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错了,”南仲远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火速认错:“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秦陆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继续按着他。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南仲远忧伤地叹气:“你这么按着我,就没人做菜了,还有客人在的……”
秦陆冷冷地哼了一声。
“好了好了,我不威胁你了,你放开我好吧?”南仲远求饶:“你再不放手锅都要烧穿了。”
秦陆面无表情地松开手,看也不看南仲远一眼,又蹲下去剥鹌鹑蛋了。
南仲远忧伤地揉了揉被掐红的后脖子,认命地继续做菜,一边做菜一边小声嘟囔:“掐这么重,不就是踢了两脚吗?怎么算都还回来了。”
然后,在他剥荸荠的时候,屁股上还是被某人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
起身去拿更多的鹌鹑蛋来剥的廘战大人简洁地说了两个字: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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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主厨大人因为手贱被人殴打还收了利息,但晚上的菜色还是不错的。
也许确实是有着好心情的缘故,这次的菜比以前都好吃很多,松鼠桂鱼的肉嫩且白,蒜瓣一样一码一码的,淋上香菇和冬笋丁的汤汁,让人食指大动。程大少爷御笔钦点的佛跳墙也做得很好,揭开罐盖时整个院子里都是鲜香味,因为加了干鲍和瑶柱的缘故,又是南仲远特地煨炖了四个小时的老汤,汤汁鲜得让人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林郁喜欢吃鹿筋和鱼肚,程曦就先舀到自己碗里,再给他挑出来,南仲远顿时趁机找回场子:“程少,怎么样啊?入不入得了您老法眼啊?”
程曦不为所动:“马马虎虎吧。”
“难得啊,程少竟然也会说好话。”南仲远对程曦的评价标准了如指掌。
程曦瞥了他一眼:“你店里要都是这样的菜,也不会一年亏那么多钱了。”
“这些菜我才不放到店里卖。”南仲远向来没什么勤劳致富的潜力:“也就在这里,我才这么做这么麻烦的菜,到了店里哪有这个闲心。”
秦陆夹了一筷子菜,不知道是夹到不喜欢吃的了还是本来就是夹给南仲远的,顺手就放到了南仲远碗里。
“现在知道表扬我了,”南仲远瞥了他一眼:“刚刚踢我的那个人不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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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南大店主懒洋洋倒在秦陆床上,翻秦陆的小学照片来看,慢悠悠地拿出手机来拍,林郁没他那么无聊,偷偷摸摸地背GRE词汇。
程曦和秦陆在厨房洗碗——说是洗碗,其实程大少爷就是站在旁边看,秦陆把剩菜端进冰箱,系好围裙,一丝不苟地把每个碗洗得干干净净,码得整整齐齐。
程曦站在旁边看了半分钟,无聊地拿出烟来吸。
“喂,廘战,你其实是个机器人吧?”他对秦陆的面无表情有感而发。
“不是。”秦陆毫无一点幽默细胞。
程曦习惯了林郁,爱屋及乌,对秦陆的态度也不以为意,吸了一会烟,又打开嘲讽技能:“你好歹也是我们公会的骨干,怎么会看上南仲远这种人的?”
“他人很好,做菜很好。”秦陆把最后一个碗放回碗架上:“我们不会在一起很久的。”
他的语调平淡无波,仿佛他说的只是“今天天气不错”。
程曦虽然经常在南仲远伤口上撒盐,但对自己朋友还是维护的。
“怎么,你还想始乱终弃?”程曦语调是玩笑,但是熟悉他的都知道,这绝不是在开玩笑。
“我们的生活悬殊太大,以后走的路会很不同。”秦陆平静得就像在分析别人的事:“他对金钱没有概念,不习惯被约束,他的生活圈子比较高层,消费也高,我的消费水平属于中下,生活在一起会有很多冲突。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细节问题就会被忽视,等到以后感情冲动消失了,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我最终会拖累他,而我的自尊会受到打击,很可能会心理扭曲,感情慢慢被消磨掉,我们就分手了。”
就算程曦见过再多怪人,也被眼前这一个惊讶到了。
“你确定你是在说自己的事,不是在背书上的话?”程曦眼神凝重地看着他。
“你不用再明知故问了,我知道你是很聪明的人。”秦陆平静地和他对视:“林郁和你也是一样的,林郁智商很高,又走在正轨上,他以后会成为非常优秀的人,我们以后都只能仰望他。而你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最多不过是在游戏里当个工会会长而已。你是很骄傲的那一类人,不能容忍自己一辈子都配不上林郁的。你最难过的那关不是别人的看法,而是自己的心,你的心太高傲了,要忍受这样的压抑,你要么离开林郁,要么变成另外一个人,没有第三个选择。”
如果说程曦是火,那秦陆应该就是冰,看起来剔透,却有着让人寒心的坚硬,简洁得像一面镜子,清晰照见所有人的弱点。
世人皆有痛处,程曦原本没有,后来有了,今天被秦陆一箭穿心。
很多人说程曦是烂人,大抵是因为他谈的也是很烂的恋爱,来去自由,毫不挂心。很多人都觉得是因为他品味差,他是烂人,所以不愿意好好谈一场恋爱,找个优秀正经的女孩子。其实是程曦不愿意找。
找了,也要配得上才行。
他是程曦,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会展露最好的一面,成为优秀耀眼的人,让那个人想起他的时候都是骄傲的。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要成为巍峨的高山,风狂雨骤,他一个人全部挡下。他做所有的事都是这样,像燎原烈火,轰轰烈烈,这世界对他来说是等待征服的广袤疆域,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被关进了笼子里的,就不叫程曦了。天长日久,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像被锁在笼子里的老虎,最怕的就是别人看见自己被囚禁的样子。何况那个人还是林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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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程曦也不是什么好惹的。
“这样说的话,你前天就不应该跑来找南仲远。”程曦虽然平素脾气坏,但那其实只是不耐烦,不想废话,懒得忍受。而今天,却是直接和秦陆针锋相对。
秦陆垂了一下眼睛,又抬起来。
“他说他想要一个能让他开心的生日礼物。”他简短地解释,仍然平静地诘问程曦:“那你呢,你又为什么还留在林郁身边。”
83.绸缪
十一月二十七,程曦离开S城,他没按秦夫人的安排跟什么严家人一起走,而是自己订的机票。让南仲远开车送他去机场——林郁不会开车,送程曦走自己就没法回来。
南仲远整天赖在秦陆家不肯走,对这苦差事很是不乐意,不过他比程曦还是多了不少人情味,也隐约知道程曦这趟去北京不是什么好事,一边开车一边絮絮叨叨:“……你在那边小心点,别跟在这边一样嚣张了,皇城根下很多能人的,你要在那边和人杠起来,说不定要吃亏的……”
程曦靠在后排座位上,正勾着林郁一起看PAD上的电影,手指搭在林郁肩膀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林郁头发。对他的叮嘱很是不以为然:“你是女人吗?这么啰嗦?”
“好心当成驴肝肺啊。”南仲远最近心情好,感慨了一阵,又叫林郁:“小鱼一个人在学校,没关系吗?”
“没关系的。”林郁扶了扶眼镜:“我以前也是一个人的。”
“行,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来找我。”南仲远笑眯眯地关照他。
“你要点脸行吗?”程曦瞥了他一眼:“你这段时间都赖在廘战家,小鱼去哪找你?”
南仲远笑了起来:“小鱼可以也来秦陆家玩的。秦奶奶很喜欢小鱼。”
程曦哼了一声,把林郁的手机摸出来,输了个号码。
“有人欺负你就打这个电话。我后天就回来,你住在我宿舍,别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林郁“哦”了一声,听话地把手机收了起来,倒是南仲远,好奇地瞟了一眼后视镜:“谁的电话?不是是陆沉的吧?”
“专心开你的车。”程曦懒得搭理他。
“我知道了,是阿梵。”南仲远笑起来:“陆沉说阿梵要回来了,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阿梵最近怎么老往国内跑……”
“大概找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了吧。”程曦懒洋洋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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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的GRE考试排在十二月一号,没办法趁程曦在北京的时候考,只能到时候装成去上课了。
虽然程曦让林郁继续住在他宿舍,但是林郁还是买了很多食物,准备回去看看白小胥,因为时间还早,而且南仲远送他回来的时候还去了趟云顶小食,他还从南仲远那里打包了一份牛肉拉面和店里放着的水果沙拉,拿回去给白小胥当早餐。
寝室里的温度很舒适,白小胥同学睡得四仰八叉,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的,白天时看起来很可爱,睡觉的时候就翘起来,蓬蓬的像蘑菇头。被子早被踢到一边,被当做睡衣穿的背心也睡得卷起来,露出圆滚滚的肚子,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吃太多。
林郁轻手轻脚地把食物都放好,然后把装牛肉拉面的碗揭开,自己坐在桌子前面开始做GRE真题。
过了半分钟,穿着背心短裤睡得正开心的白小胥忽然坐了起来。眼睛还没睁开,皱着鼻子,用力地嗅了嗅。
“好香……”他揉着眼睛,慢悠悠地转过头来,看着林郁,有点茫然地问:“给我吃的吗?”
林郁一边飞速在纸上写着一串一串的英语一边点了点头。
白小胥迅速把被子踢到一边,从床上爬了下来。去洗漱之前还凑到牛肉面前看了看,对林郁带的早餐表示了肯定:“一定很好吃,我去漱口。”
林郁写完一篇ISSUE题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正一边盯着牛肉拉面一边刷牙。
“你去欺负那个精神病人了吗?”
在林郁的词典里,变态=心理疾病=精神病人,上次他就跟白小胥讨论了这个问题,不过白小胥很直接地告诉他“跟你说你也不懂的,我杀心已起,收不住了!”
白小胥含着牙刷,呜呜了两声,然后从他放东西的架子后面抽出一根棒球球棍来。
“打人是不对的。”林郁努力劝说他。
白小胥朝他做了个“stop”的手势,然后跑进卫生间,过了五秒钟,拿着毛巾走了出来。
“我没准备打人的,我又不准备犯法。”白小胥难得这么有法律意识:“我要在他最擅长的运动上打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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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一整份牛肉面和大半份水果沙拉之后,白小胥对南仲远的厨艺进行了肯定,并且询问了云顶小食餐厅的菜式价格,得到林郁回答之后,很干脆地表示“我买不起。”林郁则很有朋友义气地表示“下次我带你去吃,程曦说南仲远会给我打折。”
白小胥同学吃饱喝足,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爬到床上,又开始补觉了。
林郁默默做了两套题,看了看白小胥的作业,帮他把不会做的题目做了,然后趴在白小胥床边,小声地叫:“白小胥,白小胥……”
白小胥翻了个身,哼哼了两声。
“你一个人在寝室,记得锁门。”林郁很谨慎地吩咐他:“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白小胥人事不省地“嗯”了一声。
林郁收拾好东西,把要带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在书包里码好,然后锁上门,回程曦的宿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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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到北京时是上午十点,他以前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北京,不知道单单是因为时机问题,还是潜意识不想来这里。
昔日郁达夫写故都的秋,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连随便赁个老院子住着,也能坐在槐树下看漏下来的日光。可惜程曦到的时候,故都的秋就只剩下一望无际的雾霾了。
程曦打开背包,里面林郁把各种东西都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药物,应急物品,衣服,食物和水,还有两个未雨绸缪的口罩,林郁还在包装上写了一大串字表明用途,大意就是一种是N95口罩,可以有效防止雾霾,但是连续佩戴半小时要取下来休息一阵,另外一种只是普通口罩,可以在室内的时候戴。
程曦无奈地笑了,拿了个那个简单的普通白色口罩戴上,他鼻子挺,眉眼英气十足,一米八的身高,又是天生衣架子,一路走出去回头率不少,大概有人当他是低调出行的明星。他出门向来不喜欢带多少东西,一张信用卡走天下,这次带的行李算是多了,装了一个背包,大都是林郁整理的。
刚出机场,就已经有人等在外面了。
这里果然算是那个人的地盘,从机场到餐厅,再到见面的会所,一路上安静低调,行云流水。程曦还在车里补了个觉,醒来时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雾霾真的散了,天竟然是蓝色的。
外面景色尚算不错,绵延的红色城墙,金色琉璃瓦,颜色浓重饱满到了极致,反而庄严起来,过了门岗,沿着有垂柳的路一直开,隔了远远的水面,有一座孤岛,上面似乎也有建筑,距离太远了看不清。
等到车七绕八绕绕进一个老胡同的会所门口,程曦才想起那座孤岛的名字。
那叫瀛台。
“到了。”司机倒是客气,还替程曦开了车门。
车只能到这里,警卫员带着程曦沿着胡同一路走,果然有槐树,隔着院墙,落了一地淡黄色的花蕊。院子门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红漆木门,兽首铜环,门槛高,门口还守着两个人。推开门进去,是富贵精致的四合院,院子中央摆着重峦叠嶂的太湖石,缠着开谢了的紫藤花,一丛湘妃竹,院子里挖了荷花池,四面围着太湖石,还养着锦鲤,池边摆着几张黄梨木圈椅,方桌上还摆着茶具,四面都是抄手游廊,雕梁画栋,红柱彩绘,程曦向来不喜欢这个调调,也没多惊讶。
那个人在堂屋里,屋子里也是中式家具,当中的黄梨木方桌,一对太师椅,壁上挂的是一副山水画,虽然是在休息时间,仍然是正襟危坐,穿的也是黑色中山装,手边的景泰蓝茶盅冒着热气。
看见程曦,他抬了抬手,程曦会意地拣了靠墙边的太师椅坐了。
他不动声色地敲了敲桌子,脸上神情看不出喜怒。
难得他抬举,程曦也不说话,重新走到他对面坐下。
“这地方离后海近,那里年轻人多,你下午去那走走。”破天荒地,他说了两句类似寒暄的话。
程曦不至于因为这电话就感激涕零。
“我有计划的。”程曦直奔主题:“你找我来这里说什么?”
他仍然是正襟危坐,英俊威严面孔上看不出喜怒,眼睛半垂着,却让人不敢轻易造次。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两下……
他是自律的人,一举一动都古板自持,军人一样,鲜少有这样的小动作。
程曦等着。
敲桌面的声音停了下来。
“我要把你送到国外去住一段时间。”
84.北京
程曦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见他时候的十五岁少年,不管眼前这个生了自己的人说出怎样冷酷的话,都不像当初一样震惊伤心。
就算知道他叫自己来是想把自己遣送出国——很可能叫来北京也是因为怕自己反抗逃跑,这里是他地头,要想直接扭送起来打包送到国外也方便。