来。” 阮尽欢愣了一下,却不准备听从,他两片薄薄的嘴唇再次贴上雁流水的背。 然而,他的身体却立刻被撞到了床上靠墙的一边,肩膀砸到墙上,钝痛着。 雁流水掐住了他的脖子,声音里不带感情,“我不喜欢不听话的下属。” 他似乎在黑暗里笑了一下,极其讽刺地,“我不想死,所以才讨好你啊……” 这句话其实是在接着刚才雁流水说想杀他的那句话的,他懂,雁流水也懂。 “你是他们的大先生,不要这么卑微,让我看不起你。” 雁流水掐着他脖子的手缓缓收了回去,穿好自己的衣服,抓稳了藏锋剑,重新推门去了。 阮尽欢无力地躺倒在床上,睁着眼睛,黑暗里看不清表情。 第二十五章:蜘蛛网 阮尽欢发现,每一夜都有每一夜的故事,可是每一夜的故事都属于黑暗,白天来了,就全部隐藏了起来,就像是水面之下的暗流,即便再汹涌,从水面上也看不出半分,只一味地平静着。 今早在饭堂,于羡跟雁流水的脸色都很苍白。 阮尽欢依旧跟颜沉沙拌嘴,你来我往,听得周围的山贼们爆笑,一个个都跟傻子一样东倒西歪着。 他朝薛忘音笑笑,问道:“大师傅昨夜对你热情吗?” 江洋大盗脸笼着黑气,竟然回了一句:“我对他很热情,他对我很冷淡的。” “哦,那就是你缺少个人魅力,比不过哥——大师傅对哥,可是热情似火呢!”阮尽欢口中的水泡虽然还是很严重,不过却能够吃东西了,他难得小心翼翼地喝着粥。 周围的山贼们这回又喷了,大师傅啊,你惹谁不好偏要惹阮尽欢啊——惹了阮尽欢,就势必要遭到薛忘音的报复,这是财神寨的山贼们摸出来的真理了,真得不能再真。 “那是大师傅他一身不侍二主。”颜沉沙又在一边凉飕飕地说话了,言下之意是大师傅待薛忘音冷淡完全是大师傅个人忠贞问题,好似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而不是阮尽欢个人魅力问题。 其实……不管颜沉沙怎么说阮尽欢,在他口中的大师傅依旧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咳咳。 可怜的大师傅这个时候蹲在厨房里嚎啕大哭,本来以为阮尽欢已经是魔鬼了,没有想到薛二当家也是个心狠的主儿啊……好惨,他真的好惨哪…… 卢千里今天很反常地一声不吭,也不喊“阮爹”了,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阮尽欢也没心思理会这么多,吃过饭就招呼薛忘音走了。 于羡放下碗筷,微笑了一下,“那么,大当家的,我也走了。” 雁流水点了点头。 颜沉沙一耸肩,自己走回去。 “你看出来了吗?”阮尽欢问走在自己身边的薛忘音。 薛忘音背着手,宽大的袖袍却完全将他的双手遮住,看不见一点,“你是说于羡跟雁流水吗?” “昨晚发生什么事了?”阮尽欢知道,薛忘音平时虽然不管事,但是武功是一流的,昨晚雁流水必是在寨子里受的伤,薛忘音不可能什么也不知道吧? “昨晚发生的事情,那可就多了。” 眼前的山路弯弯曲曲,却不是通向飞来石,而是往后山阮尽欢的秘密基地走的。 薛忘音这不是在卖关子,他说事情很多,那就一定很多。甚至这些事情多到薛忘音都不知应该从哪一件说起。 “每天晚上都会发生很多事情,我以为你都清清楚楚。”薛忘音跟着阮尽欢走。 山风将清新的气味吹送过来,高高的蒿草似乎就要将眼前阮尽欢的身影掩埋,只是很多天不看,这里的草又长得这么多了。 “我从来都不清楚。”他只是隐约有预感,比如雁流水在于羡来的那一天晚上突然出现在厨房外,在那之前于羡站在外面早开的梨树下;比如他那次从雁流水的房间出来之后又在梨树下遇见于羡;比如晚上死过的人;比如晚上灭了的寨子……又比如,昨晚雁流水突然的闯入与离开。 山洞依旧在那儿,没有任何变化。 他走进去,薛忘音还是跟着。 “每三天,有两只鸽子就会飞来,昨天晚上也飞来了两只鸽子。每天晚上都有人不睡觉到处转悠,昨天也一样。不一样的是,昨天这两只鸽子的主人打了起来。”薛忘音那时候还在跟大师傅交流做菜的心得呢,他听到声音,但是没有去看。 “那么他们打出什么结果了?”阮尽欢已经走到了山洞里面,那一孔天井处,抬头看着外面的天光,忽然就生出一种井底之蛙的自卑的感觉——卑微吗? 薛忘音注视着阮尽欢,却不小心看到他的手指甲里染着一点暗红色,那是薛忘音再熟悉不过的鲜血的颜色了。看样子,昨晚似乎还真的很惨烈呢,大师傅真应该感到自豪,为了跟他交流做菜心得,他竟然没有出去观摩观摩两位高手之间的较量。“没有结果,两个人都伤了。” 难怪今天两个人的脸色都那么苍白。 阮尽欢笑了一下,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你怎么没去看看?” “我去也没用,插不上手。”事实上,薛忘音根本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晚上打得你死我活,第二天早上又能面无异色地坐在一起吃早饭,换了他自己,肯定是做不到的。 那倒是,就是聪明如阮尽欢也猜不透,当初雁流水留下于羡就让人猜不透了,更何况是现在越来越复杂的情况? 仔细想想最近发生的事情吧—— 阮尽欢捡了于羡,中了阳春三月之毒,于羡成了五当家,二愣子是奸细,小扇关与明月峡之间的故事,还有那镇南王二公子夏恒昭,之后又是两位兄弟被杀,莲花寨神秘出现,卢千里成了他的便宜儿子,雁流水跟于羡之间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东西,许许多多的事情…… 然而这些事情,都是随着于羡的到来才开始的。 一切的一切,必定有一个共同的触发点,阮尽欢很自然地想起颜沉沙的话——新朝廷稳定下来,要剿匪了——然而真的是这么简单吗? 于羡第一次见他就想杀他,不过很明显后面改了主意,但是他在给阮尽欢下毒之前有过一句话——没想到你躲到这里来了。 他不是为了阮尽欢来的,发现阮尽欢是个意外,但是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阮尽欢是谁。想必于羡也知道雁流水是谁。 所有的一切渐渐清晰起来,然而还是缺少最关键的钥匙。 阮尽欢摇了摇头,暂时丢开这些东西,“薛忘音,你是我的眼睛。” “可我不是你的心眼。”薛忘音自顾自坐到天井中间的石桌边。 “计较得真清楚。”阮尽欢坐到薛忘音的对面去,手在石桌下面一拉,竟然抽出了一只木箱子。 薛忘音对这种无处不在的机关设计已经习以为常,他笑,“如果不计较得这么清楚,我怕自己被你卖了还在给你数钱呢。” “你是好人,我觉得我就算把你卖了,你也不会太责怪我。”阮尽欢还是那么无耻。 箱子上满是灰尘,阮尽欢看得眉头一皱,鼓起气吹了一口,顿时烟尘漫天,他掀开盖,里面还放着几只酒坛子。 “你不会卖掉我的。”薛忘音很自觉地提了一小坛烧酒在手上,掂了惦分量,“你这坛子还真是小得很。” “怎么这么确定?万一我哪里突然疯了呢?”阮尽欢也拿了一坛酒,又回道,“大师傅埋在梨树下头的梨花酿,省着些喝。” 得,大师傅估计还不知道吧?看阮尽欢这口箱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了。大师傅还真是可怜啊…… 薛忘音扯了酒坛的封布,顿时酒香四溢,“因为我是这个财神寨唯一的好人啊。” “你不是说过我是好人吗?”阮尽欢白他一眼。 “可你说我是唯一的好人,只能说我眼睛不好,看走了眼,竟然没发现你原来是个坏人。”薛忘音喝酒。 阮尽欢也喝酒,很久不说话。喝着喝着,他忽然就想起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不对啊,你身上有什么秘密值得我卖的?” “啊,也是啊,这好像才是真正的原因呢。”梨花的清香溢满整唇齿,薛忘音忽然就不说话了。 正是因为他几乎什么秘密也没有,阮尽欢才敢对他放开心怀,很多阮尽欢的秘密,他们不知道,可是他知道。也不知这是他的幸,还是不幸…… 山洞壁角有一只蜘蛛从外面挂了下来,找到一块支点就开始抽丝结网。 “你看那蜘蛛,这是要结网了吗?”阮尽欢酒量不好,喝得很慢,他握着小酒坛的手上分出一根食指,指了指山洞的角落。 薛忘音看过去,点了点头。 阮尽欢看了很久,本来想去毁掉那张即将结好的网,可是不知为什么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知哪里飞来的蚊虫撞进网里,那黑色的八腿蜘蛛感觉到网的震动立刻就爬了过去,口器刺入那落网猎物的身体,阮尽欢似乎都能够看到里面流动的毒液,像是他昨晚为雁流水吸出的毒血一般。那蜘蛛安静了一阵,然后等猎物停止了挣扎,就把它用秘密的蛛丝缠起来,裹成一只粗糙的茧,挂在网上,像是一具还未干枯的木乃伊。 网已经结好了,猎物已经逃不掉了…… 阮尽欢忽然道:“晚上去看庙会吗?” “今晚?”寨子里这么乱的时候出去吗?阮尽欢的心思,难猜啊——不过有酒就已经足够了。薛忘音早答应过阮尽欢了。 “这么多的事情就让颜沉沙慢慢头疼去吧,他们的事情,我们插不上手。”他们也不想他插手,自始至终,阮尽欢都像个局内人,但是真正到了这两个人开始明刀暗枪地斗起来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为了局外人。局内局外,从来看不分明。“也不对,颜沉沙说不定什么也不知道呢,他头疼什么……” “颜沉沙,未必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薛忘音笑了一下。 阮尽欢愣住,也失笑,是啊,颜沉沙未必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第二十六章:灯会与消息 这辈子遇到阮尽欢一定是因为他上辈子作下了孽——薛忘音再次有了这个想法。 现在两个人的确已经在大街上了,到处都是流动的灯火,人们提着花灯四处地走着,桥头的小河里也放满了河灯。 这里不是江南水乡,没有满街的碧树和夹岸的绿柳,河道里却泊着几条乌篷船,此刻船头上都放上了花灯,看上去也少了几分阴暗伤怀的愁思。 阮尽欢看着河里那条乌篷船,指给薛忘音看,“一会儿我也去坐坐。” 还好自己带钱了。薛忘音按了按自己的额头,他觉得阮尽欢其实就像是什么也没见过的孩子,很久之前他第一次跟阮尽欢上街,这家伙看着什么都觉得新奇,跟店家问这问那,还热衷于砍价,他明明懂那么多东西,可一见到市集就兴奋,不管看到多少次都是这样。 阮尽欢喜欢这种喧闹有人气的环境吧? 薛忘音的袖子被阮尽欢牵着,他已经不在乎这只袖子了——因为刚刚在山洞里喝过了酒之后,这货已经用他的袖子擦过脸了……他真的有些走不动了,要知道今天他是背着阮尽欢一路走山路下的山阳。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喝晕了,反正很能闹,本来是可以直接下山出阴风十岭到山阳,结果这个家伙闹着要去吞日潭看一圈,相当于他们在阴风十岭这周围转了一圈才出来,就算是薛忘音武功高强,也禁不住这家伙折腾。 “走走走,去买花灯!”一群提着花灯的小孩子闹嚷嚷地从阮尽欢身边跑过去,阮尽欢看着他们那小花灯立刻眼红了。 薛忘音被阮尽欢强拉着去街边卖花灯的货摊上看了看。 “来一来,看一看,花灯十文一个……” “快,给钱!”闪闪亮亮的不是周围五颜六色的花灯,而是阮尽欢那睁大了的眼睛。 阮扒皮竟然不砍价,天下奇闻。付钱的时候,薛忘音只觉得不可思议,他盯了那卖灯的老伯半天,直把那老伯盯得发抖,“要买花灯就买,不买你盯着我干什么?” 薛忘音这才发现自己的无礼,一时赧颜,付了钱,阮尽欢提着一个花灯点起来,眼角眉梢都挂着笑意。他的一张脸在流动的灯火里暖融融的,似乎是泥娃娃有了生气一般。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可是这样的想法已经冒了出来,压都压不回去。阮尽欢自己没觉得有任何不妥,还问薛忘音:“你刚刚干什么那么可怕地盯着人卖灯的老伯?” “我以为他肯定是你家走散的亲戚。”薛忘音一本正经地回答。 阮尽欢一下就笑喷了,“你怎么会这样想?我连我是哪儿蹦出来的都不知道,你就觉得那卖灯的是我亲戚了啊?” “你没跟他砍价。”一针见血的薛忘音。 阮尽欢愣了一下,一拍自己的脑袋,“对啊,我怎么没跟他砍价呢?” 然后他立刻转身就要回去,薛忘音一看彻底无言,阮尽欢……你敢不敢再极品一点?有已经买了东西再跑回去找人老板降价的人吗?人家老板收了钱难道还要吐出来不成?这年头商家都是貔貅啊! “老伯,老伯,我们要买花灯!”又是一群穿着新衣的小孩子从阮尽欢身前跑过。 阮尽欢停了下来,薛忘音追上来恰好站在他身边。 那老伯弯下腰去摸那些孩子的头,笑呵呵地,“五文钱一只。” “哈哈,好漂亮的花灯……” “哇,你看你看,亮了!” “谢谢老伯!” 那群孩子提着花灯跑着闹着又走了。 阮尽欢扭过头,耷拉着眼皮子指着自己的鼻子,哀怨得很,“薛二爷,难道我还没那群孩子可爱?老伯为什么呀收我十文钱……” 从来都是坑爹的阮尽欢今次被人坑了…… 薛忘音不由想到那句话——风吹轮流转。他不好打击阮尽欢,只好含糊其辞,“现在被坑的不是你,是我才对。也许是那老伯觉得我盯着他看的缘故吧……” “瞎说。你盯着那老伯看都是付钱的时候了。”阮尽欢翻白眼,不过他看着街对面那老伯颤颤巍巍粘花灯的手,又不想去砍价了,“哎,我干什么要去砍价啊?不就是十文钱吗?嘁,我要是买五文钱一个的花灯不显得自己跟那群娃娃一样吗?算啦,哥我仁慈一回,恩,日行一善。”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走,回头看薛忘音却还站在原地看他,不由喊道:“你傻了啊,怎么还站在那儿?走,逛灯会了!” 薛忘音回头看了一眼那老伯,才慢慢地跟上来,也不戳穿阮尽欢。 满街都是流动的灯火,人们提着花灯,脸上都是很高兴的表情。 阮尽欢提着的是一只虎头灯,扎得活灵活现的,他一边提着,还要一边时不时地看一眼,走得极慢。河堤边就是街道,偶尔有几棵柳树垂下许多柔枝,那枝条掩映里却也站着人,兴许是哪两个定了情的男女正在幽会细语。 “你也来提一下?”阮尽欢把手里的花灯递给薛忘音,表情很奇怪。 薛忘音愕然,还是接过了他递过来的灯,这种感觉还真是……他一个江洋大盗提什么花灯啊……阮尽欢也真是…… “不提花灯就没逛灯会的感觉,刚刚忘记再买一个了。”阮尽欢有些沮丧。 “这样就够了。”薛忘音微微一笑。 两个人穿行在人海里,过了街道口,看上人们都突然狂欢一样喊叫起来,阮尽欢顿时努力地踮脚,“你看——是庙神老爷!” 巨大的花车从宽街上慢慢地移过来,花车上扎满了鲜花,上面坐着一个巨大的花灯,是庙神老爷的像,慈眉善目,眼睛都快笑得看不见了。人潮涌动,全部跟着花车走,一时之间人声鼎沸,薛忘音就站在阮尽欢身边对他说话,他也听不清,还一个劲儿地问:“你说什么?” 无奈人实在太多,阮尽欢仰痛了脖子也看不清那花车上还有什么,他四下里回顾,忽然看到一边的酒楼上占满了人,连忙拉着薛忘音就往楼上跑,“快快,上楼去看!” 楼上的视野自然是很好,只是人满为患,阮尽欢在人群里挤着,就想站到栏杆那边,薛忘音只能在后面护着他,不要周围的人涌过来,他摸了摸自己鼻子,顿时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保姆了。 “挤什么呀挤,没看过花车啊,这么兴奋!”站在栏杆边的一个人差点被阮尽欢给挤出去,顿时有些不满。 “诶?你怎么知道我没看过?”阮尽欢一脸的惊讶。 那人无语,还是给阮尽欢让开一些位置,“我让点位置给你,你千万别再挤了,一会儿掉下去可就不得了了。” 阮尽欢点头,然后回头问薛忘音:“你看得见吗?” “看得见。”薛忘音点了点头。 “花车来了!” “这回是什么?” “哇,这么绚丽,该不会是百花仙子吧?” “今年扎灯的那些家伙还真是欢快,大手笔啊……” …… 花车上的百花仙子不是一个,而是很多个,每一个都有不同的姿态,似乎都是花中的精灵仙子,看得众人啧啧称赞。 每一辆花车过来都能引起人们一阵狂欢,阮尽欢看着下面,眼神格外地亮。 看完了花车,听说还有歌舞表演,阮尽欢他们就随意坐在了酒楼上面,要了两壶小酒,拼了几碟小菜,也不说话,就听周围南来北往的商客们胡吹乱侃。 一会儿岭南那边发现了野人,一会儿西北大漠里又出了蜃景,要不就是南疆十万大山突然不知发了什么疫情死了几村的人…… “听说大善人沈恙跑去赈济江北江南了,这不是打朝廷的脸吗?” “人家有钱!听说还给江北那边的流民一人发一件衣裳呢。” “真是奇怪了,前些日子还不说沈恙在咱们城里出现过吗?怎么这就到江南江北一带了?” “谁知道?大人物嘛,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哎,现在江北那边的消息才让人搞不懂啊,你们知不知道?朝廷的军队到了江北之后竟然只围着晏青山他们,却不开打,还真是奇了怪了!” “该不会是怕了晏老将军了吧?” “晏老将军年轻时候打仗行,后来就不如他儿子了嘛,要怕也是怕那晏行云,可惜这晏行云自从青岚一败之后就消失了踪迹,也不知是不是死了啊……” “诶,青岚那岂止是一败啊,简直就是惨败,二十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现在青岚那边的山里土都还是红的呢!都是二十万大军的血染的啊……” “怎么会败得这么惨啊……那镇南王的大公子真这么厉害?” “错啦,错啦,我听说不是那夏临渊厉害,而是他得到了一个人的帮助!” “谁啊?” “嘿嘿,这个嘛,我也不清楚。” “你该不会是忽悠我们吧?” “哪儿能啊?听说夏公子领着大军开赴青岚,带着一种神秘的武器,能引来神雷,直接将二十万大军全炸死在了青岚啊!” “唉,二十万人啊……” “这罪孽可大了……不过都要记在镇南王的头上,听说夏公子也不想的。” “夏临渊倒是个好人,可是他老子镇南王就相反了!” “嘘……这话可不能乱说。” “嘿,害怕掉脑袋不成?他镇南王堵得了一个人的口,也堵不了天下人的口啊!” “现在晏老将军可怎么办啊……” “你担心那么多干什么?还是想想怎么养家糊口吧……” “也是啊,谁做皇帝关我们小老百姓屁事儿!咱们啊,只求吃饱穿暖就行了……” “哈哈……” “哎呀,下面吹歌的来了!” 阮尽欢一怔,立刻跳到栏杆边,探着身子往下望,“真的来了!” 远远的,乱耳的丝竹吹起来了,喇叭唢呐呜呜哇哇地响着,震天的锣鼓敲起来,整个山阳城都是亮堂的,所有的街道都像是火红的丝带,被那鼓荡的声音一吹响,阮尽欢的视野里全是一片火红的海洋…… “他们唱的什么?”阮尽欢问薛忘音。 “不怎么听得清……”只是模模糊糊有印象,这曲调薛忘音也说不准,“颜沉沙在这里应该知道。” “真是奇怪,我怎么听到‘罗襦宝带为君解,燕歌赵舞为君开’了呢……这是哪家青楼在开演唱会吧?”阮尽欢的声音忽然懒洋洋的。 他脑子里到底装着多少银词艳句?薛忘音有些无奈。 歌舞的队伍过去了,那狭邪艳冶的姿态风流却还留在众人的耳边。 “真好听。”阮尽欢说着,眼皮却沉重了起来。“薛二爷,咱们去乘乌篷船吧……” “好。”薛忘音轻轻应了一声。 第二十七章:无恙商号 第二天醒来,阮尽欢发现自己真的在乌篷船里。 薛忘音坐在船头,街上冷冷清清地,河里还飘着昨夜的花灯,里面的灯烛已经烧尽,只残留着各色的烛蜡,像极了花灯的眼泪。 “薛忘音?”阮尽欢坐起来,身上搭着薛忘音织金的黑色外袍。 这家伙,还是不改他江洋大盗时候那奢靡的作风,还织金呢!不过好在没有哪个小偷敢摸他就是了。 “你醒了。”薛忘音里面的衣服是束着腰的,不似外袍一般宽大,是暗蓝色的,袖口略略收紧,织着缠枝的金纹,坐在船头的时候看上去身形很是漂亮。 薛忘音这家伙的身材是阮尽欢亲手摸过的,那是没话说。 “恩,灯会这就完了?”还没怎么逛过呢。好吃的也没吃多少,就喝点冷酒吃点小菜,玩儿了会儿花灯。阮尽欢站到船头上伸了个懒腰,“怎么看不到船老大呢?” “船老大回家找他媳妇儿去了。”薛忘音随口胡诌。 “你这船该不会是抢来的吧?”阮尽欢一脸的怀疑,“船老大被杀人灭口了?” “我只是坐个船,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干什么要做得那么绝?”阮尽欢的想象力还真是……一如既往地让人有想死的心啊。 阮尽欢把衣服递还给他,一脸的鄙视,“你不是江洋大盗吗?” “你不是说了么?我不是合格的江洋大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现在薛忘音也学会了,他发现阮尽欢说话总是前后矛盾着,也不知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阮尽欢给他憋得说不出话来,当初的薛忘音那张嘴毒着呢,现在倒是好多了,但是时不时冒一句出来还是让他很受伤。“花灯呢?” 薛忘音一指船尾,那盏花灯就挂在撑船的硬头黄竹竿边,竟然还亮着。 阮尽欢看了看满河的残灯,有些疑惑:“这虎头灯怎么还亮着?” “那老伯收了你十文钱,兴许是有些不一样的吧?”薛忘音看来不是很在意,“放掉它吧,拿回去很麻烦。” 他一想也是,只是他放灯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满河的残灯,甚至日光已经冒出来,他的虎头灯的光亮就显得黯淡了。他摘下船尾的花灯,来到船头,蹲在薛忘音身边,将这一盏灯放出去了。 顺着河水,虎头灯飘得很稳,推开了波浪向下面流。 它是整条河里唯一亮着的灯。 就算光亮再微茫,也是亮着的。 阮尽欢站起来,吐出一口气来,然后道:“我们走吧。” 薛忘音也不多言,披上外袍跟他向船尾走,轻轻跳到了河岸上。 回程的路上阮尽欢的话并不多,只是偶尔的一句。他们是从小扇关回的寨,没有想到今天财神寨竟然出任务,他们在小扇关看到了财神寨的山贼。 “喂!是二当家跟四当家!” 这些家伙守在小扇关那边的狭口上,典型的守关式收过路费。 “大清早的,哪支商队会来得这么早啊?”阮尽欢跟薛忘音走过去,一伙伙山贼蹲在一边的山石上有的说着话,有的抽着水烟,还有的干脆趴着睡觉。 阮尽欢眼尖地看见赵二在那边的地上一个劲儿地刨什么,走过去就踹了他一脚,“二缺,忙啥见不得人的事呢?” 赵二被阮扒皮这一脚吓得不清,连忙道:“啊,阮四当家你回来了啊,我这是看着这块儿土觉得奇怪罢了。所以没事儿干就刨刨,刨刨,呵呵……” “呵呵你个头!”最听不得谁“呵呵”了,你以为你“笑而不语”啊!阮尽欢一把推开赵二,“让哥来看看。” 赵二郁闷得直瞪眼,不过阮尽欢在阮尽欢银威之下却是不得不屈服。 阮尽欢蹲着瞧了半天,那蚂蚁在土上来来往往,但就是避开那一块儿土,他觉得奇怪,不过这坑已经被赵二给刨出来了,他又挖下去一点,还是什么都没有,不过是普通的山上黄土。 薛忘音站在他背后安静地看,阮尽欢的头发并不黑,却很柔软,有些长,落到了地上,他弯下腰,帮他拾起来归拢到背后。阮尽欢没在意,觉得很寻常。 “奇怪……” 他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忍不住就站起来又踹了赵二一脚,“你个猪头!让你给哥乱刨!” 赵二苦逼极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他跳着脚离阮尽欢远远的。 很明显,这古怪肯定是在之前的地面上,可惜被赵二这傻货破坏光了。他只好耐心地将之前那些翻出来的土又摊开来看,薛忘音见惯了阮尽欢拿手抓硝石硫磺的场面,现在阮尽欢不过抓几把泥土,自然没什么。可是周围的山贼们全都看愣了,有些不敢相信。 有一些泥土是紫红色地,很不正常。 他抓起来闻了闻,脸色一下变得很差。 薛忘音问道:“怎么了?” 阮尽欢摇头,“回去说。” 正当两个人准备离开的时候,那边一直在望风的山贼跑过来说有商队过来。 阮尽欢与薛忘音对视一眼,又不好走了。便站在这边地势较高的山石上看着,一看就皱紧了眉头:“商队人太多,我们这点山贼,不够看。” “过路费总还是该交上一点的。”很好,江洋大盗已经真正成了山贼啊,虽然是个很奢侈的山贼。 “好像打着旗子啊。”阮尽欢喃喃了一声。 “沈字旗?后面还有无恙商号的标识旗。”东朝最大的商人沈恙的商队吗?想起自己昨晚在酒楼上听说的,薛忘音不由有些好奇,阮尽欢会不会劫这支商队? 他可是知道的,阮尽欢这货无聊地时候已经把他的炸药埋遍了这阴风十岭的险关要隘,恐怕就连阮尽欢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方圆十几里到底埋了多少炸药,不过他知道,阮尽欢有一张密码地图,每埋一处炸药就要记录下来,生怕自己哪天忘记了。 只是这小扇关这么要紧的地方,阮尽欢肯定是布置有炸药的。 无恙商号的商队近了,果然是很庞大的一支商队,而且十分严整,一看就知道不是块好啃的骨头。 那商队很是聪明,先派了一个探哨来前面刺探情况,一见到这边阮尽欢他们就吓得脸色煞白,连忙准备退回去。 “站住,你们是无恙商队的?”阮尽欢出声问道。 “……是。”那探哨显然没有想到,这山贼是想干什么? 阮尽欢沉默了好一会儿,本来是还打算说些什么的,但是那探哨竟然趁着他还在沉思的时候就跑了回去,阮尽欢一看,我去啊,这哥们儿忒猥琐了吧? 财神寨的山贼们都有些纳闷,他们又不是没陪阮尽欢打过劫,都是很清楚阮扒皮打劫的风格的,可是今儿个这情况怎么不太对啊?莫非阮扒皮也怂了? 薛忘音就在阮尽欢斜后方负手站着,不发一语,只是那一柄很多年不离身的小刀已经握在了大袖之中的手掌里。听说无恙商号的人不是太好惹,打劫他们的商队很少有成功的,因为沈恙是个很奇怪,胆子也很大的人。有时候无恙商号的商队遇到流匪贼寇,浑然不惧,倒是那些贼寇吓得抱头鼠窜。所以无恙商队其实是很危险的。作为享誉东朝的大商号,无恙商号不可能没有属于自己的武力支持。 阮尽欢还在这边纠结呢,结果就看到那边的商队里分出来一支人马,一青衫文士从一架马车里下来,然后向这边走来,倒是刚刚分出来的那队人马,虽然骑着马,却还是跟在这文士的身后。 那文士一直走到小扇关关隘处,竟然向着阮尽欢一拱手:“无恙商号借道此处,英雄能否行个方便?” “道可以借,不过……我不是英雄。”英雄都会早死。阮尽欢很诚心地纠正那文士的错误,“你们无恙商号这不像是普通的押货啊……” 那文士一愣,似乎还没想到世上竟然会有这样“实诚”的家伙,谁都知道“英雄”二字只是恭维话,这家伙竟然还一本正经地跟你纠正,这还真是奇闻了……回去告诉老板,老板肯定会笑的吧?不过这人的眼光很敏锐,不像是寻常山贼,早听说财神寨的山贼厉害,这不会是遇上了吧?“实不相瞒,此一行是去赈济江北。” “你们商号的大老板沈恙大善人倒是仁心的。”阮尽欢摸了摸下巴,“我本意不愿打劫你们,可是山寨里的弟兄们也不容易,意思意思留下买路钱吧。” 薛忘音几乎要晕倒,他看阮尽欢之前说得那么和和气气,还以为就这样放他们过去了呢!没有想到——阮扒皮还真的是阮扒皮啊……雁过也要拔下一根毛…… 那文士显然也跟薛忘音一样没想到,不过这总比他们再来一次打打杀杀的好,他挥了挥手,旁边马上的一个大汉取下一包银子,丢上了高处。 财神寨这边自然有人负责收好这些银子。 阮尽欢没去看银子到底有多少,只是又问道:“沈大老板这是找到了靠山吗?常人可不敢大张旗鼓地在江北一带赈济的。要知道,听说夏临渊麾下的将领正在打青岚呢……” 青衫文士眉头一皱,却道:“阁下说笑了。” “就当是我说笑吧。”阮尽欢终于还是不准备问了,看这文士的反应他就知道个大概了。 这文士应当是沈恙比较信任的人,属于智囊或者账房,很懂得随机应变。 阮尽欢脸上始终带着矜持的微笑,很努力地伪装着纯良好人,他向财神寨的山贼们挥了挥手:“让他们过。” 无恙商号的队伍慢慢地移过来,似乎还很是戒备,可是见财神寨的山贼们都乐呵呵地看着他们,甚至还很友好的样子,都松了一口气。这财神寨就是不一样啊,看看人家的山贼,个个都不凶神恶煞!多和气! “你真不打劫他们?”薛忘音看着阮尽欢,阮尽欢却一直看着这过去的长蛇一样的队伍。 他摇头,“我怕沈恙跟镇南王大公子之间有猫腻。你想想,江北那些地方,普通的商人怎么敢这么明目张胆地就去赈济?只怕是那夏临渊有阴谋吧?” 那文士竟然在最后,站在马车前方,又朝阮尽欢拱了拱手:“多谢阮四当家高抬贵手!” 一眨眼就知道他是财神寨的四当家了?阮尽欢顿时有些兴味,沈恙手底下没几个是凡人啊…… 回财神寨的时候,薛忘音终于问起阮尽欢刚刚在土里发现了什么。 阮尽欢的眼神一下有些莫测的感觉,“记不记得我问过你,那天晚上发生的那些事?你说他们两个都受了伤,可你不知道,雁流水中毒了——刚刚我在那边的土里,闻到的味道跟雁流水身上伤口毒血的味道一模一样。” 薛忘音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说什么。 两个人各怀心事地走着,眼看着就要看到财神寨了,一字峰的峰巅被藏在云里,看不分明,然而在一边树林中间的一块空地上,两个人却停住了。 颜沉沙,每个月都消失一次,第二天回来时候就喝得烂醉的颜沉沙。 第二十八章:洗呀洗呀洗澡澡 颜沉沙很消沉地坐在一座小土堆边,小土堆上放了几枝竹叶,他的脚边还倒着几只酒坛子,一只酒坛子在他手没握稳,落在地上,就洒了。 他还没醉到不省人事,喝得越多,酒量便越好,想要喝醉也就越难。 可是阮尽欢记得很清楚,今天不是颜沉沙那固定的每月出去一天的日子。颜沉沙现在的这种状态很奇怪—— 颜沉沙抬起沉重的眼皮看了他们二人一眼,脑子里是极为清楚的,“你们已经逛完灯会回来了么?倒是很早,不过好像是我更迟了……” 如果阮尽欢他们今天不兴起了走这一条路,也许还不会知道颜沉沙就在这里。 只能说,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了的。 那几枝竹叶应当是颜沉沙故意放过去的,却似乎带着祭奠的意味,这座小土堆……莫非是什么人的坟墓吗? “颜三当家一起回去吗?”阮尽欢只是忽然想起了薛忘音的那句话,他说,颜沉沙未必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他忽然就起了试探之心,是否真的永远闲闲散散置身事外呢? 然而颜沉沙看了他一眼,又看了阮尽欢一眼,却摇了摇头,也不在乎身下是混脏的泥土,只是坐着。“你们先走便是了……” 阮尽欢一耸肩,调侃道:“颜三当家,你别醉死在此,到时候才真真是一场惨剧了了……” “又能惨到什么地方去?”颜沉沙这是自嘲的声音,他全当自己是醉了,根本不想遮掩他此时此刻的真实想法,只是过了酒醉之后,他还是那个……颜三当家罢了。 薛忘音见阮尽欢似乎还想说什么,伸出手去拉住阮尽欢的手,叹道:“走吧,让他好好喝。” 似懂非懂,阮尽欢还是跟着去了。 经过前山大师傅藏樱桃肉的那个寒潭的时候,阮尽欢忽然笑了一声,他说:“薛二爷,为什么我觉得你很了解颜沉沙?” 薛忘音偏过头看着他,表情依旧是淡淡地,甚至眼睛里还是那样冷冷地,“你喝醉的时候,跟他没什么区别。” “可是他没醉。”他跟颜沉沙一样?他倒是不知道。阮尽欢懒得问了,反正也问不出什么来的。 颜沉沙是想醉,却不能醉。 寨子里依旧是那样的,有人坐在屋前抽烟,有人聚在一起赌一把,也有人忙着跟狐朋狗友插科打诨……财神寨,笼罩在一片温暖的日光里,一切看上去都是那样地自然祥和,可阮尽欢觉得这一切都很是虚幻。 他跟薛忘音都往后山去,在该分别的地方道一声“回头见”,然后回到自己的院子。 天气很热,不知不觉那夏天就似乎已经到了。 阮尽欢这人,禁不得冷,受不得热,一到夏天就喜欢泡在后山的溪断湖里不愿意出来。 他再次翻看了一遍自己的东西,脑子里却隐隐约约地浮现出那些人的对话,雁流水说,他是手染二十万鲜血的普通人。 甩了甩头,丢下一切思绪,懒得去想雁流水,也懒得去想他跟于羡之间讳莫如深的恩怨,更懒得去想莫名其妙的颜沉沙,阮尽欢潇潇洒洒地准备去溪断湖里搓个澡。 这阴风十岭名字虽是不好听,但难得的是风景甚美,小扇关,明月峡,吞日潭,莲花峰,飞来石,溪断湖,摘星台……景致倒是极多,若是能开发成风景区……嘿嘿…… 不知不觉,阮尽欢又钻进了钱眼子。 溪断湖,乃是山上的活水流下汇聚而成,此湖不大,然而溪水到此却似乎再也不能流出去,全蓄在了小湖中,然而不论是雨季还是干季,此处湖水却都蓄八分满,常人不懂其中妙处,阮尽欢却猜得到,这地下有暗河,指不定还有溶洞。 溪断湖周围皆是树木,很是阴暗,湖面也不大,所有此处少有人来,山贼们夏天时候洗澡都去前山的寒潭或者大湖,不会来这个看上去很小的湖,不过这里却是阮尽欢很爱来的地方。 脱了衣衫放在树下,阮尽欢赤条条地涉水到湖中,脚下的鹅卵石柔滑圆润,天然便是按摩的好器具,没有浴室的时代,有个小水潭也够满足了。 阮尽欢把自己埋进水里,搓澡搓得正高兴呢,也没注意旁边有什么,等到那一声口哨声响起的时候他才注意到湖边的树上坐着一个人。 “你是树獭吗?”阮尽欢抽着嘴角阴阳怪气地说着。 于羡的目光很是放肆地上上下下将阮尽欢打量了个完整,背靠着大树的树干,跟出游的公子哥没什么两样,意态闲散风流,“树獭是什么?” “一种很爱爬树的东西。”坐在溪断湖里面,阮尽欢的身子全浸在水下,不过湖水太过清澈透亮,倒是依旧可以清楚地看到。 阮扒皮这是有些恼羞成怒吗?于羡那狭长的凤眼眯着,却道:“大家都是男人,看两眼又不怎么。” “我俩有一腿啊。”有的人,就是天生脸皮厚。阮尽欢心里冒出这个想法,却是对于羡这人又忌惮了几分。 “我倒没有发现,大先生你是很会享受的人。”于羡注意着阮尽欢的表情,手上却漫不经心地扯碎了一片树叶。 大先生…… 阮尽欢恨毒了这个称呼,他竟然冷笑了一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朝廷的走狗吗?” “走狗?”于羡莫名地微笑,“能够让我当走狗的人,目前的朝廷还没有。其实你那天写给我的那些东西,没几分是真的吧?” 那一夜,他在梨花树下拦住了阮尽欢,给了他一张纸,要他解答上面的疑问,然而……根据后来传回的消息看,制造出来的东西其实根本不能用,他原以为阮尽欢是个聪明人,不会跟他玩这种花招,但是他失算了,阮尽欢竟然宁愿冒着毒发身亡的危险也不愿写出正解,我操,还真是很伤脑筋的问题。 “你给我的解药,难道是真的吗?”于羡知道阮尽欢的身份,阮尽欢自然不相信于羡,在他看来,两个人不过是相互欺骗利用而已,在雁流水眼中他已经错过一次,他不想再错。就算死了又怎样?有的东西,就是值得有的人冒着死亡的危险去追寻的。也许换一个时间,在很久以前,你问阮尽欢什么最重要,他会很肯定地告诉你,是命。可是现在你若是问他,他可能答不上来,但答案绝对不会是性命。 这一次轮到于羡冷笑了,他一跃,从树上跳下来,稳稳地落在树下,“所以你根本没有吃我给的那半颗解药。可是我若是告诉你,那半颗解药是真的呢?” 阮尽欢放在水下的手指忽然抖了一下,于羡的目光很冷,藏着一些他不知道的东西,真的?于羡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这样做吧?阮尽欢是决计不会相信的,所以他也只是吃惊了一下就恢复平静,双眼里很明白地写着“我不相信”。 于羡也懒得再解释了,直接坐在了地上,就那样看着阮尽欢,像是在仔细打量,又像是已经出神。 这人今天大概是真的吃错药了。阮尽欢下了一个结论。 不过……于羡不说话的确很好,可是……你妹的你能不能不要盯着哥这边出神?哥还在搓澡呢!他浑身都开始僵硬起来。 阮尽欢的皮肤很白,因为他不爱晒太阳,身形很瘦削,不爱锻炼,又挑食,修腰长腿,那平时看上去颜色很不健康的头发浸了水贴在颊边脖颈胸前背后,润湿而凌乱。最漂亮的是他那一双眼睛,不见得有多勾人,只是里面的神采总是让人无法移开目光。阮尽欢笑着的时候会眯着眼,像只偷腥成功的老鼠,愤怒的时候会瞪大眼,黑黑的眼仁都像是要烧起来,可是阮尽欢最吸引人的时候,是他最安静的时候,不说话,脸上也不必有太明显的表情,只需要淡淡地,便觉得他整个人都脱去了尘俗——只可惜,这样的时候是极少的…… 于羡不知自己脑子里为什么冒出了这些奇怪的念头,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阮尽欢对他的一脸怒容。 “于五当家,你这样看着我,我怎么搓澡?”阮尽欢的脸皮从来很厚,饶是被人盯着他也只觉得恼怒而非难堪,他笑得像朵开了的花,成功地让于羡打了个寒战。 可是于羡毕竟不是普通人,他一个寒战之后反应过来,反而摸着自己的下颌,故意让自己的目光带上一点戏谑的挑逗,“阮四当家身材很好,不知道在雁大当家的床上,又是何等风姿啊……” 冰冷的湖水虽然环绕着阮尽欢,可是他觉得自己的心更冷,于羡的玩笑,未免开得太过了吧?他不理会于羡,从湖中站起来,根本懒得避讳于羡越来越放肆的目光,连身子也不擦就套上了衣衫,“于五当家若是好奇,不如哪天来看看。” 清风掠过耳边,阮尽欢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突然出现在他身边的于羡扣住了双手,他沾着水的睫毛上滴落了一滴水珠,抬眼很诧异地看着于羡。 于羡说不清自己内心是什么感受,看着阮尽欢那微微张开的嘴唇,竟然直接吻了下去,灵巧的舌头长驱直入,却又很快地离开。 阮尽欢在那一瞬间只觉得毛骨悚然,于羡这个疯子!嘴唇被眼前这人的嘴唇堵住,不老实的舌头还在四处游弋,他一狠心,直接踩了于羡一脚,伸手用力一推就将他推进了一边的溪断湖。 “砰”,水花溅起,于羡整个人都浸入湖水中,再露出头来时已俨然一只落汤鸡。 阮尽欢披着衣衫,还没来得及系紧,雪白的身体在衣下有半遮半掩的风流姿态,他笑得很恶劣,“于五当家,不要挑战我的底线。” 于羡浑身已经湿透,暗自苦笑了一声,脸上却还是那满不在乎地邪肆表情,“看样子是我胡乱吃飞醋了,难怪尽欢你要生气,你这么生涩的反应,似乎不太可能跟雁大当家有那么一腿……” 说罢,他竟不知为何笑出声来。 阮尽欢暗他是疯子,狠狠揩了揩自己的嘴唇,底下却已经起了杀心,于羡这个人,太危险……当初雁流水到底为什么容忍于羡进入山寨?说到底还是他自讨苦吃。 他收拾了东西,很快地离开,一点也不想理会背后于羡那莫名火热的目光。 于羡则从他的背影上看出了一点点落荒而逃的意味,暗嘲自己看走眼,其实阮尽欢根本不如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他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看着自己浑身湿透的衣衫,一时无言。 “千里,为我取套干净的衣衫吧。” 第二十九章:围剿令 “你是于羡的什么人?” “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答非所问,再不回答我就让薛忘音砍了你的头。” “阮爹你这么狠心啊,我可是给你磕过头的。” “你不知道我有个绰号叫做阮扒皮吗?我狠下心来,可是六亲不认的。” “这我倒是听说过的。” “别一副老气横秋的表情,你以为自己很安全吗?” “你不会真的杀我的。” “你怎么敢肯定?” “你连厨房大师傅杀鸡的场面都会避开。” “不敢看杀鸡不一定不敢杀人,知道明月峡吗?” “……” “不说话了?” “乖儿子,明天你爹我再来跟你谈心。” 阮尽欢最后拍了拍卢千里那张铁青的小脸,心情甚好地吹着口哨走出了他的房间。 今天从溪断湖回来之后,正准备去找薛忘音的阮尽欢瞥见了鬼鬼祟祟进入于羡房间的卢千里,见他竟然对于羡房间的摆设一清二楚,拿了几件衣服就准备走,一时想起被自己推进溪断湖中的于羡,几乎立时就明白了过来,于羡竟然能够使唤这个看上去心气儿很高的卢千里! 回想卢千里古怪的来历,还有那夺魂狠辣的七步烟,一种被阴谋缠绕的感觉在阮尽欢心中越来越强烈。 晚上的时候,他独自出来,敲开了卢千里的门,逼问这个小子,就是想要打草惊蛇,有时候逼迫一下才能知道对方是什么目的。 阮尽欢不是没有计谋,只是他不想去算计,可是他要真算计的时候也不是那么容易应付的。 从卢千里那里出来,又站在了寨子的夜晚之中,脑子里忽然就浮现起之前薛忘音说的那些话,每一个晚上都有自己的故事,但是他今晚不想让这些故事再发生下去了。 雁流水的房间亮着灯,这一次他依然在门口站了很久,可是并没有再等着雁流水喊他他才进去,他只是一句话也不说,甚至不敲门,就那样轻轻地推开了门。 雁流水应该还坐在屏风后面,灯光是安静沉稳的,就像是雁流水整个人一样。 他回身合上门,然后转过屏风,看到雁流水盘腿坐在榻上,藏锋就静静地笔直地躺在他双膝上,没有剑鞘的藏锋,寒光毕现,杀气四溢。 “你来干什么?”不冷不热的问话,雁流水甚至连眼也不抬就知道是他。 整个寨子里,敢不敲门就进来的人屈指可数。 薛忘音不爱朝这边走;颜沉沙一向很有礼貌,进来必定敲门;至于于羡,是决计不可能在这种时候过来的,于羡也许更喜欢从房顶或者床里送刀剑进来,而不是自己进来。算来算去,也只有阮尽欢了,其实从他走过来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知道是他,脑子里没有冒出过别人的身影。 那一夜,阮尽欢为他吸毒…… 阮尽欢听他口气冷淡,知道雁流水不愿意见他,苦笑了一声,却还是说话了,“你还不走?” “……”走?他要怎么走?雁流水一时也有些怅惘,眼神闪了一下,结着茧皮的手指指腹轻轻地摩擦着藏锋剑冰冷的剑身,“后天山阳县县丞会带兵来剿匪。” …… 本来阮尽欢是想问他从何处得来的消息,可是一转念,薛忘音说过的那些又涌入了脑海,他说每三天都会有信鸽来的,只是——雁流水知道,为什么现在还不通知寨子里的兄弟? 三年之前,雁流水听说过阮尽欢的名字,但没有见过这个人,一切都只限于别人夸张的只言片语,根本谈不上了解,可是现在的雁流水想起当初对阮尽欢的猜想,却觉得有些荒谬可笑,谁想得到,别人以为是神明一样的大先生竟然是这般模样……可是……就算阮尽欢是这种扶不上墙的烂泥模样,他也是大先生,世人的言语永远只是世人的言语,对事实根本不起任何改变作用。阮尽欢大约从来都是他眼前的这个样子。他现在对阮尽欢,应该算得上了解,所以他知道阮尽欢内心的疑问。“天亮了才会说。” 天亮……真正的天亮又会等到什么时候? “那你什么时候才走?”阮尽欢坐下来,房间里铺着地毯,质量虽然不是太好,但阮尽欢从来不是在意那些小事的人。他就坐在雁流水视线的正前方,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那一晚,就在这间屋子里,雁流水用他那把饮血无数的剑指着他的喉咙。 “后天之后。” 拿了一块白布缓缓地擦拭宝剑,雁流水像是一名剑客,动作小心谨慎,这一种行为看上去就像是隔日就要与人一决死生一般。 阮尽欢觉得喉咙似乎被什么堵住了,发声都有些困难,垂在身侧的手指忍不住僵直了,良久的沉默之后,他才终于克服了内心巨大的恐惧,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你今夜便走吧……” “理由。”雁流水惜字如金。他的视线正好微微俯视着阮尽欢,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意味。 “从颜沉沙,再到于羡,卢千里,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收下这些来历不明的人,可是我从来不怀疑你的判断力。”阮尽欢像是做了什么决定,最终还是决定把埋藏在心底很久的那些话都说出来,一口气说个干干净净,他还有很多的猜测没有得到证实,他还有很多的疑惑不能得到解答,他还有很多的愧疚……来不及表达……“颜沉沙放下不说,他的事情大约不会太严重,可是我看不懂,你为什么会收留于羡——我背他回来只是无心,你为何不杀了他以绝后患?” 这么坦白的阮尽欢着实让人惊讶,也着实狠辣。在寨子里这几年,他也从未看到过……雁流水停下擦剑的动作,看了他一眼,“我从未想过,你也会有说出这样一句话的一天。” 杀了,以绝后患。 这种话,其实一向是阮尽欢最厌恶的,那么他到底为什么现在毫不顾忌地说出来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看明白过阮尽欢,还是他隐藏得太深,抑或是他只是气愤之下的胡话? 无解,便不求解吧。 “我也从未想过,你有一天会不这样做。”阮尽欢又在苦笑了,他的脸庞一半露在暖黄的灯光下,平添了几分温文之气,“可以告诉我原因吗?” “不能杀。”只是简单的三个字,根本不带任何感情,可是阮尽欢却听出了雁流水心中的挣扎无奈,甚至是一点点莫名的……欣赏…… 不能杀?为何不能杀? 他还是想问,无数的疑问缠着他,几乎要把他逼死。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也许这才是一切的答案,阮尽欢不是没有自己的猜测,可是他怕自己猜对了。 于羡其实从来不爱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总是若有若无地暗示阮尽欢,可是阮尽欢总是麻痹自己,他不想听到那些话,可是很多的细节又不断将他往猜测的深渊拉。从雁流水这样,也许能够知道他不敢证实的那一切。 雁流水拿起了身边的剑鞘,不看阮尽欢,面上竟然带着一丝微笑,“他是名动天下的人;是一个君子,也是一个小人,不是英雄,却是枭雄,他曾经是我的对手,后天之后,还会是我的对手。他是敌人,却也是朋友。” “你对他的评价还真是很高。”阮尽欢不用雁流水再直白地说什么,他已经知道自己的猜测并没有差错,只是如果是这样,那当初明月峡一役放走夏恒昭真是他最大的错误了。然而世事如棋谁可预料?该来的终究会来。 “我只是说出你心中的想法。”出人意料地,雁流水直直看着他,像是要看到他心底去。 收紧的双手缓缓摊开,阮尽欢脑子里烟火似的划过很多画面,有血泪,有星火,有繁花,然而一切都在灰飞烟灭之中,最终只留下他眼前的这个人,这个雁流水,他不是雁流水,但他突然之间又希望这个人只是雁流水。“我对那个小白脸娘娘腔的评价有这么高么?我自己怎么没发觉?” 雁流水也不反驳,他站起来,将剑放回去,背身负手,像很久之前那样站着。 小白脸,娘娘腔——这样的形容安在那样惊才绝艳的一个人身上,还真是有些不合适。 “如果真如你所说,卢千里就是一颗棋子,很危险地棋子。我总觉得你错了。”以前的时候,阮尽欢是怕雁流水的,可是自从知道他一定会走之后,以往的那些复杂的感情全部被丢开,有时候话说开了,反而一切都好了。 “错没错,人在局中,你我皆非观棋人,又如何知道?对与错,有时候不是那么分明,对我个人是错,对天下……却可能相反。”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雁流水,语气甚至都是很轻松的,可是说到“天下”这个词的时候却不知为何顿了顿。 也许这个场面显得好笑,在山贼窝子里,两个山贼头目一站一坐在房间里,将话题扯到了天下。 阮尽欢听不懂,也不想听懂。 雁流水这个人,跟他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遇到的所有人,也都跟雁流水不一样。 “你何必让自己背上那么多的包袱?寨子里的这些人,何必理会……”惜命的阮尽欢淡淡地想,他惜的是自己的命。 雁流水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却没有太大的惊讶,他知道阮尽欢固然喜欢寨子里的人,可是该放弃的时候却不会手软,只是他也知道,阮尽欢不是真正的冷血,他是一个很容易后悔的人。“我有处理方法的,后患……自然是要少留。” 此刻的阮尽欢还不知道雁流水这句话的意思,等到天亮了天又黑,他知道了,才会真的懂,雁流水到底是怎么想的。 “可是我好像给你留了许多后患。”阮尽欢有些心虚地一摸鼻子。 “说吧。”阮尽欢惹事的本事雁流水这两年早就体会过了,也许会是一些很严重的事情,但事情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我中了他下的三月阳春之毒,用半真半假的火药配方换了半颗不知真假的解药。”真真假假之间,阮尽欢没被自己绕糊涂还真是奇迹了,他其实相信那半颗解药是真的,毕竟溪断湖边于羡的话并不像是扯谎,可是于羡也说自己不喜欢说谎——就在那一夜他从雁流水的屋子里出来,在梨树下的时候——然而他多半还是说了谎的。世界上最好的谎言就是半真半假,他曾经教过小扣子他们的东西,现在不知是不是一报还一报又倒了自己的身上。 “我知道了。”雁流水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江北青岚那条你我都知道的玉矿下面,藏着我之前留下的东西,兴许对你有用。你是不合格的,就像薛忘音不是合格的江洋大盗一样。我的那些伎俩,你不是看不上,你只是对我恨意未消吧?用不用,全在你。”阮尽欢笑一笑,坐久了,腿有些麻,站起来的时候格外痛苦,他恢复了在平素嘻嘻笑笑的作风,疼的时候就龇牙咧嘴,摇摇晃晃地就准备走,“雁流水——我还是只愿意喊你这个名字——走的时候,记得告诉我。” 雁流水也不知那一刻萦绕在自己心头的是什么,阮尽欢的语气,似乎从未如此温和过。有些东西很快地从心底流淌过去,抓也抓不住。他怔了许久,待到想起回答的时候,阮尽欢已经走出了门,帮他重新合上。 走的时候,不远了吧? 为何是告诉他,而不是跟他一起走? 雁流水坐回榻上,轻轻笑了一声,原来阮尽欢果然是最怕麻烦的。 第三十章:冷血 第二天早上,雁流水在饭堂宣布了山阳县丞将率精兵来攻打财神寨的消息,整个寨子里的山贼都愣了。 只有雁流水他们当家的这一桌上,雁流水依旧稳坐如山,于羡平静似水,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颜沉沙像是还沉在宿醉留下的痛苦中,看上去有些憔悴,心不在焉。薛忘音是江洋大盗,大场面早就经历过许多,这一点又算得上什么?他已经是下过几次大狱的人了,再下一次去思考思考人生的意义似乎也挺有意思。至于阮尽欢自己,昨夜已经从雁流水的口中知道了消息,自然不惧。 下面的山贼们议论纷纷,有人说怕,有人说打,自古民不与官斗,他们寨子里虽然多的是山贼,可是很多都并非恶人,只是为生计所迫,现在山阳县丞可是朝廷的人,带兵来剿匪岂有一击即收之理?怕是会不死不休,财神寨已经是危在旦夕,直如累卵。 吃过饭回自己院子的时候,不出意料地,薛忘音叫住了他一起走,颜沉沙却不知去了何处消失了踪迹。 “你有话要说?”阮尽欢很了解薛忘音,一见他向他走过来就知道他准备干什么。 薛忘音不介意自己的想法被他看穿,如果是阮尽欢的话,这些本就无所谓,除了阮尽欢,世上可能也没人能这么了解他了。“昨夜你知道了这个消息?”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我是昨夜才知道这个消息的。”阮尽欢不答反问。 “昨夜我是看到你从雁流水的房间出来的。”唇角微微弯起来,手指却拢在袖中,一把柳叶似的小刀在他指间无声而飞快地转动着。 昨夜他亲眼所见?阮尽欢一扬眉,双手扣在脑后,身子往后仰,迈着八字步走得格外滑稽,引人发笑,可是薛忘音看着却不笑了。 “你很闲?” “很快就不闲了。”丢下意味深长的一句话,薛忘音第一次用那种阮尽欢很难猜透的表情对着他很久。 阮尽欢毫不掩饰自己的好奇,注视着他,“干嘛这样看着我?难道我脸上终于开了花?” “是开了花。”薛忘音一下又笑出来,阮尽欢这家伙一装起来还真是惟妙惟肖,几乎看不出他是个心思很细密的家伙,阮扒皮的外表很具有迷惑性,加上这厮总是假扮纯洁,让人以为他真的跟他的外表一样无害,可是只看阮尽欢的外表的话,也许你到了阴曹地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阮尽欢其实不是善于伪装的人,他只是习惯性地伪装而已。 有时候觉得傻兮兮的阮尽欢是真的阮尽欢,有时候希望没心没肺的阮尽欢是真的阮尽欢,可是当阮尽欢变得善变多诡诈的时候他又觉得那可能才是真正的阮尽欢。其实人性是复杂的,看透一个人毕竟是很难的。 不过薛忘音还是相信,阮尽欢其实很讨厌算计,机心这种东西,不适合他。 他曾说,他可以是阮尽欢的眼,却不是阮尽欢的心眼。 所以有的事情,能够瞒着阮尽欢的就瞒着好了。该知道的时候,再让他知道好了。 “你有事瞒着我。”阮尽欢很淡定地再次揭穿薛忘音,可是他脸上没有生气的表情。 薛忘音也知道他没有生气,尽管他有事瞒着阮尽欢却一点也不心虚,反而很坦然地承认:“的确是有事瞒着你。” 阮尽欢一下朝他扑过去,薛忘音站立不稳,一下子向后退了几步,一时不稳竟然跌倒,于是阮尽欢乘机压倒他,双手火速地捏住薛忘音那张帅气的脸蛋,“哼,别以为我真的不生你气,早说过了,每次有事瞒着我就要接受惩罚,我才不会问你到底是什么事,反正你瞒着我的事最后还是被我知道。” 薛忘音苦笑,两边脸颊被阮尽欢使劲往两边扯,疼得紧。 “薛二爷啊,你怎么长得这么秀色可餐呢……” 阮尽欢摸着自己的下巴,笑得一脸银邪。 “别摸了,你下巴上没胡子……”薛忘音现在很想翻白眼,路过的山贼都在指指点点了。 “恩?什么胡子?”阮尽欢沉浸在自己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猥琐思维之中,还没来得及抽出来,耳朵里听进了薛忘音的话,却还来不及反应过来。 “你再不起来,赶明儿就要传我跟你有一腿儿了。”薛忘音脸色有些黑了,那边三喜他们那是什么表情。 阮尽欢这回听明白了,却不着急着从薛忘音身上爬起来,反而更加猥琐地笑了,“二爷,你跟人家本来就有一腿儿嘛……” 鸡皮疙瘩起来了……阮尽欢恶心人的功夫还是这么出神入化不露痕迹,薛忘音都要为之拜服了。“总之你快从我身上起来。” “起来就起来嘛,凶神恶煞,一点也不温柔啊。”阮尽欢假模假样地爬起来,临了了还顺手摸了薛忘音结实的胸膛一把,吃点豆腐。 对阮扒皮这种恶劣的行径,薛忘音也不是经历一次两次了,脸色都不变,也起了身来,“我大概是东朝最温柔的江洋大盗了。” “你现在是个山贼。”一句话戳中薛忘音死穴,阮尽欢嘿嘿地奸笑着。 薛忘音大盗大量,不跟他计较这么多。 两个人前后回了自己的院子。 上午雁流水说了这个消息之后,下午的时候阮尽欢就开始听说一些可怕的传言。 比如这回山阳县丞是奉朝廷之命,所以带来地兵士都相当厉害;比如那个叫做李守新的县丞说了,下山自动投诚的山贼准予恢复平民身份,还分给田地,对于攻破财神寨有功的山贼还会予以军功授爵…… 阮尽欢那脑瓜子几乎一瞬间就知道山寨里有内鬼,这些蛊惑人心的话从哪里来的?今天山寨可没任务,这种时候也根本不会有人出去,所以这些谣言肯定都是寨子里的人传出来的,他下意识就想到了于羡,这些谣言就算不是他传的,多半也是与他脱不了干系。 阮尽欢恨极了这人,虽知道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财神寨必定人心涣散,但他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猛烈迅速,就像是一头凶猛的老虎,一窜入人群就开始猎杀。这些事情都很不妙,莲花寨出现的时间已经巧到让人怀疑,就在雁流水要走的时候,接着又来官兵围剿这一出,处处都是谋划算计的痕迹,阮尽欢又怎会猜不出? 雁流水能够走吗? 一向不怀疑雁流水实力的阮尽欢心里忽然浮出了这个疑问。可是转眼之间他就没法思考了。 日光淡淡,慵懒得紧,红霞漫天,像极了于羡来财神寨的那一天的暮色,在阮尽欢眼里晕染成了一片血染的绚丽。 在去刑堂之前,他抬头贪婪地看着四周的景色,像是怕一转眼就看不到了一般。 于羡就站在他身后,眼带讽刺,“阮四当家何必看得如此伤感?想来就算官兵围剿,这阴风十岭的景色也还是有机会看的。”毕竟没有人会伤阮尽欢,更没有人敢杀他。 阮尽欢转头深深望了他一眼,却不接话,走进了刑堂。 自从来到这个山寨,便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场景了吧?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东张西望,每个人都注视着刑堂正中的五把椅子,因为他们知道,雁流水会做出决定,而雁流水说出的话关系到他们的生死。 阮尽欢端起茶的时候看到自己的手在抖,那种不祥的预感始终萦绕在他心头,低眉敛目,暗自提了一口气上来,他感觉不到茶碗里茶水的晃动了,才揭开了盖子,呷了一口。 雁流水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下面站着的山贼,大多都是青壮年的男子,隐隐约约也有几个小孩子,他们的眼睛里几乎都是很醇善的光芒,看不到杀伐,也看不到血腥,看不到残暴,说起来都是很朴实的山民而已,是江北之变带来了一个短暂的乱世,可是现在又是治世了…… “山寨里是什么情况我想大家都知道,官兵围剿不会只这一次就结束,我们没有很足够的物资,阴风十岭是天然的屏障,曾经我们依靠着它,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打劫来往的商旅,可是从明天开始,我们可能会让阴风十岭成为我们的坟墓。”雁流水的语速很慢,似乎说出这些也需要勇气,下面的山贼们依旧没有人说话,死寂。 险关要隘虽多,可是财神寨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守住,以前来围剿的都是散兵游勇,又是混乱时候,他们还可以浑水摸鱼,凭借地利躲过一次又一次大劫,可是这次不一样了,他们的对手不是当初那些脓包,不是山阳县丞,甚至不是新朝廷,而是一个——名动天下的人,一个就在这五把椅子之一上坐着的人。 所有的一切,看似不合理,看似荒谬,可是的的确确发生了,他敢以身犯险,雁流水也真如这人所猜的一般没有杀他。从他到山上之后,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几乎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一桩桩一件件地,逐渐织成一张大网,谁又逃得了呢?如此的胸襟,如此地胆识,如此的魄力,如此的算计,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名动天下。 阮尽欢毫不避讳地打量着于羡,那一张脸,雅致,精致,容色淡淡似不带半分杀机,每一个动作都似贵族一般优雅,他不是在山贼窝里,他是在镇南王府的花园里。 压抑的气氛不曾变得轻松,只是山贼们大约都猜到了雁流水接下来要说的话。 很多事情,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感觉,只是没人敢说出来。 “寨子里的银钱已经由颜三当家点过了,不多。这一次,必定是死战,多余的话不说了,留下来的便留下来,是财神寨的好兄弟,愿意走的,拿一两银子,安安心心地……走吧,一盏茶时间之内决定,今晚便下山吧,明天怕是留不得的。”雁流水的声音太平静,让阮尽欢忽然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时间慢慢流逝,阮尽欢的思绪不知道飘到哪里去。 下面偶有窃窃私语和眼神的传递,可是随着时间的临近又渐渐安静下来,压抑的气氛却似乎一下就没了,变成了一种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和决定的坦然。 时间一到,就有人陆陆续续地站了出来。 “上山两年,愧对几位当家的,但小人惜命,山下实有妻儿,不得不去……” “愧对雁大当家……” “大当家……” …… 阮尽欢的眼光从第一个出来的人逐渐扫过去,竟然看到了赵二的身影,他愣了一下,自己都说不清是什么感受,酸甜苦辣一时全涌上心头,赵二,应该算是寨子里跟他比较亲厚的了,除此之外便是三喜,还有那几个孩子。 三喜呢? 三喜还站在后面的人群中,定定看着赵二,可是赵二背对着他,他看不到赵二的表情。 赵二要走,三喜却始终没有站出来。 人心,真是很难测的东西。 阮尽欢再次低下了眼,正好避过于羡探视的目光。 颜沉沙着人发了银钱,雁流水便让人散了。 阮尽欢恍惚地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坐了一会,却从贴身的衣物里取出一把精致的铜钥匙,打开了那一口锁着的箱子,拿出了里面一张纸。其实若是他早将这个东西的存在告诉雁流水,雁流水会不会有今天的决定呢? 他希望不会,可是理智告诉他,雁流水会,他还是会做出这个决定。 他这张纸,只能保证明天,让所有人不至于都死在明天。 阮尽欢揣着这张纸,躺在床上,睡着了。 半夜的时候他又突然醒了,于羡点燃了他房间里的烛火,顿时就亮堂起来。 白衣染血,却还风姿翩翩。 “你知道我干什么去了吗?”于羡很有闲情逸致地问他。 他这么晚出现在阮尽欢的房间里,一点也不正常,可是两个人都很默契地忽略了这个问题。 阮尽欢垂了眼眸,“不知道。” “你是知道的……回答得太快,往往都是假的……”很是叹息的声音,于羡身上看不到武器,似乎身上的鲜血只是衣裳上的点缀,让他黑白似水墨画的影子终于多了几分人间的颜色。 他走过去,摸着阮尽欢的脸颊,靠他靠得很近,唇角轻勾,笑容却不带以往的嘲弄,那是很自信的笑容,仿佛一切尽在掌控。“你知道雁流水会干什么的……你从来都知道。今晚走的那些人,永远地走了,再也不能回来……” 阮尽欢不理会他,转过身去闭上自己的眼睛,平静地说道:“你走的时候,记得吹熄蜡烛,我要睡了。” 然后床前的人站了很久,转身时灯已经灭掉。 第三十一章:噩耗 阮尽欢起来得很早,甚至天都还没有亮,黎明时分,整个寨子都安静得过分。 空气很清新,似乎什么别的东西都没有混杂进去。 阮尽欢走出院子,就看见了三喜,身上带着鲜血的三喜。 三喜头发乱糟糟的,坐在竹篱边,瞪着双眼看着地上的杂草,听到声响,他木然回头看了一眼,眼睛里全是血丝。 “三喜,你怎么不回去睡?”阮尽欢走过去。 三喜愣愣地,“赵二……” 三喜身上的鲜血是谁的呢?阮尽欢怔然失神。 “你们昨晚……怎么做的?”他涩声问道,只觉得脑子里嗡嗡地响着,有些反应不过来。 “大当家挑了寨子里几十个信得过的人,分批过去阻杀,薛二当家跟于五当家都去了,我正好是跟于五当家一起的……我遇到了赵二……”三喜忽然埋下头,哭了起来,肩头耸动着,像个孩子一样。 整个寨子里,他跟赵二的感情是最好的。 阮尽欢抬头看着天,天空里好像有一张巨网,今天,这张网就要落下来。 他想伸手去拍拍三喜的肩膀,可是伸出手去了,又不知为什么收了回来,“回去睡吧,回去睡吧……” 然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一步一步走远了,他没有回头看三喜,也不敢回头。 雁流水的目的他很清楚。 走掉的,都不能留下,这是最理智,也最残忍的做法。然而这些人准备走掉的这一种想法,本身就是一种背叛,当他们落草为寇的时候就应当有面对今天的觉悟,贪生怕死之辈,如何能够免于一死?更何况,阴风十岭最有利的就是复杂的地形,谁能保证他们不会投诚说出去呢? 为了有的人能够生,有的人便必须死。 无关优胜劣汰之理,只是一种更残酷的法则。 只是雁流水这消除后患的做法,多半也是留给他的吧?让他,多那么一条退路。 扛过了今天,阮尽欢可以战,可以降,可以偷偷地离开,但是今天之前,一切都不可能。因为于羡还在这里。 夜还没有完全离开,阮尽欢走过云环雾绕的飞来石,走过那棵早已经枝繁叶茂却春光不再的梨树,走过自己走了无数次的小径…… 雁流水屋前的台阶上,那个男人表情沉静,手握着剑撑在台阶上,似乎已经这样坐了一夜。 “你已经知道了?” “嗯。”阮尽欢坐到他身边去,抱着自己的膝盖,“其实早该知道的,昨天薛忘音瞒着我的就是这件事,你是早就找他们商议过的吧?” 其实他很想问的是,为什么不找我呢——然而终究问不出口。 “既然已经猜到,又为何再问?”雁流水眸如点星,很亮。 “如果不是对你有了解,我会以为你在送死。”阮尽欢伸手拾起雁流水的衣角,永远这样素的质地,有些粗糙,可是摸上去手感却不错。 雁流水回过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捡起了地上一片尚算青翠的落叶,放在了唇边。 简单清淡的调子又在耳边响起,上次是飞来石,此刻却是在雁流水的屋前。 似溪流撞击了顽石,碎成的点点晶莹,带着倾城的碧色,弥散天际。 阮尽欢的思绪随着这曲调,飞得很远。 “今天你就待在这里,哪里也不要去。”雁流水放下了唇边的叶子,让它躺在手心,却又缓缓地握紧,揉碎。 阮尽欢知道自己在这种大场面上帮不上什么忙,也根本不介意自己是不是被轻视,他只是拿出揣了一夜的那张纸,在黎明的微光里,放在了他跟雁流水之间的空隙里。 阮尽欢的字,还是那么丑,落在纸上歪瓜裂枣一般。 “我走之后,此处随你。如果我还能回来……”后面的话却怎么也说不下去了,雁流水闭上眼睛。 他跟于羡之间,注定是只有一个人能回来的。 “我会等的。”他不会降,他不愿降。 阮尽欢走了,又去了后山那一片坟场。 不知不觉,一夜之间就冒出了这许多的新坟,阮尽欢随意坐下来,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是不是冷血,他会为无辜之人的丧命而愧疚伤感,可是当这个数字达到一定的程度,他反而会麻木,就如同这许多人的死。 这一片坟场里坟墓的数量,是现在寨子里人数的几倍之多。 有时候,只有回过头才知道多少人又离开了。 寨子里的人倾巢而出,早饭阮尽欢破天荒没去吃,现在也不觉得饿,他回到飞来石上,看到薛忘音的身影。 织金的黑袍猎猎飞舞,这个有洁癖的江洋大盗——不对,是有洁癖的山贼,手指之间转动着他那一把追魂索命的柳叶刀,薄薄的一片,阮尽欢却丝毫不怀疑它能在眨眼之间结束一个人的生命。 “你等我很久了吗?”阮尽欢坐下来。 “只可惜马上就要走了。”原本觉得还有很多话想跟这只扒皮货说,可是看到他这淡然的表情,却又什么也不想说了,那些都是多余的。他曾说颜沉沙未必什么都知道,其实阮尽欢也未必是什么都不知道的,相反的是,他似乎知道得最少,财神寨的几位当家的都有秘密。 “你不会就这样一去不回了吧?”脸上表情很奇怪的阮尽欢,用一种同样奇怪的声音问他。 “能回来的话,一定会回来。” 记忆里的薛忘音很少有过这样肯定甚或坚定的语气,阮尽欢从这句话里竟然听出一种誓言的错觉来,他仰着脸看着这一如既往的云海日出,内心忽然就生出一种荒凉的感觉。 “恩,那我在寨子里等你。” 阮尽欢喜欢平静的生活,曾经经历的祸乱太多,让他很是疲惫。可惜,平静总是短暂的,他已经记不得是曾经什么时候上过的一堂课上,那些古板教条的老师指着教科书上的文字告诉他们,静止是相对的。 财神寨这个名字,说不定马上就要烟消云散,人都不剩几个了,来的已经来过,不久便要离开。 薛忘音回看他一眼,却不再停留,朝前山走了。 其实世界上有的人与有的人待在一起,是很奇妙的关系。 躺着,看云升云起;躺着,听潮涨潮落;躺着,闻花开花谢…… 如果能够在这里躺一辈子多好? 阮尽欢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然后忽然笑出声来,什么时候自己也这样消极避世了? 阴风十岭连绵,隐隐约约嘈杂的喊杀声却从四处涌起,血海一样淹没阮尽欢的耳朵。 然而他不为所动。 不是不动,而是懒得动。太阳的温度刚刚好,不像他心里那么冷。 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醒来时伴随着满耳的轰鸣声,从飞来石上举目一望,远远的几个地方冒起了尘烟,在这秀丽的阴风十岭看来是如此煞风景。 雁流水还是被逼这么做了。 在阴风十岭周围的几处要塞,雁流水的剑早已出鞘,长剑一指,寒气四溢。 于羡不拘兵器如何,他乐于使用别人的兵器夺取别人的声明,穿行与强敌之中却姿态悠然,闲庭信步一般,回望一眼,雁流水杀人也是一点不含糊的。 在于羡的眼里,所有人的挣扎都是无力的,结局早已经被他编写完毕,徒劳的挣扎换来的只是白白牺牲。不过他尊重自己的对手,所以现在他杀的这些人,都必须死。 薛忘音此时却在阴风十岭的另一处险关——小扇关。 他还记得阮尽欢那一日蹲在地上,头发有几缕滑落下来,可是转眼这一片土地已经染满了鲜血。薄薄的柳叶刀,似乎的是近身战,一片刀光在他手心里转到极致,刀光过处,封喉见血。 阮尽欢是不是还坐在飞来石上呢?当他的刀掠过有一名朝廷官兵的脖子的时候,他脑子里突然不合时宜地想起这句话。 几位当家的固然是身手绝佳,可是其他的山贼却很难与官兵相比,尤其是这一次的官兵,每个人的目光都是坚毅的,很明显并非山阳县直属的衙卫。 李守新是去年上任山阳县丞的,山阳县地方虽小,却是重要的交通汇聚点,他郁郁不得志已多年,直到那一日遇上镇南王府大公子,这才终于有了升官的兆头,只是这个地方却有这一伙山贼是大公子的心腹大患,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李守新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要追随谁,有的时候人就是那么奇怪,知遇之恩,如何不报? 他扬起手中的剑,眼中是山贼与官兵浴血拼杀的场面,互不相让,针锋相对…… 李守新很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声音,沉稳,带着前所未有的狠辣与坚定:“杀!” 血河浸湿了黄土,山岩上画上了艳丽的壁画,郊野之上横陈着众多再也不能睁开眼睛的人。 一战,惨烈。 天明时站起,天夜时战息。 李守新早就知道会有如此惨重的伤亡,夏公子早就传书与他,说过这些事情,可是真正遇到的时候,那些精兵们也是心惊胆寒。 炸药,布置得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的炸药,就在各处险关要隘,在众人的耳侧身边炸响,一时便只见血雨纷纷。 忽然想起三年多之前的青岚之战,晏氏的二十万大军,就是这样被埋葬在了青岚吧? 青岚,很美的一个名字,可同时也是江北的噩梦。 李守新忽然有些明白了,大公子为什么执意要消灭这个山寨。因为,这寨子里,一定藏着一个几乎跟他一样,曾经名动天下的人。虽然至今没人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走过营帐,招呼官兵们好好休息。 因为不知道再深入攻打会不会一样有炸药,所以目前只能守,死守着这些出口,山贼们没有粮食来源,穷山恶水,自然有投降的一天。 飞来石上的阮尽欢睡了又醒,醒了再睡,到了晚上,死寂的寨子里忽然又有了人声。 有的骂骂咧咧,有的哭哭啼啼,有的嘻嘻哈哈……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沿途就像是看不到那些伤痕和血迹,他推开了雁流水的门。 雁流水还是坐在屏风后面,可是阮尽欢却看到他的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掌心,鲜血流溢出来,浸染了他手心里攥着的一张纸条。 面冷如霜,睁开眼睛时眼眸似乎被水洗过一样,很亮,很黑。 阮尽欢不敢走近他。 雁流水在发呆,他出神了。 藏锋剑上没有鲜血,可是阮尽欢却看到雁流水的眼在流泪,心在流血。 他疯了一样去掰开他的手掌,抽出了那张已经被鲜血染红的纸条。 ——江北青岚,晏老将军,交战殒身。 阮尽欢忽然觉得头晕,站立不稳地退了几步。 第三十二章:雁流水的身份 夜已深了,月上中天了。 阮尽欢踉踉跄跄地跟着,他咬着嘴唇,不想自己被丢下。 前方的黑暗里,雁流水的白衣还很显眼。 他没有说一句请求的话,即便他跟不上他的脚步,他知道——雁流水要走了。 于羡,真是好心计,好手段,就是他阮尽欢也不得不佩服,不得不胆寒! 数日之前,雁流水便接到江北青岚那边的密报,晏老将军有险,可是下面接二连三的事情阻断了他的行程,先有莲花寨,后有卢千里,之后是夜袭,再来是围剿,环环相扣,密不透风,直到现在,这些事情掩盖着的真实目的才浮出了水面——晏老将军战败身亡! 他是想要阻止雁流水增援晏老将军…… 一步一步地紧跟上,阮尽欢觉得这就像是回到了他当初来阴风十岭的时候,迷了路,雁流水来寻他,两个人披着夜色行走,他总是跟不上他的脚步,又总是怕他,不敢让他走慢一些,就只有死命地跟上,跟上……不敢再迷路…… 前面就是明月峡了,他想要从这里出去吗? 当初劫杀夏恒昭一行留下的巨大的破坏性痕迹还很新,似乎只是才过去没多久的事情,然而再看到的时候竟有隔世之感。 雁流水回头看了他一眼,“你要跟我走吗?” 阮尽欢摇头。 “那便回去吧。”他只想要这样无声地离开,不想有什么人送行,尤其是他…… 阮尽欢还是摇头,“我只送到这里,出了明月峡就好。” 明月峡的那一头,还有官兵在守着,只是夜里了,守卫难免松懈。 明月峡还是雁流水最爱的明月峡,曾经沾染过鲜血,现在却依旧景色奇丽。 快要月圆的夜,素白的月亮从那一头升起来,在整个峡里投下匹练似的月光,落在地上,凝成一道笔直的河流。 雁流水走进去,阮尽欢落后一步跟着。 四周都安静得很,隐约听得见明月峡里的流水缓缓地漫过岩石,声响潺潺。 他从光亮的地方走进了一边的黑暗里,阮尽欢转脸看他,却猝不及防被他拉进了黑暗之中。 “……”不知道该说什么,黑暗里,他攥住了雁流水的衣角。 他的脸被一只冰冷的手掌抚摸着,他浑身僵硬,一动也不动。 “阮尽欢……” 不是嘲讽的“阮大先生”,或者是冰冷的没有感情的“阮四当家”,而是柔肠百结一般的叹息,在即将离开的此刻,他终于舍得喊他的名字了么…… 雁流水手背上感觉到了温热液体的低落,他的手指指腹一如既往地粗糙,摩挲着他的脸颊,白皙柔嫩的皮肤在掌下隐约有升温的迹象,他都没有哭泣,阮尽欢又何必落泪?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雁流水身周的血腥味是怎么也散不去的,可是一向厌恶这个味道的阮尽欢此时内心却十分平静。 雁流水的心底却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因为阮尽欢毫无抗拒的反应,让他生出了一种不知是不是错觉的冲动,他想靠近他。气息贴近,黑暗里睁大眼能够看到对方模糊的轮廓。 可是终究还是止住了,再不前进半分。 他放下手,抹掉阮尽欢脸上的泪,却坐在了峡边壁下,峡里的溪泉水就从脚边淌过。 他拉了阮尽欢坐在自己的身边,两个人似乎是靠在一起。 “雁流水……”阮尽欢也不知自己刚刚为什么落泪,很丢脸吧?雁流水肯定更看不起他了,那一晚骂他卑微,刚才还帮他抹泪,他阮尽欢活了这么多年,似乎脸全丢在了雁流水面前。 雁流水听到他的声音,很轻。他回应的时候声音也很轻,峡外面还有人,也许是怕被发现吧。“出了这明月峡,我便不是雁流水了。” “可我希望你永远都是雁流水。”他们两个人之间打着只有对方才知道的哑谜,雁流水,晏行云,这二者之间的转换,为什么忽然之间让他觉得伤感了呢? 雁流水不说话,他的掌心还带着伤口,隐隐作痛,连带着心口都疼起来。永远都是雁流水么……可惜,他从来不是雁流水。雁流水这个名字只是虚假的掩饰,他自己很清楚,阮尽欢也很清楚。 “你在说胡话。” “我不想说胡话。”阮尽欢埋着头,声音有些哽咽,黑夜容易使人卸下伪装,变得脆弱。 “那便不要说话。”他现在很害怕听到阮尽欢的声音,有的事情,只有临到头了才会明白始末。雁流水不想听到阮尽欢的声音,只是现在不想,如果他还能活着回来,他想留到以后去。 “……”不想听他的话,那么他就沉默好了。千言万语,说也说不完,又何必再说? 雁流水现在很需要安静,黑夜的安静。 月亮斜斜的从一边慢慢地滑到另一边,阮尽欢倚着峡壁,把冰冷的岩石都靠得温温热热,他意识有些模糊,半睡半醒之间,那熟悉的血腥气又萦绕着了。 他半盍着眼,黑暗里本来就看得不太分明。 有两片温热的东西忽然之间贴着他的嘴唇,然后逐渐变得火烫。 然而只是一会儿,那人便退开了。 有力的双臂轻轻地环着他的腰,拥他入怀。一片的都是温暖。 他是在梦中么? 阮尽欢是真的看不分明,也不愿看分明。 雁流水的声音也是不分明的,似白雾茫茫的早晨一样朦胧沙哑,然而他听得却很清楚。 “我信你,你没有……” 曾经他很愤怒地站在雁流水的屋前,向着里面喊着他压抑了三年的声音,他没有——可是雁流水那时没有回应他。 雁流水说,我信你,你没有。 不知何时,脸上又是一片的冰凉,阮尽欢的视线模糊起来,有人从他身前站起来,他身周又是冰冷的一片。 夜晚的寒气一下就涌了上来,让刚刚的拥抱给予他的热气全部消失。 昂藏的身影逐渐走远,寂静的明月峡的夜,听不见脚步声。 然而阮尽欢心里的脚步声却是如此清晰——雁流水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大约是三年前,他还是整个东朝最大的军队里军器监有名的大先生,他会很多东西,制作武器,研究炸药,发明雷火弹,那么多人崇敬他,喜欢他,也有很多人嫉恨他,可是那些东西都不能影响他。 本来只是很多单纯地研究着他喜欢的东西,却不想名声传得远了,问题也就来了。 彼时,他是晏老将军独子晏行云将军麾下的大先生,很多兵士都喜欢跟他待在一起,他从这些兵士的口中得知了自己顶头上司晏行云的一些消息,他开始好奇,晏行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终究还是没有见到。那个时候,跟晏行云齐名的唯有一个镇南王府大公子夏临渊,青岚之战,便是当今东朝最出色的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对阵。 他新研究出的威力巨大的火药即将被运到前线,支援晏行云,可是阮尽欢想不到,前线传来的消息让人绝望——晏军全军覆没。 青岚埋着玉的土里埋了尸体和鲜血,无数英魂无家可归,青岚的玉,也许就是这样才年复一年地染上了血色吧? 他那时不知道到底是出了什么差错,二十万大军为何全军覆没?那个夏临渊果真如传说一般惊采绝艳至极吗? 连晏行云都无法与之匹敌。 之后就是逃难的日子,镇南王拥立四皇子,从江北发兵,没有了晏氏父子的勤王之师,镇南王军推进的速度惊人地快,阮尽欢下属的军器监很快地土崩瓦解,他知道有人要抓他,可是他跑得很快,一路穷困潦倒,一路风餐露宿,一路颠沛流离……他冒着风险上阴风十岭的时候没有抱着活的希望,不认识路的他被这里迷宫一样的道路绕得头晕,最后体力不支晕倒在地,醒来一睁眼,却看到了雁流水。 彼时,他还不知,雁流水就是晏行云。 行云,流水,然而此晏非彼雁。 阮尽欢睡着了,浑浑噩噩,昏昏沉沉。 斜月西沉了,天要明了,贪狼已经不亮了。 他醒来,捧了涧里的水净脸,离开时向着明月峡那一头一望,看不到一个人,却有着浓烈的血腥味。 那边的官兵,大约也是永远也睡不醒了。 出了峡,微微眯着眼,似乎不太适应这已经有些明亮的天色。 “薛忘音……”很是诧异,却又很是感叹,薛忘音竟然站在峡口等他。 薛忘音织金的黑袍上看不出是不是有血迹,不过有没有血迹已经无所谓了,一个洁癖的家伙都能忍受,他又介意什么呢? 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还跟以前一样,阮尽欢张开双臂,笑看着他:“喂,薛二爷,我走不动,你背我回去吧。” 薛忘音无奈地笑笑,弯下腰,真的背了他走。 阮尽欢趴在他背上,手抱着他的脖子,回看了明月峡里的黑暗一眼,弯着唇,也不知在想什么。 阴风十岭的云气涌动着,阳光穿透雾霭,明净似水,洒落在他眼底,一片难言的清澈。 第三十三章:推倒重来 雁流水走的那一天,于羡也失踪了。就连那个被阮尽欢怀疑过的小鬼卢千里也消失不见。 财神寨的当家的只剩下了三位,薛忘音,颜沉沙,阮尽欢。 寨子里还活着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后山又添几座新坟。 这些天,官兵没有再攻打,只是封锁了阴风十岭周边进进出出的通道,山寨里肯定是人心惶惶,可是阮尽欢出乎意料地坚强,他告诉薛忘音,自己其实就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小强,压力越大,他越要生存。 如果可以,说不定财神寨能够坚持到他回来的时候。 阮尽欢每天起得很早,然后笑嘻嘻地在寨子里转一圈,山贼们就算再愁云惨淡,见了他也会笑逐颜开,阮尽欢从来都是寨子里最会搞笑的人。 然而每次看到阮尽欢笑的时候,薛忘音跟颜沉沙就会笑不出来。 今天也一样,阮尽欢蹲在饭堂前面的地上,周围围了一圈人,时不时就爆发出一阵哄笑声。 “有一天,一个神经病拿着一把刀,在街上追着一个人,终于把那人逼到了死胡同,神经病问那人:‘一加一等于几?’那人颤抖着小心翼翼地回答:‘二……’神经病毫不犹豫一刀捅死了他,说:‘你知道得太多了。’”阮尽欢说完,看着众人的表情。 所有人先是很无语地互相瞪了半天,然后才逐渐地一个一个笑开。 “尼玛啊,知道得太多啊……哈哈哈……” 阮尽欢笑看着所有人,一回头就见颜沉沙跟雁流水站在一起在不远处看着他,他站起来拍了拍手,“明儿咱们接着讲啊,先回去吧……” 然后他向那两个人走去。 距离官兵围剿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这些山贼们很奇怪地都没有询问于羡与雁流水的下落,似乎这两个人从未出现一样。 “最近似乎大家都闲得慌啊……”无聊的开场白,内含的意味却有些凄惶。阮尽欢苦笑了一声,“你们两个刚刚干什么那样看着我?” “看看阮四当家你脸上的面具又厚了多少而已。”颜沉沙不动声色地嘲讽。 薛忘音暂时没有说话,阮尽欢瞥了颜沉沙一眼,耸了耸肩,接下来却去看薛忘音了,他道:“我总觉得你有话要对我说。” 薛忘音一笑,点头,“我要出去探探消息。” “一去不回了怎么办?”犹记得上次,阮尽欢说要在寨子里等他回来,可是到头来却是薛忘音在明月峡口等他回来。现在情况已经不能再糟糕了,他还要出去? “寨子还在这里的。”他是财神寨这一场风云的旁观者,本来是可以置身事外,可是他发现置身事外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这一天,薛忘音也走了,穿着他很华丽的织金黑袍,袖子里藏着一片薄薄的柳叶刀。 阮尽欢跟颜沉沙坐在台阶上,看着西沉的暮色。 “你还不肯说自己是什么人吗?”阮尽欢看了好久,忽然问他。 颜沉沙从袖子里摸出阮尽欢送给他的那块青岚玉,细细地把玩着,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道:“你以为薛忘音能够走得了吗?” “你原来知道。”看样子颜沉沙已经看出来了,是他叫薛忘音现在走的,其实……今天若是不走,可能就再也走不了了。青岚那边,再大的战事也不会拖很久,战事一长,东朝必定动荡不安,那不是那两个人想要的结果。所以,青岚那边,必然是速战速决。 “外面埋伏重重,他去送死吗?”颜沉沙眼也不抬,语带讽刺,“记不记得我曾问你,糖醋活鱼半路醒了怎么办时,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只能怪它该醉的时候不醉,运气不好。”颜沉沙是在暗示自己就是那条在不该醒来的时候醒来了的鱼吗? “颜沉沙,你知道,这个世上总有那么多人想着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可我阮尽欢,从来只是想当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也无所谓。”可惜没有那么多的想当然,想的事未必就是能够做到的事。 “你或许是过街老鼠,可是并不一定快乐。”颜沉沙为他这句话怔神了很久,才缓缓说出自己的看法。 过街老鼠,做自己想做的事,随心所欲,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可是快不快乐,除了他自己,谁又能知道? “不快乐,是因为我还不是一只合格的过街老鼠。”话题不知不觉扯得太远,阮尽欢不想跟颜沉沙讨论这么哲学的话题了,他还有一些问题要抓紧时间问,他怕再迟了,就没有机会再问了。 “你为什么要帮……于羡?”还是暂时对那个名字保密吧,现在阮尽欢自己也不想听见这个名字。 颜沉沙似乎早就猜到阮尽欢会这样问,他的眼神很渺远,滑到很远的天边去,“我说过我上山来的原因的。” “曾经的状元郎来当山贼,不觉得太委屈吗?”早就知道颜沉沙的身份不简单,只是更多的却什么也不知道。 颜沉沙,三年前的新科状元,却恰遇乱世,后来一家遭遇意外,竟被歹徒灭门,状元郎不知所踪。 要不是阮尽欢记性好,也许早就将这件事忘到了脑后,然而该想起的时候必定是要想起的。 颜沉沙曾经说,他是读书人,死了老婆,想要造反,所以上山来。 他的确是读书人,然而是读书人之中最顶级的,他没有老婆,却曾有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他是想要造反,于羡不就是会造反的人吗?他上山来的目的,绝不单纯。 “阮尽欢,我总觉得你知道真相会恨我,所以现在我不想告诉你。你比我更清楚,有的人心里就是藏着那些压不下去的念头,这些念头像是魔鬼,逼着人一步一步走自己不想走的路,他们没有勇气去当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所以注定了只能自己痛苦地承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颜沉沙想起后山那树林里的小坟堆,里面埋着的,是他一家十四口血亲的骨灰,那是他上山时带来的。他上山比阮尽欢迟,可是也有近两年了,然而他从来不曾忘记这一笔血海深仇,他缺一个报仇的机会。而于羡,承诺了他这个机会。 生死,道义,气节,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又算得了什么?他已经无法顾及那么多了,世上不能两全之事太多了。 “你这叫做背叛吗?”偌大的一个山寨,就要这样分崩离析。 罪魁祸首们走的走,剩下的却还坐在这里像没事儿人一样交谈。 颜沉沙没有答话了,也许是不屑于回答,也许是羞愧,也许是复杂,总之他只是凝视了阮尽欢很久,然后说:“我想很多人一定后悔自己认识了你。” 阮尽欢摇摇头,却笑了。 就算所有人都后悔,可是他知道有一个人不会——薛忘音。 就算雁流水后悔遇到他,认为他是手染二十万鲜血的的罪人,薛忘音也不会后悔,因为薛忘音是个好人。 一想到那个已经离开了的家伙,他就忍不住笑了一下,“晚饭时间了,边吃边说吧。” 大师傅的厨艺真是精进多了,果真苦难才能磨砺人的厨艺。清粥小菜也能做成美味。 财神寨的粮食还能支撑一个月,可是之前这半个月每天都有伤亡,官兵们不断地压紧防线,阮尽欢真是恨透了外面那个领兵的县丞,李守新,这样的人根本不应该屈才当一个县丞!也不知是不是老天在戏弄他,或者根本就是于羡的算计,阮尽欢更相信那是后者。 吃过饭,稀稀拉拉的人群几乎立刻就散开了,阮尽欢远远看到三喜那郁郁寡欢的神情,出了一下神,然后才想到自己应该回去睡了。 只是阮尽欢那黑黑的眼圈已经泄露了他很久睡不好的事实,每一夜躺在床上,不会做噩梦,可是以往发生的事情几乎桩桩件件都是噩梦。 他终究还是吞了于羡给的半颗解药,他还是怕死的。 今夜,注定又是一个难眠的夜。 习惯了不请自入的某个已经离开的人,回来了,重新不请自入。 阮尽欢看到他的那一刻脑子一片空白,漆黑的房间外面却是灯火通明着,那一时,他什么都明白了。 不再穿着素白的衣袍,那是东朝无恙商号最精致的流云缎,攒着密密的银色丝线,袖袍宽大,腰束玉带,那张曾被他讥讽过于精致的脸上带着被已经被隐藏起来很久的尊贵和高高在上,如瀑的黑发用琉璃的玉冠束起来,乃是一身的风流。 回来的是于羡,回来的是夏临渊。 阮尽欢看着他,吃吃地笑一声,雁流水那个笨蛋,竟然再次败给了这个家伙吗? “你笑什么?”他以为,他回来之后,这个人会哭,可是现在他却在笑。阮尽欢总是能够在本来很合适的时候给人不合适的表情。 于羡,现在应该叫做夏临渊,站在阮尽欢的床前,就像是他曾经那次悄悄溜进来告诉他雁流水杀掉了决定离开的那些山贼们的那天一样,肆无忌惮,却又隐藏着小心翼翼。 “笑他晏行云贵为晏氏成名大奖,竟然甘心落草为寇隐姓埋名近四年,现在还身败于你手;笑他颜沉沙,惊采绝艳的状元郎,忍辱负重敢上阴风十岭,兜兜转转还是要回到名利场;笑你夏临渊,堂堂镇南王府大公子,竟然乔装改扮诱我入局,又以身犯险;笑我阮尽欢,本该潇潇洒洒,却终究痴痴傻傻尽入这遮天大网,逃不出你夏临渊的手掌心……”他笑着,却也哭着,这财神寨许许多多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呢? 他想到赵二,三喜,小扣子,海米,冬瓜……想到明月峡,想到小扇关,想到吞日潭,想到溪断湖,想到莲花峰,想到卧佛岭,想到一字峰,想到飞来石,想到摘星台……想到那些已经走了,想到那些再也回不来的人……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昔日的于羡,如今的夏临渊,只是走过去,拉他起身,“阮大先生,现在换个地方睡吧。” 阮大先生…… 又是这个称呼…… 阮尽欢脑子里电光火石地闪过什么,他怔怔地看着夏临渊那张俊美的笑脸,却木然问道:“当年是你做的手脚?” 夏临渊沉默,笑容消失了一会儿,又重新浮上来,只是后来的这笑,阮尽欢却已经看不懂。 阮尽欢还不知道,这一次雁流水又是怎样败在夏临渊手上的。 也许他知道了,今天就不会跟夏临渊走了,他也许会永永远远地把自己留在这里。 可是夏临渊不告诉他,也不回应他的问题,只是道:“走吧。” 推开门,李守新站在外面,财神寨的山贼们都不见了,满山的全是官兵,在门开的一刹那全部注视着门口的两个人。 阮尽欢仰脸看着那一轮上弦月,看着看着眼前就模糊了。 现在的明月峡里,是什么样的风景呢? 他还记得雁流水很轻的声音,我信你,你没有。 可是……假如你不信我,能够换你回来,我宁愿那些事情都是我做的。 夏临渊没有说话,只是给李守新打了个手势。 财神寨,从今夜,彻彻底底地消失在了阴风十岭。 不见了往常的人们,风景却还依旧。 颜沉沙坐在树林里,那座小坟堆前面,一壶浊酒倒进土里,从今夜开始,一切都会推倒重来。 第三十四章:镇南王府 “啊……疼疼疼疼!” “小样儿,让你跟本公子斗!” “夏恒昭你个王八蛋!” “你骂什么?!” “王八蛋!” “好呀,月余不见你这嘴是越发厉害了!” “哼,不知道哪个傻逼当初骗小爷我,说那阮扒皮身段儿唱功都是极佳,结果小爷我辛辛苦苦伪装去了阴风十岭,只见到一个不断刷新自己下限的家伙!你是没见到,那家伙简直就不是人……” “我怎么听你这口气不对劲儿啊,听说你还给他磕了个头喊他一声爹?” “闭嘴!” “啊哈哈哈,你家那老子要是知道了非扒了你的皮不可,笑死我了……” “笑你妹!” “恩?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 镇南王府,两头石狮子镇门,红漆的大门,里面立着石质的影壁,夏恒昭跟卢千里一路斗嘴一路走进去,只见府内檐牙高啄,廊腰缦回,假山流水,碧树繁花,一派富丽雅致的景色。 夏恒昭,镇南王二公子;卢千里,礼部尚书的幺子。二人向来交好,时不时的斗嘴也只是应应景。 卢千里越接近那个院子,脚步就越慢,夏恒昭看得火大,“你怎么磨磨蹭蹭地?” “就你走得快,赶着投胎啊!”卢千里心烦意乱,立刻就瞪了他一眼。 夏恒昭无比委屈,指着卢千里一脸的愤愤:“好啊,你去了一趟山贼窝,现在连嘴巴都越来越毒了!” “对你,不需要嘴下留情。”卢千里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然后停在了那月亮门前。 这里已经是王府的后园,镇南王姬妾虽多,可是随着王爷卧病不起,并且陷入昏迷,那些姬妾都被大公子夏临渊大笔一勾,敕令把这些人全部撵出了府去,自然多的是人骂他冷血无情,可是夏临渊从来不在乎。现在的后园几乎没住着一个姬妾,这里最好的院子就是“百叶青峰”,现在却给了镇南王府的阶下囚——那个从鄙陋的山贼窝里带出来的大先生阮尽欢。 “原来你磨磨蹭蹭是不敢进去。”夏恒昭终于明白了,竟然抚掌大笑起来,而卢千里却面色青黑。 这个时候的卢千里,特别想把眼前这人可恶的笑脸撕碎。 “夏恒昭,你现在笑得高兴,到了那个人的面前你未必笑得出来。”卢千里的声音忽然就冷静了下来,他想到自己接触的阮尽欢,自从官兵围剿那一夜他跟随自己的主子夏临渊一同离开,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前日他跟夏恒昭才结束了在青岚那边的善后事宜,回到了京畿。 东朝江南是赋税重地,全国的财政来源有一半是在江南,而政治中心却在北方,京畿天都。 夏恒昭愣了一下,才想反驳,却看到卢千里那严肃的表情,脑子里也想起自己那前所未有的惨败,阴风十岭明月峡,成了他手下精兵的坟墓……他脸色顿时冷下来,“那又怎样?” “不怎样,我不进去,要去你去,我在外面等主子。” 卢千里虽是礼部尚书卢九玄的幺子,可是向来不受待见,他早已经追随了夏临渊,奉他为主,所以时刻称呼他为主子。 夏恒昭定定看了他很久,然后嘲讽地一笑,“不曾想你现在是胆怯了。” 丢下这一句话,夏恒昭转身就进了门。 很简单素净的院落,原本的海棠全部被除去,栽上了早已不开花的梨树。夏恒昭心里嘀咕着自己这兄长不知又发了什么疯,却已经几步就顺着小径来到了屋前。 这里还有人工修的小湖,湖心亭里的石凳上似乎还摆着早熟的夏日水果,可是空无一人。 夏恒昭还未开口,来不及敲门进去,就听里面有东西摔碎的声音。 “啪!” 邢窑白瓷的小碗沾着药水,碎片四溅。 夏恒昭惊得退了一步,抬眼向屋子里看去。 夏临渊坐在那榻边,表情一点也没有变化,似乎已经见惯了这种场景。 那个传说中的大先生,与他有过一面之缘的阮尽欢就坐倚在榻上,嘴角噙着一丝冷笑。 他摔了碗,就像小孩子玩着一个有趣的游戏,可是那笑,却看得人胆寒。 “阮尽欢,你还没厌烦这种无聊地游戏吗?”夏临渊眉目如画,很平静地看着阮尽欢,挥了挥手。 后面站着的王府管家夏三天会意地点头,走出去的时候看到诧异的夏恒昭,略略低头行了个礼,便进了偏房,重新端了一碗药进来。 “我不是在玩游戏。”阮尽欢直视着他,定定地道,“你若是告诉我他的消息,什么交易我都能跟你做。” “只可惜夏某人不喜欢做这样的交易,如果不能完全为我所用,我宁愿全部毁掉。”夏临渊的笑容永远那么温雅华贵,似乎从来没有惊慌失措,永远都是那么自信自负,一切尽在掌握。 阮尽欢闭上眼,不想理会他。 那一晚,夏临渊带着李守新下属的官兵,将寨子里的人都清扫干净,颜沉沙早就跟他达成了协议,自然不会有什么阻拦,寨子里的山贼们看着还能在阮尽欢的刻意搞笑之下笑出来,可是真正的危险到了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接受宿命。 夏临渊见他这样回避自己,也不恼怒,只是接过了夏三天手里捧着的白瓷碗,“你若是不吃药,我转身就能让人割了三喜的舌头。” “你!”阮尽欢一下坐直了身子怒视他,卑鄙无耻! 雁流水说,这人既是君子,也是小人,既是英雄,也是枭雄,果然不假。 三喜……岂止三喜?财神寨那么多人,现在都是阶下囚,只有他能够在镇南王府的后园里,受着不一样地囚徒待遇。“夏临渊,我宁愿你把我也丢进大狱里。” “若遂了你的意,我便不是夏临渊了。”他笑意清浅,用素白的匙乘了温热的药递到阮尽欢的唇边,“喝药吧,你若是病好了,我就让三喜来见你。” 不得不说,夏临渊很会抓人软肋。 阮尽欢能怎么办?还不是只有乖乖喝药?他伸手推开夏临渊的手,从他手里接过来药碗,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部灌茶似的全部倒进了肚子,喝完了却苦得皱眉,不住咳嗽。 他那晚之后就染上了风寒,后来竟然高烧不退,也不愿意吃药,夏三天拿来的药他是来多少就倒掉多少,病情反而越拖越重,那个时候夏临渊才回到镇南王府,要处理的事情多到让人头皮发麻,只是知道他这边的情况,却挪不出时间来理会他,现在夏临渊处理完了手上积压的事务,自然有时间慢慢收拾他。 他身上还有阳春三月的剧毒,现在又是个病人,财神寨也许还有几十条人命握在他手里,雁流水的情况到底如何他更是半分不知,至于薛忘音的音信更是什么也不知晓,他现在跟盲人没什么区别,两眼一抓瞎罢了。 夏临渊端来盘子里放着的甜糕,递到他身前来,“苦的话,就吃一块儿。” 三喜现在怎么样呢? 没有想到,这个时候最有可能见到的人竟然是三喜这个小子。 阮尽欢终于笑了一下,不带复杂的感情,只是单纯的微笑,他不喜欢夏临渊,不喜欢镇南王府,不喜欢这个院子,不喜欢这里所有的人,不喜欢背负太多沉重的东西,可是等他一觉醒来,却发现不知不觉已经背负了这么多了,要甩开已经太迟,他还记得自己对颜沉沙说愿意做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可是转眼,这只不快乐的过街老鼠就开始违背自己的意愿了。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你其实一直懒得隐藏自己,你是明目张胆地告诉我们所有人,你就是夏临渊,可是刚刚开始的时候,恐怕除了雁流水,谁没有往那边想,连我也是后来才猜到的。” 夏临渊化名于羡,恐怕只是一时的念头,他的目的大约是去会会雁流水,也就是晏行云,可是意外在路上遇见他这个倒霉鬼,问得了他的名字,顿时就改了主意,反而潜伏下来,而夏临渊与雁流水之间的较量一直在暗中进行,从未被人知晓,若不是那一夜雁流水负伤,他或许永远不知道这两人之间已经斗到什么程度。 夏临渊一开始就知道他是谁,也知道雁流水是谁,甚至他后来还知道了颜沉沙的身份,一步一步,一点一点,慢慢地算计,精密地织网,这种耐心与胆识,让他不负自己名动天下的夏临渊之名。 “你现在倒是想得很明白了。”可惜在阴风十岭一字峰上,在财神寨里,他从来都是糊糊涂涂,其实若不是雁流水敢跟他来那一场豪赌,他不一定就能完美地完成自己的计划,成功拔除财神寨,解决晏氏的后患,甚至得到他早已经慕名许久的阮大先生,雁流水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但他注定只是个英雄,却不会成为王者。 “现在想明白还不迟。”阮尽欢还不想死,更不能死。 他拿起一块儿甜糕,抬眼看到门口的夏恒昭,话已经说开了,就趁着这个机会把能问的都问了吧。“他当初上明月峡,是你指使的?” 夏临渊看了站在门口表情呆滞的夏恒昭一眼,淡淡摇头:“他擅自行动,出了事后被我写信骂了一通。不过现在看来他所做的未必是无用功,至少让我敢肯定,你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大先生。” 传说中的? 多讽刺啊。 阮尽欢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为了传说中的人物了,他看了那么多年的小黄书,摸出一个定理来,凡是传说中的人物一般都很惊采绝艳,最后一般也会死得很惊艳。夏临渊这是准备吓死他么? 夏恒昭脑子有些不够用,从刚刚开始他就一直站在门口,看着里面的情况。 怎么可能!他一定是幻视了! 夏临渊这么高傲的人竟然被人摔了碗还能不动声色,还要亲手给人盛药甚至又被拒绝,还犯贱地端了甜糕上去?! 夏三天原名只是“三天”,成了管家之后冠上了“夏”姓,作为王府里的老人,几乎是看着这两位公子长大的管家,他比夏恒昭要镇定得多,很快就适应了夏临渊的这种反常的行为,不过……也许说是麻木更合适一些。即便不明白自家世子为什么要对这个半分风情也不解的穷山贼百依百顺,可是夏临渊始终是主子,他的命令自己只能听从。 甜糕入口即化,做得是很好吃的。 阮尽欢是个吃货,逢此大变早已是食不知味很久,他突然笑说道:“这厨艺定是比大师傅还好的。” “我家白露的厨艺自然是最好的,你是有口福了。”夏恒昭本来还反应不过来,但是一听厨艺双眼立刻就亮了,也没注意到自家兄长那突然之间紧皱的眉头以及眼中闪烁的寒光。 “我跟你说,白露的厨艺在整个东朝绝对是一流的——嘿嘿,他可是我从沈恙那个吝啬鬼那里挖了好久才挖来的,你听说过醉虾跟糖醋活鱼吗?那段时间爷我被你给削了一顿,郁闷得吃不下,我家白露就给我做了这些,那个刺激啊……”夏恒昭说的兴高采烈,眉开眼笑,似乎这个叫做白露的厨师对他来说就像开心果。 阮尽欢手里捏着的另一半来不及啃下去的甜糕突然就被捏变形了,他淡笑了一下,原来那一天山阳城君再来酒楼,跟个疯子一样问了他菜的做法给他磕头就走了的那个男人是夏恒昭的厨师?还跟沈恙有关? 白露,这个名字倒真是女气。 他将那半块甜糕扔进夏临渊的盘子里,一点也不介意这位贵公子那略微皱紧的眉头,“三喜呢?” 第三十五章:旧事 夏临渊坐在书房,手里捏着一张折子,他看着局促地坐在自己下首的李守新,沉吟了很久,最后却朝着坐在最后头悠闲喝茶的卢千里说话了:“千里,秦家,满门抄斩,人头——给那个人送过去。” 卢千里放下茶,为夏临渊这句话怔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他看着夏临渊的眼,觉得完全无法理解自己的主子在想什么。可是他知道,夏临渊这样做必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那个颜沉沙,到底有什么本事值得用秦家满门的人头去换取他的效力? 尽管不解,卢千里还是认命地离开去传达命令。 “李大人此次剿匪辛苦了,劳苦功高,升官在望啊。”仿佛刚刚自己什么血腥的话也没有说,夏临渊笑得温和,跟李守新攀谈了起来。 李守新感念夏临渊知遇之恩,又哪里还贪望着官名?他摇头惶恐:“临渊公子说笑了。” “是不是说笑改日就知,既然千里迢迢来到了天都,那便住下来好了。”从山阳县丞到天都当京官,这种几乎一步登天的好事谁又能不接受?夏临渊对于权谋之术的运用早已是出神入化,炉火纯青。 李守新连连告谢,然后夏临渊端茶示意,送客了。 夏三天上前引路,整个房间里就留下夏临渊的谋士张莫问,二公子夏恒昭,还有他自己。 夏临渊端着茶,轻饮了几口,回看时夏三天已经回来了,“三天,百叶青峰那边的事怎么样了?” “三喜已经去了。”夏三天嘴里恭敬地说着,心里却念叨着三天三喜,这个财神寨的山贼的名字倒是极对他胃口的。 拇指上套着玉扳指,夏临渊的手指缓缓地转动着,似乎还在思考什么,“赵二怎么样?” “很好。”没有别的形容,也不知怎么形容。 夏临渊弯唇一笑,他也是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如此地能算计。那一日雁流水挑人去关隘处阻杀要离开的人,为的是除去阮尽欢的隐患,假如他还有回来的机会的话,之后的事情会好办很多。 可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无巧不成书,离开的赵二遇到了三喜,三喜恰好在他身边。 三喜放走了赵二,所以那天黎明时分才缩成一团在阮尽欢的院子前面哭。 赵二没有死,三喜现在也无事。 可是有的事情是瞒不了的,假如真的要阮尽欢甘心为他效命,很多秘密都必须告诉他,只有当阮尽欢知道了所有的事情之后做出的决定才是真实可靠的,他从来不想为自己留下隐患。 他知道阮尽欢对很多秘密的事情有自己的猜测,可是他不问,他也就不会说。 以阮尽欢的性格与能耐,必定会自己慢慢打探出那些事情。他也就顺其自然好了…… “莫问,沈恙那边谈得怎么样了?”他现在要商谈的是大事。 张莫问是个青年文士,却长得白白胖胖,娃娃脸一张,看上去很不严肃,可是他好使的是那脑子,闻言他只是用那长满了肥肉的手摸了摸自己明显又厚了的下巴,暗想自己不能再去白露的厨房蹭吃蹭喝了,这英俊的身材全毁了啊……“沈恙的面没见着,周诚倒是见着了,世子您跟沈恙合作了那么多年,现在他们不可能抽身,也舍不得抽身。自然是答应了。” “周诚是沈恙的智囊,他的意思也就是沈恙的意思。无恙商号的情报网遍布天下,万万不可小觑了。”夏临渊想起了一些旧事,忍不住眯了眯眼。 “兄长的意思是——无恙商号可以搜寻那个嚣张的江洋大盗薛忘音跟……晏行云的下落?”夏恒昭是坐不住的人,这里坐着的几个人里就他坐姿最是不雅,可是他是镇南王二公子,谁敢说他?天都的姑娘们爱极了他这落拓不羁的模样,也是不会嫌弃他半分的。 “其实有的人的人生信条跟我们不一样,雁流水就是这样一个人。”明知道会败,却还要设下那一场豪赌,他是在为这个天下谋划吗?雁流水大概只是想知道,他会不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王者吧? 夏临渊没有称他为“晏行云”,只是称他“雁流水”。这个细微之处被谋士张莫问察觉,皱着眉想了半天,还是不明白夏临渊的意思,索性也不去想,反而问道:“那颜沉沙怎么处理?” “静观其变。”夏临渊相信颜沉沙的能力,这是一个很深藏不露的人,整个寨子里的四位当家里,他是最后一个被他发现身份的。昔年的状元郎,旧日的绿林汉,而今又会成为什么人呢?或许在人头送到他桌案前之后不久,他就能等来颜沉沙的登门拜访。 “今天便到这里吧,三天,父王那边可有什么情况?” “没有,一切如常。”也就是说依旧昏睡。 夏临渊按了按自己的眉心,放下了手中的折子就往后园走去,夏恒昭在他身后看着,又是好奇又是畏惧,很想知道阮尽欢看了那三喜会是什么情景,可是很明显,自家兄长很是痛恨自己这围观者。 正自苦恼间,却见谋士大人张莫问优哉游哉地负手而来,他凑过去问道:“莫问啊,你说我这是跟上去好还是不跟上去好?” 张莫问笑睨了他一眼,“那个人那里你恐怕还是少去的好,唉,我就不明白了,不过是一个大先生,世子也太看重了吧?” “话可不能这样说。”夏恒昭想起那日在明月峡的场面还头皮发麻,“你知不知道那晏行云为何两次败于兄长之手?” “略知一二,不过二公子既然这样说,定然是有我不知道的情况了。”张莫问还真是很好奇,他这谋士级别的人,一般也就在后方坐着,前线的事向来都是世子亲力亲为,所以不是很了解。 “这两次,几乎都是归功于阮尽欢,只可惜……现在还不敢告诉他。”夏恒昭神神秘秘说了这么一句,然后示意张莫问附耳过来,如此这般一番细说。 张莫问听完愕然,脸上的表情很是复杂,“若是他知道,恐怕怎么也不会为世子效力的。总算是知道世子在烦恼什么了……” “有这么肯定吗?”夏恒昭挑起眉毛笑了笑,“我倒是觉得,兄长的手段向来与常人不同。” “索性我们,也静观其变吧。” “也好。” 百叶青峰。 夏临渊站在圆门口,一时顿住了脚步。 园子里阮尽欢坐在长长的太师椅上,就在梨树下面,三喜抱住他的小腿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 他没有想到来到这里会看到这样不同寻常的场面,他一时踟蹰,也不知是不是要走进去。 可是他还未做决定,阮尽欢却先看到了他,唇边不带笑,表情却是难得温和的。 他的眼光落到他身上的时候,他内心的想法就无限地强烈起来,其实阮尽欢是很明白的吧?那些成王败寇的故事,逐鹿天下的残酷……阮尽欢明白,只是心里从来鄙弃,不愿接受。 也许,他可以说服他? 然而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夏临渊掐灭,不能冒险。 他缓慢地一步一步走进去,站到他身边去,阮尽欢给他一个噤声的手势,指了指已经睡着的三喜。于是夏临渊真的没有开口说话,看了阮尽欢半晌,却伸手挑起他背后散着的颜色不那么健康的一缕头发。 有很多的话想要说,可是阮尽欢不让他说。 阮尽欢自觉跟阶下囚没有区别,只是待遇比别人更好而已。他现在的心情不算糟,可是也算不得好,对于夏临渊,他已经决定奉行爱理不理政策。 这一棵梨树已经不是一字峰的梨树,这里的人,也不再是阮尽欢与于羡,而是阮尽欢与夏临渊。 夏临渊从未有过如此复杂的心理,看着阮尽欢坐在这里,有时候他竟然觉得曾经努力想要得到的天下不那么重要了。 现今的东朝已是镇南王府一家独大,镇南王虽昏迷不醒,可是夏临渊之名早已经传遍朝野,谁人又敢落井下石? 四皇子不过黄口小儿,生性顽劣,根本无心也无力处理政事,镇南王府一向揽摄政之名,王府跟皇宫又有什么区别?夏临渊苦恼的只是用什么方法来取得这天下。 阮尽欢厌恶权谋,却也了解权谋,尤其是在被软禁的这段日子里,他分析了很多,镇南王府唯一的疑点,在昏迷的镇南王身上,阮尽欢不明白,为什么夏临渊对自己的父王似乎从不关心。 天下归谁与他无关,他宁愿永远只是一个穷山贼。 只是……他又岂会看不出? 雁流水竟然……竟然是认同这个人去夺取天下的…… 这些人都太复杂,他忽然很想薛忘音了,薛二爷,现在又在哪里呢? 管家夏三天站在圆门里,似乎想要开口说什么,可是察觉到园里一片安静之后就噤了声,夏临渊自然是看到了他,他放下手中把玩着的阮尽欢的头发,转身出去,夏三天对园里的阮尽欢俯身行了礼然后才跟着自己的主子出去。 阮尽欢看着这主仆二人的背影,想着那夏三天给他行的那礼,顿生了一种荒谬之感,老天爷,不要跟他开玩笑,夏临渊似乎是真的铁了心要他效力啊…… 只可惜,他只想回财神寨,坐在飞来石上,什么也不想,过混吃等死的日子。 第三十六章:谈判 阮尽欢忽然变乖了,他开始乖乖喝药,有心情了也在园子里踱来踱去,胃口大开,跟镇南王府大厨白露成为了莫逆之交,顺便把夏恒昭修理得服服帖帖,三喜成了他的跟班,每天总有一个张胖子自称自己是世子夏临渊的谋士要跟他攀交情,不过还有个叫做卢千里的小鬼,现在也没来见他。 “鱼嘛……辣子酸菜鱼,红烧鱼唇,清蒸鱼肉狮子头,剁椒鱼头,豆豉蒸鱼,豆腐鱼丸汤,三色鱼头汤,苹果炖鱼,干烧腊鱼,酥炸鱼皮花生,花生丁香鱼干,番茄酱烧鱼块,炝锅鱼,香菇鱼片粥,松子鱼球,多味糟鱼,焦炒鱼片,茄汁脆皮鱼条,酱爆鱼片……太多了,说也说不完的,你做的已经很好了,不过糖醋活鱼不用端给我,端给你家二公子吧,我是吃不下的。” 毫无疑问,这是正在跟大厨白露交流“吃”。 白露果然是他跟颜沉沙去山阳城在君再来时遇到的那个青年,与他诗意的名字不相符合的是他的……纯洁。 阮尽欢觉得不好形容,也许“痴”字更适合这个人,这人对厨艺的追求简直就是吹毛求疵,容不得半分差错,在镇南王府的传言之中,厨房是三大危险之地之中排名首位的。 白露生得一张很是敦厚老实的面孔,只是眼神却很灵动,似乎时刻都在思考。 此时阮尽欢的桌上摆着的是蟹粉狮子头,配着清粥小菜,不算太奢侈,在镇南王府看来已经是很简单了。只不过因为做菜的人是白露,所以这些菜在阮尽欢看上去就像是镀了一层金一般。 吃饱喝足,阮尽欢看着窗下那一口大箱子,犹豫了很久还是走了过去。 用钥匙打开锁,里面的东西依旧是原封不动的放着。 夏临渊真是好手段,若是普通人有他这个待遇,现在只怕立刻就要向他夏临渊投诚,并且发誓效力……只可惜,他阮尽欢虽不是什么天才,却也不是普通人。 像是嫌弃那箱子里的东西一般,他随意地松开手,那重重的盖子重新落回去,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又开始发脾气了。”夏临渊刚刚走到门前就看到这一幕,原以为这人又开始闹腾,却不想只是在关上箱子。 “我听三喜说,赵二没死。夏大公子真是能耐极了。”其实这个“夏大公子”喊来着实拗口,他竟然有些想念他那简简单单的两个字的化名——于羡。 “赵二死不死,不影响大局的。”那个时候赵二的利用价值已经很稀少了,“难道你很希望他死吗?” 阮尽欢坐到那口大箱子上面,一脸的漫不经心,“那倒不是。话说,我们两个之间,应该好好谈谈了吧?” 他知道夏临渊的目的,可是夏临渊迟迟不说,可是他已经厌倦了这种不能出园的束缚感,在寨子里的时候虽然也是如此,可那时候他是很自由的。 “正有此意。”本来就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夏临渊看上去很随性,坐下来为自己倒了一杯茶,他视线里的阮尽欢在吃过半个月的何首乌之后头发似乎也黑了那么一点,外面的阳光透过窗外树叶的缝隙洒落在阮尽欢的身上,看上去很是恬静。 只是……这不是他记忆里嘻嘻哈哈的阮尽欢,看上去总有些违和的感觉。 “当年青岚一役,军器监所制造的雷弹炸药到底去了哪儿?”第一个问题,就从很久之前的事情开始吧。 阮尽欢会永远记得雁流水的那句话——手染二十万鲜血的普通人,可是后来雁流水也说,他信他。 阮尽欢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背叛晏氏,所以对于自己受到的误解,他从来都感到委屈,可是很多时候也只能忍受。 当初青岚一役,足够的炸药被运去青岚前线,最后阮尽欢等来的不是晏氏军队得胜而归,而是全军覆灭。前后的落差何其可怖?之后面临的便是流亡,他根本没有时间想这之中到底出了什么差错。可是现在必须要问个清楚。 “你既已猜到又何必要再问?的确是我,得到消息,半路拦截了军器监运送弹药的军队,雁流水不是不重视那批弹药,可是他被我围困在青岚,派不出军队来保护弹药。就是如此简单……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你研制出的那些东西威力会如此巨大,山势本就不稳,又逢大雨,那些东西炸响的同时,山崩石流,我本意并非狠毒,谁料二十万大军就此被埋在洪流之中……”说起当日之事,夏临渊的表情却不见得有多悲伤,其实他在想自己应该是早已经忘记这些事情的,因为冷血的人不过是忘得比别人快而已,只是他为什么还会记得? 他一说,阮尽欢几乎立时就明白了原委,大雨,疏松的土质,强烈的震动,也许夏临渊口中的洪流就是他早已经听得麻木的泥石流,何其讽刺?这种手法看似无意,又跟他当日装神弄鬼破卢千里那七步烟的做法神似,当世只有他自己会这些手法,用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方法来引发本来在所有人眼中属于天灾的事。 难怪雁流水会误会他,一者是炸药,二者是巧合,三者是他的流亡逃难——在发生这种大事之后竟然消失无踪,难免惹人怀疑的吧?只是……光有这些还不够…… “战胜之后,你还做了什么?” “我放出消息,说有神秘人帮助了我。”这个消息若是被雁流水知道,必然会先入为主直接猜测是阮尽欢,那么即使他后来没有找到阮尽欢这位大先生,雁流水与阮尽欢之间也不可能再有深入的合作。既然已经说开了,夏临渊就不想有太多地隐瞒,更何况这些事情是阮尽欢早有猜测的。 能够将阴谋运用到如斯境地,阮尽欢也不知该叹到底是谁运气太好。 “在这世上,若论卑鄙,你已无人能及。” 夏临渊很想接一句“谬赞”,可是思虑下来的确不怎么合时宜,便暂时顿住不说,只道:“成大事者从不拘小节,却要考虑每个细节。” 算计,从来都是很精密的技术活儿,容不得一丝差错。 “那么……这一次呢……”这一次,他又是用怎样的手段赢了的呢?阮尽欢想起明月峡,想起雁流水,想起他掌心捏着的被血染红的纸条…… “这一次,是我没有赢,他也未输。”夏临渊忽然笑起来,阮尽欢有些摸不着头脑。 没有赢,没有输,那是平手吗? “想必你已经猜测得差不多了,之前的确是我传书青岚,让他们速围晏老将军,消息自然会不可避免地传到雁流水这边,我就使了连环计拖住他,等到他收到晏老将军身死的消息时,必定选择离去,我与他还有一场豪赌,所以他其实别无选择。雁流水是我的对手,所以也许我比你更了解他。只可惜,我回到阴风十岭的时候,没有能够看到他。”其实雁流水与他之间的交手,这一次是没有硝烟,也没有战争,更不见伤亡,东朝已经是治世,之前镇南王府的军队与晏老将军对峙就令江北再生动荡,雁流水不是那种忍见生灵涂炭之人,夏临渊也不想让治世变乱世,不用战争来解决问题自然是最好的。只是在不分输赢的末尾,夏临渊说,若下次相见,只有不死不休。 雁流水是夏临渊的心腹大患,他一天不死,他便一天不敢反。 眼中钉,肉中刺,在喉鲠。 尊贵如夏临渊,其实无法理解雁流水的为人,对他的每个做法虽然都很敬佩,可是却都不认同。尽管他是对手。 “颜沉沙,现在如何?”时间已经过去月余,那个总是让人看不懂的臭老九,现在又走到哪一步了呢?阮尽欢忽然就有些释然了,雁流水大约是安全的,至于薛忘音——这个江洋大盗大概是最用不着人担心的。也许这家伙没钱了就跑到大牢里借住几宿,还能把牢头狱卒全部都训得服服帖帖的…… 只有颜沉沙,最是让人难以揣测的。 颜家当年遭遇灭门之祸,乃是秦家所为,至于原因,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了,再惊天动地的血海深仇,在时间的冲洗先也会淡去,记得的只有当初那些事情的受害者。听说最近秦家也遭遇了灭门之祸,不过是因为贪污被官斩。 “他在御史台。”夏临渊直言不讳。 “他不适合当言官吧?”要阮尽欢去想象颜沉沙这种人拿着一本奏折整天寻思怎样弹劾别人,跟朝廷里的那些官员争得脸红脖子粗……还真是有些困难。 “不,他很适合。半月连上七折,参倒了三名朝廷大员,他似乎天生就是当言官的。”只不过,这些大员……都是他夏临渊准备除掉的人,不过即便如此,颜沉沙的奏折也必须参到点子上,让整个朝廷无法反驳,在这一点上,颜沉沙做得很漂亮。 天生就是当言官的? 阮尽欢背靠着窗台,毫不掩饰自己的嘲讽,“嘴那么毒,也对,不当言官还真是委屈了。” “你可还有什么要问的?” “暂时不想问了。”阮尽欢差不多已经有了决定,只是还在仔细的斟酌之中,他想要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脱身……“箱子里的东西我都可以完完整整地给你,但是我有条件。” “可我并不是只想要那些东西,我是很有野心的人。”死物终究是死物,可是阮尽欢却是一个大活人。 “你有野心关哥屁事儿。” …… 真是很久没听到这么粗野的话了,夏临渊竟然一下笑出来,也懒得介意阮尽欢那鄙夷的眼神。 罢了,操之过急也不好,依他算了。 “什么条件?” “一定的自由。”阮尽欢翻白眼,他是很随遇而安的人,适应力比小强还牛逼,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就垂头丧气呢?“你可以派人跟着我,可是我要自由,能够出这个园子,能够出府,能够逛街喝茶听戏嫖妓看庙会,就这么简单。” 逛街喝茶听戏看庙会都无可厚非,但是“嫖妓”为什么要这么一本正经地放到它们中间去? 阮尽欢的神脑回路,真是……无敌了。 而且,听到阮尽欢要去“嫖妓”,夏临渊心里那种违和感陡然之间已经上升到他无法无视的高度。不过什么也不能表现出来的夏临渊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那么暂时这样吧。” 谈判结束,阮尽欢以自己的厚脸皮和无耻战胜了世难匹敌的卑鄙。 第三十七章:颜大人 “恭喜恭喜,颜大人这又要高升了啊!” “夏二公子说笑了。” 颜沉沙与夏恒昭,完全不搭调的组合,坐在天都水未香茶楼雅座上,互相说着鬼话。 夏恒昭是天都出了名的风流公子,整日里吊儿郎当,惹得整个天都的少女都为了他而春心荡漾,而颜沉沙却是这一个月里出现的朝廷新贵,又有镇南王府在后面撑腰,也是引人注目,只是这两个人的行事风格完全不同。 颜沉沙是很严谨的人,曾经金榜题名的他满身都是文雅之气。 “看上去,颜大人的气色不太好,该不会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吧?”不怀好意的夏恒昭——他其实不喜欢颜沉沙这样的人,颜沉沙给他的感觉就是三个字:看不懂。可是自家兄长很是重视他,夏恒昭也没什么办法。 在他看来,颜沉沙身上的煞气很重,尤其是在朝堂上的时候,每一本折子几乎都将对方往死里整,够狠够毒,完全不顾念人情,短短一个月,天都已经有了“颜府院落,老树栖鸦”的传说。颜沉沙的府上,几乎看不到人来访,每晚竟然只有乌鸦栖在树枝上,奇怪的是,这个颜沉沙竟然还很愉快地拿出一些鸟食投喂给这些野乌鸦。 还记得张莫问听到这件事之后的表情很是耐人寻味,他那肥肥的手指摸着下巴,竟然说,颜沉沙是个人物。 废话,谁不知道他是个人物啊?这还用张莫问强调? 夏恒昭当时觉得奇怪,张莫问的这句话直到很久之后他才明白。 此刻,颜沉沙的脸色的确有些憔悴的感觉,听夏恒昭这暗含讥讽的询问,他又怎么会不了解对方的意思?他只是端起了今年才下来的春茶,不动声色笑道:“跟光彩照人的夏二公子坐在一起,再精神的人也会变得憔悴。” 这话说得忒毒,完全可以有两个理解,一是褒,说夏恒昭光艳照人别人难以匹敌,可是换一个角度看却是实实在在的贬,这不是说夏恒昭是个煞星吗?谁跟他在一起,都会变得倒霉…… 夏恒昭听明白了,想明白了,不由暗自咬牙,堂中央的戏台子上,那青衣的花旦将那艳丽的彩袖往空中妖妖俏俏地一甩,唱道:“怎奈那负心汉,舍我离家守边疆,窗前残月似钩愁煞我,泪满面,鬓如霜,白头一夜……” 拖长的声调,凄哀的唱词,听着如痴如醉。 然而夏恒昭却摇了摇头。 “夏二公子觉得他唱得不好吗?”颜沉沙看见夏恒昭那摇头的动作,可有可无地问了一句。 两个人坐在一桌上,自然是要找些话来说的。 夏恒昭只是想起了两月之前在明月峡,阮尽欢那大袖子一挥,黄梅戏的段子张口就来,只是唱词却无比粗俗,然而听着却十分够味儿,“那花旦的眼神不对……眼神不够味……” 阮尽欢那眼神,一斜过来就是勾魂,似笑非笑,却含着恶意和冷漠。 “这已是天都最有名的花旦了,夏二公子眼界似乎很高。”把玩着手中的茶杯,颜沉沙依旧是那云淡风轻的模样。这里的茶杯,比起财神寨那些劣质的残次品,好了不知几百倍。 “比不上阮四当家……”夏恒昭喃喃了一句,然后才惊觉自己说了什么,抬头再看颜沉沙时却发现他的表情暗了那么一瞬。一时间,他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现在颜沉沙是知道阮尽欢在他们镇南王府的,他难道就真的冷血无情对阮尽欢一点也不关心?“莫非颜大人从没听过阮尽欢这人唱戏?” 唱戏?他倒是听到过阮尽欢唱歌……只是……不提也罢,当初那些痛苦的遭遇,现在回想起来却让他难以安宁。他笑了一下,“唱戏我不知,不过阮扒皮唱歌倒是很……很值得一听的……” 略带着笑意的声音,暴露了颜沉沙此刻的心情。 夏恒昭故意捧着茶杯喝了一口,却用杯子挡住自己的表情打量着颜沉沙,叫“阮尽欢”为“阮扒皮”,脸上的表情却有种回忆的味道……颜沉沙,似乎不像外界所传的那么心机深沉和冷硬……然而就在他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却立刻掐灭它,就算是跟阮尽欢有不浅的交情,说到底颜沉沙也是背叛了他的。 “阮尽欢……可是整个东朝唯一的大先生呢,颜大人可听说过?”阮尽欢这朵奇葩,也能成为大先生……想起来就觉得有些好气又好笑……可是,大先生不是阮尽欢,还能是什么人呢?夏恒昭见过阮尽欢之后就从来没有怀疑过了。 “大先生倒是听过,可是阮尽欢是大先生,我便不知了。”按理说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可是大先生的一切几乎都是秘密,对世人而言,那不过是一个传说,大先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如果在军队里,就类似于军师,可是地位却又很奇怪的差别。关于之前的大先生的传言,他只是略知一二而已。 颜沉沙说的是实话,就算是夏恒昭,如果不去青岚,也不会知道大先生就在晏氏父子的军队里,那个时候带兵的夏临渊才是最烦躁的,东朝每一代都会出一个博学的大先生,精通天文地理,五行八卦,能权谋,会算计,也许不是文武双全,但在谋略上号称整个东朝无人能出其右,遇上大先生,可以说是带兵打仗的人听到的最大的噩耗。之前曾传言大先生游历天下,鬼知道他怎么到了晏氏父子的军中。 然而,阮尽欢这个大先生会权谋,可是却不爱权谋,他的灵魂不是东朝人,喜欢洒脱的日子,在天时地利人和全都站在夏临渊那一边的时候,晏行云会败其实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更何况,若让阮尽欢自己说的话,他根本不觉得自己配得上大先生这个称号。夏临渊更不是普通人,他跟大先生之间恐怕不存在实力的差距。 夏恒昭脑子里的想法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只是他才一回头,就发现有句俗话说得好,“颜大人,看样子人后不能说人啊,瞧,他竟然出来了。” 顺着夏恒昭的目光看去,颜沉沙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杯子里的茶水洒出了一点。 阮尽欢就站在楼下的大堂里,身边跟着镇南王府的管家夏三天跟三喜。 他正在看台上那唱戏的青衣花旦。 浓妆艳抹,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面貌,戏子,将自己完全隐藏了起来,演绎着别人的虚假的酸甜苦辣,人情世故、是是非非,就在一张戏台上兜兜转转、回回合合,婉转低吟时是虚假的千娇百媚,水袖长扬是矫作的缱绻缠绵,是谁说世事如棋,又是谁说人生如戏;是谁掀开了半面妆,又是谁打翻了花胭脂;是谁唱好了别人的戏,又是谁在回头的时候错过了自己的戏? 站在台边,阮尽欢仰脸看着,那青衣花旦唱腔很好,可是却少了灵魂,他看到的仿佛只是个空壳,一具行尸走肉站在台上,戏唱天下。 夏三天看到了临窗雅座上的二公子夏恒昭,又见夏恒昭给他打手势示意,让他引阮尽欢过去,他看阮尽欢看够了,才低声细说了几句。 阮尽欢闻言,也朝那边看过去,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颜沉沙。 多多少少也是有些复杂的吧? 阮尽欢看到了他瞳孔中深不见底的幽暗,颜沉沙看到了他淡然表情之下掩盖不住的伤痕。 夏恒昭看这两人对视的情景,以为阮尽欢看到颜沉沙在这儿肯定不会过来,没有想到他竟然还是过来了。 “颜大人,很久不见。”从三喜口中,阮尽欢还是知道一些事情的,只不过这些消息是不是夏临渊授意三喜透露给他的就不得而知了,事实上,他也不必知道那么多的,更懒得知道那么多。夏临渊也不是傻子。 他喊着“颜大人”,根本没有任何不适的语气,平平淡淡好像陌生人,以往在饭堂里相互毒舌讽刺似乎已经远得难以追忆了。 颜沉沙心想,这样也好,对大家,都好。有什么不好的呢…… 唯一不好的就是,他觉得自己的心在对他说“不”,可是他的理智告诉他,这是对的,一切就应该这样,回到正轨。 他弯唇笑得完美,“别来无恙?” “小恙而已,如今已无大碍。”跟颜沉沙这样文绉绉的人说话最容易受影响了,这也是以前阮尽欢看不惯颜沉沙的原因之一,因为这样说话显得特别虚伪。可是现在,虚伪一点,似乎是大家的共识了。 之后就是沉默,夏恒昭忽然觉得健谈的自己在这两个人无意之间营造出的气氛之中毛骨悚然,竟然找不到一句话来解除这种沉默的状态。人啊,还真是奇怪的动物。 下面那戏子还在唱,阮尽欢随手端了一杯茶就要喝,颜沉沙瞥见,淡淡道:“你拿错了。”然后伸手把阮尽欢的杯子递给他。 阮尽欢无语了一会儿,放下手里的茶杯,再接过自己的。 恶习不改……他真的是恶习不改……不过,习惯这种东西要是那么容易改,就真的奇了怪了。 阮尽欢习惯用薛忘音的袖子擦脸,习惯让薛忘音背自己,习惯让薛忘音帮自己做很多事,也习惯调戏他的时候喊他“薛二爷”,同样的,对颜沉沙他也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抢。颜沉沙的东西他一般都要抢,明里暗里地抢,明着那就是真抢,暗着就表现为经常拿错东西,刚刚开始的时候还好,有用的才抢,后来发展到无论什么都抢…… 刚刚端他茶杯,估计只是恶劣本性发作了吧? 阮尽欢没当一回事儿,继续看戏台子上看戏的。 那青衣花旦唱完,起身谢礼,银子就纷纷往台上落去,阮尽欢这个土包子还没见识过这种场面,觉得好奇,转过背就拉了一下颜沉沙的袖子,“借点钱花花。” 然后手直接伸进颜沉沙袖子里掏了掏,摸出一袋银子直接甩上了台上,砸得“咚”地一声巨响,所有扔了银子、正在扔银子、准备扔银子的人全部愣了,转头看着他们这一桌,表情呆滞。 阮尽欢翻个白眼,“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帅的款爷啊?” …… “呕……”这是有人忍不住趴到一边呕吐的声音…… 夏恒昭满头黑线,他觉得自己错了,当初怎么会眼瞎地以为阮尽欢甩袖子飞眼神的时候特别妖娆呢?这货,果真是“扒皮”啊……暗自看了颜沉沙一眼,他有些同情他了,那银子……是他的吧? 然而颜沉沙表情不变,只是一挑眉,很久不见阮尽欢,以为他变得太多,可是转眼又明白过来,地点的转换,永远不能改变他眼前的这个人,他是阮尽欢,永远都是那个嬉笑怒骂随心所欲的阮尽欢。 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 第三十八章:祸害王府 夏临渊终于见识了大先生的威力——不是在阮尽欢给他的箱子里,而是在王府的园林里。 他站在花园里,身旁跟站着眼观鼻鼻观心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夏三天。 为什么那一株万年青的形状会是骷髅头?为什么早已经不开花的槐树上会挂满了珍贵的牡丹?为什么碧荷湖里,每一片张开的荷叶中间都被绑了一只无精打采的癞蛤蟆?为什么府里所有的雀鸟全部被关在一个大笼子里浑身的毛都掉得差不多了?为什么…… “阮、尽、欢……” 夏三天悄悄后退了半步,啊,这么暴躁这么咬牙切齿的主子,还真是少见,阮先生真是有本事呢。 好好儿的王府花园被阮尽欢来了一个“现代化”改造,活生生改成了阴曹地府,万年青那是行为艺术,独特品味的彰显;牡丹配槐树,全因为他阮尽欢喜欢刺激,槐树下躺死人,他却偏偏爱躺,又想起“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干脆把园里娇艳欲滴的牡丹剔下来,全部给移植上去;至于碧荷湖?青蛙跟荷叶那可是好盆友啊;鸟雀们都是同类,要多多联络感情嘛…… 如此这般,如此这般,阮尽欢就成功让夏临渊抓了狂。 刚刚踏进百叶青峰的月亮门,夏临渊就听里面笑成了一片。 “哇哇,小翠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来来来,给你们讲个笑话,有一天,牢房里有个牢头喝得晕了,把那些犯人全部拉出来,说道:‘一会儿进行长跑比赛,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都要被杀头!’犯人们欢呼,‘太好了!’然后牢头说:‘两个人一组,现在开始。’”阮尽欢被府里不知哪里出来的下人围在中间,嘴里塞满了水晶糕,含含糊糊地说着。 阮尽欢本人的笑点很诡异,可是这些下人们的笑点却很低,大概是平日里的生活太无聊了,这种笑话也能笑出来,前仰后合地。 王府里做点心手艺最好的小翠连忙将新做的八宝玲珑蒸糕递上去,满面的微笑。 “哎呀,就知道小翠你人最好啦,啊,大福你别瞪我,你的糟鹅也是一绝。耶?大福会脸红诶!” “哈哈哈……” “大福脸红了!” “哈哈……” …… “又话说啊,有一个国家特别讲求公正,不能杀害手无寸铁之人,一天一个犯人要砍头了,他说:‘你们不能杀害手无寸铁的人。’然后刽子手拿了一根铁钉放在他手心里说:‘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 “哈哈哈哈……” “这下手里就有铁了……” “好冷的感觉啊……哈哈哈哈……” 那是,哥可是当年的冷笑话大王!阮尽欢得意洋洋,还准备炫耀一下自己丰富的笑话储备,然后抬眼就看到了已经站到门口的夏临渊。 也不知是谁第一个安静下来,接下来的安静就像是传染病,只一眨眼,整个房间里就安静得能听见针掉下去的声音。 然后就开始陆陆续续地给夏临渊跪下来见礼,只有阮尽欢还安安稳稳地坐在桌前。 夏临渊,简直就是瘟神一样的存在嘛…… 他又咬了手中的八宝玲珑蒸糕一口,对夏临渊那阴沉的脸色视而不见,“夏大公子来了啊,只可惜东西都要吃完咯……” 夏临渊对着下人们一挥手,那小翠一步三回头,担心地看着阮尽欢,阮尽欢却朝她扬了扬手中的糕点,“小翠路上小心点,明天记得也要做糕点啊……” 小翠怯怯看了夏临渊一点,还是点了点头。 待到人都散完了,夏临渊还是站在门口,一脸的平静之下汹涌着暗潮。 “你有身为一名囚犯的自觉吗?” “有啊。”阮尽欢拍了拍自己手上的糕点残渣,那脸上的表情比夏临渊的表情还要平静。 “阮尽欢——” “哥我在这儿呢,喊什么喊?难道突然觉得哥变帅了?魅力无穷了?”无耻的阮尽欢其实才是最惹人的,你看他那挑着眉的表情,似笑非笑,一脸的欠揍,可是你偏偏拿这样的人没有办法。 夏临渊真被他的无耻打败了,他走进去,坐下来,看着满桌的糕点盘子里仅剩的几块糕点,不知为何就有些不是滋味,“你当真要这样胡乱折腾下去?” 阮尽欢自然不是兴趣来了突然给他这样一折腾,他有自己的目的,好歹也是大先生,那脑瓜子就算长时间没有动过,可是真正一动起来还是会让人感觉棘手的,就是精明似夏临渊也无法对阮尽欢做什么。 阮尽欢也深知自己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状况,他有恃无恐,夏临渊不敢杀他,也舍不得杀他,而他现在无法彻底地离开夏临渊,离开镇南王府,两个人之间是相互依存却又相互背离的关系。 至于阮尽欢这几天为什么没命地折腾,那还要回到当日阮尽欢在水未香茶楼遇到颜沉沙的时候。 只可惜,那个时候的动作被发现了…… “你只要把三喜还给你,我就不折腾了。”阮尽欢刚刚脸上所有轻松的表情全部消失不见,他面上浮起一丝淡淡的冷笑,看着自己这间空空荡荡的屋子,竟然真的开始想念财神寨那简陋的破院子了。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东好西好,家才最好…… 阮尽欢脑子里划过很多词句,却无一不跟家有关,原来自己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就已经把财神寨当做家了么? 只可惜,知道得太迟了,如果他早有这个觉悟,不让雁流水出去,是不是所有的一切都能够改变呢? 他内心美好的幻想告诉他可以改变,可是他那已经死了很久的大先生的理智在这种糟糕的时候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并且坚决地否定了他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雁流水要做的事情,即使是错,他也要错到底,更何况……他其实没有错呢? 夏临渊猜不到阮尽欢的心思,正如阮尽欢猜不到他的心思一样。听到阮尽欢终于肯开门见山地跟他说了,他也不想跟他卖关子,跟阮尽欢斗,的确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他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当年在青岚的时候没有使用那些光明正大的手段?否则又怎么会赢得如此轻松? “三喜不怎么听话,他老是告诉你一些你不该知道的消息。” “什么叫做不该知道?凡是我知道了的,就是我应该知道的,否则老天爷何必让三喜告诉我?存在即是合理。”阮尽欢挑眉,竟然主动给夏临渊倒了一杯茶,然后推过去。 夏临渊有些受宠若惊,他竟然只想到一个俗语: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可是你不要以为我夏临渊是瞎子……”夏临渊忽然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声音里带着几分阴郁,“你那天在颜沉沙的袖子里放了什么?” 呵,这夏临渊果然不愧是名传天下的夏临渊,就算镇南王声名狼藉,他这个世子却能独善其身,让天下人都交口称赞,这其中必然藏有很多人不知道的隐情,可是也从侧面反映了夏临渊这人心机深沉的程度。他那天从颜沉沙的袖子里拿出那袋银子,真正的目的是给颜沉沙传字条,只是没有想到当时呆在他身边的管家夏三天眼睛如此毒辣,竟然被他看了个一清二楚,所以夏临渊调走三喜不过是为了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 既然被抓到了,阮尽欢也懒得遮遮掩掩,“我想知道薛忘音的下落,可是你知道的——我信不过你。” “为什么是薛忘音?”夏临渊忽然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什么为什么? 阮尽欢一时反应不过来,“什么意思?” “为什么不是雁流水,而是薛忘音?”他有一种使错力的感觉……夏临渊心头复杂,可脸上的表情依旧是伪装得天衣无缝。 雁流水?薛忘音? 是啊,为什么自己一开口就问薛忘音呢? 阮尽欢自己也愣了,他本来还在倒茶,结果倒满了还不知收手,明显是心不在焉,直到夏临渊从他手中夺过茶壶,他才醒悟过来。茶水已经漫出了茶杯,倾了半桌…… “一心二用,很容易伤到自己。”这茶壶里的水不算滚烫,可若是真溅到人身上也是很痛的。夏临渊的话明显意有所指,甚至根本不是表面的那个意思了。 “我没有用心。”阮尽欢这话说得莫名其妙,可是他相信夏临渊听得懂。 夏临渊拿过一边的锦帕擦干了桌上的水渍,却缓缓道:“你若没有用心,又何必跟我解释?” 阮尽欢也无言了,他沉默了很久,跟夏临渊说话真的太费脑子,有时候觉得这个人说话没有一句不带着陷阱,怎么说就会怎么错。“解不解释全看我自己喜不喜欢。说起来,你没有为难颜沉沙吧?” “你觉得呢?动用你大先生的头脑来猜一猜。”颜沉沙的事情他自然有自己的打算。 他大先生的头脑?阮尽欢真的很想告诉他,这一代大先生阮尽欢的脑袋里装的都是豆渣,可是他考虑了一下这句话的杀伤力,觉得这玩意儿简直堪比核武器,还是算了,只是想了很久才回答道:“你根本就没有去找过颜沉沙吧?” “猜得很准。”颜沉沙会是自己未来的左膀右臂,看上去只是个书生,可是下起手来,那狠辣程度就是常年浸银在朝堂争斗之中的刑部侍郎也自叹弗如,夏临渊自然是不会为阮尽欢这边的这件小事去问罪于颜沉沙的。 阮尽欢心说我哪里是猜得准啊,我这分明是很懂权谋。他自嘲一笑,“现在你还不走干什么?好事都被你坏光了,现在还要坐在这里打扰我午睡吗?” “我若是不来这一趟,只怕明日我镇南王府里便见不到那一处花园是好的了。”夏临渊委实不客气,冷哼一声站起来,人家都下逐客令了,他总不能厚颜坐下去吧?“只不过,阮尽欢,我还是警告你一句,千万不要想着把我王府变成你的后花园。” 这话的意思阮尽欢又怎么会听不懂,他回以一个淡定的笑容:“世子您多虑了,阮某人从来不干坏事。” 阮某人干的都是逆天的事。他默默在心里补上了一句。 夏临渊起身离开,当然,回程的途中免不了又看见那些有碍观瞻的花花草草,顿时只觉得额上那青筋跳个不停,阮尽欢上辈子是破坏狂吗? 阮尽欢看着夏临渊那凄凉的背影,喝了一口茶,悠闲地想着:哥上辈子是爆破专家。 第三十九章:白露与夏恒昭 阮尽欢想不到,在天都这个地方出名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自从跟夏临渊重新谈过之后,三喜就回到了阮尽欢的身边,阮尽欢终于又开始了那种乡下人进城的生活。 每天带着人出去晃荡,不到天黑不会回来,有时候还要夏临渊派人出去找,阮尽欢过得是潇洒了,可是活活儿把夏临渊给折腾个半死。 阮尽欢的名声是从在水未香茶楼抛掷大袋银子开始的,据说还是从人见人怕的新任御史台言官颜沉沙的袖子里打劫来的,尤其是他极其淡定地对着回头过来看他的那些人说的那句话更是传遍了整个天都——看什么看,没见过哥这么帅的款爷吗? 从那个时候开始,“款爷”这个词就莫名其妙地走红了天都…… 不过那只是出名的开始,阮尽欢出名的事情还不止这一件,这家伙做的惊天动地的事情可多了去了,比如去逛青楼的时候竟然喝醉了酒发酒疯砸了当今皇亲三王爷的头,然后趁着酒劲儿未醒还逃之夭夭,第二天酒醒了亲自登上三王爷府门,再出来的时候竟然是由额头上包着纱布的三王爷亲自送出来,两个人之间那是勾肩搭背,一副哥俩好的模样,让所有关注此事的人下巴全部掉了下来。 除此之外,他还在天都最大的口福酒楼口出狂言,以至于口福酒楼的无数厨房大师傅冲出来提着刀就要跟他火并,最后被这阮尽欢三言两语给说死在了厨房门口,从此以后,口福酒楼将阮尽欢奉为了座上宾,所有的大师傅对他毕恭毕敬,就是第一厨子白露去口福酒楼也不会有这待遇。 当然了,更出名的是阮尽欢的戏跟歌,这两个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个听了能够让人拍案叫绝,另一个听了只会让人绝望得去吊井。 不过,最出名的其实还是阮尽欢本来的身份,大先生——还是一个住在镇南王府的大先生,如果没有他大先生的这个身份,他之前的种种行为在别人看来也就是出色,兴许运气差了还会被人冠上哗众取宠的名头,只是因为他是大先生,同时也是镇南王府世子夏临渊罩着的人,阮尽欢才能在天都混得风生水起。 不过阮尽欢从来不感激夏临渊,他这个人看上去是非善恶不分,可底线还是在那里的,夏临渊是什么人,他应该是很清楚的,想到从府里探听到的情报,阮尽欢打了个呵欠,又拿起口福酒楼的招牌点心“一点翠”塞进嘴里。 夏三天和三喜还是站在他旁边。 “阮大先生,又见面了。”夏恒昭施施然坐到阮尽欢对面的椅子上。 阮尽欢皱眉看着他,“你阴魂不散。” 这人明明也是镇南王府二公子,却似乎闲得没事儿干,这几日整日跟着阮尽欢,着实让人头大。阮尽欢知道夏恒昭这么做的原因,所以现在只是有点小烦躁而已。 其实夏恒昭才是最郁结的一个,他现在看到阮尽欢就想把这王八蛋的头狠狠按到地下去。“哪里比得上阮大先生花言巧语就骗走了某个天真的少年呢?” “少年?”喷—— 阮尽欢抽搐着看夏恒昭,毫不客气地讽刺,“白露是大龄男青年了吧?” “在我心里,他永远是少年。”夏恒昭针锋相对。 “我看你是因为比他小很多,所以他根本没把你当一回事儿吧?”阮尽欢一句话道破夏恒昭的窘迫,他因为在吃这方面跟白露的交流增多,白露就没工夫理会夏恒昭了,因而夏恒昭就开始记恨阮尽欢,这两人之间是怎么回事阮尽欢心里早就有数。 “你!”带着被人揭穿的一丝狼狈,夏恒昭色厉内荏地指着阮尽欢,却说不出话来。 阮尽欢看着口福酒楼来来往往的人流,端起杯喝了口茶,他其实是好茶坏茶全喝不出来,再好的茶给了阮尽欢其实也是牛嚼牡丹。“我怎么?你自己没本事让白露倾心,关我屁事儿。” 夏恒昭再老成,也只是十七八岁,有的东西只能用时间慢慢沉淀下来,比起阮尽欢这穿越货,他自然是差上很多的。 “你到底想怎么样?难道你接近白露的目的很单纯吗?” “那就是我的事了,我跟白露之间的事情你少插手。”其实阮尽欢还真没想过从白露那里找突破口,可是他现在还真起了撩拨撩拨夏恒昭的心,夏临渊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他可没办法逗弄堂堂世子。 “阮尽欢,你别以为兄长护着你我就不敢动你了。”夏恒昭心头的怒火燃起来,那是灭也灭不掉。 阮尽欢暗笑他果真是少年冲动,也许是关心则乱吧?“那你动我试试。” 一句话让夏恒昭泄了气,他要是真对阮尽欢做了什么事,恐怕就算他是夏临渊的兄弟,夏临渊也不会手软的。阮尽欢对夏临渊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不清楚,似乎张莫问了解那么一些,可是张莫问总是要卖神秘,晃头晃脑让他“莫问,莫问”,其实隐隐约约有那么几分感觉,可是夏临渊从来没有表现得过于明显,也让人无从猜测了。 管家夏三天这几天才是真的开了眼界了,这位阮大先生的手段那简直是层出不穷,除去了王府里那见鬼的花园之外,阮尽欢从来没有停止搞事的行为,尽管夏临渊多次警告,但阮尽欢却是肆无忌惮地将王府闹得底儿朝天。夏三天总是觉得阮尽欢有目的,可是又猜不透。 其实夏临渊知道阮尽欢的目的,阮尽欢也很清楚夏临渊会猜到他的用意——他这么些天的举动,其实都是在试探夏临渊的底线。 “我说,你不是真的想抢我的白露吧?”夏恒昭苦着一张脸,别提多烦恼了。 阮尽欢翻白眼,“白露现在还不是你的。” “那你就是想抢了?”瞪眼,夏恒昭决定,只要阮尽欢敢说个“是”字,他就立刻把阮尽欢从楼上扔下去。 “不想。”很诚实的阮尽欢笑得纯良,“不过我这个人嘛,热爱给别人添堵。” 夏恒昭顿时郁结了。 正在两个人你来我往交手不断的时候,下面来了几个公子哥儿。 “今儿个才被我娘那母老虎放出来,可疼死我了。” “嘘,卢大公子你可要小心啊,别又被卢夫人听见了,哈哈……” “就你会担心!” “卢大公子你这是受宠爱,哪里像是其他人,整日里没事儿干到处乱跑!卢小公子,你说是不是?” “哈哈……” “……” 一行人吵吵闹闹地走上来,阮尽欢自然听见了,他只觉得这些人的对话带着深意,尤其是“卢小公子”这四个字刺激了他的神经,他转过头去看。 果然是一行纨绔华袍公子,前面走着的几个人都跟夏恒昭差不多的十七八岁年纪,而走在最后的人却是阮尽欢认得的人——卢千里。 卢千里很安静地走在这么多人后面,不发一语,也面无表情。 阮尽欢听到夏恒昭骂了一句“找死”。 早就听说卢千里的事情了,他是礼部尚书最小的儿子,却是妾室所生,东朝嫡庶之分向来严厉,地位微末,难免遭人轻视嘲笑,所以尽管他是礼部尚书之子,卢千里也认了夏临渊为主。 阮尽欢不是蠢货,刚刚那些人分明都在讽刺卢千里。 自从他被困在镇南王府之后,卢千里就没来找过他。 刚刚踏上楼,那些公子哥儿就注意到了靠窗坐着的夏恒昭,然后才注意到他对面的阮尽欢。 阮扒皮的名声虽然响,但这些公子哥儿们其实都没有见过阮尽欢,所以看到他的时候都只当他是普通的富家子弟。只有卢千里,一见到阮尽欢就愣住了,站在楼梯口一步也不往前走了。 “夏二公子,真是很久不见了啊。”卢大公子名为卢鹏程,名字寄寓着父母对他们的期待,这卢鹏程与卢千里完全相反,肯定是卢氏夫妇的掌中的珍宝吧? 夏恒昭厌恶地一皱眉,口中却应承道:“的确是。” 他看向了卢千里,可是卢千里只是低着头。 阮尽欢转过目光看着自己面前的东西,忽然有种食不下咽的感觉,怎么说卢千里还是喊过自己一声“爹”的吧?现在看到他竟然连招呼也不打一个,真是……阮尽欢也不知自己为什么忽然有些委屈,别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他跟卢千里就算只是一日的父子也该有百日的感情在嘛,这家伙,竟然比他还冷血。 其实卢千里心里早就乱成了一团,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他一直躲着阮尽欢,生怕一见到阮尽欢自己心里的愧疚就把自己淹死——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不如夏临渊那么老谋深算,能够很是冷酷地看待一切。 “夏二公子最近是越发高傲了,也是嘛,谁不知道镇南王世子,也就是您的兄长最近回府了,哈哈……”言下之意就是夏恒昭不过是沾着自家兄长的光才能如此得意,卢鹏程是个很傲气的人,夏恒昭出身比他高贵,才能又出众,连女人缘都比他好,他见到他自然就觉得不平衡,这时候他的目光落到了阮尽欢的身上,竟然摸着下巴笑了笑,“夏二公子的口味是越发独特了,连这种货色都喜欢。” 夏恒昭本来是很愤怒的,只是听了他画蛇添足的一句话后,顿时就有一种仰天大笑的冲动,他相信以阮尽欢的聪明不会听不出这句话的真意——卢鹏程恐怕就要栽个大跟头了! 阮尽欢的相貌的确只能算是清秀,就算那焦黄的头发又黑了回去,也算不得漂亮,的确不是什么“好货色”,可是平白把他跟夏恒昭扯在一起,这卢鹏程是越发口无遮拦,不是作死呢吗? 果然,阮尽欢听了这句话,目光缓缓落到了卢鹏程的身上。 第四十章:卢千里 阮尽欢看了卢鹏程很久,在场诸人都不是普通的身份,可以说除了阮尽欢之外都属于纨绔子弟,可是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是任阮尽欢打量,就是夏恒昭也只是安静地看着。 这个时候的阮尽欢很危险,根本就不能惹。 阮尽欢装模作样地端起茶碗,挑起了盖子,拂了拂茶沫,才轻飘飘地说了一句:“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要知道阮尽欢可是被人叫了很多年的“阮扒皮”,阮扒皮骂人的功夫那可是世界顶级的,他阮尽欢敢认第二,这世上没人敢认第一! 跟他斗?找死呢。 卢鹏程没有想到了等了这么半天,这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瘦家伙竟然敢这样说他,简直是无法无天! 只可惜卢鹏程还根本看不清情况,他只把夏恒昭当做了他的对手,而完全没有将阮尽欢放进眼里,可是他根本不知道——阮尽欢到底是一种怎样可怕的存在! 要知道,就算是夏恒昭这种人也差点在阴风十岭明月峡折在阮尽欢的手上,更不要说阮尽欢还是那神神秘秘的大先生了。 现在的阮尽欢,不说个人实力,就是靠山也没人敢惹——镇南王府成为皇宫那是没的说的事,夏临渊这种人,谁敢惹? 只可惜,卢鹏程这娃儿太实诚,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他天真地以为阮尽欢跟夏恒昭是那种关系,所以对阮尽欢毫不客气,他以为夏恒昭肯定不会因为一个玩物跟他堂堂礼部尚书的儿子翻脸,所以他指着阮尽欢的鼻子就骂道:“好你个不知道好歹的东西,竟然敢骂我!夏兄,难道你的人就是这样守规矩的?” 夏恒昭笑眯眯地看着卢鹏程那气急败坏的脸色,暗叹不公道,唉,人家卢鹏程长得这么一张小白脸模样怎么能够让人直接就当炮灰呢…… “抱歉啊,卢兄,他不是在下的人。”所以你找错人了,不应该找我的。 看着夏恒昭那一点也不担心他面前这个身着深青色衣袍的男子,卢鹏程想当然地就以为阮尽欢不过是个没什么背景的人,“原来不是夏兄你的人,啧啧,还真是可怜……” 阮尽欢依旧不动声色,倒是夏恒昭还是那笑眯眯的样子,他现在已经开始想象卢鹏程的下场了,他慢悠悠地补了一句:“他不是我的人,不过……他是我兄长的人。” 只是这个“人”的意思就有很多种理解了,他这样说是挑不出错来的。 然而就是这样,阮尽欢那平静得似深海一样的眸子还是转了转,那目光立刻就在他身上晃了一圈,然后才收回去。 卢鹏程的面色立刻就变了,他嘴唇抖了一下,身后原来还准备看好戏的一干纨绔齐齐打了个冷战。 夏恒昭的兄长不就是夏临渊吗?开什么玩笑啊——夏临渊原来喜欢这种类型的?! 镇南王本人性情暴虐,在外恶名颇多,是个东朝人都恨不得吐他口水,然而他的世子夏临渊却完全相反,在朝廷里是八面玲珑,同时还能在民间经营自己的好名声,竟然慢慢地有种万人拥戴的感觉,如此手段何等高明?夏临渊的段数是要跟这些纨绔的老子们玩的,而不是跟他们这些小虾米们。惹到了夏临渊?还有什么活路?别看夏临渊在民间声誉好,就以为他是个良善之辈,事实是完全相反的。 想起关于夏临渊的很多传闻,众人是越想越心寒,有人凑上去拉了拉卢鹏程,希望他不要再这样下去,免得惹祸上身,可是阮尽欢看到了那人的动作。 阮尽欢看不惯这些人,不仅是因为他们的出言侮辱,更因为刚刚他们对卢千里的讽刺。尽管不是卢千里真正的爹,可是阮尽欢却觉得自己的什么东西被这群王八蛋给欺负了,用个通俗一点的词来说,他这种心情叫做——护犊子。 护犊子的阮尽欢不会放过这群人。 他手指转动着茶杯,左看右看,一直盯着茶杯上的花纹,做足了架势,才慢条斯理道:“在下不是谁的什么人,在下有自己的名字的,你们记清楚了,哥的名字——叫阮尽欢。” 那灿烂的笑容几乎夺去了所有人的目光,连夏恒昭都被闪瞎了眼。 阮尽欢笑得很是纯良,就像是自己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根本不是什么大人物一样,然而卢鹏程却突然被他这灿烂到极点的微笑吓得腿一软,倒在地上。 周围的纨绔子弟立刻醒悟过来,去扶卢鹏程,只有卢千里还与人隔绝一般站在一边。 他们扶着卢鹏程警惕地退远了,卢千里后知后觉地也准备走开。 阮尽欢看着卢千里那提线木偶一般的举动就生气,竟然直接摔了茶碗,吓得旁边正在悠然倒茶的夏恒昭失手一抖,那还烫着的茶水直接倒在了自己的手上,痛得他差点跳起来,可是看着场上的气氛,他怂了,眼里含泪地默默捧着自己被烫伤的手坐稳了,准备看一场好戏。 阮尽欢的茶碗摔下去,卢千里的脚步就停了。 “过来。”生硬的两个字。 卢千里有些发愣,一动不动。 那边的纨绔们以为阮尽欢是在喊卢鹏程,咬了咬牙,还是狠心就要扶着卢鹏程过去,阮尽欢绝对是整个天都最惹不起的可怕人物之一!跟三王爷勾肩搭背,又据传跟巨商沈恙有过交情,还同朝廷新贵颜沉沙有那么几分铁哥们儿的感觉,重要的是他还是大先生,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是夏临渊的人! 阮尽欢自然看到了那边几个白痴的白痴行为,眼睛一瞪就骂道:“谁让你们过来了,扶着他立刻滚出哥的视线!” 所有人呆了,本来应该为这样侮辱性的话语而愤怒的,可是转眼他们却高兴了起来,以冲刺的速度直接扶了卢鹏程走人。 夏恒昭皱了眉,悄悄给夏三天打了个手势,夏三天会意,又无声地下了楼,只剩三喜在上面侍候着。 现在整个二楼上,人都走得差不多了,都是被吓跑了的。 阮尽欢现在直视着卢千里,“还不过来?要我请你?” 卢千里深知阮尽欢的可怕,哪里还敢让阮扒皮来请他,只好认命地走了过去。 他刚刚一走到桌边就被阮尽欢一个巴掌拍中了脑袋,“臭小子,敢不认你爹?” ……想起当日认“贼”作父的惨痛经历,卢千里顿时有吐血的冲动,只是现在听阮尽欢这样喊他,他又觉得心里酸酸地,便没有反抗。 阮尽欢看他这逆来顺受的样子忍不住又给了他丫几巴掌,让你小子不来看我,让你小子不来看我,活该你被欺负! 其实啊……阮尽欢都没觉出来,他这是已经人到中年才会出现这种护犊子的心啊…… “干什么不说话?傻了?”阮尽欢完全不是刚刚把卢鹏程那帮人吓得要死的可怕模样了,又恢复成那吊儿郎当扶不上墙的烂泥的模样了。“说啊,好歹你还是叫过我一声‘爹’的是吧?乖儿子,你这样可不对啊……” 卢千里还是咬着嘴唇不说话。 阮尽欢看着来气,又给他他丫脑门儿一巴掌,“嘿,你还给哥扮深沉,有种啊!” 说着,他一伸手又要拍卢千里的脑门儿。 夏恒昭在一边默默拿起了窗台上的盆栽,挡在了自己的脸边,老子真的不认识这个人!老子真的没有看到卢千里这小子在阮尽欢面前会这么惨!他现在才知道卢千里当初为什么跟他说他不敢去见阮尽欢啊,尼玛啊,见面就这样血淋淋的,谁敢去见啊?! 卢千里感觉到自己又要被拍了,嘴角抽了一下,突然抬起头说道:“再拍下去我这聪明绝顶的脑瓜就要被你拍傻了。” 阮尽欢那巴掌停在半空,还没来得及落下去,闻言也抽搐得厉害,然后他突然面无表情翻白眼,接着依旧一巴掌给卢千里拍脑门儿上,“傻逼,你这脑瓜就是不拍也没你老子我聪明。” ……好贱! 就是围观的三喜也表示自己扛不住了,阮尽欢简直就是犯贱的鼻祖啊! 卢千里觉得自己傻逼一样地走过来的这种傻逼行为简直就是比傻逼还要傻逼。 阮尽欢这一巴掌下去拍高兴了,改拍他肩膀,“乖儿子,以后谁欺负你就告诉我,看老子弄不死他们!” …… 放下了狠话,三喜跟夏恒昭都虎躯一震,卧槽啊,阮尽欢你丫的狂爆了! 卢千里默默地说不出话来。 阮尽欢想起下午还有事儿干,于是朝夏恒昭勾了勾手指,“那哥们儿,别拿个盆栽挡着自己的脸就以为自己是棵树了,走吧。” 然后他对着卢千里笑了笑,转身离开,脚步轻快。 夏恒昭朝卢千里耸耸肩,也跟上走了。 酒楼二楼的小二见人走了这才敢上去,然后就看到了卢家小公子卢千里。 卢千里埋着头很久,忽然狠狠用袖子擦了擦眼睛,“傻逼,哭什么哭,竟然被阮扒皮那怂货给感动了,真是弱爆了……” 这里再没有别人,卢千里只是在骂自己而已。 其实,阮尽欢看上去不怎么样,意外地,是个很温柔的人呢。 第四十一章:帅胖张莫问 这一回用的炭笔跟以往用的完全不一样,这看上去已经有了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感觉。 阮尽欢写完了一大页宣纸,停下来看着自己手里的炭笔想了想,又继续埋下头去演算。 他那个大箱子里装的东西放得太久,也太杂乱,要重新整理出来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不过这些都是他这些年研究的精髓,自然舍不得丢掉,只好抓出来重新好好研究一遍,其实最痛苦的是——当时的条件太差,有的东西是匆忙之间写出来的,字迹已经难以辨认,只能根据边角情况来推测,所以演算量很大。 上午从口福酒楼回来之后他整个下午都窝在桌前拼了命地算,他打了个呵欠,看着窗外那浓绿的树荫,不知不觉早已经是盛夏了,一字峰上的那棵梨树,不知道今年有没有结果子呢? 夏临渊坐在书房里听说了阮尽欢今天干的事,忍不住笑了一声,“千里没事儿吧?” “没事儿。”夏三天老老实实地回答,“不过二公子让我敲断了卢鹏程的几根肋骨。” “断了就断了吧。”完全不觉得这件事情有多严重,夏临渊大笔一勾,看着白色的宣纸上出现的轮廓,不由得笑起来,“阮尽欢爱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只要他不在王王府里闹事,或者不在外面闹出人命来,一切都由镇南王府兜着。你去看着他吧。” 夏临渊最近又开始忙起来了,自从他彻底解决了前朝留下的祸患,带回了阮尽欢之后,整个天都的局势都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镇南王府原本因为有青岚那边的制约,所以不敢在朝堂上放开手脚,可是现在既然没有了后顾之忧,朝廷里就开始怀疑镇南王府要夺位谋反了,所以看似平静的天都其实暗地里汹涌着呢。 夏三天走后,张莫问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家主子那一笔一划,却一点也不关心他画了什么,只是问道:“主子,你不准备告诉他雁流水的事吗?” 现在连张莫问也开始称晏行云为雁流水了。 “为什么要告诉他?”夏临渊轻笑了一声,看了张莫问一眼。 张莫问只觉得自己被针扎了一下,差点坐不稳就要跳起来,他讪讪笑了一下,“我这不是觉得……” “觉得他很可怜吗?”夏临渊画着画着却觉得画不出感觉,随手将羊毫小笔一丢,墨迹四洒,那张未画完的画就这样毁掉,“雁流水这样的人,普通人是看不懂的,他不是可怜,他是不该生在这世上,或者说……他不该遇到阮尽欢。” “可惜了……”张莫问不由感叹了一声。 “有什么可惜的,反正也不能收为己用,我敬他是个正人君子,可是上天最不怜惜的就是正人君子。”随意地坐下来,举手投足之间已经俨然一派贵气,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敢直视他的眼,那一双眼里的感情虽然淡漠,然而一种独特的光芒却太过强盛。 作为夏临渊最忠心的谋士,张莫问岂会不知道他眼里的光芒代表着什么,只是他还是想不明白夏临渊的话,为什么说不能收为己用?“雁流水不是赞成主子你坐拥天下吗?为什么说不能收为己用?” 夏临渊斜过眼,看了张莫问半天,突然摇头失笑。“莫问啊,你现在每天去白露的厨房偷东西,转眼已经是这样的形体了,当年你还是个翩翩公子,不知现在是否还有美人对你投怀送抱呢?” 张莫问尴尬极了,“主子您说笑了。” “刚刚说到雁流水……”夏临渊双手交叉到一起,眼神变得渺远,“你怕是记性不好了,忘记四年前我们做过什么了吗?阮尽欢跟雁流水,注定只能选一个,如果是你,你选谁?” 张莫问不知道自己会选谁,但他知道主子一定会选阮尽欢,有的答案就是这么肯定,肯定到令人心惊胆战的地步。 只是…… 他怕主子最后连阮尽欢也留不住。 然而这话他只能埋在心里,不能说出来。 知道四年前真相的雁流水已经没有了威胁,剩下还在百叶青峰里住着的阮尽欢却是一个可怕的不稳定因素。 张莫问又跟夏临渊谈了其他的要事,就退了出去,他本来想直接出府,可是一转念想到阮尽欢,竟然转身往百叶青峰走去。 他敲响门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暮色开始笼罩下来。 里面似乎很安静,接着就传出了一声应答,“进来吧……” 张莫问也着实不客气,推门进去,转过屏风就看到了阮尽欢那靠窗的小书房里满地都是纸,上面写满了他不懂的文字。 阮尽欢没意识到是张莫问进来了,还以为是小翠又给他送糕点来了。 他伸个懒腰,然后打个呵欠,漫不经心地转过头来看到张莫问的时候,一脸的闲适已经变成了惊吓。 “张胖子你来干什么?又偷了白露的东西被打了?!” 张莫问忽然知道刚刚在夏临渊的书房里他不知道的那个答案了,尼玛啊,要是让他在阮尽欢跟雁流水中间选一个的话他肯定是选雁流水啊!阮尽欢这这种极品凭什么竟然还说他偷东西被打!最重要的是——他说得还这么大声! 看着张莫问那愤怒的表情,阮尽欢当然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这个时候,转移话题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你怎么来这里了?” “我……我只是跟你谈谈心嘛……”张莫问想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不禁有些心虚。 阮尽欢被他的话恶心到了,他上上下下打量着张莫问,嘴里生硬地憋出了一句:“死胖子,滚远点!老子跟你没心可谈!” 死……死胖子! 阮扒皮竟然敢喊他死胖子!!! 张莫问立刻出离了愤怒,一把就抓过阮尽欢的胸前的衣襟把他使劲摇晃着,“阮扒皮你搞清楚了——说谁是死胖子啊?!我虽然现在变得胖了那么一丁点儿——但是!就算老子是个胖子也是很帅的胖子!” 阮尽欢被他摇得直翻白眼,就差口吐白沫去见王母娘娘了,为了自己的小命他只好妥协,“你是最帅的胖子,快把哥放下来!” 张莫问被这句“最帅的胖子”安慰了,于是把阮尽欢放开了,还用那厚厚的白白的手掌给他理好了衣服。 阮尽欢想不到这张胖子暴走会如此恐怖,被他放开之后就坐在椅子上一个劲儿地喘气咳嗽。 “你丫下手真黑。” 张莫问也有些不好意思,“抱歉抱歉,一愤怒起来就没个度,你没事儿吧?” “没什么大事儿。你来干什么的?直说吧。”阮尽欢灌了一杯水进肚,总算是顺过了气。 “我只是想来问问阮大先生,你给我家主子的承诺什么时候才能兑现?”说到正事,张莫问那张脸上顿时就隐去了不正经的表情,变得严肃,倒真像是个称职的谋士了。 阮尽欢笑起来,“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什么时候给过你家主子承诺?” 张莫问疑心阮尽欢是在胡说八道,“如果没有承诺,他这种不做赔本买卖的人怎么会给你这么大的自由让你到处惹事?” “那是因为哥的魅力无人能挡。”阮尽欢鄙夷地看着张莫问,这家伙看样子不怎么尊重自己的主子嘛,还说“他这种不做赔本买卖的人”,啧,看不出夏临渊其实挺不得人心的啊,要不他把张莫问也策反了?不过张莫问太危险,还是夏临渊身边的人,恐怕还没策反成功他就被一刀给咔嚓了,多不合算。 所以阮尽欢考虑之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张莫问完全不知自己已经在被策反的边缘兜了一圈回来,他只是看着阮尽欢,还在判断阮尽欢说的话的真假。 阮尽欢看出他一脸的怀疑,只好给他下一剂猛药,“其实夏临渊夺位哪里用得着那么麻烦,只要利用好你们手中已有的牌就是了嘛。” 这种敏感的“夺位”两个字,这人竟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说出来,真是疯了! 张莫问被他吓得不轻,连忙道:“你快闭嘴,说什么呢!” “夺位啊。”阮尽欢以为他没听清楚,又重复了一遍,看到张莫问那便秘一样的表情他顿时明白了,“我知道了,你是想我说得含蓄点是吧?” 张莫问言语不能,只好点头。 于是阮尽欢这样说道:“我们用不着去杀死皇帝,只要杀死夏临渊他老爹就可以了。” ……噗…… 张莫问长吐一口鲜血,瞪着阮尽欢,几乎就要往死不瞑目的深渊里撞了。尼玛的这就是含蓄点吗?!还有最后那半句是怎么回事啊?! 阮尽欢对他内心的复杂表示理解,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帅胖啊,我知道你听到我这么英明神武的计谋一定很激动,但是你这样我会受宠若惊的,我还是要谦虚一点的嘛……” 狗屁的英明神武!阮扒皮你个王八蛋,就你还谦虚!骗鬼呢吧! 不对,抓错重点了——重点应该是那个“帅胖”啊,那是哪里冒出来的绰号?! “帅胖,你不要激动嘛……”无耻的阮尽欢…… “我是看你们镇南王每天都在喝药,每天都在睡觉,干脆让他死了算了,再栽赃给皇帝,到时候夏临渊打着孝道的名义夺位,谁还能说半个字?” 张莫问一下不闹了,他用谋士特有的那种审视的目光重新看着阮尽欢,阮尽欢还是那样懒洋洋地坐着。 “果然是大先生……” 张莫问说了这样奇怪的一句话,然后就走了。 阮尽欢摸了摸自己的脸,似乎是想看看自己的脸皮是不是又厚了,然后他打了第三个呵欠,又去演算了。 第四十二章:又见灯会 晚上的时候,阮尽欢又出门了,这一次是去看灯会。 他天生就喜欢热闹的场合,天都也是有灯会的,他只是突然想出去逛逛,这一次只有三喜跟在他身边。 出了门,往右转,就到了天都的街市上,街上提着灯地游人很多,两边的牌楼上也挂着五彩的灯笼,街两边的商铺之间拉起了绳索,绳索上挂满了各色的花灯,漂亮极了。 天都毕竟是都城,就连灯会也是比山阳那个小县城要热闹很多的。 三喜没有说话,出来逛灯会的阮尽欢也没有买花灯。 他只是坐在桥边上,注视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他们鲜艳的衣裳,听着他们的欢声笑语,感受着他们内心的喜悦愉快,可是自己却没有一点感觉,明明都是灯会,为什么就是不一样呢? 是因为薛忘音不在,还是因为换了个地方就没感觉? 阮尽欢穿着他一直喜欢的深青色的宽袖衣袍,仰着脸看来来往往的人,看不出脸上有任何恶意和算计,只剩下淡淡地几乎看不到的浅笑。 河里的河灯逐渐地多起来,一河的流光溢彩。 “含青,你好像不高兴。” “只是觉得主子你不应该答应那么苛刻的要求。” “不答应又能怎样?” “可是我们……” “含青,眼光放远一点,夏临渊不是那么简单的人……” …… 阮尽欢听到了夏临渊的名字,他毫不避讳地看着走上桥来的两个人,其中那个青衫文士很是眼熟。 庄含青也想不到会在桥头上遇见阮尽欢,他忍不住停了下来,皱眉看着阮尽欢,阮尽欢也看着他。 一时没有人说话。 走在前面的那身穿紫袍的男子见庄含青停下,不禁疑惑,又看到了阮尽欢,便问道:“含青,怎么了?” 庄含青不知怎么介绍,一时有些为难,可是阮尽欢却洒然一笑,坐着桥栏上对着紫袍男子一拱手:“想必这位就是富甲天下的沈恙老板了。” 沈恙实在想不到这个刚刚见面的陌生人能够一口道出自己的名字,他看了自己身边的庄含青一眼,回道:“阁下好眼力,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阮尽欢。”他现在这个名气已经不再神秘了,阮尽欢也乐得告诉他,“在下曾受过无恙商号的恩惠,见到二位过来原就是打算打声招呼的。” 庄含青轻轻到沈恙耳边解释了几句,沈恙顿时明白。 就在那主仆二人相谈的时候,阮尽欢却在打量沈恙。 果真是当得起一个“恙”字的,面色苍白,满脸的病容,可是眼神却很是犀利,露出来的那双手真的是骨瘦如柴,到了天都之后他才听说关于沈恙的事,听说他生下来的时候就是这病弱的模样,本来是不能够活下来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惊无险地活到了现在,竟然还建立了雄霸东朝的无恙商号,沈恙的名字现在可是家喻户晓,比阮尽欢有名多了。 “原来阮公子当初也为我无恙商号行过方便,此处不便,还请移步。”沈恙听了庄含青的话之后,也对阮尽欢好奇了起来。 阮尽欢本来就无聊得紧,也就答应了。 一行四人,阮尽欢跟沈恙走在前面,三喜跟庄含青走在后面。 那庄含青就是当日带队过小扇关的青衫文士,端的是很有胆识。 来来往往的人手上都提着花灯,沈恙见阮尽欢两手空空,不由问道:“阮公子为何不买盏花灯来玩?” 阮尽欢看到花灯就容易想起旧事,他只是一笑,却不想告诉别人,“正想去看看。” 他这样一说,几人都停了下来,看他走到了一边卖花灯的摊子前。 卖花灯的是个打扮很朴素的中年妇女,已经不是那一夜那个老伯了。 阮尽欢拿起一盏虎头灯,看了看里面放着的蜡烛,“大婶儿,你这花灯里的蜡烛都是这么短的吗?这么短怎么能够燃到天明啊?” 那大婶儿见阮尽欢穿得虽然不是很富贵,但是身边的人却是气度不凡,哪里敢怠慢,忙堆着笑说道:“客人您可别说笑了,这哪里的花灯都是这样啊,蜡烛都是一样长的,可没有能够燃过夜的花灯。” 阮尽欢一下就愣了,他的眼神似乎一下飘远了,却还是继续问那卖花灯的大婶儿,“我要是价格翻个倍,能不能给我点个长点的蜡烛?” 沈恙跟庄含青对望了一眼,都觉得阮尽欢的言行很奇怪,从来没见过人这样买花灯的。 “哎哟,这事儿我倒是也想,可是您看看,这花灯的高度只有这么一点,要是放长的蜡烛进去要不是放不下,要不就是会把灯烧坏,您就是价格翻倍我也做不了啊。” “哦。”阮尽欢淡淡地应了一声,似乎早就有预料,然后就放下了灯,转身招呼沈恙跟庄含青离开。 莫名其妙,问了一阵又不准备买。 沈恙觉得这人很奇怪,他从江南来天都没几天,阮尽欢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天都,想不听到也难,只是今晚见到的阮尽欢跟传言之中似乎有些不一样。 他们找了一家普通的酒楼坐了下来,点了几盘小菜,要了一壶好酒,阮尽欢拉三喜坐下了,沈恙也拉了庄含青坐下。 “沈老板可知,我感激你并非是因为小扇关一事。” “哦?愿闻其详。”沈恙想不到还有别的理由,他跟这个阮尽欢什么时候有过交集? 阮尽欢又想起去明月布庄杀价的时候干的那些事情,“山阳城有个布庄叫做明月布庄,我在里面自称是沈木易,冒充成了你,打着仁义的旗号骗了那魏老板一批布,后来的事情,沈老板你恐怕比我清楚吧?” “原来是你。”沉沉恙失笑,那没有血色的脸看上去终于多了几分生气。 “无恙商号的消息,真是灵通,我在小扇关问了你身边的这位谋士,说那批货物是运去赈济江北的,还在市井上听说了你给江北的灾民发衣服的消息……”阮尽欢那个时候就有一种奇怪的预感,沈恙去赈济江北的举动全是因为自己在明月布庄假冒他的名姓,可是无恙商号最注重的是名声,所以唯一的解释是沈恙为了无恙商号和他个人的信誉履行了阮尽欢这个冒牌货说出的承诺。 沈恙摇头,“阮公子是个很聪明的人。” 莫名其妙地一句话。 阮尽欢今天心情不好,懒得再说话。 一张桌子上安安静静地。 渐渐地,人多了起来,街上也更加热闹,东朝的风俗就是这样,灯会逛够了,就是上大灯游会,还有吹歌的队伍。 这人一多,阮尽欢才发现好位置很快就要没有了,他忙拉了三喜招呼沈恙跟庄含青,就往栏杆那边挤。 沈恙平日里身子有病,不适宜这种人多的场合,可是看到人多了之后也有种很奇妙的感觉,庄含青在一边为他开道,很快他就站在了阮尽欢的身后。 天都的灯会远比山阳的灯会来得浮华艳冶,也更富丽堂皇。 这里似乎没有穷人,没有痛苦,也看不到泪水。 不是那天的那队伍,也不是那天吹的曲子,更不是那天的唱词。 阮尽欢脑子里只有那句“罗襦宝带为君解,燕歌赵舞为君开”…… “沈老板,你看到那个庙神老爷了吗?”一时之间,阮尽欢兴奋了一下,看到了熟悉的庙神老爷! 沈恙有些苦恼,“看不到啊。” 前面的阮尽欢一下愣了,他转过头看着沈恙,背着光的脸看不清表情。 “怎么了?”沈恙被他吓了一跳,突然转过头来看什么?他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阮尽欢看了看沈恙的身高,不知为什么突然笑了一下,他跟薛忘音差不多高呢。 深夜了,灯会散了,河里飘着的河灯也开始熄灭,刚刚还流光溢彩的河面上顿时只有星星点点的光,还在微风里摇曳,闪烁。 夏三天带着王府的侍卫出来寻人了,阮尽欢同沈恙告了别,然后就朝王府走去。 回到百叶青峰,他合上门,坐到床上,双手环住自己的身子,抱得紧紧的。 在山阳城逛灯会的那天,薛忘音也站在自己的身后,他问他看得见吗,他说看得见。第二天早上在乌篷船里醒来的时候,他问他虎头灯为什么还亮着,薛忘音说兴许是十文钱的灯跟别的不一样吧…… “薛二爷,真是突然之间就很想你呢……” 第四十三章:真正的夏临渊 薛忘音坐在牢房里,看着那口小小的窗,表情很淡。 牢头哭着从班房那边滚过来,使劲摇着牢门,“爷,爷,爷您就出来吧!我们这个牢房真的养不起你啊!” 薛忘音回看了他一眼,摇摇头。 “爷,算小的错了还不成?是小的对您出言不逊,是小的错了,小的该死,不应该跟您较劲儿,您就出来了吧!我求求您了,知府大人今天就要来巡视牢房了,您就出来吧……”牢头叫做李晓三,他当了半辈子的牢头,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棘手的人物,这天下间哪儿有这样的疯子专跑过来住牢房的?还还一住就是半个月,看上去就跟不打算走了一样。 薛忘音还在思考人生,“你说人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牢头李晓三一听,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直接溅到牢门上,尼玛的又是这个问题! 后面的狱卒都上来把牢头扶开,然后迅速打来水清洗牢门,一边洗还一边战战兢兢地道歉:“薛二爷,抱歉,抱歉,我们牢头他不是故意弄脏您的牢门的,呵呵呵呵……洗干净,我们给您洗干净……” 薛二爷的洁癖很严重。 他闻言点头,又看着窗外去了。 大半个镇南王府的人都在找薛忘音,可是一无所获。 书房里,夏临渊直接将下面的人递上来报告情况的折子丢在了地上,骂了一声“废物”。 张莫问稳稳地坐着,心想这薛忘音当年就是手染无数人鲜血的江洋大盗,当年就没抓到,现在要抓到也难,这有什么好生气的,考虑了一下,他还是决定转移自家主子的注意力:“主子,现在天都这边的时机也基本成熟,三王爷那边已经决定跟我们一起反了,又有颜沉沙那边连本上奏,我们不如……” “理由呢?”夏临渊冷冷看了张莫问一眼。 张莫问自然知道夏临渊还在为寻找薛忘音不力一事而震怒,他倒是一点也不介意。听夏临渊这样问,他本来想说直接说幼帝昏庸无能的旗号灭了就是了,可是脑子里不受控制地冒出阮尽欢同他说的那些话。 他也不是没有怀疑过的,镇南王昏迷了那么久,一年到头都在喝药,御医换了一轮又一轮,从来没见醒过,府里的姬妾竟然在镇南王还在世上的时候就被夏临渊遣散了个干干净净,全天下的人都认为镇南王残暴,坏事做尽,全天下的人也都认为镇南王有个出色的儿子,夏临渊是天下人眼中的君子,是天下人认为的慈悲救世的人,可是身为夏临渊身边的谋士,张莫问很清楚,镇南王没有做那么多的坏事,很多事情都是夏临渊的意思,可是最后背骂名的都是镇南王。镇南王府没有王妃,听说早在镇南王还在江北那边的时候就死了,也听说镇南王和世子不和,张莫问以为都是传言,可是现在想来…… 看着张莫问眼神闪烁,头上冒出冷汗,夏临渊很好奇他想到了什么,暂时丢开了薛忘音的事情,却问张莫问:“莫问,你想到了什么?” 张莫问头上的汗是止不住地淌下来,他咬了咬牙,“天下重孝道,镇南王已经昏迷许久,御医说无药可治,不如……” “砰——” 砚台摔倒张莫问身边的几案上,墨汁飞溅。 夏临渊面染寒霜,双眸似剑,“谁告诉你这个办法的?” 张莫问看夏临渊这样的反应,忽然之间什么也不怕了,他站直了身子,肥胖的身躯看上去还是那么滑稽,只是不知为什么多了一种难言的倔强。 “你不说我也知道的……”夏临渊忽然叹息了一声,坐下来挥了挥手,“莫问,你先走吧。” 张莫问躬身告辞,“莫问先行告退。” 出了书房,张莫问正遇上走过来的管家夏三天,夏三天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推门进了书房。 忽然之间,张莫问就觉得事情已经完全清楚了。 镇南王昏睡时日太久,若非人为,怎么可能? 只是……主子他的心肠当真能够这么狠吗?他有时候也设想过假如自己身处夏临渊的位置会怎么做,可是没有答案。然而阮尽欢那天看似玩笑地提出了这个方法之后,他就忍不住开始怀疑,他是夏临渊的谋士,自然希望夏临渊以最完美的方式将天下纳入掌中,镇南王的生死在他看来只如草芥,他甚至很赞成阮尽欢的方法。 想不到,阮尽欢竟然是整个镇南王府、甚至是整个天下,唯一看得懂夏临渊的人。 一切的一切都太巧了,所有的条件都已经具备,就像是早就算计好的,现在他们杀了镇南王,嫁祸给皇帝,真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虽然希望夏临渊用完美的办法登上皇位,可是他又隐约觉得这样的办法太残忍,更觉得夏临渊的深藏不露太可怕。 镇南王府里发生的这一切,恐怕也只有夏临渊一个人能够无声无息地做到,如果有了夏三天的配合或许就更完美了。 张莫问回望了那书房一眼,顿时觉得有些压抑,很让人喘不过气来,他又想去阮尽欢那儿了。 “帅胖,你又来了啊。”阮尽欢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那棵已经枝繁叶茂的梨树下跟他打招呼。 张莫问有些想不通,怎么阮尽欢就能够如此闲散逍遥自在呢?“我跟主子说了那天你说的办法。” 阮尽欢的眼神闪了一下,“哦”了一声,便没有了下文。 “你不好奇主子是什么反应吗?”张莫问有些无奈,明明是想引阮尽欢上钩,谁料这家伙贼精贼精的,一点也不感兴趣的样子。 “他是什么反应与我何干?”阮尽欢回答得异常冷漠。 张莫问愣住了,随即摸了摸自己厚厚的下巴,的确是与他没什么关系啊。不过他现在有个考虑了很久的想法还是要告诉阮尽欢,“阮尽欢,你如果想活命的话就快点想办法逃走吧。” “为什么?”涉及到自己的小命的事情,阮尽欢当然十分关心,虽然自己身上的毒早就解了,可是人身自由始终受到限制啊。 “因为你再待下去,我一定会力劝主子杀了你的。”张莫问如此回答。 “帅胖,你越来越毒了。”阮尽欢感叹了一句,缩在太师椅上,惬意地看着天,“不过为什么你一定要我死呢?” “因为我嫉妒你。”张莫问很是严肃地说着,眼底闪过的却是异样的光芒。 “因为你觉得帝王是不能有感情的才对吧?”阮尽欢没有看张莫问,依旧是在看天,这么蓝的天空,很少见。 张莫问沉默了。 阮尽欢眯着眼睛,刚刚躲进云层里的太阳又钻出来了,他的声音懒懒地,“夏临渊未必不是这样认为的。” 不懂,完全不懂。张莫问觉得自己的智商真是不够用了。 “帅胖啊,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阮尽欢笑嘻嘻地问着他。 张莫问脑门上青筋蹦了一下,“你智商才不够用!” “哎呀,帅胖,没关系的,你长得胖,智商全给了你身上的肥肉,大脑自然就显得小了,我知道你苦衷的。”阮尽欢坐起来拍了拍张莫问的肩膀。 “你刚刚的话是觉得——主子一定会杀你?”张莫问只想到一种可能。 可惜答案是错的。 阮尽欢摇了摇手指,“他一定会放了我。” “为什么?”这怎么可能?主子一向是奉行不能用的人就消灭掉的原则的。张莫问觉得阮尽欢必死无疑。 “因为啊——”阮尽欢拖长了声音,斜着眼睛偷偷看张莫问的表情,然后恶意地弯起了唇角,接着道,“哥这种奇葩是世上少有的,哈哈哈……” 张莫问肺都要气炸了,他脸色青黑,想不到自己又被阮尽欢给摆了一道,他现在脑子只有一个想法:杀了这王八蛋算了! 阮尽欢这种人要是活在世上,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会折寿的!绝壁会折寿的! 阮尽欢打个呵欠,“哎呀,帅胖你就不要多想了嘛,想多了会伤身的,伤身就会不举,不举就会没老婆——” “你闭嘴!”狰狞地怒吼了一声,张莫问觉得自己一代天才,怎么到了阮尽欢这里就活像个傻逼了呢?尼玛的伤身是那个意思吗?你才不举,你全家都不举!污言秽语!这阮尽欢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什么不正经的事情啊?! “帅胖啊,你生气的时候好可爱,哈哈哈哈……”阮尽欢笑弯了腰。 我们亲爱的帅胖站在院子里,雷了个外焦里嫩。 其实夏临渊到底是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张莫问看着阮尽欢,他笑得太夸张反而觉得有些刻意的感觉。 现在阮尽欢是不是真的笑得出来,恐怕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张莫问忽然之间有个很冒险的打算,假如他把雁流水的事情告诉阮尽欢,他是不是还能笑得出来? 只是……雁流水的事情终究是个秘密,就像是青岚四年前发生的一切,也只能是个秘密一样。大概,会永远埋着,埋在青岚的玉矿里…… 第四十四章:无法完美 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夏临渊了。 阮尽欢随手摘下花园里一朵月季,却忽然觉得手指指尖刺痛,一看才发现指尖冒出了一点红色,被扎伤了。 这个世界上,不仅是玫瑰才带刺。 此刻是夜晚,没有星月,没有和风,夏日的闷热穹顶一般压下来,似乎要让人喘不过气来。 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像是一个真正的大先生了,只可惜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 不知道,雁流水现在怎么样了…… 他的薛二爷,现在又在哪间牢房里思考高深的哲学问题呢? 颜沉沙是不是又在明亮的灯盏下作画呢? 那个曾经的于羡,是不是又悄悄爬上了哪个人的窗台…… 不过啊,都跟此时此刻的阮尽欢无关。 他走出了百叶青峰,这些天进进出出已经踩熟了王府的路线,然而不是为了逃走,而是去看一个人,一个在阮尽欢的计划里很重要的人。 那是很富丽堂皇的一座房子,回廊屋檐,精致巧妙,极尽奢靡,可是同时也笼罩着重重的阴云,一年多来,这里从来见不到任何生气,这里是昏迷的镇南王住着的地方。 还没靠近外门,就有侍卫拦下了阮尽欢。 “王爷养病之处,闲杂人等不得靠近。”那侍卫冷冷地说着,目光里带着铁血的味道。 阮尽欢早就料到是这样的情况,向里面亮着灯的屋子看了一眼,笑道:“我知道,不过你可以进去通传一下。” 那侍卫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却挥手让别的侍卫去了。 阮尽欢坐到屋外回廊的栏杆上,看着廊下的小湖,清风拂过湖面,带去他身上的燥热,整个人的脑子也异常地清醒。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大先生是干什么的……夏临渊会知道吗?他阮尽欢,也是有好奇心的。 过了一会儿,张莫问出来了。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阮尽欢还坐在栏杆上,双脚吊在湖面上方一点晃晃悠悠,就像他坐在一字峰飞来石上的时候那样惬意潇洒。 有时候他会想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里,会遇上这些人,会做了这么多本来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说到底,罪魁祸首都是雁流水…… “帅胖啊,我突然之间觉得活着很痛苦,不如你快去跟夏临渊说说,让他杀了我吧。”阮尽欢半开着玩笑一般说着。 然而张莫问却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想起刚刚在房间里看到的那个人,突然之间觉得夏临渊也很不容易,现在听到阮尽欢这样问,他不禁很奇怪地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当皇帝坐龙椅呢? “你想死,不如直接告诉我,何必还让莫问转告?” 一个冷静淡定的声音传了过来,张莫问阮尽欢二人转头望去,却是夏临渊从那灯光昏暗的房间里走出来。 阮尽欢看着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天空,这样的天空让他感觉自己就要回到另一个世界,可是一转眼,就会重回现实,“夏临渊,我没有多少耐心了。” 夏临渊近了,他那一张堪称漂亮的脸容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在黑夜里也让人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夏临渊,你快谋反吧。”阮尽欢又说,他的声音很轻,像是一片羽毛,然而落到湖面上的时候却有清风吹起微澜,谋反这种事,说得这么轻描淡写。 “我谋反了,你就好离开了吗?”夏临渊站在他身侧,双手按住了阮尽欢坐着的那条栏杆。 “对啊,你快点当了皇帝,我就离开嘛。”阮尽欢面无表情地用俏皮的语气说着话,感觉很是诡异。 张莫问不知道为什么退了一步,总觉得自己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才是谋士啊,为什么感觉自己这么没用,什么也不知道啊…… “你以为我不会杀你?”阮尽欢就真的这么自信,这么信他当初留下的承诺? 当初他说,只要他谋反了,当上了皇帝,纳天下于掌中,就放他走。现在阮尽欢就这么想走么…… “你不会,因为你舍不得杀我。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了证明他曾经以人的姿态存在过,那就应该留下他还是一个人的证明,你最终要杀掉镇南王,灭情绝义,可是你对我是什么感情,也许你比我清楚,我活着,就是你曾经身为人的证据。”一个字一个字地清楚地说出来,就像是拿一把刀残忍残酷地缓慢剖开一个人的心脏,看到里面溃烂的伤口,阮尽欢觉得自己说得一点也不慌乱,就像那张嘴、那条舌、那管喉都不是他自己的一样,从始至终他都希望自己是个旁观者。 雁流水说,局内局外,谁又看得分明? 张莫问又退了一步,他像是第一天认识阮尽欢这个人一样,这个阮尽欢,不是他所熟知的那个阮尽欢。 夏临渊看着他深青色的衣袂,抬手拾起落在栏杆上的一片,细细摩挲,“尽欢,我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吗?” “没有了。”因为夏临渊太追求完美,要造反,都要漂漂亮亮,让别人找不到话说。夏临渊是个很虚伪的人,自己做下了许许多多的坏事,却还让天下人交口称赞,明明是他在背后使手段让镇南王昏迷不醒,却没有人怀疑他,就算是谋反,也搞得跟做正义的事情一样。 “其实,成王败寇,你又何必追求这么完美呢?”太完美的人生,其实都不是人的人生。阮尽欢突然觉得夏临渊好可怜。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夏临渊的执念是天下,他的执念是…… “不完美的……”夏临渊忽然叹息,他伸出手,摸着阮尽欢的头发,顺着后颈,触着他的脊背,没有用力,只是轻轻地触碰,“在我作出选择的时候,就已经不完美了。” 他要的是天下,不是阮尽欢。 他知道自己对阮尽欢带着怎样的感情,可是他又很理智,其实很多事情本是可以两全的,但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阻拦,所以两全其美的佳话只是个神话,于他而言,太追求完美,就是不可以两全的原因。 阮尽欢没有反抗他的接近,他脑子里闪过很多人的身影,还有和这些人相处的一个个画面,跟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自己都似乎记得,他的记性有时候好到连自己都害怕的地步。 “阮尽欢,你知不知道,我其实……”其实什么呢?为什么自己还要解释? 夏临渊忽然就不说话了,他发现自己做得还不够绝,还不够绝。 阮尽欢看着脚下的湖面,忽然笑出声来,“我突然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呢。” “你的预感很准。”夏临渊不喜欢给自己留下后路,他觉得张莫问那天的话没有说过,是不是应该把一些事情告诉阮尽欢呢?“你知不知……四年前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不是说过了吗?”阮尽欢偏头看着夏临渊。 夏临渊轻轻地放下他的衣角,叹息一般答道:“没说完。” “知不知道雁流水为什么一开始很恨你?”夏临渊转过身,背靠着栏杆,与阮尽欢恰好像是要背道而驰,他看到了张莫问那惊恐的脸色,于是朝自己这位忠心的谋士安慰性地笑了一下,“当年的青岚之役,我派人假扮了你,传了假的情报,混到雁流水身边,获取他的信任,大先生应该会负责作战方案的讨论吧?所以假的情报,也包括那些……更重要的是,军器监的东西,最后都很轻松地在雁流水自己的营地里炸开了……” 轻描淡写,枯燥乏味,再惊心动魄的事实被夏临渊这张嘴一说出来,似乎就变得没有意义。 阮尽欢用手肘碰了碰他的臂膀,夏临渊转过头来看他,正对上那略带着悲悯的眼神。 阮尽欢从来不该有这样的表情。 阮尽欢想起了很多事,想起雁流水对自己的误解,自己对雁流水的愧疚,其实兜兜转转还是逃不开要插入一个夏临渊的命运。他愧疚,是因为他当初在战前确实有做过对不起雁流水的事,他觉得委屈,是因为那二十万人没有丧在自己的手中,雁流水说他是手染二十万鲜血的普通人,他当然要为自己叫屈,他没有做过的事情就不会承认。 “我走了。”阮尽欢跳下了栏杆,准备走了,有的东西,实在是不想听了。 “明天我带你去看雁流水吧。”夏临渊站在他身后,看着他骤然僵硬停住的背影,“也许……还可以去打猎……阴风十岭的风光,你也有一个多月没有看到过了吧?” 是啊,阴风十岭的风光…… 阮尽欢站了很久,久到他再迈开脚步的时候竟然觉得浑身的血液都似乎要凝结了。 “好啊,明天去看看。” 夏临渊看着他的身影,忽然觉得世界上的事情真是很奇妙。他冒险要进入阴风十岭,就是想除掉所有的后患,可是却没有想到,最后其实什么也没有得到。 廊上的张莫问脸色苍白,在阮尽欢走之后长叹了一声。 “莫问,你是不是不懂?” “这一次,我懂。” “你说阮尽欢到底喜欢谁呢?我现在也没有看清。” “总之不是主子你。” “莫问,你跟阮尽欢学毒了。” “主子,是想把事情都做绝了吗?” “大家都断了念想,才最好,你知道我是什么人的。完美……我要的是完美。” “是。” 第四十五章:逐鹿 “这就是阴风十岭?” 张莫问那张堆着肥肉的脸上挂满了惊讶,瞪大了眼睛坐在马车里看着眼前那壮美的群山。 他们镇南王府一行人走了四日,从天都到山阳,今日才终于进了阴风十岭的地界。 阮尽欢今天没有待在马车里,他骑马。 对与阮尽欢会骑马一事,夏临渊不是很惊讶,毕竟阮尽欢以前也在军中,应该是会骑马的。虽然那动作看上去很生疏,可还算有模有样。 阮尽欢听到了张莫问那惊讶的口气,很是臭屁地转过头瞥了张莫问一眼,“你这种京畿来的土包子,怎么会知道阴风十岭的美?” 张莫问坐在车辕上,真的有一种从马车里拖出那张黄莉木八仙桌给阮尽欢抽过去的冲动,他从死胖子,到帅胖,现在又成了“京畿来的土包子”,到底谁是土包子啊?!京畿来的那能叫做土包子吗?! 阮尽欢甩着马鞭,朝天翻着白眼,一副很轻视张莫问的模样,“帅胖啊,我知道你内心很自卑,真是我不好,我怎么能够这么优秀,这么出色出众出彩,这么天才,这么讨人喜欢,这么犯贱呢?我怎么能够让本来就因为身材越吃越胖问题本来就很少有自信心的你因为我的惊艳才华而更加自卑呢?真是造孽,造孽啊……” 随行的侍卫听到阮尽欢这么恶心的话已经面无表情了,这一路上他们吐着吐着就已经习惯了……现在他们已经练成了强悍的心脏,还有强悍的胃,不会因为这种程度的话就会吐个天翻地覆…… 可是张莫问不能,他一骨碌地从车辕上站起来,手指着阮尽欢,立刻就要骂什么出来,可是阮尽欢的反应比他更快,一鞭子直接抽上了前面拉着马车的马的屁股。 那马惊叫了一声,立刻就甩蹄往前奔去,张莫问因为惯性问题站立不稳,直接往后仰倒,摔进马车里,山路不平整,车轱辘压在上面显然很是颠簸,一时之间只能听到车里的哀嚎不断。 阮尽欢哈哈大笑起来。 等众人追上去,把早已经吓昏过去的张莫问从马车里扒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这家伙早已是鼻青脸肿了,估计是在马车里也没站稳,被颠簸得四处乱撞,看这模样真是好不凄凉…… 没有理会张莫问的悲惨遭遇,夏临渊只是注视着阮尽欢,两人都不是第一次到阴风十岭了。 阮尽欢依旧甩着鞭子,看着越来越近的明月峡,“夏临渊,你信不信一会儿我真的让明月峡成为你们的葬身之地?” “雁流水都没有见到,你不会轻易这么做的,况且,你以为我带这么多侍卫来是干什么?”而且,就算没有这些侍卫,在夏临渊眼皮底下,阮尽欢也是干不出什么事的了。 他说的的确不错,阮尽欢回看了后面跟着的一队精锐,有些无语。 明月峡,一线天,刚刚踏进去的时候还有些光亮,渐渐便越走越黑,阮尽欢很安静地想着,那天雁流水就是从这里离开,那浓烈的血腥味儿又萦绕在了心上。大先生,就算是大先生又能怎样?真真假假,看不分明。 所有人都被头顶上那一线天光所震撼,整条峡里只能听到清脆的马蹄铁敲在岩石上的声音,人与天地的鬼斧神工相比,是如此的微不足道。 阮尽欢摸着身下那匹马的鬃毛,头顶上的微光落在他身上,燃着深青色的衣袍,那颜色变得浅了,看上去好像要在这光里化开一样。 沉浸在自己思绪之中的阮尽欢看不到夏临渊的表情。 头顶一线的天光渐渐变粗,下面也终于不是完全的黑暗,可以看得清峡底流过的溪泉,可以看到峡壁边的碎石,可以看到峡口隐约的血迹,已经风干的、铁褐色的血迹。 阮尽欢相信,这些血迹不仅是曾经那伙山贼的,还有官兵的,来来往往的商旅的…… “就是在这里,我阻杀了夏恒昭带来的人,你现在有什么感受?”阮尽欢坐在马背上,微笑了一下回身看着后出来的夏临渊。 “……”就是在这里,他同样阻杀了财神寨一干山贼,阮尽欢又有什么感受呢?夏临渊想着,却没有说这话出来,有时候他感觉阮尽欢很脆弱,有时候却又感觉他很坚强,有时候很通情达理,有时候又不可理喻……很多事情他可以告诉阮尽欢,却都觉得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他又想起那天晚上,阮尽欢悲悯的眼神——那不是阮尽欢应该有的表情。 “有兔子!”一名侍卫长突然喊了一声。 夏临渊转眼看去,果然是一只灰色的野兔子,只可惜太小,还是等其他猎物吧。 顺着山路一直走着,越走就越接近一字峰,然而他们却没有去一字峰,而是去了卧佛岭。 阮尽欢留下的痕迹还在那里,那伤痕一般的炸裂的痕迹。 “听说卧佛岭上有座摘星台,其风景,比飞来石上更美。”夏临渊没去过摘星台,其他的地方倒是去了个七七八八。 “你怎么知道摘星台在卧佛岭?”阮尽欢忽然问道,他看着夏临渊的眼里充满了探究。 阴风十岭的景色很美,飞来石这些景致很多人都知道在哪里,可是摘星台不一样,因为摘星台特别高,所处的位置特别险,只是传说中才存在,很多人以为不存在这个地方,可是在地图出来之后,阮尽欢才知道果然是有摘星台的,而且正好就在卧佛岭。颜沉沙没有看过地图,薛忘音不可能告诉夏临渊摘星台的位置,他自己更是一个字也没有提过,夏临渊是怎么知道的? 夏临渊没有说话,翻身下马,雪白的衣袍一晃,山风鼓荡起他的宽袖,真有种谪仙的感觉。 所有人都下马了,只有张莫问因为昏迷未醒还窝在马车里。 阴风十岭地势险,又因为之前有财神寨盘踞,所以附近的猎户都不敢来打猎,这岭间的野物的确是很多的。 渐渐地,侍卫们都兴奋了,拉着弓箭四处走,时不时能够听见长弓拉满、锐箭破空、弓弦轻震的声音。 而阮尽欢跟夏临渊都还在往前走。 “我带你去个地方。”夏临渊忽然掏出了一条白色的绣带。 “你准备蒙上我的眼睛再带我去吗?”阮尽欢看着那条绣带,笼在袖子里的手悄然紧握。 夏临渊的手指将那绣带裹紧,却笑得温和,“摘星台,也是个好地方。” 白色的绣带不算宽,却正好能够将他的视线挡个严严实实,就算勉力睁开眼也只能看到一片明晃晃的白色,什么也看不分明。他只感觉到自己的手被夏临渊牵着,耳边响起夏临渊温和似水的声音:“我记得,是你背我上一字峰财神寨,现在,你是不是很后悔呢?” “就算我不把你捡回来,你也有办法进来。我后悔的,是没有在寨子里就杀了你,要让你跟雁流水玩那些莫名其妙的赌局。”雁流水很多时候更像是任性的孩子——阮尽欢忽然之间就这样觉得。 赌局,阮尽欢知道的赌局,是不是他跟雁流水之间那个真正的赌局呢? 夏临渊没有再说话。 他扶着阮尽欢一步一步往上走,山路越来越崎岖,阮尽欢的额上已经见汗。 蒙着眼睛的阮尽欢尽管很是镇定,可是看不见那一双眼睛之后就觉得很平凡普通,有种很纯粹的感觉。这个时候的阮尽欢,似乎是无害的。 那边有人似乎发现了什么,大喊了一声:“是鹿!” 夏临渊的脚步停下了,他们似乎已经站在了坚硬的岩石上。阮尽欢感觉到有人给夏临渊递上来什么,接着夏临渊就将那东西递给了他,是一张弓。 “阮尽欢,有没有听过逐鹿?”还是夏临渊的声音,却无端地低沉,似乎压抑着什么,“逐鹿”二字却很轻,没入阮尽欢耳中的时候几乎让他听不出来。 逐鹿,逐鹿天下。 阮尽欢没有回答。 夏临渊握着他的手,搭上了弓箭,阮尽欢手掌中是弓,手背挨着的却是夏临渊的手掌。 “有时候,我真希望你就是这样一张弓,能为我逐鹿天下,可是你注定不是死物,我舍不得杀你,可是也不能留你。阮尽欢,你说为什么你会出现在我的命运之中呢?” 夏临渊的手很稳,阮尽欢的手却在颤抖。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让他有一种行走在大雾之中的感觉,他不知道自己站在哪里,也不知自己手掌之下拉开的这一张弓对准了哪里,那苍劲的利箭又会飞向何处。 夏临渊站在他身后,手把着他的手,拉开了弓,搭上了箭,然后放出。 弓弦震动的声音是如此地响,以至于那一刻阮尽欢的耳边一片翁鸣之声,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什么也不想想起来。 箭响的声音,似乎响了两下。 然后他似乎感觉到自己身后的夏临渊身子巨震了那么一瞬,似乎有什么没入人的身体之中的声音,穿破他的耳膜。 “阮尽欢,你哭了……” “我没有。” 夏临渊收起弓,周围忽然之间欢声雷动,震动山野。 他看着蒙着绣带的阮尽欢,那脸上赫然两道泪痕,只是看不到表情。 “是呢,你没有哭,是我看错了。” 赌局,结束了。 第四十六章:碧血 张莫问也不知自己为什么会坐在颜沉沙的府上,他挠了挠自己的头,有些困惑地四处看着。 颜沉沙坐在圆桌对面,一手捏着刻刀,一手拿着一块方条状的玉石,正在专心雕刻。 “颜大人……”欲言又止,张莫问忽然重重叹了口气。 “有什么话您就说吧,颜某人的时间也是很宝贵的。”颜沉沙手里拿着的似乎只是一块普通的廉价的玉石,甚至成色也不太好,还有一道裂缝。 张莫问那脸两边的肥肉开始消减下去,似乎最近生活不是很滋润,“整个天都,也只有颜大人你能够这么平心静气地在这儿刻章了,这天下看着看着就要乱了。” “乱不了。”颜沉沙低下头轻轻吹开刚刚刮下来的玉屑,“莫问先生多虑了吧。” “你怎么这么肯定?”张莫问举起自己的袖子,挡住了脸,避开那些吹起来在空气里纷飞的玉屑,“前些日子,主子带着阮尽欢去看雁流水了。” “那么你看到雁流水了吗?”颜沉沙似乎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一点也不惊讶,反而闲闲问了一句。 张莫问哑然,隐约觉得眼前这颜沉沙也是深不可测的,天哪,他就是被府里那两个高深莫测的人搞得心力交瘁所以才出来避难的,可是怎么到了颜沉沙这里他才发现这个世上怎么是个人都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这他娘的不是欺负人吗?!“我……我……我没跟着上去……” 他是不好意思说自己在上山之前就被撞晕了。 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颜沉沙手中转着那把小小的刻刀,“那就是没见到了?” “的确……可以这么说。”他忽然之间想到一个可能性,“你的意思是说其实阮尽欢根本没有见到雁流水?主子根本就是骗他的?!” “还不算蠢得无药可救。只可惜,如果这些都是你装出来的,就没有意思了。”声音冷冷地,暗含着嘲讽,却又不像是真的嘲讽——颜沉沙保持着自己一向的那种阴阳古怪的语气,一点也不曾改变。 张莫问眯了眼,“你到底知道什么?” “我只是猜……卧佛岭摘星台上,出了人命吧……”那一刻,颜沉沙心里也是空空的,听说那一回卧佛岭上 “可是你又怎么知道?” “你的名字是莫问,莫问,让别人莫问你,你为何又要问这么多呢?”颜沉沙开始拿他的名字开玩笑,然而他的眼光还是放在手上的雕刻上。 看得出颜沉沙的手法很生疏,可是已经渐渐熟练,应该是才学不久。 “我这不是觉得颜大人你英明神武,所以才找颜大人你答疑的吗?”张莫问讪讪笑道。 “因为我够了解阮尽欢。”其实也很了解雁流水,甚至很多事情只有他知道。 正如薛忘音当初说的一样,颜沉沙未必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有的事情,夏临渊都不一定知道,可是他知道。 “莫问,你猜阮尽欢什么时候会离开?” “怎么也要等事成之后吧?”张莫问摸着下巴思索道。 颜沉沙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斜阳笼罩,真是似血的天,“也许今晚他就走了。” 张莫问一震,起了身来,看着颜沉沙很久,又终于慢慢地坐下了。“这么说,你知道我是来干什么的了?” “原本是不知道的,只是看着那残阳如血,不知怎么就想起了。”颜沉沙嘴角挂起一丝轻嘲,“你不是来看我,你只是来看着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不过我想以莫问你的才智,一定能理解的。” “你说得不错。我很怀疑你,对主子是否忠心。”张莫问那浑身的散漫气被收敛起来,终于显出了精明之色。 夏临渊身边,果真是没一个简单的人。 “我的夏临渊忠心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用什么方法来阻止我不背叛。”颜沉沙划下最后一刀,看着这一方素玉,手指轻轻地抚过玉上那小小的一道裂缝,如是说道。 不显山不露水,一出手却必定惊人——这才是颜沉沙。 张莫问自问在这一个多月已经将颜沉沙查得很是透彻了,可是真正面对这个人的时候依旧有许多的疑惑,夏临渊帮颜沉沙报了灭门之仇,颜沉沙为他效力是应该的,只是他最怕的是颜沉沙不忠心。 “你不觉得自己这样很累吗?如果一直对一个人忠心,是不是就不用考虑很多了呢?” 颜沉沙觉得张莫问在说笑,“虽然你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也很诱人,但是有一种人天生不会有忠心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出现,我不会真正对夏临渊忠心,不过只要他不过分,我也不会背叛。莫问,我是很实际的人。” “你是很可怕的人。”其实这样挑明了也好,不必互相之间算计来算计去,只是明白之后反而觉得颜沉沙这人更可怕了,张莫问心中打定了以后不跟他作对的主意。 “过誉了。”颜沉沙稳稳地接住这一句不知是褒是贬的话,“不过我觉得……最可怕的人不是我。” 张莫问沉默。 颜沉沙也不说话了,刻刀放在手边,桌上散落着玉屑。 “这玉……”忽然之间,张莫问看出了什么门道,瞪大了眼睛。 “莫问可看出什么了?”颜沉沙心情突然变好,看着张莫问那惊诧的表情,不知当初的阮尽欢看到他这样的表情是不是也是这种偷着乐的心情呢? 张莫问那脑袋凑过去,倒抽了一口凉气,然后颜沉沙慢慢地将那印章的底部转过来,给他看了一眼,“颜沉沙印”四个字,碧绿的青岚玉上在刻刀雕刻过之后竟然露出了丝丝血红,就像是晕染开的血色,杂进那倾城的翠碧之中,惊艳无匹。“竟然是……碧血……” 兴许是张莫问的表情太夸张,深深地娱乐了颜沉沙。 “想不到……想不到你颜沉沙原来也是个有钱人……”张莫问喃喃道。 颜沉沙愕然了瞬间——张莫问的思维好诡异。 “如果我说,这是阮尽欢一分钱没花从玉石铺老板那里要来的添头再转送给我的,你信不信?”仿佛觉得碧血的震撼还不够,颜沉沙继续往下抛猛料。 “砰——” 张莫问没坐稳,身子连着凳子一起倒了下去,他哀嚎道:“你骗人!阮尽欢那个扒皮货才不会送人东西呢!” 颜沉沙心情转好,暗想道,这个张莫问这么有趣,他还是暂时不要背叛夏临渊,玩玩儿好了。 张莫问在颜府待了很久,一直到掌灯时分。 两个人坐在那圆桌前,很久没有动。 终于,颜沉沙下逐客令了,“颜府没有好酒好菜,莫问你怎么还不走?” “事情还没完,暂时不能走。”张莫问回头看了看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们找个话题来谈吧。” “最后一个。”颜沉沙现在想拿扫帚赶人。 “你知不知道阮尽欢到底喜欢谁?”这是折磨张莫问最久最痛苦的一个问题,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看颜沉沙的脸色,以为能够看到什么好戏,然而只是看到颜沉沙愣了一下便又笑了,“你笑什么?” 颜沉沙站起来,向着书桌走去,铺开一张宣纸,用刚刚刻好没多久的那方印章沾了印泥压在纸上,“这个问题很可笑,我一直以为阮尽欢是没心的。” “我一开始以为他中意雁流水,可是后来觉得不是这样,之后我以为是我家主子,可是观察久了也发现不可能,我甚至猜过你——”接下来的话,不用再说了,张莫问求的就是一个答案而已。 颜沉沙笑起来,唇角的弧度越来越大,像是听到了什么荒唐的事,“世上人心本就难猜,阮尽欢的心就更难猜了,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不是雁流水,不是夏临渊,更不是我——所有背叛过、利用过他的人,都不可能被他中意的,也许很多事情发生之后你发现你们还是朋友,但是有的东西就再也不会有可能。” “我总觉得你知道得比别人多。”张莫问始终不信,他相信颜沉沙知道。 “我说出来,莫问你不会告诉夏临渊,然后派人把阮尽欢中意的那位杀了吧?”颜沉沙的手慢慢地提起来,雪白的宣纸上是血红色的一块印样,颜沉沙印。阮尽欢曾经说让他刻块印,以后给他开后门,借点银子花花,可是现在的阮尽欢大概不缺银子了吧? “颜大人你想到哪里去了?”张莫问鄙夷地看着颜沉沙,也凑过来看他刻出的印的效果,“似乎有一点瑕疵啊。” “所以还需要修正。”从来没有东西是完美的。颜沉沙又拿起了刻刀,似乎斟酌着就要下刀。 “那个人到底是谁啊?”张莫问真的好奇得要死。 “谁现在置身事外,他喜欢的就是谁。”颜沉沙抛下高深莫测的一句话就不说话了,任由张莫问在哪儿苦思冥想。 这句话其实应该这样说,他喜欢谁,就让谁置身事外。 阮尽欢是个很自私的人,这一点他颜沉沙比谁都清楚,阮尽欢有心,可是心很小,他要的感情也许不会轰轰烈烈,可是一定要最干净最纯粹,不带着任何目的接近他的人只有那么一个,阮尽欢可以使尽手段把越来越多的人拖入这一场游戏,可以跟雁流水设计让夏临渊一无所获,他甚至可以以身犯险来洗刷自己曾经做过的孽,可是他希望他心里的那个人远离这一切——这才是真正的自私。 张莫问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 “局内局外,有时候是看不清的,阮尽欢这个注定身在局内的人,宁愿喜欢一个局外人,也不会跟局内人再保持任何关系。”颜沉沙的刻刀轻轻地划了下去。 “可惜,阮尽欢终究还是会成为局外人。”张莫问叹息,“主子已经决定放走他了。” “放走?”颜沉沙冷笑了一声,“夏临渊怎么会……” “主子说到做到的。”张莫问见不得有人侮辱夏临渊,这个颜沉沙屡次挑战他的底线! “知道阳春三月吗?”颜沉沙突然问他。 张莫问愣了一下,“知道啊,这毒药霸道无匹,不服解药会痛苦,会死,可是服下了解药之后也只能舒坦三个月,三个月之后会毫无痛苦地死去,老珍贵老珍贵的毒药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那你知不知……阮尽欢中过什么毒,又解毒多久了……” 颜沉沙说着,却似乎分了心,那刻刀滑到他手指上,切开了一道口子,鲜血冒出来,正好全落在那印底,染成一片血红。 张莫问怔怔说不出话来了。 镇南王府。 阮尽欢又来到了那间富丽堂皇的屋子,里里外外没有一个人,除了昏迷的镇南王。 他手里端着一碗黑糊糊的药,走到那华丽的榻边,掰开镇南王浮肿的脸上那张嘴,把药给灌了进去。 “睡吧,一睡就不要醒过来,你儿子等着拿你的尸体去逐鹿天下……” 第四十七章:迷雾归途 夏临渊现在一闭上眼就会想到那天在明月峡外,跟雁流水面对面坐在石上的那一幕。 这一年的青岚,根本就没有硝烟战火,很多事情在明月峡外,就已经结束在了一盘残棋上。 那一天,击退了首波来犯的官兵,他将晏老将军的死讯发了出去,的的确确是为了引雁流水上钩,然而那天晚上,他就在明月峡的这一头等着雁流水。 雁流水虽生于武将之家,却不喜欢战争。 他们下了一盘棋,天明了也未分胜负,雁流水带着他的藏锋剑消失,却留下一句话:你若谋反,会是明君。 那一刻,夏临渊才真的有些明白雁流水这个人,可是现在他觉得自己错了。 “阮尽欢走了吗?”夏临渊睁开眼,不去想那一夜的事情,他的脸色格外地苍白,整个书房里都带着淡淡的药味。 张莫问点了点头,“出城了。” 夏临渊又沉默了很久没有说话。 管家夏三天推门端进来一碗药,“主子,药好了。” 难喝的药,然而不喝伤就不会好,那句话叫做——良药苦口。 他按住自己肋下,低头沉思了一会儿,逐鹿,他跟雁流水那哪儿是逐鹿? 夏临渊从来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他可以为了夺位不择手段,自己受了这一箭又如何?雁流水终究还是舍不得将他自己手中的箭射向毫不知情的阮尽欢。摘星台,一个人死去,就有一颗星星会掉下来,这个名字,未尝不是合适的。 也许,在阮尽欢射出的那一箭下丧命,更适合他吧…… 他端起药碗,一口饮尽了。 “他有说什么吗?” 张莫问摇了摇头,阮尽欢走时说了一些,却没有一句是留给夏临渊的。“真的就这样放他走吗?” “你是舍不得他走,还是舍不得他死?”夏临渊问道。 “三月阳春……果真是无解之毒吗……”张莫问心中苦涩,阮尽欢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又有什么样的结局在等待着他呢? “莫问,你瘦了。”夏临渊忽然这么一说,然后又将话题转向了别处,“沈恙帮了阮尽欢,薛忘音已经不见了,我到底是低估了他的计谋……兴许灯会那一晚,他就知道一切了吧?” “主子,你又何必将自己逼上绝路……”有时候觉得夏临渊这个人是不可理喻的,他借阮尽欢的手杀了雁流水,就是逼着阮尽欢杀掉镇南王,如此才可干干净净,来个了断,就算夏临渊自己内心藏着再深厚的感情,又如何能够与自己杀父仇人在一起?其实这两人一直都在相互算计,相互逼迫。雁流水之事,又何苦做得那么绝? “我本来便只有一条路走。”夏临渊淡淡说出这一句。 过了一会儿,侍卫来报,“主子,王爷中毒暴毙,抓到了皇宫的刺客。” “一切照计划行事。”垂了眼,看着已经空了的药碗,夏临渊的心里也空空荡荡的,有的人走不进他的心里,有的人误打误撞走进去了,却不屑停留,到现在,他的心里也只有自己。 百叶青峰。 夏恒昭看到白露坐在一桌子的饭菜前面怅然若失,只觉得心里堵得慌,“白露,阮尽欢那个王八蛋走了也不吃,我来帮你吃啊……” 白露埋下头,抓着自己的头发,“不一样,不一样的。他早就知道自己活不了多少天了,不吃东西就更活不久了……” “你在说什么啊?白露,是不是发烧了?”夏恒昭懒得理会王府里发生的事情,自顾自地拿起了筷子夹着冷了的菜,今天天不亮张莫问就送阮尽欢出了城,没有想到白露竟然给这家伙做了饭菜,他竟然还不领情! 白露看着夏恒昭,“喂,别吃了,冷的。” “你刚刚说什么他活不久了?” “尽欢说,他知道自己会死,很早就知道了,这是什么意思?” 夏恒昭的筷子停在一片酱肘子上,他忽然之间没有了胃口。 阮尽欢是大先生,见多识广,就算刚刚开始不知道阳春三月的厉害,可他身边还有个雁流水,恐怕早就是知道自己会死的吧……那么,早就知道自己会死的阮尽欢,每天都嘻嘻哈哈,心底到底又在想什么? 现在的阮尽欢,又在往哪里走呢? 是回他的财神寨吧?尽管,寨子已经消失了。 一身深青色的衣袍已经沾满了泥土,他风尘仆仆,双眼却格外明亮。 沈恙没有想到在这里还会遇到阮尽欢,“多日不见,阮公子怎么这样了?” 这是在去山阳城的路上,自从财神寨被消灭,山阳城是日渐繁华,越加成为商旅们的必经之地,无恙商号的总部是在南方,从北方回去,自然是要经过此处的。 阮尽一点也不客气地跳上当今第一商人的豪华马车,里面还坐着庄含青。 尽管此刻的阮尽欢是脏兮兮的,沈恙与庄含青二人脸上却不见半分嫌恶。 “搭程顺风车吧,我去阴风十岭。”阮尽欢淡淡笑着。 沈恙看着他,不由感叹:“阮尽欢,你是何苦,把自己搞成这样?” “人生得意须尽欢——我只想按照我的想法活,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从来不是人人敬仰的大先生,我会成为一只快乐的过街老鼠。”阮尽欢端起桌案上放着的好茶,一饮而尽。 庄含青愕然,牛嚼牡丹! 沈恙静静地坐着不说话,眼看着马车要到阴风十岭了,他才开了口:“京畿那边的消息已经传了过来,夏临渊以为父报仇之名,杀了小皇帝,已经登基了。” “动作还真是很快,不过盛世也快来了吧?”阮尽欢低声喃喃,他从来不怀疑夏临渊有帝王之才。 盛世要来了,可惜他大概见不到那一天了。 “我至今有一个很大的疑惑,在此之前从未对别人讲过,阮先生可愿一听?”脸色苍白的沈恙,依旧是那骨瘦如柴的手指,可是脸上的神情却一点也不简单。 想到无恙商号那遍布天下的情报网,阮尽欢已经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你是想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大先生吧?” “不错。四年前至今,天下所传的大先生都姓阮,可是据我所知,四年之前,大先生似乎姓晏。而我记得,大概四年半之前,晏老将军曾经收养过一个孩子,正好跟阮先生你,长得一模一样,连名字都是阮尽欢。只不过,你与晏行云在青岚之役之前,从未见过面,只是知道对方的存在。”被藏了很久很深的隐秘,就被这个病弱的年轻人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了出来。 阮尽欢似乎陷入了回忆,转而轻笑,“无恙商号的情报网,果真是名不虚传。只可惜,你知道真正的大先生是谁了吗?” “是你还是雁流水,根本就无所谓,结局已经是这样了。”沈恙不过是个商人,有的秘闻可以探听,却不一定药知道得很清楚,知道得越多,就死得越快。“我只知,每一代大先生,真正的目的都是谋反,可是现在这个反已经被夏临渊谋了,你不像是能够做出这种决定的人,我能猜到的只有雁流水,他跟寻常人的想法不一样。” “雁流水是个懒人,只是一般人真的发现不了。他懒得去谋反,干脆交给夏临渊吧。”轻描淡写,阮尽欢浑然不觉自己说出了多么震撼的话。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财神寨几位当家的,其实都是懒人。雁流水懒得谋反,薛忘音懒得逃命,颜沉沙懒得背叛,夏临渊懒得改变。而我,懒得算计。” 阮尽欢戏谑地看着惊愕的沈恙与庄含青,又感叹道:“雁流水懒得谋反,所以最后葬身摘星台;薛忘音懒得逃命,所以常常住牢房;颜沉沙懒得背叛,所以还会跟着夏临渊玩儿很久;夏临渊懒得改变,所以才能放我走;我阮尽欢,懒得算计,所以成了个短命鬼。” 这人身中阳春三月,现下只有一月不到的命了,竟然还能如此坦然地调侃这自己,调侃那些在别人眼中高不可攀的人…… 沈恙突然觉得,就算阮尽欢不是真正的大先生,此刻的风度,又有哪位大先生能够相比? 明明是逐鹿天下的大事,却被阮尽欢说成了几个懒人之间相互比懒的游戏——庄含青亦觉得阮尽欢不是凡人。 掀开帘子一看,阮尽欢就看到了那熟悉的山山水水。 “就到这儿吧,我走了。”阮尽欢轻巧地跳下车。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沈恙忽然也生出一种惆怅之感,虽然他只与阮尽欢有着两面之缘,这样的人,怕是再也见不到了吧? 阮尽欢回头笑笑,“后会无期。” 深青色的身影终于与那壮美的山色融在一起,被夕阳染上一层暖色。 沈恙与庄含青立在车上很久,尽皆无言。 熟悉的道路,却有陌生的心境,他来到这个世上短暂的四年半,似乎就要这么结束了。 他的的确确是个自私的人,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后山的蒿草已经长得很高,直能将人盖住。 阮尽欢从草丛里钻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后山那一棵绿荫繁茂的梨树,上面挂着几颗小小的青梨,今夏,真是有口福了。 厨房里冒出炊烟袅袅,阮尽欢却走到了飞来石边,看着那身姿挺拔,依旧穿着奢侈的织金黑袍的的人影,浅笑了一下,正好擦脸。 将脸埋进那人宽大的袖中中间,阮尽欢扯着他,躺下来,唇角弯弯,懒懒说道:“薛二爷,我要吃樱桃扣肉。” 薛忘音坐下来看着他,然后又转过头去看那久违了的云海,风吹云动,看过了山山水水,还是只有这里的风景最合他心意呢。 “已经做好了,正等你回来吃呢。” 正文完
推书 20234-07-04 :宁为你倾世(穿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