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一次意外的相逢让他从此情根深种。
高中时无果的告白,大学时伤痛的恋情,他们的感情似乎再也无望。
而他,是否可以做到从此相忘江湖,再见无期?
你说我的感情不会持久,那么从那时直到现在,够不够久呢?
你说我并不懂得什么是喜欢,我会想你想到流泪,这样算不算喜欢?
弱水三千,唯卿而已。
——《我的男友是学长》广告词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筝,萧涵,祁阳,玄枫 ┃ 配角:萧烨,顾非离 ┃ 其它:重生,非你不可系列,冰潇,莫晓棠
第一卷:重生之林筝
一、重生
躺在床上的林筝慢慢睁开了眼睛。
房间有些昏暗,此时应该是傍晚六点钟左右,目光所及的摆设让他有一种熟悉入骨却又难以置信的感觉。
他还记得,那时的他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仿佛天地已经崩塌在眼前,世界再无一丝光明和希望。
一阵响亮的汽笛声传来,他下意识地回过头,明亮的灯光刺痛了他的双眼,继而就是一阵剧痛,身体被抛到空中,又是重重摔在地上。
被撕裂的感觉,大抵就是如此。
死亡来临的刹那,似乎有着无边的遗憾,却又,生无可恋。
遗憾的是,自己终究没有那个福气和那人白头到老,在他说出分手的那一刻,这个世界,真的再无什么值得留恋。
他也还记得,那人站在自己的面前,说分手的原因,是他无理取闹,太过任性。
这样的理由,让他已经没有必要去辩解什么。
或许是自己有错,不够细心、不够体贴。可是,爱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包容他的一切优点与缺点么?用缺点当做分手的理由,那个人究竟有没有真心爱过他?
事已至此,什么都已无法挽回,想必这个时候,自己的尸体都已经被送到医院了吧。
可是……不对呀,已经死了的人,怎么还会有身体和意识?
林筝终于发现了事情的不对头。
最不对头的是,这房子。
他认识这间屋子。是一座小型的公寓,他工作以来一直住在这间里,可是,两年前,他和那个人在一起,就搬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可能是他没有死吧……
就算没有死,被车撞了也应该送去医院,有谁会把他送来这座房子?
林筝想不通,不由得四处张望一下,当床头柜上的那部手机映入眼帘时,他的视线再也无法离开。
这手机……也是两年多前用的,后来那人又给他买了一个,和那人正在用的那部一模一样。
现在的这个,早已经被他放在抽屉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看到过了。
如今,不止他出现在这房子里,连这部手机都完好无损地在他的床头柜上?
林筝不敢相信,将手机拿了过来。
如今唯一正确的解释就是,他没有死,是……那个人将他救了起来,现在自己的伤已经完全康复,那人将他送回这间公寓,将他原本的手机还了回来,作为他们再无瓜葛的表示。
很好,这样很好。
林筝点开手机的屏幕,第一件事是看看手机还能不能用,第二件事是找到那个人的手机号码删掉。
虽然他并不却定那人的手机号码是不是还在里面,可能那人自己已经删掉了吧。
手机的桌面落在林筝眼前,再一次让他睁大眼睛。
是手机上显示的时间。
怎么可能,手机上的时间是三年前?
就算手机不用了时间不会再变,也应该停留在两年前而不是三年前吧。
饶是林筝再聪明也想不出这其中的缘故了。
下意识地翻翻存入的联系人,真的没有看到那人的名字。
可是,不在的似乎并不只是他一个人。
林筝的这部手机中的联系人很多,但大体是谁他还是有印象的,尤其是记忆深刻、经常联系的那几个。
比如说,莫棠为什么不在?月九天为什么不在?还有,蓝泠和清风蝶舞为什么也不在?
这手机明明存入了他们的号码的啊。
林筝放下手机,一时间怎么也想不明白。
突然,一个令他感到恐惧的想法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跳下床去查看整座公寓。
查看的结果,是熟悉中,透着一点陌生。
电饭锅明明换了一个,却还是两年半以前的那个;微波炉明明也换了,却也还是从前那个,就连两年多前买的北天玄武和小桥流水的书也莫名其妙不见了踪影。
饶是林筝再不敢相信,也不得不相信,他回到了三年前。
三年前,是一切的开始,虽然他不确定现在是不是已经开始。
三年前,编辑莫棠还没有任职,九月天、蓝泠和清风蝶舞还没有签约,北天玄武和小桥流水的书也没有出版。
林筝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和那个人相识。
那时候的自己,还不知道今后会和那人有那么深刻的纠葛。
此时的林筝在想,既然已经知道了要分手,自己还会不会再一次爱上那个人?
还有,如果自己可以体贴一点,可以脾气小一点,可以对那个人多关心一点,他们最后还会不会分手?
其实,倘若林筝可以选择,他是愿意和那个人在一起的。
上天给了他重新来一次的机会,他应该好好珍惜以弥补那时的不足才对吧。
可他现在,却也并不确定究竟要不要再和那人谈什么感情。
因为他甚至已经不能够确定那人是不是爱着他。
既然能够说出分手,因为缺点而分手,就表示,那个人也并不是真心的爱他的吧。
在自己傻傻沦陷的时候,那个人的心里却从来不曾有过他。
为什么,此时想起对那个人的爱情,竟然是那么那么的可笑?
林筝啊林筝,难道你还不能清醒过来么?
思前想后,林筝唯有一声长叹。
算了,该属于自己的,跑也跑不掉;不该属于自己的,强求也是强求不来。
只有一切随缘吧。
******
第二天上午九点,林筝来到了天宇公司。
他的公寓距离公司很近,走路也只要十几分钟,还记得后来搬到那个人那里,都是那人每天开车和他一起来上班。
想起三年后的景象,这一路走来真的有恍如隔世之感。
街道还没有那么整洁,车子还没有那么琳琅满目,好多高楼大厦也没有兴建起来。
就连天宇公司的办公大楼,也并没有那么巍峨气派,是因为现在还没有重新装修过呢吧。
林筝乘坐电梯来到五楼,到了编辑们的办公地点。
一路上,他看到了几个人,有男有女,并不是他手下的任何一位编辑。林筝知道,他们中,有两个人三年后已经不在公司工作了。现在看到他们,真是年轻了很多。
林筝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每个编辑组都有各自的办公室,那人在他隔壁的隔壁,他却找不到任何借口去看看那人现在在不在那里。
林筝和编辑们打了招呼,就来到了自己的电脑前。
这还是三年前的电脑呢,其实,这电脑即使用林筝现在的眼光来看,也并不差劲,只不过,一年后公司会给每位编辑换上更好的电脑。
林筝登上了自己的编辑后台,也上了QQ,不禁开始浏览起编辑群内的成员。
他是组长,手下的作者当然有不少是网站最优秀的作者,现在的成员和三年后真的有很大不同。
清风蝶舞、九月天和蓝泠现在还不在这里,春绿江南和冰封千里也没有离开,小桥流水和北天玄武的新书还没有写完,实在是让林筝有些感慨物是人非。
轻叹一声,林筝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编辑们每天的工作都差不多:审稿子、录入合同、查看新人、联系版权组、回复作者的短信,等等。
林筝通常是要先回复作者问题的,他还没弄多久,就感觉一个人来到了他身边。
“我说阿筝啊,你知不知道穿越组的组长现在已经来了?”
林筝抬起头,看着那人,心中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他是穆海,现任古代耽美的编辑,一个男人却主管耽美类作品,经常被人引为笑谈。林筝记得,穆海会在七八个月之后离职,换成莫棠接替他的工作,莫棠却是一个女孩。
至于他刚刚说的话,林筝并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天,却清晰地记得穆海说的这句话,也正是这一天,林筝第一次见到了那个人。
大多数的编辑都是从普通编辑做起,那个人,却直接以组长的身份进入公司,令不少人惊奇。
尤其还是穿越组的组长,要知道,现在天宇的小说中最火的,也就是穿越了。
林筝饶有兴趣地看了穆海一眼,说了和当时一样的话,“哦?那你知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是男是女,长得什么样子?”
其实这个问题,没人比林筝更清楚。
穆海想了想,“我知道,他的编辑名字好像是‘叶晨’,本名嘛,叫萧涵,是男人,至于长什么样……”他遗憾地摊摊手,“我还没看到。”
林筝对他一笑,表示同情,“可能,我要比你先看到他了。”说完就站起身,“我现在要去开会了,等我回来,我告诉你他长得什么样。”
他那忍笑又得意的表情真是让穆海火大。
林筝向会议室走去。
原来这时,他和那个人还没有见面,却也,很快就要相见了。
萧涵,叶晨。
很多人都在猜测,为什么萧涵可以直接成为组长。
是因为他的家庭背景么?
林筝知道,萧涵的父亲是省级高官,若是真凭他父亲的势力,就算直接任部门经理也是正常。
可是,萧涵却并没有和任何人提过他父亲的事,就连林筝,也是和他在一起之后才知道的。
既然萧涵不是靠后台,那就只能是靠他的能力了。
天宇文学网的编辑组对萧涵这个名字并不熟悉,却对叶晨熟悉的很。
因为他是九歌网的玄幻组组长。
玄幻之于九歌,就如穿越之于天宇,是作为门面的一大类别。
天宇也有玄幻组,却终究比不上九歌。
可以说,一个类别可以成为一个文学网的招牌,和这个组的组长一定有莫大的关系。
萧涵有这样的能力,直接任组长也就没什么特殊的了。
至于萧涵为什么从九歌跳槽来了天宇,这个更是说法良多。
二、萧涵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编辑,他选择自己所在的组别,大抵是有两种形式。
第一,选择最火的题材。这个就需要从这个网站各类别图书的点击率和读者收藏留评率以及网站的市场营销状况来分析,甚至于,某些网站的最热题材已经是一目了然的事。
而作为这个题材的编辑组组长,你需要做的,就是确保这个题材更加兴盛的同时,还要注意不能被别的题材比下去。
第二呢,就是选喜欢的题材,然后想办法把它炒热。
萧涵在九歌就是第二种情况。
玄幻是萧涵最喜欢的类型,可九歌当时的招牌是古言。
萧涵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编辑。
一个题材既然能成为热题材,一定是因为它有极其优秀的作品和作者,那么作为一个编辑,要做的事,就是去发现这些作品和作者。
通常编辑是怎么签约新人的呢?看文——看质量或数据——联系作者。
一个文的质量当然是最重要的,可编辑通常还会看看它的数据,也就是点、收、评的情况,来思考这部作品的商业价值。
萧涵当初选择签约的作品和作者,从来都只是看文的质量,没有一次是去观察数据。
为什么呢?数据是可以作假的,质量嘛,除非是抄袭,否则不太可能作假。
抱着这样的观点,萧涵签约了几个人。
玄幻是萧涵喜欢的类型,他当然懂得去鉴别作品的好坏,他签约的作品全部是他认为十分出色的作品,这其中,有人数据很好,也有一般和很差。
每个编辑都有权利选择自己负责的作品放到网站的首页去推荐,萧涵看重的作品,无一例外地被他依次摆在了首页。
玄幻原本就拥有大量的读者,读者看到好的作品也会很自然地向自己的同学好友推荐,那段时间,因为这些作品,其他网站的不少读者也来了九歌,为网站增添了巨大的人气。
这些作品中的百分之九十出版上市,有四位作者后来成了九歌的当家作者。
他们中的两个在两年多前甚至还籍籍无名,现在却俨然成为了九歌的代表。
这四个人都是萧涵手下的作者。
这正因如此,萧涵在九歌工作一年多就被提拔为组长,而玄幻类也在一年半以后超过古言成为九歌最受欢迎的类别。
编辑叶晨的事迹,在各大文学网的编辑界被广为流传,几乎无人不晓。
很令人震惊的一点是,叶晨在九歌待了将近三年,居然离开九歌来到了天宇。
各大文学网站之间一定存在着竞争,网站为了留住作者,通常都会开出一些优惠措施,比如说,设置创新奖、全勤奖、鼓励更新奖等等,这个就各凭本事了。
而网站之间互相挖作者和编辑的事,也屡见不鲜。
究竟天宇和叶晨私下里达成了什么协议,这个只能猜测,没有人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
可林筝知道,无论别人怎么猜测,都是不正确的。
那人把来天宇的真正原因告诉他时,林筝真有一种“不愧是萧涵”的感觉。
还记得三年前最初知道萧涵来天宇,并作为穿越组组长时,林筝想,这下穿越是更加的难以超越了。
对于萧涵来说,维持穿越在天宇的不败地位,简直是轻而易举。
林筝边想着,边来到了会议室门口。
当时的自己是毫不犹豫就推门进去的。现在,想到要再次见到那个人,林筝的紧张无以复加。
深吸一口气,林筝推开门,走了进去。
此时,编辑们的总负责人和其他三组的组长已经就坐,林筝神情平静地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来。
他的对面,就是那个人。
林筝不敢看过去一眼。
编辑组长每两天就会开一个会,参加的只有各组组长,包括玄幻、现代、穿越和林筝所在的古代。
其中,玄幻和现代的组长是女性,而穿越和古代就是男性。
负责人简单说了几句话,像例行公事一样,看得出,这次开会的重点,就是将萧涵介绍给大家。
负责人说完话,萧涵站起来向大家简单做了下自我介绍。
林筝慢慢抬起头来,看向那个人。
此时的他要年轻一些,和记忆中的容颜十分相似,略带邪气的眼眸,高挺的鼻,林筝还记得他醇厚的声音在耳边吐露的甜言蜜语,还有将那粉色薄唇含在口中,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更有,那人的唇吻遍全身,带来的情动与迷醉。
此时看着那个人,林筝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无尽的甜蜜与酸楚,真让他有些害怕会不会落下泪来。
林筝不愿承认,可他真的无法忽视对那个人的感情。
千言万语,如鲠在喉,林筝唯有在那人说完话后,对他礼貌一笑,再无其他表示。
散会后,负责人离开,那两个女孩都过去和萧涵说话。
萧涵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自然深受小姑娘的喜爱,林筝看着那两个丫头看他的表情,心中不舒服的感觉油然而生。
那次的自己没有离开,一直在这等着那两人说完话离开,自己也去和萧涵打个招呼。
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来了新同事,自然要去说两句的,何况另外两人说过了,自己不说也有点失礼。
而现在,林筝不自在地坐在这里,想到等下要去和那个人说话,心跳的速度简直无法承受。
萧涵和两个女孩谈话的态度一直不温不火,面上淡淡的笑容透着亲切,却无法勾起人想要深切交流的想法。
很快,那两人就告辞离开。
林筝定定神,走过去站在那人身边,伸出手,“你好,我是林筝,古代组的组长,以后请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