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躲在黑暗的角落看着他,不可以让他看到你。
因为他看到你现在这副难看的样子,会很嫌弃地一脚踢开。
我想,是时候偷偷去看看那个人了,既然回来了,也要把我的夙愿完成到底。我辞别了老夫妇,回到了京城。
当年的集市还是一样热闹,车水马龙一如往常。我轻车熟路地走到林府,诺大的府邸冷冷清清,虽然还有往日的雄风,但也略显寂寥。
接着,我在酒馆小坐之时,听到后面的人在谈论他。他们说,他成婚了。
听到那个消息我瞬间愣住了,然后不敢再继续听,便匆匆离开。他娶了谁?现在过得可幸福?是否已经有了子嗣?这些我一无所知,却还不自量力地想来京城找他。
他现在是个有家的男人,我是什么?一个落魄的流浪汉,死后还只能是孤魂野鬼,再不能投胎转世。
风不适时地吹来,我无意识地哭了出来。路过的人都用很嫌恶的眼光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变态。我再也不顾什么形象,只是觉得若是早知道林倾城已经找到了幸福,自己就不该再来打扰他。
我这样算什么?还心存侥幸希望林倾城会有一点点不习惯,有一点点怀念自己?太可笑了。
我垂头丧气地走着,步履沉重,来时的目标灰飞烟灭,而我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到何方。
苏梓彤,会不会你选择回来就是一个错误?他是高高在上的霸主,你只是可有可无的男宠,你死了他照样娶妻生子,或许会过上更幸福的生活,你为什么还要出现,为什么还要复活?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当时给林倾城过生日时的小山坡上,回忆又一幕一幕涌现在心头,千言万语如鲠在喉,却无处言说。
苏梓彤,你是个多余的存在。
64.偷看
我想,我应该去找点事做,既然延续了自己的生命,就应该好好利用创造最后的价值,但现在身已残废,连走路都吃力,更别说什么劫富济贫的鸿鹄大志了。
我进了一家小酒馆干点杂活,掌柜的嫌我腿脚不利索,只让我干些收碗筷的杂活,而且薪酬也少的可怜,只够每天填饱肚子。由于只有一只手能干活,我还经常把碗摔破,没少挨骂,那些小店员有时也会看我老欺负我,但我已经不想去跟他们计较这些了。
我现在想要的,仅仅是在收碗的时候听到多多少少关于林倾城的讯息。
林倾城不再是大家谈论的风云人物,因为他已隐匿多年,不再参与江湖的腥风血雨,而祝洛纨更是杳无音讯。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我收拾残局时,看到了幽兰和秋菊。他俩漫不经心地坐下,幽兰一手撑着脑袋,无奈的说:“大少爷现在什么也不做了,我们都快要被遣散了。”秋菊接话道:“就是,整天夫人夫人的,魂不守舍。”幽兰喝了一口酒,叹道:“我从来没有一天想过教主会变成现在这样,每餐饭都不好好吃,说太难吃了吃不下。现在常常心口痛,身体都变得不太好。”“冽月教已经是江湖第一大教了,但我们却愈来愈闲了,唉。”两人有一句每一句地说着,我听着却隐隐作痛。
林倾城……他还是吃不惯别人做的饭呢。闹得胃也除了毛病,直让我觉得心疼。他的夫人,没有好好伺候他么?为什么要让他受这种委屈?要是我……
我突然制止了自己的想法,你有什么资格,作为以前的男宠?
是啊,与我无关。我黯然收拾了桌上的所有东西,转身去洗碗。这种感觉真的很讨厌,心爱的人过得不好,我却没有资格去照顾他。
在这里又度过了两年平淡的生活,我才下定决心去找他。就算不能说话,能看看他也足够了。我已经老了,故意不剃胡子,更显得苍老。我知道我现在去找他太丢他的脸了,他不会愿意别人知道这个又残疾又丑陋的老头以前是他的男宠,这多让人笑话。
我是林倾城的污点,所以我应该躲得远一点。
在林府门前潜伏了好几个星期后,我终于见到了林倾城。他消瘦了很多,整个下巴都像被削尖了,更显得妩媚。但我老了,他并没有老。他还是如当年一般英姿飒爽,玉树临风。
只此一眼,心脏便像要跳出来般激烈地颤动。这样的感觉,仿佛我还是当年不经人事的少年,他还是当年桀骜不羁的少爷。
我不敢上前和他说话,生怕他皱着眉看我几眼,跟我说“我不认识你。”与其被讨厌,还不如给彼此留一个再也见不到的幻想。至少他最后一次看到的,还是很干净很年轻的苏梓彤,而不是现在的跛老头。
我一瘸一拐地偷偷抄着小道逃走了,不敢再回头看一眼,我怕再看他,我会有冲上去抱住的冲动。
从那以后,我便经常偷偷躲在林府外面看他。完美的侧脸还是如同精心雕琢的美玉一般精致,但与其说是人脸,不如说更像雕像。林倾城几乎没有表情的变化,永远都是沉默的冷脸示人。
我开始怀念他的笑,包括他的坏笑,微笑,嘲笑,开怀大笑,甚至包括嘴角轻轻上扬。还有林倾城的泪水,他不被林楚窈相信的时候,慷慨的让我看见了他的脆弱,虽然不是为我而流,但这种恩赐已经足够。
我认识的林倾城,早餐送得不准时他会微微皱眉,从背后抱住我的时候会闭目微笑,得知我跟别人在一起时会生气得脸颊泛红,而偶然一吻留下满脸通红的我时又会露出坏笑。我突然觉得,跟我在一起时的他,才是活着的林倾城,而现在面无表情的那个人,只是他的躯壳,为了活而存在的行尸走肉。
这个想法极端而且自负,特别是对一个有妇之夫还有如此臆想,我觉得十分羞耻。
偷看他的次数越来越多,我辞了打杂的工作,专心看他。我总是能敏锐地察觉他最近是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有没有好好吃饭睡觉,心情好不好。有时候能看到他忧伤的表情,我便是一整天陪着他难过,心疼得饭都吃不下。
我好想找到林楚窈,质问他,我把林倾城交给你,为什么你没有替我照顾好?
林倾城不常出门,所以为了不错过见他的每一个机会,我每天都会很早蹲守在林府门口,蹲到晚上,有时候见到了便喜笑颜开,见不到便无精打采。这样的状态无法持续太久,因为我没有生计来源。
我开始想任何办法挣钱,晚上去干重活,熬夜给别人缝补点衣物,早上起来干点跑腿的活儿。一天睡觉的时间不到四个小时,有时候体力不支了,就随便趴下眯会儿。这么一来,我便老的更快了。
万寒丹的后遗症也是十分可怕的,只要稍受一些风寒,我就会剧烈咳嗽,甚至咳血。在雨天,全身关节都会隐隐作痛,这种痛是贯彻骨髓,刺入记忆的,在一个人的雨夜,有时我会痛到昏厥,醒来时一身冷汗。
唯一的念想就是林倾城,有时隔几个星期,有时几个月,只要能看到他,我的疼痛就有了强大的慰藉。
这样的行为持续了两年,有一次我去林府时,整个府邸张灯结彩,原来是林楚窈的四十大寿。
说实话,我有点怕这一天。林倾城一旦知道救他的不是林楚窈,一定会对我产生愧疚的怀念。而我在他心里已经死了,这种愧疚没有任何价值,我不希望他自责。他一定会后悔没有好好对待我,也许还会想到我的好,但是我不希望。
因为苏梓彤已经死了,不会再去找他了,我不会让他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与其被他看到不如就让他当做我已逝去。
我紧紧保护着的自尊,现在都幻化成了自卑,狠狠摧残着它的主人。
65.偶遇林萧冉
这样的日子持续久了,身体就变得越来越差,而且我的行踪也渐渐被人发现,有人禀报林倾城,林府门口时常有个怪老头,诡诡祟祟地躲在墙边,待上一整天然后默默走掉。林倾城并没有在意,随口回道:“没事,随他去吧。”
于是我剃去了胡须,开始易容,拿各种假面贴在脸上。还会往衣服、裤子里塞些填充物,长期的疲惫让我身体瘦弱得不行,要配上那张假脸,只有做出一个微胖的体型了。此外,我每天都会煎些草药,一来是为了治病,二来是那种草药会使声音变得沙哑。
这么精心地伪装,林倾城定不会认出来。
事实上,林倾城真的没有认出。有一次我去买药时,不小心碰到了蒙面的林倾城,我心跳瞬时漏了一拍,和他片刻地双目相视后,他冷漠的无视我继续走他的路。我有些心慌地匆忙离开了,其实心里有那么一点点失落,他真的认不出我了。
过了几天,我如往常一样去林府偷看他,路上碰到了一个哭泣的孩子。看他的衣着不凡,想必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我蹲下来问他:“你怎么了?哭成这样。”小孩抬头看我,顿时被吓到了,惊恐地盯着我。我安慰他:“伯伯不是坏人,你告诉伯伯怎么了,伯伯看看怎么帮你。”
小孩停止了哭泣,跟我说他大伯喜欢吃糯米汤圆,他想出去买给他,但是钱被人偷了。我心里一震,这癖好怎么和林倾城一样……我柔声安慰他:“没事,伯伯买给你。伯伯先送你回去,然后去给你找这儿最好吃的糯米汤圆再送到你家给你。”小孩摇摇头:“不买到我就不回去,伯伯,带我一起去。”我顿时有些后悔为什么会习惯性地想去封禅街买那东西。
我摸了摸小孩的脑袋:“乖,你先回去,伯伯要去好久呢。”小孩急了,又是撒娇又是哭闹:“我就要跟你去,求求你带我去吧!!”我无奈只好点点头,牵着小孩走了。
封禅街在很远的地方,以前我用轻功得花上两天,现在脚受了伤,只能徒步行走,这么一来,往返起码要五天。小孩倒是十分开心,拉着我的手“伯伯,伯伯”地叫的特别亲。
由于去的次数太多,我对那条路了如指掌。只是旁边跟着个小孩,假皮连拆下了都很不方便。山郊的晚上有些微冷,我拿外衣把小孩裹得严严实实,自己冷得直哆嗦,寒风一吹便不停咳嗽。
看小孩熟睡后,我脱下了假面。小心地把假面收在了衣服里,也依偎着小孩睡下。
第二天清晨,脸上冰冰凉凉的触感把我唤醒,我睁眼,看到了小孩吃惊的表情。孩子看着我,呆呆地说:“伯伯……不对,叔叔,你好漂亮。”糟糕……算了,毕竟他只是个孩子,我朝他笑笑,牵起他,给他找了点吃的便继续赶路。
由于摘掉了假面,以真面目待他,小孩变得跟我格外亲热。我笑着问:“你叫什么呀?”他稚嫩地答道:“我叫林萧冉,叔叔叫什么呀?”“苏慕城。”小家伙笑着点头记下。
他牵着我的手问:“叔叔,你是怎么知道那儿的糯米汤圆好吃的呀?”我笑着回答:“因为叔叔喜欢的那个人,最爱吃那儿的。”孩子点点头,又问我:“叔叔,你喜欢的人,一定很漂亮吧?”我抬头微微眯眼,说道:“是啊,他是全世界最好看的人,但他不喜欢叔叔。”
孩子有些难过得紧紧抓住了我的手,对我说:“叔叔别难过了,他不喜欢叔叔,我喜欢。”我笑了,这句话让我觉得心头一暖。孩子接着说:“我真希望你是我婶婶。”我不知道他为何突然这么说,只当做是童言无忌。
“快点赶路吧,不然爸爸妈妈要担心了。”“我不喜欢爸爸妈妈……我喜欢大伯。我大伯是全世界最厉害,最漂亮的人。”我朝他笑笑:“对呀,别让你最喜欢的大伯担心了。”他听话地牵着我的手,小脚迈开大步走着。
买完了糯米丸子,我把小家伙送回了城里。这几天的劳碌,小家伙变得脏兮兮的,我看着有些心疼,摸着他的脑袋问他:“你这几天累着了吧?”他摇摇头:“不累,我好喜欢叔叔。”我重新戴上假面,问他:“叔叔要是变成这样,还喜欢叔叔吗?”他点点头:“在我心里,叔叔很好看。”
眼睛一酸,我差点掉下泪来。要和他分别了,却分外不舍,我问他:“那你家在哪儿?叔叔送你回去。”小家伙答道:“我家在林府。”
我手一抖,吓了一大跳。“你……你爸爸叫什么?”“我爸爸叫林楚窈。”心漏了一拍,我牵起他:“叔叔带你回去,但……只能送你到可以看见大门的地方,剩下的一段路,你要自己走。”
终于见到了林府,小家伙把我拉了下来,在我脸上印下甜甜的一吻说:“叔叔再见!”我笑着抱了抱他,他蹦蹦跳跳地拎着汤圆就回去了。
我看他的身影一直到了林府门口,下人好像找了他很久,看到小少爷喜极而泣,抱着他便进去了。知道林府的大门关上,我才悄然回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当然不会知道。
孩子回去后,兴高采烈地把已经冷掉的糯米汤圆放到碗里,叫厨子热了后,小心地端去给他最爱的大伯。林倾城看丢了几天的孩子回来给他买了一碗糯米丸子,有些感动的把他搂了过去,在侄子面前享用他精心准备的礼物。
然而,仅仅是吃了一口,林倾城就愣住了。他低头问怀中的小家伙:“你……是去哪儿买的,这个?”小家伙满脸得意的说:“一个叔叔带我去的,他说那家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汤圆。”
那股熟悉的味道还在林倾城脑中回旋,蔓延,这种感觉,就像是苏梓彤跑了很远给他带回来的,那碗丰盛的温暖。林倾城不禁又问:“那叔叔长什么样子?”“说不清楚,叔叔刚开始好丑,过了一个晚上就变得很漂亮,是我见过除了大伯之外最漂亮的叔叔。”小家伙认真地回答。
苏梓彤……?不可能。林倾城否决了自己荒唐的猜测,苏梓彤已经离开自己十二年了,怎么可能是他……
林倾城没有再问,默默低头吃着汤圆。小家伙抱着大伯,问他:“大伯,好吃吗?”林倾城笑着点点头,小家伙继续说:“那叔叔说,他喜欢的人,最爱吃那儿的汤圆。”
66.善意的骗局
呯!林倾城手中的汤匙在地上碎成了几瓣,他睁大眼睛,手不住地抖,然后他抓住小侄子的肩膀,双眼凝视他,问:“那个叔叔叫什么名字?”小家伙想了想,望着天花板眨眨眼:“苏慕城!”
苏慕城……苏梓彤,爱慕,林倾城。
林倾城睁大了双眼,直勾勾盯着小侄子问:“那个叔叔,他现在在哪里?”小家伙摇摇头:“叔叔送我回来以后就走了。”
林倾城点点头,他一把抱住了小家伙,小家伙受宠若惊,在大伯怀中羞红了小脸,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给大伯买了一碗糯米汤圆大伯就如此激动,也许是大伯太喜欢那里的汤圆了吧!
林倾城立刻起身,召集了梅兰竹菊,吩咐:“去找苏梓彤。”苏梓彤?!梅兰竹菊面面相觑,他不是死了十二年吗……林倾城有些激动:“也许他还在某个地方活着,务必把他找到!”此令一出,整个江湖中遍布的冽月教徒都开始寻找苏梓彤。
他们只有苏梓彤的画像,也就是他十二年前的样子,那些人从未见过教主夫人,第一次看到画像的时候,每个人都吃了一惊。画中俨然是一个男子,但却有着所有女子都没有的美态和气质,看起来干净而单纯,与这个沾满血泪的江湖格格不入。
众人皆迷画中仙,难怪教主会这么执着地痴迷此人。
教徒们拿着那张我十二年前的画像开始寻我,他们都在寻找貌美如画的苏梓彤,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身材彪悍,一脸横肉的老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