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然再世(穿越后的幸福生活 女变男)下+番外——昨日未央

作者:昨日未央  录入:12-13

不是我疑心重,而是,我已到了不得不清醒的时候了。

来见宛容慕的路上,我想了很多。灵魂不灭,借尸还魂,是我上辈子嗤之以鼻的事儿,结果竟然让我遇上。也许是境遇太奇的缘故,也许是新身体年龄尚幼的缘故,也许是这个世界太陌生的缘故,也许,是我潜意识里想开展一段全新生活的缘故,我几乎是有些“闭目塞听”了,暗自抗拒着很多真实,尤其在与青芝染儿有牵扯后,更是当局者迷,遇事少思少想,全凭一股莽劲儿冲劲儿,活像个单纯鲁莽的小伙子。现在回思回思,只能摇头叹息。

我固然还是我,但我实在厌恶了勾心斗角,厌恶了劳心劳力的生活。离开日本太久了,做小员警的日子太久了,被我刻意遗忘的东西,也忘了太久了,所以对于“蓝色之魂”,我只能记起她在战场的英勇敏捷——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在我刻意下,我居然丢掉了自己,呵。

丢掉蓝色之魂精髓的楚蓝潇,那么重视自己亲自照料过的柔静男子,那么宝贝和自己有“一夜情”的可爱少年,那么轻易的信任了陌生的武林高手,亲切的称呼他:老莫。

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吗?这就是我向往的“纯粹”、“平静”和“安宁”吗?

如果继续这么自欺欺人下去,我真的会丧失自我啊。

我,甘心吗?

这个问题困扰着我,我不知该如何选择,我的决定将改变我的命运,如果我真的回归到在日本时的楚蓝潇,那么……那么,我将彻底改变,与现在的自己,将会有天差地壤之别。

冷酷,狡诈,残忍,杀戮……那样的楚蓝潇,无比丑陋,却活得无比痛快,无比逍遥。

直到那一天,毁天灭地的一天,即使杀光了所有人,即使让每一个人都生不如死,也无法挽回……人的生命,永远也无法挽回……

我摇了摇头,摇去脑中涌现出的深埋在内心深处的血色回忆。

见到宛容慕之前,我一直在犹豫。我清楚,我若下决心改变,会很简单,一切都会变得很简单,我很快就能回到从前的样子,因为那太轻松了。自古以来,弃恶从善,难;拿起屠刀,易。

见到宛容慕后,我终于作出了决定。

我,发现自己不甘心。

宛容慕,让我觉得不甘心。

我喜欢宛容慕,“一见钟情”,是因为这个人在某种意义上,太像从前的我了。我看到一个酷似从前的我的人,和现在的我一对比,立时感到不能忍受。我楚蓝潇,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就算回国以后,我为了摆脱从前的回忆,蒙上心做人,可到了这地方,又换了一个身体,不是应该回到真正的楚蓝潇的状态了吗?难道是怕再感受当年那样的伤痛绝望吗?哈,笑话,若我真有过那样的想法,简直可笑到不行——我忘了吗,忘了吗?这世上,可没有第二个……没有第二个“他”了。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冷笑。

如果真的要相信,我宁愿相信一个和上辈子的我相似的人,合我心意的人。老莫没有算计我,最好,若他心里打着花花主意……现在冷静的想想,认识他后的两年间,发生的一切都透着诡异,禁不住推敲。老莫?哦,老莫。

我决定,改变。

让自己,让融在血液里的,已经沉寂了太久的,蓝色之魂,回来。

燃烧着蓝色之血的楚蓝潇,选择相信宛容慕。

作出决定后,我骤然感觉到一种巨大的疲惫和一种极度的轻松冲击着我的心灵和身体,口中一片涩然,心情难以言表。

浑浑噩噩过了一天,宛容慕再邀我相见时,我给与了肯定的回覆。

我,会跟着去。

我曾想过要不要改变条件,把宛容慕允诺的事,改成与我结盟。可转念一想,现在我手下又没什么势力,我和宛容慕也没有共同的利益,结盟有何用,来做甚?我想交宛容慕这个朋友,但交朋友不是做交易,勉强不来,只能顺其自然。

呵,还是“顺其自然”啊。可惜,我今后的人生,不能再“顺其自然”下去了。

******

跟着宛容慕上路,已行了五六天,我似乎并没有改变。若让我自己说,我只觉得自己比做决定前淡漠了许多,性子一天天冷起来,越发找不到前几年的那种单纯的热情和冲劲儿。

只要我想改变,我自然就会改变——蓝色之魂栖息在我心灵深处,解开封锁它的禁锢,不难。

因为禁锢它的,正是我的心。

“楚公子——”身后传来一声善意的呼唤,我勒住马,侧了侧身子。

“这几天还好么?”宛容十七微笑问道。

我透过厚厚的面纱,看到宛容十七年轻清秀的脸上满是轻松,眼中的惬意和我初见他时他那眼色深沉的模样全不相同,不禁道:“看样子你倒很放松。”

“那是。”宛容十七笑容加深,显出几分他这个年纪该有的爽朗,“在下并非‘宛容暗’的成员,没什么紧张感。”他扬了扬眉毛:“这回能陪家主出来,可是莫大的荣幸!楚公子不知道,家主不常出门,每次出门带人也不多,能随侍家主,对任何一个宛容氏而言,都是极为值得高兴之事。”他向不远处宛容慕乘的马车望去,眼神有些痴然:“在下武艺不精,没有作为‘死士’保护家主的能力,但求能在家主身边,效犬马之劳。”

像宛容十七这般的痴狂样子,这几日来我算是见了不少。别的宛容氏不认识我,自然不会跟我说心里话,但一个个的,只要说及与宛容慕相关的话题,或看见宛容慕——哪怕只是个侧影,眼睛里都会爆发出一股痴痴狂狂的光芒,恨不得立马把心脏掏出来表示忠诚似的。

自从我和宛容慕同行以后,宛容十七就常常来我这儿闲话家常,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倒有大半时间都在安静地看着队伍中间的马车,目光痴痴,笑容欣然。

有一日我来了兴致,便问他:“你们家主这般好,可有意中人?到不知是什么样的人,能否配得上宛容氏的家主。”话说出口,突觉自己十分八卦。淡淡一笑——我想问,便问;我想知道,便要知道!却管那许多做甚。

宛容十七神色傲然:“一般凡夫俗子,怎能与家主并肩?家主眼高于顶,非风姿绝俗之人不能入家主之眼,更何况是被家主放在心上?!”

“哦。”这到未必。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在日本时认识几个绝顶优秀的人上人,却偏生爱上了世人瞧之不起的人下人,爱得那叫一个辛苦,那叫一个痴情绝对,其痴心程度,令人难以置信。

那时的我还不相信爱情——或者说,潜意识里轻视这种感情……

这一日行至一处白桦林,宛容慕下令休息,我们一行十几人便都下了马,有专人开始生火,准备炊具。

入冬的天气已是极冷,我们又一路往北,但见途中寸草不生,景色荒凉,夜晚的寒气能把普通人冻僵。

宛容慕这人也奇,白日里行路不贪快,一入夜便下令就地休息,走了十多天,也没走远去,倒是常常露宿野外,必须整宿运功御寒,避免被冻成冰棍。

于我而言,当然简单得很,我向来是最会偷懒省事儿的,早摸索出一套调息方法,即使睡着了,身体也能自动保温——原理就跟定生物钟一样,生物钟是让自己几点起床,自己到时间就能自动醒来;同理,熟练掌握了相关的内功心法,身体自动保温也就很容易了。

正是夕阳西下之时,天边云霞明灭间,映出一片红彤。

那略有些暗淡的红彤,让我联想到了,血。

淡淡地垂下眼睑,唇边勾起一抹轻惬的笑。

刚要恢复自我,便有人要往枪口上撞,帮我练手么?

真好。

很久没有痛快的打上一架了。我可没有忘记,当年为我博得“蓝色之魂”之名的,正是我在战场上的英姿。

还有什么,会比血,更适合唤醒我心底的魂灵呢?

“楚公子,我们好像有麻烦了。”身边,宛容十七轻声道。

我去看他。他清秀的脸上漾着温和的笑意,黑亮的眸子里却有深沉的杀意,在缓缓涌动。

空气仿佛在那一瞬间凝结了。

锋利的武器,十足的劲道和十足的杀气,破空之声。

凝结的空气被划开。

这是一场安静的战斗。

没有人说话。除了挥动武器时带动的风声,冷兵器刺入和拔出肉体时发出的闷响,以及几不可闻的鲜血四溅时的“啪啪”声,四周再无半点声响。

我皱起眉头。

来袭的人显然个个身手非凡,宛容氏众人也不容小看,可惜,他们都太没效率了。

为什么他们都喜欢扎人心脏呢?扎破心脏致死的原因是失血过多,血流出一定数量以前,人是不会死的。

这样杀人,血流得多,人死得慢,怎能做到速战速决?

我的话,会选择快速割断敌人的喉管,或狠击敌人死穴,使敌人在短时间内丧失生命。

杀戮本就不是游戏。

杀戮,对我而言,是讲究效率,追求胜利的,战斗。

是,我只要出手,就一定要赢的,战斗。

缓缓吐纳,在最短时间内将身体调整至最佳状态——这种久违的刺激感与紧张感,亲切得令我无法不扬唇浅笑。

微一眯眸,再缓缓睁开,暂态间,一双黑眸精光大炽,杀气飞溢!

我脚跟一蹬,加入战圈。

这一刻,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黑衣蒙面的,皆是敌人;敌人,统统要死!

以鬼魅般的速度游走于敌人之间,双手同时发力,瞄准敌人们那脆弱的脖子,快、狠、准地掐住喉管所在的脖颈,熟练地一折,立毙两人——这是我最熟悉最拿手的杀人方式,也是“蓝色之魂”的标志性杀招。

当然,这种战斗方式,只适用于非高手级别的,喽罗。

黑衣人们或许都武功不低,可我已非昔日阿蒙,两年的艰苦修炼,让我得到了很多。

内功,招式,简简单单的两样东西,却是足以助我称霸武林的绝顶本领。

可惜,我如今还没有到当今武林掺上一脚的闲情。

一边散漫地思想着,一边加快脚下的飞掠和手上掐断人脖子的动作,大约五分钟后,我握了握手掌,淡然地看向倒了一地的黑衣人。

都是双眼大张,满眼的难以置信。

唉,这些人的死相,真难看。

两手也有一点点累哩,要是有“蝉刀”就好了,普通刀片也行啊。有了工具——对付这些人,我不需要武器,只要“工具”足矣——那么杀人时只需轻轻一划,就能搞定,省时又省力。

我有些遗憾地想道。

呵呵,我好像有点找回当年的感觉了,在日本时作为“蓝色之魂”的感觉,真不错。

果然还是解除禁锢,恢复过来,过得比较舒服自在呢,哈哈,今天虽然只是小小的发泄了一通,却感到痛快多了。

爽啊,就是一个字,爽!

我离开那块躺满尸体的土地,从马鞍上解下水袋,轮流冲了冲双手,再把剩下的水灌到嘴里。

动作是不太雅观,不雅观就不雅观吧,雅观又不能当饭吃。

抬起头来,却见宛容十七呆愣愣地瞪着我。感觉到我的注视,他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

他一退,站在他斜后方的宛容慕的身影便显了出来。

依然是一身雪衣,黑发散散地扎在脑后,宛容慕如冰似玉的气息不变,殷红清丽的唇角,却略略勾起,澄黑的眼中,多了三分欣赏,一分笑意。

我觉得,更加痛快了。

******

是夜,我早早便合眼休息。正熟睡时,忽然感到有丝不对劲,立刻睁开眼睛。

方圆十米以内的空旷土地上,一众宛容氏井然有序地盘坐于宛容慕所在的马车周围,不留一丝缝隙。他们都合着眼睛,呼吸绵长,虽是睡了,但想来都睡得很不安稳。

马车四周,有五六处将灭未灭的火堆。

我眨了眨眼,微微一笑,随手摘下面纱,向不远处一棵白桦树上看去。

流墨般的发,冰雪似的衣,宛容慕稳稳地站在一根细细的树枝上,负手而立,玉容冷然,在浓黑的冬夜里,成为一道绝美的风景。

我欣赏了一会儿,缓缓站起来。

宛容慕未看我一眼,突然袍袖一挥,好似会飞一般,向树林深处掠去。

我摸摸鼻子,转转脚腕,微一使力,跟上前去。

我漫不经心地施展着轻功,享受着冷空气扑面而来的微寒感觉,御风而行。

第一棵、第二颗、第三棵……当我足下点过三十四棵白桦后,宛容慕停了下来。

我便也停下来,退回到方才的白桦上,踩上一根树枝,隔着一棵幼树,望着另一棵白桦上那修长昂然的雪白身影。

无人出声。

过了许久,也许有半个小时,也许只有几分钟,前面传来了如冰雪般清冷悦耳的声音。

“为什么出手?”几乎没有语气起伏的问句,却的确是问句没错。

我扬了扬眉,含笑回答:“因为我是跟你们一路的呀。同行者遭到攻击,难道我不该出手帮助么?”嘿嘿低笑了两声,“——这是冠冕堂皇的说法,事实上是,我不想干呆在那里看别人打架,那多无聊啊。”

“为什么杀人?”过了一分钟左右,问话又来了。

“你可别误会我啊,我才不是那种残忍嗜血的变态杀人狂。只是,留着他们会很麻烦的。在无人烟处伺机而动,一上来半句话没有直接动刀——这是职业杀手的作风,今天放过他们,他们迟早会再来袭击,直到完成任务。与其等他们来一回打一回,不如一次给大家个痛快。一次杀一拨,这群人总有死光的时候,这样一来,我们不是省了很多麻烦么?再说了,我不杀,他们迟早也会死,干嘛不让我顺便练练手呢?”

“我也不爱跟人结仇,可一旦结了,就结个干脆,结得不留余地——这就叫置之死地而后生。”我总结道。

“什么歪理!”清冷的嗓音哼了一声,嗤道。

倒是有人气儿多了。

我保持着随性的笑容。

如果这时手上再抱一把日式长刀,那么,这样的神情和姿势,就与我当年在日本时一般无二了。

啊啊啊,对了,还有这该死的脸!这张脸,和我原来那张,真是差太多了啊啊啊啊!

我皱了皱眉,恼怒地想。

“你变了。”风中传来几不可闻的轻声叹息,“不过短短十余日,楚蓝潇,你竟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哦?”我一挑眉毛,有趣道:“我的变化有这么大这么明显么?阁下不妨说说,我是哪里变了?”

看样子,宛容慕今晚似乎是要和我谈心呢,奇怪奇怪。此人聪明敏感,察觉到我的变化,我毫不意外,现在倒想听听评价。我自认为自己变化虽大,却并不明显,毕竟我真实的心性前后两世加起来,被禁锢了十年,这十年来我的性格、形式作风,为人处世的方式,都会对我的今后产生不小的影响,即使是强势的“蓝色之魂”也不可能抹煞它们。当然,我也不觉得有将自己的过去十年全盘否定抹去的必要。

宛容慕认识我不过短短十余天,并不了解我的过去,又是如何看出我的改变来的呢?倒要听听,在宛容慕眼里,我是哪里变了,变得如此显而易见。

我正在期待,便见宛容慕略略侧了侧身子,淡淡地瞟了我一眼,从红梅般冷艳的朱唇里,吐出了一个字。

推书 20234-12-13 :潇然再世(穿越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