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第一名模——素飞柳

作者:素飞柳  录入:03-14

没有恶意吗?那他姑且把这当成墨兰瑾锐追求他耍的花样好了。

戚珊的工作能力摆在那里,只要不做出太过分的事,他都可以忘记她跟墨兰瑾锐私下达成的协议。

见他没再追问,戚珊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好在电梯铃声响了,立时解救了她,两人刚走出电梯,便碰见迎面走来的秦风,他大概是刚从外面回来,身侧还跟着几位盛世的高层,边走还边在交换着意见,最后盛世风传老板看上了这个叫顾砚的小模特,不禁让带过很多一线名模的戚珊做其经纪人,还将登上《S》杂志封面的机会给了这个一直不愠不火的新人,可谓对其宠爱有加,虽然大家表面不说,心底却都在猜测这小模特看着是很漂亮,但是这机会是不是在老板的床上争取到的?

一时间,秦风身边跟着的那几个高层都流露出一丝暧昧的笑容。

这些秦非雨自然看见,他却装做没见到,却是秦风先跟他打上了招呼,“顾砚,在公司还习惯吗?”

“谢秦总关心,很习惯。”秦非雨双手抄在口袋里,脸上带着微笑。

秦风笑着点头,又将视线投向他身旁的戚珊,“戚小姐,以后顾砚就麻烦你照顾了,他是我费了千辛万苦才从聚星挖过来的呢。”

戚珊一愣,事实上秦风身边那些高层也是一愣,他们一直在猜测顾砚和老板私底下那些复杂的关系,却没料到被秦风一句话就打消了,从聚星挖过来的人才,这怎么看都跟老板的私生活八杆子打不到一撇啊。

戚珊在恭敬的说我会尽力种种,秦非雨则微笑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个弟弟啊,果真是长大了,懂得说话的艺术了,瞧,一句话就将那些蛮短流长给化解了个七七八八,多少让他安下心来。

“顾砚,中午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吃饭。”秦风的眼睛很亮,秦非雨一瞬间觉得自己看见了十年前的自己的弟弟,干净、明亮,周身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阳光味道,那样与世无争的活着的秦风。

他回过神来,笑着拒绝:“不好意思,我已约了人。”

“啊,你有女朋友了吗?恭喜。”秦风笑着挠了挠头,像个邻居家的大男孩,声音里还夹杂着几丝不好意思。

“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秦非雨也笑,眼角扫过秦风身侧那些高层干部们,终于在他们脸上看到了澄清的神色,于是他没再逗留,与秦风道了再见后便带着戚珊出了盛世大楼,外面阳光早已铺满了大地,城市的绿化带里生长着许多秀美而挺拔的大树,细碎的阳光在它们的树叶间跳跃,然后沉入阴暗的地面,秦非雨收回视线,看向不远处的车水马龙,对戚珊说:“你先走吧,有事联系我。”

戚珊看了看他隽秀的侧脸,最后点头离去。

不断有人从他身边穿行,盛世大楼这个繁忙而时尚的建筑在阳光下被富于了立体的生命,秦非雨倚在大楼前的一根粗壮的门柱上,立时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惹得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朝他多看两眼,他觉得有些无聊,垂头望着地面,双手悠闲的抄在口袋里,直到耳侧响起一道喇叭声才抬起眼来。

邓杰那辆低调的大众已停在了身侧,他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等很久啦?”

“没有。”秦非雨回答着,边开门上了车。

几天没见,小白兔还是原来那只,只是眼底的阴影加重,秦非雨想他可能是被于清给虐待了,邓杰发动车子离开盛世大楼,边说:“工作怎么样?”

“还行。”秦非雨靠在座位上,“于清有30岁了吧?”

邓杰诧异的望他一眼,“你跟她都认识十几年了,还不知道她今天刚满32岁?”

于清有32岁了,光看这个女人的脸,觉得她最多25、6也不为过,“她看起来很年轻。”这是实话,哪知邓杰叹了口气,无比感慨的说:“身为一个女人做到她这个份上不知让多少人羡慕,但是人前风光背后沧桑这种事不是亲自经历又有几个人能够体会呢,于清姐五年前本来是打算结婚的,结果后来发生了一些事,就耽搁了。”

秦非雨不想打听人隐私,不过听邓杰的口气,那事一定不小,“什么事?”

“就是她那个神秘的男朋友呗,你知道吗?对方竟然是墨兰家的人啊,我听说墨兰家的势力很大,你想,那样的家庭肯定是要求门当户对的,自然看不上于清姐这种平民百姓,当时是那男的先提出了分手,于清姐也很干脆,二话不说调头就走,可是这么多年了,我知道她还是没有放下,那男人真是个坏蛋!”邓杰愤愤的说,墨兰家又怎么了,还不是个人!

秦非雨怔了一下,然后又问:“那男人叫什么名字,知道吗?”

邓杰皱眉想了一会儿,“我听于清姐叫他君见。”

墨兰君见——墨兰瑾锐最小的叔叔,据说是墨兰家前任家主墨兰清一最宠爱的一个儿子,排行第七。

前世,他与这个人有过几面之缘,却没料到墨兰君见竟跟于清有这么深的渊缘,那个男人行事坦荡,在秦非雨看来,对方绝不是那种因为门第之见就放弃感情的人,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车子很快到了一家饭店门口,现在正是饭点,找个停车位都耽搁了近二十分钟,两人走到于清订的包厢的时候,包房里只有于清和莫安尘两个人,莫安尘一看见秦非雨,立刻笑了起来:“再过不久,咱们要见顾砚可得预约了啊。”他指的是《S》杂志下期的封面,听说顾砚在这次封面拍摄中是主角,而陆卿和叶子枫简直就成了陪衬的,这样一来,想不火都不行啊。

秦非雨听出话里的调侃,于是并不答话,只是慢条斯理的坐下来,眉角含笑的望着莫大设计师,“如果是你要见我,不需要预约。”这话惹得莫安尘又是一阵笑,于清则一直安静的坐着喝茶,清秀的脸上看不出情绪,秦非雨看着她,轻声说:“生日快乐。”

于清几不可闻的扯了扯嘴唇,“生日有什么好快乐的,过一次生日就表示我又老了一岁。”

“于清姐,你永远都是那么年轻,哪里老了。”邓杰在一旁不满的嘟起嘴,还象征性的指了指自己的眼角,“你看我这里都有皱纹了,你却没有,这还不能证明你很年轻吗?”

任何一个女人都喜欢听好听的话,邓杰这番话无疑深得美女心意,于是接下来的这顿生日宴虽然只有四个人,却也吃得宾主尽欢。

几个人酒足饭饱后从包房里出来,时间还早,于清刚刚喝了点酒,一张脸红扑扑的,看着愈发显得年轻,秦非雨想起她跟墨兰君见,两人年龄差不了几岁,但是做为女人,墨兰君见给不了她一个起码的名分,所以当年才会这么毫不犹豫的提出分手吧。

莫安尘要送于清回去,她却死活不肯,一贯冷漠的脸上难得出现了一丝撒娇,坚决要去楼上唱歌,几个大男人没办法,只好随了她的意,于清一进房间,立刻就拿起麦克风不管不顾的唱起来,其实她的嗓音是美的,唱那些低沉婉转的情歌都让人觉得想流泪,可她偏偏不,抓着HIGH歌不放手,音越高的她越要唱,生生是在折磨自己的喉咙。

秦非雨觉得有些吵,轻手轻脚的出了门。

冗长的走廊两边都是房间,不过墙壁的隔音效果比较好,所以即使房间里在鬼哭狼嚎,外面却是一片安静,秦非雨身体倚在墙上,唇角微微一哂,感情这东西就像罂粟,明知有毒却还要深陷其中,人生苦短,有人能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清醒过来,而有的人则永远沉睡,直至消散。

于清是个精明的女人,却偏偏看不破墨兰君见这个执念,所以日夜煎熬辗转反侧。

做为顾砚的朋友,秦非雨不想看见这样的于清,却又明白,这是于清的感情,容不得别人插足。

绽放着瑰丽的灯光尽头走来一个削瘦的身影,秦非雨保持着靠在墙根的姿势,看着那个身影慢慢走近,是个俊俏的男人,浓眉飞扬,幽幽紫眸泛着淡淡的冷光,身上的衣服裁剪简单,完美的衬出对方优美的身形,那人径直走来,修长白皙的手指搭在了他身侧的门把上,眼看着就要推门而入却又蓦然停下,因为秦非雨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安静的走廊里慢慢响起:“墨兰先生,五年前一句分手便一走了之,今天又突然出现是为什么呢?难道打算明目张胆的将于清带走?”

“与你无关。”墨兰君见清冷的声音一字一句,直达耳际。

原来,这个墨兰君见是见过顾砚的,心思一转,秦非雨丝毫不为所动,唇角的笑容愈发耐人寻味,“你墨兰家容得下一个于清了?”

墨兰君见搭着门把的手指慢慢松了下来,转眼,似这才认认真真的望着身侧这个长相漂亮的男人,“她都告诉你了?”

第二十四章:可怕男人

秦非雨也回望着他,并不回答,只是突然转了个话题,“我记得几年前,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的眉眼是愉快的,这才短短五年,你却像是苍老了许多岁似的,怎么?难不成你为了于清跟你家老头抗衡了五年?”

“这是我和她的事!”这一次,墨兰君见的口气已然生硬,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嘣出来的一样,一张与墨兰瑾锐有着三分相似的脸庞冷冽如冰。

秦非雨垂了眼眸,低低的笑声自唇间溢出,“我不过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而已,若你任不能给她一个名分,何不像五年前那样,走了就别回来。”这说话的声音一贯的轻柔,墨兰君见却诧异的挑了挑眉,五年前见到这个叫顾砚的人时,他还不是模特,只是个被家里赶出来的逆子,那时他遍体鳞伤,全身上下无一处完好的皮肤,纵使是墨兰君见,当下也不禁心惊。

猜想他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竟被人折磨成了这个样子。

于清却什么话都不说,只是默默的将他安置在家里,细心照料,五年后再见,曾经温润的少年已长成挺拔的男子,仍是那抹温和的眉宇,却骤然多了些道不明的尖锐和强势,那一双半眯半睁的桃花眼里更是流转着几许看透人心的魔力,再不似墨兰君见记忆中那个疼得脸容苍白却又不肯呼痛的孩子。

忆起往夕,墨兰君见多少柔和了表情,一双紫眸望着他,“我来带她走。”简短有力的一句话,却说得倍加艰难,想他为之付出的五年时光,想她这五年间终不见舒展的愁容,想他们年少轻狂的过往,最后叹一句,不过一句相守却要两个人肝肠寸断。

秦非雨直起身子,双手仍抄在口袋里,一双眸盈盈生光,似笑非笑,“那你怎知她就愿意跟你走?”

墨兰君见被问住,沉吟片刻,仍是回答:“不愿走也要走,她注定是我的。”

是否墨兰家的人都有这种好似遗传的强势和霸道,一心只愿自己如意,却从不在意别人的想法,一张俊挺的容颜不预期的撞进脑海里,秦非雨忍不住想笑,然后替他推开身侧的房门,道:“她就在里面,你看着办,不过,若你再让她等一个五年,我绝不放过你。”

墨兰君见长这么大,从没有人敢这样威胁他,不过看见对方那眉宇间的坚决,他意外的找不出话来反驳。

包厢的房门半开着,秦非雨听见里面传来莫安尘和邓杰的呼声,然后是于清清冷大声的在说话,微醺的状态下说出来的话多半语不成句,又听见不可一世的墨兰君见柔声诱哄,接着莫安尘和邓杰跑了出来,看见倚在门边的秦非雨,三人眼神打了个照面,然后又不着痕迹的移开,彼时房内只剩下那首于清只唱了一半的《离歌》,撕心裂肺的久经不散。

这一晚秦非雨意外的睡得很早。

不过睡到半夜却又突然惊醒,下意识的往向书桌的方向,那里空空如也,他便舒了口气,重新倒回床上,做了一夜的梦,一会儿是父母车祸后那个灰暗得没有丝毫色彩的葬礼,一会儿又是秦风在酒吧买醉发疯的情景,然后又跳转到墨兰瑾锐身上,那双紫色的瞳仁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己,仿佛要将人生吞活剥了才甘心。

这一醒就再不睡着了,只能躺在床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通。

想得最多的,还是五年后突然出现的墨兰君见,这五年间他显然对于清的一切了若指掌,所以昨晚才会那样明目张胆的来接人,为什么要等上五年呢,是墨兰清一太过强硬不肯妥协,还是墨兰君见已与墨兰家撕破了脸决定为一个于清而与家族一刀两断?那墨兰瑾锐知不知道?或者说,他是站在自己的叔叔这边,还是倾向于爷爷的那头?

毕竟,纵然墨兰清一早已将家主之位传给了自己最中意的长孙墨兰瑾瑜,但是在整个墨兰家族里,他的话仍然说一不二,这老头的想法跟他的岁数一样迂腐又顽固,只一句门不当户不对,就让自己的儿子和于清经受了这五年的无故分离。

终于熬到了天亮,秦非雨满脸疲惫的从床上爬起来,刚刚梳洗完毕,然后就听见了门铃响。

他不知道从前有没有那么多人来找顾砚,但是,却明显的感觉到,最近门铃响起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一打开门就看见一脸愁眉苦脸的邓杰。

秦非雨将人让进屋,邓杰坐在沙发上,低垂着头,秦非雨心想小白兔现在是不是有危机意识了,墨兰君见将于清带走,那么他就失去了靠山,这会儿大概正愁要去哪里找工作吧。

将冰箱里的饮料放了一罐在面前的茶几上,邓杰细弱的声音才慢慢传来:“顾砚,于清姐失踪了。”

“昨晚你看见那个叫君见的人了,既然于清被他找到了,现在失踪也很正常。”秦非雨坐在一旁的单人沙发上,口气平静,完全未被邓杰沮丧的情绪影响。

“可是我很不习惯。”邓杰依旧苦着脸,抬起头来看着他。

秦非雨身体仰在椅背上,笑了笑,“慢慢会习惯的,你现在是不是马上要做莫安尘的经纪人了?”

邓杰摇头,“我对自己没信心。”

“都还没做过怎么就知道自己做不好呢?”秦非雨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瞟见邓杰脸上一闪而过的懊恼,“于清姐太优秀了,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替代她的位置,更何况,我觉得她很爱这份工作,我相信她一定会回来的,毕竟莫安尘现在离不开她。”

邓杰说得也有道理,不过,“墨兰君见跟于清两个人分开了五年,我估计她短时间来是回不来的,即使她有那个心,也要看墨兰君见会不会答应,于清的工作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能做,不过是好与坏的区别,莫安尘恐怕昨晚就想到了这一点,他是个大人,应付得来。”

邓杰想说话,张了张嘴又没说什么,秦非雨一眼看穿他的心思,不由打趣,“莫安尘提了让你代替于清的话了吧?”

“昨晚回去的时候就说了。”邓杰声音很低沉,真的很像一只没有吃饱的兔子。

不过莫安尘这么干脆就让邓杰补上经纪人这个位置,还是让秦非雨稍稍惊讶了一下,“那你的想法呢?”

“我不知道。”

秦非雨看了他一眼,那双有神的大眼睛此刻微微闭着,长长的睫毛俯在上面,很是诱人,秦非雨眯了眯眼睛,若非他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此刻怕早就化身恶狼扑上去了,秦非雨轻咳一声,“我看莫安尘对你挺有信心的,你要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

邓杰抬起头来,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望着对面的男人,他跟顾砚虽然是发小,但是从前的自己遇见什么事从来不会找顾砚商量,因为顾砚的性子总是优柔寡断的,要他帮忙拿主意还是如自己来,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顾砚在他心里的形象变得不一样了,就像昨晚,莫安尘提了让他代替于清姐的位置后,他一晚上没睡好,今天一醒来就立刻直奔顾砚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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