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这船上的,大部分还是无忧无虑的学生。PP和药药药都是高中,流夕七月刚好高中毕业,她的几个朋友都是帮派里的生活玩家,几个人都喜欢做手工,烧烤时候喝的果汁,都是她们几个在厨房忙活出来的。清一色的眼镜,剪着樱桃小丸子头发的那个女生尤其害羞,能做很好的水果拼盘,但是一说话就脸红。卡王剪短了头发,却显出俊秀的轮廓来,短短半年,他却成长许多,反而成了那些男孩子里最稳重的一个,PP和小药正在和青柠果他们打打闹闹,只有他跟着程曦去搬铺盖来——他们要睡在甲板上聊天。
算起来的话,秦陆如果在上学,也应该是大学生。
他一向不大合群,大家都睡甲板,他也呆在甲板上,穿着黑T恤,瘦了很多,靠在栏杆旁边,看海上生明月,月朗星稀,水面被月光照得波光粼粼,船一直开到海上。
夜渐渐深了,原本吵个不停的甲板上也渐渐安静下来,女孩子都睡着了,只有药药药还在和青柠果聊比赛的事,PP睡着了,踢翻了被子,三个女孩子睡成一排,侧着脸,像安静睡在窝里的小鸟。有人去上厕所,踢到了不知道谁放在甲板上的易拉罐,罐子一路响,在寂静夜晚传出很远。
林郁躺了一会,还是睡不着,海风吹过来,听得见浪花拍打船舷的声音,他干脆爬起来,站在栏杆旁边看月光。
虽然是夏天,夜风还是凉的,带着海腥味,天穹如盖,大概明天是大晴天,满天星星都出来了,看得见玉带似的银河,林郁这种理科生,看星星的时候,总会想到自身的渺小。
还好,很快有温暖的毯子披上来,程曦的怀抱总是给人可以放心依靠的感觉,从背后环抱住他,轻声笑了起来。
“还没睡?”
林郁耳朵发热,默默点了点头。
“你工作做完了?”
“嗯……”程曦漫不经心答应了一声,仍然只是把头搁在林郁肩膀上,侧过脸有一下没一下地亲吻他脸颊。
气氛旖旎得很,就算是林郁,也觉察到了些许不对劲。
“你……”林郁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字,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倒是程曦自己从他脸颊的滚烫上意识到了什么。
“我去洗个澡……”他淡定地摸了摸林郁的头,不着痕迹地退开了,还不忘嘱咐林郁:“回房间睡,别像他们一样睡在甲板上,小心感冒。”
林郁默默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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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林郁披着毯子走回房间的时候,程曦已经睡着了。
温和的灯光里,他侧身睡在左侧,是给林郁留出了身边的位置,彼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天边透出熹微晨光,海平面上有淡淡朝霞,光从舷窗里透进来。即使是安静地睡着了,他身上还是天生带着侵略的意味,和温和这种词丝毫沾不上边。
林郁默默地爬到床上,蜷到他怀里,闭上了眼睛。
海浪拍打船舷,听得见海鸟的叫声,世界都安静。
他知道自己并不聪明,很多时候没法听懂别人的意思,也没办法在恰当的时候做出恰当的事。但是没关系,只要这个人是程曦,他愿意一点点放弃原则,就算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也可以去尝试,去学习。
只要是呆在这个人身边,什么都没关系。就算是在让他有点恐惧的海上,也可以安心地睡着,那些海怪的传说,海上风暴发生的概率,都可以被忘到脑后。
只要和程曦在一起,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
感觉怀里人的呼吸渐渐平稳,程曦睁开了眼睛。
他很清醒。
他并非宜室宜家的人,骨子里带着侵略性,商场厮杀,心狠手辣,认识他的人都诧异于他现在的修身养性。
他如今这样和善宽容的样子,并不是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而是因为他清楚,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需要的,是安稳和善的环境,就像脆弱的花,不能有暴风雨,不能有颠沛流离,安心护好,一点点栽培,总有一天会等到花开。
有很多事,林郁不懂,就像他不懂住的别墅区为什么门口的保安会那么森严,就像他不懂程曦每次一触即离的吻后面,那些幽深的眼神后面,隐忍的是什么。
没关系的,他可以等。
再青涩的果实,只要等下去,总有成熟的一天。
越长的等待,结果越是甜美。
到了那天,他仍然会是现在这副优雅慵懒的样子,衣冠楚楚,备好刀叉,带着微笑,把某份属于自己的美餐,一口口,吃掉。
在那之前,还是不要吓到他好了。
朝阳在海平线上一点点上升,海面上波光粼粼,璀璨如金,阳光之下,山河万里,岁月如画,海浪拍打沙滩,飞鱼在波浪间跳跃,玫瑰悄然盛开,露水从叶尖滚落。岁月正好,年华正好。
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一辈子。
——正文完——
番外:秦夫人
对于秦夫人,林郁一直处于半知半解的状态。
他对人情世故不太懂,尽管程曦跟他解释过自己家里的事,但是他对秦夫人的理解,也大概只是“一个对程曦不好的妈妈”而已。
到美国已经半年,研究生要自己做课程计划,林郁就算在国内也不是每天投入全部时间在学习上的那类人,在这里时间更宽裕许多,研究生最重要的是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他住在学校新建的New Ashdown宿舍,像在S大一样,堆满文献,专心做论文。倒是程曦有点忙,毕竟初来乍到,又是另外一个金融体系,光是了解业内现状就费去不少时间。何况华尔街成名几十年,蛋糕已经被分得差不多,短短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如雷贯耳的垄断集团。美国这样的社交社会,他顶着黑发黑眼,进社交圈都比别人难一些。
好在他毕竟是程曦。
事情一件件理好,晚宴,重要的会面,投资,林郁的入学典礼……他在两个城市都置办了房产,做空中飞人,难得给自己放个假,飞到剑桥市来找林郁,带着野餐篮去查尔斯河划帆船,躺在林郁腿上跟他聊最近发生的事。
偶尔他实在脱身不了,林郁也会去找他,他在曼哈顿买了房子,屋顶有露天游泳池,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鲜花,林郁不会游泳,坐在池边玩水,等他忙完。
好在他一般很快就会来找林郁,他身型似乎还在拔高,因为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穿西装很好看,一边解着衬衫扣子一边走过来的时候,林郁总会有瞬间的失神。
还好,他还是那个程曦,会在闲暇的下午教林郁游泳,会在匆匆告别的之后朝他温柔地微笑,揉揉他的头发,也会在深夜上床时候小心翼翼,用不会吵醒林郁的力度轻吻他脸颊。
纽约快要下雪的时候,程曦接到一封信。
那时候林郁正坐在壁炉前面看书,地毯被火光照得温热,碟子里摆着中式的点心。
林郁听见程曦叫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头。
程曦的眼睛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但转瞬即逝。
他说:“小鱼,你愿不愿意和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秦夫人。”
******
到香港的时候,正好是凌晨。
这是一座不下雪的城市。
程曦上次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是被秦夫人关起来的时候了。
但这次见面却不是在秦家老宅,而是在秦夫人名下的一处别墅里。
印象中,秦夫人不是喜欢养花的人,这栋房子却有着规模颇大的玻璃温房,里面长满了不知道是雏菊还是什么的草花,是浅粉浅白色,与外面肃杀的气氛俨然是两个天地。
秦夫人坐在落地窗前,看着玻璃温房,房间里明明很暖和,她的腿上却盖着毯子。
程曦一进房间,她就感觉到了。
“来了?”
她说着,转过头,却没看见意料之中的那个人。而站在门口的青年,比半年前愈加挺拔,似乎早已在异国他乡扎根,假以时日,必将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
“小鱼在睡觉。”程曦简短解释:“转时差。”
“哦。”短短半年时间,她却憔悴许多,大概是不再独揽大权的缘故,原本总是高高盘着的头发也放了下来,身上披着柔软披肩,如果不是依旧出众的美貌和眉眼之间那份杀伐决断的英气,大概会被错认成另外一个人。
“就等晚饭时候再见吧。”她仍然是习惯自己做决定:“你飞了那么久,应该也累了,先下去休息吧。”
这样干脆利落的作风,让人连关心地问一句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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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站在门口,有点紧张。
“其实我算过,我从小到大遇到的人中,能接受我性格的大概在千分之三,”他绞紧了手上的袋子,跟程曦解释:“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数据的……”
“没关系的。”程曦带着笑拍了拍他肩膀:“结果并不重要。”
门打开了。
“夫人请两位进去。”出来的是老林。
林郁局促地看了一眼程曦,后者牵住他的手,走进了房间。
秦夫人仍然是上午时的姿势,听见声音,转过身来。
她调查过林郁,家世清白,出类拔萃,只是性格孤僻,好在并没有太大的攻击性。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一直没有看过林郁的照片,今天,还是第一次见。
“你就是林郁吧?”她对着林郁微微点头。
林郁紧张得有点结巴。
“是……是我。”他看了一眼程曦,事先背的介绍词忘得差不多了,茫然地把手上的礼品袋往前递:“这是……礼物。”
秦夫人勾了勾唇角,推动轮椅,朝林郁靠近。
程曦惊讶地皱起了眉头。
他早上和秦夫人那一面见得匆忙,并不知道她其实是坐在轮椅上,以她的性格,不到身体坏得不行,是绝不会愿意坐轮椅的,港媒向来无孔不入,竟然漏过这么大的新闻。
林郁按捺住了想往后退的冲动。
还好,眼前的中年妇人,虽然长着带侵略性的美貌五官,和严肃冷漠的神情,但她嘴角勾起来的时候,其实和程曦是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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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在这里住了三天。
林郁没有再见过秦夫人,倒是程曦,在三天后的晚上,被叫了过去。
当时天已经黑透,坐落在半山的别墅里灯光昏暗,花房里却灯光通明,隔了落地玻璃窗,仍然可以看见那里面茂盛的草本植物,花开得正灿烂。
程曦陪她静静坐了一会。
说起来,母子之间,倒难得有这样平静相处的时刻,不是程曦刻意疏远,就是她想要囚禁程曦,这还是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没有各怀心思地坐在一起。
“多久了?”程曦忽然问她。
她看了一眼程曦,才意识过他问的是自己的病。
“不久,年前才知道的。”她侧过脸看花房,嘴唇苍白:“常见病而已。”
“什么常见病?”程曦不是会被她轻易敷衍过去的。
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冷,像是在没心没肺地庆幸,又像是在嘲笑自己这一生枉与他人做笑谈。
“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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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太大波折了。
她的身体急剧直下,秦家那边的权力是早就交出来的,秦赟年纪还小,秦家那些老人都不是吃素的,一个个都想当摄政王,连港媒小报都暗自嘲讽,笑他们吃相难看。
毕竟是林家嫁出去的女儿,那边也隐约得到风声,遣了她弟弟林丹朱过来看,程曦当时在这里,出门的时候撞见自己这位“小舅”,也是三十岁的人了,苍白肤色,优柔寡断的神色,林家这些年每况愈下,他当记首功。
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这样,宁愿拿给别人糟蹋了,也不愿意给你,但凡心性小一点,都要气出心魔。当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业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点,结局也不至于那么难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赟也来过,不过不是探病,而是来问什么东西,关起门来谈了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这位新家主最后是摔门而出的,气冲冲走了,从此直到她死,再没来过。
程曦一直留在这里。
癌细胞转移,她时日无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渐渐消瘦,苍白,进食困难,圣诞节之后,她一直靠点滴维持。精神渐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却一直是冷硬固执的样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没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厉,三番两次,起念头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着她。
她冷漠、独断、蛮不讲理,愚昧,无数次想绑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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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的时候,寒流来袭,是整个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时她已经昏迷整整三天,后事都已办好,这边的习俗是嫁女不归,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时她醒过来,窗外草木挂霜,温房里花开正盛。
她很平静,跟程曦说了一阵话,就算在最后关头,她仍然神志清醒,条理清楚,秦家家大业大,她接手这许多年,虽然常常被那些长辈掣肘,也留下许多后路,而今都交付与程曦。
她知道这些事,所以恨程则钧,当初程曦被刺杀,她找上程则钧,程则钧说形势比人强,说情非得已,说程家无数双眼睛在看,牵一发而动全身。
铁了心要狡辩的话,借口何止一百个?
只是都过去了。
这世界很凉薄,人活着,才有情分,有顾忌,往后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岁,上大学的年纪,如何敌得过那些虎视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么竭力多活一两天,也无法护得他周全。
当初程曦拿话激她,怪她束缚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说她不为他计深远。其实私生子哪有什么深远,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来的一个宝贝,见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这些话,她都说不出来。
她是林家长女林辰碧,巾帼不让须眉,平生难有小儿女情态。唯一一个她会对他说软话的人,已经于二十年前,与她恩断义绝。
这些话,直到最后一刻,她都没说出来。
她只是告诉了程曦那些密码,那些路线,那些无路可走时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连遗书都已写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后头脑不够清晰,错漏了什么。
最后是凌晨,很冷的天气,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涩笑容,看着程曦说:“以后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这样要强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着痛不肯注射杜冷丁,到了这时候,仍然没有一句温情的话。
程曦不说话,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时候,曾经很想牵着她的手,一起放学,像任何一个有父母的孩子一样,和她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学校里的琐事,然后开心地踏着夕阳一起回家。
在他的梦里,她的手总是温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体支离,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却只有他来陪她走这最后一程。
“没什么大不了的,”程曦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我会过得很好,我是你的儿子,不会那么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对不起……”
“没关系。”尽管知道她不一定听得见,程曦却仍然用从未有过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来,已经是百般困难,以后的路再难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数。这世上有百种出身,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生为男子,本就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